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扬州大学教科院教育学有网课吗
不知道您要报考的是哪个方向,我把扬州大学的各科参考书目列在下面:
040101教育学原理: ※《教育原理与策略》薛晓阳、蔡澄等主编,江苏大学出版社,2010年;《基础心理学》陈家麟主编,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 ※《教学论》李秉德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数学教育): ※《小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金成梁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小学语文教育): ※《小学语文新课程教学概论》杨九俊、姚烺强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
040106高等教育学: ※《高等教育学新论》胡建华等主编,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
Ⅱ 学术硕士的课程与教学论是什么
1、学术硕士的课程与教学论是教育学大类的二级学科专业,属于教育学。一般该专业下分不专同学属科的研究方向。
2、学术硕士的课程与教学论主要研究各门课程的教学理论和方法,如对怎样更好地开展英语教学工作进行研究等。
Ⅲ 教育学考研复试参考书 《教学论》,李秉德,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3月 怎么网上都是2001版本的
其实都差距不大,他只是出版年份不一样,里面的内容百分之九十八。目录都是一样的,前言部分不一样而已。我对这种版本不一样的书做过对比,一样的
Ⅳ 程序教学定义
程序教学,是一抄种使用程序教材并以个人自学形式进行的教学。程序教学主要由教学机器的发明人普莱西首创,对程序教学贡献最大的当属行为主义心理学家F·斯金纳是美国著名的教育心理学家,然而他通过动物实验建立了操作行为主义的学习理论,并据此提出了程序教学论及其教学模式。其程序教学原则可分积极反应原则、小步子原则、即时反馈原则等,其程序教学模式可分经典型直线式程序、优越型衍枝式程序和莫菲尔德程序。但是教师要实施程序教学必须借助于程序式的教材或者进行机器教学。
Ⅳ 课程与教学的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⒈教材
关文信主编.初等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黄甫专全.王本陆主编.现代教学论属学程.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9月第2版.
⒉参考书目
①王策三.教学论稿.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年.
②李秉德主编.教学论.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年.
③施良方.崔允郭主编:教学理论:课堂教学原理、策略与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
④张华.课程与教学论.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
⑤吴立岗主编.教学的原理、模式和活动.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
⑥田慧生.李如密.教学论.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
⑦王本陆主编.课程与教学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4月.
Ⅵ 哪个出版社的教学论比较权威也就是大家普遍认可的
我是课程教学论专业的,如果你是指教学论这个专业的话,李秉德先生的《回教学论》是我国较早的教学论著答作,另推荐给你王策三先生的《教学论稿》这是我们的必读书,王先生是这个专业的前辈。现在的教材就比较多了 《现代教学论》应该算是本专业的权威了,裴娣娜 杨小微等教学论的一些专家都参与了书的编写。另外还有《现代教学论学程》,也是比较权威的。编写的都是本专业公认的专家。你可以看看 出版社我记不住了。 如果您说的是学科教学论,我就不知道了呵呵
Ⅶ 李秉德的个人简介
李秉德教授,1928年入河南大学预科,1930年升入本科,主学英文,辅学教育。次年改主修为教育。1934年大学毕业后受聘河南开封教育实验区,从事“廉方教学法”实验。1936年入燕京大学,攻读乡村教育研究生。1937年抗日战争暴发,中断学业。曾担任湖北教育厅督学,河南大学教育系副教授,河南大学图书馆馆长等。1947年赴瑞士、法国留学,曾在日内瓦大学卢梭学院师从皮亚杰。1949年回国。1950年响应党的号召,到西北师范大学任教。
