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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教学的发展历史

发布时间:2021-03-10 04:39:50

『壹』 现代语文教育发展史上的几个主要阶段及其成绩

中国现代语文教育的发展历程,可分为萌发诞生、艰难成长、曲折发展、走向成熟四个阶段。
一、 中国现代语文教育的萌发诞生阶段(1878—1926年)
中国古代教育是一种混合型的教育,没有独立的语文学科,语文教学内容包容在综合性教育之中。中国现代教育起源于清末的新式学堂。从清末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是中国现代语文教育的萌发诞生阶段。

(一)清末的语文教育
1 中国现代语文教育的发端19世纪50年代以后,帝国主义在中国兴办了教会学堂,清政府官方创办了各种同文馆和洋务学堂,一些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私人也开办了各类学堂。新式学堂借鉴西方经验,实行分科教学。语文教育也逐步从传统教育中分化出来成为与修身、算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等并列的独立学科。其中,光绪四年(1878年)张焕纶在上海县梅溪街创办的正蒙书院,最早设国文科,以“俗话译文言”“讲解与记忆并重”为特色。

2 清末的语文教材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辑出版了我国第一套小学语文教科书《最新国文教科书》。

这一时期的语文教育虽然从传统教育中分化出来独立设科,但从总体上看读的是古文,写的是文言,教法是讲解,学法是记诵,与传统的语文教育基本上没有什么两样。

(二) 辛亥革命时期的语文教育
1 民国初年的语文教育改革早在辛亥革命前,蔡元培、梁启超等人就认为“中国文字”和“中国文学”所要学的并不限于文字和文学,于是提议将这一学科定名为“国文”。蔡元培等人1902年创办爱国学社,梁启超1906年前后创办长沙女子学堂,就将这一学科称为“国文”。1911年辛亥革命后,蔡元培任国民政府教育部教育总长,对清末封建教育进行了重大改革,中国的语文教育也发生了重大变化。1912年1月,教育部宣布了《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其中规定:从前各项学堂均改称学校;初等小学校可以男女同校;凡各种教科书务合乎共和民国宗旨,清学部颁行之教科书一律禁用;小学读经科一律废止等。同时,颁布了《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其中将各类学校“中国文字”“中国文学”课程更名为“国文”。这两个文件的颁布,以法令的形式巩固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教育成果,促进了普通教育的发展。1912年9月,教育部颁布了新的学制(壬子癸丑学制),并正式公布教育宗旨:“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从语文教育史的角度看,蔡元培主持的教育部所作的改革有两点尤其值得重视:一是废止“讲经读经”科,阅读教学正式脱离经学;二是将“中国文字”和“中国文学”合称,并正式定名为“国文”科,较全面地反映了语文学科的内容。

随着封建政体瓦解,共和政体建立,人们对语文教育学科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1912年12月,教育部公布的《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规定:“国文要旨,在使儿童学习普通语言文字,养成发表思想之能力,兼以启发其智德。”教育部同时公布的《中学校令施行规则》规定:“国文要旨,在通解普通语言文字,能自由发表思想,并使略解高深文字,涵养文学之兴趣,兼以启发智德。国文首宜授以近世文,渐及于近古文,并文字源流、文法要略,及文学史之大概,使作实用简易文字,兼课习字。”这些规定表明:语文是自由发表思想的工具,是培养文学兴趣的工具,是启发智德的工具。

2 袁世凯复辟与恢复读经
1912年4月1日,孙中山正式卸任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职务,辛亥革命胜利果实为袁世凯所纂夺,民国共和政权变成北洋军阀政府。1913年10月,袁世凯在《天坛宪法章案》中规定:“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并且要求经训“务以孔子之言为旨归”。1915年1月,袁世凯在《特定教育纲要》中要求“中小学校均加读经一科”。
(三)“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语文教育
1 文学革命与白话文运动

辛亥革命不仅没有根除封建主义及其代表势力在社会政治制度等方面的影响,甚至也不能巩固和发展文化教育领域在反对科举、八股和旧学斗争中所取得的成果。由新的思想启蒙运动逐步转化而成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在当时激进的民主主义战士陈独秀、李大钊、胡适、鲁迅等的领导下,以《新青年》为主要阵地,提出“拥护民主”“拥护科学”的口号,同时亮出了“文学革命”“提倡白话文,反对文言文”的旗帜,掀起了一场反帝反封建的“伟大而彻底的文化革命”(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

1917年1月,胡适在《新青年》上发表《文学改良刍议》,从历史进化的角度,指出了中国现代文学文体的发展趋势:“以今世历史进化的眼光观之,则白话文学为中国文学之正宗,又为将来文学必用之利器,可断言也。”1917年2月,陈独秀在《新青年》上发表《文学革命论》,公开亮出“文学革命”的大旗,并进一步提出了文学内容革命的问题。1918年4月,胡适又在《新青年》上发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文中说:“我们所提倡的文学革命,只是要替中国创造一种国语的文学。”“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乃是我们的根本主张。”文学革命和白话文运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钱玄同、刘半农等人起而响应,站在反对“桐城谬种,选学妖孽”的前列。《新青年》自1918年第4卷第1号起率先改用白话文,并采用新式标点符号,先后发表了胡适、刘半农、沉尹默等人的白话诗和鲁迅的《狂人日记》《孔乙己》《药》等白话小说。此后,各大报的副刊,包括当时号称四大副刊的《北京晨报》副刊、《京报》副刊、上海的《时事新报》副刊《学灯》和《民国日报》副刊《觉悟》,也差不多以白话文为主了。

在全国文教界的一致呼吁下,北洋军阀政府教育部于1920年1月明令:“定自本年秋季起,凡国民学校一、二年级先改国文为语体文。”规定至1922年止,凡旧时所编的文言教科书一律废止,改为语体文;至于中学各科教科书,也都逐渐用语体文改编,高等学校的讲义,也都采用语体文。自此,文言文一统天下的局面被打破,现代白话文终于取得了合法的地位,并开始占领国文教科书的阵地。

2 新学制与语文课程纲要
1921年10月至11月,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七届会议,讨论学制改革,建议“根据共和国体发挥平民教育精神”,将学校系统分成三段,即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1922年9月,教育部召开学制会议,将全国教育会联合会所通过的学制系统草案稍加修正,即于11月公布《学校系统改革案》(即“壬戌学制”)。该学制规定小学六年(初小四年、高小二年),中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这个改革案,废止了1912年“教育宗旨”的名称,改用“教育本义”。教育本义共七项:适应社会进化之需要,发扬平民教育精神,谋个性之发展,注意国民经济力,注意生活教育,使教育易于普及,多留各地方伸缩余地。其总的精神是适应社会进化的需要,反映了“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普及教育、发展个性、注重实用的教育思想。1922年,《教育杂志》第14卷特发“号外”,组织全国著名学者对“学制”和“课程”进行讨论。随后,第八届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组织了一个新学制课程标准起草委员会,负责拟定各科课程标准。中小学语文科,由胡适、叶圣陶、吴研因、穆济波等主持起草。《小学国语课程纲要》规定该课程主旨是:“学习运用通常的语言文字;并涵养感情、德性;启发想象、思想;引起读书趣味;建立进修高深文字的良好基础;养成能达己意的发表能力。”《初级中学国语课程纲要》规定该课程的目的是:(1)使学生有自由发表思想的能力。(2)使学生能看平易的古书。(3)使学生能作文法通顺的文字。(4)使学生发生研究中国文学的兴趣。《高级中学公共必修的国语课程纲要》规定该课程的目的是:(1)培养欣赏中国文学名著之能力。(2)增加使用古书的能力。(3)继续发展语体文的技术。(4)继续练习用文言文作文。1923年由北洋政府教育部审定颁布的《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已开列出国语、国文课程纲要,内容包括课程目的、作业、教材、教法说明及毕业最低限度标准等等,成为我国语文教育史上第一个以现代教育科学理论为依据的、体系较为严整的语文科课程标准。这些《纲要》第一次较为完整地提出了语文学科的性质、教学目的、任务、教材体系、教学原则、教学内容及分阶段教学的要求,对后来的语文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至此,国语、国文并存的局面形成,并维持到新中国成立。

3 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语文教材
为配合国民学校一二年级国文改授国语,依教育部公布的注音字母和国音字典编辑、黎锦熙等校订的《新体国语教科书》八册于1920年2月出版。较早出现的现代白话文教科书有洪北平编的《中等学校用白话文范》(商务印书馆1920年),该教科书课文多是当时报章杂志上的时文,间有旧白话小说、诗歌、语录等,并用新式标点符号。稍后出版的用现代白话文编写的国文教科书还有孙亻良工、沈仲九编的《初级中学国语文读本》(上海民智书局1922年)等。

这一时期,语文教材的编制,除在形式上文言、语体兼采外,选文内容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反映“五四”新文化、新思想的白话文学作品和白话议论文被大量选用,如鲁迅的短篇小说,郭沫若的新诗,周作人的散文小品,陈独秀、李大钊、胡适的论文、讲演等。外国译文《卖火柴的女孩》等首次用作教材,即使是文言文,也扩大了选材范围,把近人梁启超、蔡元培的文言作品及古人的文言说明文选入课本。这些教科书反映了“五四”运动的实绩,在宣传“五四”时代精神、反帝反封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 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语文教学研究

这一时期,语文教育界对语文的教育目的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教学的自觉性大大增强。当时,有人将国语国文课的教学目的分为“主目的”和“副目的”:主目的,是对语言、文字(文章)的理解、领会和发表能力的培养,即教会学生具有听、读、说、写的能力;副目的,则是在实现正目的的同时,获得知识,涵养德行,养成良好的习惯和趣味。主目的强调的是国语国文的工具性,副目的强调的则是其教育性(陈启天《中学的国文问题》,《少年中国》第1卷第12期、第2卷第1期)。朱自清提出:语文学科有双重目的,一是养成读书、思想和表现的习惯或能力,二是发展思想,涵育情感。“这两个目的之中,后者是与他科相共的,前者才是国文科所特有的。而在分科的原则上说,前者是主要的。换句话说,我们在实施时,这两个目的是不应分离的,且不应分轻重的,但在论理上,我们须认前者为主要的”。(朱自清《中等学校国文教学的几个问题》,《教育杂志》第17卷第7号)朱自清第一次从理论上正确论述了语文学科的文道关系。

这一时期出现了20世纪第一个语文教学法研究的高潮,出版了不少语文教学法研究的著作,如吴研因的《小学国语国文教学法》(1921年)、张士一的《小学“国语话”教学法》(中华书局1922年)、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教学法》(商务印书馆1924年)等。其中,黎锦熙著《新著国语教学法》是我国第一部以教科书形式编写的语文教学法专著。《新著国语教学法》吸收了国外新的教育理论,结合我国传统的教育经验,归纳出国语教学的四大目的,即自动的研究与欣赏、社交上的应用、艺术上建造及个性与趣味的养成,提出通过教学达到能读、能听、能说、能作、能写的五项具体目标,并提供了许多方法和教学范例,对国语教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教育测验,是测量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成绩的一种方法。廖世承、陈鹤琴合编的《测验概要》于1925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该书对阅读测验的内容和做法作了较详细的说明和介绍。这一时期,国外一些先进的教学方法也被介绍到国内。张文昌的《中学国文教学底几个根本问题和实际问题》(载《新教育评论》第3卷第8期)就介绍了启发法、自学辅导法、分团教学法、设计法、道尔顿制等教学方法。(未完待续)

