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儒教是不是宗教儒教之爭與宗教學
一 儒教是不是宗教?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必須搞清什麼是宗教。但是,恰好就在「宗教」這個概念的理解上,不僅古今不同,中外有別,而且在當代學者之中也沒有統一的認識。特別是隨著宗教學的發展,研究者在近百年來從不同的立場和角度,用不同的方法和觀點研究宗教,在宗教研究領域中建立了不同的分支學科。他們對於「宗教」概念的本質性規定的理解,以及對宗教所下的定義,不是走向一致,而是趨向多元化,甚至相互抵悟和沖突。即使是宗教比較研究的專家,也會感到難以作出一個揭示宗教本質的概括論斷。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規定宗教的本質和特性,似乎都可以找到例外的反證。這說明宗教這一社會文化現象內涵豐富並多姿多態。 大家知道,現代宗教學脫胎於基督教神學,在作為一門學科發展或作宗教比較研究時,自然會以基督教為基準。由此而產生的概念、理論和方法,在適用於其他宗教時常常會產生文化錯位,從而引起學術誤導及不必要的爭論。此外,自從上世紀末國際宗教學學會改名為宗教史學學會以來,學術界對於以前的宗教學內容有所反思和揚棄。宗教哲學在國外被有的學者視為「世俗化的神學」,但在國內,宗教哲學卻大行其道。國內大量翻譯的著作,都是約翰·希克、潘尼卡、庫比特等神學家的著作。這些著作自有其價值,但用於指導儒教之爭,恐怕只會添亂。 近來有人認為,「宗教」應該是一個寬泛而動態的類概念,與之相似一點的有「體育」這樣的類概念。過去有人嘗試將宗教分為三大類型:閃族排他型的先知宗教;印度吸收型的神秘宗教;中國哲理型的聖賢宗教。這種劃分還缺乏細致的比較研究為依據,而且也不完全。不過可以使我們從多元的世界文化背景,用新的寬泛視閾,重新審視儒教是否宗教的問題。 二 中國自古以來存在一個與社會結構緊密結合而又延綿數千年的傳統宗教,這已被越來越多的事實所證實。在儒教之爭中,有些問題之所以爭論不清,我以為在於對中國傳統宗教信仰及制度的基礎和核心是祖先崇拜認識不足所致。 自遠古以來,氏族和家族制度在中國一直非常穩定,存在以血緣為紐帶的宗法制。在宗法制內,並非所有的人都有祭祀權,宗子才能祭祀父祖。一般習慣,家祠私祭由家長主祭,只有家內人口參加,而歲時的族祭則於族祠進行,由族長主祭,全族參加。家長族長如大宗宗子,在這種情況下負有宗教職能。因為,「中國的家族是看重祖先崇拜的,家族的綿延,團結一切家族的倫理,都以祖先崇拜為中心―――我們甚至可以說,家族的存在亦無非為了祖先的崇拜」,「或可說為了使祖先能永享血食,故必使家族永久延續不輟,祖先崇拜可能是第一目的,或最終的目的」(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所以,整個社會把「慎終追遠」視為頭等大事。國有太廟,族有宗祠,家有祖龕,自天子到士庶,祭祀親祖成了最普遍、儀規最為詳盡的宗教禮儀。祭天在政治上極為重要,但限於朝廷大典,而敬祖卻滲入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代代相傳,經久不絕。在中國人的情感、記憶和潛意識中,祖宗神靈就是他們的終極關懷和至上的心理依託。 斯賓塞曾經指出,祖先崇拜作為對於血親死者的崇拜,應視為一切宗教的根源和開端。雖然世界各地各宗教都有過祖先崇拜,但只有中國是「標準的祖先崇拜的國家」,顯示了祖先崇拜的一切基本特徵和特殊含義。祖先崇拜以靈魂不滅和鬼神觀念為基礎,但仍是對人的崇拜。人神統一的紐帶是血緣關系。祖宗本身就是氏族功績和宗法倫理的人格典型,來自人世而非彼岸世界,因此產生的宗教觀念也帶有強烈的世俗性、此岸性。既超出於人倫日常世界,又立足於當世血親人情。 所以說,在中國古代社會,「不論是統治階級或被統治階級,祖宗崇拜在意識形態里占唯一重要的位置,公認孝道是最高的道德,任何宗教所崇拜的神和教義都不能代替祖宗崇拜和孝道。這是歷史上漢民族的特徵之一」(範文瀾:《中國通史簡編》修訂本第一編)。這一特徵能充分地反映並規定全部的宗教和社會生活,也是中國傳統宗教在世界上獨樹一幟的原因。 三 討論儒教是否宗教,不僅需開拓宗教學理論的視閾,也應該增添不同的視角,探索一下其他宗教,如佛教、道教,尤其是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是如何看待儒教的,肯定會有所助益。 明清時期,根據遺存的碑文判斷,開封的猶太教社團已經以「天」稱上帝,以「道」名聖經,敬天與祭祖並行不悖,並用儒家術語描述自己的信仰。他們認為,儒教與猶太教「大同小異」,「其立心制行,亦不過敬天道,尊祖宗,重君臣,孝父母,和妻子,序尊卑,交朋友,而不外於五倫矣」。他們的宗教禮儀,「唯盡禮拜告天之誠,報國忠君之意」矣。 明清時期,中國伊斯蘭教出現一批「學通四教」,「以儒詮經」的穆斯林學者,掀起一個漢文著譯運動。在他們的著譯中,一是以蘇非主義為基礎的新教義學,即認主學,與格物致知,窮理盡性的宋明理學相會通,稱「天人性命之學」或「理學」;一是以伊斯蘭教法與儒家禮儀或社會倫理相附會,稱「敬慎持身之道」或「禮法」。他們認為,「回儒經書,文字雖殊而道無不共,語言雖異而義無不同」,「回儒兩教,道本同源,初無二理」(藍煦:《天方正學自序》)。在理學上,「中國同此性理」,「教雖不同而天人之理無不同」(黑鳴夙:《性理本經纂譯序》)。劉智也感言,在著譯中「恍然有會於天方之經,大同孔孟之旨也」(《天方性理自序》)。至於教法,「雖載在天方之書,而不異乎儒者之典;遵習天方之禮,即猶遵習先聖先王之教也。聖人之教,東西同,今古一」(《天方典禮經序》)。 當時的官員儒生也有人贊同此說,認為在諸教之中,「獨清真一教,其說本於天,而理宗於一,與吾儒大相表裡」;「而潔己好施,更廣吾儒所不足」(《正教真詮敘》)。「其倫理綱常,猶然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也;其修齊誠正,猶然孝、弟、忠、信、禮、義、廉、節也;其昭事上帝,有所謂念、禮、齋、課、朝五者,亦猶然顧諟明命,存心養性,以事天也。夫然後知清真一教,不偏不倚,直與中國聖人之教,理同道合,而非異端曲說所可同語者矣」(《天方禮往序》)。 明清時期進入中國的基督教傳教士,一開始就面臨著如何對待中國傳統文化的問題。由於帶著「征服中國」的傳教目的,他們與中國的文化和宗教發生激烈沖撞。同時,由於傳教的戰略方針不同,教士和教會內部也產生嚴重分歧,最終導致著名的「中國禮儀之爭」。在這場爭論中,對於祀天、祭孔、拜祖等禮儀制度是否具有宗教性質,有非常深入具體的辯論,並多次反復,歷時良久,歐洲的教會學者也捲入爭論,涉及的范圍很廣。我們今天重新審視這些(包括猶太教、伊斯蘭教的)文獻內容,對於認識我們自己的文化傳統,儒教是不是宗教,肯定會有利於拓寬視野,深化思維,而別有一番新意。
㈡ 雲南大學宗教學考研分數線
北京師范大學哲學與社會學學院
030301社會學 01社會學理論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③791社會學理論④908社會學研究方法
02應用社會學 同上
03社會工作與社會政策 同上
030303人類學 01人類學理論與方法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③791社會學理論④908社會學研究方法
02應用人類學 同上
北京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參考書目
科目名稱 書名 作者 出版社
711馬克思主義哲學 《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 袁貴仁 北京出版社2003年版
791社會學理論 《外國社會學史》 賈春增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791社會學理論 《近代中國社會學》 楊雅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
791社會學理論 新編社會學概論 宣兆凱 中國人事出版社
791社會學理論 <文化人類學理論學派>(人類學專業) 夏建中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年
901西方哲學史 西方哲學概論 韓震 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6
902中國哲學 中國哲學史教學資料選輯 北京大學哲學系中國哲學史教研室 中華書局出版社
902中國哲學 中國哲學史 北京大學哲學系中國哲學史教研室 北京大學出版社
902中國哲學 中國哲學概論 李景林 鄭萬耕 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903普通邏輯 《普通邏輯》(增訂本) 《普通邏輯》編寫組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904倫理學原理 倫理學概論 廖申白 北京師范大學
904倫理學原理 中國傳統倫理思想史 朱貽庭 華東師范大學
904倫理學原理 西方倫理學史 羅國傑 宋希仁 中國人民大學
905美學原理 《美學原理》 葉郎 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
905美學原理 《西方美學史》 朱光潛 人民文學出版社
905美學原理 《中國美學史大綱》 葉朗 上海人民出版社
