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4年高考语文考试大纲
2014年山东语文高考大纲:现代文阅读增加18分
命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语文素养的要求,考查考生的语文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并注重对考生语文应用能力和审美、探究能力的考查。
高考语文要求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种能力,这六种能力表现为六个层级,对A、B、C、D、E、F六个能力层级均可有难易不同的考查。
考试内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确定语文考试内容。
按照《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规定的必修课程中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两个目标的“语文1”至“语文5”五个模块,选修课程中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五个系列,组成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
作文能写论述类、实用类和文学类文章。作文考试的要求分为基础等级和发展等级。其中基础等级要求符合题意,符合文体要求,感情真挚、思想健康,内容充实、中心明确,语言通顺、结构完整、标点正确、不写错别字。发展等级要求深刻——透过现象深入本质,揭示事物内在的联系,观点具有启发作用;丰富——材料丰富,论据充实,形象丰满,意境深远;有文采——用词贴切,句式灵活,善于运用修辞手法,文句有表现力;有创新——见解新颖,材料新鲜,构思新巧,推理想象有独到之处,有个性色彩。
考试形式:采用闭卷、笔答形式。考试限定用时为150分钟。
试卷结构:试卷分为第Ⅰ卷和第Ⅱ卷,满分150分。第Ⅰ卷为单项选择题,第Ⅱ卷为文言文翻译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和写作题等题型。其中:语言文字运用27分,古代诗文阅读共30分,名句名篇共6分,现代文阅读共27分,作文共60分。作文题:字数不少于800;除诗歌外,其余文体都在考试范围中;所有的作文题型都在考试范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