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初中满分小说作文
满分作文1: 十六岁的天空
十六岁的我,已经走出童年的幼稚;十六岁的季节,是一个多梦的季节;我 十六岁的天空,有着绮丽的梦想,也有着成长的烦恼。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美好的理想在召唤着我。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明白,书籍对社会和人生的重要。我爱读书,是知识给了我无穷的放飞梦想的力量。只是,我依然渴望的没有升学压力,充满自由和生动活泼的学习生活,而不是整天淹没在题海中的学习生活。我痛苦并快乐着,过着一种属于十六岁特有的生活。
“都初三学生了,还玩电脑,真是不懂事!”耳边又传来妈妈不住的唠叨声。我只好极不情愿地关掉电脑,把我和快乐隔开。我也知道,玩电脑不能入迷,可是也不能因为我初三了就不让我沾电脑啊。我喜欢玩电脑游戏,喜欢在网上听歌,这些只不过是我紧张的学习生活的调剂。可是,我可爱的电脑就这样被妈妈封杀了。暂时分手吧,我可怜的电脑!我苦恼并无奈着,我还要继续过我属于十六岁的生活。
十六岁的天空是单纯的,开始成熟的生命梦想缤纷,放开年轻的喉咙大声呼喊,无忧无虑地放飞真情与童心;让年轻的脸庞写满天真,让天真的思绪化做流云,让流云的瑰丽飘向遥远,让遥远的希望早日来临。
十六岁的天空,本该有属于我们的快乐,但更多的却是苦恼,是无奈。尽管如此,我的梦想依然灿烂。徘徊过,孤单过,我学会了坚强:就算心里觉得很受伤也绝不闪烁泪光。
对着天空,我大声呐喊:给我双翅,我要飞翔!
❷ 初中生 写作 短篇小说
1.写校园生活。翻出你自己的日记 读读看看 能有很多好的素材 很真实 也能写出很多版东西。平平淡淡权的 也能是好故事。
2.写童话。离开小学不久呢 应该还有不少想象力 初一的写作功底 应该写复杂的小说不如就写篇长点的童话 弄不好可以写成动画片剧本。哈。
3.短篇小悬疑 或者科幻。简单点就行 外星人什么的都可以往里写。这个年纪不正是对这些感兴趣么。
4.实在没有思路的话 就杀手锏 写续写!找个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电影啊小说啊甚至课文 以此为基础 续写 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年轻要有年轻的想法 年轻要有年轻的写法 最好别写沉重的 写不好 也没意义。
❸ 初中作文小说800字题目
写景,写人,写物,还是写事
❹ 初中小说作文600字《出错》
人生总要面对许多事情,难免一件两件会出错,许多人都不敢出错,其实,出错又何尝不是一种对人生的磨砺。
一大早上,肚子就咕噜咕噜地叫了,于是就在床上大声叫喊:“妈,我饿了,饭好了吗。”喊了几声,却没有回应,一拍脑袋忽然想起今天爸妈都有事,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于是极不情愿的抬起那好似黏在床上的躯体,去厨房弄点东西吃,先弄什么好呢?就炒鸡蛋吧。于是我从冰箱里拿出两个鸡蛋,小心翼翼地放在桌子上,从橱柜里拿出碗筷,拿着鸡蛋朝桌子砸下去,只见那鲜黄的液体从我手中溢出,滴在那光滑的地上,我急忙端起碗,却因为手滑连壳也一块掉进去了,我只好拿起筷子与鸡蛋壳玩起了捉“人”的游戏,只见我往这边夹,它却往那边滑,急得我直冒汗。终于,我抓住了这个小捣蛋。下一步,我打开煤气灶,将锅加热,加油,然后将蛋液倒进去,随后我学着妈妈的样子拿铲子不断搅动它们,可是姜还是老的辣,我还是没法和我妈比,只见一块块小黄斑懒塔塔的黏在锅上,任凭我横竖斜铲,都纹丝不动,看来是粘锅了,于是我卯足了劲,往下一铲,只听咣当一声,锅掉地了,我的铲子与桌子上的杯子来了个亲密接触,只见下一秒,桌子上的杯子全部滚到了地上。我连忙把锅捡起来,只见里面的鸡蛋已经下来了,算了,不管那么多了,还是先填饱肚子再收拾吧,于是我拿起筷子夹起一片鸡蛋,放在嘴里。然后下一秒,我吐了,我没放盐,而且鸡蛋炒糊了,天啊,为什么命运总要如此的捉弄我!。望着满地狼藉,我还记得临走前我妈还跟我说让我别把家弄得乱七八糟,我当时还拍着胸脯说好的,可是如今,这里却像战场一般……我手忙脚乱地收拾了一阵,虽然还是乱七八糟,但比刚才强了不少,就这样吧。
经过这次,我仿佛长大了许多,不怕出错,因为,出错,又何尝不是一种对人生的磨砺?
