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初中作文大全600字【关于 我喜欢的一个人物】
1、林冲
林冲的故事集中反映了全书的主旨,即“官逼民反”的思想。林冲的故事也是他的性格发展史。从第七回到十一回。在四个回目中,作者对林冲作了较详细的描写,写出了他的性格发展的历史。可分四个阶段。
①安分守己的林冲。
林冲在小说第七回后半部才出场,是由鲁智深演武引出来的。他原来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地位不低,待遇丰厚,有漂亮的妻子,美满的家庭。他当然只求安分守己,安于现状。但他出身武林,豪爽大度,正直狭义,疾恶如仇,这是他的性格基调,这种基调表明,他的安分守己中隐藏着反抗的因素。
②隐忍负屈的林冲。
在封建时代人欲横流的社会里,要想安分守己是很难办到的。首先是高衙内调戏林冲的妻子,他怒冲冲地赶去要动拳头时,一看是自己上司的公子,只得放下拳头,隐忍负屈,空有一身本事,敢怒不敢言。高俅父子不罢休,设计陷害林冲,误入白虎堂,加以谋刺的罪名,刺配沧州;又派董超、薛霸在野猪林谋害他,被鲁智深救下。鲁智深要杀公差,林冲一忍再忍,为他们放行,还没有产生反抗的念头,希望刑满后回家过宁静的生活。
③逆来顺受,随遇而安的林冲。
林冲发配沧州以后,仍是安分守己。然而,高俅父子仍不放过他。林冲从小二口中得到信,买了尖刀去寻仇人,但没有找到,刚刚产生的怒火也就平息了。接着派他守大军草料场,他还想找泥瓦匠修房子,随遇而安。他的反抗因素仍没有产生质的飞跃,仇恨的怒火没有达到着火点。
④复仇反叛的林冲。
林冲一忍再忍,性格没发生质变。当他守大军草料场时,陆虞侯想烧死他。是大雪救了他的命。当他在庙里听到奸贼的密谋后,被逼到山穷水尽的林冲,仇恨的怒火熊熊燃烧起来,他杀了仇人,雪夜奔上梁山,走上了复仇反叛的道路。可以说,“风雪山神庙”是他性格由隐忍含屈到复仇反叛的转折点。
作者细腻于“忍”,泼墨于“逼”,细致形象地描绘了林冲性格发展的全过程,充分体现了“官逼民反”这个主题
⑵ 人物的作文!600字!!!!!!!!!!!!!!!!!
大妈和大伯
因为爸爸和妈妈工作太忙,所以从去年开始,便请了两个人来帮我们家打扫卫生。
他们是一对六十左右的老夫妻,我们都叫他们“大妈”和“大伯”。大妈是一个比较矮小的人,但显得很精神。她头发间已有了几根白丝,脸上略有几丝皱纹,看上去有点像农村里的农民。大伯比大妈老几岁,但腰板却挺得很直。从谈话中我们了解到,他原来是当兵的,退伍后因饭烧得好,所以他经常被别人请去烧饭。但大妈一个人忙不过来,他便去帮大妈一起打扫卫生。大妈说他们有两个女儿,生活都还不错,都劝他们别干下去了,但他们自己却停不下来,他们更喜欢这种忙碌的充实的生活。
大妈和大伯打扫卫生时,别有一番风味。大妈打扫卫生时总是闲不住嘴,不管说什么,她都要说上几句,或是她打扫卫生时遇到的趣事,或是说说她老家里的那只老母鸡,总之见什么就说什么,一刻也不停。大伯是一个喜欢音乐的人,他会唱很多东西,尤其是越剧、豫剧、京剧、黄梅戏之类,他都能哼上几句,每次打扫卫生,他擦着擦着,嘴里就冒出一句台词,然后手和脚就跟着跳起来,大妈听多了,也会了几句,有时还能接下去,他们俩笑着,擦得更卖力了,这似乎不是他们的工作,更像是他们的享受。大妈大伯打扫卫生总不管是什么时间,有时打扫一个上午,太阳最猛烈的时候,他们才回去,有时因为下大雨,他们便提早些回去了。大伯和大妈很爱笑,不管是什么,哪怕是下着大雨,他们也笑着,唱着那几句不怎么标准的歌,骑着电瓶车,笑着消失在密密的雨帘里。
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都会想起大妈和大伯,在他们身上,我总能吸取到一种力量,一种因对生活的热爱所带来的无穷的力量。
⑶ 人物传记作文600字
开头先写出人物的名言,然后再叙述人物的事迹以及自己的观点,最后再总结。
“痛苦便是人生”这是名画家文森特.梵高的临终遗言,也是他那短暂一生的真实写照。梵高是世上最孤独的人之一,这是欧文斯给梵高写的传记《渴望生活——梵高传》的前言。
在传记中中,美国著名传记作家欧文·斯通用一支神奇的笔,勾勒了这位一代印象派巨匠那充满痛苦的悲剧人生。
