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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的介绍1000字左右的作文大全

发布时间:2021-01-27 10:03:36

『壹』 有关书的好作文1000字

书,是那寒冷冬日里一缕温暖的阳光;书,是那炎热夏日里一缕凉爽的清风;书,是那醇美的香茗,令人回味无穷;书,是那神圣的阶梯,引领人们攀登上至高无上的宝座……我喜爱读书,我愿伴着我钟情的书成长.
凝视着满柜的书,我不由得再次回忆起我与书前行的故事……
时光倒流,思绪回飘.那是刚开学的四年级,稚气的我刚刚迈入我并不知道是人才济济、藏龙卧虎的“新家庭”.一切都是那么眼熟而又陌生,我感觉到新鲜、好奇.
很快,我发现我的语文水平在班里是那么平平庸庸,成绩一般,我不免有点心急如焚.爸爸妈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儿子,你要想提高语文水平,就必须要多读书、读好书,要与书交朋友.”爸爸多次苦口婆心地劝告.可怜天下父母心!但执迷不悟的我仍不思进取,依然我行我素.语文成绩毫无进展.
正当我在黑暗中摸索着寻找出路时,教我语文的李希骥老师在我面前出现了.李老师犹如一盏明灯,为我照亮了前进的道路;犹如一盏信号灯,把我引入了书的海洋.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雪花纷纷扬扬,漫天飞舞,大地盖上一层厚厚的棉被.我的心情犹如这寒冷的冬天.“孙浩轩,来我办公室一下.”到李老师的办公室,屋里的暖气使我感觉到丝丝温暖.“要想学好语文这门课程,最重要的是多读书.只有书读多了,你的写作水平才会提高,你的语文成绩才会明显进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会引领你走向辉煌之路……”李老师语重心长地告诫我.听完李老师一席话,正如“良言一句三冬暖”,我顿时感到春天般的温暖,驱散我冰冷的心情.我从而坚定“要与书为友”!
从那以后,我每天如饥似渴地吮吸书的甘霖,吸取书的精华,汲取书的道理.引人入胜的书使我身临其境.我仿佛走进法国的巴黎,聆听着圣母院那虔诚的钟声;我好像来到保尔·柯察金身边,触摸他那钢铁般的身躯;我又似乎漂到孤岛上,和鲁滨逊一起顽强地生存下去……我读啊读、写啊写,我的语文成绩在不知不觉中慢慢上升,我的日记也经常被作为范文在班里传递.
时隔一年有余,我的成绩在班里名列前茅.同学们的肃然起敬,老师的刮目相看,更加坚定我“要与书为友”的决心.“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终于悟出了高尔基这句名言的深刻道理.是书,引领我走向成功之路.
我爱书,我愿与我钟情的书相伴前行.

『贰』 1000字左右的作文

寂寞在唱歌


竹林青苔,等你透过竹林的空隙,看见我寂寞的容颜,等你,很久了,以至于,我恍惚觉得自己已经老了,老到不可以再想其他的什么人,脑子里,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以至于,我已经一无所有了,我所有的一切已经都属于你。--依依

(一)

我会用心去聆听花在风雨中的声音,随着秋雨,那些个娇艳的花瓣在逐渐地缀红,这些个花儿,终于以最优美的姿态,恋恋不舍地告别了繁华,清冷冷的雨丝,潇潇地滴落在窗外的梧桐树叶上,这是这一季最让人心动的声音。

水韵涵秋,潇湘烟雨,我的日子在等你中度过,望月寄相思千里,眷依着多情,刻画着尘世中奢侈的浪漫,我知道你也醉心于这样的浪漫情怀,很多的时候,我们好像是在用一个大脑思考,我们的想象如此的相像。

(二)

当清风拂过你的眉梢,那是我的思念在你的身边萦绕,当你感觉到一双清澈的目光在注视着你,那是我在为你的幸福祈祷。

静静地守候在这细雨纷飞的季节里,让一心的惆怅,跟随雨丝去到你的身旁,化作片片的思念,留在你住的地方。


(三)

宋时的风,唐时的雨,水墨的江南,那些风铃般的呓语,轻易就落在了风雨里。

独自游离于馨语逸香的惬意,执着于素笺碾墨的喧染。

当烟花开到荼蘼时,看花落满天,稀稀落落斑驳浸染了夜的颜色,心事沁了秋的味道。

(四)

浓淡相宜的情愫如墨般,渲染着这样一个季节,一缕缕袅袅的云烟,如思绪在一片片叶子的缝隙里穿越着。

我也努力地随着叶子的缝隙,寻找着答案,窗外的竹叶在轻唤着,我看见了它对生命的渴望与执着。

在如水般的年华里,轻轻的吟唱着一行行的文字,那是我指尖蹦出来的温柔。

(五)

剪一段时光,滴落在窗前,只是一念的灵犀,于是把它刻在心里,那里有爱人的呼唤。

静静的聆听,安静的有些让人心痛。

借这墨色的字符,折叠起唐诗宋词的韵婉,散落的思绪飘得很远很远。

(六)

独自遥望一个遥远的地方,有一双温情的目光,低声细诉着缠绵,一抹嫣然游离于记忆深处。

夜,和着寂寞,在轻叹中已婉约成一阕清瘦的唐诗宋词,纪念感激着温婉相待,素心相对,有淡淡的暖意在屋子里流淌。

一些散落的时光在窗前划过,我知道你曾来过,你把心留给了我。

(七)

烟色微朦,思念定格成凝脂的琥珀,风月无边的情调。

在忽然的惊醒里,抛开凡俗,义无返顾的来到你的身旁。

卷帘,浅浅的微笑,在风的抚慰下,摇曳成一段曼妙的风情。

(八)

斜倚窗,低眉间,窗外静静地流泻着呢喃的细雨,你于雨中叹息,又仿佛是一声声的呼唤。

喜欢在自己的空间里倾诉一些温润细腻的情感,诉说着灵魂深处的缱绻,一场静谧里书墨散发出淡淡的幽香。

灿烂溢彩的心境,奢华地妆点着生命,使生有了辉煌的盼望,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个你,让我念念不忘的牵畔着。

