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潮”为话题的作文怎么写
泪痕,心潮涌动
于是一个“忙”字让儿时家中的欢笑声语无迹可寻。只是当我忆起饭桌旁的父母一次次失望落寞的神情,只是当一家人齐乐融融围桌而坐成为一种奢侈,置身灯红酒绿,觥筹交错中的我是否……
大都市的街道,花木点缀别有一番情趣,房屋的建筑,曾经有不少的人流连忘返,似乎不必详谈。然而从另一种的观察上看去,这里一切的情形是混合着人们的沉重,中国人的智巧,固有的朴厚。重要街道,你如果是个留心的观察者,可以从街头所有的表现上看得出……
站在酒楼上,望窗外的景色,触起一片思绪.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
“众里寻他千网络,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麦科实现了多年探索的目标,他解决了困惑多年的科学难关,使公司业绩崛起,烫手可热.
麦科宴请三人。两位是他的董事长,一位是他多年相识的朋友。感谢他们这几年对他工作的倾力支持。他们都还没来,麦科在酒店订好了包厢,并提前半小时赶到。服务员问麦科:“现在上菜吗?”“上”。服务员问麦科:“标准呢?”建文说:“当然是高档的。”
请客时麦科是不会给自己丢面子的。
麦科给董事长打电话,问他走到哪了。董事长抱歉说:“你对公司贡献无法估量,我们急需你这样的人才,唉!唉!真不巧,刚才一个重要客户让我过去一趟,事关重大,所以恐怕不能来了……”麦科说:“没关系,你忙你的。”麦科喊住服务员,说:“把套餐换成中档的吧……有一位朋友不能来了,高档的怕吃不了。”
这时麦科接了一个电话,是另一位董事打来的。那位董事说:“真不巧,家里突然出了点事,得留在家里处理,不能出来了……”
挂了电话后,他再一次喊来服务员,尴尬地问:“现在能不能换成低档的标准?”服务员训练有素地说:“没问题。”
菜都上了,没想到,朋友这时也打来一个让他沮丧万分的电话。朋友说身体不太舒服,想去医院打吊针,然后回家躺一会儿。
朋友是来不了了,这时候退菜是不可能了。可是满满一桌菜麦科一个人怎么吃掉呢?打包?
麦科的电话再一次响起。这次是父亲打来的。
父亲问:“今天你回家吗?如果不太忙的话,回来看看,你已经一个多月没回家了。你现在在哪?”麦科说:“在酒店里……哦,对了,你和妈吃过饭没有?”父亲说:“还没有。”麦科说:“那就过来一起吃吧!”麦科感觉父亲在那边愣了很久,然后问麦科:“你刚才说和你一起吃饭?”麦科说:“是啊是啊。我请客,我请你和妈。”
放下电话,麦科想起一个连自己都不愿意承认的事实:在工作以后麦科请了无数次客,却唯独没有请父亲和母亲吃过一顿饭。有太多需要在意的人,上司,同学,朋友……于是父母成了我们心目中“最熟悉的陌生人”;有太多的工作太多的应酬。于是一个“忙”字让儿时家中的欢笑声语无迹可寻。只是当我忆起饭桌旁的父母一次次失望落寞的神情,只是当一家人齐乐融融围桌而坐成为一种奢侈,置身灯红酒绿,觥筹交错中的我是否能成心安理得?想起小时候上学那大雪纷飞的早上,妈妈背着我上学一下滑倒,到现在腿走路到不方便。
父亲和母亲很快赶来。从时间上判断,麦科想他们肯定是搭出租车来的。他们丝毫没有怀疑儿子为什么要突然请他们出来吃饭,两个人的脸上都乐开了花。三个人第一次在家以外的地方一起吃饭,吃一份这个酒店档次最低的套餐。席间他分别敬了父亲和母亲一杯酒,将酒一饮而尽的时候,他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妈,你身体不好要注意调养。”
周一刚刚上班,就有一位和父母同住一个小区的同事告诉他:“昨天你爸妈在小区里到处诉说,说你请他们在大酒店吃了一顿高档饭,还给他们敬酒呢。你可真孝顺……”
“我……”麦科想说,可话到嘴边一句话也说不出。
他眼湿湿的,泪向心里滑落,心潮涌动。
2. 以潮流为题的考场作文
经典与潮流 金庸的作品是武侠小说的经典之作,但已不是潮流。当时尚如潮水般来流过,我们便需要更巨大的波浪来引领潮流。经典不创新,永远只会是古典;抛弃经典的潮流,也只能是一时的潮流。
《劝学》中的名句: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便是此意。世间万物皆有其立根之本。在茂盛的大树,没有庞大的树根作为基础,清风拂过,也只能轰然倒下。