二、 中国现代语文教育的艰难成长阶段(1927—1949)
从1927年大革命失败,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现代语文教育事业经历了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三个历史时期,在战火中艰难成长。
(一) 国统区的语文教育
1 二三十年代国民党政府语文课程标准与国统区语文教材

1929年3月,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教育宗旨草案:“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同年,国民党政府教育部颁行《中小学课程暂行标准》和《教科书审查规程》。《教科书审查规程》规定:未经教育部审定,或失审定效力者,不得发行或采用。

1932年,国民党政府审定并正式公布了《中小学课程标准》。

2 读经问题争论与大众语文运动
读经问题是中国现代语文教育史上反复争论的一个问题。

从1929年开始,国民政府又掀起了“读经”逆流。陈立夫等人还主张初级小学读《三字经》,高等小学读“四书”。这一时期,湖南、广东等省国民党当局都将四书五经选编为教科书的内容,强令中小学生读经。

针对“尊孔读经”的主张,蔡元培、胡适、吴研因、叶圣陶、鲁迅等人纷纷撰文给予批驳,表明反对读经的观点。

三、 中国现代语文教育的曲折发展阶段(1949~1976年)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华民族进入了一个新时代。中国(大陆)的语文教育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从建国初期到“文革”结束,中国现代语文教育事业在摸索中前进,走过了一段曲折发展的道路。

(一) 建国初期的语文教育

1 “语文”学科的命名

1949年叶圣陶主持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审委员会的工作,将新中国中小学语文学科的名称正式定名为“语文”,揭开了中国现代语文教育史新的一页。叶圣陶解释道:“‘语文’一名,始用于1949年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审委员会选用中小学课本之时。此前中学称‘国文’,小学称‘国语’,至是乃统而一之。彼时同人之意,以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言之。亦见此学科‘听’‘说’‘读’‘写’宜并重,诵习课本,练习作文,固为读写之事,而苟忽于听说,不注意训练,则读写之成效亦将减损。”(《答滕万林》1964年2月1日)

2 新中国的教育宗旨和建国初期语文教育的特点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该纲领规定了新中国教育的性质和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

这一时期的语文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革新教学内容,突出思想政治教育。
二是听说读写并重,全面训练语文能力。
三是学习苏联的教育理论,改造旧的语文教学思想和方法。
3 汉语、文学分科实验
早在1951年3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工作会议上,胡乔木即提出了将“汉语教育与文学教育分开”的设想。

语言训练是语文课的最基本的内容,但在我国传统的语文教育中,语言的训练却是片面的、不系统的。汉语的单独开设,便解决了这个问题。

实行汉语、文学分科教学,也系统地教学文学史和文学理论知识,加强了文学教育。在中等学校里单独开设文学课,在我国语文教育史上也是第一次。

1958.3,国务院第二办公室召开座谈会,决定对中学汉语和文学课本作根本性改编。汉语和文学合并为语文。提出语文教学的目的,一是使学生学会正确地理解和熟练地运用祖国的现代语文,提高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二是讲授富有教育意义的作品,向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从而提高学生的社会主义觉悟和道德修养。这个决定结束了汉语、文学的分科教学。
(二)“大跃进”时期的语文教育
1 “大跃进”时期的教育方针
“大跃进”时期,对教育方针的理解也存在着明显的“左”的偏向。例如:有人将“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

四、 中国现代语文教育走向成熟的阶段(1977—
“文革”结束后,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作出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通过解放思想、拨乱反正,学校的教学秩序得到了恢复,中国(大陆)的教育事业走上了正轨,中国现代语文教育在语文教学大纲的编制、语文教材的建设、语文教学的改革和语文教育的研究等方面都逐步走向成熟

『贰』 介绍语文的发展史!

一、历史的回顾:“语文知识”何以成为一个问题

20世纪语文教学是从古代综合性的、网络全书式的教育中独立出来的,其标志,就是“语言专门化”。现代语文教育的历史,就是从传统的网络全书式的教育向“语言专门化”教育的转型、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知识化”是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转型的一种内在推动力。传统语文教学也有语言教学,但都是“就书衍说”,“神而明之耳,未可以言传也”,其效率是极其低下的。中国第一部语法学著作《马氏文通》,就是作者痛感“蒙子入塾”,“终日伊吾”,可只是“循其当然而不求其所以然”,因而以“十余年力索之功”完成《马氏文通》一书,希望“而后童蒙入塾能循是而学文焉”。可以说,马建忠的《马氏文通》是中国语文教学“知识化”的先声。到了上个世纪初,中小学语文课堂开始出现包括注音字母、标点符号、文字的笔画、修辞、语法等内容的语言知识教学。而到了三四十年代,在一大批现代语文学家和语文教育家的努力下,中小学语文教材中开始大量出现“发音”“读法”“书法”“作法”“缀法”等语文知识,其中最突出的代表,应该是夏丏尊、叶绍钧合编的《国文百八课》。该教材以语文知识为经,以选文为纬,是中国现代语文教育史上第一部系统的在知识理论指导下构建的比较成熟的语文教科书。

毫无疑问,“知识化”在中国中小学语文教育发展史上是一个进步的标志。其进步意义在于:第一,它取代“经义教育”成为语文教学的主体,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语文教育的“语言专门化”历程,完成了古代语文教育向现代语文教育的转型。第二,它使语文教学摆脱了“未可以言传”的落后状况,极大地提高了教学效率,实现了语文教学范式的更新换代。从整体上来说,现代语文教育的“知识化”,是与现代科学发展和社会趋势相适应的,实际上,它就是现代科学发展和社会趋势的产物。

但是,与其他学科相比,中学语文教学在知识问题上有它的特殊性。一方面,“语文知识”是语文课程的一个重要内容,“知识化”是提高语文教学效率的基本保障。因此,可以肯定地说,重新回到“经义教学”和那种“神而明之”的教学状态,是语文教学的倒退。另一方面,同样可以肯定的是,语文课程不是一门知识课程。也就是说,语文课程不是一门以系统地掌握某一门或某几门知识为目的的课程。语文教学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这似乎已成为大家的共识,但很多人把这句话与“掌握语言知识”划上等号,或者虽然没有划上等号,但认为从“掌握语言知识”到“形成语言能力”是自动完成的,是自然而然的。而实际上,“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核心是“语用方法”和“言语经验”,而不是“语言知识”。“语言知识”告诉我们“语言是什么”,但中学语文教学的根本目标,不是培养“谈论语言”的人,而是培养“使用语言”的人。只有“语用方法”和“言语经验”,才能给予中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的能力,以及以“语文能力”为核心的综合文化素养。

知识问题在中学语文教学中的这种复杂性,使得现代语文教育走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我曾在一篇文章中概述了现代语文教学的两条线索,一条线索就是“从经义教育向语言教育”的发展过程,一条线索就是从“语言要素(知识)教育向语言功能(语用)教育”的发展过程。前者的标志,就是“知识化”,而后者,则以“淡化知识”为其标志。这种“淡化知识”的倾向,在上个世纪80年代关于“淡化语法教学”的讨论中初露端倪(其基本观点是:现有的语法知识没有反映汉语的实际,学了“不管用”);在上个世纪90年代对“知识中心说”的批判中达到高潮(其基本立场是:语文课根本就不是一门知识课);在世纪之交的语文教育大讨论中,“知识化”成为众矢之的(这种批判主要针对的是知识本身的绝对化和形式化)。而在以新课程标准为代表的语文教育新思潮中,“知识化”得到了全面放逐(其主要理论表达是“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不必进行系统、集中的语法修辞知识教学”“语法、修辞知识不作为考试内容”)。

但问题在于,这种“反知识”立场是有着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历史前提的,这种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历史前提就是:对于“这样的知识”和“这样的知识教学”来说,“反知识”是有理由的,是成立的。它更多的是着眼于知识本身的不完善和弱智化的知识教学方式,而没有从“课程论”和“教学论”的角度来全面地看待知识问题。一个很简单的思考是:“这样的知识”不好,我们在语文教学中对知识的“处理方式”不好,那我们最恰当的选择应该是“换知识”和“改变这种方式”。显然,对知识系统本身的质疑和对知识教学方式的批判并不必然地导致“语文课不学知识”、“语文课不需要知识”的命题,“反知识”的特定内涵并不必然地导致“去知识”。一个更根本的、更重要的问题是:语文课是否需要知识。问题的这种提法启示我们,我们需要一个比“这样的知识不好”“这样的知识教学方式不好”更为广阔的理论视域;我们需要一个更为深刻的知识论立场。

二、我们需要什么知识:语文课中的知识类型

我们有两个问题:一是知识到底在语文教学中占据一个什么位置,起到什么作用;二是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知识,什么样的知识才能在语文教学中发挥我们期望它发挥的作用。

这两个问题是纠缠在一起的。不同类型的知识在语文教学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不同性质的知识对语文教学的意义是有差别的。过去我们关于语文知识的许多讨论,都是在没有区别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知识的前提下展开的,许多讨论没有能切中要害,甚至不得要领,原因就在于,它们不是针对特定的知识类型而言的,它们的立论都可以找到“例外”甚至反证,因而缺乏立论必须具备的周延性,其科学性和说服力都大打折扣。

语文教学的“知识问题”迫切需要引入“知识类型”概念,在“知识类型”的理论视野里,过去抽象的、含混的“知识问题”似乎变得清晰了,变得一目了然了。

1、过去关于语文知识类型的探讨

关于语文知识,过去有一个所谓“八字宪法”的表述,即“字”“词”“句”“篇”“语”“修”“逻”“文”。这是一种描述性而非类型化的表达,是老师们对教学实践中所教的知识的一种经验性的总结。一方面,没有关于“为什么要有”的论证,例如为什么要有“篇”、又什么要有“逻”,“篇”的知识、“逻”的知识对语文教学有着什么意义,起着什么作用,并没有具体的讨论。另一方面,这八个方面的知识相互之间是什么关系,它们如何组合在一起,这些问题,“八字宪法”既没有讨论,从它们的内涵中也看不到有这种关系的可能。显然,“八字宪法”并不是关于“语文知识”的系统的表达,它实际上是老师们在教学中实际上教到的知识的混合,它们没有为解决语文教学的“知识问题”提供什么线索。