906科學史 科學的歷程(第二版) 吳國盛 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906科學史 科學技術概論 胡顯章 高等教育出版社
907政治學概論 政治學原理 王惠岩 高等教育出版社
908社會學研究方法 《社會研究方法教程》 袁方主編 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908社會學研究方法 <社會人類學方法>(人類學專業) 拉德克利夫.布朗 華夏出版社2008
932宗教學概論 《宗教學綱要》 呂大吉主編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開設社會學的院校
[北京]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清華大學、中央財經大學、中國農業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青年政治學院、中國傳媒大學、中華女子學院、北京工業大學
[天津] 南開大學
[山西] 山西大學、山西師范大學
[遼寧] 沈陽師范學院
[黑龍江] 哈爾濱工業大學、黑龍江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上海] 復旦大學、上海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華東理工大學
[江蘇] 南京大學、蘇州大學、江南大學、南京農業大學、東南大學、南京師范大學
[浙江] 浙江大學
[安徽] 安徽大學、安徽師范大學、淮北師范大學
[福建] 福州大學
[山東] 山東大學
[湖北] 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農業大學、華中師范大學、中南民族大學
[湖南] 中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
[廣東] 中山大學 、華南農業大學、廣東海洋大學
[廣西] 廣西師范大學、廣西民族學院
[四川] 成都理工大學
[貴州] 貴州民族學院
[雲南] 雲南大學 、雲南師范大學
[陝西] 陝西師范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甘肅] 蘭州大學、西北民族大學
[新疆] 新疆大學
[江西] 江西科技師范學院
[河南〕安陽師范學院
[吉林〕吉林大學、吉林農業大學
08-09社會學專業全國各院校排名及分數線
社會學專業國家線(2008年)
類別 總分 政治 外語 專1 專2
A類考生* 330 53 53 80 80
B類考生* 320 49 49 74 74
C類考生* 315 47 47 71 71
社會學專業國家線(2009年)
類別 總分 政治 外語 專1 專2
A類考生* 315 46 46 69 69
B類考生* 305 43 43 65 65
C類考生* 295 40 40 60 60
*A類考生:報考地處一區招生單位的考生。
*B類考生: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的考生。
*C類考生:①報考地處三區招生單位的考生;或者②目前在三區工作且定向或委託培養回原單位的考生。
一區: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11省(市);
二區: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陝西10省(市);
三區: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0省(區)。
2008年、2009年社會學專業排名A+、A類院校分數線
排名 招生單位 2008年分數線 2009年分數線
總分 政治 外語 專1 專2 總分 政治 外語 專1 專2
1 北京大學(A+) 335 50 50 90 90 325 50 50 90 90
2 中國人民大學(A) 345 60 60 90 90 345 60 60 90 90
3 中山大學(A) 320 55 55 90 90 320 50 50 90 90
4 清華大學(A) 355 50 50 90 90 345 50 50 90 90
5 南京大學(A) 335 55 55 90 90 330 55 55 90 90
6 上海大學 330 53 53 80 80 315 46 46 69 69
7 華中師范大學 330 53 53 80 80 315 46 46 69 69
8 南開大學 340 60 55 90 90 320 53 53 90 83
9 華中科技大學 340 54 54 90 90 330 51 51 90 90
10 北京師范大學 340 55 55 90 90 330 50 50 90 90
11 吉林大學 350 55 55 90 90 320 50 50 90 90
12 武漢大學 330 60 50 90 90 325 55 50 90 90
13 華東師范大學 330 53 53 80 80 315 46 46 69 69
14 華東理工大學 330 53 53 80 80 315 46 46 69 69
15 浙江大學 335 60 60 90 90 300 50 50 80 80
16 復旦大學 335 60 60 90 90 310 50 50 90 90
2008年、2009年社會學專業排名B+類院校分數線(排名不分先後,均為國家線)
河海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蘇州大學
鄭州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安徽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雲南民族大學 長春工業大學 福州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沈陽師范大學 雲南大學 安徽師范大學 中央民族大學
福建師范大學
2008年、2009年社會學專業排名B類院校分數線(排名不分先後,均為國家線)
西南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吉林農業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中南民族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西北師范大學 西北民族大學
廣西師范大學 浙江師范大學 山西大學 西北大學
內蒙古師范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山西師范大學 陝西師范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山東理工大學
濟南大學 天津師范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2008年、2009年社會學專業排名C類院校分數線(排名不分先後,均為國家線)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黑龍江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東北財經大學
廣西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河北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廣西民族大學 江西財經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雲南師范大學
貴州民族學院 天津理工大學 貴州大學
註:以下9所高校為自主招生劃線(排名不分先後)
招生單位 2008年分數線 2009年分數線
總分 政治 外語 專1 專2 總分 政治 外語 專1 專2
廈門大學(B+) 330 55 55 85 85 330 55 55 85 85
山東大學(B+) 340 56 56 90 90 330 50 50 80 80
中南大學(B+) 355 55 55 90 90 330 50 50 80 80
*哈爾濱工業大學(B+) 330 55 55 85 85 340 55 55 85 85
中國農業大學(B+) 330 54 54 81 81 315 50 50 75 75
四川大學(B+) 325 52 52 78 78 315 50 50 75 75
西安交通大學(B+) 350 50 50 80 80 350 45 45 75 75
蘭州大學(B+) 330 50 50 80 80 315 46 46 70 70
同濟大學(C) 330 50 50 85 85 330 48 48 85 85
*哈爾濱工業大學前三科總分要求為210分。
(說明:A+為重點優勢學科單位,即排在最前面的5%的培養單位;A為優勢學科單位,即排在6%~20%的培養單位;B+為良好學科單位,即排在21%~50%的培養單位;B為一般學科單位,即排在51%~80%的培養單位;C為較薄弱學科單位,即排在81%~100%的培養單位。)
國內幾所較熱的社會學系考研難度比較
1.清華:一個字:難!05年招了1個,06年3個,啥也不說了,考上它不光要實力,也得有運氣.而且學校招這么少,對學生要求是很高的,別指望在考清華的時候有什麼投機取巧的行為,那是不可能的.
