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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教學法

發布時間:2021-03-06 18:03:28

Ⅰ 拼音歌abcd怎麼唱這首歌

字母歌

歌手:兒童歌曲

專輯:《兒歌精選-英語》

發行時間:2006-05

歌詞: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X Y Z

Now you see

I can say my A B C

拓展資料專:

拼音歌里每個字母的念屬法其實就是更早之前我們學習拼音的時候按照a, o, e, i, u, v, b, p, m, f, d, t, n, l……的方式學習到的拼音字母的念法,只不過按照羅馬字母的順序排列了一下,你可以相互對比
至於你說和德語的念法一樣,我覺得完全不一樣,即便abcd四個也不一樣,尤其c

至於你說拼音歌沒有用,這個我贊同。使用羅馬字母的西方語言,字母表基本就是abcd的這個順序排列的,歷史可以上溯到古老的亞述文字,至於原因我反正是不明白,而如今已經約定俗成,無論英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字母表都是這么排列的。

但是漢語的a, o, e, i, u, v, b, p, m, f, d, t, n, l……這個排列,其實更符合語言學習的規律,聲母歸聲母,韻母歸韻母,同時發音部位相近的聲母還放在一組方便記憶,絕對比字母歌要好用。

Ⅱ 如何陳述課堂教學目標一一ABCD目標陳述法的應用

陳述教學目標的目的是使教師更好地把握教學目標,使學生更好地理解教學目標,使教學目標能發揮出其應有的功能.很多教師受過去使用的《教學大綱》、《教師教學用書》的影響,以及不清楚教學目標的概念、理論,陳述教學目標時,常帶有模糊、籠統、抽象等問題 ,使教學目標形同虛設.要使陳述的教學目標清晰、操作性強,關鍵要抓住陳述的中心——學習後學生的行為,並選擇不同的行為動詞進行表述.教學目標的陳述方式是可以選擇的,教師可以根據教學的實際需要,相應的教學目標內容,選擇不同的陳述方式.目前國內外較流行的陳述方法有以下幾種:
一、行為目標陳述法
美國著名心理學家馬傑(B.F.Mager)於1962年出版了《准備教學目標》一書,系統論述了用行為術語陳述教學目標的理論和方法.馬傑認為行為目標是指用可觀察和可測量的行為所陳述的目標,它應該能夠說明「學生能做什麼以證明他的成績和教師怎樣知道學生能做什麼」.他還指出,一個好的行為目標應該包括行為的表述、行為條件的表述、行為標準的表述.據此,教學設計者在確定教學的行為目標時,應該清楚地陳述以下四項內容.
(1)行為主體(A—audience).指的是學習者,即行為目標描述的是學生的行為,而不是教師的行為.規范的行為目標如「學生建立作品集文件夾,以存放學習過程中的作品及活動記錄等」,而:「培養學生自學能力」則不妥當,這樣行為主體變成了教師.在表述教學目標時行為主體通常省略不寫.
(2)行為動詞(B—behavior).用來描述學生所形成的可觀察、可測量的具體行為,分為模糊的和明確的動詞,如「了解」、「熟練」、「熱愛」等屬於模糊動詞,「寫出」、「製作」、「討論」等屬於明確的動詞,小學信息技術課程標准列出了一些常用的行為動詞,可供參考使用.但要指出的是,表述行為目標的行為動詞應該是可理解的、可觀察的,例如「掌握文件路徑的概念」則在教學活動結束後難以評價是否掌握了,若改成「能通過給定文件找到其所在的位置」則便於確認是否達到了目標.
在設計教學目標時,可參考課程標准提供的行為動詞進行設計.描述行為的基本方法是使用一個動賓結構的短語,行為動詞說明學習的類型,賓語則說明學習的內容.例如:「製作演示文稿:」、「說出計算機的組成」.
(3)行為條件(C—condition).指影響學生產生學習結果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圍,主要說明學生在哪種情景下完成指定的學習活動.即它說明了在以後評定學生的學習結果時,應該在哪種情況下進行評定.如「在文件夾A中建立TT文件」,「用網路查找我國水資源的使用情況」等.陳述「能夠操作計算機」這一教學目標時,就必須指明是「在教師指導下或者說明書指導下操作還是獨立操作」這一行為條件.
一般來說,行為產生的條件包括下列因素:①環境因素(空間、光線、溫度、氣候、室內或室外、安靜或噪音等);②人的因素(單獨進行、小組集體進行、在教師指導下進行等);③設備因素(工具、設備、圖紙、說明書、計算器等);④信息因素(資料、教科書、筆記、圖表、詞典等);⑤時間因素(速度、時間限制等);⑥問題明確性的因素(提供什麼刺激來引起行為的產生).
