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九年級<魚我所欲也>加點字的翻譯
1
句末語氣詞
表反問
"嗎"
給
2
連詞,連接修飾語和中心詞
連詞,連接主語和謂語,含"卻"
3
介詞,表示比較
介詞,引出動作對象
4
指示代詞,"這樣"
"這樣看來,由此看來"
B. 初三文言文:魚我所欲也,字詞翻譯
作品原文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1)我所欲(2)也。二者不可得兼(3),舍(4)魚而取(5)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6)於(7)生者,故(8)不為苟得(9)也;死亦我所惡(10),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11)有所不辟(12)也。如使(13)人之(14)所欲莫(15)甚於生,則(16)凡(17)可以得生(18)者何不用也(19)?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20)也?由是則生而(21)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是故(22)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23)賢者(24)有是(25)心(26)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27)耳。
一簞(28)食,一豆(29)羹,得之則(30)生,弗(31)得(32)則死。呼爾(33)而與之(34),行道之人(35)弗受;蹴(36)爾而(37)與之,乞人不屑(38)也。萬鍾(39)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40)焉!為宮室(41)之美,妻妾之奉(42),所識窮乏者(43)得我(44)與(45)?鄉(46)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47)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48)乎?此之謂失其本心(49)。
注釋譯文
字詞注釋
(1)亦:也。
(2)欲:喜愛。
(3)得兼:兩種東西都得到。
(4)舍:舍棄。
(5)取:選取。
(6)甚:勝於。
(7)於: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惡:厭惡。
(11)患:禍患,災難。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於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無實意,不譯。
(15)莫:沒有。
(16)則:那麼。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麼手段不可用呢?用,採用。
(20)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這是因為。
(23)非獨:不只,不僅 非:不 獨:僅。
(24)賢者:有才德,有賢能的人。
(25)是:此,這樣。
(26)心:思想
(27)勿喪:不喪失。喪:喪失。
(28)簞:古代盛食物的圓竹器。
(29)豆:古代一種木製的盛食物的器具。
(30)則:就。
(31)弗:不。
(32)得:得到。
(33)呼爾:呼喝(輕蔑地,對人不尊重)。
(34)呼爾而與之:呼喝著給他(吃喝)。爾,語氣助詞。《禮記·檀弓》記載,有一年齊國出現了嚴重的飢荒。黔敖在路邊施粥,有個飢餓的人用衣袖蒙著臉走來。黔敖吆喝著讓他吃粥。他說:「我正因為不吃被輕蔑所給予得來的食物,才落得這個地步!
(35)行道之人:(飢餓的)過路的行人。
(36)蹴:用腳踢。
(37)而:表修飾。
(38)不屑: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39)萬鍾:這里指高位厚祿。鍾,古代的一種量器,六斛四斗為一鍾。
(40)何加:有什麼益處。何 介詞結構,後置。
(41)宮室:住宅。
(42)奉:侍奉。
(43)窮乏者:窮人。
(44)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
(45)鄉,通「向」,原先,從前
(46)與:通「歟」,語氣助詞。
(47)鄉:通「向」,從前。
(48)已:停止。
(49)本心:指本性,天性,良知。
C. 九年級下冊語文19魚我所欲也翻譯
魚我所欲也
魚是我所想要的東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東西。(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麼,我要舍棄魚而選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東西,正義也是我所想要的東西。(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麼,我就要舍棄生命而選擇正義。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東西,然而我所想要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事情,但我所厭惡的事情有比死亡更嚴重的,所以有的禍患我也不躲避。如果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麼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麼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比死亡更嚴重的,那麼凡是可以躲避禍患的手段,有什麼不可以使用呢?採用某種手段就可以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採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採用。由此可見,他們所想要的東西有比生命更寶貴(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東西有比死亡更嚴重(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不過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來,不吃就會餓死。可是沒有禮貌地吆喝著給人吃,過路的飢民也不願接受;用腳踢著(或踩過)給別人吃,乞丐也不願意接.
