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不容情的議論文素材
立論文
1.定義:以議論為主要表達方式,通過講事實,擺道理,直接表達自己的觀點和主張的迴文章體裁。答
2.要求:①要對論述的問題有正確的看法②用充足有說服力的論據③要言之有理,合乎邏輯
駁論文
1.定義:論辯是針對對方的觀點加以批駁,在批駁的同時闡述己方的觀點
2.方式:①提出論點②證明論點③總結論點
B. 關於「法律是否要被人情左右」的作文素材
材料,僅供參考。
法律與人情
我采訪過許多法院判決後的案件,這些案件當中的原、被告,走出法庭後幾乎都成了「仇人」。這些人當中,有的原本是很好的鄰居、朋友甚至是親人。於是,在我的印象中,什麼事情只要是訴諸法律了,那麼人情味就淡了,冷漠了。
然而,2004年的第一個月里,我卻在蓮都區老竹鎮感受到了一種完全不同的氣氛:走出法庭的原告方藍天花老人的侄子陳錦春和被告老竹鎮中心小學,並沒有因為曾經對簿公堂而互相仇視,而是互相諒解,彼此客氣相待。
老竹鎮中心小學其實就坐落在老竹村中央,四周都是村民的房子。可以說,學校的老師和村民們是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鄰居。平時村民們尊師重教,而學校也和村民們關系密切……
采訪中,學校的兩點做法讓記者印象深刻。
一、老人藍天花不幸在學校的操場上被學生撞傷致殘後,村裡曾經組織了調解。這個調解會學校也心平氣和地參加了,並同意先借出1000元錢讓老人治療。
但是,學校方面始終堅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表示「該承擔的責任,校方都會承擔」。
學校的這一態度,表明了學校領導人法律意識強,懂得利用法律的手段來解決事情。其實我們不否認村委調解是一種有效、便捷的途徑。但是和司法途徑相比較,後者處理的結果更讓人感到踏實、乾脆。
二、一審作出學校承擔主要責任的判決後,學校表示不服,認為判決不公。但是,最終學校卻接受了有關律師善意的建議:不再上訴。
而律師的建議是:老人藍天花身邊沒有兒女,經濟很困難,即便上訴後二審改判,學校也少不了多少錢。與其交錢請律師打官司,不如把這筆請律師的費用留給老人家。
有人說有時候打官司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一口氣。但是老竹鎮中心小學並沒有在這個時候去認這個「死理」,而是非常有人道地咽下了這口「氣」。
而作為本案原告藍天花老人特別授權的委託代理人陳錦春,他的仁義和寬容也讓記者深深感動。
其實,作為侄兒的陳錦春,在伯父死後這些年,他能像對待親生母親一樣對待絲毫沒有血緣關系的伯母藍天花,已經足見這位朴實的農民的孝心了。
而在一審判決作出後,盡管陳錦春也認為法院判決不合理,但他也決定不再上訴。更難能可貴的是,當他得知學校也很困難時,竟然主動減免了校方1500元錢……
盡管至今本案的原被告方都覺得自己不應該承擔責任,但我們卻不能否認這是一場非常有人情味的官司。
C. 情與法的議論文素材
親情,法律,這兩個看似毫無交集的名詞卻因妻子的病危在海因茨心中發生了激烈的碰撞:一邊是鐵面無私的法律,一邊是奄奄一息的妻子;一邊是冰冷的規則,一邊是鮮活的生命——孰輕孰重,一眼便知。
海因茨的悲劇也是我們社會的悲劇,我們很難想像,在海因茨被捕入獄後,他虛弱病重的妻子該如何生存下去?一扇鐵窗,關上的不僅僅是外面的世界,可能還是一位年輕女子生命的最後希望乃至生命。當我們的法律造就這樣的悲劇時,我們是否應該反省一下自己?反省一下我們的社會?反省一下造成這種悲劇的一切?
在社會法中,法不容情,似乎是一個不容改變的亘古的命題。法律,本就是一套維護社會、保證多數人利益的運行機制,容不得一絲的縱容默許,海因茨固然情有可原,可終是犯下大錯,有所處罰似乎無可厚非,警察局的本質就是暴力機關,具有懲處一切犯罪行為的職能,這種處罰在那本冰冷的律條中寫得清清楚楚不容辯駁。然而,我們畢竟都是有血有肉的鮮活個體,畢竟,人性不能只靠無情的規則強加束縛,我們的生活不能只靠冰冷的法律條款來運行,否則,只會讓人情在擠壓下變得扭曲,只會讓我們的社會成了雨果筆下那個讓冉•阿讓因為了挨餓的孩子去偷麵包,而被飽食終日的法官判處19年的苦役的悲慘世界!
