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全科医生培训三年后还需要在基层服务6年吗
全科医生是指一般在提供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机构执业,提供给老百姓的是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即帮助老百姓看好大多数小病、常见病,并做好防病的服务,是老百姓身边的“医学服务者”。
一、充分认识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是保障和改善城乡居民健康的迫切需要。我国是一个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对提高健康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工业化、城镇化和生态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健康因素越来越多,人口老龄化和疾病谱变化也对医疗卫生服务提出新要求。全科医生是综合程度较高的医学人才,主要在基层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被称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发挥好全科医生的作用,有利于充分落实预防为主方针,使医疗卫生更好地服务人民健康。
(二)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客观要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是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点,是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的基本途径;医疗卫生人才是决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关键。多年来,我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合格的全科医生数量严重不足,制约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高。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为基层培养大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合格全科医生,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客观要求和必由之路。
(三)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是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建立分级诊疗模式,实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将医疗卫生服务责任落实到医生个人,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方向,也是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和成功经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全科医生制度,有利于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城市医院合理分工的诊疗模式,有利于为群众提供连续协调、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状况。
二、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四)指导思想。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居民健康需求变化趋势,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路径,遵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全科医生培养规律,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主导作用,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坚持制度创新,试点先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全科医生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五)基本原则。坚持突出实践、注重质量,以提高临床实践能力为重点,规范培养模式,统一培养标准,严格准入条件和资格考试,切实提高全科医生培养质量。坚持创新机制、服务健康,改革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引导全科医生到基层执业,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坚持整体设计、分步实施,既着眼长远,加强总体设计,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制度;又立足当前,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满足现阶段基层对全科医生的需要。
(六)总体目标。到2020年,在我国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
(七)规范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将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为“5+3”模式,即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在过渡期内,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可以实行“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两种方式,具体方式由各省(区、市)确定。
参加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主要从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中招收,培训期间由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在卫生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指导下进行管理。全科方向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统一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要求进行培养,培养结束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教育部门为主管理。
(八)统一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方法和内容。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在国家认定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实行导师制和学分制管理。参加培养人员在培养基地临床各科及公共卫生、社区实践平台逐科(平台)轮转。在临床培养基地规定的科室轮转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并另外安排一定时间在基层实践基地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行服务锻炼。经培养基地按照国家标准组织考核,达到病种、病例数和临床基本能力、基本公共卫生实践能力及职业素质要求并取得规定学分者,可取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规范化培养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由卫生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
(九)规范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人员管理。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人员是培养基地住院医师的一部分,培养期间享受培养基地住院医师待遇,财政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补助,其中,具有研究生身份的,执行国家现行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由工作单位选派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规范化培养期间不收取培训(学)费,多于标准学分和超过规定时间的培养费用由个人承担。具体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制定。
(十)统一全科医生的执业准入条件。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阶段,参加培养人员在导师指导下可从事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等临床工作和参加医院值班,并可按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注册全科医师必须经过3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取得合格证书,并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
