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潮」為話題的作文怎麼寫
淚痕,心潮湧動
於是一個「忙」字讓兒時家中的歡笑聲語無跡可尋。只是當我憶起飯桌旁的父母一次次失望落寞的神情,只是當一家人齊樂融融圍桌而坐成為一種奢侈,置身燈紅酒綠,觥籌交錯中的我是否……
大都市的街道,花木點綴別有一番情趣,房屋的建築,曾經有不少的人流連忘返,似乎不必詳談。然而從另一種的觀察上看去,這里一切的情形是混合著人們的沉重,中國人的智巧,固有的樸厚。重要街道,你如果是個留心的觀察者,可以從街頭所有的表現上看得出……
站在酒樓上,望窗外的景色,觸起一片思緒.
「昨夜西風凋碧樹,獨上高樓,望斷天涯路」.
「眾里尋他千網路,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麥科實現了多年探索的目標,他解決了困惑多年的科學難關,使公司業績崛起,燙手可熱.
麥科宴請三人。兩位是他的董事長,一位是他多年相識的朋友。感謝他們這幾年對他工作的傾力支持。他們都還沒來,麥科在酒店訂好了包廂,並提前半小時趕到。服務員問麥科:「現在上菜嗎?」「上」。服務員問麥科:「標准呢?」建文說:「當然是高檔的。」
請客時麥科是不會給自己丟面子的。
麥科給董事長打電話,問他走到哪了。董事長抱歉說:「你對公司貢獻無法估量,我們急需你這樣的人才,唉!唉!真不巧,剛才一個重要客戶讓我過去一趟,事關重大,所以恐怕不能來了……」麥科說:「沒關系,你忙你的。」麥科喊住服務員,說:「把套餐換成中檔的吧……有一位朋友不能來了,高檔的怕吃不了。」
這時麥科接了一個電話,是另一位董事打來的。那位董事說:「真不巧,家裡突然出了點事,得留在家裡處理,不能出來了……」
掛了電話後,他再一次喊來服務員,尷尬地問:「現在能不能換成低檔的標准?」服務員訓練有素地說:「沒問題。」
菜都上了,沒想到,朋友這時也打來一個讓他沮喪萬分的電話。朋友說身體不太舒服,想去醫院打吊針,然後回家躺一會兒。
朋友是來不了了,這時候退菜是不可能了。可是滿滿一桌菜麥科一個人怎麼吃掉呢?打包?
麥科的電話再一次響起。這次是父親打來的。
父親問:「今天你回家嗎?如果不太忙的話,回來看看,你已經一個多月沒回家了。你現在在哪?」麥科說:「在酒店裡……哦,對了,你和媽吃過飯沒有?」父親說:「還沒有。」麥科說:「那就過來一起吃吧!」麥科感覺父親在那邊愣了很久,然後問麥科:「你剛才說和你一起吃飯?」麥科說:「是啊是啊。我請客,我請你和媽。」
放下電話,麥科想起一個連自己都不願意承認的事實:在工作以後麥科請了無數次客,卻唯獨沒有請父親和母親吃過一頓飯。有太多需要在意的人,上司,同學,朋友……於是父母成了我們心目中「最熟悉的陌生人」;有太多的工作太多的應酬。於是一個「忙」字讓兒時家中的歡笑聲語無跡可尋。只是當我憶起飯桌旁的父母一次次失望落寞的神情,只是當一家人齊樂融融圍桌而坐成為一種奢侈,置身燈紅酒綠,觥籌交錯中的我是否能成心安理得?想起小時候上學那大雪紛飛的早上,媽媽背著我上學一下滑倒,到現在腿走路到不方便。
父親和母親很快趕來。從時間上判斷,麥科想他們肯定是搭計程車來的。他們絲毫沒有懷疑兒子為什麼要突然請他們出來吃飯,兩個人的臉上都樂開了花。三個人第一次在家以外的地方一起吃飯,吃一份這個酒店檔次最低的套餐。席間他分別敬了父親和母親一杯酒,將酒一飲而盡的時候,他有一種想哭的沖動。「媽,你身體不好要注意調養。」
周一剛剛上班,就有一位和父母同住一個小區的同事告訴他:「昨天你爸媽在小區里到處訴說,說你請他們在大酒店吃了一頓高檔飯,還給他們敬酒呢。你可真孝順……」
