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師背對黑板寫板書、講課,學生總喜歡開小差,有什麼好的解決辦法嗎
在傳統電子白板、一體機等大屏幕上書寫,背對學生,教學過程易中斷。建議採用微講師智能講台的手寫板讓教師擺脫黑板/白板的束縛,走到學生中開展互動式教學,實現遠程電子板書、翻頁等功能。
㈡ 當學生畫了一幅老師的滑稽的畫在黑板上,老師應該怎樣做
幽默解釋 委婉告訴 侮辱老師 形同侮辱父母 學生調侃老師是學生本人素質問題 降低學生人格和尊嚴, 比如 你可以講個故事來教育學生
㈢ 黑板的板書怎樣設計最好
一個好的板書設計是一堂好課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它可以幫助學生明確教學重點,強化直觀形象,加深理解記憶。我認為體現在以下幾點:一、計劃性板書之前,要對板書內容有一個大致的安排,通盤考慮。最好在書寫時把黑板分成三部分,重要內容寫在黑板中央。書寫時要注意先上後下,先左後右,先標題、後內容,再小結。千萬不要橫七豎八,雜亂無章。 書寫時要注意字跡書寫正確, 注意筆畫順序,間架結構,不要寫不規范的簡化字,更要杜絕「自造字」的出現,更不能多一筆少一筆,不能在寫字時「倒插筆」。二、科學性一個好的板書實際上是一個微型教案。板書與講解其實是一樣的,貴乎「少而精」。 古人說:少則得,多則惑。板書要做到「少書」、「精書」;板書要書在點子上,書在關鍵處,才能起到「畫龍點睛」、「提綱挈領」的作用。因此,板書的設計要集中反映教材的精華,用准確簡明的語言將事物的本質揭示在學生面前,使學生明確重點,把握要領。這就要求板書設計不僅要簡潔明了,使學生看後一目瞭然,而且要准確無誤。三、合理性從教師方面來說,包括內容安排的合理性和形式選擇的合理性。板書內容中,課題一般安排在黑板上面,例題一般安排在黑板中部,結語一般寫在例題右冊,板演一般安排在黑板下方。形式上除了大黑板上的書寫,也可以有小黑板的掛放,圖片的粘貼,直觀教具的演示等。當然,無論內容與形式都要根據學生和教材的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從學生方面來說,板書只能在黑板一定的范圍之內,不可以滿黑板都是。由於視角等原因,部分學生對黑板兩側等部分看不清楚,在教學中教師一定要注意這一點。四、美觀性板書作為一個藝術整體,應當具有美觀性。因為板書的形式與內容盡可能完善地統一,更容易使學生在美感中接受知識。 以上,是我的一些見解,上課前精心設計板書,上課時進行恰當板書,是教好數學不可少的重要,是促進課堂教學效率的提高前提。
㈣ 「由圖可知,一個老師和一個學生在教室黑板前,老師讓學生做一道數學題,學生說:我需要教學支持」
From the picture, we can know,a teacher and a student stand at the blackboard,the teacher is asking the student to solve a maths question,the student say,"I need support!"
