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六年级写事作文500字
童年的趣事,多得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过来。而有一件事却是繁星中最大最亮的哪一颗。
去年寒假,爸爸妈妈买了许多好吃的和补品,带我回奶奶家吃饭。中午,奶奶少了好多拿手好菜,其中有我最爱吃的红烧肉。
那红红的,香香的,油亮亮的红烧肉一端上桌,我变凯开始对红烧肉进行疯狂的扫射,俘辱了多块红烧肉士兵。吃得我满嘴流油,像抹上了口红一样,油亮油亮的。
坐在一旁的爸爸,见我那副馋虫样,故意逗我说:“巍巍,你不知道吧,红烧肉吃多了是会变成猪的。”一听到这话,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脑子里浮现出了这样的画面:
我变成了一头浑身沾满泥巴的大笨猪。爸爸妈妈不要我了,把我卖给了养猪场。
我吓得叫出了声,一溜烟,跑进了卫生间,想把刚才吃的红烧肉给吐出来。我用尽了各种办法还是没把红烧肉给吐出来。我更加害怕了,两腿一软,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
妈妈听见了我的哭声,走了过来,微笑着抚摸着我的头说:“好了好了,不要哭了,你爸爸是骗你的。”我半信半疑地走到客厅,问爸爸:“爸,你是不是在骗我?!”等爸爸点头说是后,我才将跳到嗓子眼儿里的心,吞回了肚子里面。满心欢喜地又坐在餐桌前,“埋头苦干”起来。一边吃这东西,嘴里还说着:“坏爸爸,都是因为你,我才差一点就把这么好吃的红烧肉给吐了。”
现在,我已经是要上六年级的学生了,但每当我回想起儿时的趣事,总是会情不自禁的笑出声来。儿时的我真是傻的可爱呀。
㈡ 六年级作文大全500字以上《难忘的一次》
难忘的第一次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过许许多多的第一次:第一次走夜路,第一次去野营,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去外地旅游,第一次养小动物……一个个“第一次”就像一个个脚印,印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使我们从中得到了启示。
我第一次学做饭是在上四年级的时候,那天爸爸和妈妈都不在家,我一个人呆在家里,妈妈让我自己煮方便面吃,但我一点儿也不想吃。我突然想到厨房里有买来的菜和面条,就准备自己做饭吃。
我要做的是西红柿鸡蛋面,需要的材料是:两个西红柿,两个生鸡蛋和五六根葱,食用油。准备材料后,我便照着妈妈平时做饭的样子开始了。
首先,拿出西红柿,用水洗干净后,用勺子将皮刮软,这样就能很容易地把皮剥下来了。剥好后,我用刀把西红柿切成了一瓣一瓣的,放在盘子里。接下来就是打鸡蛋了。先将鸡蛋打破,然后把蛋白和蛋黄倒入碗里,最后就是切葱了,葱切好后,倒入碗里。
然后要在锅里倒入一些油,到了油沸腾以后,将鸡蛋倒入锅里,等鸡蛋变成金黄色后,用炒菜的铲子将鸡蛋切成小块,再倒入碗里。炒完鸡蛋后就是炒西红柿和葱了。先将葱倒入锅里,翻炒几下后将切好的西红柿倒进去,等到完全入味以后把鸡蛋倒进锅里,翻几下以后往锅里倒些水,水开后,汤就好了。
最后要做的事是煮面,往锅里倒些清水,然后等水开后,把面条放进锅里,等到水再次烧开后,就可以捞出面条了。不过有点软,煮成稀饭了,嘿嘿……
这是我第一次做饭,虽然饭煮成了稀饭,但我还是很高兴,毕竟这是我自己做过的饭,自己做的,吃起来很香。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是自己做的,不管有多糟,我们也会觉得很好。我也知道了父母平时的不易。他们每天下班后要忙着做饭,做出来后还要能对上我们的口味。所以,我们要珍惜父母为我们所做的一切。
㈢ 500字6·1作文
六一来啊六一,一个快乐的节日,源在这天里儿童尽情地游玩,这是属于我们的节日。六一节就快到了,,我是既高兴又担心啊。高兴可定有的吗,在六一节里我可以尽情的放松,可以自由的玩耍,可以不受任何拘束。我还是有着一丝担心,如果那天没有表演怎么办?如果哪天不能进行游园活动怎么办?
不过,我却自己想像了两个版本,一起来看看吧!
