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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书的故事600字作文开头

发布时间:2021-03-09 17:24:54

『壹』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要具体事例,急!

从小到大,我都视书为我最亲密无间的朋友。
我与书之间时常发生一些事,但有一件事令我记忆犹新。
在我11岁的时候,妈妈给我办了图书馆的借书证,这样我就可以阅读更多的书了。有一次,我借到了《中华上下五千年》。这让对中国的历史不太了解的我爱不释手。我贪婪地读着书,眼前仿佛浮现了这样一幅幅画面:越王勾践为了振兴他的国家而卧薪尝胆,与老百姓们一起干活,并严格训练他的军队。报仇雪恨的时刻终于到了,越国军队在战场上英勇奋战,战胜了吴国,夺回了他的国家。神农氏为了造福百姓,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爬遍了山并尝遍了草药,终于写成了《神农百草》,并给百姓们带来了可种植、可食用的五谷……我发现这本书很值得去读,于是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浮想联翩,在脑子里构思一幅幅精彩的画面,并尝试着评价书中的人物。有时因一个故事令我意犹未尽,我还会多读几遍,多品味书中的含义。我的情感随着书中的情节变化着,时而快乐,时而伤心;时而惊奇,时而忧虑。
我看得津津有味,并为我找到了这么好的读书方法而欣喜不已,竟忘记了放在抽屉里的纸条——那是还书的期限。有一天,妈妈突然问我:“你是不是该还书了?这都过了好长时间啊。”“啊?”我猛然想起那张纸条。打开抽屉一看,都过了好长时间。我焦急地和妈妈去图书馆还书,一路上忐忑不安地猜测着应罚的费用。不知不觉就到了图书馆,我慢吞吞地走进去,当得知应罚交20元时,我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完了,该挨吵了。果然,妈妈狠狠地训了我一顿。我想忍住泪水,但不争气的泪水还是“跑”了出来。
这算是一个教训,从此,我再也不会忘记及时还书了。
书是一块面包,细细品尝,总能品出它的味道;书是一环新大陆,用心挖掘,总能挖出它的价值;书是一首旋律,静心聆听,总能听出它的韵味。我爱读书!

『贰』 作文我与书的故事,600字左右

我和书的故事

我爱读书,书充实了我的生命,我觉得我读书的时候,简直就 像一颗蒲公英种子,称着一把晶亮柔软的小伞,在天地之间在书的海洋中,游荡。
小时候,我常常在月光下听爸爸妈妈讲故事:歌声婉转动听的黄莺鸟,爱穿新衣服的一国之君,机智聪明的小兔涛涛,让人心想事成的神灯……那么多五彩缤纷的故事,全都深深的印在我 记忆的小河里,永远流淌,不能忘怀。
现在,我长大了,爸爸妈妈不再给我讲故事,他们要照顾妹妹了。我也自己能够阅读了。我 经常去书店买书,去亲戚朋友家借书,在我的书柜里,已经有近百本书籍了,我把它们是为掌上明珠,还在它们上面标上精美的书皮,一有空就跑到书房里阅读,这使我很快乐。
当然,我也因为看书出了些问题,那天是暑假上辅导班的日子,我路过新华书店,想看看又进了什么新书,便大步走进去。没想到,酷爱读书的我又被《皮皮鲁和红桃老K》里的象鼻子牛吸引住了。“这是一只很可爱的象鼻子牛,别看他长得很奇怪,心眼却很好……”“叮当,叮当—”一阵上课铃声从远方传来,我赶紧收拾好东西飞也似的跑到辅导班,后果可想而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人人皆知的,这也是从实用主义方面来读书的好益处。人们都说读书苦读书苦,以古人曾用头悬梁锥刺股的苦读书。因此,当人们提起读书时常常强调了读书之苦,从而略过了读书的好处与乐趣,其实读书之乐,其味无穷,妙不可言。
“一本新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中无限广阔的海洋。”是啊,假若没有了书,人类的生活将会多么无趣呢?想成为现代社会的文明人,要认识世界,走向世界,改造世界,只能以书为友。