㈤ 老師上課應該讓學生擦黑板嗎
我們值日組因為課下忘擦黑板被老師當眾侮辱用手擦黑板,還一臉得意。
㈥ 能不能讓學生到黑板上寫答案
看得出復LZ是個很負責的老師制!我覺得,你可以先把標準的解題步驟演示幾道例題,然後讓小朋友們舉手,或是你點名,上來做題。如果叫上來的,做對了,那就沒事了。不標準的,或是做錯了的,你可以再示意,其他小朋友上來糾正。這樣他們自己就會想,哪裡是不對的了~~
㈦ 多媒體教學與傳統黑板教學怎樣結合才能提高教學效率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計算機已進入我國的教育領域,並得到迅速發展。計算機在教育上的應用,使得教學手段、教學方法、教材觀念與形式、課堂教學結構、以至教學思想與教學理論都發生了變革。網路教育主要是指以多媒體技術為主,計算機發展到今天,多媒體技術應用於教學已成為現實。在網上實現了跨時空、跨地域的,實時或非實時的互動式教學形式。與傳統教育相比,網路教育有著獨特的優勢,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多媒體教育手段的優點及不足之處
1.多媒體教育手段的優點
(一)良好的交互性
網路教育給教師和學生都提供了良好的交互性,教師可以通過email和msn有效地和學生保持聯系,可以幫助學生解答在課堂上沒有理解的問題,與學生討論問題,形成互動式學習。
教師甚至可以和學生聊天,作為他們的良師益友,可以聽聽孩子們的心聲,虛心聽取學生對教師的評價。網路教學不再是傳統教育中的以教師為中心、以課堂為中心,而是以學生為中心。
(二)利用多媒體可以更好地激發興趣
多媒體改變了傳統教學中粉筆加黑板的單一、呆板的表現形式,能將抽象、生澀、陌生的知識直觀化、形象化,激發學生學習興趣,調動其主動學習的積極性。
自從有了多媒體教學,課堂氣氛活躍了。尤其是在英語語法教學方面,學生們頗為受益。可激起學生的各種感官的參與,調動學生強烈的學習慾望,激發動機和興趣。英語語法的教與學是教師和學生最頭痛的事。而現在有了多媒體,教師可以將復雜的語法知識製作成生動有趣的幻燈片,讓學生通過圖片自己來總結語法要點,教師可以將學生總結的要點進行綜合和評價。英語語法教學有了質的飛躍。
在課間,老師可以給學生放一些輕松的音樂或一些與學習有關的比較有趣的資料放給學生看,寓教於樂,既豐富學習內容又能提高了學生的學習興趣。
2. 多媒體教育手段的不足之處
(一)助長了教師及學生的惰性:過分地強調課件的重要性,認為只有使用課件才能把課上好, 甚至認為板書都是多餘的, 教師成了一個點擊滑鼠的工具, 電子板書占據了整堂課, 學生不再認真做筆記, 而更依賴於拷貝教師的教案。 聽覺和視覺成了一節課最重要的環節。 孰不知親手演練才是學生學習及鞏固知識最重要的環節。
(二)內容華而不實: 教師在製作課件時,為了提高學生學習的興趣, 過多地加入了音樂視頻及其它一些動畫。雖然課堂氣氛變得很活躍, 但課堂的重難點並不突出。
(三)缺乏課堂上與學生的溝通:在多媒體課上,教師埋頭於操作電腦,卻嚴重地忽視了與學生的溝通。教師無法對學生的行為進行有效監督。在網路教育環境下學習,需要學生有較強自製力和學習自覺性。否則,所學課程將無法保證質量,無法按期完成。因為此時教師無法採取有效措施督導這些遠距離的學生,學生更容易「曠課」、「開小差」。而傳統教育中教師可以面對面督導學生學習,使自律性、自覺性較差的受到有效促進。
二、 傳統教學的優點及不足之處
(一)傳統教學的優點
傳統的教育方法包括:講授法、演講法、談話法、討論法、演示法、讀書指導法、布置作業法、課外輔導法、角色扮演法等等。其中講授法是傳統教學方法中受到批評最多的一種,有人認為它是注入式(灌輸式)的教學方法。事實上,傳統教學方法是在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中流傳下來的,經過實踐的不斷篩選、淘汰、被人們逐漸地認識和利用,因而需要辯證地對待它。在教學中,角色扮演是學生互動最重要的環節,也是提高學生學習興趣的最佳辦法。
對學生而言,傳統教學方法的板書形式便於學生記筆記,掌握重點和難點,理解和記憶教學內容。對教師而言,傳統教學方法講解深入淺出,有利於教師現場發揮和有效控制教學進度。師生面對面交流有利於相互溝通,增進感情,促進學生綜合素質提高。
講授法是一種最直接、最有效的教學方法。可以讓學生減少探索時間,避免走彎路。它有助於形成知識的系統性,有利於學生較快形成概念,理解有關知識,有助於基本技能的培養。從這個意義上講,講授法是一種最直接,最有效的教學方法。學生基礎知識扎實,與講授法運用得好是分不開的。自主性學習強調了學生的主體地位,但應當認識到,學生的能力認知水平是有限的。如果缺乏教師的引導,讓學生「放手」學習就很有可能異化為「放任」學習。其實,教師對課文適時適度地解說完全是教師職責內的正常教學行為。教師的使命就在於對學生自主學習基礎上有步驟地精心「導學」,適時地對知識進行梳理,歸納。
(二)傳統教學的不足之處
1.教學方法的單一性
傳統的課堂教學是以教師講授為主,教師在課堂上要通過講解和舉例來論證一個觀點,直到學生明白弄懂為止。在傳統的課堂教學模式下,教師很少在指導學生自學、要求學生自己獨立地論證某個觀點上下功夫。久而久之,學生對教師的講課產生了依賴性,學習基本上是被動地接受。 教師注重教學內容的重點和難點,而往往忽視採用不同的教學方法來提高學生學習的興趣。漸漸形成了一種填鴨式的教學方法。這種教學方法會讓教師的教變得枯燥無味,學生的學變得被動而無趣。
傳統的語言學習方式強調學生在初級階段要學好音標,學好語法,記憶一定量的詞彙。這一方式的教學導致了課堂教學的教師中心化,學生處於被動的狀態。而事實上,教育應該是一種主動的過程,必須通過學習主體的積極體驗、參與、實踐,以及主動地嘗試與創造,獲得認知和語言能力的發展。達到培養興趣、形成語感和提高交流能力的目的。
三、現代教學手段與傳統教學方法的結合
1.應堅持以啟發式為主的指導思想。教師可以讓學生在欣賞圖片,音樂或其它的多媒體教學方法的同時,逐步展開教學內容,層層深入,不斷提示和啟發學生思考,從而使之領會概念、掌握原理、發現和解決問題,鼓勵學生在自由的課堂氣氛中,大膽地推測,發表己見,開展討論。教師若能藉助多媒體技術,以啟發式思想為指導來運用講授法、談話法、讀書指導法、練習法等傳統教學方法,就能喚起學生的學習興趣,激發學生的求知慾,啟發學生獨立思考。
2.充分利用傳統教學方法的調控作用。多媒體教學方法雖然新穎別致,但在多媒體教學過程中,教學課件演示節奏較快,有時學生來不及思考,答案就已閃過。這違背了採用多媒體教學手段取得較好教學效果的初衷。 而在傳統教學中, 教師和學生有良好的交互性, 可以根據學生的基礎及掌握的程度來靈活地調控課堂教學速度及方法。因此,在多媒體教學中可以適當地運用傳統教學的調控作用。
關注學生的反映, 最大限度地發揮教師、學生的潛力和師生之間配合的效力,達到教學的高效率、高質量。
在信息時代,我們既需要運用多媒體技術去刺激、鼓勵和指導學生思考、自主學習,又應視學生學習興趣、能力和教學目標、學習內容和多媒體教學的特點來決定採用何種教學方法去取得最佳教學效果。如果完全拋掉了傳統,那麼創新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原有的不能傳承,新的又難以為續,教學處於無所適從的尷尬境地,教育就形成了斷層。因此,我們只有審慎地對待傳統才有真正意義上的創新。我們在教學改革實踐中,只有充分地認識到它的優點和長處,才能去合理地利用和改造它。多媒體教學雖然有很多的優勢,但是它不可能解決教學中的所有問題,因此誇大多媒體的作用,試圖以多媒體教學代替傳統教學的做法是不現實的。無論傳播媒體怎樣先進,不管它的功能如何完善,它們都不可能完全取代傳統教學手段。總之,多媒體已經成為了教師教學的好幫手。 經驗表明,最成功的學習項目是把教師活動與技術整合到一個更廣泛的學習活動中去的教學活動。
㈧ 教室天天開著的智慧黑板,對教學真的幫助很大嗎
智慧黑板對老師非常友好,但對學生就並不友好了,所以對教學的幫助只能說對老師有較大的幫助,但對學生而言並非如此。
如果我們在使用黑板板書的情況下,老師寫完這一黑板,這些內容全部都留存在此處,別的不懂的學生可以繼續在思考這個問題,而懂的學生他們可以看著我們新的書寫的內容,所以這就可以給學習進度不同的同學們一個緩沖的時間。
但是變成了智慧黑板之後,要麼就所有的同學都留存在此頁,大家都思考這一頁的問題。要麼就換一頁,大家都思考下一頁的問題,這樣就造成了那些跟不上進度的同學,更加跟不上進度了。
㈨ 老師上課時應如何對黑板進行規劃
板書設計就是對黑板板面書寫的設想和規劃,包括板書和圖示兩方面內容。
板書的作用:能簡練地、系統地體現教學內容,以明晰的視覺符號啟迪學生思維,提供記憶的框架結構。
1.幫助實現教學目的,體現教學意圖。優秀的板書,高度濃縮了教學內容,可使學生見微知著,幫助教師實現教學目的。
