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的家乡作文以第一人称视角我来写这篇作文
我的家乡是一个风景如画、依山傍水的地方.
在村前,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在阳光的照射下,就像谁撒了一大把的金子似的,波光粼粼.一条条不知名的小鱼在河里快活地游来游去,有的小鱼游行的速度可真够快的,比同学们赛跑时的速度还快呢!在村后,是一座座苍翠欲滴的大山.山上,一棵棵大树高耸入云,就像是一位位守护神,守护着远近乡民的安全.一棵棵像碧玉装扮过的小草,就像我一样想快点长高,不甘示弱地拼命往上生长,让大山拥有了一件翠绿的衣裳.在村旁,是一家家货品丰富、价廉物美的商店和一条又宽又长的马路.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奔到商店去买东西吃.每次吃完之后,心里总是美滋滋的.
这就是我的家乡,一个美得没人能画得了的地方.
我的家乡依山傍水,是个好地方.
家乡的山很高,高得就像在和白云拉手聊天呢!在众多高山之间,有一座叫金山,金山脚下有一个村,叫金山村.金山村盛产贝母,村里家家户户都种了贝母.每到十月份,村里的老老少少都会下地种贝母.尽管爸爸在城里工作,但是一到种贝母的时节,他就会回到家乡帮奶奶种贝母.到了第二年的四月份,贝母成熟了,一个个白胖胖的贝母在田里静静地躺着,等待勤劳的人们去收获.如果这时候你去金山游玩,一定会闻到一股不那么好闻的味道,那是农民伯伯正在用硫磺熏贝母呢!
金山村也加工粉干.刚加工出来的粉干果,可香了.光是那香味就会吸引人们忍不住要去品尝一番.这里出产的粉干又细又白,很受人们喜爱,它还远销到县城以及其它县市呢!
种贝母让家乡的人们富裕起来,很多村民都造了新房,买了汽车,村里的路也越来越宽,由原先高低不平的机耕路变成了如今又宽又平的水泥路.另外,家乡的环境卫生也越来越好,过年回家时,路旁可干净了.
我想家乡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Ⅱ 怎么用第一人称写作文
为第一人称写作文就是把作文里的主要人物,写成我,就是第一人称了,而且都是以摆事实讲道理的形式,而且必须是真实的故事才可以写成第一人称。
Ⅲ 请用第一人称写一篇作文
Today,I go to school at half seven in the morning,then I have four lessons .I have lunch at school.In the afternoon ,I go home and I do my homework.I have dinner at seven o'clock and I go to sleep at nine o'clock.
Ⅳ 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有什么好处
首先复来说用第一人制称的好处,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让人读起来更加有兴趣,将自己和主角进行人物交换.而且作者也会有一种成就感吧,而且也比较好写.
其次是小说情境显得更为真切,作者与读者的距离缩小了.
三是可以让文章行文通顺,娓娓道来,口语化,给人以一种亲切、可读的感觉.
Ⅳ 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景作文
雨总来得轻悄悄,在教室里彷佛没有它的存在,从窗外望去,它像隐形般让人看到。唯有静下心来,坐在窗户边,聆听着它的韵律,感觉它的美。我喜欢在下雨的时候,看着书,随着情境把自己投入于书中,我喜欢在下雨的时候,躲进暖暖的被窝里,睡个好觉,我喜欢在下雨的时候,就算发呆也好,静静地望着外面的景物,探索着内心的世界。也许这是一种奢侈浪费,但是我却认为这是一种生活的享受,生活的情趣。
瞧!一会儿,雨丝渐渐停了,温煦的太阳从云朵中探出头来瞧个究竟,光线像柔柔的丝绸遍布大地。呀!看那远处的山脉是如此的清,山上几缕炊烟袅袅,丛丛树林环绕,彷佛是传说中的桃花源,令人向往。放眼望去,农地一片鹅黄,辛勤的农人在田里,为来临的一季做好准备。在这宽广的景致中,又怎能少了五彩缤纷的花呢?它们三三五五地为大地添盖了一片笑意,自然又芳香的气味,令人神清气爽,整座山,整遍野地都充满了生气,争先恐后地冒出来,为这世界贡献出自己微薄的一点光。
吱吱喳喳的小鸟振起双在广阔无边的天空中飞翔,追遂着自己的目标,?怕重重的困难,飞越过最高的山。刻苦耐劳的蜜蜂也嗡嗡地采蜜去了,它一生总是充满了活力,永不止息。万物苏醒了!春天真的来了!