『叁』 作文我与书的故事。有关中外名人故事。

作文一:我和书的故事

我的第一本书,现在已找不到它了,回忆起来印象也不是很深,就像深海中的夜明珠,虽说珍贵,但光芒却不过是模糊的一点点,不很起眼,但它却曾真正地、一点都不掺假的存在过,于我有着非凡的意义。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父母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作文选,慢慢发现作文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作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作文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又无法令我满足,于是便开始涉猎一些名家名作。在那些异彩纷呈的文字中,我感到书真是一个奇妙的大千世界,那里面五彩缤纷,有喜有悲。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著,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著,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我的书一天天多了起来,生活也变得无法与书分开了,书彻底融入了我的生命。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

『肆』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有题记

——题记

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这句话说得多好啊!书籍,是人回类智慧的结晶。有了书,答才有了知识,才有了无穷无尽的宝藏。读书,就是为了更好的汲取里面的精华,从而使自己的精神世界丰富起来。我与书的故事还真不少呢,我选两件来跟大家说说吧。

『伍』 我与书的故事600字作文

我和书的故事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指路明灯;书可以引导人类登上天堂;书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只有与好书交朋友,才能使你早日走向人生的辉煌。

可是我过去对读书一点兴趣也没有,但严厉的妈妈却要求我每天阅读课外书籍1小时。这让我很是为难。平时休息的时间本来就不多,尤其是周六,休息时间不到4小时,还有练书法、学成语,休息时间顶多3小时,再看1小时的话……但是,只要是妈妈说的,从来不轻易改变。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我和家人吃过午饭,忽然,我发现电脑正开着,不禁心血来潮:反正作业做完了,玩一会儿电脑也无所谓。书嘛,一会儿再看也不迟。于是,我开始无止境地玩起来。结果被妈妈看见,她连忙怒气冲冲地走了过来,“谁让你玩电脑的?要是学习有这么积极话,我睡觉都笑醒,快去看书!”啊,又要看书,平时到处补课,那么烦,还要看书!

但是,我们这些做“臣子”的,怎敢冒犯“皇帝”呢?无奈之下,我慢吞吞地走进书房,两脚就跟灌了铅似的,每一步抬起来都要费九牛二虎之力。我很不情愿地拿出一本《安徒生童话》,随便翻着,虽然身体在房间内,但心却早买到电脑上去了。二十分钟后,妈妈走了进来,问到“有什么感觉吗?”我很埋怨妈妈,头也不抬,就没人来一样。妈妈一见我这般学习态度,心里有什么感受我清楚,但是我仍默不吭声。忽然,妈妈竟用和蔼的声音对我说到:“没关系,你再读五分钟就去玩吧!”我一听这话,心里那股高兴劲就别提了。于是,我开始认真地读起来,再也不埋怨妈妈了。

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就在这短短的五分钟内,我惊奇地发现,书中人物和动物之间的故事十分有趣,而且似乎都活灵活现地出现在我眼前,一连竟看了四十多分钟!完全是心理作用嘛!妈妈这招真高啊!

我开始对阅读有点兴趣了,在没事时,总会翻开看看,经常看几个小时呢!妈妈为了我看书不寂寞,总是抽时间来和我一块儿读。大约半年后,我彻底喜欢上读书了。妈妈又叫我准备一个笔记本,看书时,可以记一些优美词句。并叫我看书有些不耐烦时,也可以看看记的笔记。说这样对我的写作会有很大帮助。就这样,我天天读,天天记,天天学,词汇量在不知不觉中变得广泛起来。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四年级上学期,我的第一篇作文便居全班之冠。这让我受到很大的鼓舞。那时,我才深刻体会到妈妈的良苦用心,并更加热爱读书了。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两句话说得真妙。不过,一定要读好书,坏书会使人终身陷入泥潭!朋友,和好书交个朋友吧,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里遨翔吧!