大概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人们开始有意识地系统归纳“语文知识”,其成果是所谓“三大学科”:语言学知识系统、文学知识系统和文章学知识系统。这种归纳的影响很大,在一些研究者的论著中,开始把语言学、文学和文章学作为语文教学的三大基础学科来讨论,有些高等师范院校的中文系,也开始依据这种认识构建由语言学系列、文学系列和文章学系列组成的课程体系。但是,这种理论仍然没有解决“为什么要有”的论证,仍然没有解决“它们是如何组合在一起”共同构成“语文知识”的问题。语言学知识、文学知识、文章学知识,在语文教学中,它们是三条线,是分离的。它们如何成为语文教学不可或缺的“知识构成”,也没有人讨论过。而且还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即:并不是所有语言学知识都进入语文教学,并不是所有文学知识都要在语文课里教,并不是所有文章学知识对语文教学都有用,那么,这“三大学科”哪些知识属于语文课里要教的知识,要用到的知识,哪些不属于,这个问题“三大学科”的理论根本没有涉及到,也无法解释清楚。

2、关于语文知识类型的新探索

最近几年,语文知识问题重新进入人们的研究视野。从目前发表的一些文章来看,可以说初步形成了一次新的讨论。这一次关于语文知识的讨论是在继承了前几次关于语文知识问题讨论成果的基础上的深化与延伸,其最突出的成果,就是接受了“知识类型”的概念,突破了过去单一的知识类型认识,从而获得了一个更为广阔的知识视野。

陈述性知识 程序性知识 策略性知识[ii]

陈述性知识是关于事物“是什么”的知识,它是人们对事物的状态、内容、性质等的反映。例如,关于什么是比喻的知识,关于什么是举例论证的知识,关于什么是疑问句的知识等。陈述性知识对语文教学的意义是有限的。第一,它是把事物当作客观对象来认识,而语言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客观事物;第二,语文教学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这种能力主要是一种实践能力,是一种“做事”的能力,而主要不是一种“认知”的能力。语文教学的目标不是认识语言,而是运用语言,不是培养“谈论语言”的人,而是“运用语言”的人。陈述性知识告诉学生“比喻”是什么,但掌握了“比喻是什么”这一知识并不能直接转化为“打比方”这一实践能力,掌握了“疑问句”的知识并不一定就会“提问”,同样,知道了什么是“举例论证”并不意味着同时也就会“举例”来论证了。

程序性知识是关于“做什么”“怎么做”的知识,它是人们关于活动的过程和步骤的认识。例如,我们在什么情况下要运用打比方的修辞手法,我们在提问的时候要注意什么要领,我们在议论文中通过举例可以做什么,以及怎么做。这些知识,就是程序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对语文教学的意义是巨大的,它直接作用于语文教学目标的实现。但是,这种类型的知识也是我们现在最缺乏的,甚至几乎没有。

策略性知识是关于学习策略的知识,即如何确定“做什么”“如何做”的知识。它的特点是“反思性”和“元认知”。对策略性知识的掌握,其标志是:明确认识自己面临的学习任务;知道自己目前学习所达到的程度;能调用恰当的学习方法;对自己的学习过程能进行监控、反省和调节。

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当然不是绝对不需要一点陈述性知识,但可以肯定地说,不应该以陈述性知识为主体。过去,我们理解的知识就是陈述性知识,除陈述性知识之外我们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知识,所以要么从语文课程的实践性目标出发,彻底否定语文知识的教学,要么从学校教育和课程内容的特点出发,将陈述性知识教学提到一个不恰当的位置。实际上,一方面,否定陈述性知识的主体地位,并不否定知识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我们所需要的知识,也主要不是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应该成为语文知识教学的主体。而策略性知识,则是知识教学的最高境界,一方面需要,另一方面,也只在较高学习层次和学习境界才需要。策略性知识教学的时机和场合是决定策略性知识教学能否实现其目标的关键。

从它们之间的关系来看,陈述性知识在学生的“前面”,程序性知识在学生的“外面”,策略性知识在学生的“后面”。摆在“前面”的东西最容易看见,但可能并不是最重要的;处在“外面”的东西很难轻易进入人们的视野,但可能是起关键作用的;而在“后面”的东西,在最深刻的意义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把它摆上“台面”。

现象知识 概念知识 原理知识[iii]

这是着眼于知识体系的一种知识分类。加涅认为,知识体系的结构象一个“金字塔”,塔底就是由这些大量的事实、现象构成,中层则是由对这些事实、现象的解释和定义构成,而最上层,则是根据那些“解释”确定的一些“行事规则”。根据加涅关于知识体系的理论,可以把语文知识分为“现象知识”、“概念知识”和“原理知识”。

在语文教学中,所谓“现象知识”就是对语料的掌握,包括常用词语,常用句式,常用语体,常用修辞等。这里所谓掌握,就是熟悉。语文课是以“现象知识”为教学内容主体的课程,我们在语文课中学这么多课文,目的就在掌握“语文现象知识”。

所谓概念知识就是对“现象知识”加以解说和命题的知识,它一般用概念来表达。在语文教学,这些知识本身没有目的意义,它要么是帮助学生理解“现象知识”,要么是为形成原理知识作准备。在第一种情况下,它只起到辅助作用,在第二种情况下,它甚至根本就不需要进入语文教学的实际过程,而只是为那些研究人员掌握即可。

原理知识属于“如何做才正确”的知识,所以也可叫“规则知识”。它是对人的行为方式的描述与规范,在人们的活动中起着“定向”的作用,所以这些知识是可迁移的,利用这些知识可以有效指导和促进学生的语文能力。例如,关于如何运用“指示语”的知识,描述了“在句段中,指示语可以代替所指示的事物或前面已经出现的语句,从而使语句更为简洁,使文意更为连贯,语意重心更为突出”的行为规则,掌握这一知识,则可以有效帮助学生在写作中实现语意连贯。

从数量上来说,语文教学大量需要的是“现象知识”,需要精细掌握的是“原理知识”,而对“概念知识”,则“少知、粗知”。

无意识知识 言述性的知识[iv]

所谓无意识知识,也称之为缄默知识,这种知识的特点是“知道,但说不出”,即直觉状态的知识。最典型的语文无意识知识,即语感。语感的特点就是“知道,但说不出”,我们读一篇文章,一读就通,一读就懂,但是如何读懂的,读通的,说不出来。这一特点决定了无意识知识特别适用于“从事一种行为”,即活动。

言述性知识,即可以说出来的知识,也称之为外显知识。它的特点是“知道,而且可以说出来”,这是一种明晰性知识,是可以言传的知识。例如“语体是一种言语行为方式”,“说话必须根据场合的不同使用不同的表达方式”。“明晰地传达”是它最大的优势。

言述性知识是以无意识知识为前提的,言述性知识是对无意识知识的概括和表达。从理论上来讲,所有的无意识知识都可以用言辞表达出来,也就是说,所有的无意识知识都可以向言述性知识转化。但是,这种转化对研究语言是有意义的,对从事一种言语行为,却不一定都是有意义的。因为在某些时候,熟练地从事一种行为必须依赖无意识知识,“有意识的知识”的参与反而会起干扰作用。那么,在什么时候,我们需要言述性知识呢?波兰尼告诉我们,就是在“批判性思考”的时候,即对言语对象作“批判性”“反思性”阅读的时候。什么时候我们需要无意识知识呢?也是波兰尼告诉我们,就是在“控制住至今尚未探明的领域”时,也就是要“创造”新的知识的时候。

三、知识在语文课中作什么用:知识作用的途径与方式

知识是分为不同类型的,不同类型的知识在语文教学中起着不同的作用,有些是辅助性的,有些是必要条件性的,有些甚至是充分条件性的,有的是教师在课堂里教的知识,有的是学生学的知识,有的属于教学目的范畴里的知识,有的则属于教学内容范畴里的知识,有的是作为教学过程的知识,有的是作为教学工具的知识。这些知识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对语文教学的意义也是有区别的,有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因此,我们不能笼统地来谈语文教学的知识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分清了不同类型的知识,它们的内涵和特点后,我们就获得了这些知识在语文教学中发挥作用的具体途径和方式。

1、知识作为课程内容:知识修养与知识定向

课程内容是相对教材内容、教学内容而言的,它们之间的区别,王荣生博士有明确的界说:语文课程内容是指语文教学中“应该教什么”;语文教材内容,是指语文教学“用什么去教”;语文教学内容,则是指“语文教学实际上教了什么”。更通俗的说法是:语文课程内容,就是学生要掌握的内容。在语文教学中,学生要掌握的内容大部分不能直接呈现给学生,它只能通过“课文”这一载体隐含着呈现给学生,老师在课堂里直接教的是“课文”,但学生要学的,其实是教材所承载的“课程内容”。这些学生要掌握的内容(即课程内容)中,有一些就是知识。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知识都能够作课程内容的,作为课程内容的知识只可能是两种:一种是“现象知识”,即语料,包括常用语汇、常用句式、常用语体、常用修辞等等。扩而大之,还包括经典作品、名言警句、文化常识等等,都属于这一范畴。这些知识是一个学生的基本知识修养,也是实现其他教学目的的基础。一种是“原理知识”和“程序性知识”。这些知识直接告诉你应该怎么做,掌握这些知识是做好事情的必要条件甚至是充分条件,它直接为做好事情定向,因此,掌握这些知识本身就是课程内容。

2、知识作为教学内容:“外显知识”对“缄默知识”的引导作用

教学内容是指在语文教学中实际上教了什么。在教学中实际上教的东西,并不一定是要求学生掌握的,而可能是为学生掌握他应该掌握的东西作铺垫、准备线索、提供条件的。那么,这些铺垫、线索、条件是什么呢?在大部分情况下,这些铺垫、线索、条件就是“外显知识”。

前面我们曾介绍,根据知识的表现,知识可以分为外显知识(言述性知识)和缄默知识(无意识知识)。外显知识之所以是外显的,是因为它直接用言语表达出来,因而具有明确的可传达性,从教学的角度来讲就是可教性。但语文知识大部分是缄默知识,即那些只可意会无法言传的知识。这一点已为语文教育的历史所证明,也为近20余年语文教育的科学研究所充分揭示。正因为它是只可意会无法言传的,因而它的可教性受到巨大限制。这是语文教学在知识问题上的一个悖论:语文知识主要是一种缄默知识,“语文教学必须以学生的缄默知识为基础”;但正因为它是缄默知识,又往往是不可教或可教性有限的;而可教的外显知识一方面只占少部分,另一方面往往又是一些表面的缺乏深度的知识,因而它的教学价值是有限的。过去语文知识的教学意义受到质疑,主要原因即在于此。但是,“几乎所有的外显知识都根植于缄默知识,外显知识的增长、应用和理解都依赖于缄默知识”[v]。换句话说,外显知识是知识这座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而缄默知识则是它藏在水面下的部分。因此,外显知识就成为缄默知识的一个线索,一个标志,一个通道。在语文教学中,任何缄默知识的获得,都是以外显知识为导引的,外显性知识牵引着学生,学生顺着外显性知识暗示的方向,“意会”到缄默知识,并最终实现缄默知识向外显知识的转化。这就是马建忠所谓“即其可授受者以深求夫不可授受者”。直接把外显性知识作为语文教学的内容主体也许的确是值得商榷的,其意义也许的确是有限的,但把外显性知识作为缄默知识的线索,牵引出学生对缄默知识的“意会”,则其教学意义就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外显性知识作为教学内容的意义有限性并不否定它作为教学途径、教学线索的意义的重要性。在这里,我们可以引用几乎成为常识的一句哲学名言:感觉到的东西我们才能理解它,而理解了的东西,我们才可以更好地感觉到它。