(十一)统一全科医学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具有5年制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合格后,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授予临床医学(全科方向)相应专业学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卫生部制定。
(十二)完善临床医学基础教育。临床医学本科教育要以医学基础理论和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基本知识及基本能力培养为主,同时加强全科医学理论和实践教学,着重强化医患沟通、基本药物使用、医药费用管理等方面能力的培养。
(十三)改革临床医学(全科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从2012年起,新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全科方向)要按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的要求进行培养。要适应全科医生岗位需求,进一步加强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能力建设,逐步扩大全科方向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
(十四)加强全科医生的继续教育。以现代医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知识和新技能为主要内容,加强全科医生经常性和针对性、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加强对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的考核,将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作为全科医生岗位聘用、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因素。
四、近期多渠道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
为解决当前基层急需全科医生与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周期较长之间的矛盾,近期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力争到2012年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
(十五)大力开展基层在岗医生转岗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在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按需进行1-2年的转岗培训。转岗培训以提升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主,在国家认定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培训结束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获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可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助理全科医师。
(十六)强化定向培养全科医生的技能培训。适当增加为基层定向培养5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临床技能和公共卫生实习时间。对到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工作的3年制医学专科毕业生,可在国家认定的培养基地经2年临床技能和公共卫生培训合格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注册为助理全科医师,但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控制比例。
(十七)提升基层在岗医生的学历层次。鼓励基层在岗医生通过参加成人高等教育提升学历层次,符合条件后参加相应执业医师考试,考试合格可按程序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助理全科医师。
(十八)鼓励医院医生到基层服务。严格执行城市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1年的规定,卫生部门要做好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城市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对口支援制度和双向交流机制,县级以上医院要通过远程医疗、远程教学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要制定管理办法,支持医院医生(包括退休医生)采取多种方式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私人诊所等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并可获得合理报酬。
五、改革全科医生执业方式
(十九)引导全科医生以多种方式执业。取得执业资格的全科医生一般注册1个执业地点,也可以根据需要多点注册执业。全科医生可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医院)全职或兼职工作,也可以独立开办个体诊所或与他人联合开办合伙制诊所。鼓励组建由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生或乡村医生等人员组成的全科医生团队,划片为居民提供服务。要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全科医生的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规范私人诊所雇佣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
(二十)政府为全科医生提供服务平台。对到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包括大医院专科医生),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为其提供服务平台。要充分依托现有资源组建区域性医学检查、检验中心,鼓励和规范社会零售药店发展,为全科医生执业提供条件。
(二十一)推行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全科医生要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服务责任落实到全科医生个人。参保人员可在本县(市、区)医保定点服务机构或全科医生范围内自主选择签约医生,期满后可续约或另选签约医生。卫生行政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要根据参保人员的自主选择与定点服务机构或医生签订协议,确保全科医生与居民服务协议的落实。随着全科医生制度的完善,逐步将每名全科医生的签约服务人数控制在2000人左右,其中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要有一定比例。
(二十二)积极探索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机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和分级医疗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院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机制。在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开展全科医生首诊试点并逐步推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要制定鼓励双向转诊的政策措施,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双向转诊和分级医疗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挂钩。
(二十三)加强全科医生服务质量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全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卫生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要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对全科医生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定期公布并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挂钩。
六、建立全科医生的激励机制
(二十四)按签约服务人数收取服务费。全科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年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地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基本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在充分考虑居民接受程度的基础上,可对不同人群实行不同的服务费标准。各地确定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和服务费标准要与医保门诊统筹和付费方式改革相结合。
