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广东省中考满分作文。
熟悉
生活如美人的脸,总是半遮半掩。没有人生来就对生活熟悉。我们在生活的小路上对事物总是由不熟悉继而变为熟悉。人们常说,熟能生巧,我们就应该只掌握熟悉的,放弃一切新的事物而止步不前?
答案是否定的,美好的生活应该是新鲜的,熟悉的事物只会让生活变得单调乏味。因此,让我们果断地放下熟悉的事,去挑战新的事物,去迎接新的自己。
以前的生活对于伊辛巴耶娃来说,可能再熟悉不过了。从小,这位俄罗斯女孩一心为了金牌,为了这梦想坚持不懈地去练体操,就在自己技艺很好的时候,一个残酷的现实等待着她接受——身高已不适合体操锻炼了。可她不放弃,从此改为撑杆跳运动员。时间一天天过去,原本对她很模拟声(编者注:陌生)的项目如今已是她的骄傲,一次又一次地刷新世界记录,让整个世界为之震撼!是她,是她放下熟悉的生活,挑战自己,终于取得成功。
又如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在他之前,美国总统一向都是白色人种的领地,黑人总统别说没有,就是想也不敢想。这对于世人也许是再熟悉不过的事情了吧。可是,这位年轻的黑人小伙子偏偏不会就此罢休。凭借自己的努力,终于从着名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学位,为将来竞选总统做了准备。生活总是爱喜欢挑战的人,他终于如愿,成为美国历史上目前唯一的一位黑人总统,为了打破这“熟悉”的社会现状,他终于成功了。
又如在早年时的孔子,一心从政,可是他却处处碰壁,终于没有成功。于是,孔子毅然地放弃从政的初衷,开始整理和收集古时名作佳篇,自己从中吸取知识。皇天不负有心人,因为孔子毅然放弃自己熟悉的从政之路,挑选了适合自己的文学大道。终于,孔子成为了一代宗师,成为了古今闻名的教育家、思想家,给中国乃至世界不小的影响。
没有人一生下来就对生活熟悉。渐渐地,我们所熟悉的事物越来越多。此时,不妨放下熟悉的事情,去挑战新的事物,让自己的人生不在熟悉而无味中度过,而描绘出自己不一样的多彩人生!
名师评析:
文章跳出题目本身的限制,指出我们应当追求我们不熟悉(陌生)的,而在陌生处发现风景,来描绘自己不一样的多彩人生入手立意写作。观点新颖,先声夺人。同时在材料的运用上,照顾古今中外,很有代表性。而开篇的比喻也为文章增色不少。
⑵ 小学生满分作文大全熟悉的人
我的爸爸身高不高,才一米六多点,戴着一副六网络的眼镜,嘴唇专红红的、头发有些白。属爸爸非常乐于助人、为人乐观。对待工作认真、仔细。
有一天,我做完作业。到了玩的时间,我们去流花湖公园玩。大约走了十分钟,到了公园。我们先去玩电动船。第一次玩,我打方向太快,船又慢,把我搞得一塌糊涂,还是老爸帮忙。然后我们“森林守猎”,我上了小车,小车开动了。我一看到动物身上的灯亮,就拿着枪,疯狂地打灯。时间到了,我下小车看了一下排行榜,果然不出我所料。老爸连连夸到,奖我再玩一个台球游戏。开始了!老爸教我怎么打才好,怎么样更容易。经过指导,我打了好几个球。时间到了!我伸了个懒腰。老爸说:“以后学认真,再来玩好吗?我点了点头。
老爸平时都认真工作、看书、检查我的作业,出门在外乐于助人,在家也会告诉我不会做的题。给我讲道理。
⑶ 关于爱国的满分作文。跪求、、
熟悉
大雁因为熟悉了学飞过程中失败的艰难和飞入天空时的成功的喜悦,因此它不畏困难而直追成功,它看惯成与败;美丽的花儿因为了解种子破土而出时的困难和花开时的绚丽,因此它有不畏艰难永不放弃的心态,追逐成功,只因它熟悉成败;河流因为熟悉集成江海丰厚自己的过程中可能面对的困难和流入大海时的博大,因此它有生命不止追逐不止的心态,追逐成功,只因它熟悉成与败。