3、知识作为教学的交流工具:“工具知识”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

教学过程是师生之间的交流,这是对教学过程的最基本的描述。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用什么来交流呢?对于教学来说,交流的起码要求是“明示”,我们怎么让学生明白教师的要求,怎么让学生明白自己的学习对象,怎么让学生明确地向教师表达自己的理解?“教”是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现需要一种称之为“抓手”的东西,没有这种“抓手”,教学的进行则无以依托;有了这种“抓手”,教师可以凭借它传达自己的思想,学生可凭借它理解教师的意图和自己的学习对象。这种“抓手”即交流工具是教学得以进行、得以展开的一个前提。事实上,什么样水平的交流工具就有什么样水平的交流。这种师生双方借以交流的工具,我们可以称之为“工具知识”。这种“工具知识”也许并不要求学生掌握,却是教师呈示学生要掌握的知识和学生理解教师的要求的一个“工作概念”。刘大为对此作了出色的阐述,他说:“如果没有语言知识的介入,教师就只能在这种常识语言的水平上与学生对话交流。深刻的感悟将会因为没有必要的概念作媒介而烟消雾散,睿智的指点也将会因为找不到合适的语言而变得平庸无奇。”[vi]他在这里所说的“语言知识”,就是指用以开展教学交流的“工具知识”。

4、知识作为教师的准备:“教师状态的知识”在课程建设中的作用

课程社会学告诉我们,课程建设是一个“将作为一般文化成果的‘客观知识’改造为‘课程知识’”的过程。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客观知识”本身,二是改造客观知识的知识,前者主要是学科知识,后者则包括价值论知识(即证明课程知识合法化的知识)和方法论知识(即证明课程知识合理化的知识)。对于学生来说,他们要掌握的主要是学科知识,我们可以称之为“学生状态的知识”。对于教师来说,则不仅包括学生状态的知识,还包括如何选择、呈现和传达学生状态知识的知识。于是所谓“课程知识”可以区分为“学生状态的知识”和“教师状态的知识”。过去,我们没有这种区分,因而从“学生状态的知识”的简化性描述中直接推导出“语文课不需要知识”或“语文课知识不重要”的结论。新课程则首先改变了教师的地位,他不仅是教学者,而且还是课程建设者,因此他不仅要把知识教给学生(当然不仅仅是传授知识),而且还要掌握“客观知识”,掌握将“客观知识”改造成“课程知识”的知识。因此“教师状态的知识”就成为“语文课知识”题中必有之义。它与我们在第三点中所谈到的“工具知识”一样,并不需要学生掌握,却是课程得以构建、教学得以进行的知识前提。

四、我们怎样才能得到这样的知识:知识开发的视域和立场问题

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我们怎么才能得到这样的知识:作为知识修养的知识,作为知识定向的知识,作为引领学生感悟缄默知识的知识,作为教学工具的知识,作为教师状态的知识,等等。实事求是地说,在这块领域里,大部分我们的学术界和语文教学界都几乎是空白。正如王荣生博士所指出的,学校里的语文知识,不是太多,而是近乎没有;或是这样表述,语文教学中充满着像徐江同志所说的“垃圾知识”,而真正能起到有效达成教学目标的知识,则又几乎阙如。结果是,已有的知识不管用,管用的、急需要的知识却没有。一方面是“知识泛滥”,一方面是“知识荒”:这就是目前我们语文教学在“知识问题”上面临的困境。

这里当然有历史的原因;但为什么别的学科包括历史、政治这些更为特别的学科都没有出现类似的“知识问题”呢?深入的思考,我们觉得这与语文课程的特殊性和由此决定的“语文知识”的特殊性有密切关系。

我们先从语文课程的特殊性说起。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最大的不同在哪里?过去我们认为主要在教学内容。王尚文先生说:“其它学科所教所学的是言语所表达的内容,而语文则是用以表达的言语形式。换句话说,其它学科重在‘说什么’,语文重在‘怎么说’。对于其它科课本的言语,懂得它们‘说什么’就可以了,如果要去揣摩它们‘怎么说’,也仅仅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它‘说什么’。而对于语文来说,明白它‘说什么’固然必要,但却是为了领悟它‘怎么说’,即主要通过语文教材的言语形式去培养学生的语感能力。”[vii]这是极有见地的。但是我们还要追问:“说什么”与“怎么说”的本质区别在哪里呢?换一句话说,“说什么”与“怎么说”的区别又说明了什么呢?于是问题就延伸到了一个哲学的范畴里面。

『叁』 什么是小学语文教师个人专业发展历程和基础

教师自主发展,教师通过自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实现教学与科研水平动态、专循环、可持续属发展的过程.。教师的专业发展是动态、连续、持久并贯穿整个教学生涯的过程,也应是终身学习、不断在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提出质疑并解决问题的过程。教师的自主发展是实现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对教师自主发展进行探讨,从整体上提高小学教师的专业素质,推动各方面的教学改革,最终提高小学语文的教学质量。

『肆』 请你就小学语文教学发展历程谈谈你对小学语文教学的感悟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明确提出并说明课题内容的意义和重要性,还可以通过生活实例,知道学习到的知识能解决什么实际问题,让其感受到生活中处处有,体验学习的重要,激发和培养正确的学习动机。

『伍』 小学语文教材的发展历程

1951年秋,由人民教育出版社重新编写或修订的中小学教材出版,在全国正式使用。这是人民教育出版社(以下简称“人教版”)第一套全国通用的小学语文教材。第一套小学语文教材的课文较为简单,内容中很多是关于毛泽东的,常常开篇就是毛主席祝词。
1956年秋,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的第二套小学课本出版,但这套教材只使用了两年——1958年“大跃进”之后,在“教育大革命”的影响下,有关部门停止了这套教材的使用。
,人民教1961年秋育出版社新编的十年制中小学教材开始向全国供应。这是人教版第三套全国通用的中小学教材。此后,人民教育出版社开始进行十二年制教材的研究、准备工作。1963年秋,新编各科课本的第一册在全国正式供应。这是人教版第四套全国通用的中小学教材。
1976年到1978年间,国内的中小学教材使用较为混乱。
1977年,教育部决定以十年制为中小学的基本学制。1978年秋,中小学各科课本的第一册同时在全国供应。这是人教版第五套全国通用的中小学教材。
粉碎“四人帮”之后,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此后的教材使用也相对的稳定。其中有些小学语文教材的使用年限超过10年。
1982年秋,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出版的十二年制中小学教科书开始向全国供应。这是人教版第六套全国通用的中小学教材。
1987年秋,人民教育出版社根据新颁布教学大纲,对中小学教材进行全面修订、改编后开始陆续出版。这是人教版第七套全国通用的中小学教材。
1986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1988年国家教委据此制定颁布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各科教学大纲初审稿。1990年秋季,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的九年义务教育实验教材出版。这是人教版第八套全国通用的中小学教材。
1992年8月,国家教委发布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共24科教学大纲(试用)。1993年秋,人民教育出版社按照新大纲重新编写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教科书,开始供应全国。这是人教版第九套全国通用的中小学教材,前后共使用了十几年。
现行的人教版小学语文教材被称为“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这也是人教社编辑出版的第十套教材。该教材根据2001年5月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编订。2001年开始使用,由一年级开始,逐年推开。
2001年1月,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发布《关于启动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通知》,全国的基础教育开始实行“课程改革”。此后,国家放开了教材的编写权,过去的教材是围绕教学大纲,必须使用人教版教材;实行“课程改革”后,各出版社都可以编写教材,各地也可以选用不同的教材教学。

『陆』 小学语文教学的介绍

《小学语文教学》是全国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会会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专是我国最早的小学属语文教学专业性期刊。创刊26年来,《小学语文教学》以其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山西省一级期刊,第二届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第五届华北地区“十佳期刊”“中国期刊方阵·双百期刊”,中国语文报刊编辑质量优秀奖,“首届中国教育传媒·读者喜爱优秀教育期刊”。

『柒』 如何发挥小学语文教学的发展功能

小学语文教学如何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键是必须改革传统的课程评价体系,实现课程评价功能的根本性转变。作者从新课程改革的实际出发,简要分析了小学语文教学过程形成性评价的基本特征,深入探讨了如何在语文学科中运用形成性评价促进每一个学生语文素质全面发展的问题,对于当前小学语文教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捌』 语文的发展史

一、历史的回顾:“语文知识”何以成为一个问题
20世纪语文教学是从古代综合性的、网络全书式的教育中独立出来的,其标志,就是“语言专门化”。现代语文教育的历史,就是从传统的网络全书式的教育向“语言专门化”教育的转型、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知识化”是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转型的一种内在推动力。传统语文教学也有语言教学,但都是“就书衍说”,“神而明之耳,未可以言传也”,其效率是极其低下的。中国第一部语法学著作《马氏文通》,就是作者痛感“蒙子入塾”,“终日伊吾”,可只是“循其当然而不求其所以然”,因而以“十余年力索之功”完成《马氏文通》一书,希望“而后童蒙入塾能循是而学文焉”。可以说,马建忠的《马氏文通》是中国语文教学“知识化”的先声。到了上个世纪初,中小学语文课堂开始出现包括注音字母、标点符号、文字的笔画、修辞、语法等内容的语言知识教学。而到了三四十年代,在一大批现代语文学家和语文教育家的努力下,中小学语文教材中开始大量出现“发音”“读法”“书法”“作法”“缀法”等语文知识,其中最突出的代表,应该是夏丏尊、叶绍钧合编的《国文百八课》。该教材以语文知识为经,以选文为纬,是中国现代语文教育史上第一部系统的在知识理论指导下构建的比较成熟的语文教科书。

毫无疑问,“知识化”在中国中小学语文教育发展史上是一个进步的标志。其进步意义在于:第一,它取代“经义教育”成为语文教学的主体,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语文教育的“语言专门化”历程,完成了古代语文教育向现代语文教育的转型。第二,它使语文教学摆脱了“未可以言传”的落后状况,极大地提高了教学效率,实现了语文教学范式的更新换代。从整体上来说,现代语文教育的“知识化”,是与现代科学发展和社会趋势相适应的,实际上,它就是现代科学发展和社会趋势的产物。

但是,与其他学科相比,中学语文教学在知识问题上有它的特殊性。一方面,“语文知识”是语文课程的一个重要内容,“知识化”是提高语文教学效率的基本保障。因此,可以肯定地说,重新回到“经义教学”和那种“神而明之”的教学状态,是语文教学的倒退。另一方面,同样可以肯定的是,语文课程不是一门知识课程。也就是说,语文课程不是一门以系统地掌握某一门或某几门知识为目的的课程。语文教学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这似乎已成为大家的共识,但很多人把这句话与“掌握语言知识”划上等号,或者虽然没有划上等号,但认为从“掌握语言知识”到“形成语言能力”是自动完成的,是自然而然的。而实际上,“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核心是“语用方法”和“言语经验”,而不是“语言知识”。“语言知识”告诉我们“语言是什么”,但中学语文教学的根本目标,不是培养“谈论语言”的人,而是培养“使用语言”的人。只有“语用方法”和“言语经验”,才能给予中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的能力,以及以“语文能力”为核心的综合文化素养。