经典如文言文,潮流如白话文。如果没有胡适与鲁迅的创新,改革,也许作为当代的中学生,我们的教科书依旧是四书五经。中华的文化传承至今也许只有“之其而以”罢了。白话文固然好,好到我们沟通交流必然用之。但古文亦不可缺,那是经典。
当诗歌继承了古体诗的传统,并创造了近体诗时;当音乐在原有的音律节拍中加入了交响之意之后;当绘画在凝固了写实的基础转而变得抽象之时;潮流的创新才应运而生。可见,只有继承经典的大潮时才能创造新的洋流。
经典,为世代人所传承沿用,但有时经典也要革新。经典如旗袍,潮流如连衣裙。将两者放在一起比对,挑选。若是我,我会选择连衣裙。并非抛弃经典,而是经典要适应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不经过创新的经典,它只能是微微发黄的照片上,柳叶眉,丹凤眼,樱桃小口一点点身上着着的亮丽风景线罢了;吱吱呀呀的原版黑胶唱片里低沉磁性的声音,道出的那一句亘古不变的yesterday once more。
非烟,我坚信她会引领潮流。但如果金庸将段誉描写在21世纪,我会肯定,经典的热浪会再度来袭。
我不否认经典,它是经久不衰的潮流。我不否认潮流,它也许是多少年之后的经典。经典与潮流的相辅相成,才能让这个社会更精彩。潮流会让经典更好的延续,经典会使潮流更美好的绽放。
这一切如潮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青胜于蓝,但它取之于蓝。退去的为世人所牢记,上涨的为世人所欣赏。
经典与潮流,皆不可少。
3. 请以你最崇敬的名人为话题,写一篇作文.600字以上符合现代90后潮流。。
我也追星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音乐已渐渐地来到人的身边,它似乎是一瓶“解困药”,当过度疲劳时,使用它一下,它就会常常使我们精神焕发。法国音乐家贝多芬曾说道:“永远不要抛弃音乐。否则将失去精神的灵魂。”
音乐是天使的语言,它所表达的是无法说又不可沉默的东西。小时候,在街道上、电视上常常听到一种无比绚烂的音乐:“快使用双节棍,哈哈嘿嘿……”从那时起,这首含有中国风的快歌,就已经成为我最喜爱的一首歌。如今,我已加入了“追星族”,追星追得发狂,不惜一切代价在商场上购买他一切的光盘、海报。
也许大家早已知道他的名字了吧!他就是在宝岛台湾闪耀十多年的音乐巨星-周杰伦。他是一位旷世的音乐奇才,他用他的的一生把音乐掀到了顶峰,他以婉转迷人、舒服坦然的音质已经传遍世界每一个角落,每一张专辑中几乎全都是他的作品。
周杰伦虽然现在这么“红”但在背后却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据了解,在他读高中的时期,他的成绩一直都不好,最后没能考起大学,但他却在一家酒吧里面工作,为客人用店里的钢琴弹出优美的曲子。后来,一位音乐制作者看上了他,并让他在一周之内创作几十首歌曲,他坚持不懈、毫不罢休终于创作了一首有一首感动人心的歌,最后他终于成为了一位出色的歌星。后来,他用挣来的钱为父母、亲戚朋友买了房子,并长期看望他们。这样的事迹多么让人感动啊!
周杰伦不仅只为音乐事业做出贡献,更为慈善基金会作出了巨大贡献。2007年,正当湖南、贵州一带发生百年难遇的雪灾时,周杰伦挺身而出如一位坚强的战士,毅然地为受灾群众捐了20万元。最后,他说到:“看到受灾群众的遭遇,我心里非常心酸,希望受灾群众一定要多多坚持。”在奥运来临之际,周杰伦费劲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音乐创作的灵感,创作了《千山万水》一歌,为2008年奥运会的音乐作出贡献。
十三四岁的日子,如梦如诗;是三十岁的少年,如荷花蓓蕾,亭亭玉立,不染纤立。我们大家所了解的周杰伦并非是一位终身献于音乐的人,他更使我们学习应是关心贫困、永不松懈的品质。因此,这一点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
有了这个“伦”,乐坛才会更精彩。我们追求自由,我们爱自由自在地幻想。
4. 以“潮流”为题写一篇作文800字
潮流
如今的社会潮流变化很大,人们总喜欢把自己乌黑亮泽的黑头发染成枯草似的黄头发;在大街上少男少女们总喜欢把自己漂漂亮亮的刚买来的牛仔裤剪几个大口子,或是拿着自己最心爱的超薄随声听,在大街上晃悠晃悠……他们的这一类行为,仅仅只是喜欢吗?还是一种“潮流”?
这种潮流是一种不好的现象,是一种喜新厌旧的一股热流,出现了这古热流后,人们的观念和意见也相继发生了变化,他们一自己观点来评判别人.