受。見了「萬鍾」的優厚俸祿卻不分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那麼,這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麼益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從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從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為了妻妾的侍奉卻接受了;從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為了熟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周有的差惡廉恥之心。
D. 求人教版語文19課《魚我所欲也》的課下詞語與詞語註解,若為手打請發圖證明
1.欲:想要,喜歡.所欲:喜愛的東西.2.熊掌:熊的腳掌,是極珍貴的食品.3.得兼:即「兼得」,同時獲得.兼,同時進行幾件事或據有幾樣東西.得:得到.4.舍魚而取熊掌者也:取:選取.捨生而取義者也:取:求取.5.所欲有甚於生者,甚:超過;於:比.6.苟得:苟且取得.意思是只為求利益,不擇手段.7.所惡:討厭的(事物).惡,憎恨,討厭.8.患:禍患,災難.9.辟:通「避」,躲避.下同.10.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義.11.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法.者,……的法.12.何不用也:什麼手段不可以使用呢?意思是將不擇手段.13.不為:不願意這樣做.14.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按照這種方法就可以生存,但是有人卻不用它.由是,按照這種方法.是,指示代詞,指某種法.13.非獨:不單,不僅.獨,只,僅僅.14是:這.心:天性,天良.15.勿喪:不丟掉,不喪失.喪:喪失,丟失.16.簞:古代盛飯用的圓竹器.可譯為「籃」17.豆:古代一種食器,高足,上呈圓盤形.有木製,陶制等,用來盛肉或其它食品.18.呼爾而與之:意思是沒有禮貌地吆喝著給人吃.爾:助詞.《禮記·檀弓》記載,有一年齊國大飢荒,黔敖在路上施捨粥.有一個飢餓的人用衣袖遮面而來,黔敖吆喝著讓他吃粥.他說,我就是不肯吃嗟來之食才落到這般地步的.這人始終拒絕侮辱性的施捨,後來餓死了.呼:吆喝、輕蔑地,對人不尊重.而,連詞表修飾.19.蹴(cù)爾:蹴:用腳踢20.不屑:因為輕視而不肯接受,這里是不願意接受的意思.屑,認為值得,長於「不」連用21.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如果不辨別它是否合乎禮與義就接受高官厚祿.萬鍾,這里指高官厚祿.鍾,古代的一種量器,六斛四斗為一鍾.則,連詞,這里表假設.「辯」通「辨」,辨別.22.何加:有什麼益處.加:好處.23.為:為了.下文「向為」「今為」的「為」都念「wei"24.奉:侍奉.25.所識窮乏者得我與:所認識的窮困貧苦的人感激我嗎?得我:得於我,感激我的恩德.得,通「德」,恩惠,這里是感激的意思.與,通「歟」,語氣助詞.26.鄉為身死而不受:從前(為了「禮義」),寧願死也不接受(施捨).鄉通"向",原先,從前.27.已;停止,放棄.28.本心:天性,天良.本來的思想,即指「義」29.是故:因此.30.能:能夠.31.行道之人:路上飢餓的行人.