『陆』 不多于600字 , 不少于400字 要写作文:题目:我爱读书 要求:开头结尾引用名人名言,中间:写和书的故事

开头http://..com/question/67848751.html
中间:刺股悬梁
战国时的苏秦,夜以继日地读书,实在太累了,就用锥子刺腿来使头脑清醒;汉代的孙敬,为了防止读书时瞌睡,便用一根绳子把自己的头发系在房梁上,只要一打磕睡就会被扯醒。这就是历史上“刺股悬梁”的故事。
凿壁偷光
晋朝的车胤、孙康、匡衡,家里都很穷,连点灯的油都买不起。夏天的晚上,车胤用纱布做成一个小口袋,捉一些萤火虫装进去,借着萤火虫发出的光亮看书;孙康在严寒的冬夜坐在雪地里,利用白雪的反光苦读;匡衡在墙上凿了个小洞,“偷”邻居家的一点灯光读书。成语“囊萤映雪”和“凿壁偷光”所讲的就是这几个故事。
墨池东晋
大书法家王羲之自幼苦练书法。他每次写完字,都到自家门前的池塘里洗毛笔,时间长了,一池清水变成了一池墨水。后来,人们就把这个池塘称为“墨池”。王羲之通过勤学苦练,终于成为著名的书法家,被人们称为“书圣”。
海伦·凯勒
有一本书,你们看过吗?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勤奋好学的故事》。这本书里面记载着许多名人刻苦学习的故事,我就讲一下里面其中的一个:海伦·凯勒相信大家都知道吧?她是美国的著名的女作家,她小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弄得她双目失明,耳朵也失去了听觉。当海伦七岁时,她的父母为她请来了一位教师,帮助她学习。可是,海伦看不见,也听不见,怎么学呢?所以这位教师想了一个办法:先拿一个洋娃娃给她玩,然后在她的手心上,写上洋娃娃这个词儿,这样海伦就知道了什么叫洋娃娃了。因此,海伦很快就喜欢上这种学习的方法。从此以后,海伦就用这个办法学习,她一个一个地记,日积月累,她学会了不少的词。你可以想想,海伦作为一个又聋又瞎的孩子,她要克服怎样的困难啊?但她不怕困难,以惊人的毅力在学习、在生活,终于成为一个举世闻名的作家。现在,人们的生活条件和学习条件好多了,不必再 “凿壁偷光”,更不必模仿“刺股悬梁”的做法,但古人那种勤奋好学的精神却值得我们好好学习,而且我们都是健康人,比海伦·凯勒强多了,只要我们学会不怕困难,不半途而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就一定会成功。 文章不厌百回改
古今中外,精于修改自己文章的人是很多的。曹雪芹写《红楼梦》“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曾反复修改七次。马克思宁肯把自己的手稿烧掉,也不愿把未经加工的著作遗留于身后。福楼拜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天,莫泊桑带着一篇新作去请教福楼拜,看见福楼拜桌上每页文稿都只 写一行,其余九行都是空白,很是不解。福楼拜笑了笑说:“这是我的习惯,一张十行的稿纸,只写一行,其余九行是留着修改用的。”

『柒』 我与书的故事 600字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字眼啊!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高的地位。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书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涟漪着,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包着书皮的书时,心里又不禁想起了往事……

书,对于我又是多么重要的啊!如果我认定生命排第一,那么,书肯定是仅次于生命一—排名老二了。我曾经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那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每当看着一本本书“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我把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

不仅如此,我还为书“卖过命”呢?说起来倒也难以相信,不过,那绝对不是谎言,而是出自肺腑的真心话。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哥哥为我习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但是由于我的知识还不够渊博,看起来非常费劲——总得查字典。一天,我坐在一个很浅的小池的岸边,夕阳无限美好,但我无心欣赏,双手还是捧着那本书看着,可当我留心注意查字典时,那本珍爱的书就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了”,“啪”的一声掉在那池里。一刹那间,我就像一只失了魂的动物,一下子把头扎进池里,想去抢救那本落了水的课本,书是摸到了,可是那令人遗憾的事情又发生了,我不公游泳啊!我身体又不高,难以踏着地。我搂住书在池里挣扎着。也许就是天意,大兄就在这时出现了,我得救了。但是,回家后又是挨打又是挨骂的。我哭了,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痛苦与忧愁,但是,那并不是因为那一顿打,而是对那本书的不幸遭遇而感到忧愁。书都浸烂了,翻开书面,眼见的是那浑浊的一片……我又哭了。也许你会取笑我的行为,但是,如果你我有了同感,那恐怕你也会情不自禁。

书,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拥有全世界的书。我是连做梦都想,但这是难以实现的愿望。不过,我不感到绝望,因为,在度过每个春夏秋冬中,是书,它培养了我的情操,陪伴着我成长、生活,因此,我无比欣慰。