熟悉成与败能使大家对生命更加尊重,对生活更有希望,对自己更有信心。看惯成败,能使大家对自己有一个清楚的认知。面对失败,不放弃自己;面对成功,能使自己清楚地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我们应当以一种熟悉而平常的心态,来追求美好未来。
以失败为常,更能深知自己的人生重要与意义。一个人在生命大道上不可能一路通畅,没有失败与困难。面对失败,十分多的人丧了面对它的勇气,从而对生命丧失希望,对自己丧去信心,对自己的人生意义生出不自信的心态。在此时,如果一个人能熟悉失败,看惯失败,便决不会因此而悲观厌世,他会寻求出自己失败的原因。因为年看惯成功和失败,他会相信自己的人生重量,会在自己失败的位置上抓起成功的尘土。熟悉的人会将失败当作取得成功的基石,自己的人生更是在一次次失败中不断丰厚起来的。以失败为常的人,对自己追梦的过程中出现的失败能以最乐观的心态面对。
熟悉成功的人更能认知自己的位置,熟悉成功是任何一个人都想努力达到的一种状态,因此,自己要想成功,必须不断学习,不断追逐,不断更新自己。看惯成功的人,不会因一时的成功而忘了自己,反而会有更加深入的求知欲,熟悉自己的位置。当今社会竞争惨烈,能真正取得成功并长期成功的人,都能熟悉自己所处的位置,对社会潮流有熟悉的认知,熟悉成功,明白成功者是处于潮流之端的。
作为个人是如此,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也该如此。中华民族因熟悉过去的失败,才能以永不放弃的强大的民族自信心,不断走向民族复兴之路;中华民族更因为熟悉了改革成功,才能不断地认知自己进而取得振兴。
熟悉成与败,能使个人成功,更能使一个民族永远立于世。
⑷ 2011满分作文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评语
人生匆匆而去,过往云烟般,走过路同样精彩。留下的脚印依旧深刻,忘不了小镇的清新,忘不了路边的那棵桂树,虽往昔,只是轻瞄一眼,不留下一片云彩。
时光如梭,白驹过隙般,我家搬到学校不远外,于是,每天便步行前往,每每路过路角,一棵树平凡无奇,赶时间的我不多看,只是加快步伐,轻轻留下一个背影,但是一天,当我再次路过时,一阵清悠之气扑鼻而来,我惊讶的抬头,阳光透过树的枝头,给那黄色小花镀上一层薄纱,我才注意到这角落中独赏的桂花,在密密的叶中,生长着朵朵金色小花,有天鹅绒般质感,有如粉石玉砌般精巧玲珑,发出阵阵馥郁的香味,不如櫆花的浓烈,百合的清新,玫瑰的寓意,牡丹的高雅,它只是一株花树,却给人不同的生命活力,它独开独败,看尽岁月的消磨,却依旧绽放笑颜,不管有无旁人欣赏,它开出小花,供路人嗅息。我抚摸那精致的小花,心中暗暗叹着可惜,一不小心竟将那弱的小花从树中抚下,花带着小杆,如一把小伞,慢慢落下。我低头,望地上的桂花,却发现,此时,地面上已尽铺满落花,沾满了泥土的污垢,却还发出清雅之气,“零落成泥辗作尘,只有香如故。”这是它的无奈么?不,桂树之所以长久不败,花为何如此茂密,不正是桂树绽放的小花,用它们自己,堆砌起的伟大生命吗?这种奉献的精神,只怕我们自己,也难以做到吧。
生命的反反复复,是由这些小花一般的美好的精神,所承担出的结果,我感叹这种生命的伟大。清冷的小花,演奏一曲不朽之歌。它孤芳自赏,无人问津,它身上升腾出的精神,更如云烟,在世间的一隅,慢慢被遗忘。不要忘记生活中的美,在你跟随时代步伐时,也不妨走走,走过的路同样精彩,那些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风吹拂地面,轻拾一片落叶,
将阳光剪成碎片,将记忆推向永远,
萧条岁月,人生点点。
追梦的步伐被牵绊,华美的誓言被消散,
悠悠半潭清水,青青数级石阶。
倘若时间绊住一切,依稀记忆的碎片,
恍然忆起的琉璃岁月,不知是梦是醒?