(二十五)规范全科医生其他诊疗收费。全科医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全科医生可根据签约居民申请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规定收取费用;也可向非签约居民提供门诊服务,按规定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服务费用。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可按医保规定支付。逐步调整诊疗服务收费标准,合理体现全科医生技术劳务价值。
(二十六)合理确定全科医生的劳动报酬。全科医生及其团队成员属于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式工作人员的,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其他在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按照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和与居民签订的服务协议获得报酬,也可通过向非签约居民提供门诊服务获得报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全科医生等承担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绩效考核要充分考虑全科医生的签约居民数量和构成、门诊工作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以及居民医药费用控制情况等因素。
(二十七)完善鼓励全科医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津补贴政策。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对在人口稀少、艰苦边远地区独立执业的全科医生,地方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或给予必要补助,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在安排转移支付时要予以适当倾斜。
(二十八)拓宽全科医生的职业发展路径。鼓励地方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招聘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要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全科医生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基层单位全科医生职称晋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放宽外语要求,不对论文作硬性规定。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流动机制,鼓励全科医生在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双向流动。专科医生培养基地招收学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基层执业经验的全科医生。
七、相关保障措施
(二十九)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推动修订执业医师法和相关法规,提高医生执业资格准入条件,明确全科医生的执业范围和权利责任,保障全科医生合法权益。研究制定医生多点执业的管理办法,明确自由执业者的职业发展政策,引导医院医生到基层提供服务,鼓励退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三十)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基础上,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建设以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为临床培养基地,以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实践基地的全科医生培养实训网络。政府对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建设和教学实践活动给予必要支持;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补助。卫生部会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临床培养基地、实践基地的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加强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全科医学师资标准,依托有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建设区域性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基地,重点支持基层实践基地师资的培训。
(三十一)合理规划全科医生的培养使用。国家统一规划全科医生培养工作,每年公布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名单及招生名额,招生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统筹本省(区、市)全科医生需求数量,以县(区)为单位公布全科医生岗位。以医生岗位需求为导向,科学调控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卫生部要制定全国医生岗位需求计划,教育部在制定临床医学本科生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时要与医生岗位需求计划做好衔接。
(三十二)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学)会作用。加强相关行业协(学)会能力建设,在行业自律和制订全科医生培养内容、标准、流程及全科医师资格考试等方面充分依托行业协(学)会,发挥其优势和积极作用。
八、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
(三十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精神,尽快制定本省(区、市)的实施方案。卫生、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中医药、法制等部门要尽快组织修订完善现行法规政策,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三十四)认真开展试点推广。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是对现行医生培养制度、医生执业方式、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的重要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对改革中的难点问题,鼓励地方先行试点,积极探索。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实践经验,逐步推广。要强化政策措施的衔接,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全科医生制度稳步实施。
(三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引导。通过健康教育、舆论宣传等方式培养居民的预防保健观念,引导居民转变传统就医观念和习惯,增强全社会的契约意识,为实施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❷ 基层全科医生如何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有06年以后国家级和广东省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可到我网络空间了解。
❸ 全课程教育有什么好处
所谓“全科教师”,就是要担任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老师,这与“全科医生”非常相似。有了全科教师,其一人独揽的教学课程就被称作所谓的“全课程”了。这应该是特殊时期特定条件下的办学产物,切不可滥用错用。
目前我们的乡村学校可以培训“全科教师”实施“全课程”。2014至2015学年,笔者到粤北支教一年,担任了一年的“全科教师”,觉得以目前状况而言,在乡村学校培养全科教师实施“全课程”很有必要。就像乡村医生一样,因为太少,不可能一个村只有一个医生的情况下还只是个专科医生。再好的牙科医生,也难以独自应对一个村数千人各种疾病的就诊需求,所以乡村医生最好是全科医生。目前,乡村学校师资匮乏,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等专业师资更是难以保障。百人左右的小学校,不可能配齐各个学科的专业教师。解决的办法就是要把现有的师资利用起来,培训那些原本只会担任语文、数学、英语教学的乡村教师学会教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等各门课程,变“学科教师”为“全科教师”。这样才能让那些形同虚设的“小学科”课程落到实处。师范院校培养面向乡村学校的“全科教师”,也是可取的选择。