现在的这种“潮流”已经传到学校里了,记得上次,我们在唱:大河向东流……的时候,我实在听不到有什么人在唱,就转过头去问道:“你们怎么不唱啊?”张宇帆说:“我唱了就是声音小了点.”而她的同桌余秀秀却好象习惯性的说道:“这种歌谁要唱呀!”我听了一惊,第一个想法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因为平时,她不管走到哪,都忘不了说两句:“某某某的什么歌很好听的……”那时侯,我觉得她一定很爱歌,可谁知道,她是爱歌,不过是“流行歌曲”.我想她那时心里想的一定是大多数人心中都有的:这种几十年代的老歌怎能和现在的摇滚艺术比?难道在她们心目中:唱这种歌就是丢面子的,唱当代的流行歌曲,那就表明有“文化”,不落伍?
荒谬!这些歌曲同样是艺术,同样是中国的一种文化,这些东西是不能拿来比较的,因为它们同是一件“艺术品”,既然是艺术品,那就各有各的特点.就好比这些歌曲吧,一个是气势高昂的,而另一个是摇滚的,他们的特点都不一样了,你有怎能乱下结论说哪个好听,哪个不好听呢?即使你有这样的想法,那也是你的个人爱好的问题,你喜欢哪一首,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也是不好强求的,当然,你也不能只热爱自己喜欢的,而鄙视别人喜欢而你不喜欢的东西.如果如果有人唱得是你最讨厌的“老歌”,你也不能就按照自己的思想去觉得他不懂得“潮流”,觉得他是“土包子”,然后就鄙视他,认为他没文化.这是不行的,没个人的看法是不一样的,最不应该的就是那自己爱好与别人的爱好衡量,看哪个对哪个错,这是比不来的,所以.别以自己的看法去评判别人.
记得在一次音乐课上,我们正兴起的唱着民歌,坐在前排的赵帆烨回过头来用轻蔑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又转过头去,继续闭着嘴,干她的“活”去了.她的眼神给我一个感觉,我感觉她在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石星月怎么会唱这种歌?
这种风气完全是社会上传染过来的,然而如今社会并不这么重视这么问题,所以才延伸到今天这个地步,现在,这以是“潮流”了,也就是说,如果你不按照“潮流”做,那你就会被人看作“落伍”,或是“土包子”.如何才能改变这种风气呢?光靠一个人说一个人做是不行的靠的是大家一起的努力,把这种偏见改掉.
社会上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是好的,有的是值得我们学的,但有的是我们要制止的,我们现在虽然还是学生,但是,我们也应该学会什么好榜样,什么是不好的风气,什么该学,什么不该学.
5. 潮流作为一种时尚主题素材作文
走上复街头,不时与光头遭遇。有制人说,那是做作;有人说,那是时尚。打开电视,常常与长发男人“邂逅”。有人说,那是招摇;有人说,那是时尚。仿佛一夜之间,我们这个刚刚涉足工业文明的古国,一旦从睡梦中醒来,竟突然不无尴尬地发现:自己正面临着以都市时尚为特征的大 众文化地毯式的轰炸。时尚文化一开始还只是零星地、羞怯地在“娱乐”的名义下被推举出来。然而,这局面很快被轻而易举地改变了。不仅仅是武侠、言情等小说,还有令人眼花缭乱的广告、录像、流行歌曲、摇滚乐、卡拉OK、游戏机、蹦迪、网吧……几乎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时尚就像风,一旦形成就立即刮过去了。时尚的领地里没有永恒的说法。你时时刻刻紧紧追随着它……而对时尚你无处躲藏,你不知不觉地没入时尚找不到自己了。 请以“时...
6. 以潮流为话题的小短文,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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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一篇以 潮流 为话题的高中作文
潮流
如今的社会潮流变化很大,人们总喜欢把自己乌黑亮泽的黑头发染成枯草似的黄头发;在大街上少男少女们总喜欢把自己漂漂亮亮的刚买来的牛仔裤剪几个大口子,或是拿着自己最心爱的超薄随声听,在大街上晃悠晃悠……他们的这一类行为,仅仅只是喜欢吗?还是一种“潮流”?
这种潮流是一种不好的现象,是一种喜新厌旧的一股热流,出现了这古热流后,人们的观念和意见也相继发生了变化,他们一自己观点来评判别人。
现在的这种“潮流”已经传到学校里了,记得上次,我们在唱:大河向东流……的时候,我实在听不到有什么人在唱,就转过头去问道:“你们怎么不唱啊?”张宇帆说:“我唱了就是声音小了点。”而她的同桌余秀秀却好象习惯性的说道:“这种歌谁要唱呀!”我听了一惊,第一个想法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因为平时,她不管走到哪,都忘不了说两句:“某某某的什么歌很好听的……”那时侯,我觉得她一定很爱歌,可谁知道,她是爱歌,不过是“流行歌曲”。我想她那时心里想的一定是大多数人心中都有的:这种几十年代的老歌怎能和现在的摇滚艺术比?难道在她们心目中:唱这种歌就是丢面子的,唱当代的流行歌曲,那就表明有“文化”,不落伍?
