㈠ 蟋蟀的自述 作文400字
大家好!我是一直很可爱的蟋蟀,叫:圆圆。我的歌声和蝉一样有名,而且我在造住内宅的容时候,别人会亲昵的叫我“一流的建筑师”。
我要造住宅,不肯随遇而安,跟不会为了方便而随遇而安的找个洞穴安家,那样我会住的不舒服。我先要做一个重要的步骤,那就是选环境洞口,我选得很不容易,因为我的要求是:1、要有温和的阳光。2、排水优良。3、门前有一大片草地(草要嫩)。怎样?够严吧!可为了我未来的住宅我也值了!
我千辛万苦找到了符合要求的草地,便开始造“房子”了。我先用前足扒土,然后用钳子搬掉较大的土块,在用强有力的后腿踏土,你想一想,我用的工具是那样软弱,一不小心……
㈡ 《蟋蟀的自述》作文
抄作业
㈢ 蟋蟀的自述作文,不少于300字!!急!急!急!
大家好!我抄就是昆虫世界有名的音乐明星。当然,我的出名不仅是因为我那美妙的歌喉,还由于我的住宅,们们现在就去我的温馨小屋看看吧!
你们瞧,这就是我的“绿色别墅”,很漂亮吧!这个房子的住址是我精心挑选的,住址一定要排水优良,有着温暖的阳光,四周有草遮着……单单一个住址我就选了一星期多,修建我的住宅时间就更长了,足足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又扒土又搬大土块,要按平地板,还要把墙修理平整,这可真是一个巨大的工程呀!
我想你们一定累了吧?快去我的小屋里坐坐,喝口暖茶,顺便参观参观!
你们看,这个四周围着高高的草丛围墙的小空地是我的“欢乐音乐台”,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就在上面弹琴。走,我们进去看看吧!我的屋内没有什么布置,不过墙壁很光滑。朋友们,你们看,这个房间是我的客厅,再从这条弯弯的小隧道走下去,直到走到小道的尽头,便是我的卧室。大体上讲,我的住所是很简朴的,但是很温馨、清洁、干燥的哦!
㈣ 蟋蟀的自述作文550字
第一篇:音乐武士——蟋蟀
宇宙之大,自然奇趣,生命之真妙,植物之美丽,动物之活泼,昆虫之微小。 ——题记
生命如此之美好,自然如此之奥妙。在动物世界中,有一种动物是天生的歌唱家,又是天生的搏斗家。它灵敏、活泼、好斗、歌声优美,受到了许多人的喜爱。请掌声欢迎——蟋蟀。
在夏秋两季夜晚的乡间小路上,我们总能听到一阵阵优美的旋律,那种旋律在静寂的夜色里,在夏秋两季那弥漫着稻麦之乡的夜色里,飞腾、升华、最终融合在那皎洁的月光中。当你轻轻地拨开小路边的草丛看到——一对灵敏的触角,在头的前端挥舞着。4条娇嫩的只有1-3毫米的小腿和2条粗壮有力的有3-5毫米的后腿不安分地搓动着。不算触角身长在1。5-3厘米之间,一身乌黑的铠甲在皎洁的月色下乌黑发亮。它们就是我们本地最常见的蟋蟀,一种伟大的音乐武士。
它们分布在田地和小路旁的草丛中,白天很少听到它们的歌声,但一到晚上,便尽情地展示自己的歌喉,装点夜晚的沉寂。之所以唱歌是为了吸引异性来繁衍子孙后代。发声部位位于腹部,在它们想唱歌时,只需振动发声器,便可发出美妙的音乐。
蟋蟀除了是音乐家,还是威风凛凛的的武士。
其实蟋蟀也不是都好斗,主要是雄性,就像我们的男生一样,活泼好斗。不过蟋蟀争斗是为了得到异性的青睐而来的。
在中国历史上,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看蟋蟀的争斗,将两只雄蟋蟀放入一个大盒子里,再放一只雌蟋蟀。它们的触角立即竖得直直的,身体弯曲,试探对方,随后就如同两位将军,杀在一起。胜者为王,得胜的蟋蟀高傲地晃动着触角,和天牛决斗后得胜的气势差不多。那蟋蟀的主人也满脸笑容。得胜的蟋蟀王者归来,如愿以偿了。这样的争斗,在动物界里是很常见的。如袋鼠,也是通过决斗来获得配偶的。