版本一:那天早上,先来到大操场,欣赏各个年级组和社团带来的精彩表演。看完表演后,拿上个人的积分卡去参加游园活动,还有嘉宾来共欢。游园活动结束后,到指定地点换奖品。然后回到教室看会儿动画片,再吃午饭。吃好后去拍三维立体照相,回来陈老师给我们看《百万英镑》。下午2:30准时放学,放松一天的我们快乐的回家。
版本二:那天我们演员早早的在舞台后候场,表演完了,便在台下看节目。看完后,老师可我们布置了一大堆的作业,我们的中午没闲工夫了。中午过后,老师开始了长达一小时的安全讲座。接着又上了一节数学课。余老师又是测试,又是讲题,我头都转晕了,还布置了家庭作业。我们在15:30背着沉重的书包,郁闷的回了家
㈣ 小学六年级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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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 生命
生命如同天上的繁星永恒的闪烁着,如同一面不倒的旗帜树立着。生命是纯洁美好的,但竹子的生命令人震撼,引导着我向前。
春天,万物复苏之际。它在雨水的呼唤中苏醒了,在雨水的滋润下,贪婪地吸吮着甘美的雨水。窜着那尖尖的帽子,使劲地往土里扎根。过了好久,它长的青翠挺拔,一天长高一截。虽然是无一无靠的,但它凭着惊人的毅力话了下来。这时,竹子的生命是茁壮生长的。
夏天,炎热的太阳烤着大地。人们不约而同地来到理想中的乐园——竹林。孩童们嬉戏玩耍,青年边看书边谈笑风生,老年人在竹林中弈棋。太阳将竹叶烤得火热。而竹子却任劳任怨,如同一把绿色的大伞,给人们带来凉爽。绿的叶,青的竿,不禁让人心旷神怡。啊!竹子的生命是乐于助人的。
秋冬交际,寒凛的狂风怒吼着,树林慑于如此的威力,像把光秃秃的扇子。而竹子仍昂首挺胸,毫无退缩之意。尽管忍受着大风的折磨,仍生意盎然。大雪压在枝叶上,它还是迎霜傲雪,勇敢向上,让你不禁发出“千磨万击还坚劲,任而东西南北风”的由衷赞叹。这是一场生命的较量,见证了竹子的生命是顽强不屈的!
竹子,你的生命是伟大的,是乐于助人而顽强不屈的。你的生命如同一幅绚烂多彩的画,一盏永不熄灭的明灯,引导着我的生命。
㈤ 6篇500字作文
颂秋
秋的脚步和春一样,也是无声无息的,她悄然来到我们身边,没有给你任何的暗示。
一个人漫步在校园的过道上,一阵凉风拂过,夹杂着花草的味道,是甜的,哦,不,是香的。偶然抬起头,发现树上的叶子黄了,水杉随着风儿在舞蹈。
半空中的飞叶很美,让人有无限的遐想。诗人为它陶醉,我亦为它所倾倒。我不是诗人,没有诗人的词赋。我也不是作家,没有作家的言语。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当风儿把树叶卷落地上时,不免产生一种悲哀感。漫天飞舞的树叶总有落地的一刻,那一刻,便是它们生命的尽头,再也无人问津。也许,只有环卫工人,把它们扫成一团,带它们去向另一个世界。也许,它们将永远深埋在土里,化为灰烬。
我就和这落了地的树叶一样平凡,毫不起眼。
夜晚,一个人躺在楼顶上,看满天的星星。它们,也是那么平凡。一闪一闪的,虽平凡,但它们总有自己的光芒。虽微小,但总有属于自己的财富吧。我爱这星空,那么干净,那么纯洁,就和我们的心灵一样。
时间一分一秒地飞奔,秋的气息浓了。
雨,噼哩啪啦地下着,早晨躲在被窝里,温暖,舒适,柔软的大床给了我心灵上的安慰。因为睡觉是人生一大乐事。无奈,在闹钟响过三下之后,我习惯性地把它关了,再起床,去上课。
打着伞,在雨中匆匆而过。微微细雨的时候,我没有打伞的习惯。雨中漫步很浪漫,也是一种享受。
天放晴了,再上楼顶看星空,却发现那夜空没有以前明亮了,带着一丝伤感。
秋,也许“霜叶红于二月花”是对她最美的赞颂。
秋风·秋雨·秋叶
童年时的我,对四季的概念比较模糊。只知道春天是暖和的,夏天是炎热的,秋天是凉爽的,冬天是寒冷的。随着岁月的流淌,人渐渐地长大,慢慢地我爱上了春天的鸟语花香;爱上了夏天在水池里的嬉欢,冰淇淋的刺激;爱上了冬天堆雪人、打雪仗、看雪景……唯独秋天,让我觉得枯燥无味。尤其是家乡的秋天,整天只看到叶子发枯发黄并一片片地凋落。无聊之余,最多也不过是几丝忧愁。
自从学习了英语,我便给一年中的四季起了名。春天叫“warm”,夏天叫“hot”,秋天叫“cool”,冬天叫“cold”。也许是秋天的名比较酷吧,我对它有了少许好感。
上了高中,语文老师说,家乡的秋天是一年中最美丽的季节。当时我并不完全相信,总有些怀疑。但从那时起,我便开始观察秋天,感受秋天。
秋雨往往是飘落着的,细细的,密密的。风夹杂着雨,雨跟随着风,飘零着。雨轻轻地洗刷着大地上的一切,地面被洗得油亮,树叶上不断地渗出颗粒饱满的雨滴。到了黄昏时,风和雨都放慢了节奏。太阳又从云层里爬出来,将她的余辉送给大地。黄叶在柔和的阳光的映射下,透露出淡淡的微红,就像害羞的少女那美丽的脸颊。