『叁』 求一篇1000字关于读书的作文

读书
灯,灯光依旧亮着,不能熄灭。几只小虫围绕着灯光。对于那些小虫来说,一切发出耀眼光芒的东西都是它们的理想乐园,也是它们的神明。简单的崇拜,以致奋不顾身。如果可以我倒很想做一只小小的飞虫,每个夜间飞向最吸引我的某个光源。在那里玩乐,在哪里祈祷,在那里奔向另一个世界。
从遥远的梦幻回到现实,摆在我面前的还是堆积如山的资料与星罗满布的习题。熬过今夜,就能从书中逃回到这个世界。在书海里漫游,达到幻灭的程度,才能从书中抽出思绪,让呆滞的大脑休息片刻。
我,我不明白。在现在这个年代,怎么还能说只要读好书,就会发财。这种想法让我感觉好呆。难道只要读好了书,就一定能发财吗?那全世界的人都会去读书的,我相信。
爱我的爸爸,疼我的妈妈,也不知道你们是不是真的对我好。我说了那么多,你们都明白了吗?我不是要反抗什么,只是要你们看,我不满的地方。别只是以自我为中心展开思想,你们认为的一切都是对的吗?你们所想到的都是最好的吗?别再互相争吵,似乎和文革那会一样,谁没有心机,就会被铲。难道不觉得累吗?我觉得好累、好累……
我读,我会读书,会读好书,但那不是被逼出来的,那样会让我感觉想吐,好想哭。我怕,怕什么,怕老是背书,怕别人说我好白痴。你,你们,只会说“你要第一,没第一也要上班里前十名。制定好计划,编排好剧本,我成为里面的主角儿。我想告诉你,我就快要发羊颠疯。
不是每个人都会读书,读书不厉害也不一定就会输,我并不是想要说我会读书不在乎。我只希望你们能够清楚,我不是你们的玩偶,请别为我编织自己的人生

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看一本好书就像在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书在每个地方,每个时代都有着重要的地位,包含着无穷无尽的知识。
“一个家庭没有书,就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子。”可想而知书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它像一束阳光,一扇风景。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生活情趣,而且,使生活变的更加丰富多彩,有声有色。我们通过读书丰富知识,增长见识,让生活过得更充实,更有意义。在书中我们可以学习许多小窍门,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小难点。
几百上千年前的古人已经知道了读书的好处,有许多热爱读书的故事都流传至今,其中王羲之的故事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相传。一天中午,王羲之正在读书,书童送来馍馍和蒜泥,他因为看书入了迷,竟拿着一块馍沾了墨汁就往嘴里送,错把墨汁当蒜泥吃了,还说:“今天的蒜泥真香啊!”
通过这个故事,我深深体会到了读书的重要性,前人能做到读书废寝忘食的地步,为后人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知识,财富,我们有什么不好好读书而沉迷于游戏,电视?与他们相比我们不感到惭愧吗?
读书的过程是艰难的,也是快乐的。渐渐的,在读书中我有了“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的才气,感受到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豪气,体会到了“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傲气……
在读书的过程中,我的作文水平也得到了提高,以前,我写作文时,总是不知道该用哪些词。所以老去问妈妈,妈妈就说:“孩子,你应该多看些书,哪一个作家像冰心,老舍都不是破了万卷书,才下笔如有神的呢?”从此,我就天天看书,记录书中的好词,好句,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果然,一段时间过后,我的作文水平就有一点点提高。
书是人类一生的朋友,在哪里都有极其崇高的地位,正如三字经中所言“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充分说明了读书的人后天的影响。
读书有这么多的好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么?

『肆』 十篇优秀作文1000字左右。

外婆的自行车
小时候,好像是在还没搬家时,那时候父母工作都很忙,无暇照料我。于是,接送我幼儿园放学的任务就落在了外婆的身上。外婆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从来都不会表达爱。然而她那一点一滴的细节,却像一缕缕细流,交织在一起,滋润了我的心房。

记忆最深刻的还是外婆那辆沉重破旧的自行车。如今的它,早已生锈,自行车的链子被岁月折磨的饱经沧桑,锈迹斑斑的车架,仿佛在倾诉时间流逝之快。然而,10年前的它却是那么崭新,也是它载着我和外婆一起度过了那快乐又短暂的童年。

春天,万物复苏,初绽的花朵好嫩绿的小草,触动着我好奇的心。每当听到“嘎达嘎达”的声音时,我就会知道是外婆骑着它那辆自行车来了!于是,在路旁的花丛旁,经常会看到一老一少骑着自行车的身影。经常,外婆会突然停下来,用他那粗糙的大手牵起我细嫩的小手,走向花丛中,然后摘下一朵自认为最漂亮的花,戴在我的头上,并且一个劲的称赞我漂亮。我也会高兴地自以为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孩子,却殊不知自己只是一只丑小鸭。然而,那朵花却带给我无限的自信。

夏天,太阳恶毒的烤着大地,大地就像一个滚烫的火炉,让人汗流浃背。每当这时,外婆就会用一元钱给我买一根盐水棒冰,满足我小小的愿望。虽然,盐水棒冰和现在不同口味的冷饮比起来简直不算什么。但是,那时当我手中拿着一根棒冰时,看到别人歆羡的目光是,我的心中是那么自豪——为我有这样一个外婆为荣。我总是会一边舔着盐水棒冰,一边听着外婆自行车那熟悉而亲切的“嘎达嘎达”声,夏天的燥热早已不复存在。

秋天,天已转凉,树上的落叶簌簌的落下,就像一只只翩翩起舞的黄蝴蝶。秋天也是一个易感冒的时节,那时的我体弱多病,每当秋天都要生病咳嗽。于是,外婆的自行车后座上也不知不觉间多出了一块毛绒绒的的垫子,热融融的暖流径直贯穿了全身,温暖了我的心房。不知为什么,从此以后每到秋天我就再也不感冒了,身体已比以前健壮很多。

冬天,呼啸的西北风就如同一把锋利的的刀子。我的手也常常因此变得十分干燥,裂出一道道裂痕来。这时的外婆,便会用她那温暖的大手包裹着我那冰冷的的小手。即便是在自行车上,外婆也不忘叮嘱我让我把手放进外婆的口袋中取暖。至今我还记得,外婆口袋里的温度,真的,比热水袋还要暖和。

就这样,外婆的自行车载着我走过了无数的春秋。现在,自行车破旧了,外婆老了,我长大了。但是,外婆的自行车在我的心中永远是那么崭新,就像10年前的它一样。

我是一只不离群的大雁
曾经,我沉寂、我自卑、我颓丧,但是,没有人知道我沉寂、我自卑、我颓丧。

曾经,集体对我而言只是很多人的代名词,只是在一块等待成人礼。学校、娱乐、生活,都与团体脱离了干系。我就像擎不住风筝的孩子,像放弃,像迷失,又像失意。很久很久,我都在寻找缺失的东西,形单影只久了,突来的凝聚力,对我就像一股巨大的魅力,这种凝聚力在我失落的时候给我鼓励,在我愤懑的时候让我平息,在我脆弱的时候给我支撑,在我畏惧的时候给我勇气。

