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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时尚为话题的作文

发布时间:2020-12-14 19:34:07

『壹』 以时尚为题的500字左右的作文

谈论起“时尚”二字人们都会想到染头啦、穿奇装异服啦、画着奇怪的妆、等等一些奇形怪状的少见的衣着。而且不论我们在哪个场合,(宿舍、教室)谈起这个话题时都会与明星结合着说,比如:某某在某个MTV上穿的衣服很好啦!对!明星一般都是走在时尚的前端的。 但是我认为“时尚”的流行并不是很好。虽然说跟不是潮流就会被潮流所淘汰。我却认为这也是因人而治的,人只要看上去好看,有涵养,有自我那就是好,并不是你穿成某样,带成

穿成某样,带成某样你就更好,更有气质,可以更“完美”。

听说过聪明反被聪明误吗?现在,在街上走着,不时会看到一些穿着与长像不合的人,有的人长的非常好看,就是因为追潮流赶时尚,把原本好看的人变成了“疯子”,那么这也是好处吗?别人会认为她的衣着很好吗?不是不能追而是得看看自己的本钱,如果没有变好,反而产生了反面效果,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花钱让自己去变丑呢? 我非常反感那些随潮流的人,犹其是那些染各色头发的人,黑头发,黄皮肤原本是中国人所特有的。他们却把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任自己的意愿加以破坏。再有就是那些穿着一身乞丐服的人。明明很好的衣服经过他们刻意的挖洞,变的奇丑无比,但是穿的人还认为那是流行,我想如果他 们就这样去找工作的话,没进大门就会让保安把它当丐帮成弟子了。

也许是我太守旧,也许是我已被这个时尚社会所淘汰,但我有的方面也是随潮的,我的观念是:人要有自知之明,对你来说好的有利的可以去追这方面的潮流,但那些你看不上的,有的即便是看上了但是不适合你,或是不能“为你所用的”或那些不伦不类的“时尚”最好不要去追。那样不会给你带来好处,只会让别人的眼里多一个“怪物”。

『贰』 请以“时尚”为话题,自拟题目,写一篇600字左右的文章

品味时尚
我并不是个迂腐至极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欢时尚,与“时代共同至尚”,但我却难以舍弃那些为时间过滤后的时尚———经典文化。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风流韵致……隐约在这大上海风月中的还有曼妙的身姿,仿佛能看见那一个个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这就是张爱玲一生钟爱的旗袍,那个旧上海时代的风尚。将满人的服饰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贴合每一寸肌肤,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画笔。这样“露骨”的服装在那个讲求“礼义廉耻”“三从四德”的时代,却有些胆大包天,然而当它成为一种时尚,受人青睐和追捧,进而迅速蔓延时,一切礼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种女性的妩媚和娇柔也只能通过那些老旧图片和电视剧大饱眼福,现代人有当代的“时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补丁裤……那些漂洋过海,历经长途跋涉而至的欧美时尚和顺风吹来的“韩流”。
我并不是一味否定这些时尚,它们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们又能存在多久,它们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后幻作泡影淡出历史舞台。
我在寻找像旗袍这样经典的时尚,它能长久地存在,从未被人遗弃,那些沉睡的经典似乎在等待,当一个个奇思妙想和创新的箭射中它们,它们定会再次刮起经典的时尚之风。这样的时尚总值得人去品味,犹如一杯经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无穷……
在重金属充溢的时代,谁还会为一把二胡叹息,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价的眼泪呢?人们一窝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视古典文化传统如草芥。其实,我们都深陷追求时尚的“迷网”中而不懂得品味时尚。
还记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经打动多少人的心,浸润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绮丽繁华,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韵。二胡是属于平凡人开心时的工具,潦倒时的支撑。
就这样一种沉淀下来的经典时尚,属于普通人的时尚,为什么时至今日,它会如此苍凉。
在文化交流频繁的今天,我们似乎更需要静下心来品味“时尚”,为传统文化寻一片天空