李秉德教授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是新中国教学论、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小学语文教育等学科领域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198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全国第一批教育学科(教学论专业)博士生导师。曾任西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西北师范大学校长,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委员。李秉德教授在长达70年的学术生涯中,矢志不渝,倾心教育,完成了大量著述,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教育思想,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人才,为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李秉德教授主要著作有:《小学语文教学方法》、《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学论》、《我国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战略问题》(与钱伟长、费孝通、季羡林等合著,)、《李秉德教育文选》等。其中《教学论》一书获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Ⅷ 学前教育学和课程与教学论的区别
学前教育学来是研究学前年龄源阶段儿童教育规律的科学,是教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中国的学前教育学研究在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3~6岁幼儿教育的一般原理和幼儿园教育的任务、原则、学前教育学内容和方法,也包括学前家庭教育的要求和内容。
学前年龄阶段的划分在各国是不同的,有的国家为 2~5、6岁,也有的国家为初生到5、6岁或7岁。3岁前是儿童身心发展比较重要的阶段,与3~6岁儿童教育有密切联系,因此,有的学者认为把两者统称为学前教育较为恰当。学前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学前教育是指从出生到6周岁或7周岁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狭义的学前教育是指对3~6周岁或7周岁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
中文名
学前教育学
外文名
Pro-school Ecation
年龄阶段
3~6岁(狭义)
分类
狭义、广义
快速
导航
建立发展研究生专业设置
基本信息
历史
学前教育学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首先是由德国教育家F.W.A.福禄贝尔提出的。他在夸美纽斯和法国启蒙思想家J.-J.卢梭的影响下,又接受了瑞士教育家J.H.裴斯泰洛齐的儿童教育思想。于1837年在布兰肯堡创设了一所收托1~7岁儿童的教育机构,1840年命名为幼儿园
Ⅸ 如何理解课程和教学的概念,本质以及二者的相互关系
一、教学的概念与本质
我们经常在日常生活中将教学当做教师的行为,并与学生的学习行为相对应。
1、我国现行教学论对教学的看法
我国现行对教学的概念理解主要受到了苏联教育学的影响,将教学理解为“教学过程”,并认为“教学过程一方面包括教师的活动(教),同时也包括学生的活动(学)。教和学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彼此不可分割地联系着。在教学过程中,讲授起主导的作用:安排得当的讲授是学生顺利地掌握知识、技能和技巧的主要条件。”
王策三《教学论稿》中认为,“所谓教学,乃是教师教、学生学的统一活动;在这个活动中,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身心获得一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李秉德在《教学论》中认为“教学就是指教的人指导学的人进行学习的活动。”顾明远主编的《教育大辞典》认为“教学是以课程内容为中介的师生双方教和学的共同活动。”
2、我赞同的对“教学”理解的观点
华中师范大学陈佑清教授认为,在我国教学论中,长期只有一个整体的“教学”概念,而没有分别确立与学生行为及教师行为相对应的“学习”与“教导”的概念。他认为只强调教和学的关联性而不承认教和学的相对独立性,简单将它们混在一起,会导致以教代学或以学代教。因此,他得出结论:教学的本质是教师教学生学习的活动(不同于“教学是教师教、学生学的活动”的说法)。这里“教”是谓语,“学生学习”是“教”的宾语,即教“学”,教学生学习。