E. 誰能給我九年級下冊第19和第20課的翻譯呢(19~魚我所欲也)(20~莊子)
《魚我所欲也》
魚,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的話,那麼我就會舍棄魚而選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的話,那麼我就會舍棄生命而選取道義。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所以有禍患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沒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麼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麼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比死亡更嚴重的,那麼凡是可以躲避禍患的手段有什麼不可以採用的呢?按照這種方法做就可以生存然而卻不採用,按照這種方法做就可以躲避禍患然而卻不去做。由此可見,他們所想要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他們所厭惡的東西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不僅僅是賢人有這種思想,每個人都有這種思想,只不過賢人能夠操守這種道德,使它不丟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吆喝著給人(吃),就是過路的飢餓的人都不會接受;(踩踏過才)用腳踢著給人家,乞丐也因輕視而不肯接受(不屑看他一眼)。
高位的俸祿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義就接受了,那麼這種高位厚祿對我有什麼益處! 是為了宮室的華美,為了妻妾的侍奉,為了所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從前為了(道義)寧死也不肯接受(施捨),現在為了宮室的華美而接受了;從前為了(道義)寧死也不肯接受(施捨),現在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從前為了(道義)寧死也不肯接受(施捨),如今卻為了所熟識的窮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這種行為不是可以停止了嗎?(如果不停止的話,)這就是所說的喪失了人本來的思想,即羞惡之心。
《莊子》
惠子相梁:
惠子在梁國當宰相,莊子去看望他。有人告訴惠子說:「莊子到梁國來,想(或就要)取代你做宰相。」於是惠子非常擔心,在國都搜捕三天三夜。莊子前去見他,說:「南方有一種鳥,它的名字叫鵷雛(yuān chú),你知道它嗎?鵷雛從南海起飛,飛到北海去,不是梧桐樹不棲息,不是竹子的果實不吃,不是甜美的泉水不喝。在這時,一隻貓頭鷹拾到一隻腐臭的老鼠,鵷鶵(yuān chú)從它面前飛過,(貓頭鷹)仰頭看著鵷雛(yuān chú),發出『嚇』的怒斥聲。難道現在你想用你的梁國(相位)來威嚇我嗎?」
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
莊子和惠子一道在濠水的橋上遊玩。莊子說:「鯈魚在河水中游得多麼悠閑自得,這就是魚兒的快樂呀。」惠子說:「你又不是魚,怎麼知道魚的快樂?」莊子說:「你又不是我,怎麼知道我不知道魚兒的快樂?」惠子說:「我不是你,固然就不知道你的想法;你本來就不是魚,你不知道魚的快樂,就是可以完全確定的。」莊子說:「請從我們最初的話題說起。你說『你是從哪裡知道魚的快樂』等等,既然你已經知道了我知道魚的快樂而卻又問我,所以我說我是在濠水的橋上知道的。」
F. 《魚我所欲也》重點字詞翻譯以及九年級下冊的所有文言文翻譯3Q~
作者是孟子。該文出自《孟子·告子上》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惡(wù),所惡(wù)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wù)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為(wéi)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bì)患而有不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wù)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dān)食(shí),一豆羮(gēng),得之則生,弗(fú)得則死。呼爾(ér)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爾(ér)而與之,乞人不屑(xiè)也。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wèi)宮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識窮乏者得(dé)我歟(yú)?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wèi)宮室之美為(wéi)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qiè)之奉為(wéi)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wèi)所識窮乏者得(dé)我而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一、重點字詞;
2.熊掌:熊的腳掌,是極珍貴的食品。 3.得兼:即「兼得」,同時獲得。兼,同時進行幾件事或據有幾樣東西。得:得到。 4.舍魚而取熊掌者也:取:選取。 捨生而取義者也:取:求取。 5.所欲有甚於生者,甚:超過; 於:比。 6.苟得:苟且取得。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7.所惡:討厭的(事物)。惡,憎恨,討厭。 8.患:禍患,災難。 9.辟:通「避」,躲避。下同。 10.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義。 11.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辦法。者,……的辦法。 12. 何不用也:什麼手段不可以使用呢?。 13.不為:不願意這樣做。 14.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按照這種方法就可以生存,但是有人卻不用它。由是,按照這種方法。是,指示代詞,指某種辦法。 15.非獨:不單,不僅。獨,只,僅僅。 16是:這。 17.勿喪:不丟掉。喪:喪失,丟失。 18.簞:古代盛飯用的圓竹器。可譯為「竹籃」 19.豆:古代一種食器,高足,上呈圓盤形。有木製,陶制等,用來盛肉或其它食品。 20.呼爾而與之:意思是沒有禮貌地吆喝著給人吃。爾:語氣助詞。《禮記·檀弓》記載,有一年齊國大飢荒,黔敖在路上施捨粥。有一個飢餓的人用衣袖遮面而來,黔敖吆喝著讓他吃粥。他說,我就是不肯吃嗟來之食才落到這般地步的。這人始終拒絕侮辱性的施捨,後來餓死了。呼:吆喝、輕蔑地,對人不尊重。而,連詞表修飾。 21.蹴(cù):用腳踢 與:給 22.不屑:因為輕視而不肯接受,這里是不願意接受的意思。屑,認為值得,長於「不」連用 23.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如果不辨別它是否合乎禮與義就接受高官厚祿。萬鍾,這里指高官厚祿。鍾,古代的一種量器,六斛四斗為一鍾。則,連詞,這里表假設。「辯」通「辨」,辨別。 24. 何加:有什麼益處。 加:好處。 25.為:為了。下文「向為」「今為」的「為」都念「wei(四聲)」 26.奉:侍奉。 27.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所認識的窮困貧苦的人感激我嗎?得我:得於我,感激我的恩德。得,通「德」,恩惠,這里是感激的意思。 28.鄉為身死而不受:從前(為了「禮義」),寧願死也不接受(施捨)。鄉通「向」,原先,從前。 29. 已:停止,放棄。 30. 本心:天性,天良。本來的思想,即指「義」 31.是故:因此。 32.能:能夠。 33.行道之人:路上飢餓的行人。 34.已:停止,放棄 35.心:天性,天良。