『叁』 以“时尚”为话题600字作文

品味时尚
当我们将剪了无数个洞的牛仔裤,放进衣柜底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经过时了;当我们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成经典。 同是时尚,为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别?关键是一种时尚经历了众口品味后,还剩什么。所以—— 时尚需要我们去接近。没有实践没有发言权。同理,也只有当我们亲身感受体验时尚,才能摸清此时尚的脾气。边骑车边塞个耳机大声放着音乐,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边的危险也渐渐逼近;阿迪的服装、耐克的品牌,那个显眼的标志就是年青人的资本。而身后的父母却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归。如果身边太多的时尚现象我们不去接近、去认识,或许自己也会挤入追求“时尚”的大军中。 时尚需要我们去感悟。毕竟时尚是青春的代名词,追逐潮流成了我们80后、90后的法宝。也不能否认,有些时尚也有着明显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讲坛》是一个近几年才开办的央视栏目,而请去开讲座的名师也是大学、中学校园的佼佼者。他们生动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寻味的讲课,不仅满足了全社会感受大学教育的机会,也将各方面文化知识大众化普及,而这些教授也成为了众多观众追捧的“明星老师”。人们从他们身上学习其余娱乐明星少有的文化修养和待人处事,而一些学生也开始重新规划人生,非某某名牌大学不上,因为那个大学里有他的偶像。我也是此时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种时尚,让我又多了份信心与希望,何乐而不为? 时尚需要我们去沉淀。大千世界对我们这些人生阅历空缺的中学生来说,身边充盈着各种诱惑,难免盲从去跟风、去追求个性自我。将所有的时尚一概接受,将自己搅得和污水一样浑浊不堪。其实时尚本身没有好坏,需要看哪些适合我们成长,静下心来耐心思考,学会将有用的吸收,没用的毅然决然地排斥沉淀下来。当我们通过一系列的过滤、洗涤后,我们便从纯净水变成了矿物质活性水!有益时尚让我们更有内涵。 接近、感悟、沉淀……时尚这东西也给我们品味完全了。别人的时尚未必是我们适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时尚,让我们成为矿物质活性水!