「我……」麥科想說,可話到嘴邊一句話也說不出。
他眼濕濕的,淚向心裡滑落,心潮湧動。
2. 以潮流為題的考場作文
經典與潮流 金庸的作品是武俠小說的經典之作,但已不是潮流。當時尚如潮水般來流過,我們便需要更巨大的波浪來引領潮流。經典不創新,永遠只會是古典;拋棄經典的潮流,也只能是一時的潮流。
《勸學》中的名句: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便是此意。世間萬物皆有其立根之本。在茂盛的大樹,沒有龐大的樹根作為基礎,清風拂過,也只能轟然倒下。
經典如文言文,潮流如白話文。如果沒有胡適與魯迅的創新,改革,也許作為當代的中學生,我們的教科書依舊是四書五經。中華的文化傳承至今也許只有「之其而以」罷了。白話文固然好,好到我們溝通交流必然用之。但古文亦不可缺,那是經典。
當詩歌繼承了古體詩的傳統,並創造了近體詩時;當音樂在原有的音律節拍中加入了交響之意之後;當繪畫在凝固了寫實的基礎轉而變得抽象之時;潮流的創新才應運而生。可見,只有繼承經典的大潮時才能創造新的洋流。
經典,為世代人所傳承沿用,但有時經典也要革新。經典如旗袍,潮流如連衣裙。將兩者放在一起比對,挑選。若是我,我會選擇連衣裙。並非拋棄經典,而是經典要適應這個飛速發展的社會。不經過創新的經典,它只能是微微發黃的照片上,柳葉眉,丹鳳眼,櫻桃小口一點點身上著著的亮麗風景線罷了;吱吱呀呀的原版黑膠唱片里低沉磁性的聲音,道出的那一句亘古不變的yesterday once more。
非煙,我堅信她會引領潮流。但如果金庸將段譽描寫在21世紀,我會肯定,經典的熱浪會再度來襲。
我不否認經典,它是經久不衰的潮流。我不否認潮流,它也許是多少年之後的經典。經典與潮流的相輔相成,才能讓這個社會更精彩。潮流會讓經典更好的延續,經典會使潮流更美好的綻放。
這一切如潮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青勝於藍,但它取之於藍。退去的為世人所牢記,上漲的為世人所欣賞。
經典與潮流,皆不可少。
3. 請以你最崇敬的名人為話題,寫一篇作文.600字以上符合現代90後潮流。。
我也追星
時代在進步,社會在發展。音樂已漸漸地來到人的身邊,它似乎是一瓶「解困葯」,當過度疲勞時,使用它一下,它就會常常使我們精神煥發。法國音樂家貝多芬曾說道:「永遠不要拋棄音樂。否則將失去精神的靈魂。」
音樂是天使的語言,它所表達的是無法說又不可沉默的東西。小時候,在街道上、電視上常常聽到一種無比絢爛的音樂:「快使用雙節棍,哈哈嘿嘿……」從那時起,這首含有中國風的快歌,就已經成為我最喜愛的一首歌。如今,我已加入了「追星族」,追星追得發狂,不惜一切代價在商場上購買他一切的光碟、海報。
也許大家早已知道他的名字了吧!他就是在寶島台灣閃耀十多年的音樂巨星-周傑倫。他是一位曠世的音樂奇才,他用他的的一生把音樂掀到了頂峰,他以婉轉迷人、舒服坦然的音質已經傳遍世界每一個角落,每一張專輯中幾乎全都是他的作品。
周傑倫雖然現在這么「紅」但在背後卻有一個不為人知的秘密。據了解,在他讀高中的時期,他的成績一直都不好,最後沒能考起大學,但他卻在一家酒吧裡面工作,為客人用店裡的鋼琴彈出優美的曲子。後來,一位音樂製作者看上了他,並讓他在一周之內創作幾十首歌曲,他堅持不懈、毫不罷休終於創作了一首有一首感動人心的歌,最後他終於成為了一位出色的歌星。後來,他用掙來的錢為父母、親戚朋友買了房子,並長期看望他們。這樣的事跡多麼讓人感動啊!