熟悉的气息弥漫在空气里,如画的风景在脑中细细回忆,
梦渐渐苏醒,夜的尘封渐渐散去。
熟识的阳光下,不要忘记
---------那些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⑸ 谁更具风采满分作文
2009北京卷:我有一双隐形的翅膀北京考生村外有一条河,河滩上有一溜空地,凹凹凸凸地漫布着的是一些坟头。我的祖先便长眠在那里,这些坟堆被风雨所蚀,显得枯瘦萧索。虽然坟墓里的形体早已零落成泥,但生离别时那无可奈何的失落总让人久久不能释怀。我在这坟堆间踽踽独行,温软的手指触摸着突兀的泥土、易逝的生命,叩问蹒跚的历史——人的归宿,能沉埋、挤压得如此紧缩和局促么?曾经多少疏朗的胸襟、火烫的情怀,多少的利益纠葛、人生搏斗,都统统由高迈走向了苦吟,悲愤懊丧地在这里画下一个苍凉的句号,凝结成一个幽僻的角落,枕着冰凉的河水,一声不吭地悄然归位。一天又一天,日子仿佛就这么过去了,突然有一个早晨,空气中有点异样,慌乱之余,看到一簇野菊花,顶着浓烈的秋霜,嫩黄的花瓣映着淡淡的晨曦,坦诚而透彻地挤满了枝头,高雅素洁的清香一下子染透整个身心,在人生的荒原上默默地回荡,不再有任何的名利和喧嚣。土地是厚实的,它承载了人间所有的不幸和苦难;野菊是滋润的,它散发出生命意识中最温馨的微波。自然以其特有的方式对生存作了最深沉的诠释:不必走南闯北,叱咤风云;不必马蹄硝烟,纵横驰骋。年轻的我需要的只是在青春的心里有一双追寻人生真谛的翅膀,一双隐形的翅膀。它圆润到无须凌厉,蕴藉到无须声张,只会静静地收拢为一脉温情的自享和企盼,重新凝聚心灵蔚成方圆。带着这双隐形的翅膀,在尖酸刻薄的挖苦中我不会寂寞孤单地彷徨,在荆棘密布的迷雾中我不会作无力的悲叹和逃避。我可以哭,可以笑,可以疯,可以狂,我可以在巍峨的峰顶上举目四望,可以在细草微风的原野上偃仰啸歌,可以在江枫渔火中对钟而眠,可以在漫天的风雪中独钓寒江。如此,即便是刀山火海的去,马革裹尸的还,忍辱负重的生,大义凛然的,我因有这双隐形的翅膀而在大彻大悟中尽情遨游。也许,我终究会成为这里的一座土丘,尽管矮小,我也将同那些生命的积淀一道去撑起头顶上的万里云天。虽然寥廓的天空中没有留下痕迹,但我已飞过。点评这是一篇非常优秀的考场作文,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借鉴与学习:一、文笔老练,文采飞扬。本文并没有华丽的字眼,却字字珠玑,朴实而有深意。飞扬的文采彰显出考生深厚的文字功底以及高超的语言技巧。文章含而不露,文笔老练,难能可贵的是,考生对人生真谛的理解与追求,超然洒脱。二、结构巧妙,格调高雅。考生开篇并不急于摆明主题,却用一段自然朴实的环境描写开篇,逐步过渡到“隐形的翅膀”即人生真谛的主旨,举重若轻的结构安排,显出考生精心的构思以及高超的写作技巧。对人生的思考,洒脱而豪迈,展现出考生高雅的人生格调。2009四川卷:熟悉四川考生生活如美人的脸,总是半遮半掩。没有人生来就对生活熟悉。我们在生活的小路上对事物总是由不熟悉继而变为熟悉。人们常说,熟能生巧,我们就应该只掌握熟悉的,放弃一切新的事物而止步不前吗?答案是否定的,美好的生活应该是新鲜的,熟悉的事物只会让生活变得单调乏味。因此,让我们果断地放下熟悉的事,去挑战新的事物,去迎接新的自己。以前的生活对于伊辛巴耶娃来说,可能再熟悉不过了。从小,这位俄罗斯女孩一心为了金牌,为了这梦想坚持不懈地去练体操,就在自己技艺很好的时候,一个残酷的现实等待着她接受——身高已不适合体操锻炼了。可她不放弃,从此改做撑杆跳运动员。