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以我喜欢的一部文学作品为话题的作文
我最喜欢的经典文学作品
如果你是一位中国人,想必你肯定知道中国的四大古典名著:吴承恩的《西游记》,曹雪芹的《红楼梦》,施耐庵的《水浒传》和罗贯中的《三国演义》。
其中,我最喜欢的还要数曹雪芹的《红楼梦》了。我喜欢它不仅仅是单纯地喜欢它的情节,还十分喜欢其中的人物:林黛玉她,是一位可怜的孩子自幼丧失父母,乃《红楼梦》中的女主角,金陵十二钗之首,四大家族贾家第四代贾敏与扬州巡盐御使林如海之女。她,是宝玉的表姑妹,贾母的亲外孙女。可怜她又体弱多病,红颜薄命。黛玉聪慧无比,琴棋诗画样样精通,尤其是诗写的特别好。我不禁想起了她的《问菊》:欲讯秋情众莫知,喃喃负手叩东篱:孤标傲世欲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圃露庭霜何寂寞,鸿归蛩病可相思?休言举世无谈者,解语何妨话片时?贾宝玉他,别号怡红公子,绛洞花主,富贵闲人。
他曾说:“女儿都是水做的骨肉”,从小在女孩子堆里长大,喜欢亲近女孩子,与林黛玉是世间少有的纯纯之爱。在情节中,我最喜欢这么一段:众人先是发怔,后来一听,上上下下都哈哈地大笑起来。史湘云撑不住一口饭都喷了出来;林黛玉笑岔了气,扶着桌子哎呦;宝玉早滚到贾母怀里,贾母搂着宝玉叫“心肝”;王夫人笑得用手指着凤姐,只说不出话来;薛姨妈也撑不住,口里茶喷了探春一裙子;探春手里的饭碗都合在迎春身上;惜春离了座位,拉着她奶母叫揉一揉肠子。地下的无一个不弯腰曲背,也有蹲着笑去的,也有忍着笑来替他秭妹换衣裳的。
瞧,多么有趣呀,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经典文学作品——《红楼梦》。
⑵ 以幸福为话题的作文题目 要求:新颖,有创意,具有文学色彩。
躺在手心的幸福,幸福的色彩,苦求之,却不知,在身边,我眼中的幸福,品味幸福,追求幸福
⑶ 以文学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文学的诱惑
自我6岁生日那年,与爸爸送的那本《安徒生童话》一见钟情,从此,我便被文学深深地诱惑住了
开始,我读是带拼音的童话,年龄稍长,我“野心膨胀”,开始了我的“殖民扩张”,获奖作文,古典名著都成了我的涉猎对象。我用省下的零食和同班的同学换书看;为了一本借不到的好书,我常常“忧哉游哉,辗转反侧”……
家里的人见我爱书成狂,怕我“玩物丧志”,于是宣布禁令:“吃饭不准看书,上厕所不准看书……”我诈降,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各种花招层出不穷。
有一次,朋友借给我一本厚厚的《水浒传》;约定一周后还书。怎样才能看完他呢?我苦思冥想:上次在厕所看了一会儿就被发现,这次得想新注意了。最终,我在妈妈爸爸惊喜的目光下做出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决定:“从今天起,我一个睡。”其实我怕黑,可又没办法,为了《水浒传》,值!嘻!他们哪知我“醉翁之意不在酒”呀!