(4)表現程度(D—degree).指學生對目標所達到的最低表現水平,用以評價學習表現或學習結果所達到的程度,使得學習目標具有可測定性.標準的表述一般與「好到什麼程度?」、「精確度如何?」、「完成性如何?」、「在多少時間內?」、「質量要求如何?」等問題有關.例如達到「80%的正確」、「2分鍾完成」等.標準的說明可以是定量的或定性的,也可以同時包含定量和定性.一般行為標准分三類:完成行為的時間限制,如「每分鍾輸入30個漢字」;准確性,如「操作正確率為95%」;成功特徵,如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後四位.
上述學習目標的表述,如果用公式表示則有:行為目標= 教學對象+教學行為+行為條件+表現程度,其中教學對象為學生,表述時常常省略.如「通過學習漢字輸入法,每分鍾能輸入30個漢字.」就是一個行為目標的表述例子.
用行為來描述教學目標,雖然克服了傳統教學目標陳述含糊、難以操作和測評的缺點,有利於目標的導向功能、激勵功能和檢測功能的實現,但由於它只強調學習結果的行為表現,而忽視學習者的認知和情感的變化,有可能使教學活動顯得機械、呆板,難以達到真正的教學目的,而且很多心理過程無法行為化.但是如果使用表現學習者內部認知、情感變化的術語來陳述教學目標,又容易產生模糊性.為解決這一矛盾,於是有學者提出了將內部過程和外顯行為結合起來描述教學目標的設想.
二、內部與外顯行為相結合的目標陳述法
格朗倫德(N.E.Gronlund)於1978年提出了教學目標表述的內外結合觀,分兩步來陳述,先用描述內部過程的術語來表述一般性學習目標以反映理解、運用、分析、創造、欣賞、尊重等內在的心理變化,然後列舉反映這些內在變化的例子以表述具體性目標,使內在心理變化可以觀察和測量,一般用於陳述那些難以行為化的情感、能力方面的目標.這樣不僅避免了認知目標或情感目標的抽象性和模糊性,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行為目標可能產生的機械性與表面性,所以被許多心理學家和教學設計人員所認同.
三、表現性目標陳述法
該方法是指明確規定學習者應參加的活動及情境, 陳述目標時只描述學習者在活動中應表現出來的行為和態度,但不提出可測量的學習結果.主要用於陳述長期才能實現的情感、能力方面的目標或無須結果化的目標,是對以上兩種方法的補充.
綜上所述,馬傑和格朗倫德分別從行為目標和內部過程與外顯行為相結合的目標方面入手,論證了教育目標的陳述方法.在馬傑看來,可觀察可測量的行為目標應具備三個要素,即說明通過教學後,學生能作什麼(或說什麼);規定學生的行為產生的條件;規定符合要求的作業的標准.行為目標明確地使老師和學生知道,教學目標指的是什麼以及如何觀察和測量這種能力,它強調學習之後的行為變化和變化的條件.實際上它的一般模式就是行為主義心理學的刺激——反應模式.它要求陳述提供什麼條件(刺激)和學生能做什麼(反應行為).只要將刺激和反應規定得具體,則陳述的目標也就具體了.行為目標雖然避免了用傳統方法陳述目標的含糊性,但卻是只強調了行為結果和注意了內在的心理過程,這將導致教師可能因此只注意學生外在行為變化而忽略了學生內在的心理能力和情感變化.格朗倫德的理論,恰是針對行為目標而提出的一種折衷的陳述目標方法.因為從教育學、心理學角度入手考察,堅持學習認知觀的心理學家認為學習的實質則是內在心理變化,那教育的真正目標就不是具體行為的變化,而是內在的能力和情感的變化.於是教師在陳述教學目標時首先應明確陳述如記憶、知覺、理解、創造、欣賞、熱愛、尊重等內在的心理變化.而為使這些內在的心理變化變得可以觀察和測量,還需要列舉出反映這些內在變化的行為樣品,這樣就避免了嚴格的行為目標只顧及具體行為變化而忽視內在心理變化的缺點,也克服了用傳統方法陳述的教學目標的含糊性.但有時,人的認識和情感變化並不是參加一兩次教育活動以後便能立竿見影.作為教師,也很難預期一定教育活動後學生的內在心理過程將出現什麼變,這種情況在品德教育方面尤為明顯.那麼,教師又該如何陳述教學目標,才能克服上面兩種方法的不足呢?艾斯納「表現性目標」理論則彌補了這種不足.表現性目標要求明確規定學生應參加的活動,但不確切規定每個學生應從這些活動中習得什麼.這里須著重補充說明,這種表現性目標陳述法,只能作為教學目標具體化的一種可能的補充,教師千萬不能依賴,太看中這種目標,否則會導致教師在陳述目標時又回到傳統的老路上去的,那將使一切使用新方法的改革徒勞無功,陳述教學目標也將大沒有必要了,從而使所謂的「目標教學」徒具形式而已.了解了以上幾種陳述教學目標的理論後,我們該如何去應用呢?究竟什麼樣的方式才能使陳述的教學目標更為合理、具體、可行呢?正如皮連生先生所談到的,陳述得好的教學目標必須符合下列條件:「第一,教學目標陳述的是學生的學習結果(包括言語信息、智慧能力、認知策略、動作技能和情感態度),教學目標不應該陳述教師做什麼.第二,教學目標的陳述應力求明確、具體、可以觀察和測量,盡量避免用含糊和不切實際的語言陳述目標.第三,教學目標的陳述反映學習結果的層次性、認知領域的教學目標一般應反映記憶、理解與運用(包括簡單應用與綜合運用).

