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景作文
雨总来得轻悄悄,在教室里彷佛没有它的存在,从窗外望去,它像隐形般让人看到。唯有静下心来,坐在窗户边,聆听着它的韵律,感觉它的美。我喜欢在下雨的时候,看着书,随着情境把自己投入于书中,我喜欢在下雨的时候,躲进暖暖的被窝里,睡个好觉,我喜欢在下雨的时候,就算发呆也好,静静地望着外面的景物,探索着内心的世界。也许这是一种奢侈浪费,但是我却认为这是一种生活的享受,生活的情趣。
瞧!一会儿,雨丝渐渐停了,温煦的太阳从云朵中探出头来瞧个究竟,光线像柔柔的丝绸遍布大地。呀!看那远处的山脉是如此的清,山上几缕炊烟袅袅,丛丛树林环绕,彷佛是传说中的桃花源,令人向往。放眼望去,农地一片鹅黄,辛勤的农人在田里,为来临的一季做好准备。在这宽广的景致中,又怎能少了五彩缤纷的花呢?它们三三五五地为大地添盖了一片笑意,自然又芳香的气味,令人神清气爽,整座山,整遍野地都充满了生气,争先恐后地冒出来,为这世界贡献出自己微薄的一点光。
吱吱喳喳的小鸟振起双在广阔无边的天空中飞翔,追遂着自己的目标,?怕重重的困难,飞越过最高的山。刻苦耐劳的蜜蜂也嗡嗡地采蜜去了,它一生总是充满了活力,永不止息。万物苏醒了!春天真的来了!
我们不落人后,脱下厚重的外套,冲刺般的劲,奔向大自然的怀抱,紧紧地拥抱着它,用尽全心去感受它的美,感受它无比的舒适。同学们,老师们,上上下下每个人都纷纷走到户外。躺在草地上,看着充满神秘的天空,和朋友追遂,听风在耳边呼呼吹着。
春天!带给大地缤纷的色彩,带给万物新的开始,带给人类向上的动力。我们歌颂春天,我们欢迎春天,我们更期盼春天!
(转载)
② 用第一人称写文具的作文400字
我是铅笔
刘昕玮
嗨,大家好!我是一枝铅笔,从上面看,我是圆圆的,我的身体很长,大约有二十厘米长。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很漂亮!你们别看我小,用处可大啦!要是没有我,小朋友们可就不能够写字了!
一天,一位小女孩买下了我,我很高兴。过了几天,小女孩从包装袋中把我拿出,并塞到卷笔机里,把我的脚削得尖尖的,然后放进了文具盒里。就这样,小女孩一天削一次,她非常高兴,而我却每天要忍受一点儿痛苦,但是,我很愿意这样,因为我是一枝铅笔,我的工作就是为地球上的小朋友们服务,我愿意牺生自己,我非常高兴!
小朋友们,我可是用来写字的,我不希望看到一些同学用我来伤害别人,你们可千万要记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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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橡皮
我是一块活泼可爱的橡皮,是一只“小白兔”的模样。全身雪白,美丽的“衣服”,色调柔和,文理清晰。殷红的眼睛,短短的尾巴,和那张得大大的三瓣嘴,真是淘气又可爱。
从那一天起,我开始了那酸甜苦辣的生活。
酸
一天清早,我被一辆运货车送到了大城市的商店里。被放在柜台的中层。“喂,哪里来的小不点儿,敢到我们的地盘上来!”一块大橡皮向我瞪大了眼睛,我吓了一跳,鼻子酸溜溜的,眼泪止不住往下掉,这时,一位售货员阿姨向我走来,狠狠地批评了大橡皮,这才止住了我一场大哭。
甜
又过去一个夜晚,一个小男孩儿兴高采烈地来到我面前,轻轻拿起我,端详了好一阵子,最后捧起我向收银台飞奔而去。呀,我被选中了!我得意洋洋地向好朋友们和那块大橡皮挥手。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可甜着呢!
苦
就这样,买下了我的那个小男孩就成了我的新主人。日复一日,随之而去的是我那雪白的皮肤。有一天,小主人一生气,突然把我丢在了黑黑的收藏柜里,我心里痛苦极了。
辣
黑乎乎的收藏柜成了我的第二个家。在黑暗的世界中,我拿到了一件厚厚的大衣服,穿上一看,不是自己的,而是邻居铅笔大叔的。我脸上火辣辣的,红着脸儿去还衣服。
③ 我的家乡作文以第一人称视角我来写这篇作文
我的家乡是一个风景如画、依山傍水的地方.