知识问题在中学语文教学中的这种复杂性,使得现代语文教育走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我曾在一篇文章中概述了现代语文教学的两条线索,一条线索就是“从经义教育向语言教育”的发展过程,一条线索就是从“语言要素(知识)教育向语言功能(语用)教育”的发展过程。前者的标志,就是“知识化”,而后者,则以“淡化知识”为其标志。这种“淡化知识”的倾向,在上个世纪80年代关于“淡化语法教学”的讨论中初露端倪(其基本观点是:现有的语法知识没有反映汉语的实际,学了“不管用”);在上个世纪90年代对“知识中心说”的批判中达到高潮(其基本立场是:语文课根本就不是一门知识课);在世纪之交的语文教育大讨论中,“知识化”成为众矢之的(这种批判主要针对的是知识本身的绝对化和形式化)。而在以新课程标准为代表的语文教育新思潮中,“知识化”得到了全面放逐(其主要理论表达是“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不必进行系统、集中的语法修辞知识教学”“语法、修辞知识不作为考试内容”)。

但问题在于,这种“反知识”立场是有着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历史前提的,这种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历史前提就是:对于“这样的知识”和“这样的知识教学”来说,“反知识”是有理由的,是成立的。它更多的是着眼于知识本身的不完善和弱智化的知识教学方式,而没有从“课程论”和“教学论”的角度来全面地看待知识问题。一个很简单的思考是:“这样的知识”不好,我们在语文教学中对知识的“处理方式”不好,那我们最恰当的选择应该是“换知识”和“改变这种方式”。显然,对知识系统本身的质疑和对知识教学方式的批判并不必然地导致“语文课不学知识”、“语文课不需要知识”的命题,“反知识”的特定内涵并不必然地导致“去知识”。一个更根本的、更重要的问题是:语文课是否需要知识。问题的这种提法启示我们,我们需要一个比“这样的知识不好”“这样的知识教学方式不好”更为广阔的理论视域;我们需要一个更为深刻的知识论立场。

二、我们需要什么知识:语文课中的知识类型
我们有两个问题:一是知识到底在语文教学中占据一个什么位置,起到什么作用;二是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知识,什么样的知识才能在语文教学中发挥我们期望它发挥的作用。

这两个问题是纠缠在一起的。不同类型的知识在语文教学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不同性质的知识对语文教学的意义是有差别的。过去我们关于语文知识的许多讨论,都是在没有区别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知识的前提下展开的,许多讨论没有能切中要害,甚至不得要领,原因就在于,它们不是针对特定的知识类型而言的,它们的立论都可以找到“例外”甚至反证,因而缺乏立论必须具备的周延性,其科学性和说服力都大打折扣。