Ⅲ 什麼是ABCD教學法

編寫教學目標的基本要求:
馬傑,1962年,《程序教學目標的編寫》提出學習目標三要素:
一說明具體的行為;(做什麼).
二說明生產上述行為的條件;(怎麼做).
三指出評定上述行為的標准;(做得如何).
後來,在教學設計的實踐中,改進的學習目標描述提出了:(A,B,C,D模式學習目標).
①明確教學對象;(Audience).
②通過學習後,學習者應能做什麼,即行為;(Behaviour).
③上述行為在什麼條件下產生,即條件;(Conditions).
④規定評定上述行為的標准;(Degree)
A……對象(audience),闡明教學對象.
B……行為(behavior),說明通過學習以後,學習者應能做什麼(行為的變化).
C……條件(condition),說明上述行為在什麼條件下產生.
D……標准(degree),規定達到上述行為的最低標准(即達到所要求行為的程度).
「給出一條直線,學生用九段等距線段將該直線平分為十段,誤差小於10%」
上面的這條教學目標就是一個按照ABCD模式編寫的教學目標.其中,對象是學生,行為是「用九段等距線段將該直線平分為十段」,條件是「給出一條直線」,標準是「等距線誤差小於10%」.

Ⅳ 課程論與教學論中的abcd 模式是什麼意思

「課程與教學論」抄是「教育學」領域的一個概念,屬於是「教育學」的二級學科。「教育學」包括教育學、心理學、體育學3個一級學科。其中一級學科「教育學(0401)」又包含「教育學原理」(040101),「課程與教學論(040102)」、「教育史(040103)」、「比較教育學(040104)」、「學前教育學(040105)」、「高等教育學(040106)」、「成人教育學(040107)」、「職業技術教育學(040108)」、「特殊教育學(040109)」,「教育技術學(040110)」等十個下位學科。因而,「課程與教學論」屬於是「教育學」的二級學科。