秋风飘过的地方,树叶会发出“沙沙"的响声,很好听,风大时,黄叶就会挣脱树的束缚,随着风一起翩翩起舞,好像一只只美丽的黄蝴蝶,在风的伴奏下,载歌载舞。此时,恰好有三两个人从飘落着的黄叶中走过,这不是绝美的画面吗?可又是那样的转瞬即逝,尤如昙花一现。让我还没来得及仔细欣赏,便消失了。
我惋惜这短暂的美,更惋惜秋叶的刚烈。它如此奋力地挣扎,是为了摆脱大树的约束,但是,难道它不知道叶落终要归根吗?为了如此短暂的自由却将自己永远地埋在深深的树根下,值得吗?可我又想,这也许正是秋叶的精神吧。它们挣脱大树束缚的真正目的,也许并不在那刹那间的自由,它们是为了将自己最后的注入树根,好让大树在寒冷的冬天能有充足的养分。在来年的春天,树枝上又会长出新的、更茁壮的新叶,那些新叶子不正是它们当年的身影吗?想到这里,我又为秋叶感到骄傲,没想到它们竟会有"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太不可思议了。或许是神秘的大自然赐予的吧。
春天的风让人昏昏欲睡;夏天的风让人感到闷热难受;冬天的风让人感到寒冷刺骨。唯有秋天的风让人感到神清气爽,既不闷热,又不寒冷,还能让人清醒不少。我简直怀疑秋风具有提神醒脑的功效,再加上凉丝丝的秋雨,这再好不过的药引子,一副名贵"天然药草"恐怕就形成了吧。
秋风与秋雨可能是这世上最完美的一对搭档。秋风吹着秋雨,秋雨伴着秋风。它们能让世上的一切反射出晶莹的光泽,反射出秋的高雅。也许它们能修剪出一幅美丽的秋的图画,看着它们的身影,我忍不住感慨到:秋风吹吹,秋雨飞飞;秋风爽爽,秋雨凉凉。
秋天的风,秋天的雨,秋天的叶。它们任何一着都不能独自显示出美丽。它们表达出的,是一种整体的美,一种和谐的美。没有风,雨不会飞,叶不会舞;没有雨,风不会湿润,叶不会害羞;没有叶,风显得单调,雨显得乏味。只有它们巧妙地结合起来,才会构成一幅美丽的画,一首精美的诗--秋。
大自然赐予了春天鸟语花香,赐予了夏天欣欣向荣,赐予了冬天美丽雪景,当然不会忘记赐予秋天。于是,她赐予了秋天神秘和美丽。看来,大自然是不会偏爱谁的。
我也从中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的天分是差不多的,要想超越别人,取得非凡的成就,恐怕非得吃得非凡的苦不可。
秋,让我领略到了它的美丽,又让我领悟了一些道理。
秋,果真是硕果累累。
秋天
秋天来了,天高云淡,蔚蓝的天空中,大雁成群结队地飞往南方,它们有时排着“一”字形,有时排着“人”字形。
秋天,大部分树叶都渐渐地变黄了,有的已经枯落下来了,唯有枫叶红了起来,火红火红的,为秋天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真是“霜叶红于二月花”啊!
在秋天里,大部分花已经失去了往日的风采,花瓣已经落下,而各种各样的菊花却在争奇斗艳,装点了城市,美化了环境。
秋天是庄稼成熟的季节,也是农民伯伯最喜爱的季节。高粱涨红了脸,苞米咧开了嘴,黄澄澄的玉米粒,象一颗颗金豆子,谷子笑弯了腰,正向我们鞠躬,大豆被风吹得乐出了声……
秋天真好,我喜爱秋天。
秋天
不知不觉,秋天到了。许多候鸟成群结队地向南方缓缓飞去,其中大雁,有时排成“一”字形飞,有时排成“人”字形飞,秋天的天空真是太美了。
秋天,大部分树叶已经变黄了,而枫叶却变得火红火红的,秋风吹过,一些枫叶象美丽的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这样,就把春天打扮得更加美丽了。
秋天,大部分花的颜色已变浅了,花瓣已经枯萎了,失去了往日的光彩。而菊花却在争奇斗艳,在秋风中,散发着花香。
在田野里,玉米已经成熟了,有的玉米已经被收割了,还有的玉米挺立在寒风中,盼望着早日被农民伯伯收割去;高粱此时也涨红了脸,谷子也笑弯了腰……它们好象是在向农民伯伯道谢。
秋天是一个美丽的季节,我喜欢秋天。
秋 韵
阵阵清风徐徐而来,片片落叶轻舞飞扬。吹走夏的炎热,舞来秋的凉爽,秋姑娘披着金黄的轻纱翩翩起舞,舞动出怡人的秋韵。
转眼间,翠绿变金黄,一切都在悄然改变。满院的翠绿霎娜间溢满耀眼的金黄,在阳光的照耀下,在秋风的吹抚下,自由起舞,自由摇曳,闪现出秋的光华,摇来了秋的硕果;门外的杨柳像是位流浪者经历了风吹雨打后显得格外疲惫,开始慢慢沉睡,片片绿叶在飘落,落在水里,落在地上,发出各种奇异的响声,像是在为自己的凋零而哭泣,又好似为来年的青绿而欢喜,只有充分休憩,方能来年再绿;随手拣一块石子用力投入水中,河水也仿佛像调皮的孩子收敛了许多,不再激起浪花朵朵,增添几份成熟沉着,依旧沿着自己的轨迹,月夜不停地流向远方,途中迂回曲折,偶尔也会逗留,像是留恋夏的喧闹,又像是应和春的活力,又好似装点秋的韵美,它载着人们的希望满怀自己的追求,执著不息。