『肆』 以自我时尚 为话题的作文 700字

走上街头,不时与光头遭遇,有人说,那是做作,有人说。那是时尚;打开电视,常常与长发男人“邂逅”,有人说,那是招摇,有人说,那是时尚;走进乡村网吧,有人说,那是瞎泡,有人说,那真够时尚。生活中。总有许多新鲜的东西会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其中有过许多令人意想不到的故事,也曾引发你深入的思索和无限的感慨……
请以“时尚”为话题,写一篇文章。
拒绝过度的时尚(林易)
梵高作画,用的是一副普通的调色板;托尔斯泰写作,手中握的也绝不会是一支高价钢笔。似乎对于这些历史名人来说,时尚与他们的人生轨迹没有太多的交集。那么,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来说,是不是也应该拒绝过度的时尚呢?
诚然,适度的时尚的确也能给人带来愉悦的心情,展现不同的气度和神韵。一如旗袍,不仅满足了当时女子对于美的向往,更体现了东方女子的典雅含蓄。但过度的时尚却往往贻祸无穷。
过度的时尚似乎离不开被金钱役使。当时尚在一个人的内心占据了太多的空间,便不是我们在支配时尚了。路易十六的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巴黎熏着香风的空气引导着一次又一次的时尚风潮,这一切诱使着这位王后一步步走上因过度追求时尚而穷奢极欲,招致亡国的道路。不曾眼见她走上断头台的那一刻,但常常揣测她可曾后悔当初种种抉择?如果因为时尚而变得本末倒置,沦为“物”的奴隶而迷失自我,后果可见一斑。
当代著名作家郑渊洁曾经也陷入过过度时尚的“怪圈”。不谈他那一双价格昂贵而作用不佳的“银袜子”,就是风行至现在的“手笔感应”,也曾让他“心血来潮”。但是,清醒过后,才发现真正好用的莫过于一纸一笔这一对奇妙的组合。试想,假若郑渊洁继续沉迷于这些不实用的流行风尚之中,他是否还能给我们带来那些清澈纯净的文字,是否能带给我们无限的欢乐、开怀的思考呢?当作者的心灵被过度时尚害得千疮百孔,他又凭什么来感动我们读者呢?爱因斯坦曾说过,简单的生活给他带来创作的不竭动力;古人也说过:“暖饱生淫逸。”当一个人的基本的物质被满足之后,唯有避免时尚的过度干扰、侵扰、骚扰……才能保持一颗相对纯净的心灵,才能腾出空间为创作、思考留出一片后花园。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苏轼所追求的“游于物外”的生活,《瓦尔登湖》中描写的除却物质纷扰的生活,也许我们学不会;但是拒绝过度的时尚,的确可以做到,也必须做到。只有这样,才能永葆心灵的纯净。
时尚,盲从不得(蒋易成)
没看过《盗梦空间》?你土了!没听过Taylor Swift?你out了!当下,时尚已成为许多人的热门话题。一个时间段的流行必定会成为聊天的主调。
电影没看过可以补看,歌没有听过也可以去补听,这叫明眼人的顿悟,明白该跟上时代了。但你若是一听时尚便去效仿,这便成了瞎眼人了。时尚这种东西可盲从不得。
前阵子大火的Lady gaga以其出位夸张的造型和独特鬼魅的音乐吸引了众人的眼球,赢得了不少人的青睐,由此刮起了一阵巨大的时尚风,引得国内许多明星都争相模仿起来。某专辑封面,那夸张的电焊眼镜;某颁奖典礼,一身衣不雷人死不休的造型,一看便是Lady gaga附身。这类对明星的盲从,总会惹来“抄袭门”等非议。在我看来,盲从别人的时尚,否定自己的特色,实在是一种极不聪明的行为。
明星尚且盲从不得时尚,更何况我们普通人呢?前几年,安徽出了个名人:许嵩。他被冠以“周杰伦第二”、“音乐界的韩寒”等名,可见影响力不凡。如今好像这类例子越来越多了,本就读于或毕业于某所名牌大学,却在与其专业相差甚远的道路上取得非凡成就,你可以美其名曰“人才诞生的时尚模式”。但这种时尚,你跟从得了吗?许嵩他能成为音乐天才是因为他本身就有这方面的资本,我不相信随随便便地从安徽医科大学拉出个人来就能唱出什么好歌。
确实,这种发展个性成就天才的时尚令人心向往之。但这只能是那些有天赋的人打造的时尚。我们普通人啊,切勿想着哪天甩甩书包走人,奔那“时尚”道去。
盲从时尚是愚蠢的甚至可怕的。在中国人口泛滥的情况下,“丁克”成为一种时尚。这本可理解成“为中国大地减少人口负担的好事”。但有些人为了跟着这时尚,使自己不落伍,竟然做起了“伪丁克”。明明养了孩子却把孩子丢给父母,还潇洒地对外宣称:“我是丁克我自豪!”这般盲从,扭曲了时尚的本义,颠覆了时尚的价值。
请不要把Lady gaga那件内衣般的衣服当成外套穿在身上在大街上显摆,更不要不好好读书还嚷着:“我要当许嵩第二!”人家许嵩起码还本科毕业了。

『伍』 求一篇关于时尚为话题的作文

时尚的脚步在前进,对于正处于青春期的我们,是一个很大的诱惑。 我喜欢购买时尚杂志,对于当今的时尚潮流,我可是一清二楚。我和许多时尚爱好者一样有偶像,那便是耍着双截棍唱着“哼哼哈哈”的周杰伦。我喜欢两耳塞着耳机,听着他的歌漫步在校园里;我喜欢疯狂的购买一切与他有关的事物;我喜欢在床上边唱边跳“双截棍”。我喜欢他的音乐,虽然有时候听不懂他在唱什么,但我依旧喜欢他。妈妈总是说我是疯子,连人家唱的是什么都不知道,还如此喜欢。以前我最讨厌的动物就是猪了,可今年流行“黑白猪”,于是我便买了一大包,有:笔、尺子、吊饰、玩偶、包包……,买回来还欢喜得不得了。妈妈问爸爸:“这孩子是不是烧昏了头,她不是最讨厌猪吗?”爸爸只是点点头。看着这些“黑白猪”,我第一次觉得猪很可爱! 我喜欢上网,因为这也是一种时尚;我总是不断的更换我QQ秀,因为这是一种时尚;我总是QQ空间里放置许多帅哥、美女的照片,把空间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因为这也是一种时尚。时尚的脚步在前进,我也一直尾随其后。我总是和好友谈论时尚,一起购东西。有时候,我觉得,我该停下来休息一下了,可潮流一来,我的魂便被勾走了。时尚迷就是时尚迷,喜欢跟着潮流走,经不住半点诱惑。