蟋蟀,一位音乐武士,人们喜爱它,也会将它们当作宠物。心灵手巧的匠人编织蟋蟀笼子,放一只蟋蟀进去,放到书房中去。在你寂寞是,弹奏起动人的旋律,帮你带走烦恼,消除寂寞。这些可爱的小生灵们,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人类无论何时,都要记住这些有趣的武士。
第二篇:蟋蟀声
古人有“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的说法,这个说法很好,于静中见动,则显得静得更静;动中见静,则动得更有趣味。说蝉,鸟,似乎与主题有点偏远。还是回到正题,谈起这个话题,实在是与今夜窗外一只只“唧唧”不停地鸣叫的蟋蟀有关。
这是一个雨后的宁静的夜晚,淅淅沥沥的秋雨刚刚停下了脚步,欢唱的蟋蟀们就一个一个陆续登场了。古人讲“一场秋雨一场凉”,可这才是入秋的第一场雨,蝉儿好似还是昨天的主角,它们的欢唱还刚刚停留在耳膜里,还未散去。那夜蝉的嘶鸣还能使人感到“清风半夜鸣蝉”的诗味,可是在今夜里它们就不知遁逃到哪里了?窗外挡不住的一阵阵的蟋蟀的欢鸣闯进耳房。
与蝉儿聒噪声里带来燥热的感觉不同的是蟋蟀的阵阵沙鸣里,给人们带来是阵阵的清秋味道。清冷,清疏,清静,清凉,也难怪它们的学名叫促织。促织,顾名思义,就是赶快加紧织御寒之衣吧!于是,干脆也有文人把蟋蟀们称为“促织妇”,这个称呼似乎更为形象。在农耕手工落后的生产力时代,“促织妇”的鸣叫也许还真能提醒妇人们赶快为家里老小织御寒之衣吧!可是到了现在机器大生产的时代,还有谁去关心它们的鸣叫呢?也许除了一些稍有些文化常识的人还懂得些它们鸣叫声里的意义,恐怕大多数的现代妇女们早已经对它们的“唧唧”鸣叫声麻木了,有谁还会产生那么一点紧迫感呢?天凉了,好吧,衣柜里有的是去年的秋服,觉得不好了,好吧,去商场买上一件吧!你看,这是多么的方便,哪能让她们产生紧迫感呢?
而能让产生紧迫感的人是谁呢?是那些如今坐在学堂里日夜奋发的莘莘学子;一年一度的大考刚刚谢幕,而新的一届的冲锋就要即将吹响。《诗经》有言: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无已大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而当我们静下心来循声谛听那一声又一声紧促的鸣叫声时,我们难道不能感到时间的分分秒秒的流逝吗?而蟋蟀的那一声又一声的鸣叫,不是在向我们暗暗地提醒吗?时序流转,学子的书页在蟋蟀的阵阵欢鸣声里一页一页地翻过;就像在蟋蟀的鸣叫声里,农人们在忙忙碌碌地收秋,打秋,种秋一样,把刚刚收获了的土地耕耘了一番又一番。
蟋蟀声里秋味浓。秋天正是读书的好时节,天凉,夜静,书香,正是良士奋发有为,争分夺秒不能蹉跎岁月的黄金时节。古人也以“秋士”称呼那些惜时如金的士子,不仅秋天似乎让人们头脑清醒,看到花红柳艳了一个春夏,马上快要结束了,更让那些敏感有为的人们感到自己的一生似乎也似这秋天一样,不再努力也就进入了暮年,故而让这些秋士生出一层人生的悲意。
蟋蟀声里秋味浓,就让我们在这声声“促织”的声音里加快追赶的步伐,在这天凉夜静书香的好时节里拼命地读书,在秋已到深处的斑斓里播下玫瑰色的梦。
“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无已大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若果是真要知秋,品秋,懂秋,那就在这声声“促织”的蟋蟀声里追赶吧!