变了,秋景显得格外高洁,格外爽朗。
身未动必先移,伴随着秋的脚步,街上的行人也改装换颜,脱去夏的轻快,换上秋的厚暖,任凭秋风恣意凌乱头发,任凭秋风吹动落叶沙沙作响,而人们心旷神怡的容颜却无法吹走,秋景中,人暖心暖。
秋风吹走了夏的那份懒躁,只来了秋的凉爽;吹走了夏季火热的太阳,让秋的阳光普照生灵。秋景中的人也格外轻盈,更加高洁。
漫山遍野的绿山也弹指间金黄簇簇,从山脚到山顶,金黄把山来镶嵌,仍有点点绿色在为秋景增光放彩,原来,残绿也依旧酝酿着夏的激情,夏的灵魂留连不舍。
路依旧,脚步依旧,人们心情随季节而变化,惟一不变的是永恒的信念,途中缺少了浓妆艳抹的夏,却弥漫着:“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的爽朗气息。
脚踏四季,走过金秋,不悔前进!
秋天,与阳光亲近
黎明还正酣,深山里那农村的空气很清冽。露水正浓,微微伸伸沉重心里朦胧的阴影,从重重深夜中走出。辗转已在天边的一线惺忪。
呛人的烤烟味从黝黑的木楼——爷爷的房里,隐约犹豫着什么缕缕抽出……
秋天的阳光还遗落在我的呓语里,风儿就已经梳理梯田里沉甸甸的脚步。现在,露水是阳光的第一见证人,只是无语地折射。趁着阳光的温度还保留在爷爷的被褥里。踉跄的脚步急缓有节奏的敲在石板路上,咿呀的竹扁担沉重呻吟的款款而来。
㈥ 6篇初中生语文作文500字
【网络综合-满分作文: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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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一世,草木一春。我们在这路上行走,无法停顿。穿梭过无数的迷障险阻;亦看遍沿途的动人风景。浩瀚的岁月长河里,埋没过多少的壮美情怀,几许的缱绻往事?不能计数。我们不过一粒尘沙,在大浪淘去后,归于沉寂,归于那海的彼岸。
顿悟----生命是一曲离歌,成长是不断割舍的过程。不论你眷恋多深,那些美好的昨日时光,深爱的人或事,总会在不经意间流失。来时的路径,早已是寻觅不得。也只能去学会放下,学会一顿足一咬牙的舍弃。在毅然决然的了断中,顿悟时境的迁徙,和人事变化。从此后明白,眷恋愈深,割舍愈难。人的一生中,可以真正拥有保留下来的东西,实在太少太少。这一路行来,不若就少些喜爱,少些获取吧。背上的行囊轻了,心灵的视野才可以更加辽阔自由。
感悟----生命是一曲悲歌。冉冉升起之日,已难逃曲终人散时的结局。可是我们依然要经历所有的过程,无法避免。只是在点滴的瞬间,在花开花谢的刹那;会感动于天地间,每一个微小的赐予。因为生命的短暂,我们学会了感恩,学会了珍惜。在平凡的世界里,感悟出精彩的人生百态。这生命何其美妙,有生如夏花的灿烂,有死如秋叶的静美。不论是聚盛宴之喜,亦或散残局之悲。这一生,我们走过,看过,不曾虚度过,就应无憾了。
了悟----生命是一曲壮歌。在有限的岁月里,寻找无限的涵义。我们的一生中,总是给自己设置无数的问题,而后再花费无数的精力和时间,去找寻答案。可答案真值得如此找寻吗?是的,答案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寻找答案的过程。没有了这样的过程,谁能告诉我是和非的区分,善与恶的辨别?生命中有微笑有哭泣,亦有许多无可奈何的叹息。太多的情感纠缠着变化着,最终也没有答案。可是,我们渐渐悟出了泰然处之,顺其自然的办法。豁然开朗以后,才会有柳暗花明的景象。了悟是一种智慧,它不是与生俱来,是得于历练之后的累积。
很多时候,我们相信命运,相信因果的关系。可是,却不曾给过自己多少信任。人贵有自知自明,可很多人究其一生,也不曾明白过几分自己。佛陀说:一个人战胜一千个敌人一千次,也远不及他战胜自己一次。这句话不是没有它的道理的。我们总是花了太多的心思,想了解周遭的世界;往往到最后才发现,其实我们还不够了解的是自己。“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知彼不知已,又有何用?知已原还在知彼之前啊。
【网络综合-满分作文:最好的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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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是二哥呀!”