當法律存在弊端與缺陷時,就需要靠心來維護。在如今自救能力不足,他救條件又不現實的情況下,很難說不會再出現一個為救妻而偷葯的海因茨,不會再出現一個因沉重醫葯費而私刻公章的廖丹。而這些情況,是社會機制存在缺陷而運轉不靈造成的必然後果,那些生命的弱者,他們因生活所迫而無可奈何的孤注一投,不是僅靠嚴苛的法律就能解決的。詩人辛波斯卡曾經說過:「人的本性是出生的附屬品,也是易丟失的貴重品。」很顯然,我們目前的法律只能保證你物質所謂的貴重品,而對善良這個如今已經稀有的貴重物品,卻無計可施。由此可見,法律並不是萬能的,在法律這道主菜旁邊,似乎必須有「情」這道副菜來調和。
是時候來面對這種威脅社會情非得已的「不法」了,法律的執行確實不能摻雜一絲個人的感情,但法律的缺陷卻需要情來維護。情與法並不是水火不容的反義詞,而是相輔相成的互補品,只有這樣,才能讓更多的海因茨不會陷入情與法的糾結之中,才能讓我們的身邊少一些讓人嘆息的悲劇。
D. 關干情與法的作文素材
假如你是一名法官,當你的家人觸犯法律時,你會選擇包庇,還是用法律去解決一切呢?
包庇?法律解決?
是的,當你真正面臨親情與法律這兩種選擇時,你也會變得猶豫不決。或許,你會堅定地說:我會選擇讓法律去解決一切。但最後,你真的會這么做嗎?
人都是有情感的,情滲透在人們的心靈深處,也是人的本能所在,情感的種類繁多,上下級情、手足情、戰友情、同事情等等,這些情都可能使有些執法者沖昏頭腦,把情放在了「法」的上邊。因此說,檢察官在人際交往中,不僅僅存在「法」與「情」的統一的一面,而且也存在著「法」與「情」相匹悖的一面。
但是朋友,你有沒有想過,如果你包庇一個人,其他人也包庇犯錯誤的人,會導致惡性循環,這樣的社會是不是很可怕呢:盜賊進入居民房中偷竊,警察不聞不問;即使犯罪殺人也不用判死刑;沒有嚴格的法律來規范人民……社會該是多麼的恐怖與黑暗啊!因此,盡管親情極其重要,但我們也要憑著自己的一顆良心,明辨是非,善惡分明,將一切交給法律去解決。
或許,這種方法手段殘忍了些,你會說:我怎麼可能把自己的親人好友往監獄中推呢?但是,朋友,你換個角度想一想,既然他們做出了一些無法挽回的事情,他們就應該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即使是生命……
這樣做,其實是為了他們好,如果不用法律來規范自身行為,而任由他們胡作非為,無法無天,社會豈能容忍?法律既可以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又可以推動社會的發展,讓社會更加純潔文明,讓更多的人遵守法律,敬畏法律。
朋友,在面對情與法的選擇時,你的心中是否有了一個明確的答案了呢?
E. 求有關情與法的作文素材
假如你是一名法官,當你的家人觸犯法律時,你會選擇包庇,還是用法律去解決一切呢?
包庇?法律解決?
是的,當你真正面臨親情與法律這兩種選擇時,你也會變得猶豫不決。或許,你會堅定地說:我會選擇讓法律去解決一切。但最後,你真的會這么做嗎?
人都是有情感的,情滲透在人們的心靈深處,也是人的本能所在,情感的種類繁多,上下級情、手足情、戰友情、同事情等等,這些情都可能使有些執法者沖昏頭腦,把情放在了「法」的上邊。因此說,檢察官在人際交往中,不僅僅存在「法」與「情」的統一的一面,而且也存在著「法」與「情」相匹悖的一面。
但是朋友,你有沒有想過,如果你包庇一個人,其他人也包庇犯錯誤的人,會導致惡性循環,這樣的社會是不是很可怕呢:盜賊進入居民房中偷竊,警察不聞不問;即使犯罪殺人也不用判死刑;沒有嚴格的法律來規范人民……社會該是多麼的恐怖與黑暗啊!因此,盡管親情極其重要,但我們也要憑著自己的一顆良心,明辨是非,善惡分明,將一切交給法律去解決。
或許,這種方法手段殘忍了些,你會說:我怎麼可能把自己的親人好友往監獄中推呢?但是,朋友,你換個角度想一想,既然他們做出了一些無法挽回的事情,他們就應該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即使是生命……
這樣做,其實是為了他們好,如果不用法律來規范自身行為,而任由他們胡作非為,無法無天,社會豈能容忍?法律既可以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又可以推動社會的發展,讓社會更加純潔文明,讓更多的人遵守法律,敬畏法律。
朋友,在面對情與法的選擇時,你的心中是否有了一個明確的答案了呢?