第三篇:蟋蟀
秋天的夜晚,静静地躺在床上,侧耳倾听,蟋蟀们演奏的声音,令我兴奋,令我激动,那分明是一首首美妙的乐曲,让我的心里充满幻想。于是我缠着爸爸带我去捉蟋蟀。爸爸拗不过我,带我来到了小区楼下小河边的草丛里开始了捕捉大行动。
在一堆乱石块里我们听到“蛐蛐蛐蛐”的叫声,我问爸爸:“怎么只听到蟋蟀的叫声,不见蟋蟀呀?”“别说话,它就在那块红色的砖块下面。”爸爸小声说道。循着叫声,我们蹑手蹑脚地靠近“目标”,爸爸一手拿着事先准备的网罩,一手轻轻抬起砖块,我站在一旁,目不转睛地盯着。只见爸爸一网罩下,蟋蟀在网罩中拼死地挣扎着,仿佛在说:“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我们把捉来的蟋蟀放在事先准备好的放有泥土的小罐子里,宝贝似的养起来。
蟋蟀又名蛐蛐,是一种好斗又好玩的昆虫。它有一身黑亮的盔甲,一对长长的触角,一双薄薄的翅膀颜色紫褐而光润,六条肥壮的腿很会跳跃,两颗锐利的牙齿,是和同类互斗的时候作战的利器。
蟋蟀开始很怕我,见我走近了就立刻退到罐子的后边,用触须冲着我摆动,张开两颗大牙紧盯着我,后腿向里收着,显得很紧张。过了一会儿,看我没有伤害它的意思,便在小罐子里慢慢的散起步来,但还是不时地停下步来看看我。让我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想去更深的了解它。我拿了一根毛毛草去逗它,它就像一位大将军,很威武地叫着,好像在说:“走开,这儿是我的地盘,别来打扰我!”呵呵,还真是只有个性的家伙。
蟋蟀最大的特点就是它的叫声,“蛐蛐蛐蛐”,像个音乐家唱歌似的。我发现蟋蟀唱歌的时候翅膀会不停地挥动着,这是为什么呢?我跑去问爸爸。爸爸意味深长地告诉我;“蟋蟀的歌声是通过翅膀的摩擦发出的。”原来蟋蟀会唱歌的秘密在于翅膀啊,我恍然大悟。
好玩又会唱歌的蟋蟀给我的“十一”假期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第四篇:好斗的蟋蟀
蟋蟀在北方俗名叫“蛐蛐儿”,常生活在野草地、农田、瓦砾堆、篱笆根或墙缝中,在夏天出现,到秋天死去(也有极少数能越冬)“蛐蛐儿”既是这些品种的总称,又是一种最常见的、生来好斗的雄性蟋蟀的名称。这种蛐蛐儿是大家比较熟悉的。蟋蟀“雄性善鸣,好斗……因在地下活动,啮食植物的茎叶、种实和根部,都是农业害虫”。
蛐蛐儿的身体一般长1.5厘米左右,大致分头、颈、躯干、足、尾几部分。
蛐蛐儿的头从前面看呈三角形,上部长着两根细长而柔软的触须,比一般人的头发略细,直径约0.05毫米,长是身体的三倍左右,摆动灵活。头的下部长有一对大牙,多为深黄色或紫黑色,争斗时用牙互相咬。牙旁各有一个黄白色的小“栓儿”。颈部为筒状,连接头和躯干。躯干前面小、中部大,最后又稍尖,有一条条的黑纹。在颈与躯干的连接处,向后生出一对黑色发亮的翅膀,一般不能飞行,越“年轻”的蛐蛐儿翅膀的颜色越浅。细看,翅膀表面为网格状,网格大多为平行四边形和菱形。这一层较为坚硬的翅膀下还有一层半透明的薄翅。翅膀摩擦能发出响亮的声音。躯干下面有三对足,用来支撑身体。前面一对较小,用于爬行;后面一对粗大,俗称“大夯”,表面有黑色条纹或斑点,用于跳跃,一下能跳约一米远。躯干后部的稍尖处向侧后方长出两根针状的尾儿,约为身长的三分之二,感觉后方动静,死时两尾儿并在一起。
蛐蛐儿好斗,二者相遇必分个胜负才肯罢休。相遇时二者触须来回扫动,若一碰上,便冲上前去“厮杀”起来。有时为鼓舞自己的“斗志”和压住对方的“威风”,在斗前会大声鸣叫。“战斗”中两者张开大牙对咬,并用足支撑身体抬高向前顶。一般力大且牙张得大者获胜,“机智灵活”者也可获胜。胜利后必“引吭高歌”,以示“威风”。有时一场“战斗”结束后败者会被咬伤甚至死亡。
正因为蛐蛐儿好斗,它们就成了孩子们的娱乐品。为躲避孩子们的捕捉,它们也有一套办法。它们善鸣,不论白天黑夜,尤其是阴天更爱鸣叫,易被人发现。因此,它们的洞穴常有两三个洞口。它们在野草地中的洞常向下,一般利用蝉的幼虫所抛弃的洞穴做成,有时还把距离较近的几个洞沟通。它们在篱笆根下的洞一般横向发展。