高一,朗诵比赛,我和一位同学组合以一票之差赢了班赛,然而这次胜利却不能振奋我,因为我总觉得大家的投票主要集中在另一位同学上,而且,我不自信。后来,级赛,败了。甚至连败因都不想反思,只深刻记得那是个败绩。

高二,朗诵比赛,我,终于决定一个人赴战,当自信满满地站在同学们的面前,却被那作祟的忐忑心理扭曲了朗诵的效果。念完一纸张,带着有点糗有点尴尬的笑容回到座位,暗暗自责。

同桌说,我很好。其实有这一句就够了,至少我小小的自卑心得到了安慰。曾经听说过一句话,只要我站在舞台上,哪怕台下只有一个人愿意看我表演,我就会继续下去。也许,我并没有那么伟大,因为我患得患失,我想要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但是这样的决心也很感人,有时一点点支持对我都是欣慰。

后来,我还是以最高票数当选班级代表去参加接下来的初赛。然后我明白了,也许人生越走越远的意义就在于体会和懂得。体会了失败,懂得了坚强;体会了失意,懂得了乐观;体会了遗失,懂得了珍惜。

以前,我不深舐集体的意义。因为在我的世界里,不需要闹腾,不需要凝聚力。后来,我感受到团结的力量、凝聚的感动,更加珍惜与彼此相聚的时光。但是,当时间像缓慢旋转的风车轻轻滑过岁月的齿轮,我才察觉到我不曾用集体这只钻杆打下深厚的洞穴,用以储藏曾经获得的力量。

当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当周围的一切不断在随时间改变,我感到惊慌和不安。四面的冰墙和面孔都如此陌生和淡然,然而我该如何以良好的姿态迎接我的新世界?当彷徨与不安想像红蚂蚁一样密密麻麻地咬噬着我的傲气和自信,我便一次次地慰勉自己:会习惯的。

一天、一星期、一个月,过后我想,再给我一年的时光,也无法适应现在,更回不到从前。环境变了,逃避、畏缩、懦弱都不是我的归宿,那么,就让我站在自信者的高台上,放声宣扬我是不卑不亢的90后!一切的奇静、默然、欢腾、雷动,都只发生在台上和台下,当我和所有人只隔一线之遥,我会觉得众人的力量对于我多么贴切和震撼。

那一刻,我真希望让它永恒,那一刻,我仿佛又找回了自己,好像充实了面对新未来的信心很勇气,在别人眼里,那是舞台给我的勇气,其实,那是台下所有人——与我密不可分的集体给予我的勇气。虽然没有人知道我的心跳很快,虽然我每沉重的一步都鸦雀无声,但我仍像囊括了大山大河般壮丽无比。

再没有顾及、冷漠、隔阂,疏远的世界,开始离我好近。当我决心依靠自己的力量围绕着信心的光环站上舞台的时候,我才发现集体的每一份子对我来说是多么重要,就如舟与水一般密切。每一份子都是一颗璀璨耀眼的星、一股强大的力量、一座可以可靠的山。我的每一滴努力都需要被支持、被鼓励、被肯定。

突然发现,我已经离不开集体、离不开曙光。飞鸟,向南或向北,往东或奔西,有了同伴的紧随,才拥有了更广阔的蓝天,才得以更无肆地翱翔。而我,只想做一只和同伴一起播洒绿荫、驰骋生命的飞鸟,用不离群。

挫折中成长
跌跌撞撞,淡抹生活的记忆…

——题记

点滴的生活记忆里,坎坎坷坷的磨难,都是生命的见证。

温馨的生活中,终会有那么一些刻骨铭心,那么一些记忆犹新,那么一些痛心的片段。也许也说明了生活,没有十全十美的,总会有那么一些缺陷。

生命的开端,的确很美很美。生命的过程,却更加的美丽!

金色的童年里,有说不尽的快乐;绚丽的青春里,有谈不尽话题;迷茫的未来,有望不尽的风景、

绚丽的青春,最美丽的季节。美丽的季节也有凋零的落叶,绚丽的青春也少不了挫折!

在无知的童年跨进了青春的季节里,总有很多很多的向往,但是一阵风,一场雨,却让充满向往的人,倒退到了起点。

幸福的歌声中,透出了悲凉;幸福的微笑里,落出了泪水;幸福的旅程里,迷失了方向。有那么一丝丝的可笑吧?既然说是幸福,为什么还有悲凉,还有泪水,甚至迷失了方向?

淡抹那一丝丝的可笑,走进绚丽青春的泪水

划过的记忆里,有着一些不可思议,有着一些意料之外,有着一下莫名其妙。但是却看到了许多梦境的现实。

学会了品味生活的甜的那一刻,就应该接受生活的苦。

学会去接受每一次失败,而不是逃避,那么日积月累的,你便会发现生活很美,青春的生活真的很美,有它的青春生活更加美

当我们扬起风帆的时候,太阳也蹦出了地平线了。我们在海中航行,突然有一天,乌云密布,雷声轰隆,浪花击打着船,大风吹击这帆,整只船变得飘摇不定的时候,心里也有一种恐惧感油然而生了、或许下一秒的时候,帆船已经颠覆了,沉进了海底,最终遗失了一切了!但是凡事都是有可能性的,也许在下秒,雨停了,风停了,云散了,太阳重新升起了。所以在挫折中,要找到生存的希望,阳光就会洒落在你的身上。

当说到这里,突然想起了那首歌------《阳光总在风雨后》

在心中唱着,念着阳光总在风雨后,下一刻就会看到彩虹了。

为什么有些人可以享受成功的果实呢?难道就没有,就不用经历风雨么?那是错的,成功的人只是比失败的人多坚持了一秒钟,多忍耐了一秒钟,多给自己一些自信,多走了一步路。面对挫折,失败的人,只是少了一分自信,少了一分相信。

春天的花之所以开的灿烂,是因为它顺利度过了严冬的考验。微笑的人会流下眼泪,是因为感动;的歌会有悲凉是因为有回忆;的路程,原本很幸福,但是少了意志力,所以遗失了方向、

幸福、乐的概念,只有在挫折中才回找到更好的答案!!

不害怕跌倒,只怕没有信心站起来。没关系,慢慢来,慢慢说服自己:“我要站起来”

今天的我们,是逆风而行,明天的我们将会一帆风顺。经历过挫折的人生才不会显得空洞,才不会显得单调,才不会显得朴素!

