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喜欢这样的家作文结尾
家,是一个温暖幸福的港湾。在这港湾里,有爱看书的爸爸,勤劳的妈妈和活泼快乐的我。
爸爸是我们家的顶梁柱,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鼻梁上还架着一副眼镜呢!记得有一次,爸爸正在上厕所,我则在外面焦急地等着,一分钟过去了,二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哎,怎么还不好?我心急火燎,如热锅上的蚂蚁——急的团团转。实在没办法了,我从门逢里瞧瞧爸爸在干什么呢?哦,啊,我晕,原来爸爸正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着,哪里还记得我啊,怪不得有“四只眼睛”呢!
妈妈有一副好身材,棕色的长发,有一双大眼睛,还是双眼皮呢!妈妈的工作很忙,还要操劳家务。有一次,我和爸爸在一起玩打仗 ,我们玩的不亦乐乎 ,全身上下都是湿淋淋的,像个落汤鸡。妈妈见了,一边唠叨,一边给我们拿干衣服,等我们换好后,就又把湿衣服拿去洗了 。
总算轮到说我了。我活泼好动,亲戚朋友们有的说我像妈妈,有的说我像爸爸,好像我是个怪胎似的。其实我自己觉得我两个都不像,就像我自己,呵呵!
“我爱我的家,我的爸爸妈妈,爱是不吵架,天天陪我玩耍”,每当我听到这首歌,我就会感到无比的温馨,感同身受,因为我也有一个快乐的家。这样的家——我喜欢!
⑵ 我喜欢的一位作家魏巍作文
我喜欢的一位作家抄
谢婉莹,这袭个名字如果不熟悉还可以原谅,但如果要是连冰心都不知道,那就是莫大的遗憾了!
第一次看到冰心的作品是一个星期日,父母没在家,我在翻阅一本《冰心诗歌卷》,无意间被《繁星》中的一句话深深地打动了:弱小的小草呵!骄傲些罢,只有你普遍装点了世界。我细细地品味这句话,不知到为什么,我的心顿时感到心旷神怡。自从那以后,我愈来愈喜欢冰心的诗歌和散文,每次遇到他的文章我都会保存好,每每体味它真挚的情感和亲切质朴的语言时,我都就得自己幼小的心灵仿佛随着那娓娓的叙述深入了他的内心,感受到她淡泊平和的心境。他对人生的感悟那么宁静平和,那么超脱,让我的烦恼也会随之消散。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位作家——冰心
⑶ 《我喜欢这样的家 作文结尾
我家有三条虫:“糊涂虫”妈妈、“棋虫”爸爸和“臭虫”我。
“糊涂虫”——妈妈版:权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只见妈妈对着电脑唉声叹气,我忙问:“怎么了?”“我的照片!”“嗯?”“我帮别人P了半天的照片…。没保存…。就直接关机了!”我暗自偷笑,这种事在她身上经常发生。记得有一次,她从超市回来,一进门就嚷嚷:“啊!我把伞落在超市了!”她还瞪圆了眼睛解释道:“这次可不能算是我糊涂,我知道我把伞落在超市了!”我和爸爸都笑了起来…。“这还不糊涂啊!”
“棋虫”——爸爸:
⑷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这篇作文结尾怎么写
在我们的课本里,有一篇题目叫 《匆匆》的课文,它是我国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这篇文章虽然字数不多,但是读起来却很亲切,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
这是一篇关于时间的散文,时间每时每刻都在我们身边走过。不论我们洗手也好,吃饭也好,还是学习或睡觉,时间都“滴答滴答”地从我们身边走过去。没留下一点点的影子。读了这篇散文后,我进一步认识到时间是公正无私的,它对所有人都一样,不会多给这个几秒,也不会少给那个几秒。谁想让时间过得快一点,或者你想让时间过的慢点,都是不可能的,问题在于如何做时间的主人。
学习中,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我想,上课的时候认真听讲,这样我就充分利用了每节课的40分钟的时间;放学后,我认真完成作业,然后挤点时间来读书,参加有益的活动,如,画画,写诗,剪纸......这样课外的时间就被我利用起来了,我就成了时间的主人。
去年暑假,爸爸出差了,妈妈要上班,我天天一个人在家里,做完了每天的作业后,就练习画画。窗外,小朋友玩得可火热了。我多想和他们一起玩,可想到画还没有画完,就又坐了下来,直到画完我才走出门。我想,如果自己平时不抓住时间做些有意义的事,只知道玩耍,这样时间就白白浪费了,自己也就成了时间的奴隶。
