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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時尚為話題的作文

發布時間:2020-12-14 19:34:07

『壹』 以時尚為題的500字左右的作文

談論起「時尚」二字人們都會想到染頭啦、穿奇裝異服啦、畫著奇怪的妝、等等一些奇形怪狀的少見的衣著。而且不論我們在哪個場合,(宿舍、教室)談起這個話題時都會與明星結合著說,比如:某某在某個MTV上穿的衣服很好啦!對!明星一般都是走在時尚的前端的。 但是我認為「時尚」的流行並不是很好。雖然說跟不是潮流就會被潮流所淘汰。我卻認為這也是因人而治的,人只要看上去好看,有涵養,有自我那就是好,並不是你穿成某樣,帶成

穿成某樣,帶成某樣你就更好,更有氣質,可以更「完美」。

聽說過聰明反被聰明誤嗎?現在,在街上走著,不時會看到一些穿著與長像不合的人,有的人長的非常好看,就是因為追潮流趕時尚,把原本好看的人變成了「瘋子」,那麼這也是好處嗎?別人會認為她的衣著很好嗎?不是不能追而是得看看自己的本錢,如果沒有變好,反而產生了反面效果,那麼我們為什麼還要花錢讓自己去變丑呢? 我非常反感那些隨潮流的人,猶其是那些染各色頭發的人,黑頭發,黃皮膚原本是中國人所特有的。他們卻把祖宗傳下來的東西任自己的意願加以破壞。再有就是那些穿著一身乞丐服的人。明明很好的衣服經過他們刻意的挖洞,變的奇醜無比,但是穿的人還認為那是流行,我想如果他 們就這樣去找工作的話,沒進大門就會讓保安把它當丐幫成弟子了。

也許是我太守舊,也許是我已被這個時尚社會所淘汰,但我有的方面也是隨潮的,我的觀念是:人要有自知之明,對你來說好的有利的可以去追這方面的潮流,但那些你看不上的,有的即便是看上了但是不適合你,或是不能「為你所用的」或那些不倫不類的「時尚」最好不要去追。那樣不會給你帶來好處,只會讓別人的眼裡多一個「怪物」。

『貳』 請以「時尚」為話題,自擬題目,寫一篇600字左右的文章

品味時尚
我並不是個迂腐至極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歡時尚,與「時代共同至尚」,但我卻難以舍棄那些為時間過濾後的時尚———經典文化。
十里洋場,燈紅酒綠,風流韻致……隱約在這大上海風月中的還有曼妙的身姿,彷彿能看見那一個個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這就是張愛玲一生鍾愛的旗袍,那個舊上海時代的風尚。將滿人的服飾加以剪裁,依著女人的身材,貼合每一寸肌膚,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畫筆。這樣「露骨」的服裝在那個講求「禮義廉恥」「三從四德」的時代,卻有些膽大包天,然而當它成為一種時尚,受人青睞和追捧,進而迅速蔓延時,一切禮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種女性的嫵媚和嬌柔也只能通過那些老舊圖片和電視劇大飽眼福,現代人有當代的「時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補丁褲……那些漂洋過海,歷經長途跋涉而至的歐美時尚和順風吹來的「韓流」。
我並不是一味否定這些時尚,它們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們又能存在多久,它們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後幻作泡影淡出歷史舞台。
我在尋找像旗袍這樣經典的時尚,它能長久地存在,從未被人遺棄,那些沉睡的經典似乎在等待,當一個個奇思妙想和創新的箭射中它們,它們定會再次颳起經典的時尚之風。這樣的時尚總值得人去品味,猶如一杯經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無窮……
在重金屬充溢的時代,誰還會為一把二胡嘆息,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價的眼淚呢?人們一窩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視古典文化傳統如草芥。其實,我們都深陷追求時尚的「迷網」中而不懂得品味時尚。
還記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經打動多少人的心,浸潤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謝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聲色犬馬,那不是二胡弦上開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綺麗繁華,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韻。二胡是屬於平凡人開心時的工具,潦倒時的支撐。
就這樣一種沉澱下來的經典時尚,屬於普通人的時尚,為什麼時至今日,它會如此蒼涼。
在文化交流頻繁的今天,我們似乎更需要靜下心來品味「時尚」,為傳統文化尋一片天空