“大家生活都挺好的……唉呀,您就别操劳自己了,孩子们都心领了……好,那您就赶快歇歇吧,来的时候打个电话,我来帮帮你……”
不用猜,光听爸爸那口气,准是亲爱的二伯要带好吃的来了,这不,爸爸过来了。
“女儿,你二伯听说你们都快要考完试了,特别给你们捎来大大的鸭梨。还说成绩最好的分最好的梨。下点功夫吧,就可以慰劳一下这个小馋嘴了!”
“是!”我猛点头,继而转战题海中去了……
二伯捎来的鸭梨真是棒极了,虽然皮厚了点,但里边的梨肉白嫩多汁,让人“醉仙忘死”。为了我的鸭梨奋战斗底!
好不容易挨到了这一天,二伯气喘吁吁地搬来三箱鸭梨。笑呵呵地把鸭梨分给了哥哥、姐姐。这梨真大,他们都欢呼雀跃。
现在就剩那箱小号的了。小的不都是精华嘛,这次我成绩大有进步,最好的梨非我莫属!
果然,二伯大大地夸了我几句,就郑重地把梨送到我手中。迫不及待,赶快尝尝鲜……
拆封后,我傻了眼,怎么……怎么全是又小又破的梨呢!拿起一个试试看,酸得真是不敢恭维。
不是说好是最好的梨吗?失落之后更多的还是不解。
“这梨酸吗?哈哈,牙都软了吧!”这二伯还在幸灾乐祸,真是气死我了。
说着,二伯拿过我手中的梨,咬了一大口,说:“甜的固然好吃,但又能让人记起多少呢?酸涩的梨肉,带给人是久久不能忘却的酸楚。只有尝过酸的人,才知道甜的珍贵。想想吧!”说完,狡猾地拧了拧我的耳朵。
我突然恍然大悟。二伯是要让我记住成功的来之不易,辛苦汗水筑成的高楼不能轻易摧毁呀!
二伯虽没什么文化,但搞果园还是有声有色的,想必这就是他的绝招吧。
对,甜的吃,酸的也吃!可这梨……也太酸了吧!
梨虽然酸,但这是最好的奖赏!
【网络综合-满分作文:最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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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着太多太多应该值得珍惜的东西,但是最应该珍惜的也唯只有努力二字。
记得三年前妈妈曾经问过我这样一个问题:“宝贝,你觉得在你的人生中什么东西最重要/”面对妈妈那样深奥的问题,我犹豫不决,然后充满自信的回答:“时间,因为我们课本上有篇课文叫《和时间赛跑》,它说明了时间的重要性与宝贵性。”‘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那是小小的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时光如流水般的过,即使用金钱也买不回宝贵的时间,这大概就是我觉得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吧。
我认为妈妈对我的这个答案会感到高兴,然而她却只是微微一笑,轻轻的摇了摇头。见此情形的我感到很困惑、不明究里。
几年后,妈妈又问了我同样一个问题。我给妈妈的却是另一个答案。:“妈妈,我认为感情最重要,因为情不像时间一样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不管是谁都要这样过,我想只要不随随便便浪费光阴,时间是可以得到很好的珍惜与利用。然而感情却近乎微妙,它是发自内心的心与心的互动,是每个人所必备的精神支柱,所以它很重要。听到此种答案的妈妈并没有喜上眉梢,又只是摇了摇头,轻轻地走开了。只留下我一人在独自思索。
可就在此时的今天,我终于找到了一个令妈妈满意的答案,那就是努力最重要。
人的一生总要经历许多的磨难与挫折,但是我想只要通过不断的努力就可以成功的解决一切困难,取得胜利。因为只要有过努力的过程,就会得到属于自己的那份真实的结果。就像开花结果一样,努力就是美丽的花朵,成就如同果实,每个人不通过努力又怎能有所相应的成就呢/大概任何事情在它的面前都会变得一文不值了。因而我坚信什么事情都不会比自我努力过还要重要。
那么面对未知的将来,就让我们用内心最坚定的信念去支撑吧。让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同在一个世界中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去出色的完成自我的伟大理想。
【网络综合-满分作文:为幸福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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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早上,我背着书包跑到车站等车,因为是冬天,我哈着气,想暖暖手,天很暗,树上都结了霜,一会看看手表,一会把手伸进荷包,哈着白气,心想:今天真可怜,树上都结了霜,我起的本来就不是很早,车上怎么还不来呀,再不来,我可就迟到的!