时间一天天过去,原本对她很陌生的项目如今已是她的骄傲,一次又一次地刷新世界纪录,让整个世界为之震撼!是她,是她放下熟悉的生活,挑战自己,终于取得成功。又如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在他之前,美国总统一向都是白色人种的领地,黑人当总统别说没有,就是想也不敢想。这对于世人也许是再熟悉不过的事情了吧。可是,这位年轻的黑人小伙子偏偏不因这个先例而罢休。凭借自己的努力,终于从著名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学位,为将来竞选总统做了准备。生活总是爱喜欢挑战的人,他终于如愿打破了这“熟悉”的社会现状,成为美国历史上目前唯一的一位黑人总统,他终于成功了。又如年轻时的孔子,一心从政,可是却处处碰壁,终于没有成功。于是,孔子毅然地放弃从政的初衷,开始整理和收集古时名作佳篇,自己从中吸取知识。皇天不负有心人,因为孔子毅然放弃自己熟悉的从政之路,挑选了适合自己的学者大道。终于,孔子成为了一代宗师,成为了古今闻名的教育家、思想家,给中国乃至世界不小的影响。没有人一生下来就对生活熟悉。渐渐地,我们所熟悉的事物越来越多。此时,不妨放下熟悉的事情,去挑战新的事物,让自己的人生不在熟悉而无味中度过,而描绘出自己不一样的多彩人生!点评这篇文章在立意上很有思想个性,表现在两点:一是观点鲜明,二是具有辩证思维特点。从第一点来看,作者在开篇第一段,就从生活说起,表明生活都是从不熟悉到熟悉的,并对“熟能生巧”的一般观点提出了质疑。于是,用了一组事例来加以论证:跳高冠军伊辛巴耶娃放弃熟悉的体操,去熟悉跳高运动,美国总统奥巴马一改人们熟悉了的白人总统,实现了黑人也可当总统的愿望,中国圣人孔子放弃了从政的理想,一心从事学问研究等。从而论述了“熟悉的事物只会让生活变得单调乏味”引出的观点“让我们果断地放下熟悉的事,去挑战新的事物,去迎接新的自己”。观点新颖、说理深刻,很有启发性。文章开篇提出问题,主体内容以陈述事例为主,最后对全文内容作出总结归纳,得出全文观点。文章整体结构完整,思路清晰,材料典型,是一篇较为成熟的议论文。2009山东卷:见证山东考生曾读过余秋雨先生这样的文字:“我寄情于废墟,我又憎恶废墟。”余先生的话实在值得思考。仔细想想,不禁为之一颤,废墟真的见证了太多,它见证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兴衰与耻辱,一个国家的刚强与坚毅。他这种复杂的心情倒也值得理解。圆明园的废墟应该是最难以让人忘怀的吧。英法联军的火光照亮了整个紫禁城,熊熊的烈火使这“万园之园”顷刻间变为废墟一座。从而开始了见证中华民族的百年耻辱的历程:天朝大国变为资本主义的附庸,变为殖民地,变为人人可欺的懦弱王朝。然而它也见证中华儿女不屈的脊梁:农民第一次建立了自己的王朝,台湾人民进行着英勇的反割台斗争,康梁维新解放了国民的思想,中华民国取代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我想,每一个中华儿女站在这座废墟前的心情都是复杂的,谁也不想看到民族的耻辱,可谁也不想忘记家仇国恨,忘记历史。忘记历史就等于背叛,中华儿女是做不到的。如果说圆明园废墟的见证的是中华的屈辱,那么2008年的汶川地震,那一堆堆的废墟,见证的却是天灾下中国人的团结与坚强。那一刻,是该让世人瞩目的。地震中的废墟不止一座,每一座都让人胆颤,每一座都让人动容,每一座都让人泪流满面。