『叄』 以「時尚」為話題600字作文

品味時尚
當我們將剪了無數個洞的牛仔褲,放進衣櫃底時,這種往日的時尚已經過時了;當我們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時,這種往日的時尚已成經典。 同是時尚,為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別?關鍵是一種時尚經歷了眾口品味後,還剩什麼。所以—— 時尚需要我們去接近。沒有實踐沒有發言權。同理,也只有當我們親身感受體驗時尚,才能摸清此時尚的脾氣。邊騎車邊塞個耳機大聲放著音樂,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邊的危險也漸漸逼近;阿迪的服裝、耐克的品牌,那個顯眼的標志就是年青人的資本。而身後的父母卻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歸。如果身邊太多的時尚現象我們不去接近、去認識,或許自己也會擠入追求「時尚」的大軍中。 時尚需要我們去感悟。畢竟時尚是青春的代名詞,追逐潮流成了我們80後、90後的法寶。也不能否認,有些時尚也有著明顯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講壇》是一個近幾年才開辦的央視欄目,而請去開講座的名師也是大學、中學校園的佼佼者。他們生動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尋味的講課,不僅滿足了全社會感受大學教育的機會,也將各方面文化知識大眾化普及,而這些教授也成為了眾多觀眾追捧的「明星老師」。人們從他們身上學習其餘娛樂明星少有的文化修養和待人處事,而一些學生也開始重新規劃人生,非某某名牌大學不上,因為那個大學里有他的偶像。我也是此時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種時尚,讓我又多了份信心與希望,何樂而不為? 時尚需要我們去沉澱。大千世界對我們這些人生閱歷空缺的中學生來說,身邊充盈著各種誘惑,難免盲從去跟風、去追求個性自我。將所有的時尚一概接受,將自己攪得和污水一樣渾濁不堪。其實時尚本身沒有好壞,需要看哪些適合我們成長,靜下心來耐心思考,學會將有用的吸收,沒用的毅然決然地排斥沉澱下來。當我們通過一系列的過濾、洗滌後,我們便從純凈水變成了礦物質活性水!有益時尚讓我們更有內涵。 接近、感悟、沉澱……時尚這東西也給我們品味完全了。別人的時尚未必是我們適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時尚,讓我們成為礦物質活性水!

『肆』 以自我時尚 為話題的作文 700字

走上街頭,不時與光頭遭遇,有人說,那是做作,有人說。那是時尚;打開電視,常常與長發男人「邂逅」,有人說,那是招搖,有人說,那是時尚;走進鄉村網吧,有人說,那是瞎泡,有人說,那真夠時尚。生活中。總有許多新鮮的東西會突然出現在你的面前.其中有過許多令人意想不到的故事,也曾引發你深入的思索和無限的感慨……
請以「時尚」為話題,寫一篇文章。
拒絕過度的時尚(林易)
梵高作畫,用的是一副普通的調色板;托爾斯泰寫作,手中握的也絕不會是一支高價鋼筆。似乎對於這些歷史名人來說,時尚與他們的人生軌跡沒有太多的交集。那麼,對於我們這些普通人來說,是不是也應該拒絕過度的時尚呢?
誠然,適度的時尚的確也能給人帶來愉悅的心情,展現不同的氣度和神韻。一如旗袍,不僅滿足了當時女子對於美的嚮往,更體現了東方女子的典雅含蓄。但過度的時尚卻往往貽禍無窮。
過度的時尚似乎離不開被金錢役使。當時尚在一個人的內心占據了太多的空間,便不是我們在支配時尚了。路易十六的王後瑪麗•安托瓦內特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當巴黎熏著香風的空氣引導著一次又一次的時尚風潮,這一切誘使著這位王後一步步走上因過度追求時尚而窮奢極欲,招致亡國的道路。不曾眼見她走上斷頭台的那一刻,但常常揣測她可曾後悔當初種種抉擇?如果因為時尚而變得本末倒置,淪為「物」的奴隸而迷失自我,後果可見一斑。
當代著名作家鄭淵潔曾經也陷入過過度時尚的「怪圈」。不談他那一雙價格昂貴而作用不佳的「銀襪子」,就是風行至現在的「手筆感應」,也曾讓他「心血來潮」。但是,清醒過後,才發現真正好用的莫過於一紙一筆這一對奇妙的組合。試想,假若鄭淵潔繼續沉迷於這些不實用的流行風尚之中,他是否還能給我們帶來那些清澈純凈的文字,是否能帶給我們無限的歡樂、開懷的思考呢?當作者的心靈被過度時尚害得千瘡百孔,他又憑什麼來感動我們讀者呢?愛因斯坦曾說過,簡單的生活給他帶來創作的不竭動力;古人也說過:「暖飽生淫逸。」當一個人的基本的物質被滿足之後,唯有避免時尚的過度干擾、侵擾、騷擾……才能保持一顆相對純凈的心靈,才能騰出空間為創作、思考留出一片後花園。
「非淡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蘇軾所追求的「游於物外」的生活,《瓦爾登湖》中描寫的除卻物質紛擾的生活,也許我們學不會;但是拒絕過度的時尚,的確可以做到,也必須做到。只有這樣,才能永葆心靈的純凈。
時尚,盲從不得(蔣易成)
沒看過《盜夢空間》?你土了!沒聽過Taylor Swift?你out了!當下,時尚已成為許多人的熱門話題。一個時間段的流行必定會成為聊天的主調。
電影沒看過可以補看,歌沒有聽過也可以去補聽,這叫明眼人的頓悟,明白該跟上時代了。但你若是一聽時尚便去效仿,這便成了瞎眼人了。時尚這種東西可盲從不得。
前陣子大火的Lady gaga以其出位誇張的造型和獨特鬼魅的音樂吸引了眾人的眼球,贏得了不少人的青睞,由此颳起了一陣巨大的時尚風,引得國內許多明星都爭相模仿起來。某專輯封面,那誇張的電焊眼鏡;某頒獎典禮,一身衣不雷人死不休的造型,一看便是Lady gaga附身。這類對明星的盲從,總會惹來「抄襲門」等非議。在我看來,盲從別人的時尚,否定自己的特色,實在是一種極不聰明的行為。
明星尚且盲從不得時尚,更何況我們普通人呢?前幾年,安徽出了個名人:許嵩。他被冠以「周傑倫第二」、「音樂界的韓寒」等名,可見影響力不凡。如今好像這類例子越來越多了,本就讀於或畢業於某所名牌大學,卻在與其專業相差甚遠的道路上取得非凡成就,你可以美其名曰「人才誕生的時尚模式」。但這種時尚,你跟從得了嗎?許嵩他能成為音樂天才是因為他本身就有這方面的資本,我不相信隨隨便便地從安徽醫科大學拉出個人來就能唱出什麼好歌。
確實,這種發展個性成就天才的時尚令人心嚮往之。但這只能是那些有天賦的人打造的時尚。我們普通人啊,切勿想著哪天甩甩書包走人,奔那「時尚」道去。
盲從時尚是愚蠢的甚至可怕的。在中國人口泛濫的情況下,「丁克」成為一種時尚。這本可理解成「為中國大地減少人口負擔的好事」。但有些人為了跟著這時尚,使自己不落伍,竟然做起了「偽丁克」。明明養了孩子卻把孩子丟給父母,還瀟灑地對外宣稱:「我是丁克我自豪!」這般盲從,扭曲了時尚的本義,顛覆了時尚的價值。
請不要把Lady gaga那件內衣般的衣服當成外套穿在身上在大街上顯擺,更不要不好好讀書還嚷著:「我要當許嵩第二!」人家許嵩起碼還本科畢業了。