親情,法律,這兩個看似毫無交集的名詞卻因妻子的病危在海因茨心中發生了激烈的碰撞:一邊是鐵面無私的法律,一邊是奄奄一息的妻子;一邊是冰冷的規則,一邊是鮮活的生命——孰輕孰重,一眼便知。
海因茨的悲劇也是我們社會的悲劇,我們很難想像,在海因茨被捕入獄後,他虛弱病重的妻子該如何生存下去?一扇鐵窗,關上的不僅僅是外面的世界,可能還是一位年輕女子生命的最後希望乃至生命。當我們的法律造就這樣的悲劇時,我們是否應該反省一下自己?反省一下我們的社會?反省一下造成這種悲劇的一切?
在社會法中,法不容情,似乎是一個不容改變的亘古的命題。法律,本就是一套維護社會、保證多數人利益的運行機制,容不得一絲的縱容默許,海因茨固然情有可原,可終是犯下大錯,有所處罰似乎無可厚非,警察局的本質就是暴力機關,具有懲處一切犯罪行為的職能,這種處罰在那本冰冷的律條中寫得清清楚楚不容辯駁。然而,我們畢竟都是有血有肉的鮮活個體,畢竟,人性不能只靠無情的規則強加束縛,我們的生活不能只靠冰冷的法律條款來運行,否則,只會讓人情在擠壓下變得扭曲,只會讓我們的社會成了雨果筆下那個讓冉•阿讓因為了挨餓的孩子去偷麵包,而被飽食終日的法官判處19年的苦役的悲慘世界!
當法律存在弊端與缺陷時,就需要靠心來維護。在如今自救能力不足,他救條件又不現實的情況下,很難說不會再出現一個為救妻而偷葯的海因茨,不會再出現一個因沉重醫葯費而私刻公章的廖丹。而這些情況,是社會機制存在缺陷而運轉不靈造成的必然後果,那些生命的弱者,他們因生活所迫而無可奈何的孤注一投,不是僅靠嚴苛的法律就能解決的。詩人辛波斯卡曾經說過:「人的本性是出生的附屬品,也是易丟失的貴重品。」很顯然,我們目前的法律只能保證你物質所謂的貴重品,而對善良這個如今已經稀有的貴重物品,卻無計可施。由此可見,法律並不是萬能的,在法律這道主菜旁邊,似乎必須有「情」這道副菜來調和。
是時候來面對這種威脅社會情非得已的「不法」了,法律的執行確實不能摻雜一絲個人的感情,但法律的缺陷卻需要情來維護。情與法並不是水火不容的反義詞,而是相輔相成的互補品,只有這樣,才能讓更多的海因茨不會陷入情與法的糾結之中,才能讓我們的身邊少一些讓人嘆息的悲劇。
F. 法製作文素材
我們生活在法制的國度,處處需有法,處處需遵法,而作為青少年,我們要應該讓法律在心間長駐.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為開端的,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社會將會變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們社會主義時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於人民的是好、有害於人民的是壞」標准作為基礎理念建設的.所以無論我們遇到了什麼困難、無論我們處在什麼驚險的境地,我們都得拿出我們的擋箭牌「法律」來保護我們自己,因為法律就是用來保護和保障每個人的權益的.
我經常去書店看一些關於法律的書籍,通過學習法律知識,我對法律有了逐步的認知,法制觀念也由此提高.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圍內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也不能做.還能了解怎樣行使權利,如何履行義務……而假如我們都是法盲,也許在觸犯法律後也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就必定是嚴重的,據統計,在各類犯罪人員中,不知道什麼是違法行為或不懂法的人數占總數的一半以上.
我曾經就看過這樣一個故事:
有一個年輕人去公園遊玩,可是由於他的到來卻讓2、3隻珍貴的狗熊慘遭厄運.到底是什麼情況呢?這個年輕人每次去公園的時候都會帶一些化學的物質,而這些化學的物質卻恰恰讓狗熊導致死亡.終於有一次他被警方逮住了.