书,我生命的导线
书是人生的支柱,进步的阶梯。它就像一根导线一样,贯穿着我的生命……

小时侯,我最爱听故事,外婆就给我买来《一千零一夜》和带有图片的故事书,一边让我看图片,一边拿着书给我讲故事。书就像一跟细丝,在不经意间与我相连,牵住了我的心。后来,我每天与书相伴,如果见不到书,就会觉得像缺了什么似的。

外婆告诉我,在我一岁的时候,外婆忘记给我讲故事了,我便“哇哇”大哭起来,无论外婆怎么哄我,都无济于事,她只好放弃了看电视,为我讲起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长大后,每当我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就会联想起她那悲惨的童年生活,使我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大人每当有烦恼时会借酒消愁,而每当我闷闷不乐的时候,我就会用看书这种形式来消除烦恼。因为书会带给我快乐,现在我对书真的是情有独钟。只要每天一有空我就会拿起爱的教育看起来。从这本书中,我深刻的体会到,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流淌的不仅仅是浓浓的血,还有那些那与生俱来的自然亲情。我还会到师生之情,父子之情,朋友之谊。

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它能带我上天,了解宇宙的广阔;它带我入海,了解海洋的神秘,它带我回到过去,了解鲜为人知的事情……课外知识丰富了,自身修养提高了,遇事能以理服人。考试时,因为经常看书,所以语句更加生动,成绩自然就能上去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阅读范围越来越广,唐诗宋词,文学名着……在细细品位中,我体会到了李白送友时的惜别之情,杜甫的怀才不遇,曹操的壮心不已……我渐渐的觉得书是那样富有乐趣和哲理。它是打开知识宝库的金钥匙。每本好书都是一位启蒙老师,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它告诉我做人的原则,让我从中获得更多的知识,树起我人生的奋斗目标。

唐代伟大的诗人杜甫曾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吸取“营养”,从而走上成功之路。书一直伴随着我成长,因为有书,我的人生旅途才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时间不使记忆风化
记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味道,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惆怅,像忘却的忧伤。

对于一件事情的熟悉,由于长期的远离,淡化,人为等因素的干扰作用,事件结构和组成事件的概括点受到事件的消逝,或出现转折点,虽时间是具体与抽象的结合,但记忆却是抽象的事物。一词抓不着,看不见,摸不透亦足以概括。

本是能够表达爱的日子,却永远成了我们提及不成的言语,那是她的节日,同样也是她母亲的节日——母亲节,可就是偏偏是那个节日,却永远成了她内心深处,抹不掉,也删除不了的伤疤。她的突然离世,无疑成了她不言诉说的语句。“世上只有妈妈好”只有当你亲身经历的时候,方能体会到真意,我的外婆就这样里去了!可她的小棉袄就这样,当她遇到困难,在生活中又不顺心的事,她再也没法像以前那样去倾吐内心的不愉,庆幸的的我虽没有山的庇护,但在她的呵护下,依旧想无忧无虑的小鸟一样自由在在的成长,她深知,她的小棉袄是需要她的,所以她曾不让她的小棉袄——我,受半点委屈,同样,每到那个节日没人敢提及,本作为儿女的我们,可以讨她开心的,可谁又敢,谁又有勇气去触及呢?那不仅成了她的忧伤,也是为我们的记忆,走回过去的?

时光太过倔强,一只昂首向前,曾不眷恋和回头张望,花大把大把的时间去细数一路走来的荆棘时的伤痕累累,然后在角落里,无助,迷惘,此时,却是你给予我一双丰盈的翅膀,让我再次飞翔,那些早已掩埋的年少单纯的梦想,如同一日又一日的时光,永远向前奔流,永远不会老去,人们常说“岁月不饶人”但无论时光怎样流转,无论岁月怎样变迁,每一次回首和凝望,清晰在记忆里的是慈母的眼泪和爱意,这滴泪,这份爱,缠绕在心里用无绝期

时间不会是记忆风化,记忆亦不会随时间消逝。

天青色等烟雨
无意间见到了几年前风靡一时的《青花瓷》的歌词,脑海中便不由自主地响起了婉转流畅的调调,不是周杰伦的,是我自己的。

滋味繁杂的校园,风华正茂的学子,潮流像一根细线从外面的世界伸进窗户,偷偷地触动每一根紧绷的神经。《青花瓷》这首歌的电台版一出,便毫无意外地席卷了整个校园,四处传唱绵绵,连自己也随之无意识般熟悉了,潜移默化地上口了。记得那年,新歌发布后不久,我就在音乐考试中唱了这首《青花瓷》。但是分数很低,意外的低。后来他们说,那时我那只拽着纸的手,一直在抖。

其实,那时,对于那首歌的理解,仅仅是停留在“周杰伦”三字耀眼的标签上,如同读乏乏的文言文般,摇头晃脑,脱口而出,建立在并非人类特有的条件反射上。

而今,几年后重新聆听到这首歌,默默咀嚼方文山的歌词,却如修道多载的僧人在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中猛然彻悟了一般,感受到了这迟来的真谛,和几年前就被带来的一缕清幽凉意。

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句“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说不出原因,甚至没有原因,只是在一瞬间感受到寥寥几字间尘封的力量,频率和心脏产生共振,如同次声波致死一般,令人近乎要湮灭于这直达内心深处的相通,仅存理智近乎压碎于强有力的震动。与此同时,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古人酒逢知己千杯少的豁然和兴奋,与提携玉龙为君死的无悔和痛快,轰轰烈烈像潮水一般相涌而来,严严实实地将我包围,围困在他预设的温柔的陷阱里。

知道是怎么回事吗?那种调调,那种色彩,那种似是而非的情愫,那种氤氲着古墨和油纸香气的朦胧,那种青天等雨的纠结……

在迷惘之中,他毫不犹豫地将一盆水墨向我当头泼来,凉了一身,连视网膜像也染上了颜色,世界融化在淡淡的天青色,也许稍微偏点墨灰。鼻腔内充斥着浓浓的墨香味,稍稍蹋前一步就听到积水溅起的声音,荡漾在空气中。

此时此刻,此人此地,此言此情,令人不禁仰天默视。烟雨,你何时抵临?你让青天好等,也让青天下的我,好等。

天青色的瓷是最上等的。相传,陶器艺人面圣请示御用瓷釉色时,五代后周柴世宗大笔一挥,批示道:“雨过天青云破处,这般颜色作将来。”柴世宗一句任性之言,为世间添了一种绝色。五代的瓷釉就此被钦定为天青色。这种瓷必须在露天环境下出炉,而且那一瞬必然要是烟雨天气,这样有色彩会呈现出天青色。