『伍』 求一篇關於時尚為話題的作文

時尚的腳步在前進,對於正處於青春期的我們,是一個很大的誘惑。 我喜歡購買時尚雜志,對於當今的時尚潮流,我可是一清二楚。我和許多時尚愛好者一樣有偶像,那便是耍著雙截棍唱著「哼哼哈哈」的周傑倫。我喜歡兩耳塞著耳機,聽著他的歌漫步在校園里;我喜歡瘋狂的購買一切與他有關的事物;我喜歡在床上邊唱邊跳「雙截棍」。我喜歡他的音樂,雖然有時候聽不懂他在唱什麼,但我依舊喜歡他。媽媽總是說我是瘋子,連人家唱的是什麼都不知道,還如此喜歡。以前我最討厭的動物就是豬了,可今年流行「黑白豬」,於是我便買了一大包,有:筆、尺子、吊飾、玩偶、包包……,買回來還歡喜得不得了。媽媽問爸爸:「這孩子是不是燒昏了頭,她不是最討厭豬嗎?」爸爸只是點點頭。看著這些「黑白豬」,我第一次覺得豬很可愛! 我喜歡上網,因為這也是一種時尚;我總是不斷的更換我QQ秀,因為這是一種時尚;我總是QQ空間里放置許多帥哥、美女的照片,把空間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因為這也是一種時尚。時尚的腳步在前進,我也一直尾隨其後。我總是和好友談論時尚,一起購東西。有時候,我覺得,我該停下來休息一下了,可潮流一來,我的魂便被勾走了。時尚迷就是時尚迷,喜歡跟著潮流走,經不住半點誘惑。