过了一会儿,车终于来了,我挤上前去,终于上了车,我看了看表,太好了!还有半个小时。我找到了一个位子,坐了下来,车开的有些快,突然,“吱”的一声,公交车在一个紧急刹车后停住了,我的头差一点撞上了前面的椅子,我慌张的四处望着,以为出了什么事,呼,虚惊一场,原来是一辆婚车横穿了过来。
“烦死了,我还要去开会呢!”
“快开车!我要上班迟到了!”
“我上学要迟到了!”
“开车!快开车!”
“什么破婚车,挡着路,想要被撞死呀!”…………
听到乘客们的破口大骂声,司机终于忍不住了,他眉头紧锁,站了起来,大声地对我们说:“你们别吵了,别人结婚是一件幸福的事,所以要开得慢,录下来,换成你们还不是会开得慢,换成谁都会这样,只要我们心里放宽一点,多为别人想,这样,他们幸福了,我们也会因帮助了人而幸福的。”
好一位幸福火炬的传播者,好一位幸福的司机!我心里不禁赞叹道。原来做一个为幸福让路的人是多么简单,做一个幸福的人是多么简单啊!
为幸福让路,收获幸福。
【网络综合-满分作文: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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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风习习,琼枝带露,啊,又是一个大雾天。家乡的雾没有峨眉山的雾那样厚、那样秀,也没有黄山的雾那般奇丽渺远、变幻莫测,但我最欣赏的还是家乡的雾。
我的家乡位于崇山峻岭之中的会稽山麓,这里层峦叠嶂,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这里的雾有它独特的魅力。
家乡的雾白得美,白得朴素。像瑞雪一样的白吗?它没有。它白中略灰,白里泛青,比白雪美多了。可不是,浓雾沉睡在青山秀水之间,汲取了山间草木的灵气,不要打扮得更秀美了吗?这样的白雾只配乡村才拥有,任何丹青高手,也很难调得出来吧?家乡的雾白得自然,白得真诚,我真想抓一把在手中,甚至拥它入怀,把它点染在画纸上,不时地欣赏它。
家乡的雾浓得深,浓得纯,丝毫没有城市中的雾那般含有油烟味。它很可爱,尽管行人相隔几步时,只能闻声,而不能见人,吸入一丝雾气,清凉清凉的。我们背着书包上学堂,浓雾飘上了我的前额,和我亲吻,我没法回避,这个多情的女子啊,你是在渲染你的热情和好客吗?望望四周,雾茫茫的一片。或许有人会感到憋闷,看不到连绵逶迤的群峰,看不到苍翠茂盛的竹木,可我不在乎。
浓雾变幻着,一会儿化做了凉风,一会儿变成了小露珠,沾在我的发梢上,沾到我的睫毛上。我轻轻合上眼,清凉的感觉使人心旷神怡,经雾水的洗礼,我似乎明眸含“泪”了。
家乡的雾柔得真美。它韧如白云,剪不断扯不断。它轻轻敷在小草上,草也真爱雾姐姐,尽情地吮吸着甘汁。
太阳渐渐升起,雾渐渐地变淡了。一轮红红的圆日高悬在半空中,高山、峰峦、树木渐渐露出了轮廓,经雾水洗涤的山川大地,充满着勃勃的生机。那奄奄一息的枯木似乎也滋润了,有了洒脱的生命。
家乡的雾亲切、热情,我爱家乡的雾,它真让人思念。
点评
用“精美”来形容是比较合适的:一是结构精美,文章先写了雾白、雾浓、雾变、雾柔的独特魅力,最后用“真让人思念”作结,显得精干利落。二是语言精美,整齐上口的短句的使用,让更适宜朗诵,一遍遍地吟诵着这些文字,觉得自己也成了有灵魂的雾了。
【网络综合-满分作文:我找回了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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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在无声地溜走,终于,采野花、数星星的日子纷纷飘散在发黄的挂历上,离我们远去,那份快乐也将永远被锁在记忆的门槛里。随之而来的,是幻想破灭后的绝望和失落。但,我不甘失败,我不甘寂寞,我要点燃我的心烛,让它驱散弥漫在我周围的黑夜,让它熔化覆盖在我心头的片片寒冰……”写完上面的话,她合上了自己那精美的日记本,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入抽屉里,扣上锁,同时,也把那份自信埋入心底。
她,一个有极强好胜心的女孩,转入重点中学快半年了。从一个很普通的学校转到这里,她知道家里托了很多关系,花了不少的钱。可是,在这里她没什么朋友,最让她心烦的是她的成绩。每次成绩表排出来,她的名字几乎都在长蛇阵的最下层。每当想到这个,她都有一种莫名的压抑感,似乎她前面的名字有千万吨重,压得她快要窒息了。
她要奋发,她要无愧于所写下的话,要付之于行动。于是,她不再整天空想那些无用的虚幻的东西,为她知道要面对现实,不能做空想主义者。她上课精力集中,踊跃回答问题,认真完成作业……这一切,她都尽力做得很好。果然,她的成绩有了起色,她的脸上也露出了
久违的笑容。就这样,她坚持着这样做下去,她的成绩竟到了中游。这些都太令她高兴了。
又一次,她打开自己心爱的日记本,写道:"人,就像茶叶一样,只要投入沸腾的生活,点亮心烛,激活自己,就肯定能够显现出生命力的颜色。"
