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育教学常规考试题
我正好今天做这个题了 答案给的是 不平衡性hewenbolong如果我回答的好请给我分谢谢DADA
2.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的课堂要求
上课是完成教学目标,保证教学质量的核心环节。
教师上课的基本要求:
1、严格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随意调课,更不准随便缺课。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开教室,不得拖堂。
2、教师在预备铃响时应站在教室门口,目视学生做好上课准备,同时清点学生人数,弄清学生缺席情况,对非正常缺席学生应及时报告学校教导处。上课开始和结束,师生应相互问候致礼。
3、教学过程中,教学内容应紧扣教学目标,教学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对不同学习基础的学生,在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上应尽可能体现不同的层次要求,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以适应他们的学习需求。
4、坚持探究式、合作式和讨论式教学,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特别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教学实效。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要及时反馈、及时补偿,尽力使绝大多数学生通过教学活动都能实现不同层次的教学目标并获得成功感,尽可能减少学生在知识和技能上的缺漏。
5、课堂练习设计要典型精当,有利增强学生对主干知识的运用掌握,既要防止题海战术,盲目地多练,又要防止老师包办,缺少学生的自主练习与实际体验,真正做到精讲精练。
6、教师上课要讲普通话,语言要精炼、准确、生动、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声音要响亮;板书要清楚,布局结构合理,能体现出讲课重点,字迹工整,大小适当,用字规范,不写错别字;教师要举止文明,教态亲切、自然、大方,衣着得体,不准穿透明装、吊带裙、露脐装、短裤、背心、拖鞋进入教室,不化浓妆,不准在教室内抽烟。体育教师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严禁酒后上课,上课时必须关闭手机。
7、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羞辱学生。上课时教师不得把学生赶出教室。同时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规则,课堂内发生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的,应由任课教师负责在课后处理。
8、重视教学卫生,注意纠正学生坐、写姿势,随堂教师要负责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9、活动课要纳入课堂教学,其课程和教学内容的选择要符合当地实际,并相对稳定,形成特色;活动形式要灵活多样,符合以学生为主,教、学、做相结合的原则。
10、检查教师上课情况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每学期都必须有详细听课计划与课堂教学检查评估方案,以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相关检查形式有:学校领导随堂听课检查;教导处定期普查或不定期抽查;各班《班级日志》详细登记,教导处每周查阅核实《班级日志》;教研组有目的地集中听课,学校组织学生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等。
3.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的辅导
1、辅来导要贯彻因材施教源的原则,既要课内辅导,又要课外辅导,既要集体辅导,又要个别辅导。
2、集体辅导要有计划。教师要认真分析所教班级学生的不同特点,与班主任和其他任课教师共同研究,统一对不同层次学生的总体认识和具体辅导办法,制订辅导计划。
3、辅导对象要有所侧重,特别要关注学有困难和学有余力的学生。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采取适当布置提高性作业,向其推介课外补充读物,让其参加兴趣小组等办法,激励兴趣,发扬特长;对个别学习困难学生以及因请假、旷课而影响了学业的学生,可采取个别辅导和小组辅导的方式有的放矢地查漏补缺。
4、辅导要讲究效益,要做到热心、耐心并且有信心,避免疲劳战。放学后不能留学生集体辅导,个别辅导时间不宜过长。5、凡有住校生的学校,都要组织住校学生上晚自习,并安排科任教师坐班辅导,解决学生学习中的疑难问题。
4. 新乡市义务教育教学常规课程开设
为确保课堂教学规范有序,促使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特制定本规则,望全体教师认真遵照执行:
1、任课教师始终是课堂的第一责任人。教师必须认真担负起课堂上教育教学的全部职责,必须作好充分准备才能进入课堂,必须自始至终关注课堂流程和学生的学习情况。
2、坚持铃声一响便准时到位。教师到达教室门口后面向学生站立,目视学生上课情态,并检查学生课前准备情况,及时表扬鼓励或批评教育,以创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3、教师立即进入课堂后,示意值日生喊“起立”,并迅速检查学生起立致敬情况,要求学生向教师行注目礼,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师生问好后再示意学生坐下。
4、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认真贯彻课堂规范,引导学生认真听讲,积极思考,集中精力学习,养成良好的课堂学习习惯,努力提高课堂教与学的效率。
5、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注重学生的站姿、坐姿和看书、写字姿势以及听讲状态,根据情况及时纠正。要求学生站直坐正。学生看书写字时,教师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视力。