❺ 我的校园生活初中作文小说题材600字
[我的校园生活作文]
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种美好的事物,它点缀着我们的人生之路,我的校园生活作文。在大家心中,它可能是一束束的鲜花,一缕缕的阳光,也可能是一句句暖暖的祝福。但是在我心中它却是我的校园生活,它在我苍白的人生路上渲染出了一路的青天。
童年的桃花总是灿烂的;童年的日子是不知忧愁的;校园生活是纯真的。一颗颗跳动的心;一张张洋溢着青春气息的笑脸,真挚的我们编识着那曲动人的歌。
每当老师飒爽的英姿出现在三尺讲台上的时候,我们的心随着老师一起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在另一个世界里感受新鲜的阳光、去领略异国的风情,一起去长篇大论怎样去体验。课间是愉快的,到处传来一片灿烂的笑声、师生之间的友爱与尊敬化成一串串音符在空气中飘动,大家的心都在欢跳着。天涯地角有穿时,只有师恩无尽处。每当我遇到挫折,因考试失败而苦闷时,老师像一盏明亮的灯具挂在我无助的灵魂前教导我督促我做生活的强者,因为胜利的喜悦只属于生活的强者。
友谊是生命的灵魂,心灵的灯塔,我的校园生活是甜蜜的。因为我的生活中有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一个个甜甜的微笑;一句句暖暖的祝福与问候。在我们成功的日子里,我们欢呼着,一起分享每一份成功的果实;一起用快乐的音符奏响心灵的乐章。我们同风同雨同悲同乐。每当听到小鸟的欢歌,树叶的沙沙声时,我的心越来越充实。踏着脚下的小草漫步,我的烦恼随着漫步消失在花丛里,一切都是那样自然,一切都是那样舒服。
我的校园生活似一条潺潺流淌的小溪,它欢快地奔流着,时时泛起一朵朵晶莹的浪花,中学生作文《我的校园生活作文》(http://www.unjs.com)。仰首是春,俯首是秋,月圆是画,月缺是诗。我的校园生活在无声的岁月中为我点缀了一幅幅人生的画面,使我的人生路上充满欣喜与充实。
岁月有痕,让岁月留下我对校园生活的爱痕。也愿每个人心中的鲜花更鲜;愿每个人中的阳光更灿烂;愿每个人的微笑更甜蜜;愿每个人心中的祝福更暖人心。让我们带着心中的一切在这片碧海蓝天下去拼搏,去奋进,去打造我们人生中的最亮点,去开创我们美好的明天。
我乃寄宿生,在校生活酸甜苦辣、喜怒哀乐样样俱全!有时开心、有时烦恼成了我的家常便饭!校园生活就是如此变化莫测,只有这样,校园生活才够精彩!在教室、在寝室的生活充实着我的每一天!
经过一夜的熟睡,同学们精神抖擞,迎接新的一天。洗漱完毕,有些“臭美”的同学还把自己“打扮”了一番!一系列准备之后,同学们来到了楼下的操场……“立正!…报数!”各班领队陆续喊道,“1、2、3、4……”同学们依序报着数,一片嘈杂之后,老师确定万事俱备,就带领我们过马路、走向教学楼、走向食堂……
同学们在食堂大吃一番之后,各自回到教室,准备一天的学习……
当然,不仅只有看似枯燥的课程,还有下课时同学们的欢声笑语、恩恩怨怨以及求知的心!有时吵吵闹闹、能闹翻天,有时沉默无语、万籁俱寂!
同学们也不是完全不喜欢学校的课程,比如:音乐、体育、电脑……总之不是主课的大部分课程同学们都上得津津有味!
下课了!同学们推推搡搡,而我却是一个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的“书呆子”!独自一人在座位上,死板地看着书!呆呆的、傻傻的!因此“木头”这个外号就降临在我的头上!一段光景后同学们冷落了我,我是在想不通为什么,就满怀疑虑的冲向老师办公室…… 老师教导我过后,我似乎明白了点什么:我不应该只知道读书而遗忘了我的伙伴儿门!更应该将心胸放宽一点!此后,我努力改正,憧憬着同学们对我的原谅!
所有的课程总算上完了!同学们都松了一口气!吃罢晚饭,同学们享受这饭后自由自在的大好时光!要么完成作业、要么嬉戏……个有个的事!一点也不觉得空虚!