Ⅳ 誰能幫我;我要一些學英語的基礎方法從ABCD..開始學。先謝謝了!拜託各位大神

想學好英語,首先要培養對英語的興趣。「興趣是最好的老師」,興趣是學習英語的巨大動力,有了興趣,學習就會事半功倍。我們都有這樣的經驗:喜歡的事,就容易堅持下去;不喜歡的事,是很難堅持下去的。而興趣不是與生俱來的,需要培養。有的同學說:「我一看到英語就頭疼,怎麼能培養對英語的興趣呢?」還有的同學說:「英語單詞我今天記了明天忘,我太笨了,唉,我算沒治了。」這都是缺乏信心的表現。初學英語時,沒有掌握正確的學習方法,沒有樹立必勝的信心,缺乏了克服困難的勇氣,喪失了上進的動力,稍遇失敗,就會向挫折繳槍,向困難低頭。你就會感到英語是一門枯燥無味的學科,學了一段時間之後,學習積極性也逐漸降低,自然也就不會取得好成績。但是,只要在老師的幫助下,認識到學英語的必要性,用正確的態度對待英語學習,用科學的方法指導學習。開始時多參加一些英語方面的活動,比如 ,唱英文歌、做英語游戲、讀英語幽默短文、練習口頭對話等。時間長了,懂得多了,就有了興趣,當然,學習起來就有了動力和慾望。然後,就要像農民一樣勤勤懇懇,不辭辛苦,付出辛勤的勞動和汗水,一定會取得成功,收獲豐碩的成果。畢竟是No pains, no gains嗎。 練好基本功是學好英語的必要條件,沒有扎實的英語基礎,就談不上繼續學習,更談不上有所成就。要想基本功扎實,必須全神貫注地認真聽講,上好每一節課,提高課堂效率,腳踏實地、一步一個腳印地,做到以下「五到」: 一、「心到」。在課堂上應聚精會神,一刻也不能懈怠,大腦要始終處於積極狀態,思維要活躍、思路要開闊,心隨老師走,聽懂每一句話,抓住每一個環節,理解每一個知識點,多聯想、多思考,做到心領神會。 二、「手到」。學英語,一定要做課堂筆記。因為人的記憶力是有限的,人不可能都過目不忘,記憶本身就是不斷與遺忘作斗爭的過程。常言說,「好腦筋不如爛筆頭」。老師講的知識可能在課堂上記住了,可是過了一段時間,就會忘記,所以,做好筆記很有必要。英語知識也是一點點積累起來的,學到的每一個單詞、片語以及句型結構,都記在筆記本上,甚至是書的空白處或字里行間,這對以後的復習鞏固都是非常方便的。 三、「耳到」。在課堂上,認真聽講是十分必要的,不但要專心聽老師對知識的講解,而且要認真聽老師說英語的語音、語調、重音、連讀、失去爆破、斷句等發音要領,以便培養自己純正地道的英語口語。聽見聽懂老師傳授的每一個知識點,在頭腦里形成反饋以幫助記憶;理解領會老師提出的問題,以便迅速作答,對比同學對問題的回答,以加深對問題的理解而取別人之長補自己之短。 四、「眼到」。在認真聽講的同時,還要雙眼緊隨老師觀察老師的動作、口形、表情、板書、繪圖、教具展示等。大腦里形成的視覺信息和聽覺信息相結合,印象就會更加深刻。 五、「口到」。學習語言,不張嘴不動口是學不好的,同學們最大的毛病是讀書不出聲,害羞不敢張嘴。 同學們只是用眼看或默讀,這樣就只有視覺信息,而沒有聽覺信息在大腦里的反饋,當然記憶也不會太深刻,口部肌肉也得不到鍛煉,也就很難練就一口純正的英語。所以,要充分利用早晨頭腦清醒的時間,大聲朗讀;課堂上要勇躍回答老師提問、積極參與同學間討論和辯論,課下對不清楚的問題及時提出,要克服害羞心理,不恥下問。