美国包班教师并不是“全科教师”。目前本人正在美国新泽西州布鲁姆菲尔德的几所小学进行“浸润式”考察学习,对美国的“全科教师”和“全课程”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美国小学的包班老师并非“全能全包”的“全科教师”,他们负责包班的班主任老师,一般只担任本班语文、数学、科学与社会常识课程教学,体育、音乐、美术等专业课程则由其他老师兼任。到了高年级,两个包班老师一般会合作分科教学,一个负责语文和历史教学,另一个负责数学和科学教学。甚至是一个负责3个班语文,一个负责3个班数学,另一个负责3个班科学与历史。一个班学生在15到20名,一般不超过26人班额。本班如有特殊儿童如学习困难症、多动症、自闭症等,可以另外配备助教。任何一个学科学习能力达不到同年级水平的学生,可以到其他年级课堂去学习这门学科。与之相比,我们一些学校让语文名师充当“全科教师”教音乐、美术的做法显然是不科学的。我们还多了个第二语言课程,也不是每个“全科教师”都能胜任的。
城镇学校无需“全课程”。目前,随着城镇化进程推进,我们城镇学校的规模不断扩大,老师和学生数量与日俱增。在城镇百人以下的“麻雀学校”已是凤毛麟角,县城以上城市学校人数动辄数千。按照师生比例,城镇学校配齐专业教师已经不是问题。一些城市学校却在放着专业教师不用,推行“全科教师”包班的“全课程”,既不合情也不合理。就如同医院一样,明明有许多专科医生,却让他们去做“全科医生”,分明是不让扬长,也不让避短。
❹ 全科医生具备的素质和能力有哪些
全科医生的素质要求包括:
1、强烈的人文情感:全科医生必须具有爱心,对病人的高度同情心和责任感;具有服务于社区人群、与人交流和相互理解的强烈愿望和需求;能够设身处地的、无条件的、全心全意的、不求索取的为病人服务,满足病人的服务需要和需求的服务意识。
2、出色的管理意识:全科医生特定的工作背景环境、工作任务与其他临床专科医生有着很多的不同,经常与多个伙伴合作或依靠形成以病人为中心的照顾团队,来照顾特定健康状态或疾病的病人。
3、执着的科学精神:全科医生在社区相对独立的环境中需要持有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认真地按照临床医生的诊疗程序为病人进行诊疗,并遵循循证医学的理念来为病人进行病人教育与咨询工作。
全科医生应具备的能力包括:
1、建立并使用家庭、个人健康档案(病历)。
2、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及适宜的会诊/转诊。
3、社区健康人群与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包括疾病预防筛查与咨询。
4、社区慢性病人的系统管理。
5、社区重点人群保健(包括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
(4)全科医生教学扩展阅读:
全科医生执业范围:
1、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有关负责人员领导下和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门诊、巡诊、出诊、家庭病床、预防、保障健康教育、康复等工作。
2、经常深入社区居民住户,及时了解掌握社区人口动态居民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室,提供多种形式卫生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卫生需求。
3、开展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对病人进行体格检查和相应辅助检查,并提出诊断和制定治疗、康复方室,负责病人治疗,指导、帮助其康复。
4、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现场抢救,井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确定病人的转诊,应按要求书写病历摘要,记录处理,协助转诊。
5、认真及时完成有关医疗文件书写。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相应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6、开展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监测与处理。开展社区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与老年保健。开展健康教育与心理卫生咨询。
7、建立家庭卫生保健合同制及家庭病床,主动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❺ 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哪个历害点,更专业
全科医生又称家庭医生,是接受全科医学教育或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在基层内开展全容科医疗服务的新型临床医生。专科医生则在各级医院工作,具体从事某一科别(如内科、外科、儿科等)的诊疗工作。全科医生接受社区卫生服务的全科医学训练;而专科医生主要接受医院的教学训练。
全科医师为社区居民、家庭提供服务,包括病人和健康人;而专科医生仅为来医院就诊的病人服务。全科医生注重预防、保健、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一体化的服务;而专科医生注重已发生的疾病的治疗。全科医生主动为所在区域全体居民提供连续性整体性服务;专科医生在医院等候病人上门诊治,提供阶段性的专科服务。
两者的工作重点不同,没有谁比谁厉害!!!!
❻ 全科医生的培养
2011年7月7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国将把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为“5+3”模式,即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
指导意见提出,在过渡期内,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可以实行“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两种方式,具体方式由各省(区、市)确定。
今后,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方法和内容将逐步统一。指导意见提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在国家认定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实行导师制和学分制管理。参加培养人员在培养基地临床各科及公共卫生、社区实践平台逐科(平台)轮转。在临床培养基地规定的科室轮转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并另外安排一定时间在基层实践基地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行服务锻炼。
指导意见提出,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阶段,参加培养人员在导师指导下可从事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等临床工作和参加医院值班,并可按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注册全科医师必须经过3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取得合格证书,并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具有5年制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合格后,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授予临床医学(全科方向)相应专业学位。
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临床医学本科教育要以医学基础理论和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基本知识及基本能力培养为主,同时加强全科医学理论和实践教学,着重强化医患沟通、基本药物使用、医药费用管理等方面能力的培养;从2012年起,新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全科方向)要按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的要求进行培养。要适应全科医生岗位需求,进一步加强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能力建设,逐步扩大全科方向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
❼ 什么叫做5+3模式来培养全科医生,是不是临床医学本科生毕业后都要再培训3年啊求解啊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发布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中国将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推行“5+3”模式。
《指导意见》称,规范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将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为“5+3”模式。即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在过渡期内,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可以实行“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两种方式,具体方式由各省(区、市)确定。
参加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主要从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中招收,培训期间由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在卫生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指导下进行管理。全科方向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统一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要求进行培养,培养结束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教育部门为主管理。