唉’这种读书方法实在不好受,我必需把头缩进被窝深处,被角必须压得密不透光,然后打开手电筒,开始看书。略有声响,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熄灯,伸头,查看,直到“警报解除”,又缩头蜷腿,开灯……没想到效率真是高呀。只是憋得满头大汗,脸上发烫,呼吸不畅,必须定时伸头呼吸,实在是美中不足啊!就这样,一周后,我顺利的将书还了回去。可为此也耗费了不少电池,零花钱要多了,受到妈妈的“严厉审问”,我硬是保住了“革命本色”,死不招认,“任你东西南北风”。然而“天网恢恢”,我的“被窝计划”最终还是被发现,可我依然“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现在想来那段“文学情缘”以成为一段美好的记忆,留下的是馨香缕缕……
文学对我的诱惑,任时光悠悠,永不磨灭,因为他给我带来了欢乐,也带来了充实……
⑷ 以"文学让我看到了什么"为话题的作文
题目:文学,让我看到了爱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说:“文学是全世界的万花筒。”
文学,让我看见失败与抗争,看见黑暗也看见希望,看见丑恶更看见真善美……最重要的是,文学让我看见了人间的爱。
文学,让我看到了亲人间的爱。
亲情是一种深度,它不会赤裸裸地摆在人们的眼前,它需要人去发掘,去领会。读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使我懂得了母亲的伟大是无法形容的,让我知道在父母的眼里,孩子的事情永远是要用放大镜去看的。我很喜欢《我与地坛》,因为它让我看见了亲人的爱。
文学,让我看到了朋友间的爱。
友情是一种广度,它就像香醇的酒,时间愈长酒愈醇。廉颇和蔺相如开始时有误会,但他们最终成为了刎颈之交。他们的友情因为宽容而维系,所以保持到永远。我喜欢他们间的友情,我希望有一段像他们那样的友情,所以我喜欢这篇文章。谢谢文学,是它让我看见了友爱。
文学,让我看到了情人间的爱。
爱情是一种纯度。情人间的爱是维系感情的基础,没有爱的情人是可悲的。《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的爱情轰轰烈烈,至死不渝,让人看了心酸,听了流泪。《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坚贞,为了爱而甘愿牺牲的故事更让人悲恸欲绝。《复活》中男女主角的爱更是悲惨凄凉,只是他们表达爱的方式却与从不同。我喜欢文学,它让我看见了爱情到底是什么,让我懂得了真爱的重要。
文学,让我看到了人间的爱。
爱,是一种感情的升华。没有了爱的人是可悲的,没有了爱的生活是乏味的,没有了爱的世界是可怕的。我喜欢文学作品,因为它有爱。《红楼梦》中的爱情,《母亲》中的亲情,《水浒传》中的友情……难怪毕淑敏说:“亲情,友情,爱情是生活不可缺不的。”那么,我要说:“文学,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
文学作品是一个万花筒,我从中看出许许多多的事物与哲理。但最让我感动的是人间的爱。
⑸ 以我爱阅读经典文学为主题的作文
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曾害过一场病,父亲听从医生劝嘱,让我休学一年。当时为这我还哭过好
一阵子鼻子,休学,就意味着学业上掉队,但我终究没拗过有些倔强的父亲。在家闲着时,我就找书来读,那时哥哥正上高中,碰到哪天他没上语文课,我就把他放
到家中的语文课本摊开来,有滋有味地读起来。印象最深的是巴尔扎克的《欧也尼·葛朗台》、马克·吐温的《竞选州长》等外国文学作品,尽管只是节选,但这些
书从一个侧面让我看到了光怪陆离的异域风情。
因为一场休学,让我喜爱上了品读外国文学名著。1987年,我高考落第,尽管在情理之中,但我心有不甘,想复读,无奈家境并不宽裕,于是听从父亲安排,进
了父亲所在的厂矿上了技校。两年后,我被分到厂里当了一名维修设备的钳工。繁重的体力劳动,对于我这样一个体格的人来说,显然有些差强人意,但我在那里一
“混”就是16个年头。不过虽说是“混”,但对于读书和写作来说,我可一点也没放松过。