荒谬!这些歌曲同样是艺术,同样是中国的一种文化,这些东西是不能拿来比较的,因为它们同是一件“艺术品”,既然是艺术品,那就各有各的特点。就好比这些歌曲吧,一个是气势高昂的,而另一个是摇滚的,他们的特点都不一样了,你有怎能乱下结论说哪个好听,哪个不好听呢?即使你有这样的想法,那也是你的个人爱好的问题,你喜欢哪一首,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也是不好强求的,当然,你也不能只热爱自己喜欢的,而鄙视别人喜欢而你不喜欢的东西。如果如果有人唱得是你最讨厌的“老歌”,你也不能就按照自己的思想去觉得他不懂得“潮流”,觉得他是“土包子”,然后就鄙视他,认为他没文化。这是不行的,没个人的看法是不一样的,最不应该的就是那自己爱好与别人的爱好衡量,看哪个对哪个错,这是比不来的,所以。别以自己的看法去评判别人。
记得在一次音乐课上,我们正兴起的唱着民歌,坐在前排的赵帆烨回过头来用轻蔑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又转过头去,继续闭着嘴,干她的“活”去了。她的眼神给我一个感觉,我感觉她在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石星月怎么会唱这种歌?
这种风气完全是社会上传染过来的,然而如今社会并不这么重视这么问题,所以才延伸到今天这个地步,现在,这以是“潮流”了,也就是说,如果你不按照“潮流”做,那你就会被人看作“落伍”,或是“土包子”。如何才能改变这种风气呢?光靠一个人说一个人做是不行的靠的是大家一起的努力,把这种偏见改掉。
社会上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是好的,有的是值得我们学的,但有的是我们要制止的,我们现在虽然还是学生,但是,我们也应该学会什么好榜样,什么是不好的风气,什么该学,什么不该学。
(注:这篇文章并没有责怪某人的意思,希望没人会生气。)
8. 以流行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今天贾老师叫我们讨论关于“流行”的问题。
生活中的人们分成两类,一类是跟着潮流走的人,一类是赶不上流行的人。
说起“流行”二字,我就想起了一个来自“哆拉A梦”动画系列的动画片。
故事中的主人翁大雄是个不怎么聪明的人,赶不上流行,可他却有一个来自未来世界的朋友“哆拉A梦”。 哆拉A梦是一只机器猫,它拥有一个可以拿出许多宝物的袋子。它还有一件宝贝叫“流行性病毒”,只要他愿意,就可以掌握流行。有一次,大雄和哆拉A梦做了一个恶作剧,他们让如今的流行变成了穿乞丐服,结果街上走着的到处都是乞丐模样的人。
流行,是一种传染性极强的病毒,谁要是得了流行性感冒,谁就会打喷嚏流鼻涕发高烧咳嗽。每个人都一样的难受,并且每次都不是一个人发病,而是一大片人群都发同样的病。生活中的流行,有着像流行性感冒相同的特征,只有大部分人追随着同一种行为,才是流行。流行是风,每到春天春风吹过之处,眼前所见的是万紫千红的鲜花;流行是雨,每当雨点落下的地方,到处是湿润泥泞;流行是一种从众的心理,人们可以在不同的地方流行着同一种行为、同一种理念、同一种观感,甚至流行着一种思想可以形成席卷大地的社会潮流。
流行,是人类从众心理在生活中的表现,能够掌握流行的人大概就是哆拉A梦袋子里的那件宝贝吧。那是掌握流行的核心。为什么每一段时间会有不同的流行?为什么很多人都喜欢流行?有的流行引领时尚,显露着生活的美好;有的流行犹如恶兽,泛溢出人间污浊。 这些实在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生活中的流行确实有很多。流行服饰、流行歌曲、流行散文、流行小说、流行网络游戏、流行球星歌星、流行卖官买官、流行请客送礼等等,在我们学校前段时间流行玩“神奇宝贝”卡,这段时间又流行起玩溜溜球。在商店里过去流行货真价实,现在流行虚开天价;过去流行“清水出芙蓉,自然去雕饰”,现在流行奇装异服、浓妆艳抹;过去流行的是“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现在流行的是家居左邻也难识,陌人问路三不知;过去学校里流行早晨的朗朗读书声,现在流行的是奥数题海……
流行,也许是一个很乖巧的孩子,深得人们的宠爱。但我却认为乖巧的东西,只能让人喜欢于一时,而经历人间风雨流传下来的事物,才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现在流行的,可能是好东西,但现在不流行的,可能比现在流行的还好。所以流行和不流行并不重要。
最后想对老师说的话:我反对“赶不上流行就要被嘲笑”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