2.北大:如果加上深圳研究生院的那麼多名額,北大的社會學從比例上來講根本不難,但是很多人可能不願意去深圳,學費超高,在受到的教育上也有一定影響,哈哈,各位自己掂量吧!北大每年的專業課壓的比較低,每年的上線人數還沒有招生計劃多,從近幾年的情況來講,深圳的研究生院每年都要降分。從整體來講,北大的報名人數並不算最多的,而且沒有參考書,所以北大要是想上本部,還是很有挑戰的.
3.人大:感覺人大的初試和南大走的是一個路線,中規中矩,把參考書看好就可以。人大地處北京有天然優勢,成為很多想進北京的社會學考生不二選擇:名額多,名氣也不小,也比清華北大容易,是個很好的博弈選擇,所以報名人數估計是全國最多的.也算較難的吧!
4.社科院:招生不多,但是報的人也不多,沒有想像中的那麼難,想做研究的同學可以嘗試一下,不要被它的神秘擋住了自己前進的腳步.
5.南大:據說2006年一共26個進復試的(系裡網站上寫了32個進復試的,但是有6個是單獨考試的,跟統考不是一個系列,仔細看下准考證號碼就能看出來,統考的中間五位是61007,單獨考試的是63007)最後刷了5個,也就是說統考錄取了21個,12公費9自費(今年保送的比較多,公費相對往年算少的,往年招生就沒幾個自費)。南大從參考書目的設置來看,門檻並不高,甚至可以說在幾個名校中是最低的,初試就三本書,而且南大出題相當中規中矩,很少超出參考書的范圍。但是這樣還有一個後果,南大的社會學極為適合跨專業的人考,從復試中就能看出來,學什麼的都有。南大的理論比較難,06年尤甚,稍不注意就可能掛.方法很簡單,南大的傳統是重調查,對統計的要求一直不高(翻了南大02年以前的試題,感覺以前南大的統計還是小有難度的,但是這兩年方法的難度直線下降,不知道為什麼),調查出的再難也實在難不到哪裡去。今年復試考生的成績還是比較接近的,最高的398,復試線360(英語60,還是有點小嚇人),380以上的只有5個,剩下的21個全部集中在360到377,競爭還是很激烈的,尤其是比較靠後的,基本是一分定生死。復試感覺相當公平。
6.復旦:實力客觀的講一般,考這里基本就是在考統計,方法難得和高數一樣,過了這門就好說了,從報考人數來講,比例並不高,也就是6比1左右,不過由於先天的地理優勢,加上學校的牌子找工作還是要好點,因此報考之前還是要三思.
7.上海大學:很多學校可以不說,上大一定要說說.這個學校社會學不錯,但是也真的很另類,自己的學生狠狠壓分,不讓考上,偏去外面收人家調劑的,真是無比搞笑,想上上大的就報個高點的學校吧,分低了還可以調去,直接報可能連分數線都上不了.一句話:調的比考的容易.
8.中山:最近發展勢頭不錯,名額也不算少,但是題出的比較難,而且判卷緊,弄不好就不上線,不過你只要上線基本上就被錄取了,怎麼說呢,說難也難,說易也易.
9.南開:現在方向有點老化,但是底子還在,在很多考研的心中南開處於一個很尷尬的位置:很有實力的不想考,差點的不敢考,就用數字說話吧,比例基本5點多比1,也不是很難了.
10.武漢大學,華中科技:不是很了解,但是頂著名校的牌子,不會太簡單,但是估計也難不到哪裡去.有志者可以翻翻以前的招生比例,還是數據最能說明問題.
11.浙大:原本以為這個以工科見長的學校並不難考,可是連年的比例都超過10比1,從這個意義上講,它的難度是和人大南大在一個檔次的,甚至還要略高.有志於報考那裡的還要多多收集信息,以免信息不對稱給自己造成被動.