唉!时光流逝之快,为人所叹!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实在短暂!铃声响起,同学们又要各自归位,进行晚自修……
已经是八点半了,铃声再次响起,值日生急匆匆地去拿牛奶,同学们在一片混乱中交作业。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值日生气喘吁吁的将牛奶拿来了!点心分发完毕后,同学们边吃边说,别有一番风味。
九点左右,同学们纷纷离开教室,到外面排队,又开始整队。“立正!”“1、2、3、4……”那生意比起早晨懒散得多,毕竟学了一天,谁不累呀?
随后,同学们来到自己的寝室。由于时间不充裕,还不等我们趴下来调整一下就必须急匆匆地跑向澡堂,虽然说能够痛痛快快地洗个澡,但精疲力竭的同学们却不以为然!可那么热的天同学们也不能敷衍了事、瞒天过海!只得硬着头皮去洗个澡。
洗漱完毕后,大家坐在床上,谈谈天、谈谈地有个别的人还谈起了国家大事,在寥寥数语之后,熄灯铃响了,同学们关了灯,相继进入了梦乡……
这就是我的在校生活,有同学、有老师、有知识、有欢乐……
❻ 初中关于爱情的作文(小说题材)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像中枪,快准狠
课间的时候,坐我旁边的吴宇安用大拇指和食指掰着自己的眼睑,努力地想要往里面滴眼药水,可他总对不准位置。
看不过去的我,一把从他手里夺过眼药水,可还没等我掰开他的眼睛,一教室的人的目光都探寻过来,这其中包括陶嘉吃惊的眼神,我的心微微地哆嗦了一下。
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决定追吴宇安。
可我为什么要追他呢?那是因为我喜欢的人是陶嘉。其实我只是想要看看他对这件事有没有那么一点的吃醋和嫉妒。
跟陶嘉做了三年的朋友,看着他谈恋爱、散伙、谈恋爱,反复折腾着,却从来没有告诉他,我喜欢他。我怕我们连朋友也没的做。
跟陶嘉是不打不相识。刚入校不久的一堂新闻史课上,我看着陶嘉竟然色胆包天地把手伸到一个女生的背上。
隔着好几个人的位置,我把一本书准确无误地砸到他头上。后来才知道,我冤枉他了,因为一只长相怪异的蜘蛛正准备爬到那女生的脖子里。陶嘉一巴掌拍下去,“血淋淋”地弄脏了女生的衣服,遂决定把它逮住,这才在女生的背上“游离”了一下。
鉴于有好几位目击证人,我只得答应给他洗一个学期的臭袜子以示赔罪。
这个代价有点大,可我心甘情愿。因为陶嘉拦住我,对我横眉冷眼地控诉时,我的心竟然“扑通扑通”地狂跳起来。
后来,又有很多巧合,比如我在心里哼着一首歌的时候,突然会听到擦肩而过的陶嘉也哼着同样的歌;比如我去图书馆借书的时候,会看到我刚拿的书是陶嘉才还回来的……
我想这就是缘分吧!原来喜欢的感觉就像中枪,突然被射中了心脏,毫无预兆。可是陶嘉除了会一个星期提一兜臭袜子给我,却没有任何表示。
接着我便得知,他在追别人。
所有的试探都是徒劳
吴宇安的生日,我让陶嘉陪我去选礼物。
他足足盯了我三秒钟,然后问我:“怎么突然对吴宇安起了心思?”我说,其实我一直都喜欢他,喜欢三年了,眼瞅着要毕业再不行动那就只能相忘于江湖了。
我看着陶嘉的眼睛,想从他的目光里探出个究竟。可他突然一把将我揽进怀里,他说:“薛可可同学,你都忍了三年了,真不容易呀!”