——统一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方法和内容
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在国家认定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实行导师制和学分制管理。参加培养人员在培养基地临床各科及公共卫生、社区实践平台逐科(平台)轮转。在临床培养基地规定的科室轮转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并另外安排一定时间在基层实践基地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行服务锻炼。经培养基地按照国家标准组织考核,达到病种、病例数和临床基本能力、基本公共卫生实践能力及职业素质要求并取得规定学分者,可取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规范化培养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由卫生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
——规范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人员管理
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人员是培养基地住院医师的一部分,培养期间享受培养基地住院医师待遇,财政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补助,其中,具有研究生身份的,执行国家现行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由工作单位选派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规范化培养期间不收取培训(学)费,多于标准学分和超过规定时间的培养费用由个人承担。具体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制定。
——统一全科医生的执业准入条件
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阶段,参加培养人员在导师指导下可从事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等临床工作和参加医院值班,并可按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注册全科医师必须经过3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取得合格证书,并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
——统一全科医学专业学位授予标准
具有5年制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合格后,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授予临床医学(全科方向)相应专业学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卫生部制定。
——完善临床医学基础教育
临床医学本科教育要以医学基础理论和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基本知识及基本能力培养为主,同时加强全科医学理论和实践教学,着重强化医患沟通、基本药物使用、医药费用管理等方面能力的培养。
——改革临床医学(全科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从2012年起,新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全科方向)要按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的要求进行培养。要适应全科医生岗位需求,进一步加强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能力建设,逐步扩大全科方向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
——加强全科医生的继续教育
以现代医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知识和新技能为主要内容,加强全科医生经常性和针对性、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加强对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的考核,将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作为全科医生岗位聘用、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因素。
❽ 全科医生考试在哪里报名需要什么条件
全科医生考试报名是在:中国卫生人才网
全科医生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科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参加中医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中医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上年12月31日。
(8)全科医生教学扩展阅读
全科医生(General Doctor)应具备的素质及知识结构包含有:综合性的知识、高尚的素质、丰富的生活经验、卓越的管理才能和执着的科学精神。
美国的家庭医疗学会(AASP)对家庭医生的定义“家庭医生(family doctor)是经过家庭医疗这种范围宽广的医学专业教育训练的医生。这些专科医生由于其背景和家庭的相互作用,最具资格服务于每一个病人,并且作为所有健康相关事务的组织者,包括适当的利用顾问医生、卫生服务以及社区资源。”
特点:
1、强调持续性、综合性、个体化的照顾。
2、强调早期发现并处理疾患;强调预防疾病和维持健康。
3、强调在社区场所对病人进行不间断的管理和服务,并在必要时协调利用社区内外其他资源。
❾ 重庆市高考培养全科医生是怎样的
所谓“全科医生”,就是在医学院读五年制的临床医学,但又不再分内科外科儿科什么的,各科都要学,学习内容比较均衡,但学得又不如细分的那么深。这是国家专门为解决边远地区基层医院或卫生院以及城市社区医院医生不够,而采取的措施。医学院录取全科医生的分数比录取一般的临床医学低一些,而且一般是由政府出钱给学生交学费,个人不承担学费。全科医生是专门为边远地区定向培养的,学生入学时就先说好毕业后去什么地方工作,必须和政府签约毕业后在基层工作多少年(一般是6年吧),期间不得跳槽调走,也不得自己考研深造,如果违约,不仅要把政府为那你缴纳的学费还给政府,还要接受罚款。
发达国家很早就有这项制度了,也叫“社区医生”。
以下是重庆医科大学全科医生招生简章——
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培养)
【学制】 五年(招收重庆市理科生源)
【招收对象】
重庆市范围内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的高中贫困毕业生。(其报考资格由市级相关部门认定)
【定向培养范围】
为我市18个国家级、市级贫困区县(自治县)乡镇卫生院招收培养从事全科医学的5年制临床医学本科学生。
【协议签订】
定向培养学生在获取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所在区县(自治县)卫生部门签订免费教育协议书,与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卫生部门签订培养使用相关协议,并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经费资助】
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承诺服务期满6年的,由市财政给予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资助。
【培养目标】
本专业按“全科医生”培养,毕业生面向基层尤其是贫困区县乡镇基层就业。我校根据农村卫生工作需要,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突出临床能力培养。
❿ 浙江省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一支既能从事全科医学教学与科研,又能提供连续、综合、优质服务的高素质全科医师骨干队专伍,根据国家“属加快发展全科医学,培养全科医师”的发展战略,以及卫生部建立全科医师培训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和浙江省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需求,在总结浙江省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的基础上,浙江省卫生厅和浙江大学决定面向全国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培训制度属于医学生毕业后教育,它的建立是新形势下卫生系统用人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国际上高层次全科医师培养的通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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