『陸』 以「時尚」為話題的作文怎麼寫

從時尚走到經典
提起時尚,人們往往會把它與眼下正流行的網路歌曲、80年代後作家等一批新興概念聯系起來。而說到經典,人們又多會想起《白毛女》《紅樓夢》這些昔日的流行。那麼,從時尚到經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們又是否矛盾呢?
下午茶是英國維多利亞女王時期的一種社會時尚,當時貴族紳士,名媛淑女都愛在下午三四點鍾品一小杯茶,吃幾塊甜點,下午茶也就成為英國民眾普遍的時尚,從倫敦地鐵的咖啡館到曼徹斯特鄉間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蹤跡。如今,有著百年歷史的下午茶早已成為都市白領的一種時尚。昔日的經典依舊時尚。
好萊塢大片《泰坦尼克》也算得上是從時尚走到經典的一個例子。拍攝於1995年的《泰坦尼克》是美國電影史上耗資最多的電影。上映後立刻風靡全球,大街上隨處可見它的海報,印有男女主人公畫像的服飾更是屢見不鮮。如今整整十年過去了,那張男女主角站在船頭像鳥般飛翔的鏡頭早已成為電影史上的經典。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時尚與經典是不矛盾的,不僅如此,時尚與經典還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從時尚走到經典,也許要經過數百年,也許只需短短的幾十年。但無論長短,時尚都得接受時間的考驗,只有那些經歷了歲月的變遷依舊能被人們所津津樂道的時尚,才能積淀成經典,綻放閃耀的光芒。
既然這樣,我們又應當如何對待現實中的時尚呢?
某個事物成為時尚,就必然有它的優點。比如網路歌曲,因它通俗易懂、琅琅上口而深受大眾的喜愛。但這並不意味著網路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數樂評人認為它缺乏深刻的內涵以及製作簡陋,必定會成為「過往雲煙」。因此,我們對待時尚,既不能將其一棍子打死,徹底否定,也不能全盤吸收,而應該有選擇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間流行的宋詞與市井文學,如今成為我國文化的瑰寶,成為文學中的經典;俄國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鵝湖》如今成為芭蕾舞劇的經典……這一個個從時尚走到經典的事物,總是給予我們以美的享受。我們期待著更多的時尚走向經典。(點題,有力收束全文)

時尚還是經典
在發展迅速、新舊交替的時代,人們對時尚與經典有著不同的看法。有人熱愛經典,說經典是經過時間考驗而存留下來的精華,而時尚只不過是稍縱即逝的火花。有人追求時尚,說時尚才是發展的體現,經典只應該壓在箱底。在特殊的紀念日里拿出來拜拜老祖宗。有人說時尚就是經典,凡是能掀起一陣風暴能讓人迷戀好一陣子的東西就能留存於經典的史冊,成為經典。也有人說,經典的就是時尚的,能夠算作是經典的東西總會時不時探出頭來勾起人們的回憶,再颳起一陣時尚的旋風。 其實以上關於時尚與經典的種種是沒有必要爭論的。時尚與經典之間並沒有明確的界限。而有人喜歡時尚有人推崇經典也體現了這個時代思想的多元化,並且時尚與經典一同行走於時代的大潮中也是必要的。 經典,就是古羅馬的建築,義大利傳唱不息的歌劇,老北京的京腔京韻,江南秀美的園林和千百年來人們吟頌的文章詩賦;時尚,就是巴黎燈光閃耀的T形台,紐約街頭的塗鴉和街舞,小酒吧里的搖滾樂和鎂光燈下的娛樂圈,時尚與經典本來就應該是並行不悖的。身著時尚服飾的人們穿梭於古老的園林中,用手中的數碼相機記錄下建築的經典,這就是時代的體現,證明了時尚與經典是能夠相互交融的。在各自生存的空間里也能夠留下對方存在的空間。就像穿著時尚的人也會愛上經典的詩詞歌賦。所以時尚與經典毋需對立。試想如果我們只能穿著一色的衣飾讀古老的文章,生活還會多彩嗎?如果不藉助於一些時尚的方式,經典也是無法傳承的。
而時下人們關於經典與時尚的爭論源於一個認識的誤區。有人認為經典就是古老,時尚就是前衛激進,時代的更新必然要求擊破一切古老的東西。其實,經典作為曾經的一種時代的體現,是不需要顛覆的,真正的經典必然能接受時代的考驗,否則是不能被稱為經典的。時尚也必須符合一種時尚的規律,盲目地破除經典、顛覆經典不是真正的時尚,即使它也能掀起一陣熱潮或旋風,但待人們清醒後也會領悟到這其中的差別,還真正的時尚以本來面目。
時尚還是經典,就如魚與熊掌,因為它們同樣美好。而又不同於魚和熊掌,因為它們可以兼得。同樣味美而有營養,又可兼得,何樂而不為呢?