『陆』 以“时尚”为话题的作文怎么写

从时尚走到经典
提起时尚,人们往往会把它与眼下正流行的网络歌曲、80年代后作家等一批新兴概念联系起来。而说到经典,人们又多会想起《白毛女》《红楼梦》这些昔日的流行。那么,从时尚到经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们又是否矛盾呢?
下午茶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一种社会时尚,当时贵族绅士,名媛淑女都爱在下午三四点钟品一小杯茶,吃几块甜点,下午茶也就成为英国民众普遍的时尚,从伦敦地铁的咖啡馆到曼彻斯特乡间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踪迹。如今,有着百年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为都市白领的一种时尚。昔日的经典依旧时尚。
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也算得上是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一个例子。拍摄于1995年的《泰坦尼克》是美国电影史上耗资最多的电影。上映后立刻风靡全球,大街上随处可见它的海报,印有男女主人公画像的服饰更是屡见不鲜。如今整整十年过去了,那张男女主角站在船头像鸟般飞翔的镜头早已成为电影史上的经典。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时尚与经典是不矛盾的,不仅如此,时尚与经典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时尚走到经典,也许要经过数百年,也许只需短短的几十年。但无论长短,时尚都得接受时间的考验,只有那些经历了岁月的变迁依旧能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时尚,才能积淀成经典,绽放闪耀的光芒。
既然这样,我们又应当如何对待现实中的时尚呢?
某个事物成为时尚,就必然有它的优点。比如网络歌曲,因它通俗易懂、琅琅上口而深受大众的喜爱。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数乐评人认为它缺乏深刻的内涵以及制作简陋,必定会成为“过往云烟”。因此,我们对待时尚,既不能将其一棍子打死,彻底否定,也不能全盘吸收,而应该有选择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间流行的宋词与市井文学,如今成为我国文化的瑰宝,成为文学中的经典;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如今成为芭蕾舞剧的经典……这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予我们以美的享受。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尚走向经典。(点题,有力收束全文)

时尚还是经典
在发展迅速、新旧交替的时代,人们对时尚与经典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热爱经典,说经典是经过时间考验而存留下来的精华,而时尚只不过是稍纵即逝的火花。有人追求时尚,说时尚才是发展的体现,经典只应该压在箱底。在特殊的纪念日里拿出来拜拜老祖宗。有人说时尚就是经典,凡是能掀起一阵风暴能让人迷恋好一阵子的东西就能留存于经典的史册,成为经典。也有人说,经典的就是时尚的,能够算作是经典的东西总会时不时探出头来勾起人们的回忆,再刮起一阵时尚的旋风。 其实以上关于时尚与经典的种种是没有必要争论的。时尚与经典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而有人喜欢时尚有人推崇经典也体现了这个时代思想的多元化,并且时尚与经典一同行走于时代的大潮中也是必要的。 经典,就是古罗马的建筑,意大利传唱不息的歌剧,老北京的京腔京韵,江南秀美的园林和千百年来人们吟颂的文章诗赋;时尚,就是巴黎灯光闪耀的T形台,纽约街头的涂鸦和街舞,小酒吧里的摇滚乐和镁光灯下的娱乐圈,时尚与经典本来就应该是并行不悖的。身着时尚服饰的人们穿梭于古老的园林中,用手中的数码相机记录下建筑的经典,这就是时代的体现,证明了时尚与经典是能够相互交融的。在各自生存的空间里也能够留下对方存在的空间。就像穿着时尚的人也会爱上经典的诗词歌赋。所以时尚与经典毋需对立。试想如果我们只能穿着一色的衣饰读古老的文章,生活还会多彩吗?如果不借助于一些时尚的方式,经典也是无法传承的。
而时下人们关于经典与时尚的争论源于一个认识的误区。有人认为经典就是古老,时尚就是前卫激进,时代的更新必然要求击破一切古老的东西。其实,经典作为曾经的一种时代的体现,是不需要颠覆的,真正的经典必然能接受时代的考验,否则是不能被称为经典的。时尚也必须符合一种时尚的规律,盲目地破除经典、颠覆经典不是真正的时尚,即使它也能掀起一阵热潮或旋风,但待人们清醒后也会领悟到这其中的差别,还真正的时尚以本来面目。
时尚还是经典,就如鱼与熊掌,因为它们同样美好。而又不同于鱼和熊掌,因为它们可以兼得。同样味美而有营养,又可兼得,何乐而不为呢?