我们不落人后,脱下厚重的外套,冲刺般的劲,奔向大自然的怀抱,紧紧地拥抱着它,用尽全心去感受它的美,感受它无比的舒适。同学们,老师们,上上下下每个人都纷纷走到户外。躺在草地上,看着充满神秘的天空,和朋友追遂,听风在耳边呼呼吹着。
春天!带给大地缤纷的色彩,带给万物新的开始,带给人类向上的动力。我们歌颂春天,我们欢迎春天,我们更期盼春天!
(转载)
Ⅵ 第一人称写作文600字
1.水遇到一个又一个障碍,却毫不在乎,它只是聚集为一股股水流,仿佛在避免不了的一场搏斗中收紧肌肉一样。
高尔基说过,普里什文有“一支生花的妙笔,善于将普普通通的词汇灵活地搭配起来进行描写,一切都具有触摸得到的可感性”。如这段文字,写水微微有些急,并没有满足于湍急、奔流等泛泛的字眼,而是把它活化,写它的情态变化,先写它的心态——毫不在乎,再写它的变化,然后比拟。
2.你顺着小溪会突然来到一个宁静的地方。你会听见,一只灰雀的低鸣和一只苍头燕雀惹动枯叶的簌簌声,竟会响遍整个树林。
这段文字写树林的宁静平和。但似乎声响很大,有声音“响遍整个树林”。什么声响呢?“灰雀的低鸣”和“一只苍头燕雀惹动枯叶的簌簌声”, “低呜”则声音不大, “簌簌声”就更是微小,则整个树林响遍这种声音恰是因为环境的宁静。这里很好的运用了以声衬静的方法。
作者从这些景物描写中透露了融入自然、亲和自然的感情。
_海是岛...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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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条林中的小溪。自来到这个世界上,我便只有一个信念——终我一生,到达大洋。
为了达成这个目标,我一直不停地走。我知道那广阔的大洋在东方,我便一直朝着东方去。太阳升起的时候,我朝着太阳走;太阳落山的时候,我往它相反的方向去。一步一步,从不停歇。
在往大洋的路上,我遇到过许多志同道合的伙伴。我们互相招呼着,手拉着手一起向前。我们也遇到许多的“拦路虎”,有时是一个小水洼,有时是一个陡壁,有时会是横堵在我们前进路上的大树......
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阻碍,我们都不在乎。我们会凝聚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把小水洼填满,从陡壁上跃下,从大树边上绕过去......总之,我们会想尽办法,越过一个又一个拦在我们面前的障碍物。
有一次,我们遇上了一棵巨大的百年云杉。那棵云杉实在是太大了,大得让我们有点泄气。可俗话说“开弓没有回头箭”,我们这些小溪从一出生,便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去往大洋的征程。我们,也是没有回头路可走的。于是,我们不得不抱成一团,拼尽全力对着那棵巨大的云杉撞击。在经过无数个日日夜夜不懈地冲击之后,我们终于把它冲开了一道缝隙。前进的道路再一次畅通,我们不由得欢呼雀跃起来!