我认为把教和学分开来研究,是西方一些教育家从促进、帮助学生学习的角度来理解教的本质的思路来源,如布鲁纳认为:“教学,说到底是一种帮助或者促进人的成长的努力。”这样有利于深入研究两种行为的过程、机制,充分发挥教学过程主体的能动作用,更清晰地明白:教是促进学生能动而有效地学的条件,学生能动、有效地学是教师教的目的。所以在整个教学活动中,核心的问题是学生学习与发展的问题,教师的教服务于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需要。
二、课程的概念与本质
1、国内外关于课程的定义
目前,关于课程概念的定义几乎是每一个学者都能根据自己的理解对课程下一个定义。但是稍加归类,大约可以分为六种类型:
(1) 课程即教学科目。这个观点在历史上由来已久,比如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欧洲中世纪初的文法、修辞、算术、几何等。这些学习的科目都是课程。我国现在一部分人习惯于这种认识,课程就是我们学校所开设的各个学科,例如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等。
(2) 课程即有计划的教学活动。之所以有人这么定义,是考虑第一个定义不全面。他们认为只关注教学科目本身,对教学过程中学生的情感、态度、体验以及教师的作用、课堂环境等方面认识不足。因此他们建议把学校组织的所有有计划的教学活动加进来,目的就是对课程有一个比较全面地认识。
(3) 课程即预期的学习结果。这一看法北美课程理论较为普遍,学者认为课程不应该指向活动,而是应该直接关注学习的结果,即把重点从手段转向目的。这可能与美国的实用主义观念有关系。
(4) 课程即学习经验。这个定义中,课程关注的更多的是学生的个体体验、感受,即学生个人的实际收获,而不是学生再现学习的内容。这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新课程理念,强调课程的重点从教材转向师生。
(5) 课程即社会文化的再生产。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任何课程都处在一定的社会文化中,都应该是这种社会文化的反映。学校教育的任务就是要在这种社会文化下,再发展社会文化。教育部根据国家需要来规定所教的知识技能等,并通过这些来发展社会文化。体现了这样一种理论假设:个体是社会的产物,课程是个体社会化的途径。
(6) 课程即社会改造。此观点认为,课程不是使学生适应或者顺从于社会制度,而是要使学生摆脱社会制度的束缚。他们认为,课程的重点应该是当代中学生比较关心的社会主要问题和弊端的解决。
2、我比较赞同的对于课程理解的观点
上述六个观点站在不同的课程流派对于课程作了不同的释义,总感觉或多或少有些不足,我看了美国学者古德莱德对课程的定义,是按照课程的层次来定义的,我比较赞同。
他提出了课程层次理论:
第一层次是理想课程。此时的课程处于理论层面,由课程专家根据学生发展的需要及社会要求来确定。如提议在中小学开设性教育课程等。
第一层次是文件课程。这一课程在前一层次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包括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相应的教材等。
第三层次是理解课程。这一课程是指教师对前一课程内容的理解与领会。每位老师的理解都会有很大的差异,所以在具体实施中也会有所不同。
第四层次是实施课程。这一课程是指在学校课堂内具体实施的课程。即教师在课堂上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学生从中得到了什么。
第五层次是经验课程。这一课程是指学生实际得到的东西。
这样的课程层次理论很有逻辑性地、科学性地概括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关于课程的多角度理解,对我们全面理解和把握课程的概念和本质有很大的帮助。
三、教学论与课程论的关系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教学内容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进入20世纪,随着知识累积的速度增加,“教什么”成为人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1949年,泰勒的《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的出版,标志着课程脱离了教学母体,成为独立的学科。那么,课程论与教学论是什么关系呢?
综合国内和国外的一些看法,主要有一下几个观点。
(1) 二元独立论
这种观点认为,课程论和教学论有不同的研究领域。课程是学习内容或者教材,教学关注内容传递的过程与方法。课程是以价值-目标取向为主的学习内容,这些内容存在于书面教材中或者教师心中,当被教学活化的时候,就会导致学生行为的变化。
也有人认为课程是学习的结果,而教学是实现或者达到目标的手段。课程规定了教学的结果,但它并不规定用以达成成果的手段。
(2) 相互包含论