蛐蛐儿是农业的害虫,如果要开展消灭蛐蛐儿的活动,孩子们说不定会反对。其实,像这样一点一点的捕捉,也可以不使它们数量过多,不至于对农作物有什么大的危害。
㈤ 四年级蟋蟀的自述作文150多个字5篇
我为什么会去看这本书呢?原因我也不知道,可能是题目有趣,也可能是封面好看,我就觉得这本书有一股特殊的魅力,事实证明,我没有看走眼。
柴斯特是一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蟋蟀,黑色的硬壳、六条腿、一对触角、两对翅膀,一点儿都不特别,也不比别“人”缺胳膊少腿的,可这样越是平凡的小东西,它的生活就越特别,因为被压在烤牛肉面包下来到纽约的时代广场,吃掉半张两块钱的钞票,在聚会上唱歌让老鼠塔克跳起舞来,烧了主人百利尼一家的报摊,这样的事,可不是一只普通的小蟋蟀能做得出来的,的确,它后来的表现的确证明了它并不是一只普通的蟋蟀——它会“拉”乐曲。一夜之间,柴斯特红遍纽约,百利尼一家还每天为它举办两场音乐会。就像《旧金山纪事报》说的,“任何读过这本书的人,无论是孩子还是成人,都会永远记那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记住它那韵味无穷的鸣叫。”听过柴斯特演奏的人,甚至可以放弃交响乐的月票。可是,柴斯特却并不快乐,“难道出名不快乐吗?”其实,柴斯特更渴望的是自由,因为如果没有了自由,一切都等于零,于是,柴斯特下定决心,在它“事业”的“高峰期”,离开这里,离开繁华的都市纽约,离开时代广场的地铁,离开它制造了很多麻烦的小报摊,离开小主人玛利欧,离开两个与它同甘共苦的伙伴——老鼠塔克和亨利猫,乘着火车,回到它的家乡——它在纽约朝思暮想的家乡——康涅狄格州,塔克和亨利目送着火车开往远方。
在自由、快乐、出名这块三层饼中,柴斯特选择了快乐与自由。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一些人中,出名意味着财富和快乐,而在另一些人眼中,出名就像一条绳,把人绑住,失出自由,柴斯特就是这样的人,因为更渴望自由。自由是什么?仅仅是柴斯特心中的乡下生活吗?不,自由是无形的,也是宝贵的,是所有人都在追求的,却很难得到的。所以请不要为名利所累,放下一切,去追寻属于我们的自由。
㈥ 蟋蟀的自述 作文
大家好,我是一只不起眼的小蟋蟀,今天我要带大家去参观我的家回,你们可别把我家想成那种答破旧不堪的地方,我家可是排水优良并且有温和的阳光的哦!你不信那好现在我就带你去看看吧!
沿着堤岸上,来到草丛中,有一条隐蔽的倾斜隧道,这便是我的家了。定睛一看我家旁边的平台一定很干净吧!那可是因为经过我的仔细耙扫的。
我的屋子里没有什么布置,但是还算的上卫生。这座住宅是是我十月份新盖的,我可不是吹牛,就这住宅可费了我很大的功夫呢!我先用前足拔土,还得用钳子搬开较大的土块,后足还要用来踏地,如果干累了,我就在未完工的住宅旁休息一会儿,然后接着再干,哎!盖这所房子都快把我的命给搭上去了。
这就是我的家,简朴、清洁、干燥、卫生。 欢迎到我家来做客呦。
㈦ 蟋蟀的住宅,改写蟋蟀的自述!!作文!!
大家好!我就是昆虫世界有名的音乐明星。当然,我的出名不仅是因为我那内美妙的歌容喉,还由于我的住宅,们们现在就去我的温馨小屋看看吧!
你们瞧,这就是我的“绿色别墅”,很漂亮吧!这个房子的住址是我精心挑选的,住址一定要排水优良,有着温暖的阳光,四周有草遮着……单单一个住址我就选了一星期多,修建我的住宅时间就更长了,足足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又扒土又搬大土块,要按平地板,还要把墙修理平整,这可真是一个巨大的工程呀!
我想你们一定累了吧?快去我的小屋里坐坐,喝口暖茶,顺便参观参观!
你们看,这个四周围着高高的草丛围墙的小空地是我的“欢乐音乐台”,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就在上面弹琴。走,我们进去看看吧!我的屋内没有什么布置,不过墙壁很光滑。朋友们,你们看,这个房间是我的客厅,再从这条弯弯的小隧道走下去,直到走到小道的尽头,便是我的卧室。大体上讲,我的住所是很简朴的,但是很温馨、清洁、干燥的哦!