警方問他:「你為什麼要殺死那些狗熊,難道你不知道這些動物很珍貴嗎?」
年輕人答到:「我喜歡它們還來不及呢,怎麼會殺死它們呢!」
警方很疑惑:「那你為什麼要帶化學物質去殺死他們呢?」
年輕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學物質對狗熊會不會引起傷害,可是哪裡知道……」
警方更加疑惑了:「那你事前就不知道這樣做是犯法的嗎?」
年輕人低下了腦袋:「犯法?唉!如果我知道的話我就不會這樣做了.我的前程啊!唉……」
看看,這是一個多麼年輕的小夥子啊!就是因為對法律一無所知,才會犯下如此的滔天巨禍,才會斷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見,不懂得法律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啊!
就是因為它的重要,所以才更要守法.遵守法律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俗語曾經說過:「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的制定是維護社會秩序的根本途徑,所以為了社會的安定,更是為了我們自身,我們必須自覺守法.而且法律所規定的內容,必定是著眼於公民的利益,因此我們沒有理由反對,沒有理由不遵循,更沒有理由背道而馳.
G. 道德與法治作文素材
約束力的行為規范;是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范。所以我們又常常把法律稱為「國法」。
因此,一直以來,法律給我們的感覺就是很遠的。其實,法律就在我們身邊,因為法律與道德是分不開的,那麼法律與道德的關系又是什麼樣的呢?
有這么一個故事:
某村的張大爺一生操勞,撫育了六個兒子,他用全部財力和滿身疾病換來了兒子們的成家立業。長子承包村裡的魚塘,一年純收入三萬余元,但對老人卻「一毛不拔」,其他幾個兒子也拒絕贍養老人。張大爺孤獨地住在村外簡陋茅屋裡,靠鄰里接濟度日,也無錢看病,村委會幹部多次出面調解,要求六個兒子共同贍養老人,但六個兒子卻互相推脫,老人的生活一直無人照顧,村裡人對此義憤填膺,主動幫助老人打官司。法庭調解無效後,判決六個兒子每年共同支付張大爺三千元贍養費,共同承擔醫療費用。
這樣的故事經常在我們身邊發生,在道德無法差遣人們去負起應負的責任時,法律就會體現出它的強制性。
大千世界,紛繁復雜,法律制定得再多,也不能詳盡地規范社會生活的所有方面,法律可以嚴禁遺棄、拒絕贍養老人的行為,但卻無法使人們自覺地尊敬老人。道德則涉及社會生活的一切方面,深入人們的心靈,以特定的方式在更廣的范圍內約束人們的思想和行為。
所以,法律與道德是相輔相成的,法治與德治同樣重要,必須把兩者結合起來。現在的中國便是實行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其根本目的就是為了保證人民群眾真正成為國家的主人。因此,我們應為自己是中國人而感到驕傲。
那麼,我們青少年該如何護法、維德呢?
H. 法製作文素材
關於法制的作文素材:
我們生活在法制的國度,處處需有法,處處需遵法,而作為青少年,我們要應該讓法律在心間長駐.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為開端的,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社會將會變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們社會主義時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於人民的是好、有害於人民的是壞」標准作為基礎理念建設的.所以無論我們遇到了什麼困難、無論我們處在什麼驚險的境地,我們都得拿出我們的擋箭牌「法律」來保護我們自己,因為法律就是用來保護和保障每個人的權益的.
我經常去書店看一些關於法律的書籍,通過學習法律知識,我對法律有了逐步的認知,法制觀念也由此提高.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圍內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也不能做.還能了解怎樣行使權利,如何履行義務……而假如我們都是法盲,也許在觸犯法律後也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就必定是嚴重的,據統計,在各類犯罪人員中,不知道什麼是違法行為或不懂法的人數占總數的一半以上.
我曾經就看過這樣一個故事:
有一個年輕人去公園遊玩,可是由於他的到來卻讓2、3隻珍貴的狗熊慘遭厄運.到底是什麼情況呢?這個年輕人每次去公園的時候都會帶一些化學的物質,而這些化學的物質卻恰恰讓狗熊導致死亡.終於有一次他被警方逮住了.