2.突出重點難點,形成知識結構
每門學科的知識,都不是雜亂無章的,知識與知識之間都有內在聯系,形成一個知識結構。這個知識結構體系,用語言表達不容易全面把握。而一則好的板書則能對教學內容刪繁就簡,抓主剔次,把教學重點、難點和知識點,串珠成線,結線成網,形成結構,使學生一國瞭然。
3.引導學生學習思路,便於探求
教學中,教師一般首先板書課題,然後再展開對事物的描述,學生看著黑板上的課題,聽著教師的講解和描述,教師一邊講解和描述,一邊作扼要的板書,可以引導和控制學生的思路,使學生定向思考,便於學生分析探求。
4.強化直觀教學形象,增強教學效果。伴隨著口頭講述,板書以形象的結構造型,簡要的語言信息,多樣的符號參與,不同的色彩標志和各種字體的編配,給學生感官以強烈的、多方面的刺激,強化了直觀形象,由此產生了積極的教學效果。
5.激發學生學習興趣,集中學生精力
板書教學由於利用了板書圖示中文字、符號、線條、簡表、圖形的組合和呈現時間、顏色差異等獨特的吸引力,可給學生以極大的感染,使學生對所學知識產生濃厚的興趣,使學生注意力高度集中。
6.建立教學信息系統,易於鞏固記憶
板書用經過濃縮的簡練的文字、符號、線條、簡表、圖形反映教學主要內容,形成具有邏輯聯系、簡明扼要而又符合學生認知特點的信息系統,把教材的多項內容容納其中,有利於學生保持記憶,防止遺忘。
7.培養學生思維品質,訓練思維能力
培養學生優良的思維品質,是各科教學均應重視的。利用板書培養學生的思維品質,無疑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㈩ 小學生義務教育黑板報素材
可根據<<義務教育法>>寫.如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 五十二 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2006年6月29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6年6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修訂)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學 生
第三章 學 校
第四章 教 師
第五章 教育教學
第六章 經費保障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提高全民族素質,根據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
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
第三條 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使適齡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
第四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各項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當按照規定標准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創造良好的環境。
第六條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善薄弱學校的辦學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的和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國家組織和鼓勵經濟發達地區支援經濟欠發達地區實施義務教育。
第七條 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
第八條 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對義務教育工作執行法律法規情況、教育教學質量以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狀況等進行督導,督導報告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任何社會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本法的行為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發生違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礙義務教育實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負有領導責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第十條 對在義務教育實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社會組織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學 生
第十一條 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三條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幫助解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採取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
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協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第十四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批准招收適齡兒童、少年進行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會組織,應當保證所招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第三章 學 校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的數量和分布狀況等因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調整學校設置規劃。新建居民區需要設置學校的,應當與居民區的建設同步進行。
第十六條 學校建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准,適應教育教學需要;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選址要求和建設標准,確保學生和教職工安全。
第十七條 縣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置寄宿制學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第十八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在經濟發達地區設置接收少數民族適齡兒童、少年的學校(班)。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置相應的實施特殊教育的學校(班),對視力殘疾、聽力語言殘疾和智力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學校(班)應當具備適應殘疾兒童、少年學習、康復、生活特點的場所和設施。
普通學校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並為其學習、康復提供幫助。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為具有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的嚴重不良行為的適齡少年設置專門的學校實施義務教育。
