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李寄教案
《李寄》
李寄①
东越闽中有庸岭②,高数十里。其西北隰中有大蛇③,长七八丈,大十馀围④,土俗常惧⑤。东治都尉及属城长吏⑥,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祸。或与人梦,或下谕巫祝⑦,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⑧。都尉令长⑨,并共患之。然气厉不息⑩。共请求人家生婢子(11),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朝祭(12),送蛇穴口。蛇出,吞啮之(13)。累年如此,已用九女。
尔时预复募索(14),未得其女。将乐县李诞家(15),有六女,无男。其小女名寄,应募欲行,父母不听。寄曰:“父母无相(16),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17),既不能供养,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父母慈怜,终不听去。寄自潜行(18),不可禁止。
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19)。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20)。怀剑(21),将犬(22)。先将数石米糍(23),用蜜麨灌之(24),以置穴口。蛇便出,头大如囷(25),目如二尺镜。闻糍香气,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斫得数创(26)。疮痛急,蛇因踊出,至庭而死。寄入视穴,得其九女髑髅(27),悉举出,咤言曰(28):“汝曹怯弱(29),为蛇所食,甚可哀愍(30)。”于是寄女缓步而归。
越王闻之,聘寄女为后(31),拜其父为将乐令,母及姊皆有赏赐。自是东治无复妖邪之物。其歌谣至今存焉(32)。
注释:
(1)本篇写少女李寄斩蛇除害的故事。用反衬手法,写出了李寄非凡的勇敢和机智。
(2)东越:汉初小国。在今浙江东南及福建一带。闽中:郡名。庸岭:山名。在今福建邵武县。
(3)隰(xí):低湿之地。
(4)围:计量圆周的长度单位,旧说尺寸长短不一。
(5)土俗:当地风俗。此指当地百姓。
(6)东治:据《晋书·地理志》“建安郡”下注,“东治”当作“东冶”。东越国都,在今福建福州市。都尉:郡之军事长官。属城长吏:所属县城的长官。长吏,地位较高的县吏。《汉书·百官公卿表》:县令、长“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
(7)下谕:下令,晓谕。巫祝:古代以歌舞娱神、与神交通的人。
(8)啖(dàn淡):吃。
(9)令长:皆县官,万户以上的大县为令,万户以下的为长。
(10)气厉不息:指大蛇气焰凶猛,为害不止
(11)家生婢子:即“家生婢”,奴婢生的女儿。
(12)朝(zhāo召):初一日。
(13)啮(niè聂):咬。
(14)尔时:这时。预复募索:预先又招募寻找童女。
(15)将乐县:县名,在今福建西北部。
(16)无相:没有福相。
(17)缇萦(tí yíng提营):汉初临淄淳于意幼女。其父因罪当受肉刑,缇萦随父入长安,上书请为官婢以赎父罪。汉文帝怜而赦其父罪,并除肉刑。事见刘向《列女传》。济:救助。
(18)潜行:偷偷逃走。
(19)告请:向官府申请。咋(zé责):咬。
(20)诣:到。
(21)怀剑:怀中藏剑。
(22)将犬:带着狗。
(23)米糍(cí词):用米蒸制的食品。
(24)麨(chǎo吵):用炒过的麦子磨成的面粉,俗称“炒面”。
(25)囷(qūn):谷囤。
(26)创:伤口。
(27)髑髅(dú lóu独楼):死人头颅。
(28)咤(zhà乍):感叹。
(29)汝曹:你们。
(30)哀愍(mǐn敏):哀叹、怜悯。
(31)聘:送礼物以迎娶。
(32)歌谣:当指歌颂李寄斩蛇的歌谣。
一. 干宝简介
干宝(?―336),字令升,新蔡(现在属河南)人。少勤学,博学多才。晋怀帝永嘉五年(311)渡江后,召为佐著作郎。晋愍帝建兴三年(315),因平定杜弢之乱有功,赐爵关内侯。晋元帝建武元年(317),王导上疏建言宜备史官,乃命干宝兼领国史,后辟为司徒右长史,迁散骑常侍等官。卒年约近五十。
干宝是东晋著名的文史学家,著述颇丰。所著《晋纪》20卷(已佚),时称“良史”。此外还有《易》、《礼》和《春秋左氏传》的注、论,《干子》、《百志诗》等多种,均已散佚。所著《搜神记》为东晋以来志怪小说中的重要著作,原本30卷,已佚;今本20卷,为明人胡应麟所辑,已非原貌。中华书局版今人江绍楹校注本较好。据作者自序,干宝写作此书的用意在于“发明神道之不诬”,宣扬鬼神迷信、因果报应。但书中也保存了不少优秀的神话传说和民间故事,描写细致生动,情节也较完整,故事虽多神异怪诞,想象却瑰丽奇幻。
