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作文:又见_______
又见枝头吐新芽
春天是诗意的,美丽的,但我一直不喜欢春天。
我出生在十五年前的那个春天。从父亲接过我时,那一声重重的叹息声中,全家人就认定我是个丑女了。
我从不敢照镜子,我怕自己会自卑得撞碎在镜子里。我甚至看见花都要跑,花令我自惭形秽。从同学们那先是吃惊后是鄙夷的目光中,我几乎死心了,我说不定比《巴黎圣母院中》的撞钟人阿西莫多还厉害呢。
我最后一点自尊也被世人吞噬了,我只能对着天流泪,抱怨上天的不公。可偶然的,我在《读者》上看见这么一句话:“上帝在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打开了另一扇门”。是啊,上帝不过剥夺了我的“美丽”,却并没有拿走我的“健康”、“智慧”呀。我难道就这么消沉下去,让“丑”掩盖掉我身上的黄金吗?不,我要用智慧重塑我的自尊,迎来属于我的春天。
我发奋地读呀,写呀,练呀。我像一座百年未喷的火山,灰黑的火山口掩盖我内心沸腾的热血。我已毫不在意别人鄙视的目光和窃窃私语,“歪嘴”、“葱油饼”、“摊眼皮”,对我已毫无意义。阅读一段段优美的文字,品味一曲曲动人的乐曲,才是我生活的重点。
我还是不愿意照镜子,可现在不是不敢,而是不愿意,因为我明白:一个人的光彩不是他聚焦反射形成的,而应该是由内而外的自信之光。当“美女们”争风吃醋时,当情书满天飞时,我庆幸自己的安宁,可以汲取更多养料,有朝一日一鸣惊人。
验证我的时刻到了,市里举行“平安记我心”即兴演讲比赛,“过五关斩六将”终于闯进了决赛,我自信地登台,当我饱含深情地演讲完最后一句话,掌声拍出了我的眼泪,我分明听见了评委们一致说了一个字:“好”。
回家的路上,我心情特别的好。这时,我才发现路旁那一棵棵、一排排光秃秃的树上,又见枝头吐新芽。是呀,春天已经来了,我的春天也向我走近了。我重新找回自尊了,我明白了人生的意义了,我不丑!
B. 又见半命题作文
又见制夕阳、
又见这条路。
C. 又见那张笑脸使用块状作文咋写
她,以一部《假如给抄我袭三天光明》照亮了无数人的心。但你可曾知道,她幼年因意外疾病而导致双目失明双耳失聪,这犹如晴天霹雳的变故一下击垮了她脆弱的心。但在这如此黑暗又寂寞的世界中,她化悲伤为动力,用笑容面对生活的种种困难,后来凭借她的导师安妮·莎莉文的努力,她学会了说话,开始和其他人沟通并接受教育。她,就是美国残障教育家,海伦·凯勒。
她,从满目疮痍的废墟中被救出,在大家挪动她时她只是咬了咬嘴唇,微笑地对大家说:“要勇敢!”但你可曾知道,那时的她双腿都断了,遍体鳞伤,这是常人多么难以承受住的痛苦啊,可她却只是笑笑。她,就是一个身材瘦小的女大学生,在哭声震满天地的救灾现场,她用她甜美的笑容感动了身边的每一个人,用笑容告诉了人们什么叫坚强!