在村前,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在阳光的照射下,就像谁撒了一大把的金子似的,波光粼粼.一条条不知名的小鱼在河里快活地游来游去,有的小鱼游行的速度可真够快的,比同学们赛跑时的速度还快呢!在村后,是一座座苍翠欲滴的大山.山上,一棵棵大树高耸入云,就像是一位位守护神,守护着远近乡民的安全.一棵棵像碧玉装扮过的小草,就像我一样想快点长高,不甘示弱地拼命往上生长,让大山拥有了一件翠绿的衣裳.在村旁,是一家家货品丰富、价廉物美的商店和一条又宽又长的马路.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奔到商店去买东西吃.每次吃完之后,心里总是美滋滋的.
这就是我的家乡,一个美得没人能画得了的地方.
我的家乡依山傍水,是个好地方.
家乡的山很高,高得就像在和白云拉手聊天呢!在众多高山之间,有一座叫金山,金山脚下有一个村,叫金山村.金山村盛产贝母,村里家家户户都种了贝母.每到十月份,村里的老老少少都会下地种贝母.尽管爸爸在城里工作,但是一到种贝母的时节,他就会回到家乡帮奶奶种贝母.到了第二年的四月份,贝母成熟了,一个个白胖胖的贝母在田里静静地躺着,等待勤劳的人们去收获.如果这时候你去金山游玩,一定会闻到一股不那么好闻的味道,那是农民伯伯正在用硫磺熏贝母呢!
金山村也加工粉干.刚加工出来的粉干果,可香了.光是那香味就会吸引人们忍不住要去品尝一番.这里出产的粉干又细又白,很受人们喜爱,它还远销到县城以及其它县市呢!
种贝母让家乡的人们富裕起来,很多村民都造了新房,买了汽车,村里的路也越来越宽,由原先高低不平的机耕路变成了如今又宽又平的水泥路.另外,家乡的环境卫生也越来越好,过年回家时,路旁可干净了.
我想家乡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④ 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有什么好处
首先复来说用第一人制称的好处,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让人读起来更加有兴趣,将自己和主角进行人物交换.而且作者也会有一种成就感吧,而且也比较好写.
其次是小说情境显得更为真切,作者与读者的距离缩小了.
三是可以让文章行文通顺,娓娓道来,口语化,给人以一种亲切、可读的感觉.
⑤ 怎么用第一人称写作文
为第一人称写作文就是把作文里的主要人物,写成我,就是第一人称了,而且都是以摆事实讲道理的形式,而且必须是真实的故事才可以写成第一人称。
⑥ 作文以第一人称写花
第一篇
我是世间的一颗星,我是风中的一瓣红,我是叶中的一簇艳……
风拂起,脆弱的我,一瓣瓣,脱落得支离破碎。
风吹起,我停留在了绿枝上,繁星翠色,点点新绿。淡淡羞涩,一色墨粉。
风吹起,我漂浮在了水面上,清流如镜,微波荡漾。瓣瓣芬芳,伏流游荡。
风吹起,我沉寂在了丛林中,树影婆娑,光影粼粼。残色堆积,芳色寂然。
……
我将被遗忘在哪角落。或许,我是将走了。
我想,也许,我不该这么悄无声息,该轰轰烈烈些。
也许,明年。春,我将站在舞台中央,甜笑着;夏,我会高歌一曲生命,奋勇着;秋,我将飘落第一瓣红,瑟吟着;冬,我会奏起悲壮烈歌,哀鸣着……
我走了。我要宣告大地,这世界,我来过。我要鸣谢风儿,不离弃的陪伴。我要告诉叶儿,你们才是永和的花。
第二篇
花之歌
在飘雪的日子
一个人置身于白色的世界里,念你
似疯似癫,似与你紧紧偎依
那是我的渴望与憧憬,幻化成片片雪花飘落
似梦似幻,迷迷离离
是你,悄然触动了我的灵魂
是你,打破了我多年的孤寂
前世未了的缘,让我们今生再续
感谢有你,让我的等待竟也如此美丽
错过了风,错过了雨,只为等你
错过了花开,错过了叶落,只因心中有你
等待,在如此的寒冬
一个人偎在这片纯净的世界里
让纷飞的思绪,找寻你
你,值得我苦苦等下去?