第二十一條 對未完成義務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應當進行義務教育,所需經費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促進學校均衡發展,縮小學校之間辦學條件的差距,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的性質。
第二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護學生、教師、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應急機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加強管理,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對學校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改造的,及時予以維修、改造。
學校不得聘用曾經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其他不適合從事義務教育工作的人擔任工作人員。
第二十五條 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
第二十六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任職條件。校長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聘任。
第二十七條 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應當予以批評教育,不得開除。
第四章 教 師
第二十八條 教師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應當為人師表,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
全社會應當尊重教師。
第二十九條 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
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第三十條 教師應當取得國家規定的教師資格。
國家建立統一的義務教育教師職務制度。教師職務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
第三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保障教師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改善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完善農村教師工資經費保障機制。
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
特殊教育教師享有特殊崗位補助津貼。在民族地區和邊遠貧困地區工作的教師享有艱苦貧困地區補助津貼。
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教師培養工作,採取措施發展教師教育。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均衡配置本行政區域內學校師資力量,組織校長、教師的培訓和流動,加強對薄弱學校的建設。
第三十三條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鼓勵和支持城市學校教師和高等學校畢業生到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從事義務教育工作。
國家鼓勵高等學校畢業生以志願者的方式到農村地區、民族地區缺乏教師的學校任教。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認定其教師資格,其任教時間計入工齡。
第五章 教育教學
第三十四條 教育教學工作應當符合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面向全體學生,教書育人,將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有機統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注重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第三十五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根據適齡兒童、少年身心發展的狀況和實際情況,確定教學制度、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改革考試制度,並改進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辦法,推進實施素質教育。
學校和教師按照確定的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保證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質量要求。
國家鼓勵學校和教師採用啟發式教育等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三十六條 學校應當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於教育教學之中,開展與學生年齡相適應的社會實踐活動,形成學校、家庭、社會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體系,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第三十七條 學校應當保證學生的課外活動時間,組織開展文化娛樂等課外活動。社會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應當為學校開展課外活動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條 教科書根據國家教育方針和課程標准編寫,內容力求精簡,精選必備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經濟實用,保證質量。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教科書審查人員,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教科書的編寫工作。
第三十九條 國家實行教科書審定製度。教科書的審定辦法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未經審定的教科書,不得出版、選用。
第四十條 教科書由國務院價格行政部門會同出版行政部門按照微利原則確定基準價。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行政部門會同出版行政部門按照基準價確定零售價。
第四十一條 國家鼓勵教科書循環使用。
第六章 經費保障
第四十二條 國家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范圍,義務教育經費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規定予以保障。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義務教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按照教職工編制標准、工資標准和學校建設標准、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准等,及時足額撥付義務教育經費,確保學校的正常運轉和校舍安全,確保教職工工資按照規定發放。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用於實施義務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比例應當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比例,保證按照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義務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職工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