2
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与我有缘。”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ABC,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扉页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 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 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

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手舞足蹈时,她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 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 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是啊!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 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3
书,我的良师益友
——题记
在爸爸的影响下,很小的时候,我就啃上了书,爱上了书。《西游记》以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我,《安徒生童话》以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我,《格列佛游记》以入木三分的讽刺警醒我。
不过,这些书中我的最爱还是《三国演义》。那段东汉末年的“往事”,让我如痴如醉,赏玩不已。虽然这部作品文言色彩浓重,内容七实三虚,但我仍如获至宝,百读不厌。为了更好地读懂她,我比过史实版“三国”(《三国志》),看过白话插图版“三国”,还夜以继日地观看影视“三国”,甚至玩电脑游戏也专找“三国”游戏。爸爸妈妈戏称我为“三国迷”。
可我这个“三国迷”迷而不惑,常喜以书中事例印证观点,与人争辩。
刘备常哭,世人谓其“软弱”,但我却认为他内心坚忍,大英雄也!试想,一个人雄心壮志,苦心经营,却屡遭重创,人到中年而无建树,何等无奈!换别人,也许早就偃旗息鼓,没有了志气。不是吗?西楚霸王项羽,英雄盖世,然一败则乌江自刎。比之刘备,岂不相形见绌。
关羽重义,武艺高强。曹操的美食、玉帛、官爵挽留不住他的心,千里走单骑,寻找旧主刘备。想当年,为破黄巾,桃园结义投义军,飞身斩敌降,初试锋芒,便觉一身正气;为扫董卓,奔虎牢,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牛刀小试,便知不同凡响。后取颜良、文丑首级,过五关斩六将,天下闻名;擒于禁,败庞德,海内震惊。然结果何如?心骄气盛,终死东吴小将马忠之手。令人扼腕叹息不已!
张飞粗犷豪放,性嗜酒。世人皆以飞惟勇而无谋。岂不知,那一回先主败走当阳,若非翼德勇谋双备,设疑兵,吓走十万曹军,先主休矣;又一回,攻打四川巴郡时,老将军严颜忠勇双全,誓死捍卫,张将军再显智慧,他想起兵法有云:“攻城为下,攻心为上”,更有“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最后,他设计降了严颜。而智败张合,更是将他的谋略发挥得淋漓尽致。不过终因过分责罚士卒,而身首异处。
从刘备身上,我学到了坚毅顽强的品质;从关羽身上,我吸取了“为人忠义平天下,心骄气盛毁自身”的教训;从张飞身上,我懂得了勇武谋略固然要紧,但善待别人尤为重要。
这些是我这个“三国迷”的点滴见解,我因之而成的一篇文章,也沾三国之气刊在《快速作文》上。这也算是一个小小的收获吧!
多谢三国带给我的诸多故事,多谢书们带给我的无穷启示!
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4 我与书的故事

记得高尔基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所以我喜欢读书。记得小时侯一次独自在家时,还是书帮了我大忙。

那次,父母要去看望外婆,所以让我独自留在家中,临走时还对我千叮咛,万嘱咐。什么出去玩时要关好门,做饭时要小心……说得我是耳朵都起了茧。父母走后,我赶紧将淘好的米放入高压锅中,不一会儿便响起了“一曲美妙的乐曲。”在这段时间中我感到孤独与寂莫,便和我的好伙伴——书一起聊天。一“谈”起来我就不可自拔,深深地陷了进去,将这个世界的所有事物都抛之脑后,忘的是一干二净。它已成了我心目中的神,永不离弃。就这样,我渐渐和书中的“朋友们”一起在书海中畅游着,那些书中的故事都成了动画片在我眼前放映着,让我吸收那一股股无穷无尽的知识,智慧与勇气源泉。

突然,一只巨大无比的手将我从书海中揪了出出来,房子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焦味。啊!是不是高压锅中的米饭烧焦了。果然,只见高压锅中仿佛有千百万只乌黑的蚂蚁在上面爬着。这下着急的我在原地急得团团转,突然一个“光点”我脑中闪过。对了!我曾经看过一本书,书里记载着一个“去焦法”我何不来个牛刀小试呢!说干就干,我立即洗净了几株葱,将它们一一插在米饭上,还倒了少许的牛奶,盖上盖闷一会儿,闷了三分钟左右,一锅带着清香和一点淡淡的牛奶味的米饭就出锅了。

罗曼、罗兰说过“和书籍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气。”今天,经过了这件事,我终于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了。从此,书对我来说变的更加可贵,像一位活生生的小老师一般,传授我知识与智慧。啊!书我实在是太爱你了!

