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為,語文教師不應該只做一個教書匠,而應該作為一個雜家。什麼都要專知道屬一些,什麼都要懂一些,什麼都要關注一些。
只有這樣,才能在語文教學中,隨時給學生補充各種知識、隨時引導學生對事件的看法、隨時指導學生正確的價值觀。
我當年上語文課的時候,學生都喜歡聽,原因之一就在於不止局限於課文的內容,教師的心態和語言才是引導學生興趣的利器。
㈡ 二年級語文教學工作總結
我當然很是惆悵,作為學校主管教學的中層,實在是不應該,心頭多的是回一份厚重的憂慮、一份壓抑的無答奈。如果說工作繁忙,也是確實,可單單是強調工作的拖累,未免是在推卸自己的責任,在開脫自己的不該。分班後,我拿到學生名冊和成績,傻了眼——班中竟然有2名極差生:鄭新和徐騰飛。鄭新多次轉學,基礎差得無以形容,已成為前任教師心中的包袱;徐騰飛小時事故,腦部受傷,患有學習功能障礙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