“珍惜时间的人,哪怕只给他几分几秒,也会觉得有所收获,过得很充实,浪费时间的人,就是给他几十年的光阴,他也觉得一无所获,过得很空虚
⑸ 求作文的开头结尾:我的理想(当作家)
如果我的背后是广阔蓝天,我愿意为它抒写一片美好;如果我的脚下是无限大地,我愿意为它记录一些心情。我愿意带着我的笔,踏过世界每一处角落,让每一个地方都留下我的文字,看春花春落,云卷云舒…
⑹ 作文600字 我喜欢的一位作家罗曼罗兰
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荒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 ——罗曼·罗兰
就像有时候我们听到一支过去唱过的歌会引起很多回忆一样,有时看到一本过去读过的书我们会莫名的感动。一想起《名人传》中那些伟大而高贵的灵魂,我就不由感受到生命的激情在我身体中碰撞。虽然也许我并不能真正读懂这本虽然单薄,分量却很重的小书。然而我相信,每一个接触到它的人,都会多多少少的体验到书中那种迫人的激情,那种对于生命的丰满和崇高的追求。
在生活海洋的波涛和风暴中,总有一本书在陪伴着你,心情沮丧的时候,面对挫折的时候,怀疑自己失去了生活的方向的时候,就找出来翻读一下,它会安慰、鼓舞你,使你洗掉疲惫,抹去忧伤,重新上路。对于我,这本书就是《名人传》!它我是精神和力量的源泉。
罗曼罗兰说:生活是严酷的,对于那些不安于平庸的人来说,生活就是一场无休止的搏斗,而且往往是无荣誉无幸福可言的,在孤独中默默进行的一场可悲的搏斗。 在《名人传》的开头,罗曼罗兰大声疾呼:“打开窗子吧!让自由的空气重新进来!呼吸一下英雄们的气息。”他称之为英雄的,并非以思想或强力称雄的人,而只是靠心灵而伟大的人。《名人传》非常好地印证了中国人苏轼的名言: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
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的同学,都能寻找到前进的动力!
我将以罗曼罗兰的言语来激励我为自己的未来为自己的生活而不断拼搏奋斗!
⑺ 作文、我喜欢的作家
一,安妮宝贝
讲不出来为什么,尽乎狂热地对那些文字敏感。一直在想,为什么相隔遥远的一些人,彼此从不曾谋面,没有任何可以联系起来的现实痕迹,却会有如此惊人的相似的内心世界?是因为文字让我们的心在一起,还是因为我们这些人自我封闭,内心脆弱,容易受伤害,同时又放不下对于生活偏执的爱?
我们这些人,无论活得多么出彩,多么趾高气扬,都是被边缘化的。立足之本十分单薄。
也只有活在生命高处的人,只有行走在内心深处的人,才可以对整个世界都抱有怜悯。
安妮,一个以自我和心灵为写作对象的女子。她的文字没有技巧可言,甚至读起来很是艰难。她不会用文字本身给你快感。所有的喜怒哀乐都在文字背后。那些文字个个如通灵般,触及我的疼痛。她是唯一一个可以让我花两周的时间才能看完一部小说的作者。
喜欢那样的文字,无关其他,只涉生活本身。
二,笛安
一个一路靠参加比赛而成名80后女作家,一个从头至尾淡泊生活的年轻人。喜欢她不因生活的好转变迁而改变自己坚持的那种难能可贵。
从告别天堂到芙蓉如面柳如眉,她的文字让你怀疑她是不是生活照般了,没有突兀,没有尖锐,没有故作高深和娇情。温和平淡的去写一些字,讲一些故事,定会是一个温暖可近的人。文字本来就是表达生活,那么应该给予生活一个独立清晰客观的展现。
在意大利留学,那个我最想去的国家。她真的实现了所有的大大小小的梦想。而她依然是那个不紧不慢说话认真读书学习耐心踏实写字的笛安。喜欢意大利,是因为喜欢那个国家的性格,真实得让人想投入。
她从不曾企图作做受欢迎的作家,却始终能带给我们至为珍贵的东西。爱一个人,其实就是爱一个灵魂。
三,幻真
到目前为止,没有几个人可以让我心甘情愿地称之为大师。
幻真是一个。一个可以让中国人骄傲的作家,可惜他长期居住外过。尊敬他对传统文化懂得比国内大学教受都深。
真正意义上的大师是包容的,是宽广的。不仅我们喜欢他,外国人一样喜欢他。
我所说的大师,涉及思想,智慧,素质,美德,才学,笔力。但不光这写,还有他的灵气,美感,他眼中独有的世界,他最直白无隐的内心。
南美的《百年孤独》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很高兴的说,我们有《孤独的永生》。它不光在名义上超过了,而且实实在在是难得的经典之作。
读魔幻不是第一次,读吸血鬼不是第一次,被感动是第一次。如果一本小说,它同时也是一本美学,哲学着作。包函现实想象,也贯通传统与创新。那么它的价值会远远超过它们之和。
幻真,我愿意叫他为大师。他让我觉得,文字原来可以同生命一样美丽。