上帝赐予我们彼此微笑的权力,我们就要让它发出最亮的那一束光辉。
为别人带去笑容,笑过后是一片余晖,随着一片昏黄,或是一片光明……
D. 作文 又见
又见茶花开
又是深冬,早晨冒着严寒上学,小区里草坪上一抹鲜红吸引了我的目光——咦,是茶花开了吗?近视的我好奇地凑过去一瞧,失望而归——只不过是一只搭在树枝上的红色塑料袋,却猛然忆起去年送了人的那盆茶花,它也曾那么红,那么艳。
它在我家呆了两年。初到我家时,也是个严冬,凛冽的冬风如刀割一般。它在风中挺着不屈的枝干,技头的花苞透着嫩绿,轻轻摇摆,好像在向我招手一般。听养花人说:“茶花,虽然只是金华一种普通的花,但绽如玫瑰,未绽时碧中带点儿钢气,含笑(只有花骨朵)时露出一点玫瑰红,就像清晨第一缕阳光般亮丽,完全绽放时绿中带点凌乱,却更衬托了茶花。”我细细地看它,虽还未“绽如玫瑰”但已初具风姿,于是越发地喜欢上了茶花。
我天天放学就去看它。在雪水的浇灌下,在寒风的催促下,花蕾的个儿从米粒般大小一直长到弹珠一般,饱满而不张扬,丰富而不庸俗,教人们明白:在这些花蕾的背后是辛勤付出、是春意盎然的明天。
日子如流水般消逝,快要过年了,茶花也悄无声息奉上了它的那抹色彩。茶花的花朵并不大,也不是那些名贵的品种,我养的是那些平凡得再不能普通的茶花。红色的花瓣像火般燃烧,旋转着、重叠着、包裹着里面黄色的花蕾,平淡中透着神奇。它的美不在于一朵的秀色,而是一簇甚至是整片的红艳,热烈奔放,燃烧着激情。它如火如荼地绽放,为红火的新春增添了一抹喜庆的色彩,也为沉浸在新年中的快乐的人们送去一缕清香。
茶花一年四季都保留着它那份绿,但是……
夏天,它没有莲花的满塘碧荷,没有玫瑰的浓郁芬芳;秋天,它没有菊花色泽艳丽,没有桂花的香飘万里;冬天,它没有梅花的娇艳,没有君子兰的高贵。只有在初春时,它那孕育了一年的花才悄然绽放。它用如火般的色彩燃烧着自己,似乎要把掩藏了一年的热情迸发出来。那是它生命的价值所在,是它养精蓄锐的结果。虽然花开得小,但总能力争吐露幽香,将自己体内的秀色尽其所能地展现出来。
茶花的叶并不美,但它的花却很有韵味,即使是最普通的品种,它也都竭力展现着生命的美好与绚丽。它们并不因自己生命的普通而看不起自己,也不因自己价值的低贱而拒绝吐露芬芳。茶花是英勇无畏的、是争奇斗艳的,它们在春寒料峭的时候为人类献上了最艳丽、最火热的颜色!
虽然家中曾经的那株茶花已赠给了他人,但我相信无论在哪里,在每一年的历尽寒风磨难的时节里,它依然会开得那么红、那么艳,依旧灼灼其华地绽放在我的心里。
E. 又见什么 作文,半命题作文
《又见春天》
你听到春天的脚步了吗?
她时而悠闲如野鹤闲云,时而急促如思归游子;时而凝重如苍石卧地……
是啊,无论以一种什么样的姿态,无论你是一种怎么的迎接它的心情,总之,春总在你经意不经意间,来到你的面前。
春天的到来,总是让人生出些许美好的向往或无端的惆怅,于是有“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的喜悦;于是也有“年华已伴梅梢晚,春色先从草际归”之嗟叹。
穿越古今中外的文人骚客浩如烟海的咏春名句,我们在感受到春的妩媚春的温情春的绚丽多姿时,也看到了人类生生不息中对未来始终如一的憧憬与描摹。
在这个让人期待让人浮想连翩的季节里,或有精致如斯的小秘密破壳而出,或有宏伟壮丽的大手笔横空出世,我们赖以生存的这个世界便山花烂漫,便香气扑鼻,便充满了不息奋斗不止的生机。
春给我们辉煌的远景,也给我们无限的勇气;春给我们前行的方向,也给我们无穷的动力。
在春的温柔的目光中,所有过去的成功者和失败者都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紧跟春的脚步,向未来的日子起势、奔跑。
一个新的季节开始了,成功者,也许会因为懈怠和疏忽走向死胡同;失败者,也许会凭着勤劳和智慧走向金光道。
开始了的春天一分一秒都是生命的流逝,无论成功失败,春天的流逝给我们每一个人一个共同的感觉,那就是――稍纵即逝!