二、古文的一詞多義
1.而 蹴爾而與之。 連接兩個動作,承接連詞(或表修飾)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 轉折連詞,卻 2.於 所欲有甚於生者,。 比 萬鍾於我何加焉, 對 3.是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 這種 是亦不可以已乎。 這種做法 4. 得 二者不可得兼 得,得到,擁有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通「德」,感激 5.為 鄉為身死而不受。 為了 今為宮室之美為之 做 6. 之 人之所欲 定語中心語之間結構助詞 的 皆有之 代詞 它 文中指羞惡的本心 得之 代詞 它 文中指一簞食一豆羹 與之 代詞 它 文中指行道之人 乞人 受之 代詞 它 文中指萬鍾的俸祿 為之 代詞 它 文中指接受俸祿的行為 此之謂失其本心 結構助詞 它,指不辨禮義而受之的行為 7. 生 捨生而取義者也 生命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 獲得生命 8.與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與通「歟」,語氣詞 呼爾而與之 給 9.加 萬鍾於我何加焉 增加,這里指帶來的好處 犧牲玉帛,弗敢加也 虛報 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 增加 10莫 .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 沒有什麼 宮婦左右莫不私王 沒有誰
三、通假字
1.「得」通「德」,恩惠,這里是感謝的意思。例句:「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 2.「鄉」通「向」,從前。例句:「鄉為身死而不受」 3.「與」通「歟」,語氣助詞,相當於「嗎」。例句:「所識貧乏者得我與」 4. 「辟」通「避」,躲避。例句:「故患有所不辟也」 5. 「辯」通「辨」,辨別。例句:「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
四、古今異義
1.可以 古:能夠用來 今:能夠 2.是 古:這 指示代詞 今:判斷動詞 3.豆 古:古代盛食物的器具 今:豆子 4.鍾 古:古代的量器 今:計時器具 5.加 古:益處 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東西或數目合在一起
G. 魚我所欲也 原文 翻譯 單字翻譯
【原文】
《魚我所欲也》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惡(wù),所惡(wù)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wù)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為(wéi)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bì)患而有不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wù)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則生,弗(fú)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爾(ěr)而與之,乞人不屑(xiè)也。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wèi)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dé)我與(yú)?鄉(xiàng)為(wèi)身死而不受,今為(wèi)宮室之美為(wéi)之;鄉為(wèi)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wèi)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dé)我而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譯文】
魚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我寧願)舍棄魚而選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義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我寧願)舍棄生命而選取道義。
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麼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方法哪會不採用呢?採用這種做法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採用這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採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並非只是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只是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沒有禮貌的 吆喝著給別人吃,過路的飢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踢著(或踩過)給別人吃,乞丐也不願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見了優厚的俸祿卻不分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這樣,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先前(有的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的人)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的人)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卻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的人)為了所認識的貧窮的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這樣看來這種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惡廉恥之心。
【單字注釋】