如果你会在一个冬季如约而至
我会伫立在飘雪的日子,等你
求采纳
⑦ 第一人称写作文600字
1.水遇到一个又一个障碍,却毫不在乎,它只是聚集为一股股水流,仿佛在避免不了的一场搏斗中收紧肌肉一样。
高尔基说过,普里什文有“一支生花的妙笔,善于将普普通通的词汇灵活地搭配起来进行描写,一切都具有触摸得到的可感性”。如这段文字,写水微微有些急,并没有满足于湍急、奔流等泛泛的字眼,而是把它活化,写它的情态变化,先写它的心态——毫不在乎,再写它的变化,然后比拟。
2.你顺着小溪会突然来到一个宁静的地方。你会听见,一只灰雀的低鸣和一只苍头燕雀惹动枯叶的簌簌声,竟会响遍整个树林。
这段文字写树林的宁静平和。但似乎声响很大,有声音“响遍整个树林”。什么声响呢?“灰雀的低鸣”和“一只苍头燕雀惹动枯叶的簌簌声”, “低呜”则声音不大, “簌簌声”就更是微小,则整个树林响遍这种声音恰是因为环境的宁静。这里很好的运用了以声衬静的方法。
作者从这些景物描写中透露了融入自然、亲和自然的感情。
_海是岛...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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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条林中的小溪。自来到这个世界上,我便只有一个信念——终我一生,到达大洋。
为了达成这个目标,我一直不停地走。我知道那广阔的大洋在东方,我便一直朝着东方去。太阳升起的时候,我朝着太阳走;太阳落山的时候,我往它相反的方向去。一步一步,从不停歇。
在往大洋的路上,我遇到过许多志同道合的伙伴。我们互相招呼着,手拉着手一起向前。我们也遇到许多的“拦路虎”,有时是一个小水洼,有时是一个陡壁,有时会是横堵在我们前进路上的大树......
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阻碍,我们都不在乎。我们会凝聚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把小水洼填满,从陡壁上跃下,从大树边上绕过去......总之,我们会想尽办法,越过一个又一个拦在我们面前的障碍物。
有一次,我们遇上了一棵巨大的百年云杉。那棵云杉实在是太大了,大得让我们有点泄气。可俗话说“开弓没有回头箭”,我们这些小溪从一出生,便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去往大洋的征程。我们,也是没有回头路可走的。于是,我们不得不抱成一团,拼尽全力对着那棵巨大的云杉撞击。在经过无数个日日夜夜不懈地冲击之后,我们终于把它冲开了一道缝隙。前进的道路再一次畅通,我们不由得欢呼雀跃起来!
在路上,我们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美丽的小花。那些小花真美啊!有好几次,我都想停下来,守着她,和她一起过幸福的日子。可是我的伙伴们及时地制止了我,他们说,如果我停下来,就会成为一湾死水,再没有未来。那美丽的花儿也对我说,她只喜欢充满活力,勇往直前的我。所以,我便不得不含着伤心的泪水,与我心爱的花儿说“再见”。
前进的路很长,我们只知道往前、往前。因为相信,不管经历多少磨难,我们终能到达那自由、广阔的大洋,那是我们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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ゞ£断桥❀... 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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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作文以第一人称来写
那是在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月亮照着大地.我和弟弟在院子里看着天空中的晚景.突然,我想起了一件事情,于是,我就对弟弟说:“弟弟,今天晚上月光这么明亮,我们出去放风筝吧!”弟弟说:“好呀!姐姐,虽然没有人在晚上放风筝,我们可以来一个创新嘛!”我和弟弟连忙走进屋子去拿出了风筝.
我们两个人,拿着风筝来到空旷的地里.那里刚刚平整,没有树木,没有电线杆,是一处放风筝的好地方.来到那里,我拿着线轴,弟弟举着风筝.开始放了,我大声说:“放!”弟弟就把风筝往天空中送.我拿着线轴举过头顶往前疾跑.我一边跑,一边放线,风筝很快被我放上了天空.风筝越飞越高,我和弟弟都开心地笑了.可是,好景不长,风筝不知道怎么搞的挂在了地边的一棵大树上.“这可怎么办?”弟弟着急地说.我也没有什么办法.我们两个人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这时,我想起了老师在课堂上说过的话:“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要紧张,要冷静,要沉着,这样才能够想出解决的方法来.”对,啊,有了.我把风筝的线给扯断,然后,随风往上送线.好,一阵风吹过,风筝从树上掉了下来.我急忙走过去捡起风筝.在月光下,我看到风筝没有破.我立刻将风筝上的断线接到线轴上.然后,我又拿着风筝跑了起来.很快,风筝又给我放了上去.