是的,春天会稍纵即逝。生命会稍纵即逝,只有踏踏实实地走过生命的每一天,当又是一年春来到,我们才可以迎着春的脚步无愧地说:“我没有虚度!”
是的,没有虚度!
只有这样,我们生存的天空才越来越蓝,我们行走的马路才越变越宽,我们居住的房屋才越变越亮丽,我们获得的感受才越变越温暖。
当下岗的兄弟重新上岗,当贫穷的姐妹脱贫致富,当失足的游子改邪归正,当贪婪的心重新坦荡……
我们就听见了,听见了又一个春天的脚步声。
听吧,春的脚步伴随着小贩的吆喝声来了!
听吧,春的脚步夹杂着农耕的犁铧声来了!
听吧,春的脚步从下眼校园琅琅的读书声中、从城市的车水马龙里……来了
希望可以帮到您!!!
F. 作文题目“又见 真好”,写一篇作文
又见你笑,真好
我费尽心思终于再次把你约出来了。
“你还好吗?”我轻轻牵住你柔软的手,小心翼翼的问道。
你似乎没把心思放在我身上,嘴只是动了动:“我很好。”
我天生嘴笨,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你。从小学开始我们就是同桌,对彼此都了解了若指掌,不用猜我就知道你还是很难过。你自小就没有父母,跟着爷爷生活,认识你的人都说你自立自强,生活方面都是自己打理得井井有序。只有我知道,你的自卑。
你那小心翼翼的自卑,连我这个粗枝大叶的人在相处久了都感受到了。你很怕别人提起父母这个词,你很怕不被集体所认同,你很怕没有朋友。
G. 题目:“又见――”为题,写一篇作文
又是一个阴雨蒙蒙的日子,我趴在阳台上,静静的倾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不禁又想起了那个她。
那天同样下着倾盆大雨,时而几道惊雷伴着猛烈的风,划过天际。一如既往,我背着书包来到英语办公室,来金丹老师处补习。那时的我对英语很不上心,成绩是一塌糊涂。但金老师从未打骂过我,甚至每天放学后还让我去她那补习。
走进办公室,对上的是金老师那对清澈的双眸,她放下手头的工作,莞尔一笑,说:“来了啊,先把书包放下吧。”我嗯了一声,随之拿出英语书来。说实话,我最怕金老师这样,她越是对我关怀备至,我心里就越不好受。老师这般用心良苦,我却长进不大,试问,有什么理由可以心安理得呢?笔,被我紧紧攥出了汗水……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着,办公室的老师们陆陆续续的回家去了。"金丹,还不走啊!"最后一位老师收拾好了办公桌,问道。"哦,应该还有一会,你先走吧!"金老师答道,又很快低下头来对我说,"这个单词的重音在后边儿,记得中间的元音要发短音。不要怕,大声读出来。"她的一缕秀发垂到了桌上,也顾不得撩起来,只是不厌其烦>[注: 厌:嫌。不嫌麻烦。]的一遍遍教我如何发音。我也很努力很努力的试图跟上老师的节奏。渐渐地,在她的鼓励下,我越来越有信心了。
不知不觉,天色暗了下来。待我默写完最后一个单词,金老师从抽屉里取出一叠卡片,微笑着递给我,说:"这些英语卡片送给你,上面记载了字母的大小写形式及音标,你回家后多看看,可不要偷懒哦!"我双手接过卡片,心湖里漾起了阵阵涟漪。细看金老师,她是那么年轻漂亮,温柔可亲。在她身上,我似乎找到了母亲的气息……"好了,现在也不早了,你先回家吧。"老师关切地说。