持此观点的主要分为两派:教学论包含课程论;课程论包含教学论。前者认为,课程只涉及教学内容,是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前苏联和我国的一些学者一直持这个观点,这种只见教学、不见课程的观点,限制了课程研究的视野,给课程的实施带来一定的困难。后者认为,课程是一个大的概念,它的内涵和外延都比教学大。
(3) 相互影响论
这种观点认为,课程与教学是各自独立的系统,但是他们只见相互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课程论和教学论一部分内容相互交叉,对共同部分的研究影响课程与教学的发展。二是两者虽然独立存在,但是存在互为反馈的关系,课程论发展影响教学论,比如对于课程标准的制定就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改变教学方法和手段等。同时,教学论的发展也影响着课程论的发展。
Ⅹ 能列举出四种关于教学过程中的基本要素的理论
一、教学过程的构成要素 对教学过程究竟是由哪些要素构成的这一问题,研究者存在不同的看法,形成诸如“三要素”、“四要素”、“五要素”、“六要素”、“七要素”等观点,其中以“三要素说”和“七要素说”较具代表性: (一)“三要素”说 这种观点认为教学过程是由三个最基本的要素,即教师、学生、教材构成的。其关系式如下页图。 这种观点流传很广,影响深远。如南斯拉夫的弗·鲍良克在其所著《教学论》中就称:“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是教学的三个基本要素,它被称为教学论的三角形,无论失去其中的那一个,都 不成其为教学。”日本的长谷川荣在《现代教育学基础》一书中写道:“一般认为教学的基本因素有三个:教师、儿童和教材。这三者之间的关系称之为‘教学论三角形’。这里值得注目的是,第一,学习者是儿童。教学是为了儿童的学习而展开的。第二,从学习的依据说,学习是凭借教材进行的。学习的本题不是来自教师,而是来自教材。第三,协助和促进儿童凭借教材进行学习的是教师。”前苏联的达尼洛夫在其主编的《中学教学论》中也承认:“教学过程确实具有三个要素——教师、教材(知识)和学生——相互作用的特点。”我国的刘克兰在其编著的《教学论》中认为:“教学过程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共同活动过程,这种师生的共同活动过程又以教材为中介。因而,教学过程包括三种基本要素:教师、学生和教材。” (二)“七要素”说 这种观点是从“四要素”(教师、学生、教材、教学环境)说、“五要素”(教师、学生、教材、教学方法、教学环境)说、“六要素”(教学目标、教师、学生、课程、教法、教学环境)说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我国学者李秉德在《对于教学论的回顾与前瞻》一文中强调,“用自己的眼睛看我们的教学现象,并且用我们自己的头脑来对之进行分析”,认为教学活动是由学生、目的、课程、方法、环境、反馈和教师等七个要素组成的。其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学目的主要是通过具体的课程与方法而实现的;课程受制于教学目的;方法受制于课程;教学环境受制于外部条件;反馈是师生双方围绕着课程和方法而表现出来的;教师则是其他各种要素的中介,它们大都是通过教师来影响学生的学习活动的。上述教学活动七个要素之间的关系,可用下面示意图表示: 以上两种观点反映出在教学过程基本要素问题探讨中的两种思路:一是追求简约,即将可列举出的因素一再削减直至最少,使不能再削减,“三要素”即是这种思路的结果;二是追求完全,即将可列举出的因素连续增加直至最多,使无有遗漏,“七要素”即是这种思路的结果。应该说,这两种观点对帮助我们深入认识构成教学过程的基本要素是大有裨益的。 我们认为,进一步区分教学过程的构成要素和影响要素是有必要的。一般说来,教学过程的构成要素应该具备如下特点:(1)构成性。即为构成教学过程的必要因素,不可或缺,缺一则不能成其为教学过程;(2)包容性。即所构成的教学过程具有高度概括性,能包容所有的教学过程;(3)基本性。即构成要素本身是单一的,不能再进行划分的。据此条件,我们可以确定教学过程的构成要素为:教师、学生、教学内容。而教学过程的影响要素应该具备如下特点:(1)影响性。即确实对教学过程有直接影响,是保障教学过程充分展开的充分条件;(2)联系性。即教学过程的影响要素与构成要素有密切联系,有的在某种意义上说即是构成要素的延伸或派生;(3)动态性。即不同水平的教学,其过程的影响因素的水平不同;随着教学研究的深入,可能会发展新的影响因素。据此条件,我们可以确定的教学过程影响因素有:教学目的、教学方法(包括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价)、环境等。基于上述认识,我们认为“三要素”说只确定了构成要素而忽略了影响要素,虽则简约,但有失丰满;“七要素”说将两种要素并举,虽则相对完全,但缺乏层次区别。如将两说参酌变通、互补求优,或可减少缺憾、成一新说?在这里,我们尝试提出“三(三)构成(影响)”要素说,即认为教学过程系由三个构成要素和三个影响要素整合而成,构成要素是“骨架”,影响要素是“血肉”,二者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