5 我与书的故事

“书籍是我们的精神粮食”、“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到今,书就像是一艘船,带领我们驶向智慧之岸,是书让我们得到知识,是知识让我们有了现在的美好生活,如果一个人没有知识,就等于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

我喜欢书,书陪我一直走到现在,可能我一辈子都离不开书。我这一生得到的第一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那是我读一年级的时侯,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是写在遇到危险时,应该怎么做。有一天,小伙伴们来家里玩躲猫猫,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藏身之处,我躲在衣柜的一个小角落里,用许多衣服盖住自己,过了好久,一点动静也没有,我感到很呐闷,为什么一点声音也没有呢?我刚想打开柜子,发现门怎么也打不开,原来小伙伴们故意把我关在衣柜里,自己逃走了,我真是又急又慌。过了许久,我发现我的头很晕,很想睡觉,突然我猛得想起,爸爸给我买得那本书中说过,要是被困在柜子里,感到头晕的话千万不能睡觉,应该在柜子的空隙里呼吸氧气,如果你睡着了,说不定就会室息而死。我拼命地按照书里说的那样,在空隙中呼吸空气,突然我听见了一阵开门声,我知道妈妈回来了,于是我用力地拍打柜子,拼命地呼喊:“妈妈、妈妈”,妈妈听见后飞快地奔上楼上,把我从柜子中解救出来。

幸好,当时我读了那本书,否则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吸取更多的知识,好让我在人生的道路上更顺利地前行。

6我和书的故事

我喜欢看书,对我来说,看书就和吃饭一样。我一天不吃饭,肚子会饿,一天不看书,脑子也会饿。所以每天,我除了饱饱地吃一顿饭以外,还要美美地看一本收,我孜孜不倦看看书,不断地吸取着书里的精华,来填饱我“饥饿”的大脑。

我喜欢看书,我看书的速度极快,一本厚厚的书,我1个小时就看完了,因此,家里的书早就被我看过几百遍了,你随便说一个题目,我都可以把整个故事原原本本地讲给你听。家里没书看了,我就到姐姐身上打主意,我把姐姐高考用的《备考金点》、《话题作文》……给“偷”了过来,看完了,我又神不知鬼不觉得把它们送了回去。我喜欢看书,不管在怎样的情况下,我都可以看书。每次上厕所我总不忘带上一本厚厚的书。一座下来,我就把厕所的臭味、老师的话、妈妈的批评,抛在脑后了,如痴如醉地看起书来。我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我,直到把书看完,我才发现自己已经在厕所里待了好几个小时。妈妈等我吃饭,都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而我竟全然不知,只好低着头下楼,等着挨妈妈的批评。虽然这种事情已经发生了好几百回,但当我拿起书本的时侯,就又把妈妈的话抛在了脑后。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是不是很有趣呀,但大家可千万不要学我,因为那样你会挨批的。

7我和书的故事

书是一个巨大的宝库,有取之不尽的宝藏。我曾经看过这样一则故事:

一位商人走在山路上,突然,一个陌生的声音对他说:“捡几块石头吧!明天,你会既高兴又懊悔。”商人捡了几块石头继续赶路。天亮了,他掏出石头,发现它们都变成了宝石!商人无比高兴,可过了一会儿,他却很懊悔。高兴的是:石头变成了宝石;懊悔的是:捡得太少了。

读书也如此。我们今天读的书,明天就会变成一笔财富,但在你觉得自己读的书已经够多了,不去读了,可是在将来的某一天,你就会觉得自己读得太少了。

我很爱看书,读书带给我的好处越来越多,我从不为作文发愁,平常语文考试常得高分……这都是读书的功劳。如果我当初不爱读书,恐怕我不会是今天的优生。在感谢读书给我带来的收获时,我也会同那个商人一样懊悔。有时,老师问我们某本书中的内容时,我恰好没看过。那时我反复在想:当初应该再多读一些书。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每当此时,我就告诉自己要读更多的书。