走出教学楼,雨仍淅淅沥沥下个不停,猛然吹来一阵风,单薄的我不禁冻得瑟瑟发抖。今天早上走的匆忙,忘记带雨伞了。这雨不见得要停的意思,而我也不好意思再去麻烦金老师了。这该如何是好,难不成要我冒雨回去?我踌躇不定,皱紧了眉头。"向成佩,等一下!"我似乎听见了金老师的叫声,回过头去,果然是。只见她气喘吁吁的跑过来,手里拿着一把洋花伞。"刚才我太大意了,居然忘了还在下雨。你没带伞吧,先把这把伞拿去用。"老师亲切地说着,把伞塞进了我手里,"幸好你还没走远!""金老师,那你用什么呀,这伞我不能拿!"我断然拒绝。"没事,我开着车呢。"金老师依然笑着,那样甜美那样富有感染力的笑,就在这雨中绽放着,似一缕晨风拂过我的心田。我怎么也不肯收下,而老师硬是要让给我,僵持不下。最后,她只好妥协,说:"那你先把我送到停车场,我去取车,然后你自己撑伞回家吧!"我欣然点头。一路上,我尽量将雨伞往老师那边拿。不时有雨丝飘洒到脸上、身上,轻轻凉凉,略带着寒意。但我心里很温暖,很温暖。
一晃眼,我与金老师不相见已一年余了。回首再望,她的音容笑貌至今记忆犹新。我想,我与金老师之间那份浓浓的师生情,是我这辈子的一笔巨大财富吧!现在我的英语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也不知道金老师过得怎么样了?……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我,仍继续托着腮帮发呆。
H. 又见,,,,半命题作文
又见栀子花开
我望着会流泪的栀子花,想起兰告诉我,栀子花的花语是:纯真的友谊。
——题记
我一直钟情于夏天,因为夏天可以穿我最喜欢的T-恤衫;有我最喜欢的蓝天白云;有我最喜欢的栀子花;有我最美好的回忆
每年夏天,我和兰都会躲在一个除了我们所有人都不知道的地方,那里有许许多多开的无比灿烂的栀子花。我们坐在栀子树下,仰望天空,天空湛蓝清澈,浮云流过,不留一丝痕迹。兰轻手摘下一枝栀子花,被我调皮地夺走。我仔细地端详它,洁白无暇的花瓣,淡雅纯净,还有一股恬淡的清香,沁人心脾。我转过身去看兰,她正安静地躺在草地上,嘴角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眼睛闭着,长长的睫毛悄然垂下。兰真漂亮,漂亮得如同灿烂的栀子花。
兰突然起身,拉着我说,我们对栀子花许愿吧。
许愿?
对啊。听说如果两个好朋友在栀子花下许愿,她们的友谊会永远不变。
切,你都多大了还信这些?真幼稚!
虽然有一万个不愿意,但还是被兰强行拉着许了个愿。现在想想,那时真的很天真啊。
是很天真啊,那时的我们都10岁了,还每天屁颠屁颠地偷偷跑出来和兰玩过家家;都快过儿童时代了,还喜欢玩跳皮筋这种过时的游戏;都已经是新一代青少年了,还在晚上因为怕鬼两个人挤在一起睡……
我和兰总是喜欢弄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我们有自己独特的语言,别人听不懂的语言。有自己约定俗成的东西。有唯一的无人知晓的秘密地……
我和兰曾经共同养过一只小狗,叫点点,是兰在街上捡的流浪狗。记得兰刚捡回家时,他不停地叫,把兰搞得不知所措的。于是兰叫来我,我们一起把这只倔强的小狗按进了澡盆里,通通洗了个干净。点点很可爱,让人总是忍不住想逗他玩。我和兰在学习之余都会在它身上寻找快乐。点点的毛很白,纯白的那种,像极了栀子花的白。
又想起了栀子花。是啊,怎能不想起,想起那年夏天,在栀子花下我们许下的愿望,想起那年夏天兰躺在树下安静的笑脸,想起那个给我们带来无数快乐的点点,想起只属于我们两个的语言,独一无二。