警方問他:「你為什麼要殺死那些狗熊,難道你不知道這些動物很珍貴嗎?」
年輕人答到:「我喜歡它們還來不及呢,怎麼會殺死它們呢!」
警方很疑惑:「那你為什麼要帶化學物質去殺死他們呢?」
年輕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學物質對狗熊會不會引起傷害,可是哪裡知道……」
警方更加疑惑了:「那你事前就不知道這樣做是犯法的嗎?」
年輕人低下了腦袋:「犯法?唉!如果我知道的話我就不會這樣做了.我的前程啊!唉……」
看看,這是一個多麼年輕的小夥子啊!就是因為對法律一無所知,才會犯下如此的滔天巨禍,才會斷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見,不懂得法律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啊!
就是因為它的重要,所以才更要守法.遵守法律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俗語曾經說過:「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的制定是維護社會秩序的根本途徑,所以為了社會的安定,更是為了我們自身,我們必須自覺守法.而且法律所規定的內容,必定是著眼於公民的利益,因此我們沒有理由反對,沒有理由不遵循,更沒有理由背道而馳.雖然我們有追求個性的自由,但這並不意味我們能標新立異,無視法律的存在.與法律抗衡的結果只有一個,就是自毀前程.前面的故事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在我的身邊也曾出現過這樣的一個關於法律的很真實很具體的事情.
我有一個鄰居,她是一個9歲的孩子,她的雙親離異,她和奶奶居住在一起.她的媽媽是一個傻子,可她家很有錢,而就是因為錢,孩子的奶奶才和她連親的.嫁妝是一套房子.可是風有不測風雲,一開始說給她們的房子的房產證上的名字卻是別人的,從此之後,孩子的奶奶便虐待她,想逼她離婚.終於今年離異了,離婚後得到的財產:100萬.
其實,法律就在我們的身邊.
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會擁有愛,當我們心藏法制,我們就會約束自己的行為,我們就不會感情用事,我們就不會做違反國家利益,損害別人利益的事,我們會維護國家和人民以至社會,當我們的行為都很好,很規范了,我們的國家就會和平,我們就能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環境里,快樂和幸福就會伴隨著我們.
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不會刀光劍影,仇恨交加了,我們會依照法律解決一切需要解決的矛盾,化矛盾為友誼.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那麼每個人的行為都是端正的,沒有摩擦,就沒有戰爭,我們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諧.我們小孩就能健康快樂的成長,做我們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媽媽就不再擔心我們放學的路上遇到壞人;我們的美麗的家裡就可以不再象金絲鳥住的鳥籠,四處都安有防盜窗;我們就可以廣交朋友,不再害怕上當受騙.
法制在我心中,快樂就在身邊.
I. 關於「法律是否要被人情左右」的作文素材
親愛的爸爸.媽媽:你們好!提起手中重若千斤的筆,懷著矛盾的心情,我寫下了這封信,女兒有許多心裡話要向你們訴說.十幾年來,你們含辛茹苦地養育了我,視我為掌上明珠,使我盡享家庭的親情和溫暖,比起那些沒有家庭和溫暖的孩子,我更覺得自己是個幸運兒,是你們給予我無微不至的關懷與呵護,那生活中的點點滴滴,我都深深銘記在心裡,是你們編織了我豐富多彩的生活,你們是我最親的人------當我生病的時候,你們無微不至的呵護我,帶我去看病,給我喂葯,幫我保暖,我永遠不會忘記,你們的「意恐遲遲歸」,一定會換來我的「報得三春暉」.我知道,你們也有「望子成龍,望女成風」的心願.當今社會競爭激烈,只有具備很強實力的人,才能夠走上工作的崗位,因而你們對我要求嚴格,甚至會超出我的接受能力,但是我清楚的知道,這是出於你們對我的愛,並且我也很努力地在做,唯恐惹你們生氣.隨著年齡的增長,我有了自己的思想和為人處世的方法,由於年齡的差異,是我們好多意見上出現了分歧,是我們親密的距離越來越遠,每次沖動之後冷靜下來,我就十分後悔,不應該這樣使你們傷心,生氣,同時也無法原諒自己,更不知該如何面對你們,靜思時我會想起你們的辛苦,爸爸除了在學校工作,還的做家務,還的做農活,而媽媽因為常年勞累已衰老了許多,想到這些我的眼淚便情不自禁地流了下來爸爸,媽媽,你們能站在我的立場上想想嗎?其實我也有苦衷,巨大的壓力使我倍感迷茫,真希望遠出的航道上能有一盞明燈為我引路.請你們原諒女兒的無知,同時也讓我們相互理解,超越代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