我为什么那么爱读书?因为:

读书使我视野开阔。我没有去过非洲,没有到过南极,但我却领略到非洲大陆的美丽风情,为南极的冰天雪地深深陶醉,这是因为读书让我身临其境。

读书使人们情趣高雅。清晨,当我在缕缕阳光中会吟诵那一首美丽的小诗时,我会感觉花瓣儿正悄悄地在我心中绽放,心情顿时舒畅。

读书使我们思想深隧。它帮助我们在别人的思想上建立自己的思想。当我们在阅读时,已经把别人的智慧“偷”过来装进自己的脑袋中。多好!

读书真让人受益无穷!所以,请你们在看电视,玩游戏的时间中,务必抽出一点时间来读书。别忘了,“书是奇迹”。如果你也想让自己的生命发生奇迹的话,那就去读书吧!为了明天不懊悔,让我们一同进入书的宝库中,去捡那一颗颗耀眼的宝石吧!

如满意,请采纳,哈哈

『捌』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600字

一年级的时候我十分讨厌书,看着书上密密麻麻的小字,一篇一篇的,有四厘米那么厚,我看了不经抱怨起来。但妈妈硬逼着我看着本书——《水浒传》,看着看着我捧着书,盯着天花板想:昨天的动画片放到哪了,今天又有什么好看的动画片?等等……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我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呆在家里。妈妈说,她过一小时回来。“唉!电脑设了密码,电视也没什么好看的,现在只能看书了。“我翻出了一本书——《夏洛的网》”咦!夏洛,应该是一个人怎么会织网呢?”于是我带着好奇心翻开书本。经过前言的描述,我得知夏洛是一只蜘蛛。有一只落脚猪威尔伯要遭受遭受宰割的命运,是夏洛救了他。这是我有气了疑心一只挱小的蜘蛛怎么能救得了威尔伯呢?于是我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读到威尔伯逃跑时又逮带回来,我真替它“默哀”。读到威尔伯得救了是因为夏洛在网上织了——了不起、王牌猪、光彩照人。我真替威尔伯高兴找了个好朋友,我不该无视夏洛。当读到夏洛已走进尽头了我仿佛身临其境,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眶,我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

郑大我都得如痴如醉时,一小时已悄无生息地“溜”走了。妈妈回来了,我还沉浸在书里,感受着乐趣。“当当当”妈妈敲了敲门,持续了两分钟,妈妈见没人开门于是就打了电话,只是我才觉醒妈妈回来了。我像离弦的箭飞奔到门口开门。

书,让我感受带了酸甜苦辣,让我身临其境,从此我爱上了书。有书我是最快乐的。书,我的好朋友。

『玖』 名人与书的故事180字的作文

朱自清当衣买书
朱自清在上中学时,就极喜欢读书。拼命买书,当时家里每月给他一元零花钱,他大部分都交给家乡一家广益书局了,而且还常常欠账。后来他在文章中回忆时还说:“这股傻劲回味起来颇有意思。”
是朱自清在大学最后一年。一次,他到琉璃厂去逛书店,在华洋书庄见到一部新版的《韦伯斯特大字典》,定价要14元。这钱对这部大书说来虽不算太贵,可对一个念书的学生却实在不是个小数目。自己手头没这么多钱,可书又实在舍不得,思来想去,就自己的一件皮大衣还值点钱了。
这件大衣,是父亲在朱自清结婚时为他做的,水獭领,紫貂皮。大氅虽是布面,样式有点土气,领子还是用两副“马蹄袖”拼凑起来,可毕竟是皮衣,在制作的时候,父亲还很费了些心力。可当时实在舍不得那本“大字典”,又想到将来准能将大氅赎出,便在踌躇许久后,毅然将它拿到了当铺。
当铺在学校后门,转身就到。朱自清并没有过多考虑。因为想到将来赎回,便以书价作当价:14块。大氅当然不止这个价,所以当铺柜上的人一点不为难,即刻付款。
拿上钱,朱自清马上去把那本《韦伯斯特大字典》抱了回来。不料那件费了父亲许多心力的大氅,却终于没有赎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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