6、教师必须既管教又管导,严格课堂常规纪律,搞好组织教学,对违反课堂常规要求的学生(如睡觉、玩东西等)要及时提醒,及时
教育,并登记到常规记载表中,要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
7、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使用礼貌语言、职业语言,讲究语言艺术,严禁语言粗俗,动作粗鲁。教育学生要严格,但不得打骂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下课铃一响,教师应立即结束授课,并示意:“下课”。值日生喊“起立”,全体学生起立站好后要求齐说“ 谢谢老师”,教师示意后方能离开教室。如有校内或外地人员听课,教师应示意学生请听课人先离开教室,必要时鼓掌欢送。
9、教师必须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不中途随便离开。如该节课安排有眼保健操,任课教师应督促学生认真做操。在功能室或室外授课时,教师必须教育学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爱护功能室的仪器设备,注意安全,并认真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操作和身体锻炼,教师自始至终切实搞好组织工作。
10、教师不能穿奇装异服或浓妆艳抹(可化淡妆)进入课堂,课堂上应落落大方。教态自然亲切。不得坐着讲课,不得吸烟,不得出现手扶课桌、身姿扭曲歪斜等现象;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在课堂上抽烟、随地吐痰、乱丢粉笔头、纸屑等;语言清晰、标准、亲切,使用普通话授课,无言语刺激、挖苦、讽刺学生的现象;板书规范,书写标准、清晰、简要、不繁琐;教学能紧扣教材重难点,能面向全体学生,做到生动有趣。
11、教师应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教师讲授时间不得过长,学生学习时间应尽量保证,发言率不低于40%;辅导
细致、耐心,因材施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进入课堂。
12、教师不经批准不得私自调课,不得私自将音、体、美、信息、自习等课改上其它课。上课时间不得随意离开课堂。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增删教材,必须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5.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的制定计划
教学计划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备课组工作计划、个人教学计划等。
1、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要依据学校教学工作目标,统筹协调,对各年级、各学科教学提出明确的要求和相应的检查措施,对各项主要教学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作为各教研组和任课教师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的依据。
2、教研组(备课组)教学工作计划应依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学科特点,对本学期各项教研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经全组教师讨论通过后,于开学后一周内交教导处审定存档。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为计划执行的具体负责人。
3、个人教学计划由各任课教师制定,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各任课教师在制订计划时要充分理解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总体精神,熟悉课程标准,明确本学科、本学期总的教学任务,明确教材各章节在教材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各章节之间的相互联系,充分估计到完成教学任务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拟定教学进度,提出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4、以上各项计划分学期制定,计划制定后,打印一式两份,一份交学校教导处存档,一份由计划执行人保存。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计划落实到位。学期结束时各责任部门和学科教师应及时对照计划,结合教学实际,进行反思,并写出书面总结。
6.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的作业批改
布置和检查作业是课堂教学的继续,是教学活动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和教师反馈教学信息、改进教学的重要手段。
1、布置作业必须有明确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以利于巩固所学知识,掌握“双基”,培养能力,发展智力。作业布置要适时适量,难易适中,要重视对学生预习、复习的指导和检查。一般课堂作业的难易程度应以多数学生学习水平为基础,让大多数学生在课堂上能完成。
2、要适度控制课外作业的总量。
课外作业内容可根据学生实际进行分类,因人而异,分为选做题和必做题。作业形式要灵活多样,不仅布置读、写、算的作业,还要布置画、唱、操作、实验、实践、调查、考察、观察等方面的作业。坚决杜绝惩罚性作业、随意性作业、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初中生课外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语文的大作文,每学期不少于八篇,小作文两周一次;数学原则上每课一次作业,每周不少于四次;外语每周不少于三次;物理、化学每周不少于两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科目每周不少于一次;其它学科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布置课外作业。