废墟看到了温总理对孩子们的鼓励,看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志愿者的无私援助,看到了“白橙绿”三色衣服下的奋斗与坚持……地震后的第一座废墟博物馆建成,它几乎涵盖了地震所造成的所有地貌,具有极大的科学价值。同时他还见证了我们国家的人文关怀,废墟前的默哀更向世人证明:中华民族是伟大的民族,是团结的民族,是坚强的民族。中华儿女永远不会被打倒。没有废墟就没有昨天,没有昨天就没有今天和明天。废墟彰显着自己的价值,见证着文明的进步。至今,帕特农神庙遗址还被世人景仰,古罗马斗兽场还能激起世人的激情……没有废墟,我们何来进步?我们又怎能进步?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废墟都值得保留,那样,地球将变得满目疮痍,见证的只是悲伤。值得肯定的是,我们决不能忘记废墟,忘记废墟就等于忘记历史。废墟见证了以前的历史,见证着现在的历史,也将见证着未来的历史。对废墟我们应该是满怀感激的,感激他见证的那些伤痛,感激他见证的那些坚强——那一部部完整的历史。我们可以做的是和废墟一起成长,一起见证……点评这篇考场作文很有特色,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借鉴与学习:一、视角独特,给人震撼。“见证”所蕴含的意义很宽泛,如不注意,就有可能落入俗套。而本文考生却选取了“废墟”作为人类文明历史的见证,不可谓大气,不可谓独特。因此,本文从立意上说就高人一等。另外,所选材料也很独特,“圆明园”“地震废墟”等,具有强大震撼中华儿女心灵的事物,思维向着历史的得失、民族的性格特点延伸。二、由表及里,揭示本质。考生并没有停留下“见证”这一表层含义,而是透过“废墟”,见证了历史,见证了人类的进步。如考生通过圆明园废墟而表达出它见证了的是中华的屈辱;汶川地震的废墟,见证的是天灾下中国人的团结与坚强。最后,考生指出,废墟就是一部历史,将过去、现在和将来紧密相连。层层深入,由表及里,发人深思。2009上海卷:和谐的统一上海考生去黄山旅游前,总会对那怪峰孤松遐想万千,待到我亲眼见识到了,不免心潮澎湃,大呼壮丽——那孤松,曲曲折折,似老者的脊背;那危峰,亦崎岖险峻,有欲倾之势。两个个体本身都算不得美,却在相融中构造出了清雅高绝的图景!一些个体,他们本身或许各有特点,略有不足;但它们未曾勾心斗角过,未曾针锋相对过,在如斯的统一中,倘若你以总体之角度观之,竟是别样和谐。走下黄山,我不禁陷入了思考。是的,如果你只求个体的方正,那么最终所得可能仅仅只是一潭水,茫然而无趣。君不见明、清王朝盛行的八股文吗?八股文根本不讲求相融,不讲求文章总体的韵味,它只求圣人之说,只求体制规范。每一字的方方正正,这种只偏安一隅的排他性,最终让文字失去了它原有的重量与美感,更让明、清王朝裹足不前。我想,真正的大美绝不应该如此!它应当是支点的寻觅,是元素的交融,是单一的颠覆,更是和谐的统一。个体的波澜不惊,甚至旁逸斜出,却能在同一后成就整体的云蒸霞蔚,别样风采。郑板桥先生曾说:“意在笔先者,定则也;趣在法外者,化机也。”他也正是这样诠释自己的书法。用隶书参以行楷,成就了和谐的统一,成就了“板桥体”的艺术高度。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以前读何立伟先生的《日月盐水豆》一文,不禁为他文章中的文白兼用所叹服。文言,精巧而意赅;白话,又不失抒情之美。