入耳丝竹声
五月的天空已有些燥热,我骑着车穿行于来往的人流。
一天的课让我露出了明显的疲态,虽然很想快些到家扔下书包养养精神,然而我还是慢慢地骑着,不想耗费我剩下的一点点力气。
我习惯于观察经过的店铺和广告牌以及快来闪过的陌生脸庞。大概是周五的关系吧,街道比平常热闹些。然而多的或许只是人,这条我每日必经的路还是保持着它的原样。
早已开始营业的那家2046咖啡馆,贴出了打折的广告,从里面飘出的是时下最流行的网络歌曲,我扬起嘴角,这与王家卫在电影《2046》中所要表达的经典主题相去甚远了吧。然而咖啡馆里播放的是何种音乐似乎没那么重要,进出的年轻女子脸上漾着的笑容足以说明什么样的音乐合她们的口味,未必是如我所想的缓慢经典。
一路上鲜艳的颜色,让我仿佛提前进入了盛夏。每日埋首于政史的我早就在别人谈论着今夏流行的颜色时感到一阵茫然,然而现在我不禁有些许的自嘲,来来往往的人,那些吸引人目光的年轻人,他们所著的色彩代表的不是今夏的流行和时尚吗?
我在红绿灯前停下,微闭了眼睛,周围变幻得太快的一切让我觉得更累。我想是我全速向着家进发的时候了。
左转,再过20米,就是我家。就在我快到车库的时候,忽然一阵悠扬的二胡声飘进我毫无防备的耳朵。我几乎愣在原地,这久违的音韵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难以名状的情绪,仿佛一位失散已久的老朋友忽然出现在眼前,我抬头循着声音望去,是一位白衣老人正闭着眼睛全情地演奏。而我停下车,同样闭着眼睛倾听,我不知眼里温暖的是否是泪水,我只是感动那位老人优雅的二胡和纯净的白衣。
我开心地笑着,经历了让我疲惫的所谓流行与时尚,它们不过都是从我眼前快速闪过,没有留下深刻的印记。然而当我遇到那抹白色,那把二胡,我才知,什么是我心中永远的经典,什么才能唤起我深深的感动。
时尚与经典并并无严格界限与定义,久久存于你心中不黯淡的颜色不消失的乐曲就是属于你的经典。

昨日重现
在寂寞的时候,听一听理查德弹奏的《秋日的私语》。金色的落叶在空中飞舞,脚下一条铺满金色的小径延伸向远方。那时的我会突然恍悟;寂寞并不是一种痛苦,寂寞是一间与世隔绝的小屋。在屋中,你不必被匆忙的脚步淹没而听见自己真真切切的心跳。
在这个时尚无处不在的世界,我仍然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落伍”。好像一只在绿树丛下慢慢爬行的蜗牛,无视于周围每天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视于一波又一波的时尚之流,慢慢地走,慢慢地看,身后只有一条若隐若现但绝对属于自己的生命轨迹。
是的,在繁忙与时尚中,有许多人已经很难找到自己生活的方式,似乎一场大雨淋湿了原来的轨迹,这场大雨叫时尚。
最喜欢《昨日重现》,像一杯清透的啤酒,在倾泄中,泡沫升腾而后破裂,结束自己短暂又美丽的一生。就像唱这首歌的那个女子,才华横溢,却过早离逝,她留给我们一首无限绵长的歌和一个隽永的名字卡朋特。
在商店中,听到震耳欲聋的流行歌曲常常有种想逃的感觉。那天,在街角的一家小店,听到了久违的《昨日重现》,放慢脚步。忽然发现,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停下车子,也在静静地听。一刹那间,心中充满感动。
经典就是如此,经典就是在岁月流逝,世事变迁中始终给人以感动和激情的珍宝。在与时尚的磨合中,经典依然是经典,而时尚则分裂成两部分,一部分最终不能掩饰其华丽外表下空虚的内心而被淘汰,一部分也许经过时间的验证和空间的传播,也有一天会成为经典,就像曾经的经典。
有同学问我最爱哪部电影,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是:《桥》。那同学接着问我:哪国的?好看吗?我只好苦涩地笑笑,该如何回答呢?那是前南斯拉夫的一部经典战争老片。而这样经典的片子已经湮没在浮躁喧闹的武侠、言情片的时尚中,这是一种时间对经典的不公正待遇。
然而,也许时间可以说明一切,经典在“伪时尚”面前常常无言以对,但真正的时尚却总是向经典看齐,以经典为目标。经典无需多言,因为有无数只小小的“蜗牛”坚守着自己的理想和仰望,努力爬出一条自己的生活轨迹。昨日总会重现,经典不会消失。