小学生课外作业量:三至六年级每天不超过1小时;一、二年级原则上不布置课外作业。
3、教师必须及时检查和批改学生的作业,要保持一定比例的面批,日期要明确。教师批改作业要注意示范性,教师书写要工整,标点要准确,符号要规范。作文的眉批、总批评语要得当,指示要具体,富于激励和指导作用。
4、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培养学生按时、规范、独立完成作业的良好习惯,教师应督促每位学生及时上交作业,如学生拖欠或不做作业,教师又没及时发现或没有采取补做措施,追究该教师的责任。
5、鼓励在作业布置和批改方面的改革和创新,可适当布置开放性、探究性、实践性的作业。但不得以教改为名不布置或不批改作业,实行改革实验的教师应将改革方案报学校批准备案,期末写出实验报告。
6、教研组每月检查一次作业批改情况,学校不定期抽查与检查相结合,并将结果公布。学校每学年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各年级各学科优秀作业展评。
7. 市政府是不是出了一个不准中小学上早晚自习的文件
长春市教育局昨日出台“五禁令”、“七严格”、“八不准”。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准上晚自习。
教师严重违规将撤销资格
长春市教育局规定,教师如违反“五禁令”任意一项,最轻的处罚是当年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不得晋升薪级工资。当年不能评优,聘任高一级别职称。
在此基础上,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行政处分。如情节严重,将解聘教师职称,调离教师岗位,撤销教师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出现问题的校领导和学校,也要追究相关责任。
将把“八不准”、“七严格”纳入每年教育督导评估系列,同时建立教育过程跟踪检查机制,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违反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厉查处。
已经查实的,视情节严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凡是受到行政处分的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当年该校的推荐生指标。
民办学校严重违规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民办学校办学资格。
任课教师课程表要公开
长春市教育局要求,每学期,各中小学要将在校作息时间表、学校课程安排表、任课教师课程表、班级课程表、课余活动安排表向家长公开。
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三级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课程,特别要重视非考试学科课程的开设,音体美、地理、生物、劳动技术、综合实践等学科的开课率,要达到100%。
中小学生作业,一律实行等级评价制,要求教师多用诊断性、鼓励性语言评价学生作业。中小学生综合素质也一律实行等级评价制,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操作等五大方面综合评价学生,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入上一级学校的依据。
邀请媒体和社会监督
每学期,长春市教育局与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与校长、校长与教师签订规范办学行为三级责任书。
还将学习山东省的做法,针对课外顽症,进行“微服私访”,发现违规问题,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同时,邀请媒体和社会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88787075
五禁令
1.严禁擅自办班或参与有偿补课;2.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4.严禁向学生推销课外学习资料;5.严禁在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在课堂接打手机。
七严格
1.严格控制学生的在校时间和活动总量;2.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量;3.严格规范考试科目和次数;4.严格禁止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5.严格禁止任何部门下达升学指标和单纯用升学率评价学校教育工作;6.严格禁止以各种名义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7.严格按国家标准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
八不准
1.不准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及课时;2.不准随意改变教学进度,提前结束课程;3.不准上晚自习(包括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补课);4.不准提前招生;5.不准招收或变相招收小学非毕业年级学生提前入初中;6.不准举行入学考试;7.不准将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价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挂钩;8.不准组织学生统一购买“目录”要求以外的教辅用书。
学校严重违规 责任人将免职
长春市教育局局长王树彬解读“五禁令”、“七严格”、“八不准”
老师向家长收受财物属受贿
问:如何理解严禁教师擅自办班或参与有偿补课?
答:擅自办班就是没经过批准的教师或社会人员私自举办各种教学活动;擅自参与有偿补课是未经过允许,组织或参与补习文化课,又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
课后办班,是教育部门日常接到投诉最多、家长和学生最痛恨的,人大、政协会议上也屡屡亮黄牌,因此明确表态“严禁擅自办班或参与有偿补课”。
问:“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界定是什么?