在路上,我们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美丽的小花。那些小花真美啊!有好几次,我都想停下来,守着她,和她一起过幸福的日子。可是我的伙伴们及时地制止了我,他们说,如果我停下来,就会成为一湾死水,再没有未来。那美丽的花儿也对我说,她只喜欢充满活力,勇往直前的我。所以,我便不得不含着伤心的泪水,与我心爱的花儿说“再见”。
前进的路很长,我们只知道往前、往前。因为相信,不管经历多少磨难,我们终能到达那自由、广阔的大洋,那是我们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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ゞ£断桥❀... 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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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用第一人称写一种植物的作文450字以上
含羞草复
我叫含羞草,有的人也制叫我知羞草、喝呼草。许多人喜欢我,特别是小朋友。人们在开春三、四月把我的种子种下,一个星期后,我就从泥土里伸出头来啦。嘿!这个世界真好!这么多的高楼大厦,我把头抬高了也看不到顶。唉,人类竟然有这么多的花衣服,我弄来弄去就这么一套过一辈子,还上下有剌。
不过,我长着羽状复叶,会开小球形的粉红色花朵,可比人类漂亮多了。可是,比我好看的人还是好多呦,让我好难为情。所以,他们一来亲近我(特别是那些小朋友,就是爱和我玩耍),我就把叶片合起,低下头。羞于和他们在一起-----相形见绌嘛!幸好我浑身有剌,人们也不敢过分的亲近我。
到10月份,我就会有小宝宝啦,他们是扁扁的、园园的,三三二二的躲在荚果里面。人们要关爱他们噢。其实,我是多年生的,只是这里冬天太冷了,我实在受不了,只得回爸妈那儿去了。
嘘!你耳朵过来点,让我悄悄告诉你,我还有安神镇静、止血收敛、散瘀止痛的药用功效呢,就是要把我全身都晒干使用,好可怕呀----不过,为了爱我和我爱的人们,我纵然粉身碎骨,也值了!
Ⅷ 用第一人称写文具的作文400字
我是铅笔
刘昕玮
嗨,大家好!我是一枝铅笔,从上面看,我是圆圆的,我的身体很长,大约有二十厘米长。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很漂亮!你们别看我小,用处可大啦!要是没有我,小朋友们可就不能够写字了!
一天,一位小女孩买下了我,我很高兴。过了几天,小女孩从包装袋中把我拿出,并塞到卷笔机里,把我的脚削得尖尖的,然后放进了文具盒里。就这样,小女孩一天削一次,她非常高兴,而我却每天要忍受一点儿痛苦,但是,我很愿意这样,因为我是一枝铅笔,我的工作就是为地球上的小朋友们服务,我愿意牺生自己,我非常高兴!
小朋友们,我可是用来写字的,我不希望看到一些同学用我来伤害别人,你们可千万要记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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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橡皮
我是一块活泼可爱的橡皮,是一只“小白兔”的模样。全身雪白,美丽的“衣服”,色调柔和,文理清晰。殷红的眼睛,短短的尾巴,和那张得大大的三瓣嘴,真是淘气又可爱。
从那一天起,我开始了那酸甜苦辣的生活。
酸
一天清早,我被一辆运货车送到了大城市的商店里。被放在柜台的中层。“喂,哪里来的小不点儿,敢到我们的地盘上来!”一块大橡皮向我瞪大了眼睛,我吓了一跳,鼻子酸溜溜的,眼泪止不住往下掉,这时,一位售货员阿姨向我走来,狠狠地批评了大橡皮,这才止住了我一场大哭。
甜
又过去一个夜晚,一个小男孩儿兴高采烈地来到我面前,轻轻拿起我,端详了好一阵子,最后捧起我向收银台飞奔而去。呀,我被选中了!我得意洋洋地向好朋友们和那块大橡皮挥手。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可甜着呢!
苦
就这样,买下了我的那个小男孩就成了我的新主人。日复一日,随之而去的是我那雪白的皮肤。有一天,小主人一生气,突然把我丢在了黑黑的收藏柜里,我心里痛苦极了。
辣
黑乎乎的收藏柜成了我的第二个家。在黑暗的世界中,我拿到了一件厚厚的大衣服,穿上一看,不是自己的,而是邻居铅笔大叔的。我脸上火辣辣的,红着脸儿去还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