看了我的住宅,你们是不是对我这只小小的蟋蟀刮目相看呢?
㈧ 蟋蟀的自述作文150字
你好!我就是一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蟋蟀,接下来我就自我介绍一下吧!
我,名叫蟋蟀。我的亲朋好友和兄弟姐妹多的是,在全球大约有2400不同的种类,而且,每一个种类大约都有好几百个,但我的颜色是黄褐色至黑褐色。头圆,胸宽,触角细长,咀嚼式口器。有的大颚发达,强于咬斗。前足和中足相似并同长;后足带有小刺,很发达,还很有力,善于跳跃;前足胫节上的听器,外侧大于内侧。
蟋蟀穴居,常栖息于地表、砖石下、土穴中、草丛间。夜出活动。杂食性,吃各种作物、树苗、菜果等,还吃小虫。
我还有一个很特别的本领,我们发出的声音非常动听,但我们嘴巴却不能叫,这声音是从翅膀摩擦时发出来的声音因此而出名。
我是个跳跃能手,靠后腿跳跃。在去年的昆虫体育节的跳跃项目中,我就靠我那短而有力的后腿为我们蟋蟀家族争了光,拿了第一名。怎么样,我很厉害吧!
我还有特别强的逃生技能。每当有人类向我踩来时,我就会首先感应到,因为我腹部长出的根须就是我敏锐的感应器。我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跳跃出危险区域,然后逃之夭夭。
在这时,你肯定会张大嘴巴惊讶道:不会吧!一只小小的蟋蟀竟然会有这么大的本事。嘻嘻,你别看我们身体小小,但是我们的本领高强。
由此,你应当记住我们这个家族——蟋蟀。
㈨ 蟋蟀的自述450字
蟋蟀
蟋蟀,俗称蛐蛐。它那花椒籽儿似的大眼睛,黑褐色的小身子,看起来还挺专可爱呢!
属在炎热的夏天,蟋蟀那一阵阵悦耳的歌声,在夜晚的草丛中回旋,在夜空中飘荡,在那为宁静伴奏,它是当之无愧的小提琴手。
两只雄性蟋蟀常为一只雌蟋蟀而打斗。它们互相用大鳄咬着对方的头,扭打在一起。胜利者趾高气扬,失败者溜走了。我不禁发出感叹,昆虫的世界是多么残酷呀!弱肉强食,也是自然界生存的法则。
为了更好地观察蟋蟀,我捉了几只养在家里。这时我才知道,原来母蟋蟀不会鸣叫,而公蟋蟀的翅上有凹凸不平的印道,这就是它“小提琴”的琴弦,通过它能摩擦发音。公蟋蟀有两根尾,而母蟋蟀有三根尾呢!
我在瓶中放了一层土。这是为了母蟋蟀产卵用的。法布尔在他的《昆虫记》里说雌性蟋蟀第三根尾巴是产卵用的,如果雌性蟋蟀无法产卵就会在短时间内死去。
蟋蟀喜欢吃很多种食物。菜叶、黄瓜、面包渣、葱白、燕麦……它们都爱吃。吃完了食物,它们还用唾液擦一擦腿、身子,它们还挺爱干净呢!
我喜欢蟋蟀这种小动物,它给我带来了欢乐!
㈩ 蟋蟀的自述,作文,一定要超过300字
蟋蟀的自述
我的大名叫蟋蟀,我还有小名呢,比如:蛐蛐。我的头上长着一对回丝答状的触角,尾部还有一对长长的尾须。我 告诉大家一个秘密,我还有自己的住宅呢!肯定会很奇怪,我一只小小的蟋蟀,怎么会有建造住宅 的才能?
我和别的昆虫不一样,它们都喜欢随遇而安。我常常真重的选择住址,在杂草间,左看看,右看看。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个阳光充足排水优身的好地方,那里有一草半掩着像一座门,于是,我 就在这丛草后面用前足扒土,还用钳子搬掉较大的土块。用我腿上的两排锯,把泥土推到后面,倾斜地铺开。如果我感到疲劳,就在未完工的家门口舒舒服服地睡一觉。不大一会儿,我又工作起来了。你肯定以为我这只小蟋蟀不爱卫生,错了,其实我是很讲卫生的,我有的是时间,把住宅收拾得干干净净。
我是一只既讲卫生,又勤劳的蟋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