语文教学的“知识问题”迫切需要引入“知识类型”概念,在“知识类型”的理论视野里,过去抽象的、含混的“知识问题”似乎变得清晰了,变得一目了然了。
1、过去关于语文知识类型的探讨
关于语文知识,过去有一个所谓“八字宪法”的表述,即“字”“词”“句”“篇”“语”“修”“逻”“文”。这是一种描述性而非类型化的表达,是老师们对教学实践中所教的知识的一种经验性的总结。一方面,没有关于“为什么要有”的论证,例如为什么要有“篇”、又什么要有“逻”,“篇”的知识、“逻”的知识对语文教学有着什么意义,起着什么作用,并没有具体的讨论。另一方面,这八个方面的知识相互之间是什么关系,它们如何组合在一起,这些问题,“八字宪法”既没有讨论,从它们的内涵中也看不到有这种关系的可能。显然,“八字宪法”并不是关于“语文知识”的系统的表达,它实际上是老师们在教学中实际上教到的知识的混合,它们没有为解决语文教学的“知识问题”提供什么线索。
大概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人们开始有意识地系统归纳“语文知识”,其成果是所谓“三大学科”:语言学知识系统、文学知识系统和文章学知识系统。这种归纳的影响很大,在一些研究者的论著中,开始把语言学、文学和文章学作为语文教学的三大基础学科来讨论,有些高等师范院校的中文系,也开始依据这种认识构建由语言学系列、文学系列和文章学系列组成的课程体系。但是,这种理论仍然没有解决“为什么要有”的论证,仍然没有解决“它们是如何组合在一起”共同构成“语文知识”的问题。语言学知识、文学知识、文章学知识,在语文教学中,它们是三条线,是分离的。它们如何成为语文教学不可或缺的“知识构成”,也没有人讨论过。而且还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即:并不是所有语言学知识都进入语文教学,并不是所有文学知识都要在语文课里教,并不是所有文章学知识对语文教学都有用,那么,这“三大学科”哪些知识属于语文课里要教的知识,要用到的知识,哪些不属于,这个问题“三大学科”的理论根本没有涉及到,也无法解释清楚。
2、关于语文知识类型的新探索
最近几年,语文知识问题重新进入人们的研究视野。从目前发表的一些文章来看,可以说初步形成了一次新的讨论。这一次关于语文知识的讨论是在继承了前几次关于语文知识问题讨论成果的基础上的深化与延伸,其最突出的成果,就是接受了“知识类型”的概念,突破了过去单一的知识类型认识,从而获得了一个更为广阔的知识视野。
陈述性知识 程序性知识 策略性知识[ii]
陈述性知识是关于事物“是什么”的知识,它是人们对事物的状态、内容、性质等的反映。例如,关于什么是比喻的知识,关于什么是举例论证的知识,关于什么是疑问句的知识等。陈述性知识对语文教学的意义是有限的。第一,它是把事物当作客观对象来认识,而语言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客观事物;第二,语文教学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这种能力主要是一种实践能力,是一种“做事”的能力,而主要不是一种“认知”的能力。语文教学的目标不是认识语言,而是运用语言,不是培养“谈论语言”的人,而是“运用语言”的人。陈述性知识告诉学生“比喻”是什么,但掌握了“比喻是什么”这一知识并不能直接转化为“打比方”这一实践能力,掌握了“疑问句”的知识并不一定就会“提问”,同样,知道了什么是“举例论证”并不意味着同时也就会“举例”来论证了。
程序性知识是关于“做什么”“怎么做”的知识,它是人们关于活动的过程和步骤的认识。例如,我们在什么情况下要运用打比方的修辞手法,我们在提问的时候要注意什么要领,我们在议论文中通过举例可以做什么,以及怎么做。这些知识,就是程序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对语文教学的意义是巨大的,它直接作用于语文教学目标的实现。但是,这种类型的知识也是我们现在最缺乏的,甚至几乎没有。
策略性知识是关于学习策略的知识,即如何确定“做什么”“如何做”的知识。它的特点是“反思性”和“元认知”。对策略性知识的掌握,其标志是:明确认识自己面临的学习任务;知道自己目前学习所达到的程度;能调用恰当的学习方法;对自己的学习过程能进行监控、反省和调节。
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当然不是绝对不需要一点陈述性知识,但可以肯定地说,不应该以陈述性知识为主体。过去,我们理解的知识就是陈述性知识,除陈述性知识之外我们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知识,所以要么从语文课程的实践性目标出发,彻底否定语文知识的教学,要么从学校教育和课程内容的特点出发,将陈述性知识教学提到一个不恰当的位置。实际上,一方面,否定陈述性知识的主体地位,并不否定知识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我们所需要的知识,也主要不是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应该成为语文知识教学的主体。而策略性知识,则是知识教学的最高境界,一方面需要,另一方面,也只在较高学习层次和学习境界才需要。策略性知识教学的时机和场合是决定策略性知识教学能否实现其目标的关键。
从它们之间的关系来看,陈述性知识在学生的“前面”,程序性知识在学生的“外面”,策略性知识在学生的“后面”。摆在“前面”的东西最容易看见,但可能并不是最重要的;处在“外面”的东西很难轻易进入人们的视野,但可能是起关键作用的;而在“后面”的东西,在最深刻的意义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把它摆上“台面”。
现象知识 概念知识 原理知识[iii]
这是着眼于知识体系的一种知识分类。加涅认为,知识体系的结构象一个“金字塔”,塔底就是由这些大量的事实、现象构成,中层则是由对这些事实、现象的解释和定义构成,而最上层,则是根据那些“解释”确定的一些“行事规则”。根据加涅关于知识体系的理论,可以把语文知识分为“现象知识”、“概念知识”和“原理知识”。
在语文教学中,所谓“现象知识”就是对语料的掌握,包括常用词语,常用句式,常用语体,常用修辞等。这里所谓掌握,就是熟悉。语文课是以“现象知识”为教学内容主体的课程,我们在语文课中学这么多课文,目的就在掌握“语文现象知识”。
所谓概念知识就是对“现象知识”加以解说和命题的知识,它一般用概念来表达。在语文教学,这些知识本身没有目的意义,它要么是帮助学生理解“现象知识”,要么是为形成原理知识作准备。在第一种情况下,它只起到辅助作用,在第二种情况下,它甚至根本就不需要进入语文教学的实际过程,而只是为那些研究人员掌握即可。
原理知识属于“如何做才正确”的知识,所以也可叫“规则知识”。它是对人的行为方式的描述与规范,在人们的活动中起着“定向”的作用,所以这些知识是可迁移的,利用这些知识可以有效指导和促进学生的语文能力。例如,关于如何运用“指示语”的知识,描述了“在句段中,指示语可以代替所指示的事物或前面已经出现的语句,从而使语句更为简洁,使文意更为连贯,语意重心更为突出”的行为规则,掌握这一知识,则可以有效帮助学生在写作中实现语意连贯。
从数量上来说,语文教学大量需要的是“现象知识”,需要精细掌握的是“原理知识”,而对“概念知识”,则“少知、粗知”。
无意识知识 言述性的知识[iv]
所谓无意识知识,也称之为缄默知识,这种知识的特点是“知道,但说不出”,即直觉状态的知识。最典型的语文无意识知识,即语感。语感的特点就是“知道,但说不出”,我们读一篇文章,一读就通,一读就懂,但是如何读懂的,读通的,说不出来。这一特点决定了无意识知识特别适用于“从事一种行为”,即活动。
言述性知识,即可以说出来的知识,也称之为外显知识。它的特点是“知道,而且可以说出来”,这是一种明晰性知识,是可以言传的知识。例如“语体是一种言语行为方式”,“说话必须根据场合的不同使用不同的表达方式”。“明晰地传达”是它最大的优势。
言述性知识是以无意识知识为前提的,言述性知识是对无意识知识的概括和表达。从理论上来讲,所有的无意识知识都可以用言辞表达出来,也就是说,所有的无意识知识都可以向言述性知识转化。但是,这种转化对研究语言是有意义的,对从事一种言语行为,却不一定都是有意义的。因为在某些时候,熟练地从事一种行为必须依赖无意识知识,“有意识的知识”的参与反而会起干扰作用。那么,在什么时候,我们需要言述性知识呢?波兰尼告诉我们,就是在“批判性思考”的时候,即对言语对象作“批判性”“反思性”阅读的时候。什么时候我们需要无意识知识呢?也是波兰尼告诉我们,就是在“控制住至今尚未探明的领域”时,也就是要“创造”新的知识的时候。
三、知识在语文课中作什么用:知识作用的途径与方式
知识是分为不同类型的,不同类型的知识在语文教学中起着不同的作用,有些是辅助性的,有些是必要条件性的,有些甚至是充分条件性的,有的是教师在课堂里教的知识,有的是学生学的知识,有的属于教学目的范畴里的知识,有的则属于教学内容范畴里的知识,有的是作为教学过程的知识,有的是作为教学工具的知识。这些知识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对语文教学的意义也是有区别的,有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因此,我们不能笼统地来谈语文教学的知识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分清了不同类型的知识,它们的内涵和特点后,我们就获得了这些知识在语文教学中发挥作用的具体途径和方式。
1、知识作为课程内容:知识修养与知识定向
课程内容是相对教材内容、教学内容而言的,它们之间的区别,王荣生博士有明确的界说:语文课程内容是指语文教学中“应该教什么”;语文教材内容,是指语文教学“用什么去教”;语文教学内容,则是指“语文教学实际上教了什么”。更通俗的说法是:语文课程内容,就是学生要掌握的内容。在语文教学中,学生要掌握的内容大部分不能直接呈现给学生,它只能通过“课文”这一载体隐含着呈现给学生,老师在课堂里直接教的是“课文”,但学生要学的,其实是教材所承载的“课程内容”。这些学生要掌握的内容(即课程内容)中,有一些就是知识。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知识都能够作课程内容的,作为课程内容的知识只可能是两种:一种是“现象知识”,即语料,包括常用语汇、常用句式、常用语体、常用修辞等等。扩而大之,还包括经典作品、名言警句、文化常识等等,都属于这一范畴。这些知识是一个学生的基本知识修养,也是实现其他教学目的的基础。一种是“原理知识”和“程序性知识”。这些知识直接告诉你应该怎么做,掌握这些知识是做好事情的必要条件甚至是充分条件,它直接为做好事情定向,因此,掌握这些知识本身就是课程内容。
2、知识作为教学内容:“外显知识”对“缄默知识”的引导作用
教学内容是指在语文教学中实际上教了什么。在教学中实际上教的东西,并不一定是要求学生掌握的,而可能是为学生掌握他应该掌握的东西作铺垫、准备线索、提供条件的。那么,这些铺垫、线索、条件是什么呢?在大部分情况下,这些铺垫、线索、条件就是“外显知识”。
前面我们曾介绍,根据知识的表现,知识可以分为外显知识(言述性知识)和缄默知识(无意识知识)。外显知识之所以是外显的,是因为它直接用言语表达出来,因而具有明确的可传达性,从教学的角度来讲就是可教性。但语文知识大部分是缄默知识,即那些只可意会无法言传的知识。这一点已为语文教育的历史所证明,也为近20余年语文教育的科学研究所充分揭示。正因为它是只可意会无法言传的,因而它的可教性受到巨大限制。这是语文教学在知识问题上的一个悖论:语文知识主要是一种缄默知识,“语文教学必须以学生的缄默知识为基础”;但正因为它是缄默知识,又往往是不可教或可教性有限的;而可教的外显知识一方面只占少部分,另一方面往往又是一些表面的缺乏深度的知识,因而它的教学价值是有限的。过去语文知识的教学意义受到质疑,主要原因即在于此。但是,“几乎所有的外显知识都根植于缄默知识,外显知识的增长、应用和理解都依赖于缄默知识”[v]。换句话说,外显知识是知识这座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而缄默知识则是它藏在水面下的部分。因此,外显知识就成为缄默知识的一个线索,一个标志,一个通道。在语文教学中,任何缄默知识的获得,都是以外显知识为导引的,外显性知识牵引着学生,学生顺着外显性知识暗示的方向,“意会”到缄默知识,并最终实现缄默知识向外显知识的转化。这就是马建忠所谓“即其可授受者以深求夫不可授受者”。直接把外显性知识作为语文教学的内容主体也许的确是值得商榷的,其意义也许的确是有限的,但把外显性知识作为缄默知识的线索,牵引出学生对缄默知识的“意会”,则其教学意义就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外显性知识作为教学内容的意义有限性并不否定它作为教学途径、教学线索的意义的重要性。在这里,我们可以引用几乎成为常识的一句哲学名言:感觉到的东西我们才能理解它,而理解了的东西,我们才可以更好地感觉到它。
3、知识作为教学的交流工具:“工具知识”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
教学过程是师生之间的交流,这是对教学过程的最基本的描述。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用什么来交流呢?对于教学来说,交流的起码要求是“明示”,我们怎么让学生明白教师的要求,怎么让学生明白自己的学习对象,怎么让学生明确地向教师表达自己的理解?“教”是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现需要一种称之为“抓手”的东西,没有这种“抓手”,教学的进行则无以依托;有了这种“抓手”,教师可以凭借它传达自己的思想,学生可凭借它理解教师的意图和自己的学习对象。这种“抓手”即交流工具是教学得以进行、得以展开的一个前提。事实上,什么样水平的交流工具就有什么样水平的交流。这种师生双方借以交流的工具,我们可以称之为“工具知识”。这种“工具知识”也许并不要求学生掌握,却是教师呈示学生要掌握的知识和学生理解教师的要求的一个“工作概念”。刘大为对此作了出色的阐述,他说:“如果没有语言知识的介入,教师就只能在这种常识语言的水平上与学生对话交流。深刻的感悟将会因为没有必要的概念作媒介而烟消雾散,睿智的指点也将会因为找不到合适的语言而变得平庸无奇。”[vi]他在这里所说的“语言知识”,就是指用以开展教学交流的“工具知识”。
4、知识作为教师的准备:“教师状态的知识”在课程建设中的作用
课程社会学告诉我们,课程建设是一个“将作为一般文化成果的‘客观知识’改造为‘课程知识’”的过程。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客观知识”本身,二是改造客观知识的知识,前者主要是学科知识,后者则包括价值论知识(即证明课程知识合法化的知识)和方法论知识(即证明课程知识合理化的知识)。对于学生来说,他们要掌握的主要是学科知识,我们可以称之为“学生状态的知识”。对于教师来说,则不仅包括学生状态的知识,还包括如何选择、呈现和传达学生状态知识的知识。于是所谓“课程知识”可以区分为“学生状态的知识”和“教师状态的知识”。过去,我们没有这种区分,因而从“学生状态的知识”的简化性描述中直接推导出“语文课不需要知识”或“语文课知识不重要”的结论。新课程则首先改变了教师的地位,他不仅是教学者,而且还是课程建设者,因此他不仅要把知识教给学生(当然不仅仅是传授知识),而且还要掌握“客观知识”,掌握将“客观知识”改造成“课程知识”的知识。因此“教师状态的知识”就成为“语文课知识”题中必有之义。它与我们在第三点中所谈到的“工具知识”一样,并不需要学生掌握,却是课程得以构建、教学得以进行的知识前提。
四、我们怎样才能得到这样的知识:知识开发的视域和立场问题
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我们怎么才能得到这样的知识:作为知识修养的知识,作为知识定向的知识,作为引领学生感悟缄默知识的知识,作为教学工具的知识,作为教师状态的知识,等等。实事求是地说,在这块领域里,大部分我们的学术界和语文教学界都几乎是空白。正如王荣生博士所指出的,学校里的语文知识,不是太多,而是近乎没有;或是这样表述,语文教学中充满着像徐江同志所说的“垃圾知识”,而真正能起到有效达成教学目标的知识,则又几乎阙如。结果是,已有的知识不管用,管用的、急需要的知识却没有。一方面是“知识泛滥”,一方面是“知识荒”:这就是目前我们语文教学在“知识问题”上面临的困境。
这里当然有历史的原因;但为什么别的学科包括历史、政治这些更为特别的学科都没有出现类似的“知识问题”呢?深入的思考,我们觉得这与语文课程的特殊性和由此决定的“语文知识”的特殊性有密切关系。
我们先从语文课程的特殊性说起。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最大的不同在哪里?过去我们认为主要在教学内容。王尚文先生说:“其它学科所教所学的是言语所表达的内容,而语文则是用以表达的言语形式。换句话说,其它学科重在‘说什么’,语文重在‘怎么说’。对于其它科课本的言语,懂得它们‘说什么’就可以了,如果要去揣摩它们‘怎么说’,也仅仅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它‘说什么’。而对于语文来说,明白它‘说什么’固然必要,但却是为了领悟它‘怎么说’,即主要通过语文教材的言语形式去培养学生的语感能力。”[vii]这是极有见地的。但是我们还要追问:“说什么”与“怎么说”的本质区别在哪里呢?换一句话说,“说什么”与“怎么说”的区别又说明了什么呢?于是问题就延伸到了一个哲学的范畴里面。

『玖』 八、九十年代的小学语文教学主要有什么特点

一,偏了语言,应重视文学
多少年来,现代中国语文教育一直有意无意地躲避着文学,文学在语文教育中一直背着骂名。“把语文课上成了文学课”---这是流行于语文教育界的贬义词。语言(言语)学才似乎是语文教育的正统;“把语文课上成语言文字训练课”的口号一直“广泛深入人心”。五十年代语文教育的大讨论,似乎是“语言”学派胜利了,八十年代的“语言文字训练”浪潮盛极一时,至今仍然热火朝天--这有对的和有效的一面,实际也是“语言”学派占据上风。看看我们的教材,基本是以语言学的路数和体系编写;听听我们的课,基本是以语言学的“招数”分析文学作品;翻翻我们试卷,基本是以大学语言学系的标准和方法来编拟试题。有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自建国以来,语言学界和语言学家对语文教育的干预远远超过文学界和文学家的干预。中小学语文教育基本是语言学理论一统天下,或者更直接地说,现代中国中小学语文教育基本理论,是奠定在语言学理论的根基上的,而这个理论又是十九世纪的静态的语言学理论!
我想躲开“语文”两个字的内涵如何解释的争论(是“语言文字”“语言文学”抑或其他),只想从社会文化的总的心态上,说说人们为什么偏重语言轻视文学。五四后,中国总体的社会文化主潮就是“一切要致用”、“一切要实用”。致什么“用”呢?建国前是民族救亡图存之“用”、军事政治斗争之“用”,建国后,是经济建设、富民强国、阶级政治斗争之“用”。一切能立竿见影用于上述目标的部门、学科才能得到大发展,而远离上述致用目标的部门和学科,则不能得到发展,或抑制其发展,或令其“异变”成纯粹致用的部门、学科。相比而言,语言与文学,那个更有用呢?当然是语言,语言是交际之用,须臾难离,无论参加军事斗争、政治斗争的人才,还是参加经济建设的人才,语言对他们是最重要的。 文学,则是消遣的,高雅的,无论于军事斗争、政治斗争,还是于经济建设,均无法直接致用。中小学的主要任务也是培养“急功近利”的社会“致用”人才,语言用得上,文学离得远,似乎可有可无。而且,文学是致于人的“内在精神”,而语言则是致于人的“外在交际”,当然后者重于前者。所以,教材编选时轻视文学,即使选文学作品,也不是以审美的眼光选那种真正能够陶冶人的精神和性情的以艺术取胜的篇章,而更多的是用“致用化”(尤其致现实政治之用)的眼光筛选过的、剪裁过的文学作品。对这些文学作品也仍然是用“语言学”的招数和方法来讲析,(再加上用“兴无灭资”的话语来阐释其内容)。
其实,文学,之于语文教育的作用,功莫大焉。可以说,一切语言(言语)教学,离了“文学化”的教学方法,简直寸步难行。高超的语文教育的艺术,完全是借助于文学的;基本的语文教育艺术,同样是离不开文学的。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最能体现语言价值和语言真谛的,是文学;最能负载语言价值与语言真谛的,还是文学。一句“苍黄的天底下,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这是语言学的,还是文学?让孩子用“种”造句,孩子说“孙中山种了中华民国,毛泽东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语言学,还是文学的?