希望對你有幫助。
㈢ 跪求!!~宗教學問題 十萬火急
同意bhagavatan的看法。看著像是考研的,並且好象還考的是呂大吉的書。應該去查書。
粘點資料來:
宗教學
以宗教為研究對象的社會科學。19世紀下半葉,西方宗教學者首先建立了這門學科。一般以麥克斯·繆勒1873年發表《宗教學導論》、率先使用「宗教學」一詞為其開端。因對宗教學研究對象、主體、目的和方法等的不同看法,西方宗教學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神學領域以外的學者一般只承認狹義宗教學,即純歷史性、客觀性描述和比較、不帶主觀價值評斷的宗教學,認為它是一門研究感性事實的經驗學科、並非論述哲學主張的規范學科,因此既區別於相信神靈存在為前提的神學,也不同於否定神靈存在的無神論學說,而是把社會歷史中存在的宗教現象作為其研究客體,探討其起源與發展歷史,考察其觀念、行動及組織形態,分析其得以生存的社會文化背景與基礎,找出其內在性質和規律、社會功能和作用。這些學者因強調對宗教的描述性展示而不同意採用帶有規范意義的「宗教學」一詞來概括其學科,突出歷史性描述的學者稱它為宗教史學,並使其成為國際宗教學學科組織和學術協會的正式名稱,而突出比較性描述的學者則習慣稱它為比較宗教學。但不少宗教學者本身又是哲學家或神學家,他們不同意把宗教學看成純粹描述或理解的學科,認為不包括價值性判斷和規范性研究的宗教學是不完備的,因此堅持一種廣義的理解,主張將所有專門研究宗教現象的學科都歸入宗教學,強調它應正視宗教的本質及價值取向問題,不能排斥對宗教的規范性、界定性研究。這樣,狹義的宗教學包括對宗教發展進行系統研究的宗教史學、對各種不同宗教進行比較研究的比較宗教學、對宗教史實加以現象描述和抽象歸類的宗教現象學、探究人類精神心理對宗教的體悟以及信仰者的各種宗教體驗的宗教心理學以及宗教社會學、宗教人類學、宗教地理學、宗教生態學等描述性學科,而廣義的宗教學則增加了從哲學、世界觀的角度對宗教本質、宗教意義、宗教概念進行研究和界說的宗教哲學、回顧總結人們從哲學、心理學、社會學等角度對宗教的鑒別與批評的宗教批評學和對各種宗教信仰觀念和神學理論進行比較研究的宗教神學等規范性學科。
發展簡史 宗教學各學科的形成以人類歷史上由來已久的宗教觀察及研究為基礎。早在古希臘時期,人們就開始觀察宗教現象,注意到各民族宗教的不同。公元前6世紀伊奧利安哲學家色諾芬尼就曾指出,不同民族各自按照本民族人物特徵來塑造本民族的神靈形象,由此展示的神性自然會直接反映出其民族特性。前3世紀的昔勒尼學派思想家歐黑美魯也曾在其《聖史》中論及他在印度洋海島上所發現的古廟金柱之銘文,認為這些銘文所載眾神均由古代英雄、國王、部族祖先等神化而來。這些看法已將神靈問題作為其單獨分析、探討的對象,並試圖從相關民族的社會文化背景中找到正確答案。古羅馬時期的基督教思想家亦注意到其他宗教的神學價值和存在意義等問題,他們曾研究對比不同宗教,嘗試著勾勒宗教發展的歷史。這種學術傳統在整個中世紀得以保存發揮,培根、托馬斯·阿奎那和庫薩的尼古拉等人都從不同角度深入研究過基督教與其他宗教的關系問題,庫薩的尼古拉還曾以「一種宗教的多種崇拜方式」的說法來為各種宗教求同存異。
歐洲文藝復興以後,人們對宗教的認識有了新的發展和突破,而近代基督教海外傳教活動也為之提供了接觸其他宗教的眾多機會。到17、18世紀時,一些歐洲學者開始對宗教系統研究,出現了一批描述宗教現象和宗教歷史的著作,如赫爾伯特的《論異教》、休謨的《自然宗教史》和布羅塞的《論物神崇拜》等。18、19世紀之交,西方學者開始接觸並研究古代印度、波斯和埃及的宗教經典。1771年,法國學者杜白隆法譯了波斯古經《阿維斯陀》,此後又用拉丁文譯出印度婆羅門教經典《奧義書》。德國學者格羅德芬於1802年破譯楔形文字成功。法國學者商博良也因1822年譯解古埃及象形文字的成果而奠定了埃及學的基礎。許多學者還展開了對古巴比倫宗教文獻的整理研究。這樣,埃及學、亞述學、伊朗學、印度學、希伯來學等新學科相繼奠立,它們為系統研究宗教提供了珍貴的第一手材料和先進的研究手段。這一時期文化人類學的發展也為宗教學的建立創造了條件。西方人類學者對尚處於原始社會氏族部落階段的美洲、大洋洲和非洲等地土著民族進行調查研究,搜集到有關原始文化及宗教的重要材料,出版了大量學術論著。此外,西方社會學的出現對宗教學的形成亦有直接影響。孔德和斯賓塞分別在法國和英國提出了社會演化的學說,創立了現代社會學體系,並對宗教的起源和演變賦予社會學意義上的探究。
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是宗教學資料積累和各分支學科開創的時期。泰勒於1871年出版其代表作《原始文化》,為原始宗教研究提供了重要思想和素材;繆勒自1875年以來開始主編出版多達51卷的《東方聖書集》;弗雷澤則在 1911~1927年匯編出版了12卷本《金枝,對法術與宗教的研究》;商特皮於1887年出版其《宗教史學教科書》,率先提出了對宗教現象學的探究;索德布魯姆也於1913年發表其《自然神學與普通宗教史學》一書;馮特自1900~1920年寫成的10卷著作《民族心理學:對語言、神話和習俗發展規律的探討》,以及詹姆士1902年整理出版的其1899年愛丁堡大學吉福特講演錄《宗教經驗種種》等使宗教心理學悄然誕生;而范·得·列歐1925年出版的《宗教現象學》一書則宣告了宗教現象學體系的真正奠立。
研究方法 在方法論上,宗教學吸收了現代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重要成果,把語言學、考古學、心理學、地理學、社會學、民族學、人類學、哲學、歷史學等作為自己宗教研究的輔助學科,借鑒並採用了這些學科的一些基本范疇和方法,使彼此有了交叉互滲的關系。宗教學通行的研究方法主要為縱向描述、橫向比較、以及現象學探究和精神分析方法。縱向描述著眼於時間意義,即對宗教發展的歷史作盡量客觀的敘述,以編年史的順序來描寫某一宗教或整個人類宗教的發展階段、演變過程及興衰史實,勾勒出宗教沉浮、變遷的整體連線。橫向比較則立足於空間意義,即注重宗教在空間地域上的不同和形式種類上的多樣,通過對不同宗教的比較而找出宗教的共同本質和意義,展示宗教的典型形式和具體特徵。一般來看,這種橫向比較包括形式上和內容上的比較。前者涉及對宗教發展形式及其結構形式的比較,這種結構大體為宗教的社會結構(如宗教組織、團體和機構),宗教的理論構成(如宗教中的神話、教義、學說),以及宗教的實踐模式(如宗教禮拜、祈禱、獻祭等儀式)。後者則尋求各種宗教在內容上的一致性,以便從不同宗教中找出共同的、本質的東西,如神靈觀念、虔敬心理、信仰行為、神聖結社等。現象學探究方法是一種更為抽象、更具有本質性的比較研究方法,它藉助於近現代西方哲學中現象學和詮釋學的理論,主張根據宗教的本質結構來洞觀宗教,即不依賴於宗教現象在時空中的位置和它對外在文化環境的依屬來闡明這些現象,因而稱之為中止主觀判斷的形象直觀或本質直觀。精神分析方法則從人的意識領域深入到潛意識領域,剖析人的「本能」對其精神生活和宗教行為的影響與支配,這種精神分析從弗洛伊德側重個人宗教心理和信仰精神問題而又發展到榮格對宗教社會性、集體性潛意識活動的分析研究。