千年一瞬,青天至死不渝等待烟雨,等待烟雨将那一瞥惊艳呈现世间。尽管也许需要很久很久,也许一次又一次地错过,也许沧海变成了桑田,也许天已荒地已老,但等待不会停止。也许终于等到那一刻,却像张爱玲口中“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一声‘哦,你也在这里。’”轻轻地应和一声便圆满了,收拾心情等待下一个轮回。

等待,似乎是最漫长的季节。孟姜女于闺院中,眺望帝都,寥寥无期,是等待;十字路口处,你拽着衣角,四处张望,是等待;而在缠缠绵绵的江南,等待,更是惙怛伤悴。芭蕉不待,惹了骤雨;门环不甘,惹了铜绿。而你只能在袅袅炊烟中,遥望千里,默默无语。

还记得,歌词的最后几句——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月色被打捞起晕开了结局

如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

你眼带笑意

最后,你还要将我向你那无穷的深渊狠狠地推一把,满足地坠落在你眼角的无法参透的绵绵笑意中……

心纳美景,手不染污
有人羡星星之丽,伸手摘星,努力多时,却不可得,

人嘲笑:自不量力。

他答曰:伸手摘星,虽未得星,却心纳美景,手不染污。”

——桐华《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桐华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是最近妈妈推荐给我看的一本小说,说实话,当妈妈拿着那本小说来到我面前让我看它时,我产生了出现幻觉的想法,毕竟我马上就要升高三了,妈妈怎么会想得起来给我看小说的呢?然而当我看完它后,也就明白了妈妈的用意。

妈妈十分推崇小说中的女主角罗琦琦,这女孩并不像套路中的那种得天独厚、深得老师、家长喜爱的学生,她小学、初中时成绩并不优秀,甚至和老师的关系也非常不好,初中时因为给班主任起绰号被老师罚站,从被罚站在教室里,再到教室外,最后是学校操场的乒乓球桌上。要是一般的孩子遭受这种打击,要么一蹶不振,要么破罐破摔,可是罗琦琦并没有,她反而愈挫愈勇,用妈妈的话来说她身上有种打不死的蟑螂精神,这也是妈妈让我看这本书的主要原因,她希望我可以像罗琦琦一样拥有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将来即使遇到再大的挫折,也可以站起来,重新开始新的人生,就像罗琦琦最终通过不断努力考取了清华大学,并且去了美国留学。

我很赞同妈妈的看法,但我也有自己对这本小说的理解。《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向我展现了一个我熟悉又陌生的故事,熟悉是因为我也是学生,也经历着学习的过程,陌生是因为我从小都太过顺利,几乎没有遭遇什么大的打击,家长爱护我,老师重视我;而书中的人无论是幼时受老师打击的罗琦琦,走过歧路的张骏,身不由己的许小波,还是近乎完美的关荷,哪怕是天才神童陈劲,都有一段不如意的时光,挫折和打击有时会接踵而来,有人就此消沉,但有人勇敢前进,这取决于一个人的韧性如何,就像妈妈说的“人要学会在挫折中成长,在打击中培养抗打击的能力”。所以,由此看来一个人少年时太过顺利可能也并不是好事,当日后真正的困难来临时,恐怕无法招架。尽管这种看法我也不反对,但是我更觉得一个人在人生中每个阶段所遇到的人和事都是无法预料的,没有人知道明天我是顺利还是不顺,因为人们无法改变自己身处的环境,就需要学会如何在环境中生存。其实顺境和逆境并没有什么区分,顺利时总有麻烦的隐患,困窘时总有希望的种子,人在任何时刻都是祸福相依的,而要做到在福地中不沉沦,在祸境中不低迷,就要有一个永不褪色的五彩梦想以抵抗外界的打击和磨合。

我总爱将人分为两种:一种人怀抱梦想,一种人缺乏梦想。怀抱梦想的人心中有一片净土,即使现实中身陷泥潭,也有愿望和意志支持他走出去,哪怕那个梦远如天上的星辰,遥不可及,也不会影响他在心里拥有喜悦。而缺乏梦想的人难以体会有梦的快乐,他们安于现状,易沉迷“幸福”的陷阱,也易沦入“痛苦”的深渊,并且更爱嘲笑有梦的人:自不量力,孰不知自己才是最可悲的人。

梦想有如繁星,即使相隔万里,此生难及,于远处欣赏它的光亮也是好的,至少它能宽慰失意人的心,安抚得意者的情,就像桐华说的:“伸手摘星,虽未得星,却心纳美景,手不染污”。

我心中的幸福
有人觉得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是幸福;有人认为拥有很多好友是幸福;有人吃到美食就觉得是幸福。但我认为每个人的幸福都是不同的,幸福不需要去追求,因为幸福就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里。

你追求的是什么,梦想在哪里,心灵寄托的寻找。一切的一切,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常会温故知新。在我们今天的现实生活中并不缺乏使人能够产生幸福感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然而由于一些人缺乏正确的幸福观,缺乏感受幸福的品质,缺乏感知和创造幸福的能力,以至丧失了那些本来可以获得幸福的条件和机遇。

在我看来,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是幸福的。因为拥有健康的体魄,能够尽情享受任何带给自己的快乐。有人说,健康是“1”,职位、地位、权利等等都是“0”,想要赚更多的钱,先要有健康这个“1”,后边一系列的“0”才会有意义。但是有些人,却不明白生命的意义与价值,摧残自己的身体和心灵,最终后悔莫及,挽回也是痴心妄想。生命是宝贵的,拥有健康的身体更是可贵的。

在我看来,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是幸福的。因为只有家庭里的成员在你失望的时候,就会激励你重新站起来;在你难过的时候,就会安慰你;在你高兴的时候,就会陪着你分享快乐。甚至爸爸的训斥、妈妈的唠叨对于自己来说,也是一种享受幸福的过程。

在我看来,拥有几个知心的朋友是幸福的。因为当你悲伤无助的时候,他们给你安慰与关怀;在你失望彷徨的时候,他们给你信心与力量;你成功欢乐的时候,他们会分享你的胜利和喜悦。在人生旅途上,尽管有坎坷、有崎岖,但有朋友在,就能给你鼓励、给你关怀,并且帮你度过最艰难的岁月。有这样的知心朋友,难道不是一件幸福事吗?