也许仅取一者,会令文章或大腹便便;或词肥意瘠;但两者的兼用却令整篇文章彰显了别样的韵致。非独文学如此,荣格说:“文化最终沉淀在人格上。”我想,我们的内心中或许也要依靠无数不调和因素的融合,才能更为饱满。“我的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这是诗人萨松的诗句。猛虎不免生猛,蔷薇过于柔和,调和两者特点,便是丰满而浪漫的人性啊!就像李易安,既有“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的女儿情态;亦有“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气贯长虹。她的人格,非婉约、非雄健,而是两者兼具的浪漫,足令人怀想千年!道与万物参,万物的和谐统一方造就世间大美。回首,我再看向那株遒劲的孤松,再看向那面绝然的峭壁,在夕阳下它们长久地融为一体,错落有致。我释然。点评这是一篇不可多得的文化小品散文。作者在文章开头采用了比兴手法,没有从材料本身直接谈起,而是通过游览黄山的经历——“对那怪峰孤松遐想”,来说明道理。但是,从主体部分来看,文章这样写的用意还是紧紧围绕材料中“他的作品单个字体看似歪歪斜斜,但总体感觉错落有致,别有韵味”这句话来提炼感点,生发开去议论的。这就是本文中作者要发表的见解:个体的旁逸斜出,统一在整体中而显出和谐的美。文章选择的题材丰富多彩,说明作者善于联想,同时也表明作者厚实的文化积淀。例如,从描述黄山孤松怪石那清雅高绝的图景而构成黄山的大美,想到只求体制规范在整体上却毫无生气的“八股文”,字里行间隐含了批判那“裹足不前”的“八股文”的弊端;又联想到何立伟先生的《日月盐水豆》一文,对比鲜明;再就是从独树一帜的“板桥体”,联想到“猛虎细嗅蔷薇”和李清照诗词中的创新与不同的风格。语言优美,读来琅琅上口。2009重庆卷:我与故事重庆考生在我小得我也记不清的年龄时,我就认识你了你告诉我说,你叫“故事”。就那时,你身上的味道似乎是奇幻的,又似乎是真实的。总是庆幸与你的相遇,有你的日子里,我的世界真的丰富多彩。在朝起夕落的太阳下,或喜,或悲,或愁,或怨,演绎着一个又一个令人感叹的人生故事。想让你带我到真正的另类世界,你却拒绝了,只给我一把钥匙,让我自己去寻找生活的真谛。那是个满天星星闪烁的夜晚,你告诉我,国王有一个小女儿,由于被嫉妒她美丽的巫婆施了法术,公主就变成了一只鸟儿,与飞过王宫上空的鸟儿一起飞走了,国王与王后失去了心爱的小女儿后非常伤心。后来,一位王子得知这一情况后,便来到公主房间的窗前,一遍又一遍地呼唤公主的名字,一年又一年,公主居然真的飞回来了,还从鸟变回人形,并爱上了王子,后来,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听着你讲述这样美丽动听的故事,我幼小的心灵也飞了起来,仿佛看见了很蓝很蓝的天,很清很清的水,感受到了很美好很美好的幸福。从那以后,我迫不及待地要和你做一世的朋友。待长大了些后,我意识到了我刚认识你时是多么的肤浅,只看见了你美丽的表面。听多了你讲的故事,而今我已懂得,世间最美丽的东西,是人的灵魂。那天,浓荫掩映的梧桐树下,你伴着月光给我讲述了另一个故事。在美国的一个山区,一位临产的孕妇与丈夫在山上游玩未归。那是一个静静的夜晚,十几头狼乘着黑暗向夫妇靠近。偏在这时,妻子滑倒在地,出现了生产的征兆。狼群中的领头狼慢步走到妻子身边,温柔地看了一看妻子,然后转身,示意所有的狼都离开。在它离开之前,似乎有些不放心这位孕妇,它想转身再看看她,没想到,一位猎人误以为它要伤害那孕妇,便开了枪。