研究范圍 宗教學研究的范圍包括宗教的本質與要素、宗教的思想與觀念、宗教的體驗與情感、宗教的行為與活動、宗教的組織與制度、宗教的起源與發展、以及宗教與其他社會意識或文化形態的關系等。
學術機構 宗教學領域的學術活動促成了國際性宗教學機構及其會議的誕生。1900年,各國學者在法國巴黎召開第一屆國際宗教史大會,1950年,在荷蘭阿姆斯特丹召開的第七屆大會上其正式機構國際宗教史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History of Religions,簡稱IAHR)宣告成立,當時曾定名為國際宗教史研究協會(簡稱IASHR),後省略「研究」一詞。荷蘭學者范·得·列歐當選為該協會首任主席。協會還自1954年起創刊並發行了《努曼》、《宗教學》等雜志,以反映宗教學最新研究成果及發展動態。義大利學者比揚基為該協會現任主席。中國宗教學會於1979年成立,中國學者曾出席了第十四、十五和十六屆國際宗教史大會。
宗教學是認識宗教現象的本質,揭示宗教產生和發展規律的科學。宗教學所研究的對象是作為社會現象的宗教。宗教與哲學、道德、法律、政治、文學、藝術一樣,是上層建築和社會意識形式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每一種社會現象,上層建築和社會意識形態的各個部門都應該而且可能成為人類認識和科學研究的對象,在此基礎上,建立起獨立的、自成體系的各種哲學社會科學學科。宗教學是以宗教為研究對象的獨立學科,它不同於一般宗教觀(宗教理論、宗教學說)有兩點:其一是它在學科上的獨立性。它以宗教這一社會歷史現象作為認識對象,對它進行學術性的考察和研究,真正的宗教學,如同哲學、歷史學、文學、政治學、法律學等學科一樣,應該是一門獨立的人文學科。其二是它在內容上的系統性。宗教學,應該是在對宗教的各個方面進行系統研究的基礎上形成的關於宗教的知識體系,而不僅只是個別性的觀點和理論。用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指導對宗教各種問題的研究形成馬克思主義宗教學。馬克思主義在社會科學方面的傳大貢獻在於把辯證唯物主義的世界觀貫徹到社會歷史領域,提出了歷史唯物論。唯物史觀用社會 的經濟基礎去說明一切上層建築的特性和本質,用經濟基礎的變化和發展來說明上層建設的變化和發展,這就揭示了上層建築各部分的本質,為我們認識宗教世界提供了方法論上的指導原則。我們雖然主張科學的宗教學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但對於非馬克思主義宗教學中的一切有價值的東西,一切合乎科學的因素,我們都要認真總結,加以吸收,作為建設和發展馬克思主義宗教學的借鑒。
宗教四要素說
「宗教四要素說」是我二十餘年來研究宗教學基礎理論得到的一點基本心得,我認為,一切宗教都是關於超人間、超自然力量的一種社會意識(宗教觀念),以及因此而對之表示信仰和崇拜的行為,是綜合這種意識和行為並使之規范化、體制化的社會文化體系。關於超人間、超自然力量的宗教觀念必然導致信仰者對這種力量的宗教體驗,外在化為信仰和崇拜的宗教行為,最後規范化為宗教儀式和各種信仰體制。宗教四要素(宗教觀念—宗教體驗—宗教行為—宗教體制)既是一切宗教體系的本質及其表現的結構邏輯,也是宗教形成和演變的歷史邏輯。這個學說是我理解整個宗教,說明各種宗教現象的認識論和方法論,我個人相信它對各種宗教都會有相當普遍的適用性。我對薩滿教只有一般性的了解,相比而言,孟慧英博士可以說是真正的專家。在她攻讀博士學位過程中,我們曾多次共同討論過「四要素說」是否適合於解釋薩滿教各種現象問題。我希望她能發揚亞理士多德「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的精神,秉持一個真正學者的獨立人格和學術良心對此作出自己的判斷;更希望她能通過自己的研究得出更具真理性、更有說服力的新學說或新理論。她在本書中,無論是對薩滿教的本質及其內容構成的分析,對薩滿教各種要素的分類及其有機構成,對薩滿教的各種現象的解釋和薩滿教基本范疇體系的構建,大體上都是借鑒了宗教四要素說的理論和方法來進行的。這是她個人的理性選擇,用她自己的話說,是她「對薩滿教四要素各個方面進行了深入的思考與探索」的結果。本書把非常復雜多變的薩滿教現象通過高度的集中和概括,建構成一個嚴格有序的邏輯體系,對各種現象作出了頗具說服力的分析與解釋。孟慧英博士說:「這本書是中國學者第一次以自己的理論進行薩滿教整體研究的大膽嘗試」。我認為,這次「大膽嘗試」是成功的。當然,我個人作為 「宗教四要素說」的提出者,也從她的成功實踐中得到某種精神上的滿足和安慰,因為它證明這個學說有它自己的生命力。(呂大吉:《《中國北方民族薩滿教》序》)
三個界定宗教的方面
第一種:以神為中心來規定宗教的本質。對應於神學和宗教哲學。即西方宗教學中的「實質性定義」。
第二種:以信仰主體的個人體驗作為宗教的基礎和本質。對應於宗教心理學。
第三種:以宗教的社會功能來規定宗教的本質。對應於宗教社會學。即西方宗教學中的「功能性定義」。(參見呂大吉:《宗教學通論新編》上冊,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pp.5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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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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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宗教學理論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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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宗教學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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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宗教學動態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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