点点滴滴的小事,看起来不起眼,但细细去品味,你会感觉到它其中的甜,那是幸福的甘甜,。酸甜苦辣涩构成的人生五味,一生会反复经过若干次,每次去用平常心看待,你会发现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样糟糕,经过过后,回味起来,留在心中的恐怕是会有幸福的影子的

幸福之花,开在感恩枝头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是花的感恩。

乌鸟私情,愿乞终养,这是鸟儿的感恩。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是人类的感恩。

因为懂得感恩,他们拥有了一颗金子般的心;因为懂得感恩,他们创下了人世间的传奇;因为感恩,这世界才会变得如此美丽。

纵使世态炎凉,却为有一种感动存放在你的心间;纵使淡漠无边,却总有一种信仰让泪流满面。因为人间不只有坚冰还有火焰,所以我们要学会感恩;因为脸上不只有冷漠还有笑颜,所以我们要学会感恩。

羊有跪乳之恩,乌鸦有反乳之意,更何况我们人呢?所以我们要学会感恩,感谢生命中的点点滴滴,。感谢阳光,没有阳光,就没有日子的温馨;感谢雨露,没有雨露,就没有五谷丰登;感谢水源,没有水源,就没有生命。

我见过一个母亲,一个阳光下守望的母亲。母亲就站在七月炙热的阳光下,翘首望着百米外的专场,神色凝重。母亲脸上早冒出豆大的汗珠。汗水早将她的衣衫染得像水冼一样,她的花白的头发凌乱地贴在前额上。母亲就这样半张着嘴,一动不动地注视着考场,站成了一尊雕像。

其他考生的家长都劝她到树阴下等,但她还是一动不动地注视着考场,最终她倒成了一摊软泥,躺在了地上。围观的人赶紧把她送到了附近的医务室,医生使用各种方法她都不醒。最后只在她耳边轻轻地说了一句“考生下考场了。”母亲便立即清醒过来,然而儿子从考场里出来后除了抱怨恐怕什么都没有。

现代的年轻人都这么缺乏感恩之心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漫漫人生,有取有舍,才能有失有得,然而有些东西又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有如感恩,学会感恩是每个人的必悠课,是一个人充分的体现,更是一个人最起码的素质。

“忠则《出师表》,考则《陈情表》”,这两表道尽了人间感因的真谛,演绎了人世间感恩的传奇。为报刘备三顾茅庐之恩,诸葛亮六出祁山,巧计破敌军,为刘备打天下立下了汗马功劳。“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是后人为他写下的诗篇。为报当年知遇之恩,他用毕生的精力向后人诠释了感恩的真谛。自幼失去父母是李密的不霎幸,但祖母却用自己的温暖让这个可怜的孩子长大成人。为官作[宰是多少读书人毕生的梦想,十年寒窗不正如一朝为官?然而在为官与报恩之间,李密选择了报恩。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是花儿对根的感恩;

乌鸟私情,愿乞终养,这是雏鸟对大鸟的感恩;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是人类对知己的感恩。

幸福之花,开在感恩枝头。

还少一篇,随后发给你,字数要超了

『伍』 求关于读书的文章 1000字左右

读书的滋味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庄子曰:“吾生之有涯,而知之无涯。”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余秋雨认为:“读书最大的理由是摆脱平庸。”
……
由此可见,从古至今,读书对人们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它是提升我们思想品位、促进我们道德成长的重要途径。
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享受,是一种幸福!在读书过程中,我们会掌握知识、明辨是非、懂得人生、快乐成长……读书能让我们“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读书能启迪我们的智慧,开拓我们的视野,使我们成为快乐、有用的人!
我们都听说过“人是铁,饭是钢”这句话,那么,书就是“饭”的味道,它是我们精神上的粮食;如果我们不能读书,就像饥饿的人不能吃饭,没有了精神上的填充。
读书是人生一大妙事,也是一桩必要的事。凡是爱读书的人,都乐享其中,大有收益。每当我捧起书本,就犹如进入了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书中前奇百怪的知识,会如同印刷般印进我的脑海里,书中的知识也如磁铁般吸引我,常常使我废寝忘食地读着书。书中精彩的情节往往让我忘记了一切,整个身心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当书中的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的手舞足蹈;当邪恶没有受到惩罚时,我会气得直跺脚;当英雄牺牲时,我的眼泪会顺着脸颊“吧嗒吧嗒”往下流。
我想,读书的快乐,就是人生最大的快乐。在读完自己喜欢的书后,你快乐阅读网一定会觉得精神饱满、神清气爽,快乐满心间,成为一个乐观向上的人!
所以,我不会像有些人一样认为读书苦、读书累,而是把读书看作一种休闲方式,一种精神上的必要补充。读书将始终伴随我的生活,它是我们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

『陆』 我与书的相遇 1000字作文大全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指路明灯;书可以引导人类登上天堂;书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只有与好书交朋友,才能使你早日走向人生的辉煌。
可是我过去对读书一点兴趣也没有,但严厉的妈妈却要求我每天阅读课外书籍1小时。这让我很是为难。平时休息的时间本来就不多,尤其是周六,休息时间不到4小时,还有练书法、学成语,休息时间顶多3小时,再看1小时的话……但是,只要是妈妈说的,从来不轻易改变。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我和家人吃过午饭,忽然,我发现电脑正开着,不禁心血来潮:反正作业做完了,玩一会儿电脑也无所谓。书嘛,一会儿再看也不迟。于是,我开始无止境地玩起来。结果被妈妈看见,她连忙怒气冲冲地走了过来,“谁让你玩电脑的?要是学习有这么积极话,我睡觉都笑醒,快去看书!”啊,又要看书,平时到处补课,那么烦,还要看书!
但是,我们这些做“臣子”的,怎敢冒犯“皇帝”呢?无奈之下,我慢吞吞地走进书房,两脚就跟灌了铅似的,每一步抬起来都要费九牛二虎之力。我很不情愿地拿出一本《安徒生童话》,随便翻着,虽然身体在房间内,但心却早买到电脑上去了。二十分钟后,妈妈走了进来,问到“有什么感觉吗?”我很埋怨妈妈,头也不抬,就没人来一样。妈妈一见我这般学习态度,心里有什么感受我清楚,但是我仍默不吭声。忽然,妈妈竟用和蔼的声音对我说到:“没关系,你再读五分钟就去玩吧!”我一听这话,心里那股高兴劲就别提了。于是,我开始认真地读起来,再也不埋怨妈妈了。
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就在这短短的五分钟内,我惊奇地发现,书中人物和动物之间的故事十分有趣,而且似乎都活灵活现地出现在我眼前,一连竟看了四十多分钟!完全是心理作用嘛!妈妈这招真高啊!
我开始对阅读有点兴趣了,在没事时,总会翻开看看,经常看几个小时呢!妈妈为了我看书不寂寞,总是抽时间来和我一块儿读。大约半年后,我彻底喜欢上读书了。妈妈又叫我准备一个笔记本,看书时,可以记一些优美词句。并叫我看书有些不耐烦时,也可以看看记的笔记。说这样对我的写作会有很大帮助。就这样,我天天读,天天记,天天学,词汇量在不知不觉中变得广泛起来。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四年级上学期,我的第一篇作文便居全班之冠。这让我受到很大的鼓舞。那时,我才深刻体会到妈妈的良苦用心,并更加热爱读书了。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两句话说得真妙。不过,一定要读好书,坏书会使人终身陷入泥潭!朋友,和好书交个朋友吧,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里遨翔吧!

