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描写杭州西湖的作文400字
朋友们,你们看见过西湖吗?如果没有见过,那就让我来告诉你西湖有多美吧!
西湖里有许许多多的鱼。鱼的颜色美极了,种类也很多。我看见最多的是金鱼,有红色的、橙色的、黑色的、白色的……
西湖的水也很美。那碧蓝的湖水是人们很少看见的,蓝地让你分不清哪里是蓝天哪里是湖水。我坐着船在西湖上游览,我静静地听着船浆激起的水的声音……
在阳光下,西湖的水亮晶晶的,美极了!
我还知道一个关于西湖的传说:相传古时候,天河两岸各住着一位仙子,东边的叫玉龙,西边的叫金凤。他们十分要好,天天在一起玩耍。
一天早晨,他们起了个早。玉龙钻进河里,金凤飞向天空,游呀,飞呀,不知不觉来到一个仙岛上。
“玉龙,玉龙!”金凤忽然叫起来,“你看这块石头多漂亮呀!”果真是块光亮夺目的石头!玉龙高兴地说:“金凤,我们发现仙石了,要是能把它磨成一颗圆珠子,我肯定它会变得更加光彩照人。那时,它也许会成为天地间最宝贵的宝物。”
于是,玉龙、金凤立即把仙石打磨成一颗滚圆的珠子。他们又找来天河里的水,把它洗得更亮,使它变成了天地间最美的东西。
这件事被贪心的王母娘娘知道了。她派一个心腹,在一天夜里偷走了那颗宝珠,并把它锁进深宫。一天,王母娘娘做寿。席间,她把宝物拿出来给众仙开眼界,众仙无不称奇。
玉龙、金凤这天没有参加宴会。但是,正在仙岛上对坐垂泪的他们,忽然发现天空中有一道亮光直射过来。他们觉得那道光与宝珠放出的光芒像极了。于是,他们顺着光芒来到仙宫,发现宝珠竟然在王母娘娘手中。他们气极了,冲上去要抢宝珠。王母娘娘哪肯放手,拼命去护。这一来,宝珠竟骨碌碌掉向了人间。
玉龙、金凤急忙去追,可惜晚了,宝珠已触地,霎时间,它变成了晶莹碧透的湖水——西湖。玉龙、金凤舍不得离开它,就变成了西子湖畔两座山峰——玉龙山、凤凰山,日夜守护着嵌在神州大地上的明珠——西湖。
这就是关于西湖的传说,你们知道吗?
宋代诗人有诗道: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西湖就是这么美,美地与众不同。
㈡ 以妈妈的魅力写一篇400字的作文
请你不要惊讶,如此脚步声也扣动心弦,这却源于爱的魅力。
爱无声而独特,它的魅力征服了我的心灵,而却是微弱的脚步声串起了爱的珍珠。
父亲身体微胖,走起路来声音却不大,唯一在第三层的那貌似厚重皮鞋跺脚声,告诉我们他回来的信息。而母亲的上楼声音就完全不同了。“咔咔”的声音富有节奏感。而我上楼时又增添了很多趣味。运动鞋特有的轻盈步伐,一步二个台阶,有时还伴随着快乐的歌声。而不论是家人的那种脚步声,我们彼此都不会听错,有人说这是心灵感应,而我却认为这是爱的魅力!当然,这共同的结果便是不论谁回到家时,都会开着一条门缝,从里边透出的光虽不多,却足够明亮,门缝虽窄,却充满温馨的爱!
在一个期末考试失利的傍晚。当我做完最后一题时就知道我这次考试一塌糊涂。心中无限惆怅,感觉一切都变成了灰色。我慢腾腾地走到楼下,默默地低着头,心情糟透了。当我走到二楼时,突然听到了一个声音,如此熟悉,如此温馨。对!是妈妈扣动门锁那清脆的声音。我没有了昔日的歌声和速度,妈妈依然知道我的归来。我的泪如泉水涌动,我的心肌猛然收缩,妈妈用如此宁静看似有些沉默的爱等着我。我还有什么理由懈气呢?经历风雨时,家是最温暖的避风港,遭受挫折时家中的爱总能抚平心中的痛。
我轻轻走入家门,看到妈妈那眼角有了细纹和蔼的面容。“对不起,我回来晚了”,我小声说。“我听到了你慢腾腾地脚步声和你低沉地心跳声。孩子,妈妈永远是你坚强的后盾,一次考试失误又有什么关系呢?认真总结失误的原因,你会学到更多的知识。”妈妈边说边抚摸着我的头。我强忍着眼泪笑着点点头,妈妈也笑着看着我。
脚步声,一个如此充满神秘和爱意的声音。是父母无私的爱给予了我莫大的鼓励与勇气。不得不说,爱充满着无限魅力!
写后小记:爱的种类有很多,这却是近乎沉静的爱,但深沉却体现在细节中的爱给予我勇气和力量。
㈢ 推荐一本好书 作文 400字
好书推荐:《鲁宾逊漂流记》
在西方,有一部小说,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个成长中的青少年,尤其是男孩子都应该读读他。那么,这是一本怎样的书哪?
这本书叫《鲁宾逊漂流记》。故事并不复杂: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宾逊,不甘于像父辈那样,平庸的过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宾逊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小说的主要部分就是对他这段荒岛生活的生动记述。
除了精彩离奇的故事外,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鲁宾逊的性格。他敢于冒险,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决不气馁。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训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晒面做面包。在岛上的第24年,他还搭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一个忠实的奴仆。就这样,鲁宾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王国。面对人生困境,鲁宾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现在,在西方,“鲁宾逊”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目中的英雄。
《鲁宾逊漂流记》之所以成为文学史上不朽的名著,还在于它的真实性和不凡的艺术表现力。在他之前,欧洲的长篇小说大都是以帝王将相的业绩或骑士美女的浪漫传奇为主要内容的。笛福开始尝试用日常语言来描写普通人的生活。小说虽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对鲁宾逊荒岛生活的描写逼真而自然,表现了作者非凡的形象力和艺术表现力。此外,小说通篇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语言明白晓畅,朴素生动,这一切给作品增添了不少魅力。
作者:1660年丹尼尔·笛福生于伦敦。他是一个店员的儿子,曾经游历欧洲,做过各种各样的工作,后来定居伦敦,开始了记者生涯。他被认为是现代新闻来的创始人之一。他还参与政治活动,曾不止一次因为政治原因被捕入狱。1719年,当他59岁时,他从公众生活中引退,开始写小说。《鲁宾逊漂流记》是他最著名的一部作品,是根据真实的事件写成。这部作品几乎被视为小说,是第一部用英语写成的小说之一。1722年,他写了另外一此小说。如《摩尔·弗兰德斯》和《瘟疫年记事》,后一部作品描写了1665年在伦敦爆发的一场瘟疫。1731年笛福去世,终年7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