『柒』 以时尚为话题写一篇作文,600字左右

时尚文化--让我欢喜让我忧
哈利波特骑着魔法扫把来啦!
韩寒夹着《三重门》来啦!
周杰伦弹着一曲《东风破》来啦!
…………
我,像是一只迷途的小羊羔,瞪着一双清澄的双眼好奇的打量着万花筒般地花花世界。
哦,告诉我,我将跨往何方?
不可否认,时尚文化,像一个高大的巨人,正大踏步地,昂首挺胸地向前迈进。不管你赞美它也好,鄙视它也罢,它像一股滚滚的洪流无法扼制。
新生的力量总有它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时尚文化亦是如此。现在的我们,被学习、生活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来,时尚的文化为我们找到了一个释放的出口。它可听,可观,可读,像一个花枝招展的小精灵,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亮彩。当我烦心时,“加菲猫”,“流氓兔”会“嗖嗖”地从屏幕上跳下来,晃着它们胖滚滚、毛绒绒的身体,逗我开心;当我兴奋的时候,便肆意地在沙发上跳上跳下,嘴里哼着《双节棍》——“哼哼哈嘻!”
时尚文化,是一抹灿烂的朝阳,它洒在我的身上,变幻出斑斓的色彩。
然而,时尚文化中,也有糟粕,也有垃圾。
赫尔岑面对年青人热衷的流行文化,曾不屑一顾地说:“流行都是好的。怎么,流行感冒也是好的吗?”
的确,大众的文化品味,并不一定是高品味。时下,一些花里胡俏(梢),令人眼花缭乱的快餐资讯扑(铺)天盖地,“占领”了青年人的眼球。它们,将热辣身材,漂亮脸蛋为卖点,以文化人,娱乐界人士的隐私为哗众取宠的标签,大张旗鼓,“名正言顺”地进军市场。而一些以思想内容为“资讯”,坚守自己经典文化品味的杂志期刊,却像一个散佚的游子,寂寞地摆在书坛上,静待人们领他们回家。这又不得不让我们忧心冲冲(忡忡):
“夜莺的歌声,会淹没于急于觅食的麻雀的啁啾声中吗?”
我听到冥冥中,自己心灵的一声响亮的回答:“不会。我不会。”
是的,我将把握好自己对文化追求的方向盘。在心灵中永远绕着一缕香烟,不会被尘世的纷纷扰扰所干扰。
我会让惬意的清风吹动我的发丝,轻声吟唱《同桌的你》,羞涩地聆听心灵地悸动;
也会勇敢地拒绝浓妆艳抹的时尚信息,留给心灵一片宁静,任时尚的潮流,潮起,潮落。
哦,我不再是那只迷途的小羊羔了。我将长大。
“我的文化我作主。”我轻声而有力地说,然后微笑。

『捌』 以时尚为题的 600字作文

时尚,一直在看你

写过不少关于时尚的文字,也曾自我陶醉,也曾自诩时尚。今天,我也“时尚”一把,用时尚视角写写今年高考作文,昂扬一下学生时代的激情。

“见证是一种经历,也是人生、社会记忆的凝聚。在生命历程中,我们见证了人生的悲喜、社会的变迁;在历史长河中,许多人或事物又成为历史的见证。请以“见证”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这是2009年山东省的高考作文提。今年江苏省的则是“时尚表现为语言、服装、文艺等新奇事物在一定时期内的摹仿与流传。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好与坏、雅与俗、美与丑,各种观点交错杂陈。创新与摹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的如过眼云烟,有的能沉淀为经典。请以品味时尚为题写篇作文。”
见证时尚,时尚见证;品味时尚,时尚品位。我为自己将两个省的高考作文“揉”在一起而欣喜,而激动。 时尚,本身就是一笔重要财富,或是感知,或是实物,或是体会,或是品位。如果把“时尚”这个词以名词来看,则展示的是流行,是时代散发出来的气息,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如果把“时尚”以形容词或动词来看,则呈现出的是前卫,是进步,是一种主动追求美丽和魅力的效应。