1.欲:想要,喜歡 。所欲:喜愛的東西。
2.熊掌:熊的腳掌,是極珍貴的食品。
3.得兼:即「兼得」,同時獲得。兼,同時進行幾件事或據有幾樣東西。得:得到。
4.舍魚而取熊掌者也:取:選取。 捨生而取義者也:取:求取。
5.所欲有甚於生者,甚:超過; 於:比。
6.苟得:苟且取得。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7.所惡:討厭的(事物)。惡,憎恨,討厭。
8.患:禍患,災難。
9.辟:通「避」,躲避。下同。
10.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義。
11.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辦法。者,……的辦法。
12. 何不用也:什麼手段不可以使用呢?。
13.不為:不願意這樣做。
14.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按照這種方法就可以生存,但是有人卻不用它。由是,按照這種方法。是,指示代詞,指某種辦法。
15.非獨:不單,不僅。獨,只,僅僅。
16. 是:這。心:天性,天良。
17.勿喪:不丟掉。
18.簞:古代盛飯用的圓竹器。可譯為「籃」
19.豆:古代一種食器,高足,上呈圓盤形。有木製,陶制等,用來盛肉或其它食品。
20.呼爾而與之:意思是沒有禮貌地吆喝著給人吃。爾:語氣助詞。《禮記·檀弓》記載,有一年齊國大飢荒,黔敖在路上施捨粥。有一個飢餓的人用衣袖遮面而來,黔敖吆喝著讓他吃粥。他說,我就是不肯吃嗟來之食才落到這般地步的。這人始終拒絕侮辱性的施捨,後來餓死了。呼:吆喝、輕蔑地,對人不尊重。而,連詞表修飾。
21.蹴(cù)爾而與之:蹴:用腳踢 與:給
22.不屑:因為輕視而不肯接受,這里是不願意接受的意思。屑,認為值得,長於「不」連用 23.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如果不辨別它是否合乎禮與義就接受高官厚祿。萬鍾,這里指高官厚祿。鍾,古代的一種量器,六斛四斗為一鍾。則,連詞,這里表假設。「辯」通「辨」,辨別。24. 何加:有什麼益處。 加:好處。
25.為:為了。下文「鄉為」「今為」的「為」都念「wei"
26.奉:侍奉。
27.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所認識的窮困貧苦的人感激我嗎?得我:得於我,感激我的恩德。得,通「德」,恩惠,這里是感激的意思。
28.鄉為身死而不受:從前(為了「禮義」),寧願死也不接受(施捨)。鄉通"向",原先,從前。 29. 已:停止,放棄。
30. 本心:天性,天良。本來的思想,即指「義」
31.是故:因此。
32.能:能夠。
33.行道之人:路上飢餓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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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魚我所欲也】的課文的全部翻譯
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大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具有的話,那麼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大義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採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哪一樁不可以干呢?採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採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採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不過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可是輕蔑地、呵叱著給別人吃,過路的飢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踢著(或踩過)給別人吃,乞丐也不願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見了「萬鍾」的優厚俸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這樣,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卻接受了;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為了熟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惡廉恥之心。
I. 初三語文的《魚我所欲也》全解
翻譯么
J. 九年級下冊語文 魚我所欲也 課文加翻譯
原文: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通」避」,下同)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通」歟」)?鄉(通:向」過去,從前.下同)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譯文:
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大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具有的話,那麼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大義了。
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
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種手段不能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事情,哪有不採用呢?採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採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採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不過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可是輕蔑地、呵叱著給別人吃,過路的飢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踢著(或踩過)給別人吃,乞丐也不願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見了「萬鍾」的優厚俸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這樣,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卻接受了;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為了熟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惡廉恥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