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宗教學原理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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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世界宗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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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世界宗教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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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國道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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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佛教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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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宗教知識
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出現的一種文化現象,屬於社會特殊意識形態。舊時由於人對自然的未知探索,以及表達人渴望不滅解脫的追求,進而相信現實世界之外存在著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實體,使人對該一神秘產生敬畏及崇拜,從而引申出信仰認知及儀式活動體系,與民間神話一樣,其也有自己的神話傳說,彼此相互串聯,其是一種心靈寄託。
宗與教
它指宗與教。華嚴五教章卷一有『分教開宗』之說,即將宗教二字分開解釋,一般以宗為主觀的、個人的主義信念;教則有客觀教說之意。又一宗之教旨,亦稱宗教。此外,或以宗為無言之教,以教為有言之宗;或以宗為宗門,教為教門。即謂宗門指教外別傳之禪門,以禪乃離言教,采以心傳心之方式傳宗;教門指依大小乘之經論等言教而立之教宗,如天台宗、三論宗、法相宗、華嚴宗等均屬之,相對於禪家而言,稱之為教家。又有以宗為法相宗所說之八宗、華嚴宗所說之十宗;以教指天台所言之四教或八教、華嚴所判立之五教等;另有以教指三藏十二分教之一切經教,故知宗教一詞可說涵蓋佛教全體之意。
自西方學術思想東傳之後,一般皆以佛教所慣用之『宗教』一詞作為英、德、法等西語 religion 之譯語。religion 系由拉丁語 religio 而來,其語源有各種異說。或認為由 ligare(結)之動詞而來,含有神與人結合之意;或由 legare(整理)之動詞變化而來,表示嚴肅及儀禮之意。 religio 一語,最原始之意義是指對超 自然事物之畏怖、不安等感情而言,其後則有成為感情對象的超自然之事物,及成為感情外在表現的儀禮之意,由之更進而指團體性與組織性之信仰、教義、儀禮之體系。亦即人類對具有超人威力之神秘力量或現象賦予意義,視之為絕對理想之主體,並生起畏怖、神聖、信賴、歸依、尊崇之念,進而實行祭祀、祈禱、禮拜等之儀禮,將戒律、信條等列為日常生活之規范,以期安心立命及向上發展完美之人格。
宗教之成立,其種類甚多,型態亦有種種不同,有現存者,亦有已衰微乃至不存者。其型態可大別為個人心理之宗教,與集團社會之宗教。個人心理之宗教,指個人獨自之宗教信念與體驗,而不論其是否參與特定之宗教組織,或具有何種特定之信仰型態。若經由個人之虔誠信仰、深切體驗,而積極向他人弘傳,集合具有相同信仰之人群,即成為宗教團體,產生新興宗教,主倡者稱為此宗之開祖。若致力於對固有宗教之改革運動,則 稱改革者。
集團社會之宗教,若由宗教發達史分類,可概分為原始宗教、國民宗教、世界宗教等。
(一)原始宗教,又稱部族宗教,太古時代之宗教及未開化社會之宗教,如自然崇拜、精靈崇拜、圖騰崇拜、巫覡教等。
(二)國民宗教,又稱民族宗教,指行於部族、民族、國家等一定地域內之宗教,如日本之神社神道、印度之印度教、以色列之猶太教、中國之道教、儒教等。多與所處地域之社會風俗、習慣、制度等有密切之關系,而未必有宗教開祖或依據之經典,如日本神道,並無特定之教,而系以原始宗教為基礎,根據國家組織而發展。又如我國之道教,有其特定之教祖,亦有其特殊之教格而適合國民之傳統,故難以傳入他國。
(三)世界宗教,如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此類型宗教多隨個人之自由意志接受信仰,而順從組織內之信條、儀禮、戒律等。通常多由特定之開祖所創倡,並以開祖之行跡及教說為中心,形成該教之教理與經典。教團之成立,多站在超越民族、國家等立場而創立,故其教法系以人類全體為中心,具有世界性與普遍性之性格。惟世界性之宗教雖以全體人類為中心,然實際上常以救濟個人為基礎,故具有探索心靈內面與側重個人實踐修行之特性。
概分為三類
依信仰對象之不同,可將宗教概分為三類:
(一)多神教(polytheism),即崇拜多種神靈,多系自然形成之信仰,存在於原始未開化之時代。隨同人智之發達,漸對自然神賦予意義、理想,次第成為高級神,而祖先崇拜、英雄崇拜等,在進化之社會中亦並行不悖。或有由一神教發展為多神教者,即對具有種種最高神性格之一神,將其性格分別獨立,成為最高神之權化分身,而個別崇拜之,如佛教之教祖佛陀,於其智慧方面之理想化而權化為文殊菩薩、勢至菩薩,於慈悲方面之理想化而權化為觀世音菩薩,於實踐願行方面之理想化而權化為普賢菩薩。又觀世音菩薩為隨機度眾乃有三十三身之化現,如聖觀音、千手千眼觀音、不空罥索觀音、柳葉觀音、水月觀音等。
(二)一神教(monotheism),由崇拜自然之多神教,演進為崇拜具有諸神之德的一神。如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均為典型的一神教信仰。另如印度教中,雖有多神信仰之性格,然於眾神之中,獨尊一優於其他諸神者為最高神,乃諸神之代表,具有絕對之權威,此稱單一神教(hemotheism),如濕婆派以濕婆為最高唯一之神,毗濕奴派以毗濕奴為唯一神。一神教亦可稱交替神教(kathenotheism),如梵天、毗濕奴、濕婆等三位神祇,在不同宗派中有不同之地位,以濕婆為例,在濕婆派中為最高神,梵天與毗濕奴居次要而從屬於濕婆。