入耳絲竹聲
五月的天空已有些燥熱,我騎著車穿行於來往的人流。
一天的課讓我露出了明顯的疲態,雖然很想快些到家扔下書包養養精神,然而我還是慢慢地騎著,不想耗費我剩下的一點點力氣。
我習慣於觀察經過的店鋪和廣告牌以及快來閃過的陌生臉龐。大概是周五的關系吧,街道比平常熱鬧些。然而多的或許只是人,這條我每日必經的路還是保持著它的原樣。
早已開始營業的那家2046咖啡館,貼出了打折的廣告,從裡面飄出的是時下最流行的網路歌曲,我揚起嘴角,這與王家衛在電影《2046》中所要表達的經典主題相去甚遠了吧。然而咖啡館里播放的是何種音樂似乎沒那麼重要,進出的年輕女子臉上漾著的笑容足以說明什麼樣的音樂合她們的口味,未必是如我所想的緩慢經典。
一路上鮮艷的顏色,讓我彷彿提前進入了盛夏。每日埋首於政史的我早就在別人談論著今夏流行的顏色時感到一陣茫然,然而現在我不禁有些許的自嘲,來來往往的人,那些吸引人目光的年輕人,他們所著的色彩代表的不是今夏的流行和時尚嗎?
我在紅綠燈前停下,微閉了眼睛,周圍變幻得太快的一切讓我覺得更累。我想是我全速向著家進發的時候了。
左轉,再過20米,就是我家。就在我快到車庫的時候,忽然一陣悠揚的二胡聲飄進我毫無防備的耳朵。我幾乎愣在原地,這久違的音韻讓我的心中充滿了難以名狀的情緒,彷彿一位失散已久的老朋友忽然出現在眼前,我抬頭循著聲音望去,是一位白衣老人正閉著眼睛全情地演奏。而我停下車,同樣閉著眼睛傾聽,我不知眼裡溫暖的是否是淚水,我只是感動那位老人優雅的二胡和純凈的白衣。
我開心地笑著,經歷了讓我疲憊的所謂流行與時尚,它們不過都是從我眼前快速閃過,沒有留下深刻的印記。然而當我遇到那抹白色,那把二胡,我才知,什麼是我心中永遠的經典,什麼才能喚起我深深的感動。
時尚與經典並並無嚴格界限與定義,久久存於你心中不黯淡的顏色不消失的樂曲就是屬於你的經典。

昨日重現
在寂寞的時候,聽一聽理查德彈奏的《秋日的私語》。金色的落葉在空中飛舞,腳下一條鋪滿金色的小徑延伸向遠方。那時的我會突然恍悟;寂寞並不是一種痛苦,寂寞是一間與世隔絕的小屋。在屋中,你不必被匆忙的腳步淹沒而聽見自己真真切切的心跳。
在這個時尚無處不在的世界,我仍然固執地堅持著自己的「落伍」。好像一隻在綠樹叢下慢慢爬行的蝸牛,無視於周圍每天發生著翻天覆地的變化,無視於一波又一波的時尚之流,慢慢地走,慢慢地看,身後只有一條若隱若現但絕對屬於自己的生命軌跡。
是的,在繁忙與時尚中,有許多人已經很難找到自己生活的方式,似乎一場大雨淋濕了原來的軌跡,這場大雨叫時尚。
最喜歡《昨日重現》,像一杯清透的啤酒,在傾泄中,泡沫升騰而後破裂,結束自己短暫又美麗的一生。就像唱這首歌的那個女子,才華橫溢,卻過早離逝,她留給我們一首無限綿長的歌和一個雋永的名字卡朋特。
在商店中,聽到震耳欲聾的流行歌曲常常有種想逃的感覺。那天,在街角的一家小店,聽到了久違的《昨日重現》,放慢腳步。忽然發現,一個與我年齡相仿的女孩停下車子,也在靜靜地聽。一剎那間,心中充滿感動。
經典就是如此,經典就是在歲月流逝,世事變遷中始終給人以感動和激情的珍寶。在與時尚的磨合中,經典依然是經典,而時尚則分裂成兩部分,一部分最終不能掩飾其華麗外表下空虛的內心而被淘汰,一部分也許經過時間的驗證和空間的傳播,也有一天會成為經典,就像曾經的經典。
有同學問我最愛哪部電影,我毫不猶豫地回答是:《橋》。那同學接著問我:哪國的?好看嗎?我只好苦澀地笑笑,該如何回答呢?那是前南斯拉夫的一部經典戰爭老片。而這樣經典的片子已經湮沒在浮躁喧鬧的武俠、言情片的時尚中,這是一種時間對經典的不公正待遇。
然而,也許時間可以說明一切,經典在「偽時尚」面前常常無言以對,但真正的時尚卻總是向經典看齊,以經典為目標。經典無需多言,因為有無數只小小的「蝸牛」堅守著自己的理想和仰望,努力爬出一條自己的生活軌跡。昨日總會重現,經典不會消失。