周傑倫不僅只為音樂事業做出貢獻,更為慈善基金會作出了巨大貢獻。2007年,正當湖南、貴州一帶發生百年難遇的雪災時,周傑倫挺身而出如一位堅強的戰士,毅然地為受災群眾捐了20萬元。最後,他說到:「看到受災群眾的遭遇,我心裡非常心酸,希望受災群眾一定要多多堅持。」在奧運來臨之際,周傑倫費勁千辛萬苦,終於找到了音樂創作的靈感,創作了《千山萬水》一歌,為2008年奧運會的音樂作出貢獻。
十三四歲的日子,如夢如詩;是三十歲的少年,如荷花蓓蕾,亭亭玉立,不染纖立。我們大家所了解的周傑倫並非是一位終身獻於音樂的人,他更使我們學習應是關心貧困、永不鬆懈的品質。因此,這一點也是我喜歡他的原因之一。
有了這個「倫」,樂壇才會更精彩。我們追求自由,我們愛自由自在地幻想。
4. 以「潮流」為題寫一篇作文800字
潮流
如今的社會潮流變化很大,人們總喜歡把自己烏黑亮澤的黑頭發染成枯草似的黃頭發;在大街上少男少女們總喜歡把自己漂漂亮亮的剛買來的牛仔褲剪幾個大口子,或是拿著自己最心愛的超薄隨聲聽,在大街上晃悠晃悠……他們的這一類行為,僅僅只是喜歡嗎?還是一種「潮流」?
這種潮流是一種不好的現象,是一種喜新厭舊的一股熱流,出現了這古熱流後,人們的觀念和意見也相繼發生了變化,他們一自己觀點來評判別人.
現在的這種「潮流」已經傳到學校里了,記得上次,我們在唱:大河向東流……的時候,我實在聽不到有什麼人在唱,就轉過頭去問道:「你們怎麼不唱啊?」張宇帆說:「我唱了就是聲音小了點.」而她的同桌余秀秀卻好象習慣性的說道:「這種歌誰要唱呀!」我聽了一驚,第一個想法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因為平時,她不管走到哪,都忘不了說兩句:「某某某的什麼歌很好聽的……」那時侯,我覺得她一定很愛歌,可誰知道,她是愛歌,不過是「流行歌曲」.我想她那時心裡想的一定是大多數人心中都有的:這種幾十年代的老歌怎能和現在的搖滾藝術比?難道在她們心目中:唱這種歌就是丟面子的,唱當代的流行歌曲,那就表明有「文化」,不落伍?
荒謬!這些歌曲同樣是藝術,同樣是中國的一種文化,這些東西是不能拿來比較的,因為它們同是一件「藝術品」,既然是藝術品,那就各有各的特點.就好比這些歌曲吧,一個是氣勢高昂的,而另一個是搖滾的,他們的特點都不一樣了,你有怎能亂下結論說哪個好聽,哪個不好聽呢?即使你有這樣的想法,那也是你的個人愛好的問題,你喜歡哪一首,這是你自己的選擇,也是不好強求的,當然,你也不能只熱愛自己喜歡的,而鄙視別人喜歡而你不喜歡的東西.如果如果有人唱得是你最討厭的「老歌」,你也不能就按照自己的思想去覺得他不懂得「潮流」,覺得他是「土包子」,然後就鄙視他,認為他沒文化.這是不行的,沒個人的看法是不一樣的,最不應該的就是那自己愛好與別人的愛好衡量,看哪個對哪個錯,這是比不來的,所以.別以自己的看法去評判別人.
記得在一次音樂課上,我們正興起的唱著民歌,坐在前排的趙帆燁回過頭來用輕蔑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後又轉過頭去,繼續閉著嘴,干她的「活」去了.她的眼神給我一個感覺,我感覺她在思考著這樣一個問題:石星月怎麼會唱這種歌?