只是,最终,宴席会散的。
栀子树下,兰那张熟悉的笑脸,让人难过。灿烂纯洁的栀子花,肆意地绽放着,不舍的雨,肆无忌惮地飘落,落在伤心的栀子花上,变成泪滴,重重地打在我们的脸上。尽管那么倔强那么固执地强装笑容,可是再也掩饰不住心中的泪滴,放声大哭。
栀子花开始落了,缤纷地落了……
我终究要走了,尽管有多么地不舍,多么地难过。临走时,兰送我一大把漂亮的纯白的栀子花,淡淡的幽香,仍然絮绕在鼻前。那是栀子花的味道,是兰的味道。
兰,只是你忘了,即使栀子花开得多么灿烂,它始终还是会凋零的
窗外,初夏,小雨,又见栀子花开……
又见枝头吐新芽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这一刻,大地颤抖,山崩地裂,祖国昔日的大好河山已不复存在;这一刻,山河哭泣,家破人亡,曾经鲜活的生命被埋在了废墟底下。恐惧顿时笼罩着这一片土地,它变得如死灰般沉寂了。
生命,哪里还有生命?交通被泥石阻挡了,人们被厚厚的砖块给压住了,路旁的小树抵挡不住灾难的来袭,枝丫断了,横躺在坑坑洼洼的路边。叶子那翠绿的光泽,也被这灾难被磨灭了。但孤寂中隐藏着生的希望,只要有爱在,只要人们对生的渴望不被泯灭,就能让坚忍的心脏在阳光下再次跳动,就能让这片废墟出现奇迹——孩子们使出看家本领,用自己的智慧,帮助同伴走向生的彼岸;教师也在那一刻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身躯为孩子们挡住巨大的石板,用自己的生命护住稚嫩的孩童。
在灾难突然降临的那一刻,人与人之间的那层隔膜早已消失,爱用最动人的力量,使陌生人也挽起手臂,相互鼓励。5月13日中午,救援队发现了一位妇女,她已经没有呼吸了,双膝跪地,上身向前匍匐着,双手伏地支撑着地上,救援队当时确认她已经死亡,但却发现他的怀里有个三四个月大的孩子,这个婴儿在母亲的保护下竟然毫发未损。医生后来发现,有个手机塞在婴儿的被子里,才发现手机的屏幕上写着:“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还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
人们的子弟兵,脚踏泥泞,跨过千山万水,为灾区人民送去救灾物资;勇敢的空降兵写下遗书,毅然从五千米的高空下跳下;国家的领导人,含着泪水,到一线亲自探望受灾群众。亿万同胞为灾区群众带来了生的希望。
细雨微风送走了灾区的沉寂,枝桠间又隐隐约约透露出几点新意的绿,这一点点绿从秃条上中冒了出来,怯生生地探了探头,带着懵懂的欣喜抖了抖身子,勇敢地直视这再次焕发光彩的家园。
又见枝头吐新芽,这星星点点的绿意,这蓬勃的生机。
又见秋风起
和我一样嗜秋如命的人大概不少,立秋的节气刚过,大家都急不可待地抓起笔,一笔一划的描写凉爽的秋色,眼前很快就充斥着各种各样秋色,恍惚让人以为秋以降临人间。然而,事实上远非如此,中午,竟然是变本加厉地沉闷难当地像蒸桑那,只在一天早晚两头,可有点羞答答秋风的味道,这使那些望穿秋水的人,平添了不少的狼狈,我也在内。
无论如何,“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总是让人充满遐想,而蝉儿鼓噪的叫声,不时适宜地提醒着人们,还早着呢,别做美梦了!它直接跟人示威似地,拼尽全身的力气撕破喉咙般地重复着:“热啊,热啊......”