『柒』 以時尚為話題寫一篇作文,600字左右

時尚文化--讓我歡喜讓我憂
哈利波特騎著魔法掃把來啦!
韓寒夾著《三重門》來啦!
周傑倫彈著一曲《東風破》來啦!
…………
我,像是一隻迷途的小羊羔,瞪著一雙清澄的雙眼好奇的打量著萬花筒般地花花世界。
哦,告訴我,我將跨往何方?
不可否認,時尚文化,像一個高大的巨人,正大踏步地,昂首挺胸地向前邁進。不管你贊美它也好,鄙視它也罷,它像一股滾滾的洪流無法扼制。
新生的力量總有它無法比擬的優越性。時尚文化亦是如此。現在的我們,被學習、生活的重擔壓得喘不過氣來,時尚的文化為我們找到了一個釋放的出口。它可聽,可觀,可讀,像一個花枝招展的小精靈,給我們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亮彩。當我煩心時,「加菲貓」,「流氓兔」會「嗖嗖」地從屏幕上跳下來,晃著它們胖滾滾、毛絨絨的身體,逗我開心;當我興奮的時候,便肆意地在沙發上跳上跳下,嘴裡哼著《雙節棍》——「哼哼哈嘻!」
時尚文化,是一抹燦爛的朝陽,它灑在我的身上,變幻出斑斕的色彩。
然而,時尚文化中,也有糟粕,也有垃圾。
赫爾岑面對年青人熱衷的流行文化,曾不屑一顧地說:「流行都是好的。怎麼,流行感冒也是好的嗎?」
的確,大眾的文化品味,並不一定是高品味。時下,一些花里胡俏(梢),令人眼花繚亂的快餐資訊撲(鋪)天蓋地,「佔領」了青年人的眼球。它們,將熱辣身材,漂亮臉蛋為賣點,以文化人,娛樂界人士的隱私為嘩眾取寵的標簽,大張旗鼓,「名正言順」地進軍市場。而一些以思想內容為「資訊」,堅守自己經典文化品味的雜志期刊,卻像一個散佚的遊子,寂寞地擺在書壇上,靜待人們領他們回家。這又不得不讓我們憂心沖沖(忡忡):
「夜鶯的歌聲,會淹沒於急於覓食的麻雀的啁啾聲中嗎?」
我聽到冥冥中,自己心靈的一聲響亮的回答:「不會。我不會。」
是的,我將把握好自己對文化追求的方向盤。在心靈中永遠繞著一縷香煙,不會被塵世的紛紛擾擾所干擾。
我會讓愜意的清風吹動我的發絲,輕聲吟唱《同桌的你》,羞澀地聆聽心靈地悸動;
也會勇敢地拒絕濃妝艷抹的時尚信息,留給心靈一片寧靜,任時尚的潮流,潮起,潮落。
哦,我不再是那隻迷途的小羊羔了。我將長大。
「我的文化我作主。」我輕聲而有力地說,然後微笑。

『捌』 以時尚為題的 600字作文

時尚,一直在看你

寫過不少關於時尚的文字,也曾自我陶醉,也曾自詡時尚。今天,我也「時尚」一把,用時尚視角寫寫今年高考作文,昂揚一下學生時代的激情。

「見證是一種經歷,也是人生、社會記憶的凝聚。在生命歷程中,我們見證了人生的悲喜、社會的變遷;在歷史長河中,許多人或事物又成為歷史的見證。請以「見證」為題,寫一篇不少於800字的文章。」這是2009年山東省的高考作文提。今年江蘇省的則是「時尚表現為語言、服裝、文藝等新奇事物在一定時期內的摹仿與流傳。各種時尚層出不窮。其間好與壞、雅與俗、美與丑,各種觀點交錯雜陳。創新與摹仿永不停息地互動。有的如過眼雲煙,有的能沉澱為經典。請以品味時尚為題寫篇作文。」
見證時尚,時尚見證;品味時尚,時尚品位。我為自己將兩個省的高考作文「揉」在一起而欣喜,而激動。 時尚,本身就是一筆重要財富,或是感知,或是實物,或是體會,或是品位。如果把「時尚」這個詞以名詞來看,則展示的是流行,是時代散發出來的氣息,是歲月留下的痕跡。如果把「時尚」以形容詞或動詞來看,則呈現出的是前衛,是進步,是一種主動追求美麗和魅力的效應。