名词的“时尚”,它可以在人们的衣食住行上得到淋漓尽致的反映。从单色调的蓝灰系列衣服,到如今色彩斑斓、五花八门的奇装异服,时尚这个东西,似乎有种魔力,无时不在展示前卫和潮流。从黑色短发到五颜六色的染发和男人披肩的长发,印证的不仅仅是对时尚达人思想的变迁,显示的更是时代的多元化。

从吃素到吃荤,再从吃荤还原到吃素,这个回旋,我不认为是一种“装酷”,这是时尚营养观起到的作用在发酵。“要吃就吃绿色食品”的口号,正是基于这点。

“住”呢?从小平房到二层小楼,多层到高层。一时间,各个时尚高楼大厦平地起。农村的人想进城,城市的人想住乡下。表面看起来,这些人的脑袋都有问题,实则不然。农民想进城,是想融入城市生活,想接轨;城市人想进村,是想拥抱自然,想呼吸清新空气。两则都是“时尚”,却都是最自然的内心真实反映。

最后说“行”。熙熙攘攘的行人,遍布在世界各地旅游;各种品牌的车牌,排列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发达的交通网络,从爱坐车到喜欢行走;形形色色的特色户外运动,大家从陌生都熟识……这些,无不昭示着“时尚”和“时尚观”已渗透到每个角落,并在改变我们的生活。

关于形容词或动词的“时尚”,涌现出的各种“时尚达人”就可给予最合适的解释。音乐达人、城市达人,以及恋爱达人、美丽达人、博客达人、拍拖达人、医疗达人等等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乱花渐欲迷人眼”。“时尚达人”的称呼,本身就很时尚,正如从大人、老爷、太太的称呼到先生、女士、小姐、同志的转变,从作揖、拱手、跑拜、请安到握手、鞠躬、颔首,是时代的进步,是岁月的变迁,是“时尚”的助推。

这个年头,似乎很容易制造时尚。制造时尚的过程,则是动态的进步和社会的“包容”。超女流行,引领时尚潮流;舞林大会盛行,挑起舞蹈风尚;网络发达,红人烽烟四起。尽管这些现象出现的另类达人如芙蓉姐姐、菊花妹妹等饱受诟病,但不得不承认,这些达人都“火”了,火得莫名其妙,火得翅膀发热。

是社会浮躁了吗?是人心散了吗?NO,都不是。是社会发展了,是时尚观多元了,是品位提升了,是时代进步了。不是吗?阅读时尚,本身就是一种快乐,就是一种品位;品味时尚,本身就是在阅读“历史”,本身就是在阅读你我。
时代变迁,追求时尚之心不能泯。感受到了吗?时尚并没走,它一直在看着你。
自己写的哦

『玖』 以“时尚”为题写一篇作文

让学习成为一种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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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年纪还不到四十,就把全部精力、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整天为孩子读书奔忙,或陪读,或辅导,或请家教,或找老师补习,而自己却疏于学习。孩子是未来的希望,关心孩子的学习是父母的责任,这没有错,天经地义。但因此而放弃自己的人生目标与人生追求,放弃了自身的继续学习和奋斗,乃是认识的误区。这个认识误区或许与旧的体制有关,获得文凭就等于获取了铁饭碗,于是就以全部的精力去帮孩子获取文凭和铁饭碗,却不知这不仅使人才培养失去意义,而且也是过时的认识。

学习不仅是青少年的事。一个人活在世上,终身都需要学习。“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这句话,恐怕不仅是对孩子们说的。青少年时代学的东西,还得时时温习方能经世致用,转化成一种立身处世乃至于立业成功的能力。何况学海无涯,学无止境,即使是饱学之士也难以穷尽世间学问。因而,“活到老,学到老”,确是人生至理,成为老一辈革命家勉己励人的格言。当今之世,知识更新速度大大加快,在哪一个年龄阶段放松或放弃了学习,就会在哪一个年龄阶段落伍。终身学习,已经成了时代的必然要求。不少大学的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就是这样应运而生的。