那天,和哥哥聊天,他说,大概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埋藏着一个流浪的情结。我捏了几个茶叶片放进嘴里,哥哥说,整个青岛的上空都弥漫着你嚼出的茶香了。
在我看来,适合流浪的季节当属秋季,秋季是干净的。而喜欢流浪的人,该是些有点愁绪,有点忧郁,有点念想的人了。
每年的秋风一起,那种淡淡的思念挟裹着没来由的哀愁和莫名的不安分,便会如期而致。在一场远远风中,和友人并肩牵手踏歌而行......那就是我曾经一度的念想。
几年了,坐在这张桌子前。桌子上放着电脑,右转脸就是窗子,因了这个窗子,我是第一个感知季节到来的人。
我喜欢春花的烂漫。春天一到,扑簌簌地花开了一树一树的,看着让人心惊。而我尤喜欢看满地的落红,总是不由地想起葬花的黛玉,想起她葬花的影子。
我喜欢夏雨的清美。在夏天的傍晚,听雨点吧嗒吧嗒地落地的声音,看雨珠从房檐上或快或慢落地的姿势,看雨点在积水中溅起的水花。在我没有出生之前,雨就以自己的特有的形式存在着,多年以后,等我不在了,它们还将以一成不变的方式存在着,丝毫也不因为世间曾经多了个痴爱它的女孩哪怕是皱一下眉头,也许,它根本就没有留意过我的注视。但,这并不妨爱我对这天地间的古老的旋律痴迷。
我喜欢冬雪的洁白。那是个被严寒封杀的寂寥的季节,冷漠地连嘴里呼出的热气都很快成爽。而不定时造访的雪花,仿佛来自童话王国,遮盖着世间的**,精灵似地为大地母亲装点着没有委屈的天空。
它永远是千年的永恒回荡的主题。
相对于春花夏雨冬雪,我更眷恋秋风。
秋风飞扬中,秋虫声声汇集成一条呢喃的河流,呜咽着梦中藏不住的忧伤;雁阵南归时,肝肠寸断的叫声,是旅人纠缠心头的乡愁;而酒入愁肠化做的相思泪,是否也曾打湿过你敏感的心?
提笔写秋,蓦然惊起,心在秋中,便是“愁”字,这该是爱秋人无法逃脱的宿命了吧。
近日来,连续的几场秋雨,使得整座城市的性情也开朗起来。
于是,犹如摇曳了整个春天的风情,膨胀了一个夏季的欲望,统统地沉积成一种疏离的气息,幻化成秋风的形式,不顾一切地赶来和我赴这每年必有的约会。
愚钝如我,却始终无法破译其中的某些神秘。
于是,
一声叹息,便是我和秋风交会时一击掌的默契;
一行清泪,成了我和秋风擦肩时一回眸的对白。
其实,每个季节都能撩拨的让人有按捺不住提笔的冲动,于是,古往今来,在不同的季节,总会留下记录心情的不同文字。
我忍不住提笔提笔再提笔,总是在萧萧的秋风中。
过去的几个月,仿佛就是那么一下子的事,上帝突然给了我一个严肃的课题。于是,我就得时时刻刻地去感受,感受,文字之重或眼泪之轻;灵魂之重或生命之轻;念想之轻或现实之重。我从来还不知道世间有那么的轻重需要我去掂量,而我只能取其一扛在肩上,义无返顾地前行。
突然,这成了一个不争的事实。
这和想在秋风中流浪的感觉不同,虽然都是一路前行。
在这种煎熬中,我感到了一个无法释怀的痛楚。
突然想到,前些日子,有个朋友告诉我,人文有个女网友去了,你看看去。到那里一看,仿佛是一夜之间,不知道从哪里冒出那么多中年男人,他们聚在一起,说着她的名字,说着她的文字,眼里还有闪烁的泪光,我没有加入到哀悼的人群中去,而是着急起来,我很着急要找到她,,我想让她知道有那么多人在那里念叨她,如果她知道有那么多人在为她哭泣,她不会那么决绝而去。
我很希望,希望她是太累了,累得不小心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睡着了。
然后,我找到她,把她摇醒,看她一脸惊喜地听我说那些男人的哭泣,然后,看她微笑着回到那些人群中,笑吟吟有些羞涩地对他们说:“嗨,我只是不小心睡着了”,然后,看那些男人破泣为笑。