名詞的「時尚」,它可以在人們的衣食住行上得到淋漓盡致的反映。從單色調的藍灰系列衣服,到如今色彩斑斕、五花八門的奇裝異服,時尚這個東西,似乎有種魔力,無時不在展示前衛和潮流。從黑色短發到五顏六色的染發和男人披肩的長發,印證的不僅僅是對時尚達人思想的變遷,顯示的更是時代的多元化。

從吃素到吃葷,再從吃葷還原到吃素,這個迴旋,我不認為是一種「裝酷」,這是時尚營養觀起到的作用在發酵。「要吃就吃綠色食品」的口號,正是基於這點。

「住」呢?從小平房到二層小樓,多層到高層。一時間,各個時尚高樓大廈平地起。農村的人想進城,城市的人想住鄉下。表面看起來,這些人的腦袋都有問題,實則不然。農民想進城,是想融入城市生活,想接軌;城市人想進村,是想擁抱自然,想呼吸清新空氣。兩則都是「時尚」,卻都是最自然的內心真實反映。

最後說「行」。熙熙攘攘的行人,遍布在世界各地旅遊;各種品牌的車牌,排列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發達的交通網路,從愛坐車到喜歡行走;形形色色的特色戶外運動,大家從陌生都熟識……這些,無不昭示著「時尚」和「時尚觀」已滲透到每個角落,並在改變我們的生活。

關於形容詞或動詞的「時尚」,涌現出的各種「時尚達人」就可給予最合適的解釋。音樂達人、城市達人,以及戀愛達人、美麗達人、博客達人、拍拖達人、醫療達人等等如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亂花漸欲迷人眼」。「時尚達人」的稱呼,本身就很時尚,正如從大人、老爺、太太的稱呼到先生、女士、小姐、同志的轉變,從作揖、拱手、跑拜、請安到握手、鞠躬、頷首,是時代的進步,是歲月的變遷,是「時尚」的助推。

這個年頭,似乎很容易製造時尚。製造時尚的過程,則是動態的進步和社會的「包容」。超女流行,引領時尚潮流;舞林大會盛行,挑起舞蹈風尚;網路發達,紅人烽煙四起。盡管這些現象出現的另類達人如芙蓉姐姐、菊花妹妹等飽受詬病,但不得不承認,這些達人都「火」了,火得莫名其妙,火得翅膀發熱。

是社會浮躁了嗎?是人心散了嗎?NO,都不是。是社會發展了,是時尚觀多元了,是品位提升了,是時代進步了。不是嗎?閱讀時尚,本身就是一種快樂,就是一種品位;品味時尚,本身就是在閱讀「歷史」,本身就是在閱讀你我。
時代變遷,追求時尚之心不能泯。感受到了嗎?時尚並沒走,它一直在看著你。
自己寫的哦

『玖』 以「時尚」為題寫一篇作文

讓學習成為一種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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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年紀還不到四十,就把全部精力、希望寄託在孩子身上,整天為孩子讀書奔忙,或陪讀,或輔導,或請家教,或找老師補習,而自己卻疏於學習。孩子是未來的希望,關心孩子的學習是父母的責任,這沒有錯,天經地義。但因此而放棄自己的人生目標與人生追求,放棄了自身的繼續學習和奮斗,乃是認識的誤區。這個認識誤區或許與舊的體制有關,獲得文憑就等於獲取了鐵飯碗,於是就以全部的精力去幫孩子獲取文憑和鐵飯碗,卻不知這不僅使人才培養失去意義,而且也是過時的認識。

學習不僅是青少年的事。一個人活在世上,終身都需要學習。「學而時習之,不亦樂乎」這句話,恐怕不僅是對孩子們說的。青少年時代學的東西,還得時時溫習方能經世致用,轉化成一種立身處世乃至於立業成功的能力。何況學海無涯,學無止境,即使是飽學之士也難以窮盡世間學問。因而,「活到老,學到老」,確是人生至理,成為老一輩革命家勉己勵人的格言。當今之世,知識更新速度大大加快,在哪一個年齡階段放鬆或放棄了學習,就會在哪一個年齡階段落伍。終身學習,已經成了時代的必然要求。不少大學的繼續教育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就是這樣應運而生的。

學習不僅是莘莘學子的事,整個社會都應該有讀書學習的氛圍。學校是培養人才的地方,當然是學習的場所,然而,其他社會組織又豈能與學習絕緣?即便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也不能例外。比爾·蓋茨就在以「學習型組織」的理論指導企業管理,努力把微軟公司建設成為「學習型企業」。因為,只有這樣的企業,才能有源源不斷的創造發明出現,才能具備快速應變市場的能力,才能夠充分發揮員工人力資本和知識資本的作用,從而獲取最佳的效益。全民學習,將成為時代的必然趨勢。對個人而言,在學習這方面先走一步,走快一點,才能在工作中、事業上保持優勢。對城市而言,有效地提高市民的素質和創新能力,正是創建學習型城市和創建文明的最佳結合點。