等猎人走上去才发现,这是一只怀孕的母狼。原来,它之所以让同类放弃一次捕杀,是因为它发现它们的“猎物”与它一样,即将成为母亲。听完你讲的这个故事,我的眼前已经模糊成了一片。你给我讲这个故事的用意何在呢?为了让我知道母性的伟大,伟大到可以跨越生物的种群?也许万物真的是相同的,人只是万物中的一类。生命有种的差别,但性情却真的是相通的。与你的这份情缘,我会倍加珍惜。在你的故事里,我的思想渐渐成熟而深刻。在你的故事里,我越来越能辨清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我与故事相处的每一个时刻里,都能感觉出人生的意义。点评此文采用了拟人的手法,用第二人称“你”称呼“故事”,将“故事”拟人化,不但将“我”与“故事”联系起来,体现关系式标题的特点,而且全文读来,如同聆听作者在与“故事”这位朋友作亲切交谈。在交谈中,不但能明显地感觉出作者从故事中得到了很多人生启迪,而且对故事给予自己的启迪充满了感激之情。文章开篇先总体讲述自己从故事中所能得到的感受,再具体讲述了公主与王子的故事以及美国孕妇与狼的故事,但作者并不只做故事的讲述者,而且写出了自己的感慨,从而得出“我与故事相处的每一个时刻里,都能感觉出人生的意义”的主题。文章里引用了两个故事,但作者并非为讲故事而讲故事,而是将故事的寓意与主题结合起来,通过议论的方式揭示其寓意对自己的启迪,从而体现出“我与故事”的主题内容。此文的基本结构为总分总形式。文章开篇从故事给“我”的总体感受写起,再从两个具体的故事给自己的感受加以佐证,结尾时作出总结,突出故事在自己成长中的意义,让自己明白了一些道理。追问:我怎么感觉有点怪怪的=、=··
⑹ 求范文《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要自己写的,不要中考满分作文
鸟在空中飞,天空是飞行旅途中最熟悉不过的风景;鱼在海底游,海便是它征途中最熟悉不过的风景;蜗牛在地上爬,壳是它形影不离的家,也是它最熟悉不过的风景。
那么,我的风景在哪?每天生活、学习、休息之地有美丽的风景吗?抑或是要我克服路途艰难,拔山涉水去寻找更蓝的天,更清的水,更绿的树,更红的花?不!熟悉的地方有美丽的风景。无需你带着沉重的旅行包,拖着疲劳的身躯,耗费漫长的时间,你只需带上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你会发现原来如此熟悉的地方有着最朴实、最简单却又最动人的美丽的风景。
家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再熟悉不过的地方,但我们不敢说自己认为家也是一道清丽秀美的风景,顶多是一个休息避风的港湾,更甚者当成了借宿的旅馆。如果这样,那你就是一位不合格的旅客和观赏者。或许,在忙碌的工作繁重的学业中冲淡了你对家的记忆和热情,但我们不能不承认每当我们身处异国他乡,家便是我们魂牵梦绕的地方。难怪乎,昭君出塞,身死茫茫沙海,却也难以忘怀家乡的景致,“环佩空归月夜魂”,不是为我们诠释了美丽的风景就在你熟悉却也最为容易忘却之地的最好证明吗?
可能你身处交通发达,高楼林立的大城市,厌恶了自己周遭的环境,向往农村乡间的田园诗意,那里又你认为美丽的风景;可能你居住于山清水秀,空气清新,鸟语花香的乡村,却向往留恋城市的喧嚣繁华灯红酒绿,厌倦一尘不变的简单生活。然而,即使你们真的到了梦想之地,难道真能没有抱怨,发现自己期待的永远是风景?