然而,我知道,我没有可以叫醒她的机会,她也没有可以再次醒来的机会。即使有那样的机会,我想,她在听完我的讲述后,还是会疲倦地合上她美丽的双眼,继续长眠不起。
我浏览过她的文字,很美。一个很容易满足的女人,她要的并不多,一个爱她的人。
看着让人泪如雨下。
可惜,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天生的敏感和柔情去品位。
面对死亡,有个很流行或者说经典的说法,连死都不怕,还怕活着。其实,换个角度去想,这句话就派生出另一个层面上含义,只有对死亡无所畏惧的人,才不会贪恋红尘。
这个世界太大了,大的都没有什么可以让她牵挂。
写到这里,一阵胃绞痛,右转脸,又见秋风起。
I. 《又见…》为题的作文
记得小学围墙外,隔着一条街的空地上开满了蒲公英。那白的似飞雪,黄的似鹅毛的蒲公英,如今想起来还是一道难以忘怀的怡人风景呢。
不论白天,黑夜,那儿都那么宁静,对自小孤独的我来说,却是世上少有的乐土。
三年级期末考后,传言要分班,我不得不与班里的一些朋友分开,心情自然不佳,便下楼闲玩解闷。路过那片蒲公英地时,看着晃来逛去的蒲公英竟觉得有些厌恶这些白花花的东西,“踩死你!”低声咒了一句,便要一脚踩下去。
“别踩!”低低的传来一声急促的叫喊。我收回脚,扭头一看,他一身白色连衣裙,扎一条马尾,露一对雪白的小虎牙,十分稚嫩可爱。
“你是谁啊!我干嘛听你的?”我撅起嘴,叉着腰,一脸不乐意。
“求你了,还有最后一会儿了。”她央求着我,那双水灵灵的眼睛竟无言地诉说一种孤独。原来也有人与我一样。我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又好奇地问:“什么还有最后一会儿了?”
原来,他是外来务工子女,在她老家有个说发,说呀,只要生日那天向蒲公英许愿,第二年生日那天愿望就会实现。我问她她许了什么愿,她说要一个好朋友。
“我做你的好朋友。”她眨巴眨巴眼睛,伸出小指头,说:“拉钩。”我也伸出小指头,搭在一起:“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四年级开学了,果真分班了,换了一群完全不认识的人,以前的朋友都不在了。“嘿!”有人拍了一下我,我转身一看:是她!“真巧啊!”
那年期末前,她向蒲公英许愿。我也学着她的模样,向蒲公英许愿:“五年级我们还在一个班。”
那时,班里伙伴在唱周杰伦的歌,其中有一首特好听,便问别人这首歌叫什么,他说教《蒲公英的约定》。我和她相视一笑,那不是在抄袭我们吗?
期末考考完,一起回家时,路过那片蒲公英,她对我说她明年要去北京了。
我一时怔住了,仿佛被人骗了,才明白什么蒲公英的约定,都是骗人的。“呀!呀!呀!”我生气地跳到蒲公英中,七脚八脚底吧一片蒲公英踩了个大遍。大骂:“骗人精!”气呼呼地跑回家。
夜,我心情糟透了,便出来闲逛,不经意间,又走到了那片蒲公英地。
远远地,我看她蹲在蒲公英中央,低低抽泣。不知怎地,我有些愧疚,最终,我没敢走过去。
第二年,她果真离开了。然而,那年,我终于交到了几个很要好的朋友。我似乎不再孤独。
那年,走过那片蒲公英时,猛然想起老师说过蒲公英是风媒花。
原来,分开是为了双倍的幸福。
今年,走过那么蒲公英时,又见花开,花开正盛。
J. “又见____”为题写一篇作文
我觉得,又见黑人不错啊
你可以从奥巴马的上台
然后追溯到工业革命的三角贸易,内黑人作为奴隶被容贩卖
然后写一段是马丁路德的我有一个梦想
加插黑人运动员在国旗下举起黑手套——证明问题没有解决。
再回到开头,又见黑人的身影,追寻平等的道路,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