二,偏了白话, 应重视文言
鲁迅、郭沫若一代人曾大反文言,叶圣陶先生似乎也不大赞成学文言,毛泽东也反对。或者干脆说,自五四后,一直到本世纪80年代,学文言一直受到整个社会主潮的阻扼。少学或不学文言,是现代中国社会的主流声音。 因此,尤其建国后我们的中小学语文教材中,文言或极少,或干脆没有。
为什么反对学文言呢?大概意思有三:一,文言中有许多封建思想糟粕,它在“封资修”的名单中排头号,与现代的政治文化思想相抵牾;二,文言是僵死的东西,禁锢学生的思想与精神;三,文言在现代生活中已经不用。
其实,这是十分肤浅的。文言中有糟粕,但更有精华。屈原、司马迁、李白、苏轼等先贤大师,以文言构筑的诗文,那是辉煌灿烂的“精神灯塔”,足以照彻千万年,足以沐浴古今人。他们的灵魂,用“文言”“走过”的漫漫的、璀璨的精神历程,我们再通过“文言”, 去“循迹走过”,对我们的精神就是一次次历练。不断地“走过”、不断“历练”,就是我们的精神“积淀”、就是我们民族的“精神记忆”与“精神传承”!
文言与白话,是母子关系,根叶关系。白话绝大部分来源于文言,大部分双音节词是文言的附缀、演绎而来;绝大部分的鲜活的成语,源自文言典故。无母哪有子,无根哪有枝叶繁茂!有一个不争的事实,那就是自建国以来,大陆的整体的语言表达水平,有日益下降的趋势,传媒及文化人的语言表达失去典雅与古风,变得“浅白化”“粗俗化”,---这实际就是整个社会轻视文言、文言教育的血脉被切断的恶果!
鲁迅、郭沫若一代人反对文言,自有他们那代人的历史文化背景。因为生在五四前,他们是在文言的“酱缸”中浸泡过的,他们的每个毛孔中都有文言的滋养;也就是说,他们的文言的根底,早在青少年时期就奠定得异乎寻常的雄厚了,所以,他们无论怎样反对文言,他们所受的文言的有益滋养,是反对不掉的,他们的文言的或者说是文化的根底,是不会因此而变薄的。鲁迅“‘先生之文,上穷远古,旁及异邦,近逮人生,一言一语,苍然深邃,情致极焉’。鲁迅读过古书不少,从而‘知旧世之弊’,文章‘雄厚冷峭,于书卷气杂以斗士风采’。仔细阅读鲁迅的白话文,不难发现他笔下其实‘白’中处处有‘文’,可见文言真是白话的基础。”(董桥) 而我们四十年代、五十年代出生的人,甚至六十年代到七十、八十年代出生的人,在很少或根本没有一点文言的根底的情况下,如果也跟着鲁迅、郭沫若一代人的余音,再去反对所谓的文言,不是头脑发昏,就是瞎起哄!哄来哄去,“哄”掉的是几代人的文化学养,“哄”断的是民族的文化血脉,“哄”塌的是中华文化的精神之塔--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三,偏了例子,应重视数量
自五四后,中国现代语文教育的总体思路,就是四个字--“举一反三”。
什么是“举一反三”?就是每学期以“二三十篇文章”为“例子”,对例子进行非常“科学”细致地“拆解”、深入地“鉴赏”、精心地“把玩”、反复地“历练”,以此来达到让学生“循例”学会听说读写、“循例”自能“繁衍”大量语言(言语)的目的。前面师生对二三十篇“例子”文章的拆解、把玩、历练,就是“举一”,之后学生“循例”自能“繁衍”大量言语就是“反三”。
“举一”,讲究求甚解、深解,不厌其深、不厌其细、不厌其透,一篇文章讲它三四课时不在话下。“举一”的目的在于“反三”,让学生通过这个“例子”,看看怎么运用语言。“举一”是数量少,“反三”是数量多。每学期最多30篇文章,1年也就60篇,中学6年最多也就360篇。试图通过360个例子的学习,让学生“繁衍”远远超出360篇的言语。因此,“举一反三”的妙蒂就在于“以少胜多”。讲360篇文章是“举一”,学生生成、繁衍更多 语言是“胜多”。
仔细考察这种“举一反三”的现代语文教育总体思路,实际就是一种完全科学化、理科化的路子,学习数学、物理学、化学的路子。学数理化等理科课程,不就是“举一反三”吗?教材或教师讲深讲透一个例题,后面就附着相当数量的习题;学生学会一个例题,就会做数量相当多类似的习题。这种总体思路,有一定成效,但成效不大,几十年中国现代语文教育一直在少慢差费中徘徊,与此有关。
其实,大量的研究、实践以及常识告诉我们,语言(言语)的学习规律,恰恰是“举三反一”。语言学习不太类似于“科学化”的数理化学习、可以“举一”(如例题)“反三( 做习题)”,“举少”而“胜多”。语言学习常常是“举三”而“反一”,“举多”而“胜少”,“举十”才“反三”。人类语言的学习,是在“巨大数量”的语言(言语)的“例子”的反复撞击、反复刺激下,才点点滴滴“说出”,成年累月数量再无限量地加大后,才“奔涌而出”。因此,数量的巨大,例子的极大丰富,才是形成语言(言语)能力的最首要的前提条件!婴儿学口语的例子颇能说明这个问题。孩子呱呱坠地时,一言不会,1周岁左右说出最简单的“妈、爸、水”语词,2周岁左右就能自如运用语言,说出奇妙的句子。为什么口语学得这么快?效率如此之高。因为他接触了“天文级数量”语言(言语)的“例子”!以平均每天听大人100句话计算,每句话10个字,每天就是1000字,一年365天就是365000字,两年就是730000字!那就是说,孩子学会口语,等于两年“读”(用耳)了五六部长篇小说!我们学书面语,中学六年语文教材才多少字!所以我坚定地认为,语言学习的规律是决不是“举一反三”,而是“举三反一”,现代语文教育总体思路必须彻底改变!

四,偏了分析,应重视吟悟
自五四后,西方“科学的东西”引入到中国,引入到语文教育之中。这些“科学的东西”有,西方的语法学、写作学、文艺理论学、阅读学乃至文章学、词汇学等,还有诸如所谓“新三论”、“旧三论”的东西等等。这是好事,对语文教育的规范和科学化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因而,本世纪以来,现代中国语文教育出现了区别于传统语文教育的一大奇观,就是出现了“讲深讲透”、“析细析微”的现象,西方化的语法学、写作学、阅读学等等知识,大量地进入到中小学语文课本之中,不仅仅是西方语法学、写作学、阅读学等“知识”的进入,而且是整个西方化的、所谓科学的教材“编写体例”的进入、西方化的“教材讲授方式”的进入。甚至在小学里,一篇《登鹳雀楼》也能洋洋洒洒分析内容20分钟(张志公语)。
叶圣陶先生早在四十年代就说:“吟诵就是心、眼、口、耳并用的一种学习方法,……现在国文教学,在内容与理法的讨究方面比以前注意得多了;可是 学生吟诵的功夫 太少,多数学生只是看看而已。这是偏向了一面,丢开了一面。惟有不忽略讨究,也不忽略吟诵,那才全面不偏 。吟诵的时候……亲切地体会,不知不觉之间,内容与理法化而为读者自己的东西,这是可贵的一种境界,学习语文学科,必须到这种境界,才会终身受用不尽。”叶老先生这段话,是针对四十年代的情况说的,四十年代之后的情况怎么样呢?熟悉中国现代语文教育现状的人知道,这种“重分析、轻吟悟”的状况,愈演愈烈。现在五十年过去了,情况怎么样了呢?也可以说,仍并无大的改观。请各位注意,我并不反对“理法”的分析,不主张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全盘吟悟。我是说吟悟这种中国传统的颇为有效的语文教育方法,与来自西方的所谓理法的分析相比,在成效上绝不比它差,甚至有时远超过它。
为什么把我们民族自家的、这么好的语文教育的“看家本领”给丢掉了呢?我想,说透了,这实际是自五四以来的一种泛化的崇仰西方科学的民族自卑心态所致。五四后,似乎各行各业、各门学科,一切都讲科学,都讲理性分析,讲分解和所谓的“解构”,似乎语文教育不讲这些、不引进这些,就是落伍的、低效率的。未来中国语文教育,应该拣起这个丢弃“宝贝”了!

五,偏了理解,应重视背诵
人的语言(言语)能力的学习、语言(言语)能力的形成,其实主要是依靠对前人经验的一种模仿;且基本是一种“不求甚解”的模仿。因而背诵在语言学习中起着十分巨大的作用。
语言能力的形成,当然需要“理性”的参与 ,需要“理法”(如语法、写作法、文章学等)的帮助,有时这种“理性的参与” 、“理法的帮助”还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譬如弄清结构、分清层次、总结归纳等等。
但是,背诵,对语汇材料的积累、对整体文句的感性的积累,所起的作用比抽象的“理”解,所起的作用更大。背诵,是化别人的语言为自己的血肉。那文句、那意境,萦绕心头,如发于已心,如出于已口。愈积累愈丰富,愈丰富愈自然贯通,逐渐就积淀成一种语感了。中国传统的语言教学,最基本、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背诵。巴金先生能够背诵200篇的《古文观止》,茅盾能够背诵全本的《红楼梦》,这是他们作为文学家有着超人的语言能力的重要原因。
可是五四后,尤其建国后,以“理”来解语言、来学语言的方法,代替了以“背诵”为主基本不讲“理”或少讲“理”的方法。几十年来,中国语文教育的课堂上讲“理”过多,而求“背”太少。从偏于分析、轻视吟悟,到偏于例子、轻视数量,再到偏于理法、轻视背诵,我们可以明显看出,现代中国现代中国语文教育的探索者有一个美好幻梦---即总想走出一条所谓的“科学化”“理科化”的捷径,但没曾想,却走向了“科学主义”的歧路! 繁琐哲学、玄虚之学、形而上学的纯技术化的习题、板滞的操作课型与步法等等,在语文教材和课堂上,泛滥成灾!从小学到中学用2700课时学自己的母语仍过不了关--此咄咄怪事的原因就在这里。这是过于崇信所谓西方科学主义理性的结果。要大大提高中国语文教育的实效,在不丢弃适当分析、例子、理法的前提下,非重视吟悟、数量、背诵不可!