其实,只要你是个真正懂得赏景的人,哪一刻不能赏到美景?别上演一场到陌生地寻美景却失去了最熟悉的风景的悲剧!“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并不是我们所希望所追求的。岂知,平平淡淡才是真,心中有景赏景用心,哪一处不是景!
仰起你的头,放慢你的手,擦亮你的眼睛,用心去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物,我相信你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因为: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⑺ 初中满分作文600字我熟悉的动物
我家有一只小花狗,它是一只又顽皮又可爱的小狗。
小狗的身体外形远看像一个椭园形,身上的毛是一块白、一块黑,看起来就像一匹小斑马。它的头上耷拉着两个椭圆形的大耳朵。它的一双眼睛像黑水晶珠一样发亮。小花狗的鼻子有点像三角形,又有点像圆形,它的嗅觉十分的灵敏,每一次我丢了东西,它总是能帮助我找到丢失的东西,有一次,我写着作业,正要用钢笔橡皮时,突然找不到了,我在自己的房间里找来找去,找了一遍又一遍,正在那里发愁时,小花狗突然从书桌下窜出来,把钢笔橡皮像踢足球一样踢出来,原来钢笔橡皮掉到了书桌底下,我抚摸它的身子,向它表示谢意,它叫了几声,摇了摇尾巴,似乎在说不用谢,就到外面玩去了。
小花狗最喜欢吃肉骨头,它吃肉骨头的时候,那像小兔的嘴巴的嘴只微微动了几下就吃完了。每当我回到家,它就会跑到我的跟前,蹭着我的脚,好像欢迎我回到家。它还会看家呢!只要熟人来我家,它总会“汪汪”的叫两声,摇了摇它的尾巴,表示欢迎光临,陌生人来时,它就装成凶狠的样子,凶猛的叫几声,有时陌生人都被吓跑了。它的记忆力特别强,有个同学前年来过一次,今年来时,它还记得,并表示很亲近……
我家自从有了这只小花狗,我们家庭就变得更加活跃,小朋友们,你们听了我的介绍,我想你们一定会喜欢我家的这只小花狗的。
⑻ 以最熟悉的人为话题高中满分作文
荡入心嵌的
是溪水般的声音
秋风般的诗情。
琴弦跳起
随着音专符的起属落
伴着音韵的旋律
融入纯真的世界
看到纯净的心嵌
那一夜,那个雨夜
雨如诉如泣
诉说悲惨的故事
只能仰望夜空
看并不存在的星星
幻想绽放的灿烂
人沉浸在雨中
细细的,柔柔的
静静的……
滚滚的泪水
挣扎着流下
原来泪水也是句号
只是永远找不着
原来笑的后面
不是朵朵花儿
只是飞翔过不留痕迹的鸟儿。
蓝天里,
你不曾找到飞过的痕迹
笑脸上,
你不曾发现隐瞒的泪痕
歌声中,
⑼ 熟悉的人的一件事同学满分作文
我熟悉的人有许多,但我最熟悉的人是我的同桌王伟,我十分了解他。
王伟个回儿不高,有点答小胖,一双不大的眼睛炯炯有神。他为人和善,乐于助人,被同学们尊称为“及时雨”。记得有一次正上课时,我流起鼻血,他赶紧向老师请假,拉起我向水房跑去。可能是天太热,洗了半天都无法止住。我不知如何是好,这时王伟果断地拉起我,往校医室跑去。经过校医的处理,鼻血止住了,我静静地躺在校医室的床上,看着忙得满头大汗的王伟,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前几天,班级组织抗旱捐款,多少不限。班里一个同学由于经济困难拿不出捐款,急得直掉眼泪。王伟知道后,悄悄地塞给那个同学五元钱,让他献了爱心,了了心愿。其实王伟家并不比我家富裕,可我却没做到,我又一次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
王伟就是这样一个乐于助人,心地善良的人,就是一个我最熟悉最敬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