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去舞厅跳舞唱歌十分流行,正值青春年少的我,自然也不甘寂寞,余暇时便随着人流,涌进这些场合找乐子。但不管怎么玩,回来后,
我总不忘找来床头上的外国经典作品品读一番,方才带着满脑子的幻想安然睡去。
当历史的车轮进入二十一世纪的第五个年头时,我告别了整天起早贪黑的钳工生涯,迈进了机关的大门,开始了我自小就喜欢的文字工作。8小时之内,是按部就班
的手敲键盘,8小时之外,留下更多的是阅读经典名著后的轻松与惬意。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让我明白只要你睁大一双好奇的眼睛,原来大自然竟会是这样的
美好;托尔斯泰的宏篇巨著《战争与和平》《复活》既让人感慨历史的厚重,又为人性的复杂向善而唏嘘连连;而杰克·伦敦的 《马丁·伊登》和笛福的
《鲁滨逊漂流记》,字里行间流露的则是一种坚强的乐观主义精神,最终让我懂得:原来人类就是靠着如此坚韧的意志,才会打拼出光辉夺目的世界。
二十多年的读书时光,带给我无穷乐趣,既让我增长了见识,拓展了思维,又于无声处,磨练了性情,铸就了我坚强的意志。以前读书,信奉的是“行万里路,读万
卷书”。现在读书,则更讲究“文武之道,一张一弛”,在意的是那种不带任何功利性的研读,追求的是“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的安然与闲适。不求闻
达,不求所谓的书卷气,不论工作中与人交流,还是生活中与人交往,早已没有了青春年少的一丝鲁莽和冲动,想得更多的是于社会、于家庭、于工作,应承担的责
任和义务,这不光是人成长到一定的阶段,岁月磨砺和本身成熟的使然,其间更少不了的是读书,特别是研读经典名著后“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影响所在。
徜徉书海,阅读精彩世界;研读经典,有如推开色彩斑斓的一扇窗,在如诗如画的境界,品味别样的经典人生。
⑹ 以文学为话题的作文
我与文学 任何人只要见到我本人,都不太相信居然我喜欢“写作”,好像在我身上找不出一丝“气氛”。
对文学,我涉猎得不深,我的专业背景也与文学没有任何联系。我从不因为要培养文学修养或艺术品味而去啃一本坚涩难懂的书。
严格说来,既不专业,也不专心,比起别人孜孜笔耕创作不辍,自己更是捉襟见肘,微不足道了。写的东西也都是存在于我生活的四周,而我只是想抓住那么一丝忠于自己的感觉。有写作的欲望,属于知性的一面,希望透过某种方式呈现人生。喜欢信手涂鸦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写的时候也都是无意识,非常混乱地去写的,除对事物的好恶与对细节的敏感以内心的感受为准以外,追求的是一种文字意境的桃花源和一种唯美绝对的内在性格。对于文字和技巧的择取省思,不可谓不殚精竭虑,只是才疏学浅,一点雕虫小技,到后来自己都不忍卒读。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文字作为表达的媒体,如果不能运筹帷幄,控制自如,是不可以提笔为文的,而我恰恰在在方面修为有限,能力水平的不足往往导致十篇文章中能顺利“出世”的仅仅一、二而已,对于这点,我感到惭愧。
写的东西多了,我会经常的想:文学是什么?
文学是人生的缩写,因为人生的路很漫长,而文学可以提炼出人生的精华,而精华完全是生活中最能给人深思的。深思?什么才能给人深思?那就是如何在困境中走出来?如何在事业顶峰的时候能让自身的修养再提高一个层次,写这样的一句话是因为事业是要不停的经营,文学同样需要经营。“经营”也许是不完美,但经营是需要付出汗水和劳动的。一个成功的人就是在不停的经营,不停的学习,文学与事业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
文学是生活的缩写,生活中我们所经历的事情是不同的,写出的作品也是不样的,文学对于我有着深厚的情缘,因为是失败之后让我看到文学的魅力,它让我一直在认识,认识文学真正的含义,当我发现文学是情感与理智的结合时,也许是对刚刚认识它,而当我认识到文学是知识和智慧的结合时,也许文学才认识了一点,而这点就让我懂得自信,实力两者也是走好文学道路的关键。我一直认为我是徘徊在文学殿堂门口的人,要学习的知识很多,能写几篇文章是我向殿堂里迈出的第一步,至于能不能坚持下去,现在我还不知道:文学是需要学习的,也需要从生活中感悟的。我有很多还没有经历,我驾驭写作的能力上还有不足。因为写作是理性的,也是感性的。理性是道理与性质的结合,作品的性质是作品的好与坏。而感性是感悟和对人性的认识。文学给予我太多的思考,太多的启发,它给予我写出心灵中最真实的感悟。