写完之后,她又一次合上日记本,把它锁在抽屉里,同时也把那份成功的喜悦锁进了心房。
渐渐地,她的成绩直线上升,她也更加自信起来了,也结交了好多朋友…
她再次翻开日记本,郑重地写道:
"人生,一局落子无悔的棋,一场人喧鼓响的戏,一重波涛万顷的海,我只是一个平凡的过客,但我自信,我能够化解心灵的困惑与迟疑,而今,我真的做到了……"她就是我。
固然,你我只是一个平凡的过客,当面临绝望、失意时,一定要点亮心烛,找回自信。它必定能照射出生命力的本色。
点评:用第三人称来写的考场佳作少之又少,则有意识地而且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文章选材贴近生活,立意深刻独到:通过"她"(我)寻找自信的过程,表达了当代中学生积极进取、努力向上的精神风貌,同时也突出了"自信"对于人生的巨大作用。日记本这一道具的运用,既交代出时间变化,又使文章脉络清晰、完整。文章语言流畅,条理清晰,三段富有哲理的日记内容以及结尾有力的议论生发,成为文章突出的亮点。
51Test.NET-初二满分作文:成长的启迪】
成长的启迪
这世界上有两种人,那么我问你,这两种人是什么人呢?
对于这个问题,答案不止一个,有人说,是男人和女人,也有人说是好人和坏人,还有人说是正常人和残疾人,而这些答案都是正确的,还有其他答案吗?有!那么我们今天就来讲讲这次要说的两种人,这两种人呢,外表都是一样优秀,可一个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一个是表里如一,有真才实学的人。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青少年应该如何选择呢?
接下来我们再来问一个问题,倘若你是古代的君王,你会选哪一种人作为你的心腹呢?答案不约而同,几乎所有人都会选第二种人做自己的心腹,可是我们之前也说了,这两种人外表看起来同样优秀,就像一个故事里说的,有两枚钉子,一枚接受了最后的淬火,一枚则没有,可看起来同样优秀的两枚钉子被遗弃买走,那么这样中人,这两枚钉子该如何区别呢?我要说的是真金不怕火炼,从化学角度而言,金子是不可能在火里被溶解的,能溶解它的有也只有一种方法,在这里就不细说,总之金子和其他金属是绝对不一样的,金子能经得起考验,那另一种不是金子的人呢。结果不言而喻。
同解。这两种人谁经得起考验谁就是最终被选用成君王心腹的人。
而关于这两种人的差别之处,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谁比谁优秀,而那个故事里的两枚钉子被买回家里去之后,一枚对另一没说,“老兄,你真傻,干嘛还有接受最后的淬火呢?你看我们不是一样吗?”另一枚说,“总会有差别的。”是呐,总会有差别的,时间过得不久,这两枚钉子同是被拿来打造家具,没接受最后淬火的钉子没敲打几下就变弯了,而另一枚无论怎样敲打都是直挺挺的,最后,被敲弯的钉子被无情的抛弃了。而这两种人,第二种人的优秀与真才实学是通过后天的努力得来的。成功的人总是付出汗水与努力的人,未经风雨怎见彩虹,所以经受得住磨难的人才能笑到最后 !!
读了以上所述,同学们,这些话对你在成长的道路上有何启迪呢?
【51Test.NET-初二满分作文:梦境徘徊】
梦境徘徊
窗外黑幕的天空,没有繁星闪烁的生气。
那年分离的小巷,没有温柔如昔的气息。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总和你在梦里相见。你握着那随风而落的桃花,微微蹙颦,总是牵动着我的心。
多么温润的女子。即使他们都说你小气,说你不识大体。可是,又有谁领悟到了你任性背后是一颗多么柔弱的心,孤独,悲伤却无法说明。于是,眼泪便成了你泄掉它们的工具,滴滴如水的泪珠划过你白暂的的脸,从我心头流过盛开着桃花的河流。随潺潺的流水一起,隐没在你最深最深的心绪。
不过,你那么的幸运。我看见宝玉看着你的时候,眼底流露出的浓浓眷恋,如鱼恋水,如蝶恋花。他是个斯文如玉的男子,却因为你变得炽热,变得活泼。但,你却不敢相信任何人,唯有寄情于那绚烂的落花。“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泪水又一次融进泥土里,伴着花的玉体,香润甘甜。你说你没有谁怜惜,可我却是那么想要告诉你,至少我是喜欢你的。从第一次见你的惊艳到后来的忧愁,到大家不懂你的性格。我都看见了,虽然这是梦,但我可以清楚地望见你消瘦的身影,听见你的断肠的哭泣。
在你离开的那天,我就站在门外的小巷。不敢踱步进去,我怕眼泪会止不住,我怕我会惊扰了身边的人。只好,站在门外,看着你焚稿断痴情。我没注意到,你已经消瘦成那般样子了,仿佛是随手一碰就会随落花被风吹去。门外忽然刮起了一阵狂风。,吹起了那残留的灰烬,我看到你眼中不再有流连,而是满眼的决绝。甚至不曾回忆起你曾为了他哭得肝肠寸断,伤得体无完肤。你安静地睡在了床上,不再有一丝的动静,仿佛是沉睡的仙子。任谁也不想打扰你。你再也受不到任何的伤害,即使这个时候不远处真是张灯结彩,欢天喜地。
草木也知愁,韶华竞白头!