第四十三條 學校的學生人均公用經費基本標准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並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適時調整。制定、調整學生人均公用經費基本標准,應當滿足教育教學基本需要。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不低於國家標準的學校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准。
特殊教育學校(班)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准應當高於普通學校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准。
第四十四條 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實行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職責共同負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落實的體制。農村義務教育所需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的規定分項目、按比例分擔。
各級人民政府對家庭經濟困難的適齡兒童、少年免費提供教科書並補助寄宿生生活費。
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四十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財政預算中將義務教育經費單列。
縣級人民政府編制預算,除向農村地區學校和薄弱學校傾斜外,應當均衡安排義務教育經費。
第四十六條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范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規范義務教育專項轉移支付,支持和引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增加對義務教育的投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確保將上級人民政府的義務教育轉移支付資金按照規定用於義務教育。
第四十七條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專項資金,扶持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
第四十八條 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向義務教育捐贈,鼓勵按照國家有關基金會管理的規定設立義務教育基金。
第四十九條 義務教育經費嚴格按照預算規定用於義務教育;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義務教育經費,不得向學校非法收取或者攤派費用。
第五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義務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和統計公告制度。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一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違反本法第六章的規定,未履行對義務教育經費保障職責的,由國務院或者上級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調整學校的設置規劃的;
(二)學校建設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准、選址要求和建設標準的;
(三)未定期對學校校舍安全進行檢查,並及時維修、改造的;
(四)未依照本法規定均衡安排義務教育經費的。
第五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的;
(二)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性質的。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未採取措施組織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或者防止輟學的,依照前款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價格行政部門和審計機關根據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侵佔、挪用義務教育經費的;
(二)向學校非法收取或者攤派費用的。
第五十五條 學校或者教師在義務教育工作中違反教育法、教師法規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師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十六條 學校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學校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教科書審查人員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教科書編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職責許可權責令限期改正,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五十七條 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的;
(二)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的;
(三)違反本法規定開除學生的;
(四)選用未經審定的教科書的。
第五十八條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依照本法規定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一)脅迫或者誘騙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失學、輟學的;
(二)非法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經依法審定的教科書的。
第六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六十一條 對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不收雜費的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二條 社會組織或者個人依法舉辦的民辦學校實施義務教育的,依照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規定執行;民辦教育促進法未作規定的,適用本法。
第六十三條 本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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