⑺ 以文学为话题的作文
当代作家赵丽宏曾说过:“世界上有无数关闭着的门,每一扇门里,都有一个你不了解的世界,然而这些关闭着的门中,有一扇非常重要的大门。这扇门写着两个字:文学。”
赵丽宏认为文学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因为“优秀的文学作品,传达着人类的憧憬和理想,凝聚着人类美好的感情和灿烂的智慧”,而我认为文学是我生命中必要的,因为“或许在生活中会因为你的美与丑夺你的形象;或许在集体中有着贫富之说来定夺你位置;或许在社会中存在着勾心角之谜来衡量你的价值,但是在文学中,只有你和主人翁的快乐,它是美好的代言,和平的归属”。
我欣赏郭敬明,从初中就开始了他的文学之路;我欣赏张爱玲,虽然有些看不懂也不理解,但其中的蕴意深厚;我欣赏鲁迅,即使有时会在他的世界上陷入沼泽……
在《红楼梦》中,我是黛玉的明眸,清澈而犀利,《林黛玉进贾府》一节中,门外的盛景及左拐右转的院落就让我眼前一亮,那珠光宝气、富贵堂皇更让人倒吸一口凉气,各人容貌,举止谈吐,礼仪之说,亦是落落大方,与众不同。再探门道,各人出场就已是气势逼人,有扶,有请,有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有顾作不见的,有循规蹈矩、小心翼翼的,有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借曹公之用笔精妙,光是这排场就让人叹为观止。
在《出走十五年》一书中,我看到了希腊的气派、罗马的恢弘,我感到了耶路撒冷的冷峻,恒河的壮美;我听到了西隆囚徒的叹息,莫扎特的绝唱。不同国度的人,不同故事的感悟,对文化和历史的认知也就从中渐渐递增。我更深深了解了文化与历史这看似疏远却又密又不可分的两者之间的关系,如果说历史是一面镜子,那么文化便是历史所折射出的一道光;如果说历史是一首乐章,那么文化便是历史中扣人心弦的动人音符。
借秋雨之正笔,我学到了一种美德——尊重,同时,我也学会了真正的旅行者精神——虚心虞诚,锲而不舍,永往直前。这是一个优秀的旅行者必备的品质,更是一个学子所应该学习的。
文学是作者的心声,诱惑着每一颗赤诚之心;文学是读者的眸子,诱惑着每位文学之子;文学更是一扇窗,窗后的世界诱惑着我,走向梦想与现实的交际……
文学是带刺的玫瑰,有着华丽的包装,巴金爷爷不慎被扎了,留下了爱情三部曲与激流三部曲;文学是巫婆的苹果,有着诱人的香甜,冰心奶奶被骗了,留下了《繁星》和《春水》;文学是香奈儿的翻版,有着动人的香气,我被蒙了,留下这一篇肺腑之言……
⑻ 以文学为主题的作文
我与文学 任何人只要见到我本人,都不太相信居然我喜欢“写作”,好像在我回身上找不出一答丝“气氛”。 对文学,我涉猎得不深,我的专业背景也与文学没有任何联系。我从不因为要培养文学修养或艺术品味而去啃一本坚涩难懂的书。 严格说来,既不专业,也不专心,比起别人孜孜笔耕创作不辍,自己更是捉襟见肘,微不足道了。写的东西也都是存在于我生活的四周,而我只是想抓住那么一丝忠于自己的感觉。有写作的欲望,属于知性的一面,希望透过某种方式呈现人生。喜欢信手涂鸦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写的时候也都是无意识,非常混乱地去写的,除对事物的好恶与对细节的敏感以内心的感受为准以外,追求的是一种文字意境的桃花源和一种唯美绝对的内在性格。对于文字和技巧的择取省思,不可谓不殚精竭虑,只是才疏学浅,一点雕虫小技,到后来自己都不忍卒读。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文字作为表达的媒体,如果不能运筹帷幄,控制自如,是不可以提笔为文的,而我恰恰在在方面修为有限,能力水平的不足往往导致十篇文章中能顺利“出世”的仅仅一、二而已,对于这点,我感到惭愧。
⑼ 以“我与文学”为话题的作文
请你自己想一想吧!
楼上的那位说的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