(三)泛神論(pantheism),又稱萬有神教。上記之多神教、一神教等,以實際信奉而屬實踐性之宗教,泛神論與之相較,其性質偏重於闡釋哲學理論之理論宗教,以為宇宙現象之內部,有支配現象界之原理法則,而將此原理法則神格化,認為此『道理神』遍滿於宇宙現象。印度奧義書中之梵(梵Brahman )即屬道理神,梵存在於『個人我』(梵a^tman )中,此乃最高理想『梵我一如』之基礎。此外,十七世紀荷蘭哲學家斯賓諾沙(Spinoza, Benedict, 1632~1677)之哲學所說之神亦屬道理神。
自法律觀點言宗教:文明國家多經過立法確認信仰之自由,合法之宗教不受壓迫、排斥,亦有少數國家以特定之宗教為國教,又國家所認可之宗教團體得稱宗教,未得認可者通常稱為邪教。
具有多種功能
宗教在人類生活中具有多種功能:
(一)宗教之原始功能,在滅除苦惱不安,獲得希望與安心,主要系感情方面之功用。
(二)在善惡意志方面,宗教力量有助於匡正世道人心,確立倫理道德,乃至於發動社會反省、調整輿論風潮等積極之價值。
(三)與『知』之關系,隨著人類智能之發展,世人漸排斥與科學、理性相對之宗教信仰,認為其中多含有迷信色彩。如基督教自中世以來乃至今日,即不斷受到科學合理性要求之挑戰,然亦不斷革除本身不合理性之處。
與其他宗教相較,佛教之教義哲學與實踐法門所呈現者較符合合理性之要求,而最足以顯示出佛教的宗教意義之合理性者為『法』(梵dharma ,巴dhamma ),包括三大要素:
(一)因(梵hetu ,巴同),符合因果或緣起關系之合理性。
(二)德(梵gun!a ,巴同),符合正見善惡之倫理性。
(三)教(梵s/a^sana ,巴sa^sana ),符合信仰上自利利他之宗教性。如此可謂涵蓋人類生命知(因)、情(德)、意(教)等三大方面。而就整體言之,佛教乃廣義之人間學,以完成人格、覺悟成佛為理想,故欲成為完人者,必須提升其知、情、意三大層面至最高理想;八正道、六波羅蜜等佛教修 行項目,即為達成此最高理想之根本途徑。
優點
宗教有讓宗教信仰者行動的能力,如果一個宗教宣傳積極向上的思想,無疑能使宗教信仰者做出有利於社會的行為,它可以使人斷惡修善,懲惡揚善。
缺點
與優點相反,如果一個宗教宣揚不利於社會和平穩定發展的思想,那麼宗教信仰者對社會的危害是很大的。 排他性:任何一個宗教的教徒或多或少都具有排他性,例如佛教徒認為道教最高神祉不過是未出輪回的天道眾生,基督教與伊斯蘭教沖突不斷;以及出現諸多不符合邏輯和誇張的說法,因果也是靈活多變的,也不可能控制人的情感與思維。
㈥ 關於川大宗教學考研書目問題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1、《宗教學原理》一書兩個版本差別並不回大,完全可答以使用88版,如果實在不放心,可以去孔夫子舊書網試試,或許可以購買到99版。
2、所謂文史哲不分家,相信你對宗教學方面的書籍也有相當的了解,但是畢竟川大的宗教學是十分優秀的,必要的功課還是要做的,我的建議是不要著急去通讀老莊之類的經典,老莊和道教相差很大的。推薦你從兩方面加強基礎,其一,宗教學理論知識要加強,兩本書:繆勒《宗教的起源與發展》,斯瑪特《世界宗教》,孫亦平《西方宗教學名著提要》。其二,道教史著作,卿希泰的《道教史》是權威之作,配合詹石窗的《道教文化十五講》,可以讓你對道教有比較全面的了解,之後再根據情況選讀一部分原著就可以了。另:道教與佛教淵源極大,適當涉獵佛教經典和著作,對理解道教有很大幫助。
祝好。
㈦ 宗教學是不是科學
宗教學
以宗教為研究對象的社會科學。19世紀下半葉,西方宗教學者首先建立了這門學科。一般以麥克斯·繆勒1873年發表《宗教學導論》、率先使用「宗教學」一詞為其開端。因對宗教學研究對象、主體、目的和方法等的不同看法,西方宗教學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神學領域以外的學者一般只承認狹義宗教學,即純歷史性、客觀性描述和比較、不帶主觀價值評斷的宗教學,認為它是一門研究感性事實的經驗學科、並非論述哲學主張的規范學科,因此既區別於相信神靈存在為前提的神學,也不同於否定神靈存在的無神論學說,而是把社會歷史中存在的宗教現象作為其研究客體,探討其起源與發展歷史,考察其觀念、行動及組織形態,分析其得以生存的社會文化背景與基礎,找出其內在性質和規律、社會功能和作用。這些學者因強調對宗教的描述性展示而不同意採用帶有規范意義的「宗教學」一詞來概括其學科,突出歷史性描述的學者稱它為宗教史學,並使其成為國際宗教學學科組織和學術協會的正式名稱,而突出比較性描述的學者則習慣稱它為比較宗教學。但不少宗教學者本身又是哲學家或神學家,他們不同意把宗教學看成純粹描述或理解的學科,認為不包括價值性判斷和規范性研究的宗教學是不完備的,因此堅持一種廣義的理解,主張將所有專門研究宗教現象的學科都歸入宗教學,強調它應正視宗教的本質及價值取向問題,不能排斥對宗教的規范性、界定性研究。這樣,狹義的宗教學包括對宗教發展進行系統研究的宗教史學、對各種不同宗教進行比較研究的比較宗教學、對宗教史實加以現象描述和抽象歸類的宗教現象學、探究人類精神心理對宗教的體悟以及信仰者的各種宗教體驗的宗教心理學以及宗教社會學、宗教人類學、宗教地理學、宗教生態學等描述性學科,而廣義的宗教學則增加了從哲學、世界觀的角度對宗教本質、宗教意義、宗教概念進行研究和界說的宗教哲學、回顧總結人們從哲學、心理學、社會學等角度對宗教的鑒別與批評的宗教批評學和對各種宗教信仰觀念和神學理論進行比較研究的宗教神學等規范性學科。
發展簡史 宗教學各學科的形成以人類歷史上由來已久的宗教觀察及研究為基礎。早在古希臘時期,人們就開始觀察宗教現象,注意到各民族宗教的不同。公元前6世紀伊奧利安哲學家色諾芬尼就曾指出,不同民族各自按照本民族人物特徵來塑造本民族的神靈形象,由此展示的神性自然會直接反映出其民族特性。前3世紀的昔勒尼學派思想家歐黑美魯也曾在其《聖史》中論及他在印度洋海島上所發現的古廟金柱之銘文,認為這些銘文所載眾神均由古代英雄、國王、部族祖先等神化而來。這些看法已將神靈問題作為其單獨分析、探討的對象,並試圖從相關民族的社會文化背景中找到正確答案。古羅馬時期的基督教思想家亦注意到其他宗教的神學價值和存在意義等問題,他們曾研究對比不同宗教,嘗試著勾勒宗教發展的歷史。這種學術傳統在整個中世紀得以保存發揮,培根、托馬斯·阿奎那和庫薩的尼古拉等人都從不同角度深入研究過基督教與其他宗教的關系問題,庫薩的尼古拉還曾以「一種宗教的多種崇拜方式」的說法來為各種宗教求同存異。