六,偏了散文,应重视诗
翻翻我们的教材,散文(广义的)占了90%,诗退居到了10%。(我这里说的诗也是广义的、宽泛的,那种虽以散文的体式写成,但内核具备诗的精神,也是诗。)对现代诗选得少,对古典的诗选得也少。语文考试也有个流行的不成文的禁令,那就是作文不能写成诗。
这是否也跟当代中国社会的大的政治文化心态直接关联?这个大的政治文化心态就是--实用。实用,从大处说,是国家的政治军事斗争、经济建设,小处说是人际交往。而散文是广泛应用的文体,而诗在现代生活中几乎“无可用”。
可我们是一个诗的国度!我们有着几千年的“诗教”传统,“诗书传家”--不但可用之于家,还可用之于国。孔子甚至说,不学诗(诗经)无以言。从诗经、离骚到唐诗、宋词、元曲,中国的诗歌传统一脉相承。可以说,诗,是中华文化精华中精华,是中华文化宝库中最光辉灿烂的部分。古代文人,写诗抒怀,以诗筹答,以诗相赠,是平凡生活中最平凡不过的事。可现代当代的文人(广义的),还有多少能写诗!即使能写诗,可又有多少人能够写得好诗,实际情况确是“一代不如一代”。也就是说,中国诗教的薪火已经快没有传人了,快要熄灭了!追根溯源,这不正是现代中国语文教育的一个悲哀吗?
其实,从少年儿童自身的特点讲,诗最接近于他们的性情,最接近于他们天真烂漫的心灵。干脆说,孩子天然就是诗人。三五岁的孩子脱口说出“天空中有美丽的动静”这样的话,这不是诗是什么?这是“天然去雕饰”。中国今天的孩子,诗的天分还没有得到任何发展,就在语文课上被老师们按着头去学“实用”性、“交际”性的所谓散文,这无异于摧残、扭曲。退一步讲,即使为了 “实用”、“交际”,通过具有神奇想象的诗来学语言交际,成效其实更大!
诗诉诸于人的“内在精神”,散文诉诸于人的“外在交际”。我们不能只顾实用性的交际,而荒芜了孩子的“精神”。

七,偏了峻厉,应重视雍容
现代中国语文教育太重了,它太庄重,太沉重,太峻严!一直以一副峻急严厉的面孔出现在我们面前。
我主要指四个方面,教材的内容、课文的阐释、教学的方式、教育出的孩子。
教材的内容:社论、领袖的报告、领袖的故事、直接阐释时政观点和政策的文章, 太多地充斥于我们的教材之中。相反,谐趣的、幽默的、亲和于人的文章,你能从小学到高中的24册语文教材中找出几篇?对比一下英国人编写的《新概念英语》和中国的语文课本,同是语言教材,哪个更有趣、更有人情味?其实,中国的文章中有许多是诙谐有趣、循循善诱、和言悦色的,诸子百家中有许多寓理于诙谐幽默、于日常情事之中的妙文。这是中国文章的一个传统。 我们古代有《笑林广记》,现代也有老舍(如他的《老张的哲学》)、钱钟书(如他的《围城》《写在人生边上》),更有当代的王蒙(如他的《冬天的话题》《坚硬的稀粥》)、王小波(如他的杂文)。他们都是文章大家。可课本均不收。
课文的阐释:对现行教材中所有课文的解读和阐释也太庄重。我们现行教材中,许多篇目中都有幽默诙谐成分,但是我们却大大忽略了、视而不见。如《拿来主义》、《文学与出汗》(已删)、《茶馆》、《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甚至“山药蛋派”的赵树理的作品,均有不少谐趣在。可《拿来主义》只成了“批判卖国主义和怎样继承文化遗产”、《茶馆》只成了“送走旧时代”、《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成了《红楼梦》的“阶级斗争的纲”。原本是幽默小说的《警察与赞美诗》、幽默占绝大成分的《变色龙》、《高祖还乡》,对其诙谐幽默成分, 我们也都从轻淡然处理,以“兴无灭资”“息封灭资”思想正襟危坐着来阐释。
教学方式:我们中国的语文教师还承担着一个所谓的 “因文解道 ”、既“授业”又“传道 ”特殊任务,因此我们的语文教师, 每备一堂课,都要自觉地“崩紧一根弦”,想方设法从哪个环节上加以“传道”;一走上课堂,都自觉不自觉要庄重起来、严整起来,换一副面孔。如此,面对庄严的教材、庄严的“道旨”、庄严的文字,再加上中国教师自古古板庄严有余、师道尊严意识根深蒂固的传统,师生们怎敢潇洒、怎敢诙谐!语文课怎敢“散开怀抱”、怎敢让心灵飞翔!
教育出的孩子:我们“庄严”的语文教育体制下教育出的孩子,写出的文章、说出的话,跟小大人一般, 沉稳老成,老气横秋 ,甚至千文一面,很少有人会在文章中“幽他一默”,来点诙谐,加点调侃,妙趣横生的文章更是罕见。当今优秀作文期刊和书籍铺天盖地,但是真正纵情挥洒、谐趣为胜的作文有几篇? 因为我们的孩子在十几年的课堂上,学的是教师用“庄严”的方式讲授的“庄严”之文,并且把写文章看成是正襟危坐的、十分庄重的事情,写文章关乎国运、关乎民生,绝对玩笑不得。因而孩子们摊开作文本面对方格稿纸时,便不自觉地“峻严”起来了。再想想,几十年来,中国的文人也太沉重了,中国文人、作家能够写诙谐幽默、嬉笑怒骂文章的,也不多了;即使写出来(如魏明伦、王小波、王蒙、李敖等),也大多被主流意识所排斥,被认为是不登大雅之堂甚至认为是逆流!

『拾』 语文教学心理学的发展历程

研究学生在掌握中国语言文字过程中的心理特点和规律,探讨语文教学与学生心理发展相互关系的学科教学心理学分支。中小学语文教学的目的,主要是教育学生正确地理解、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培养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为此目的,语文教学要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的水平和特点,给他们以语文的基础训练。使他们掌握字、词、句、篇、语法、修辞、逻辑、文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形成听、说、读、写的技能。听、说是口头言语的训练;读、写是书面言语的学习。学生听、说、读、写技能和能力的形成,是循序渐进并互相关联的。语言是与思维密切联系着的,语言获得发展时,学生的思维和智力就推进到更高的水平。所以,语言的发展标志着学生思维和智力的发展。
中国最早对这一方面的观察与实验,以刘廷芳1916~1919年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所做的汉字的字形和字音对字义理解的影响的研究为始端。其后,中国学者从教育、实验、学习、知觉、认知等各个心理学角度对中国语文行为开展的分析与研讨,也取得很多成果。其发展的历史,约自20~50年代为教学和应用研究时期,即自刘廷芳的研究开始到艾伟的两部语文教学心理学著作《国语问题》(1948)和《汉字问题》(1949)问世为止。早期学者多居留国外并致力于教育方面的研究,而对中国语文行为缺乏系统的整理和研究。这期间,国内的艾伟等数十位学者针对这一课题着重从教学及实用方面进行实验研究,并以中小学生为主要研究对象。约自50~70年代,为实验与理论发展时期。其中以《心理学报》创刊(1956)及《中华心理学刊》之前身──台湾大学理学院心理学系研究报告(1959)为两个重要标志。这30年间的研究除对中国语文行为和教学心理继续做出探讨与分析外,重点已逐渐演进到以实验心理学为基础的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如语文的知觉学习、记忆、思维、内在心理历程及语文的运用等。到了70年代,又发展到理论的探索和建立。进入80年代,又出现了在基础生理、认知论以及双语行为的比较上对中国语文行为展开论探理讨和评价的新的局面。
十九世纪上半叶,欧洲曾发生“教育心理化”运动,即主张把教学论建立在心理学的基础上,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和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就是这次运动的代表。裴斯泰洛齐认为,教学的原则必须从人类心智发展的永恒不变的原始形式得来。赫尔巴特把自己的教学理论建立在心理学的基础上,他认为教育者的首要科学,虽然不是全部科学,是心理学,人类活动的全部可能性的概要,均在心理学中从因到果地陈述了。其他教育家像夸美纽斯、苏霍姆林斯基、布卢纳等人的教学和研究大都是建立在心理学的基础之上的,这是他们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他们的研究也推动了教育心理学学科的发展。语文教学心理学作为教育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对语文教学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在我国古代虽然没有独立设置语文学科,却积累了大量的识字、阅读、写作等语文教学方面的经验。例如,识字教学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童蒙教材采用句式整体的韵语以及对偶编写教材;阅读教学中的“熟读”、“精思”、“存疑”、“博览”、“多作”等思想;写作教学中的先“放”后“收”、多看多写,教师对学生作文要善批善改等等,这些经验之所以能得到流传,原因之一就是这些经验中蕴藏着丰富的语文教学心理学的思想。因此,推动语文教学心理学的发展是促进语文教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虽然语文教学心理学的思想古代就有,但是我国现代意义上的语文教学心理学研究,还是从1921年刘廷芳在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对汉字所做的实验开始的。到目前为止,这个学科的发展时间不是很长,而且还存在战争、动乱等客观因素的干扰,但语文教学心理学的研究仍然取得了不少成果,这些成果包括了对识字、阅读、写作等各方面的研究。尤其是八十年代以后,语文教育心理学更有了长足的发展。
从1983年开始,许多语文教学理论研究者陆续出版了具有语文学科本身特点和体系的语文教学心理学专著,如钟为永、朱作仁、杨成章、韩雪屏、祝新华、林崇德等等。还有些学者出版了语文教学心理学某方面的著作,如张必隐的《阅读心理学》、刘淼的《作文心理学》等等。这一时期除了理论上的建树外,很多高等院校还开设了相应的选修课,以语文教学心理学和教学法为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也越来越多。我国一些地区还对在职教师进行时间长短不一的语文教学心理学的培训,同时,教育科研部门还与中小学合作开展了一些语文学科的教学心理学实验。这一切既丰富了语文教学心理学的理论,又促进了语文教学的发展。
到目前为止,语文教学心理学的发展可以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教学心理发展比较慢,这与语文教学重读写、轻听说有很多关系),心理学研究者的参与、语文教育研究者队伍的扩大、一线教师的积极实验,都有效地促进了语文教学心理学的发展。我们可以从研究队伍的研究情况来看语文教学心理学的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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