學習使人充實,使人進步,也使整個社會充滿創新的活力。應該讓學習成為一種時尚。當然,學習對個人、對企業,對一個地方和單位,首先是一種與時俱進的內在要求。這不是靠搞形式主義所能奏效的。應付上級檢查的學習,徒然浪費人們有限的時間和精力,只會令人生厭,不會有任何實際成效;「要我學」的學習也不可能持之以恆,只有「我要學」的學習,才能學得下去,學出滋味。不要說機關幹部、企業員工,就是邊遠山區的農民,一旦懂得學習的重要性,看到學習能使他們看清致富之路、得到致富之術,一旦發現學習能使他們掌握法律常識、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一旦體會到學習能使人們活得更有質量更有樂趣,就有可能進入一種「學而時習之,不亦樂乎」的境界。無論是創建學習型企業、學習型城市,還是學習型鄉鎮,需要組織者做的一個重要工作,就是引導人們意識到這種需求。

這里還要說,一個人三四十歲正是黃金年華,事業剛剛起步,生活道路很長。雖然天下沒有不為孩子操心的父母,但為了孩子放棄自己的工作和事業,未必是明智的態度。刻苦學習、勤奮工作、事業有成的父母本身就是子女的榜樣。從這個意義上說,這難道不是一種很好的陪讀、輔導、家教和補習嗎?

當學習成為人們的實際需求,才會成為一種時尚。

『拾』 以時尚為話題的作文

時尚文化--讓我歡喜讓我憂
哈利波特騎著魔法掃把來啦!
韓寒夾著《三重門》來啦!
周傑倫彈著一曲《東風破》來啦!
…………
我,像是一隻迷途的小羊羔,瞪著一雙清澄的雙眼好奇的打量著萬花筒般地花花世界。
哦,告訴我,我將跨往何方?
不可否認,時尚文化,像一個高大的巨人,正大踏步地,昂首挺胸地向前邁進。不管你贊美它也好,鄙視它也罷,它像一股滾滾的洪流無法扼制。
新生的力量總有它無法比擬的優越性。時尚文化亦是如此。現在的我們,被學習、生活的重擔壓得喘不過氣來,時尚的文化為我們找到了一個釋放的出口。它可聽,可觀,可讀,像一個花枝招展的小精靈,給我們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亮彩。當我煩心時,「加菲貓」,「流氓兔」會「嗖嗖」地從屏幕上跳下來,晃著它們胖滾滾、毛絨絨的身體,逗我開心;當我興奮的時候,便肆意地在沙發上跳上跳下,嘴裡哼著《雙節棍》——「哼哼哈嘻!」
時尚文化,是一抹燦爛的朝陽,它灑在我的身上,變幻出斑斕的色彩。
然而,時尚文化中,也有糟粕,也有垃圾。
赫爾岑面對年青人熱衷的流行文化,曾不屑一顧地說:「流行都是好的。怎麼,流行感冒也是好的嗎?」
的確,大眾的文化品味,並不一定是高品味。時下,一些花里胡俏(梢),令人眼花繚亂的快餐資訊撲(鋪)天蓋地,「佔領」了青年人的眼球。它們,將熱辣身材,漂亮臉蛋為賣點,以文化人,娛樂界人士的隱私為嘩眾取寵的標簽,大張旗鼓,「名正言順」地進軍市場。而一些以思想內容為「資訊」,堅守自己經典文化品味的雜志期刊,卻像一個散佚的遊子,寂寞地擺在書壇上,靜待人們領他們回家。這又不得不讓我們憂心沖沖(忡忡):
「夜鶯的歌聲,會淹沒於急於覓食的麻雀的啁啾聲中嗎?」
我聽到冥冥中,自己心靈的一聲響亮的回答:「不會。我不會。」
是的,我將把握好自己對文化追求的方向盤。在心靈中永遠繞著一縷香煙,不會被塵世的紛紛擾擾所干擾。
我會讓愜意的清風吹動我的發絲,輕聲吟唱《同桌的你》,羞澀地聆聽心靈地悸動;
也會勇敢地拒絕濃妝艷抹的時尚信息,留給心靈一片寧靜,任時尚的潮流,潮起,潮落。
哦,我不再是那隻迷途的小羊羔了。我將長大。
「我的文化我作主。」我輕聲而有力地說,然後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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