叹今生,谁舍谁收?
总是感觉你的香味还残留在潇湘之间,踱步徘徊,却再也就见不到那忧愁的仙草,独留满室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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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
看!
镜子里那戴眼镜的小伙子是谁呢?
那就是我;下课了那个在操场上疯跑的傻小子是谁呀?
那就是我;上课专心听讲的那个腼腆的小男生是谁呀?
那就是我。
我走到镜子前面,看看镜子中的他。我笑,他也笑;我哭,他也哭。我向他招招手,他对我说:“你好,我叫郭欣,爸爸妈妈希望我们的祖国欣欣向荣,也祝愿我健康地成长,所以给我起了‘欣’这个温馨的名字,但你叫我‘欣欣’我会更高兴。”我也向镜子里的人说:“你好,我今年十三岁,个子不算高,短短的头发淡淡的眉,戴着一副斯文的眼镜,是个腼腆的小男生。”唉!
其实我有时也不腼腆,如果心情好了,下课后会和同学们一起尽情地玩耍;如果心情不好,就没人敢惹我。我最大的特点就是过分的谦虚。小时候,妈妈问我考试考得怎么样,我张口就来:“烤焦了,糟透了。”考小提琴4级时,我也说,估计过不了。就连我上中学能不能进重点班,我也说不确定……虽然谦虚是件好事,可像我这样也未免太谦虚了吧。
我屡次试图修正我这“特点”,但好像已养成了习惯,经常脱口而出。我还很喜欢劳动,家里的活都是我抢着干的,我认为劳动也是一种快乐。
我小时候胆子很大,别人不敢去的地方我敢去,别人不敢做的事情我敢做。但是去年暑假我看了许多鬼片之后,胆子就慢慢变小了,不敢一个人在家。记得有一次,在家里一只苍蝇都把我吓哭了。
我不喜欢交太多的朋友,不像别人,同猫同狗都交成朋友。我交朋友要求可高啦!
要学习好、品德好、卫生好、长相也要好。所以,我的朋友都是同龄人中的精英。我很珍惜和他们相处的时光,从不和他们闹矛盾。他们也很重视我这个伙伴。
我的兴趣爱好是拉小提琴和游泳。我觉得人只有在水中才能完全伸展,显露出优美的身姿。音乐,和学习一样,是一门深不可测的领域。
它在我心目中代表着高贵、典雅和神圣,我喜欢音乐,于是就下决心学了乐团必不可少的乐器———小提琴。
我离开了镜子,他也不见了。
这就是我,一个爱音乐的腼腆的中学生。
㈧ 500字6年级作文
每天只要我回到家里,它都会跑过来迎接我。即使它在与人玩,也会跑过来欢迎我。它会一边跑一边叫,一边还在不停地摇着尾巴。它跑到我的身旁边除了把我的裤子咬住,表示对我好,有时还会扑到我的身上来甚至要我抱一抱。否则,它会闹个不停。这时,我总会拿出一些小狗喜欢吃的东西给它吃。它立刻在我的面前大吃起来。我和它非常要好,如果回家不见它的身影就会难受的。
可是,有一次,我回到家里小狗却没有跑来欢迎我。这时,我在想今天这小狗是不是生病了?还是被人抱走了?还是……我马上去找小狗。我东寻西找,从屋子里面找到屋子外面,从楼上找到楼下,可是就是找不到这条小狗。这时,我更加着急了,走得更加快了。找着找着,我发现外面公路上面有一些血迹。这一下我可急坏了,难道小狗被汽车压死了?我想找妈妈问一问,可是妈妈有事情出去了,这时正好不在家。我真急死了。正在这一个时候,妈妈从街上回来了。我立刻跑上去问妈妈:“妈妈,小狗哪里去了?”妈妈说:“小狗独自出去到公路上玩,不小心被一辆汽车疾驶过来正好压住了。当场就给汽车压死了。”我说:“那小狗现在在哪里?”妈妈说:“喏,就在前边的垃圾堆里。”我听了,迅速跑过去把小狗拿了出来,给它在水龙头下面冲洗干净,好象给它洗了一个澡。然后,我拿了一把工具在旁边地里挖了一个小坑,把小狗放了下去。接着,我用泥盖在上面,给它做了一个坟。我还在小狗的坟上立了一块碑。碑上写着“爱犬西欧之墓”。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