對學過的課文要多讀、勤讀、苦讀,可以跟錄音機讀,竭力模仿其語音語調以糾正發音,要讀得抑揚頓挫朗朗上口,一些精典文章最好能背得滾爪爛熟。利用一切可能的機會,練習英語口語,比如,與外教交流、參加「英語角」活動、與同學進行對話、講英語故事、唱英文歌曲、演英語短劇、進行詩歌朗誦等。除了對課本中的範文要細讀精讀之外,還要多看些適合我們學生的課外讀物,既可增長知識,又開闊了我們的視野,也提高了我們的閱讀水平。 學英語,詞彙的記憶是必不可少的,詞彙是學好英語的基礎,沒有了詞彙,也就談不上句子,更談不上文章,所以記單詞對我們就顯得極其重要。記憶單詞關鍵有二: 一是持之以恆:每天堅持記憶一定量的詞彙,過幾天再回頭復習一次,這樣周期循環,反復記憶,經常使用,就會變短時記憶為長時記憶並牢固掌握。需要注意的是,一旦開始,就要堅持下來,千萬不能半途而廢,切不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二是良好的記憶方法:記憶單詞的方法很多,學無定法,但學有良法 把中學生應掌握的3500個單詞集中匯總,分門別類,先過單詞關,然後再學教材,在課本中使用和鞏固它們的用法。分類的方法有多種,同一母音或母音字母組合發音相同的單詞歸為一類;根據詞形詞性、同義詞反義詞等集中記憶;把相同詞根、前綴、後綴、合成、轉化、派生等構詞法相同的單詞或片語列在一起集中識記印象比較深刻,記憶效果也比較明顯。這樣每天記40-80個單詞,堅持不懈,多聯想,多思考,多使用,詞彙問題不就解決了嗎?在學習的過程中多注視單詞的用法和片語的搭配,牢記老師講過的單詞慣用法和句型,這樣不僅有助於我們解題,而且在寫作時也會信手拈來,運用自如。 把單詞記住,了解詞性、詞義,掌握其固定搭配與習慣用法,背會時態、從句的各種用法,工作只是完成了一半,我們還得將它們應用到實踐中去。就像學游泳,光學理論,不下水應用,不等於掌握了這門技術。不必要搞題海戰術,但一定量的典型練習來鞏固所學知識是必不可少的。先重視基礎練習,如課後習題,單元同步練習,這些是針對課堂知識的鞏固性練習,不能好高騖遠,光想著一口吃個胖子。基礎知識掌握後,有的放失地做一些語法方面的專項練習和考試題型的專題練習。特別提倡同學們准備一本「錯題集」,把平時做錯的具有代表性的試題或語言點記錄下來,以備將來查漏補缺,這樣對知識的掌握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英語是一種語言,不是記住了單詞、片語、句型和語法項目就是把它學好了,關鍵在於使用語言,所以在學習英語時一定要注意聽、說、讀、寫、譯全面發展。英語學習首先是一個記憶過程,然後才是實踐過程。學習英語,無論如何,勤奮是不可少的,它是一個日積月累的漸進過程,是沒有任何捷徑可走的,也沒有所謂「速成」的靈丹妙方,急於求成,不做踏實工作,是學不好英語的。任何成功的獲得都要靠自己的努力,要踏踏實實、勤勤懇懇、兢兢業業、一步一個腳印地學習,端正態度,認真對待學習中的挫折和失敗。失敗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對自己喪失信心而一蹶不振。對考試的失敗,冷靜分析,認真思考,只要對勝利充滿信心,善於總結經驗教訓,不斷努力,不斷追求,勝利一定是屬於你的