随即他放开了我。而我内心奏出乱七八糟的音符来。
我给吴宇安选了一双鞋,阿迪达斯的球鞋,四十二码。这双鞋是照着陶嘉的码数买的,一定不会适合吴宇安。如果他穿不了,我就可以顺水推舟地送给陶嘉,我知道他馋这双球鞋很久了,只是我怕就那样贸然地送过去,会让他起疑心。
瞧,我就是这么没出息的一个人,喜欢一个人也喜欢得小心翼翼。
为了给我制造机会,陶嘉在他们寝室聚会的时候喊上了我,把我往吴宇安身边一推,仿若给了我多大一个便宜。
散场的时候,吴宇安立在我面前,他说“谢谢”的时候,我才注意到他穿着那双阿迪达斯的球鞋。我沉默了一下,就像在水里憋气游泳,有些难受。
我决定放弃这个“追求”计划,它既无营养又可笑至极。
为了躲避陶嘉继续给我“制造机会”,我跑到图书馆去当了管理员。但吴宇安却找到了,他抱着书在一个书柜与另一个书柜之间徘徊,然后安安静静地等着我,直到我不得不锁上门。
回去的路上,下起了蒙蒙细雨,吴宇安撑起伞的时候,我看到跑得慌里慌张的陶嘉。他浑身都淋湿了,可手里却拎着一把伞,看到我们他有些意外,然后笑着对我们说,他要去接女朋友下晚自习,不多说了。
我想问问,他什么时候又找了个女朋友。可话还没出口,他已经跑得老远。
我站在凄风冷雨里,有着万箭穿心的感觉。
原来真的只有友情
一大群人出去唱歌,吴宇安坐在我旁边,陶嘉在旁边的旁边。陶嘉又吵又闹地玩着骰子,手搭在旁边女生的肩膀上,我真想走上去一把拽下来。
吴宇安在跟我说话,我没听清楚,胡乱地点点头,然后他就把话筒递了过来,是一首对唱的情歌。
我用余光扫了陶嘉一眼,他依然玩得兴致勃勃,毫无感觉。
我大口大口地喝啤酒,微醺的时候我跑到外面去透气,没想到被一个更醉的男人纠缠住。我左突右闪的时候,看到陶嘉从KTV里走了出来,我求救地望着他,可从他身后冲上来一拳朝男人打过去的人,竟然是吴宇安。
吴宇安把我拉到面前的时候,我突然间蹲下去哭了,我觉得特别委屈,其实我的心里一直觉得陶嘉对我或多或少是有感情的。可是我们之间却清白得像一张纸。
在我的号啕大哭里,吴宇安抱住了我。他说:“以后我不会让你哭了,做我女朋友吧。”
我被石化了一样呆在原地,好半天没回过神来。我只是想用追求吴宇安这件事刺激陶嘉,可我没有想到吴宇安会真的喜欢上我。
我我我我我,我能说什么?我只能充满愧疚地向他坦白我的初衷,以取得他的原谅。
但吴宇安说:“既然这样,我帮你试试他。”
没过几天,我就听说陶嘉跟吴宇安在寝室里打了一架。因为吴宇安跟别的女生去电影院约会的时候被陶嘉撞上了,陶嘉觉得他劈腿,所以替我出了头。
我的心又开始春暖花开了,这就是吴宇安的试探吧?我去找陶嘉,我说:“你干吗打他呀?”他脸色铁青地白了我一眼,他说:“你知不知道,跟他约会的女生是我正在追的人。”
我瞬间滚落人生的谷底,滚得灰头土脸,泪流满面。
圆满是风轻云淡的结束
转眼大学就要毕业了。我跟陶嘉还是不温不火地厮混在一起,上课的时候互相帮忙占个位置,去食堂吃饭的时候自然坐在一起,或者抱着简历去各个公司面试。
陶嘉把出国手续全办好了才告诉我,离散的场面惨不忍睹,大家都在哭,而我却连眼泪也掉不出来。我只觉得我的心上插着一刀,上面写的都是陶嘉的名字。
班里有个女生跑到我面前说:“知道吗,陶嘉一直喜欢你。他来追我不过是为了刺激刺激你,可你一点反应都没有,他很伤心。”
这番话太具有杀伤力,我的眼泪一下就涌了出来。
我们懦弱又患得患失,也正因为我们总是在迂回地试探,才让我们的感情南辕北辙越走越远。
其实那天陶嘉到图书馆来,不是经过,而是特意来接我的。只是他看见了吴宇安,所以才仓促地撒了个谎。那次我被醉酒的男人纠缠,他想要出手的,只是吴宇安抢了先。
可是,我还能说什么呢?我们散场了。他已经办好了出国的所有手续,而我也决定回家乡小城工作,我们只能在茫茫人海里各奔东西,连表白都未曾出口。
送陶嘉上飞机的时候,他笑着挥了挥手,说珍重。
我想,就这样吧。一段故事的结局不是非要在一起,而是这样,风轻云淡地过去,也是一种圆满吧。
❼ 第一次 800字初中 作文 小说
许多人都有许多第一次,第一次炒菜、第一次洗碗、第一次摔跤、第一次犯错……第一次有酸的;有甜的;有苦的;有辣的;在许许多多的第一次里,让我最难忘的就属它了;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五,我踏着轻快的脚步回家。只见小区的人行道旁停满了汽车。一辆闪着蓝光的白色的汽车引起了我和同学的注意。于是我们走上前去,看了看那个小牌子,上面写着“寻找车主请敲击此处”几个小字。于是,出于好奇我和同学一起敲了敲那个地方,只见那车子一闪一闪的,我们见势不妙,撒腿就跑。突然我们听见楼上有一位带有东北口音的大叔破口大骂:“是谁手这么痒啊!原来是你们两个兔崽子啊!”我们听了跑得更快了。