『柒』 关于 读书的 作文1000字左右【高悬赏

A) 我与读书

假如我的生活中离开了书,我想那定然是枯燥无味的。

我与书籍的缘分持续了多年,自呀呀学语的时候母亲就给我买来各种幼儿读物,从色彩缤纷的“看图识字”到引人入胜的科幻漫画,对我来说无疑都是充满了童年的乐趣的。

年幼的我尤其迷恋漫画,有时一直要到大人喊了几遍开饭,才恋恋不舍得放下手中的爱书。在那个年代里母亲所给的零用钱是很有限的,但每当我碰到一本心爱的漫画时却有一种执著的付出。至今有些书脊都散了架,却还始终保留着。也曾经梦想有一天能成为一个漫画家,希冀用简单的线条和色彩勾勒世界和心情,可惜那时没有去学,错过了机缘,是终身的遗憾。

有一次,我到地下室收拾旧什物,不经意间发现了几本儿时看过的画报,那种心情颇像一个农民在自家的田地里整日劳作偶有一天发现了金子一般,喜不自禁。小心翼翼地掸掉上面多年的尘土,慢慢翻开发黄发脆的纸张,看到里面的图画与文字时,童年的记忆清晰的如同昨日,哦,一切又回来了!这旧日的画报承载着童年的岁月与欢乐,上面沾染着太多稚嫩的熟悉的味道。恍惚迷离的岁月、童稚的梦幻一并撞击着我脆弱而敏感的神经,使我不得不感慨岁月蹉跎、物是人非。

上大学的时候,学的是中文专业,每天泡在大量的名著与经典里,也是一种幸福。现在毕业几年了,那些带着干净的心情读书的日子还历历在目,留恋的是那种平和的氛围和心境,现在却很难再找到了。

如今值得庆幸的是家中有一个专门的书房,放置的两个大书柜盛着我多年来寻觅的“伙伴”,称不上汗牛充栋,数量倒也可观。闲来无事,抽出几本随便翻翻,也会为这些觅来的宝贝沾沾自喜。每当心烦意乱之时,只要打开那宝藏般的书柜,让缕缕书香充盈心灵的干涸,一切烦恼便又置之九霄云外了。

有许多个无眠的夜晚,都是书籍陪我度过的。孤灯下,它就像一位多年的旧知,与我在寂寥中畅谈。始终固执地认为,书与人也是有缘分的,就像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一样,也分亲疏厚薄。书海无涯,一个人在其一生中所能结识的书籍总是有限的,所以每次买到一本好书的时候,我总是以虔诚的态度,细细翻看,结识这位新朋友。我想,假如时间可以摧毁我们的容貌,书籍赐予我们的却恰恰相反,它能升华我们的灵魂,带给每个个体一次又一次的震撼与冲击。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说,时间的飞逝给予我们的有可能是残忍,但是书籍给予我们的却是点点温馨与安慰,也只有精神财富是冷酷的时间所无法剥夺的。

读书能使人平静,使人明智,使人成长。一本好书是值得我们反复体味的,正如做人做事,需持有谨慎与谦恭的态度,这是我多年与书籍打交道所得到的一点感悟。遇到烦恼,回忆起曾读过的那些伟人事迹,想到伟人所遭受的异于常人的悲苦磨难,心灵的深处就会感到无比惭愧,觉得生活中遇到的这点烦恼也算不了什么了。多年的阅读使我懂得,人在内心深处要不断地去培养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需带着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生活的洗礼。

读书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每个人的阅历都是有限的,但是书籍却能使我们跨越时间与空间的界限,感受不同的人生,体悟丰富的情感,增加我们对生活及生命的认知。在书籍中我们既可以扮演基督山伯爵,也可以是包法利夫人,既能与老庄神游“道”的境界,也可以与李白对吟浅酌,其中的痛快淋漓是世界上任何事物所不能及的,它可以使我们抵达任意一个物质与精神的圣域。

读书可以使人透过生命的表象,探究生存的意义。曾经对余华的《活着》爱不释手,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阐释了“活着”的真谛,我想生命的价值也许就在此吧!与每部书遭遇,所得的感悟都有所不同,无论是喜、怒、哀、乐,抑或真、假、美、丑,都或多或少地增加了我们人生的厚度,也让我们深深体味着世间的人情冷暖。

古人云:“士大夫三日不读书,则礼义不交,便觉面目可憎,语言无味。”所以,读书对我们塑造和陶冶自身的品行,不断提高涵养是有极其有利的。读书又贵在专与恒,只有抱着专心致志与持之以恒的精神才能有所收获。

