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初中語文教學評價要包含哪些要素
初中語文教學常規的若干要求
(試行)
初中語文教師必須在語文課程標準的指導下,按教學常規要求,制定教學計劃,做好備課、上課、批改、輔導、教學評價和教學總結、研究等工作,切實提高語文教學質量。
一、制訂教學計劃
1、認真鑽研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准和課程標准實驗教材,明確教材的編排意圖、結構、體系、特點,明確教材總體及各分冊的教學目標、任務,結合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學科教學計劃。
2、學科計劃內容包括:學生基本情況分析;本冊教材的教學目標要求;教材的重點、難點分析;本學期實施教材完成三維教學目標的設想和措施;教學進度安排(包括對教材內容的調整和補充),提高教學質量的主要措施和意見(包括提優補差的內容、途徑和方法落實)。
3、開學一周內制訂好計劃並上交學校教導處(一式兩份,一份留底,一份上交)。
二、備課
1、依據課程標准、教材內容和學生實際,確定每單元、每篇課文的教學目標(包括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
2、授課前一定要寫好教案。教案應按單元分課時撰寫,應反映一課的總體內容:①教學目標;②重點、難點分析;③課時安排;④教師教與學生學的過程;⑤教學容量、密度和深廣度(包括師生互動內容、時間)安排;⑥主要教法、學法設計;⑦提問和課堂訓練的設計;⑧板書、課件設計;⑨作業布置(包括拓展延伸的實踐性作業和下一節課的預習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