这个荷兰画家因为精神失常,割掉了自己的耳朵,最后开枪身亡。这本书看过很久了,它给予我心灵极大的震撼。梵高是个为艺术而生的天才,他的伟大毋庸多言。
他的弟弟提奥则是在他背后,默默支撑他的另一个伟大的人,没有提奥就没有梵高。因为梵高根本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提奥定期给生活窘迫的梵高汇钱,让他能在满足温饱的前提下继续创作。梵高则不断地写信给弟弟,告诉他自己创作的过程,对生活的信心和绝望。
他的一生可以概括为:出生+绘画+死亡,除此以外再无其他。虽然他也曾追求过爱情,却从未获得。当他为爱情把手放在燃烧的蜡烛上方,以此表白时,我感动得无意言语。
无疑他的爱是疯狂的,可惜没人敢接受。和妓女生活的那段时间,更加没有爱情可言。在绝望中无以回归的梵高,最终选择了以绝望的方式离开。
19世纪的印象派画家里,梵高是一个另类。他的画有点类似儿童的创作,线条和色彩大胆纯粹,醉心于风景,植物和贫苦大众的描绘。鸢尾花,向日葵,星空,麦田,苹果园,夜色中的咖啡店,吃土豆的农民,拾麦穗的妇人。
画面中的每一个物体,都以独特的方式燃烧着它的生命力。它们已经不仅仅是一些静物。它们是凄艳的生命。没有一个画家的用色,会像梵高这样浓烈,明亮,无法控制般的亢奋。深红,铭黄,碇蓝,艳紫,苍绿。
油彩有时候以凝固状态呈现在画布上,无法稀释和抹匀,好像一颗被揉搓的灵魂,把暗红的鲜血喷射在包容着无限向往的空白上。黏稠的血液因为激情,在丧失倾诉的寂静中,像混乱的手指,因为无法抓住空虚而扭曲。危险天空下的麦田。
一种骚动激越的情绪纠缠在压抑而明丽的色彩中,令人不安的气息扑面而来。是暴雨之前的清新而寒冷的风,是灵魂无法突破的孤独。
但梵高发现,生命的疼痛滋长于他自己挖掘的伤口。于是,他在阳光充沛的田野上,对着自己的身体开了一枪,没打中心脏,然后掩着伤口回到家里,当天晚上,梵高叼着烟斗一言不发。第二天,凡高来看提奥,两人谈起他对艺术的见解。
到了晚上,他开始虚弱。1890年7月29日凌晨1时30分,凡高停止了呼吸,在他的弟弟提奥的怀里离开了这个世界,享年37岁。他的遗言是:“The sadness will last forever。”更是让人感觉到他的内心深处,那久久的痛苦和绝望。
梵高死后六个月,弟弟提奥在对哥哥痛苦的思念中,带着无限悲痛离开了人世。他被人们安葬在他哥哥的墓旁。墓园很简单,兄弟俩的墓碑也很简单,上面分别写着:文森特·梵高与文森特·提奥。
也许梵高早就意识到:破碎会带来快乐,可以让自己不再绝望,于是他选择了离开。
⑷ 以人物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世上只有妈妈好……”相信,这首儿歌大家都听过吧?都知道吧?谁不知道,妈妈多爱我们,可是我觉得外婆比妈妈更爱我,更关心我。
外婆满头银发,布满皱纹的脸上挂着几分笑容。她弯弯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大眼睛,但她笑起来眼睛会眯成一条缝,两边皱纹连在一起。最突出的是她的那对小酒窝,笑起来就会出现了,看着感觉很温暖。
我的外婆性格温和,她很少批评我,希望我快乐的成长。她开朗大度,经常逗我,别人干了对不起她的小事她从不计较。她是个既慈祥又有爱心的老太太。
大概在我两三岁的时候,爸爸、妈妈都出去工作了,只有外婆在家陪我,外婆不仅有很多家务活要做,还要送我去学琴。
记得有一个下午,烟雨蒙蒙,我刚下课,正在急切地等待着外婆来接我回家。同学们都走了,只剩我孤零零地坐在教室里。我焦急之中走出教室向远方望去,一个熟悉的身影隐隐约约地出现在眼前,啊!外婆!我不顾一切地扑到外婆的怀中,外婆把我的大衣裹紧了些,可我却看到外婆穿着单薄的小棉衣在瑟瑟发抖。外婆说她有事,迟了些,而我当时不懂事还跟外婆斗嘴。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烧易拉罐的铁皮,手,被油漆滴了一下我立即大哭起来,外婆抱紧我直奔医院,我的手指被包扎好后,外婆才放心。因为我是二度烧伤,好了之后,手指上留下了一个疤。这个疤,是一次深刻的教训,也表达了外婆对我深情的爱啊!