⑨ 以第一人称写作文什么意思
一直以来,我都把你看作是一个英雄。而且在我看来,像“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三万里河东入海,五千仞岳上摩天”这般慷慨义气、教人耸眉动容的诗句便只能出自于你手。本来以为你的一辈子都是轰轰烈烈的,可在读了你写的《钗头凤》之后,我仿佛又看到了一个新的你,一个我未曾了解过的侠骨柔情的你。你和唐婉是多么美满的一对。我甚至曾经在脑海中掠过这样的场景:许许清辉洒落在地,你们在亭边赏景。霎时,唐婉抬头,柔情似水地望着你,说道:“此生别无他求,只原与表哥结为一双人。”在如水的月光下,他们俩依偎在了一起……奈何?时代、礼教……在属于你们这一双人的感情之间添加了多少纠葛?奈何!陆游你又是如此之孝,是那个时代的标准好儿郎,又怎能从那些纠葛中释然?我不怪你,也不怨你,因为你绝非无情之人。想来你在写给唐婉休书的时候,又是多么的痛!可是我怪天,也怨天!为何要在你另娶、唐婉另嫁的十年之后,让你们在沈园重遇?为何要让唐婉和一阕《钗头凤》便悲伤而逝?为何要让你在唐婉过世、40年后重回故地,只能悲伤逆流成河,独自舔那个叫做“沈园”的伤口?有人说你们是一对神仙眷侣,是天眷顾你们。谬言!我看是天在作弄你们!我为你不平!陆游,我始终想对你说:“无情未必真豪杰”。人生若有情,即便是不美满的,那也是另一种完整。就如你这样一个英雄,人生中有了情,才可堪称是真豪杰!
⑩ 第一人称写动物 作文
大熊猫的自述
我是国宝大熊猫。我的头长得圆圆的,尾巴短短的,浑身圆乎乎的。别以为我的眼睛很大,其实我的眼睛周围长着一圈黑色的毛,我小小的眼睛就藏在中间。我只生活在长江上游的青藏高原的高山深谷里,那里长着成片成片的竹子,尤其是我最爱吃的箭竹。我每天喜欢不停不停地吃,一天下来要吃掉12-38公斤的竹子,很惊人吧!我的祖先老老老老熊猫早在2-3百万年前就已经存在了,所以我又被称为“活化石”。
本来我们的家族一直生活得非常快乐,你们也非常喜欢我们的憨态可掬。可是,我渐渐觉得生活越来越困难。因为森林被乱砍滥伐,我们活动的地盘越来越小,每年以2.5平方千米的速度在消失;因为我只生活在中国,所以很多坏人把我们抓起来,偷偷运到国外去展出……这样的困难生活让我憔悴不堪,我一边到处找吃的,一边四处躲藏害怕被抓。幸运的是,国家把我们定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把我们生活的地区划成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我们的幸福生活又回来了,我们长得更可爱了。去年四月,我们家族的金童玉女团团和圆圆代表祖国大陆奔赴台湾,传达两岸人民渴望早日团圆的心愿。这可是我们家族史上最荣耀的事了回想起来,我现在还激动不已呢!
新年快到了,我有一个新年愿望:那就是化一个漂亮的彩妆,拍一张美美的彩照。
大熊猫的自述
我是大熊猫,是世界上最珍贵的动物之一,我的家主要在四川、甘肃、陕西省的个别崇山峻岭地区,数量十分稀少,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被人们称为"国宝"。我不但被世界野生动物协会选为会标,而且还长长担负"和平大使"的任务,带着中国人民的友谊,远渡重洋,到国外攀亲结友,深受各国人民的欢迎。
每年四五月份,是我们大熊猫的繁殖季节,这个时候我的父母就会住在一起,但过了五月他们又各奔东西。我的妈妈怀孕我4-5个月,就急着寻找树洞或石穴做为"产房",我刚生下来只有150克左右,相当于妈妈体重的千分之一。可是,一个月后体重可达2公斤,3个月就能长到五六公斤。妈妈常把我搂在怀里,轻轻抚摸,外出时也常把我衔在嘴里,或用背驮着,亲亲热热,形影不离。等到我五六个月大时,妈妈就开始教我爬树、游泳、洗澡和剥食竹子等本领。两年后我才离开母亲,开始独立生活。
我长大以后身体胖软,四肢粗壮,身长约1.5米,肩高60-70厘米,体重可达100-180公斤。特别是那一对八字形黑眼圈,犹如戴着一副墨镜,非常惹人喜爱。
我的祖先是食肉动物,现在却偏爱食素,主要以吃箭竹为生。我成年时,每天要吃20公斤左右的鲜竹。有时我也会开一次"斋",抓捕箭竹林里的竹鼠美餐一顿,甚至大摇大摆闯入居民住宅,偷吃食物。
我性格孤僻,喜欢独居,昼伏夜出,没有固定的居住地点,常常随季节的变化而搬家。春天一般呆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山竹林里,夏天迁到竹枝鲜嫩的阴坡处,秋天搬到2500米左右的温暖的向阳山坡上,准备渡过漫长的冬天。
我的家族非常古老。现在留存下来的数量很少,我们成为了科学家研究生物进化的珍贵"活化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