這種風氣完全是社會上傳染過來的,然而如今社會並不這么重視這么問題,所以才延伸到今天這個地步,現在,這以是「潮流」了,也就是說,如果你不按照「潮流」做,那你就會被人看作「落伍」,或是「土包子」.如何才能改變這種風氣呢?光靠一個人說一個人做是不行的靠的是大家一起的努力,把這種偏見改掉.
社會上並不是所有的東西都是好的,有的是值得我們學的,但有的是我們要制止的,我們現在雖然還是學生,但是,我們也應該學會什麼好榜樣,什麼是不好的風氣,什麼該學,什麼不該學.
5. 潮流作為一種時尚主題素材作文
走上復街頭,不時與光頭遭遇。有制人說,那是做作;有人說,那是時尚。打開電視,常常與長發男人「邂逅」。有人說,那是招搖;有人說,那是時尚。彷彿一夜之間,我們這個剛剛涉足工業文明的古國,一旦從睡夢中醒來,竟突然不無尷尬地發現:自己正面臨著以都市時尚為特徵的大 眾文化地毯式的轟炸。時尚文化一開始還只是零星地、羞怯地在「娛樂」的名義下被推舉出來。然而,這局面很快被輕而易舉地改變了。不僅僅是武俠、言情等小說,還有令人眼花繚亂的廣告、錄像、流行歌曲、搖滾樂、卡拉OK、游戲機、蹦迪、網吧……幾乎滲透到社會的每一個角落。時尚就像風,一旦形成就立即刮過去了。時尚的領地里沒有永恆的說法。你時時刻刻緊緊追隨著它……而對時尚你無處躲藏,你不知不覺地沒入時尚找不到自己了。 請以「時...
6. 以潮流為話題的小短文,200字
你不能網路嗎?作文啥的網路最快了
7. 一篇以 潮流 為話題的高中作文
潮流
如今的社會潮流變化很大,人們總喜歡把自己烏黑亮澤的黑頭發染成枯草似的黃頭發;在大街上少男少女們總喜歡把自己漂漂亮亮的剛買來的牛仔褲剪幾個大口子,或是拿著自己最心愛的超薄隨聲聽,在大街上晃悠晃悠……他們的這一類行為,僅僅只是喜歡嗎?還是一種「潮流」?
這種潮流是一種不好的現象,是一種喜新厭舊的一股熱流,出現了這古熱流後,人們的觀念和意見也相繼發生了變化,他們一自己觀點來評判別人。
現在的這種「潮流」已經傳到學校里了,記得上次,我們在唱:大河向東流……的時候,我實在聽不到有什麼人在唱,就轉過頭去問道:「你們怎麼不唱啊?」張宇帆說:「我唱了就是聲音小了點。」而她的同桌余秀秀卻好象習慣性的說道:「這種歌誰要唱呀!」我聽了一驚,第一個想法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因為平時,她不管走到哪,都忘不了說兩句:「某某某的什麼歌很好聽的……」那時侯,我覺得她一定很愛歌,可誰知道,她是愛歌,不過是「流行歌曲」。我想她那時心裡想的一定是大多數人心中都有的:這種幾十年代的老歌怎能和現在的搖滾藝術比?難道在她們心目中:唱這種歌就是丟面子的,唱當代的流行歌曲,那就表明有「文化」,不落伍?
荒謬!這些歌曲同樣是藝術,同樣是中國的一種文化,這些東西是不能拿來比較的,因為它們同是一件「藝術品」,既然是藝術品,那就各有各的特點。就好比這些歌曲吧,一個是氣勢高昂的,而另一個是搖滾的,他們的特點都不一樣了,你有怎能亂下結論說哪個好聽,哪個不好聽呢?即使你有這樣的想法,那也是你的個人愛好的問題,你喜歡哪一首,這是你自己的選擇,也是不好強求的,當然,你也不能只熱愛自己喜歡的,而鄙視別人喜歡而你不喜歡的東西。如果如果有人唱得是你最討厭的「老歌」,你也不能就按照自己的思想去覺得他不懂得「潮流」,覺得他是「土包子」,然後就鄙視他,認為他沒文化。這是不行的,沒個人的看法是不一樣的,最不應該的就是那自己愛好與別人的愛好衡量,看哪個對哪個錯,這是比不來的,所以。別以自己的看法去評判別人。
記得在一次音樂課上,我們正興起的唱著民歌,坐在前排的趙帆燁回過頭來用輕蔑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後又轉過頭去,繼續閉著嘴,干她的「活」去了。她的眼神給我一個感覺,我感覺她在思考著這樣一個問題:石星月怎麼會唱這種歌?