同学已溜得无影无踪了。突然我在商店里看到了正在挑东西的姐姐,于是我跑了过去。姐姐问发生了什么事,我一五一十地吧事情原委告诉了姐姐。姐姐说:“真是不怕死啊!”我怕得把衣服和书包塞给姐姐,想伪装伪装,然后走到姐姐的右边。我催姐姐快点,怕被那个大叔发现了。不过一会,大叔就下来了,我的心跳得越来越快了,脸也烧红了。我偷偷地瞄了那位大叔一眼,只见他浓眉大眼,衣着朴素,一个啤酒肚,满脸的愤怒。我心想:完了我要被发现了,怎么办啊!姐姐也拼命地挡住我,但那还是无济于事,因为我比姐姐高。那位大叔朝我走了过来,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脸红得像猴屁股。他把我揪出来,问:“是你吧小妹妹?”我怕得哑口无言,豆大的眼泪也不禁掉了下来。他又问了一遍,我含着泪说:“对不起叔叔,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好奇而以,不会有下一次了。”“还让你有下一次,走,见你父母去。”他边把我往前拉边说。我哭得更厉害了。说:“对不起叔叔,我真的不敢了。”在一旁的姐姐忍不住说:“你很奇怪耶,干嘛对一个小孩子大呼小叫的啊!”大叔说:“你是她谁啊,她才奇怪,无缘无故敲别人的车。”……他们就这这次的事让我深刻的体会到了“病从口入,祸从手出”的道理。么吵了下去,直到爸妈来同学们,你们一定也有许多难忘的第一次吧。来和我一起分享吧。
❽ 初中生要写小说当作文-- 谁帮我弄篇 。。600字左右的
读 《飘》有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开,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时,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候,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著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著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著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可以写个读后感
❾ 反映真实的初中校园生活的小说作文题目是
《当告别初中生活的时候》 这么充实而精彩的三年,这么顽固而倔强的三年,这么温暖而难忘的三年,就这么过来了。 后天就要离开这座相处了三年的建筑,离开我的初中生活。 中考前的最后一天,大家的心都失落落的,谁也无心学习,有的同学早早地就把书本搬回家了,我们相互赠言,情意绵绵。记得了三年前就是这么相互留言告别了六年的小学时代。大家虽然只是简简单单地写下几句话,没有说“再见”,于是大家就真的没有再见过面。三年后的今天,当一切又如原样发生时,大家不约而同地猜测,该不会又像三年前的那场告别一样,从此我们就真的不再见面了呢? 初一,倔强而单纯,每天老老实实地做老师心目中的好孩子,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捧着课本假装用功;初二,疯狂而自信,开始悄悄喜欢一些明星,开始注意那些长得帅气些的男生;初三,心事重重,多愁善感,开始写日记,也开始真正努力学习,偷偷地谋划将来上什么样的大学,并淡定地说以后一定去这儿那儿。 这么充实而精彩的三年,这么顽固而倔强的三年,这么温暖而难忘的三年,就这么过来了。 那些可贵的天真与单纯,我们都回不去了——那些躺在草地上仰望天空谈理想的日子,那些寻找阳光自己温暖自己的日子,那些冷得躲在被窝里发抖的日子,那些身在教室而心在校外只能满心无奈的日子,那些呆在一起就算天塌下来也得先疯一阵再说的日子,那些望着被窗户的边框勾勒出正方形天空生出无边幻想的日子,再也回不来了。 都是我怎么也保护不了的已经逝去的东西,都是三年来在我心中所留下的记忆和即将告别时想说而又不知从何说起的话题,它们在脑海中一幕幕浮现,又一幕幕很快地就要远去了。 如今,我已经不再是那个性格偏激、脾气古怪得不近人情的小丫头;如今,我已经不再是明知有过逆反却始终不肯承认过错的小丫头;我早已长成一个明是非、有理想的中学生。三年来,所有的爱,所有的恨,所有的潮湿的日记,所有的眼泪与欢笑,所有的刻骨铭心的灼热年华,都在这个繁盛而离散的日子,一起消失了。 再见,我的初中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