二. 评析资料
(一)课文简析
本文描写穷苦少女李寄斩蛇除害的事迹,热情赞颂其不畏凶暴,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大智大勇,同时也暴露了封建官吏的懦怯无能、草菅人命。
故事情节虽较简单却很完整,叙事也井然有序。首先交代故事发生的地点、主要事件,展开矛盾。闽中庸岭,有大蛇为害,郡县官吏束手无策,还听从大蛇的意旨,残忍地以童女祭蛇。累年已用九女,蛇害依然。其次,写将乐少女李寄不顾父母反对,挺身而出,主动应募。再次,写李寄斩蛇的经过。她事先“告请好剑及咋蛇犬”,做好周密安排、充分准备,表明她不信邪,不畏凶残,对即将到来的拼斗胸有成竹。届时她“诣庙中坐,怀剑将犬”,沉着应对。又“先将数石米糍,用蜜麨灌之,以置穴口”,设巧计引蛇出洞。乘大蛇“啖食”之际,放犬“啮咋”,自己从后奋力砍杀,终于为民除去一大祸害。斩蛇的过程,既表现了她的机智,也表现了她的勇敢。复次,写她入穴寻得九女髑髅,叹其怯弱,哀其不幸,自然交代了故事的结局。“于是寄女缓步而归”,寥寥数字,传神地表现出这个少女从容自信的情态和气度。在叙事中,李寄的勇敢机智和官吏的懦怯无能形成强烈的对比。文章对李寄的描写虽然着墨不多,但能抓住情节的展开来表现,人物形象鲜明。
文章最后写越王“聘寄女为后”以及对其家人的奖赏,在情节结构上有画蛇添足之嫌,削弱了李寄斩蛇除害的社会意义。李寄与父母的对话流露出重男轻女的倾向,也有损李寄的形象。
(二)《李寄》赏析 李灵年
本文选自晋干宝《搜神记》。它通过斩蛇这一事件,歌颂并刻画了一位坚强、勇敢、智慧的少女李寄的形象。
李寄的父母有六个女儿,而没有一个男孩。在封建社会中,女子受到种种歧视和限制,不能参加社会的主要生产劳动,因而加重了父母的负担。生活困难,使李寄萌生了卖身啖蛇“可得少钱,以供父母”的念头,表现出李寄对在贫困中挣扎的父母的同情。而她父母即使再穷也不愿意让女儿去送死,体现出劳动人民家庭成员之间的互相关心爱护。当遭到父母阻挠后,李寄偷偷出走应募,可看出她性格的刚毅坚强。
李寄是一位十分有主见的姑娘,她不是消极地等待死亡,而是积极准备消灭大蛇为民除害,并且订下周密的计划,表现了她的智慧。
李寄是一位十分勇敢的少女。她年仅十二三岁,面对着“头大如囷,目如二尺镜”,“长七八丈,大十馀围”的庞然大物,她毫不畏惧。“从后斫得数创”,充分表现了她的勇敢。杀死大蛇后还“入视穴,得其九女髑髅”,“于是缓步而归”,态度何等的从容!只有大智大勇才有这样的表现。
作者在文中将李寄与东冶的官吏作了尖锐的对比。这些官吏因为“多有死者”,为了保住自己的安全,不惜以女啖蛇,“累年如此,已用九女”。相信“巫祝”的鬼话,要以无辜少女去填蛇腹,这些官吏是何等的昏庸、怯弱。这个故事客观上是对当时统治者的无情揭露。
作者对李寄这位英雄少女十分赞赏,“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人们为她编了歌谣,赞颂她的英雄行为。
三. 相关资料
《李寄》参考译文:
东越国闽中郡有座庸岭,高几十里。庸岭西北的山洞中有一条大蛇,长七八丈,大十多围,当地人时常担惊受怕。东冶的长官都尉和他所管辖的各县城行政长官,多有(被大蛇)咬死的。用牛羊祭祀,仍旧不能制止(大蛇的)危害。(大蛇)有时给人托梦,有时告诉巫、祝,要吃十二三岁的童女。郡、县的长官都为这事担忧。只是大蛇(仍然)无休止地肆虐逞凶。他们一同寻求人家奴婢所生的女孩子,连同罪犯人家的女孩子养着。到了八月初一祭祀,(把童女)送到蛇洞口,蛇就出来吞吃童女。多年这样,已经用了九个童女。
这时,又预先招募寻找,没有招募寻找到祭祀用的童女。将乐县的李诞,家里有六个女儿,没有儿子。他的小女儿名寄,要应征前往。父母不答应。李寄说:“父母没有福气,只是生了六个女儿,没有生一个儿子,虽然有孩子跟没有孩子一个样。女儿我没有淳于缇萦帮助父母那样的功绩,既不能供养(父母),白耗费了穿的吃的,活着没有什么好处,不如早点死了。卖了我李寄的身体,可以得到一点钱,用来供养父母,难道不好吗?”父母慈爱,终究不让她去。李寄自己偷偷地走了,没办法制止。李寄就去访求好剑和会咬蛇的狗。到了八月初一,就到庙里坐下,抱着剑,带着狗。先拿来几石糯米做的糍团,用蜜和炒米粉调灌糍团,把(它)放在洞口。蛇就出来了,头大得像谷仓,眼睛像两尺长的镜子,闻到糍团的香气,先吃糍团。李寄就放出狗,狗跑上前就咬,李寄从后头斫出几处伤口。受伤的地方痛得很,蛇因此跳了出来,到了空地上就死了。李寄进去探看洞穴,找到九个童女的头骨,全都拿了出来,痛惜地说:“你们这些人胆小软弱,被蛇吃了,很可悲,很可怜。”于是童女李寄缓缓迈步回到家里。
越王听到这件事,就聘童女李寄为王后,授她父亲为将乐县令,母亲和姐姐都得到赏赐。从这以后东冶没有再出现妖邪的东西,有关李寄的歌谣到现在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