四,苏枢
一定是一个城市中人,一定是一个熟识城市游戏规则的人。
她能把最容易忽略,也最容易刻骨铭心的那份很多人的游离感替我们找回来。她能设身处地的理解这个城市中一些人最存活时的状态和行为。能让迷惑不解的人们重新看清自己,能让身处繁华的人归属安静。
不管在国内,国外,也不管是大都市还是小城镇。肯定有那么一些人,把生活处理得乱七八糟。他们不是为生计奔忙的苦恼者,也成不了一个事业有成的自得者。那些个人隐晦的各种情绪纠结在一起,形成了一个人的执念与气质。并逐步生发成一个气场,而这个气场会成为一个人始终摆脱不了的内部控制力。
看暴蓝水记时,在刚过了十六岁的盛夏。对我是个幸运。在最合适的时段就能得到最需要的安慰,所以我的那部分成长便能够顺其自然。
有时侯想,一本书,一个人,如过能够伴你成长。这一路会少多少孤单,少多少麻烦
⑻ 一本我喜爱的书的作文的结尾
写作思路:不要平铺直叙地进行,要注意及时地、不断地变化描写的角度,使描写更加具体,给读者主体化之感。做到条理清楚、自然、明白,不杂乱,要倾注自己的思想感情。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
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⑼ 我喜欢的作家作文三百字
我喜欢的小动物 有人喜欢可爱的小兔子,有人喜欢专捉老鼠的猫,可我却喜欢活泼可爱又回机灵的小狗。 我家答曾经养过一只狗,因为它在我们家人心目中像个小宝贝一样,所以我们都管它叫贝贝。这只小狗可漂亮了,身上的毛油黑发亮,四个小脚丫竟然是白色的,好像是在向人们炫耀它有多干净,贝贝的头上长着一对时而耷拉时而竖起的耳朵,一对滴溜溜的转动的大眼睛似乎在想怎么样抓住小偷。 贝贝不但长得可爱,还很通人性。每当我放学回来的时候,贝贝总是在家门口等着我呢,见我回来,连忙跑过来摇了摇尾巴或者舔舔我的手,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回来了,我好想你呀!”这时,我就会把它抱在怀里,它就顺势依偎在我的怀里。 贝贝的本领很多,我们都说它事看家能手,不管谁来我家,它都会站在门口喊叫着,吓得人们都不敢进来。贝贝不但是看家能手,还可以像猫一样的捉老鼠呢!这也正是贝贝与众不同的特长吧!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我喜欢我家的小狗。 不中意我可以再写哟
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的结尾怎么写
写作思路:不要平铺直叙地进行,要注意及时地、不断地变化描写的角度,使描写更加具体,给读者主体化之感。做到条理清楚、自然、明白,不杂乱,要倾注自己的思想感情。
正文内容:
《山海经》是一部流传千年的先秦古籍,《山海经》是中国记载神话中最多的一部奇书,《山海经》也是一部地理知识方面的网络全书。
《山海经》是历史与神话的交融,历史中有神话,神话中有历史。“盘古开天地”的神话传说,是古人用神话来解释宇宙的起源。“女娲造人”的神话传说,是古人用神话来解释人类的起源;“共工怒触不周山”的神话传说,是古人用神话来解释中国地理西北高、东南低的地形地貌的起源。
《山海经》中“刑天舞干戚”里的刑天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传说刑天原是一个无名巨人,因为和黄帝争高下,被黄帝砍掉了脑袋,这才叫他“刑天”的。刑天,就是砍头的意思。
刑天原本是炎帝的臣子,新崛起的黄帝打败了炎帝,使他非常气愤,后来又听说蚩尤被黄帝打败后,他再也忍耐不住了,决定和黄帝争个高下。他离开南方天庭,左手握了一面盾,右手拿了一把板斧,直奔中央天庭,向黄帝交战。
两人从中央天庭杀到凡间,杀到了常羊门近旁,黄帝冷不防一剑将刑天巨大的头颅砍了下来,并埋在了常羊山里,刑天并没有甘心失败,他突然站了起来,继续战斗。他用双乳当作眼睛,用肚脐当作嘴巴,虽然他的敌人已经跑回天庭,但这是个断头的刑天,至今还在常羊山里,挥舞着手里的斧子呢!
后来刑天逐渐成为勇猛将士的象征,并被尊为战神。晋代大诗人陶渊明在《读山海经》的这首诗里,写有“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的诗句。
通过读《山海经》,我知道了我们要学习盘古那种无私奉献的伟大精神;我们要学习精卫的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要学习大禹的那种持之以恒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