学习不仅是莘莘学子的事,整个社会都应该有读书学习的氛围。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当然是学习的场所,然而,其他社会组织又岂能与学习绝缘?即便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也不能例外。比尔·盖茨就在以“学习型组织”的理论指导企业管理,努力把微软公司建设成为“学习型企业”。因为,只有这样的企业,才能有源源不断的创造发明出现,才能具备快速应变市场的能力,才能够充分发挥员工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的作用,从而获取最佳的效益。全民学习,将成为时代的必然趋势。对个人而言,在学习这方面先走一步,走快一点,才能在工作中、事业上保持优势。对城市而言,有效地提高市民的素质和创新能力,正是创建学习型城市和创建文明的最佳结合点。

学习使人充实,使人进步,也使整个社会充满创新的活力。应该让学习成为一种时尚。当然,学习对个人、对企业,对一个地方和单位,首先是一种与时俱进的内在要求。这不是靠搞形式主义所能奏效的。应付上级检查的学习,徒然浪费人们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只会令人生厌,不会有任何实际成效;“要我学”的学习也不可能持之以恒,只有“我要学”的学习,才能学得下去,学出滋味。不要说机关干部、企业员工,就是边远山区的农民,一旦懂得学习的重要性,看到学习能使他们看清致富之路、得到致富之术,一旦发现学习能使他们掌握法律常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体会到学习能使人们活得更有质量更有乐趣,就有可能进入一种“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的境界。无论是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城市,还是学习型乡镇,需要组织者做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引导人们意识到这种需求。

这里还要说,一个人三四十岁正是黄金年华,事业刚刚起步,生活道路很长。虽然天下没有不为孩子操心的父母,但为了孩子放弃自己的工作和事业,未必是明智的态度。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事业有成的父母本身就是子女的榜样。从这个意义上说,这难道不是一种很好的陪读、辅导、家教和补习吗?

当学习成为人们的实际需求,才会成为一种时尚。

『拾』 以时尚为话题的作文

时尚文化--让我欢喜让我忧
哈利波特骑着魔法扫把来啦!
韩寒夹着《三重门》来啦!
周杰伦弹着一曲《东风破》来啦!
…………
我,像是一只迷途的小羊羔,瞪着一双清澄的双眼好奇的打量着万花筒般地花花世界。
哦,告诉我,我将跨往何方?
不可否认,时尚文化,像一个高大的巨人,正大踏步地,昂首挺胸地向前迈进。不管你赞美它也好,鄙视它也罢,它像一股滚滚的洪流无法扼制。
新生的力量总有它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时尚文化亦是如此。现在的我们,被学习、生活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来,时尚的文化为我们找到了一个释放的出口。它可听,可观,可读,像一个花枝招展的小精灵,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亮彩。当我烦心时,“加菲猫”,“流氓兔”会“嗖嗖”地从屏幕上跳下来,晃着它们胖滚滚、毛绒绒的身体,逗我开心;当我兴奋的时候,便肆意地在沙发上跳上跳下,嘴里哼着《双节棍》——“哼哼哈嘻!”
时尚文化,是一抹灿烂的朝阳,它洒在我的身上,变幻出斑斓的色彩。
然而,时尚文化中,也有糟粕,也有垃圾。
赫尔岑面对年青人热衷的流行文化,曾不屑一顾地说:“流行都是好的。怎么,流行感冒也是好的吗?”
的确,大众的文化品味,并不一定是高品味。时下,一些花里胡俏(梢),令人眼花缭乱的快餐资讯扑(铺)天盖地,“占领”了青年人的眼球。它们,将热辣身材,漂亮脸蛋为卖点,以文化人,娱乐界人士的隐私为哗众取宠的标签,大张旗鼓,“名正言顺”地进军市场。而一些以思想内容为“资讯”,坚守自己经典文化品味的杂志期刊,却像一个散佚的游子,寂寞地摆在书坛上,静待人们领他们回家。这又不得不让我们忧心冲冲(忡忡):
“夜莺的歌声,会淹没于急于觅食的麻雀的啁啾声中吗?”
我听到冥冥中,自己心灵的一声响亮的回答:“不会。我不会。”
是的,我将把握好自己对文化追求的方向盘。在心灵中永远绕着一缕香烟,不会被尘世的纷纷扰扰所干扰。
我会让惬意的清风吹动我的发丝,轻声吟唱《同桌的你》,羞涩地聆听心灵地悸动;
也会勇敢地拒绝浓妆艳抹的时尚信息,留给心灵一片宁静,任时尚的潮流,潮起,潮落。
哦,我不再是那只迷途的小羊羔了。我将长大。
“我的文化我作主。”我轻声而有力地说,然后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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