(B) 我与读书

人这一辈子其实最看不完的就是书了。我不是那种特别喜欢读书的人,只是平时闲来无事,就随手拿起一本来读读罢了,没有目的,没有音乐,只有静静的双目和遐想的思绪。
记得上小学的日子,妈妈不准晚上看电视,于是我只能捧着旧书,坐在小椅子上看。说到旧书,这里不得不提一下,都是一些别人看过的杂书---真是什么种类的都有啊,《宝葫芦里的秘密》类似于动画片《没头脑,不高兴》,《高玉宝》讲少年智斗财主的事,连《铁道游击队》都有,书的风面几乎都是发黄发霉的了。现在想来,当时的情况下,我还觉得特别有趣。在无压力的状态下,思想特别容易集中,而我爱幻想的毛病也是那会儿培养出来的。那个年纪觉得学语文真是极其享受的事,我喜欢抄古诗(类似于碧玉妆成一树高等句子),抄文章甚至抄故事,然后把故事中的用得精彩的句子和段落拷贝到自己的作文里,当作业交给了老师。其实我心里也是特别的害怕,生怕被人看出是抄的。可是我这么做并不是偷懒,而是觉得这些文字实在是写的太妙了,太有共鸣了。
很快上了中学,我几乎就不再看除课本以外的书籍了。成天就为了分数而发愁,苦闷的心情可想而知,哪里有闲情逸致地坐下看几本书呢。我与心爱的书就这样分别了若干年直至大学。这几个月,我与书,突然又有了久别重逢的感觉,捧起抽屉里那本席慕容《透明的哀伤》,似乎有太多的话要和它诉说,而我发现我的生活里,也骤然地重新充满了温暖的感觉,就像从前那样,是书给了我力量。
书籍是这样一种东西,你越是沉醉其中无可救药,越是能体会出它的美。这种美,说不清,道不明,是情感的酝酿,还是接受上帝的洗礼。在这个多媒体泛滥的时代里,人们花大量的时间看电视、上网、聊天,书已经渐渐被人们遗忘了。我也差点把它抛弃了,不过,现在我终于意识到,是我错了,我不该忽视了它。通常年轻人都喜欢看偶像剧,我发现读完一本书和看完电视剧的感觉非常不同。书中的人物往往是没有确定的相貌,只有作者大概的描写,因此我们更注重主人公的性格和语言,而对于电视剧,终究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不过是演员的容貌以及他们富有磁性的声音,其他的时间一长就再也回想不起来了。
我要说,看书太好了,特别是现在这个躁动的年代,我们急需的是安静的读书,思索书中内容给我们的启示,把感动藏于心底,让其然后慢慢散发开来直至充满整个心灵。

(C) 我与读书

古人云,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乍听之下,这话似乎说得严重,可是,仔细一想,却觉得十分有理。

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假如好久没接近书本了,那必定是因为他的心思分散在其他琐碎拉杂的事情上。而这些琐碎拉杂的事情使人忙碌,正是造成一个人思想庸俗肤浅的最大原因。思想庸俗肤浅形之于外的时候,言语就自然无味,面目也随之可憎了。没错,我就有过这般经历。

一个暑假时,我经常一个人在家,天天看电视吃饭睡觉像猪一样,索然无味地过日子,便时时进书房啃书本。这一啃就养成习惯了:每天早上起床便阅读书籍,照镜子都觉得面色红润,与家人说话时常石破天惊,我便把读书作为我生活中必不可缺少的事。开学后,我的心思放在了服饰与玩的时间上了,不经意时照了照镜子,三分像人,七分像鬼!说话像得了口吃样,即便流利,也是些庸俗的言语。我吓了一大跳,立刻觉到读书很重要,所以无论如何每天我都要读几本书。

我喜爱阅读书籍还得从三岁时说起:那些双休日,每天我都要缠者父母给我讲《买火柴的小女孩》《海的女儿》《坚定的锡兵》等童话故事。有那么一天,我十分想听故事,而父母又不在家,我又识些字,便捧起连环画看了起来。不知觉中,产生了对书本的浓厚兴趣。渐渐地,我的识字量大了,这些书已不能满足我的需要,我便阅读了《十万个为什么》及《西游记》等名著。

现在,我已上小学六年级了,早期书本的熏陶使我的语文水平在班里、年级上都名列前茅,与家人、同学说话时常出口不凡,但是,我仍继续学习。每逢节假日有时间便啃书本。饭食是物质粮食,书本知识是精神粮食。当一个人吃的油光满面,精神上却饿得疲惫不堪,其实他是很可怜的;

世上有人喜欢储蓄金钱,有人喜欢搜集邮票珍玩,也有人喜欢把佳言名句储存脑中。我就是最后那种人。

读书能使人风度高雅,气宇轩昂,远胜过服饰上的装饰品及家宅中的堆金累玉,你们都来和我一起分享读书的乐趣吧!

(D) 我与读书

--――读书的“苦”与“乐”

读书,对于一个爱看书的人来说,是一件非常高兴、快乐的事情。可是对于一个不爱看书的人来说,是一件非常伤心、难过的事情。我从一年级到四年级的读书期间,体会到了读书的苦恼与快乐。

“星儿啊!把电视关了,看一会儿书吧!”爸爸说道。我心想读书有什么好的,不仅仅没有意思,而且夺去了我看电视的时间。
“武艺星走啊!去打羽毛球,我一定把你打个落花流水。”只听我的同学李诗琪说道。我听了急忙放下刚看了一半的书,想和李诗琪去打羽毛球。“咳!咳!”爸爸突然咳嗽了起来,我看了看爸爸,爸爸用严厉的目光瞪了我一眼。我忙对李诗琪说:“你先玩会儿去吧!我这个故事还没看完呢!”李诗琪走后,爸爸对我满意的点点头,可是我心里气愤极了,不是爸爸让我看书,而是生气书赶走了我玩游戏的时间。如果我对一本书产生兴趣,爸爸会让我给他讲一遍,然后再熟记,别说这招还真管用,我把我看过的书都记下来了,可记下这么多故事,费了我多少脑细胞呀!

读书的过程中,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比如说《世界奇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世界上活的时间最长的夫妇是谁,他们活了多少岁;《小鹿班比》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自己长大应该独立;《快乐星球》带我走进了奇妙世界……
读书让我感到快乐,比如我看了一个逗人的故事,就会笑的前俯后仰合不拢嘴。
是书让我懂得了亲情,是书让我知道了快乐与悲伤,是书给了我力量,是书给了我无穷的知识……书,你的名字怎能让我忘记?
每一个人读书都会有快乐和悲伤,就像一首歌所唱:“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妈妈告诉我,那些写书的人,是没有经过磨练就成功了吗?我觉得,我如果不读书,我就会没有知识,我要是不读书,怎么考大学,我要是不读书,怎么能成为有用的人呢?所以我要读书。
我酷爱读书,我读书会坚持到永远。

『捌』 关于好读书的文章1000字左右

写作的几个主要抄技巧:袭
1、写作需要主题,但不一定非得高尚和伟大。你也可以写喜欢一只蚂蚁;
2、欲学写作,先学做人,词语里有你的思想,句子里有你的感情,段落里有你的形象;
3、语文老师常常强调立意,别太听信于他们。只要不是低级趣味,都行;
4、即使一种小小的情绪也能成为文章的中心,比如,夏日中午的一种惆怅和孤独;
5、同一题材能表现不同主题,这要看你的笔力,你的写作重心;
6、表现主题、表明中心和文章立意,说法不同,但内容一样,这对于学习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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