Ⅵ 怎樣用ABCD法編寫教學目標

以研究行為目標著名的馬傑(Mager)在1962年提出,一個教學目標應包括行為、條件、標准三個基本要素。在教學設計的實踐中,人們認為有必要在三要素的基礎上,加上教學對象的描述,於是形成ABCD教學目標編寫模式。

A——對象(Audience):教學對象
B——行為(Behavior):通過學習後能做什麼
C——條件(Condition):上述行為發生的條件
D——標准(Degree):合格行為的最低標准

(1)對象的表述

教學對象是教學目標的構成要素之一。教學目標分析與設計的工作由教師來做,但闡述的應該是學習者學習之後的結果,是學生在教師與同伴的幫助下,利用資源和工具學會了什麼,默認行為主語是「學生」。 如「小學三年級上學期的學生」、「參加在職培訓的人員」等。

(2)行為的表述

行為是教學目標中最為重要的部分。明確、具體的目標有助於教師和學生在教學/學習過程中及時了解是否達成目標,以便及時調整策略。常用的方式是用行為動詞和動賓結構短語表述學習的結果。最好不用「了解」「學習」「理解」「培養」等抽象含糊的動詞,而使用「解釋」「說出」「給······下定義」「分析」等具體的行為動詞。例如「理解課文如何圍繞中心思想取材」這一目標表述比較含糊不好判斷,可以改為「學生能依據課文的自然順序列出文中記敘的主要事件,並說明它們是怎樣表達中心思想的。」

常用的編寫教學目標行為動詞
(3)條件和標準的表述

條件指的是行為產生時所需的條件,包括環境因素、人的因素、設備因素、信息因素、時間因素、問題明確性因素等。標準是行為完成質量可接受的最低衡量依據,表明了行為合格的最低標准。它們是行為目標中的可選部分,為後續判斷是否達到目標提供判斷依據。但是有時條件和標准很難區分,例如「3分鍾之內」既可以認為是條件的描述,也可以認為是標準的描述。一般情況下教師不需要刻意區分兩者。

Ⅶ 簡述教學目標的概念及ABCD法

1.教學目標是指教學活動實施的方向和預期達成的結果,是一切教學活動的出發點和最終歸宿,它既與教育目的、培養目標相聯系,又不同於教育目的和培養目標。
2.ABCD目標陳述法是由阿姆斯特朗和塞維吉(Armstrong Savage,1983)提出來的一種教學目標陳述技術。ABCD法包括在以下四個因素:
A—聽眾(Audience):指目標所指向的對象 ,如」每一位學生「
B—行為(Behavior):指表明學習的具體行為 ,如「單元自測題做對」
C—條件(Conditions):指行為出現的條件 ,如「單元自測下」
D—水平(Degree):指可接受的行為水平 ,如「10道題中做對8個或80%」

Ⅷ 什麼是ABCD教學法

ABCD教學法是一種基本上反映了行為主義的觀點、強調用行為術語來描述學習目標的方法。

1、對象A(Audience)   即指需要完成行為的學生、學習者或教學對象。如上例中的「初中二年級學生」。   

2、行為B(Behavior)  在教學目標的構成要素中,實際的行為及其結果是一個最基本的要素。它說明了學生通過學習所能夠完成的特定而可觀察的行為及其內容。 

3、條件C(Conditon)  學生在證實其相應的行為及其結果時,總是在一定的情境條件下進行的,也就是說在學生證實其終點行為時,我們常提出相應的限制條件。 

4、行為的標准D(Degree)  行為的標準是指行為完成質量的可接受的最低衡量依據。為了使教學目標具有可測量性,應該對學生行為的標准進行具體的描述。

(8)abcd教學法擴展閱讀:

美國學者馬傑在他的《程序教學目標的編寫》中提出:學習目標應該包括行為、條件、標准三個基本要素。在學習目標的表述中首先應明確教學對象,如「小學一年級學生」、「參加在職教育技術培訓的教師」,接下來要說明這些學習者通過一定的學習後,應獲得怎樣的能力,這種關於行為的表述是一定學習目標中最基本的成分。

行為目標的優點是它的清晰性,它清楚地告訴教師和學生,這里所指的分析能力的含義以及如何觀察和測量這種能力。因此,行為目標強調學習之後的行為變化和變化的條件。在一個好的行為目標中實際上已蘊涵了學習結果的檢測方式和評價標准。

在編寫教學目標時,有學者建議在馬傑的教學目標三要素基礎上再增加「教學對象」這一要素,這樣可以從「教學對象(audience)、行為(behaviour)、條件(condition)和標准(degree)」四個要素來說明教學目標,這一方法也被稱為ABCD法。

Ⅸ 教學目標abcd編寫方法反映了哪個心理學派的思想

好了,心裡學派的思想可以通過心理學派的一種編程方法來得到最終的結果,有一種新的,一種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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