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考满分作文650字论早恋是不是错
论早恋是不是错
早恋是现在社会生活中一种普遍行为。不管是中学生、小学生、高中生现在大部分都在“谈”。早恋也许是对的,也许是错的,他一直在徘徊应该站在那一边。
喜欢是一种最美最单纯的付出,被喜欢也是一种珍贵而难得的幸福。
早恋是处在未成年与成年之间,大多发生在未成年中。早恋对于正处于叛逆时代的我们来说很想去尝试,对于正处于青春期的我们来说比较好奇,我们还比较单纯。把事情看的过于简单,而现实相反,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我们明明知道这些为什么还要错,有人会说:“这样只是为了找一个情感寄托。”而有些人会固执地说:“要错就错到底吧。”我觉得第一种说法可被认同。
我觉得,早恋并不影响成绩,反而给学习带去动力。恋爱是一种幸福快乐的感觉,令人神往,令人产生动力,令人充满热情,令人魅力四射。正是有了心灵的寄托,所以要表现自我,恋爱了,高兴了,快乐了心情好了,学习才会有动力,才会有心思去学,认真地学,所以我认为恋爱给学习带去了动力。
早恋,在家长眼中是孩子成功路上的绊脚石,不管你怎么解释都不会被认同。父母只想让我们好好学习,长大后有一份好工作,好好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早恋,初中的爱情是朦胧的,是我们的开始。我们的开始,不掺加任何渣子,权利、金钱······这个时候爱情是最纯洁的,不受物质控制,爱的轰轰烈烈,这就是初中的爱情!
早恋是一种情感寄托,因为这种感情在父母那里得不到,再说许多同学经常和父母吵架,体会不到亲情的感受。早恋,找到了一个情感寄托,就像有了一个哥哥,两人之间无话不谈,谈天说地,到父母那里说不出来的话在这全都说出来了。他可以忍受你做任何事一直为你着想,而朋友也许不能这样永远不弃。
㈡ 2007天津高考满分作文留给明天
“哪个少男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
高二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和她不幸被歌德这老头言中,“钟情”得厉害,“怀春”得一塌糊涂。
“红线”是文学,校文学社的小报把我的文章和她的诗歌登在了一起,同为社员的我和她便在互评作品的时候有了较深的印象。她的诗清纯且有些朦胧,我的散文热烈奔放,经过一段时间的“切磋”与“碰撞”,我终于有了感觉,我有些喜欢她了。我很内向,又很胆小,不敢去她的教室解决秋水之盼,便心如长草般等待着每周一次的文学社活动。
我发现,她似乎对我也颇有好感。文学社20多位“文学家”,女才子占了一多半,她却偏偏坐在我旁边的位子,而且时不时向我莞尔倩笑。
于是常常不顾老师口吐莲花的妙语,和她谈“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谈“天尽头,何处有香丘”,谈“诗意的栖居”,谈“思想的芦苇”;她则和我谈泰戈尔、谈惠特曼、谈顾城、谈北岛。谈谈复谈谈,惺惺亦惺惺,别的“社员”们常常在休息的间歇说笑打闹,我和她却始终“相敬如宾”。我曾听经验丰富的大人们说,这就是“好”的标志。
我和她真的“好”上了,没有明言,心有灵犀。
有人会笑话或指责我:小小年纪竟敢早恋。其实我始终反对“早恋”这个词。林黛玉与“宝哥哥”两情相悦的时候不过十多岁;翠翠对二老傩送有好感的时候大了点,也才14岁多一点;朱丽叶与罗密欧就更是绝对的“早恋”,一个14岁,一个17岁;为爱而烦恼的维特本来就是个“少年”。这些都是千古绝唱,为什么到了我这里就成了十恶不赦的罪过?更何况我们只是谈文学,从来就没有谈过“恋爱”,更不会像那些低素质的同学一样光天化日之下牵手、喂饭,更没有偷偷KISS(连想都没想过)。我和她都是很纯洁的青年,是精神境界很高的好学生。如果非要给我们安上“早恋”的罪名,那我们也只不过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而已。
高三了,文学社暂停,我和她难得再见一次面(我们学校很大)。发e-mail成了我们“精神恋爱”的主要方式。有一次,我曾大胆地在信中写进热辣辣的“情语”,好久,才收到她的回复。
“我一直把你当作最要好的同学,把你当作可信赖的哥哥。如果真的有缘,请留给明天!好吗?”
我知道,她比我理性。如果真如她所预言,我的明天,不,是我和她的明天一定是沐浴在眼光、春雨中的一棵橡树,一株木棉。
等待明天,用真心,用汗水。
㈢ 一篇叫早恋的高考满分作文
那是湖南的一位考生写的有关早恋的一篇文章,并不是满分作文,而得了42分,但回该考生的文笔确实优美答,因此饱受争议。
我看只有少部分满分作文能被拿出来发表,这种文章,虽然有名,但是也是隐私,是不会发出来的吧。
所以你应该是找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