這種風氣完全是社會上傳染過來的,然而如今社會並不這么重視這么問題,所以才延伸到今天這個地步,現在,這以是「潮流」了,也就是說,如果你不按照「潮流」做,那你就會被人看作「落伍」,或是「土包子」。如何才能改變這種風氣呢?光靠一個人說一個人做是不行的靠的是大家一起的努力,把這種偏見改掉。
社會上並不是所有的東西都是好的,有的是值得我們學的,但有的是我們要制止的,我們現在雖然還是學生,但是,我們也應該學會什麼好榜樣,什麼是不好的風氣,什麼該學,什麼不該學。
(註:這篇文章並沒有責怪某人的意思,希望沒人會生氣。)
8. 以流行為話題寫一篇作文
今天賈老師叫我們討論關於「流行」的問題。
生活中的人們分成兩類,一類是跟著潮流走的人,一類是趕不上流行的人。
說起「流行」二字,我就想起了一個來自「哆拉A夢」動畫系列的動畫片。
故事中的主人翁大雄是個不怎麼聰明的人,趕不上流行,可他卻有一個來自未來世界的朋友「哆拉A夢」。 哆拉A夢是一隻機器貓,它擁有一個可以拿出許多寶物的袋子。它還有一件寶貝叫「流行性病毒」,只要他願意,就可以掌握流行。有一次,大雄和哆拉A夢做了一個惡作劇,他們讓如今的流行變成了穿乞丐服,結果街上走著的到處都是乞丐模樣的人。
流行,是一種傳染性極強的病毒,誰要是得了流行性感冒,誰就會打噴嚏流鼻涕發高燒咳嗽。每個人都一樣的難受,並且每次都不是一個人發病,而是一大片人群都發同樣的病。生活中的流行,有著像流行性感冒相同的特徵,只有大部分人追隨著同一種行為,才是流行。流行是風,每到春天春風吹過之處,眼前所見的是萬紫千紅的鮮花;流行是雨,每當雨點落下的地方,到處是濕潤泥濘;流行是一種從眾的心理,人們可以在不同的地方流行著同一種行為、同一種理念、同一種觀感,甚至流行著一種思想可以形成席捲大地的社會潮流。
流行,是人類從眾心理在生活中的表現,能夠掌握流行的人大概就是哆拉A夢袋子里的那件寶貝吧。那是掌握流行的核心。為什麼每一段時間會有不同的流行?為什麼很多人都喜歡流行?有的流行引領時尚,顯露著生活的美好;有的流行猶如惡獸,泛溢出人間污濁。 這些實在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生活中的流行確實有很多。流行服飾、流行歌曲、流行散文、流行小說、流行網路游戲、流行球星歌星、流行賣官買官、流行請客送禮等等,在我們學校前段時間流行玩「神奇寶貝」卡,這段時間又流行起玩溜溜球。在商店裡過去流行貨真價實,現在流行虛開天價;過去流行「清水出芙蓉,自然去雕飾」,現在流行奇裝異服、濃妝艷抹;過去流行的是「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現在流行的是家居左鄰也難識,陌人問路三不知;過去學校里流行早晨的朗朗讀書聲,現在流行的是奧數題海……
流行,也許是一個很乖巧的孩子,深得人們的寵愛。但我卻認為乖巧的東西,只能讓人喜歡於一時,而經歷人間風雨流傳下來的事物,才是人類最寶貴的財富。現在流行的,可能是好東西,但現在不流行的,可能比現在流行的還好。所以流行和不流行並不重要。
最後想對老師說的話:我反對「趕不上流行就要被嘲笑」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