多少个年轮,无数的艰辛,外婆吃了多少的苦。外婆为了我,无微不至的奉献自己。外婆,我爱您!
⑸ 描写人物的600字作文
在我所居住的小区里,有一位普通的送奶工,他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伯伯。
那位伯伯的皮肤黝黑黝黑的,一看就知道是长年在外风吹日晒的结果;在他那国字形的脸上,有一双不大却炯炯有神的眼睛。
我们楼洞有三家订户,两家在五楼,一家在六楼。六楼那家订户也就是我们家。
六层楼,这上上下下一趟,不拿东西就已经把人累得够呛了,不要说送奶工还拿着那么多的牛奶瓶了。何况那牛奶瓶又圆又滑,一不小心就要摔坏几瓶,一般的人一看这情况,就直接放在楼下。这位伯伯可不这样,每天下午六点他总是准时将牛奶送到订户家门口,再敲敲门,喊一声“牛奶来了!”
冬天来了,天越来越冷,不管刮风还是下雪,每天下午六点,楼道里总会响起那熟悉的脚步声和洪亮的叫门声“牛奶来了!”
在一个寒风呼啸的傍晚,这位伯伯又来送奶,我接过牛奶瓶时,发现他的手都已经被无情的风给吹裂了,皮肤好象老松树的皮,皱皱巴巴的。我很奇怪,为什么不带上手套呢?是没有钱买手套还是太忙没时间买手套?要不然我送给他一双好了。第二天,他又来送牛奶时,我终于忍不住问了他,他亲切地说“你看,这瓶子外有一层水珠,戴上手套,瓶子就容易滑掉的。”哦,是这样啊!我心里感叹道:这位送牛奶的伯伯为了不摔坏奶瓶,竟然在大冬天里赤裸着双手,真是让人敬佩呀!妈妈说这是一种敬业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送牛奶的伯伯,你是我最敬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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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角色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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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稀拉拉的掌声唤醒了熟睡的我,特殊位置的感觉还是蛮好的吧!想学时,抬头挺胸揉揉眼睛,一股暖流串通我心田,不想学时,缩手底头不断点头.在老师口中我会听到;“秦雄好好努力,你很聪明的.”而这些话却是我在犯错后的台词,起码来说我有自我麻痹的资本,办公室里经常会看探讨会关于我,老师的心中我是一头站在悬崖上的饿狼吧!就看它的选择了,回头前途仍光明,而继续走下去,面对的......可它是一头狼.
“同学”这个词的结构简单而鲜明,有人给我说过;“高中三年,每个人充当的角色都是匆匆过客,萍水相逢而已.”当时我茫然了,对于一个重感情的人来说,同学无疑是生命的一部分,而我追求的学生时代的单纯时常也会体现在我面前,可背后的故事让我有苦无诉处,也许是我表现得太过复杂,导致形象的升级,曾经我记录过这样一段话,背景是我和老师发生冲突后,她是站在老师那边.这段话是“对于一个不支持我而且含有45%冤枉我的人,我是很难再对她友好,也许我有这个能力,可在愤怒的摧残下它不见了,她的话我徘徊了,能把一个意志那么坚强的人说得拿不定,可知她在我心中的份量,可结果证明我是正确的.”虽然这段话没有任何美好的词汇和感情色彩的修饰,但它充分体现了我当时的心情.在同学中充当的什么角色是我一直深思的内容,繁忙的学习,只能让我禁闭心门,不去想那暗淡的七色光--友谊.
“家”是我所追求的,只有在家里我才明白及体现自己的重要性,家中的亲情及关爱让我有了满足感,让我盲目的学习有了一点方向,正是这种气氛让我一个野小子也会感到孤独,也想找个支柱,也会有依赖的习惯.去守侯心灵和生命的圣火.
为何上帝不用无间水将世人进行洗涤过滤,让狼回头,让七色光变得更亮,让圣火永不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