答:体罚就是教师对学生身体进行摧残,如打学生、罚站、罚跪等;变相体罚是指教师对学生心理进行摧残的行为,如撵出课堂,辱骂、讽刺、挖苦学生,罚抄写几十遍甚至上百遍等。
问:教师在什么情况下,属于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为什么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课外学习资料?
答: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是指利用节日、生日等借口,暗示学生或家长给自己送钱、送物、送有价证券;还有借给学生调换座位、提拔学生当班干部之机,收取一些好处。
向学生推销课外学习资料是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材目录以外的资料,没经过批准,擅自收钱让学生买资料,组织或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商那里买资料,从中捞取回扣。
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和向学生推销课外学习资料,其性质是一种商业贿赂,是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的表现,也是目前家长和学生投诉较多的。
禁办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
问:严格控制学生的在校时间和活动总量的时间界定是什么?
答:按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实施意见》规定,小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每天不超过6小时(含活动、自习,不含午休时间),8:00上课,15:30放学。初中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每天不超过8小时(含活动、自习,不含午休时间),8:00上课,17:00放学。
问:作业量多少以及考试科目和次数如何界定?
答:根据《吉林省义务教育教学常规》(试行)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各学科和其他年级当天没有教学任务的学科,不得布置书面课外作业。根据教学需要布置的课外作业,每天的单科书面课外作业时间,小学三、四年级不超过15分钟,小学五、六年级和初中各年级不超过20分钟。
初中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为中考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小学语文、数学、外语为统一毕业考试科目。初中除中考及学业水平考试、小学除毕业考试以外,各县(市)区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和统一测验。各县(市)区进行的学科质量监测,必须按相关规定执行。
问:严格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严格禁止以各种名义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如何理解?
答:长春市教育局再次强调,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和评奖活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学科竞赛和评奖活动。义务教育阶段不准设立重点校、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中小学擅自设立实验班、特长班并以此名义违规收费。
此外,依据吉教基字[2004]22号文件规定,各县(市)区和学校,不准把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惟一指标。各县(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不准给学校、班级和教师下达升学指标。
问:针对严格按国家标准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班额人数是什么标准?
答:按省政府[2009]24号文件规定,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严禁设置超级大校和超级大班。提倡各县(市)区进行小班化教学,教师可以对学生进行分层次教学和个性化辅导,提高学习兴趣。
高三放学尽量不超过18时
问:安排提前复习可以吗?
答:按省教育厅[2004]22号文件规定,中小学不准擅自加快教学进度,提前结束课程,提前复习迎考。
问:这次明确提出不准上晚自习,那么上早自习可以吗?
答: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取消初中和高中一切早晚自习,包括周六、周日、寒暑假及节假日的各种补课。我们要严格按省教育厅要求执行,同时为了安全起见,希望各高中学校,能安排各年级错时放学,高三年级放学尽量不超过18时。
问:学校每年什么时间开始招生?
答:长春市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每年招生时间统一为6月2日,各中小学均不得提前招生,如在此之前进行招生,都视为违规招生行为。
问:“五四”学制如何界定?
答:长春市小学实行六年制,初中实行三年制。各中小学必须按规定,使学生完成受教育年限,不允许随意缩短小学学制,提前升入初中。从现在开始,按省教育厅要求,再进行“五四”学制实验,必须按照属地原则,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问:入学考试具体针对什么情况而言?
答:按照《义务教育法》和吉政发[2009]24号文件精神,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免试就近入学。在招生过程中,有些学校通过民办学校、少年宫进行招生考试,选拔一些优秀学生,是违规行为。
问:不准将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价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挂钩,具体包括哪些?
答: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免试就近入学。对利用各种学科竞赛证书、学生特长证书,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挂钩的行为,视为违规行为。
问:学校违反“七严格”、“八不准”,将如何处理?
答:我们会通过量化分值,给予相应处理。学校总分值为15分,违反一次扣3分,当年累计3次,扣9分并给予责任人警告处分;违反4次,扣12分,给予责任人记过处分;违反5次,扣15分,给予责任人免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