歐洲文藝復興以後,人們對宗教的認識有了新的發展和突破,而近代基督教海外傳教活動也為之提供了接觸其他宗教的眾多機會。到17、18世紀時,一些歐洲學者開始對宗教系統研究,出現了一批描述宗教現象和宗教歷史的著作,如赫爾伯特的《論異教》、休謨的《自然宗教史》和布羅塞的《論物神崇拜》等。18、19世紀之交,西方學者開始接觸並研究古代印度、波斯和埃及的宗教經典。1771年,法國學者杜白隆法譯了波斯古經《阿維斯陀》,此後又用拉丁文譯出印度婆羅門教經典《奧義書》。德國學者格羅德芬於1802年破譯楔形文字成功。法國學者商博良也因1822年譯解古埃及象形文字的成果而奠定了埃及學的基礎。許多學者還展開了對古巴比倫宗教文獻的整理研究。這樣,埃及學、亞述學、伊朗學、印度學、希伯來學等新學科相繼奠立,它們為系統研究宗教提供了珍貴的第一手材料和先進的研究手段。這一時期文化人類學的發展也為宗教學的建立創造了條件。西方人類學者對尚處於原始社會氏族部落階段的美洲、大洋洲和非洲等地土著民族進行調查研究,搜集到有關原始文化及宗教的重要材料,出版了大量學術論著。此外,西方社會學的出現對宗教學的形成亦有直接影響。孔德和斯賓塞分別在法國和英國提出了社會演化的學說,創立了現代社會學體系,並對宗教的起源和演變賦予社會學意義上的探究。
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是宗教學資料積累和各分支學科開創的時期。泰勒於1871年出版其代表作《原始文化》,為原始宗教研究提供了重要思想和素材;繆勒自1875年以來開始主編出版多達51卷的《東方聖書集》;弗雷澤則在 1911~1927年匯編出版了12卷本《金枝,對法術與宗教的研究》;商特皮於1887年出版其《宗教史學教科書》,率先提出了對宗教現象學的探究;索德布魯姆也於1913年發表其《自然神學與普通宗教史學》一書;馮特自1900~1920年寫成的10卷著作《民族心理學:對語言、神話和習俗發展規律的探討》,以及詹姆士1902年整理出版的其1899年愛丁堡大學吉福特講演錄《宗教經驗種種》等使宗教心理學悄然誕生;而范·得·列歐1925年出版的《宗教現象學》一書則宣告了宗教現象學體系的真正奠立。
研究方法 在方法論上,宗教學吸收了現代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重要成果,把語言學、考古學、心理學、地理學、社會學、民族學、人類學、哲學、歷史學等作為自己宗教研究的輔助學科,借鑒並採用了這些學科的一些基本范疇和方法,使彼此有了交叉互滲的關系。宗教學通行的研究方法主要為縱向描述、橫向比較、以及現象學探究和精神分析方法。縱向描述著眼於時間意義,即對宗教發展的歷史作盡量客觀的敘述,以編年史的順序來描寫某一宗教或整個人類宗教的發展階段、演變過程及興衰史實,勾勒出宗教沉浮、變遷的整體連線。橫向比較則立足於空間意義,即注重宗教在空間地域上的不同和形式種類上的多樣,通過對不同宗教的比較而找出宗教的共同本質和意義,展示宗教的典型形式和具體特徵。一般來看,這種橫向比較包括形式上和內容上的比較。前者涉及對宗教發展形式及其結構形式的比較,這種結構大體為宗教的社會結構(如宗教組織、團體和機構),宗教的理論構成(如宗教中的神話、教義、學說),以及宗教的實踐模式(如宗教禮拜、祈禱、獻祭等儀式)。後者則尋求各種宗教在內容上的一致性,以便從不同宗教中找出共同的、本質的東西,如神靈觀念、虔敬心理、信仰行為、神聖結社等。現象學探究方法是一種更為抽象、更具有本質性的比較研究方法,它藉助於近現代西方哲學中現象學和詮釋學的理論,主張根據宗教的本質結構來洞觀宗教,即不依賴於宗教現象在時空中的位置和它對外在文化環境的依屬來闡明這些現象,因而稱之為中止主觀判斷的形象直觀或本質直觀。精神分析方法則從人的意識領域深入到潛意識領域,剖析人的「本能」對其精神生活和宗教行為的影響與支配,這種精神分析從弗洛伊德側重個人宗教心理和信仰精神問題而又發展到榮格對宗教社會性、集體性潛意識活動的分析研究。
研究范圍 宗教學研究的范圍包括宗教的本質與要素、宗教的思想與觀念、宗教的體驗與情感、宗教的行為與活動、宗教的組織與制度、宗教的起源與發展、以及宗教與其他社會意識或文化形態的關系等。
學術機構 宗教學領域的學術活動促成了國際性宗教學機構及其會議的誕生。1900年,各國學者在法國巴黎召開第一屆國際宗教史大會,1950年,在荷蘭阿姆斯特丹召開的第七屆大會上其正式機構國際宗教史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History of Religions,簡稱IAHR)宣告成立,當時曾定名為國際宗教史研究協會(簡稱IASHR),後省略「研究」一詞。荷蘭學者范·得·列歐當選為該協會首任主席。協會還自1954年起創刊並發行了《努曼》、《宗教學》等雜志,以反映宗教學最新研究成果及發展動態。義大利學者比揚基為該協會現任主席。中國宗教學會於1979年成立,中國學者曾出席了第十四、十五和十六屆國際宗教史大會。
宗教學是認識宗教現象的本質,揭示宗教產生和發展規律的科學。宗教學所研究的對象是作為社會現象的宗教。宗教與哲學、道德、法律、政治、文學、藝術一樣,是上層建築和社會意識形式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每一種社會現象,上層建築和社會意識形態的各個部門都應該而且可能成為人類認識和科學研究的對象,在此基礎上,建立起獨立的、自成體系的各種哲學社會科學學科。宗教學是以宗教為研究對象的獨立學科,它不同於一般宗教觀(宗教理論、宗教學說)有兩點:其一是它在學科上的獨立性。它以宗教這一社會歷史現象作為認識對象,對它進行學術性的考察和研究,真正的宗教學,如同哲學、歷史學、文學、政治學、法律學等學科一樣,應該是一門獨立的人文學科。其二是它在內容上的系統性。宗教學,應該是在對宗教的各個方面進行系統研究的基礎上形成的關於宗教的知識體系,而不僅只是個別性的觀點和理論。用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指導對宗教各種問題的研究形成馬克思主義宗教學。馬克思主義在社會科學方面的傳大貢獻在於把辯證唯物主義的世界觀貫徹到社會歷史領域,提出了歷史唯物論。唯物史觀用社會 的經濟基礎去說明一切上層建築的特性和本質,用經濟基礎的變化和發展來說明上層建設的變化和發展,這就揭示了上層建築各部分的本質,為我們認識宗教世界提供了方法論上的指導原則。我們雖然主張科學的宗教學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但對於非馬克思主義宗教學中的一切有價值的東西,一切合乎科學的因素,我們都要認真總結,加以吸收,作為建設和發展馬克思主義宗教學的借鑒。
宗教四要素說
「宗教四要素說」是我二十餘年來研究宗教學基礎理論得到的一點基本心得,我認為,一切宗教都是關於超人間、超自然力量的一種社會意識(宗教觀念),以及因此而對之表示信仰和崇拜的行為,是綜合這種意識和行為並使之規范化、體制化的社會文化體系。關於超人間、超自然力量的宗教觀念必然導致信仰者對這種力量的宗教體驗,外在化為信仰和崇拜的宗教行為,最後規范化為宗教儀式和各種信仰體制。宗教四要素(宗教觀念—宗教體驗—宗教行為—宗教體制)既是一切宗教體系的本質及其表現的結構邏輯,也是宗教形成和演變的歷史邏輯。這個學說是我理解整個宗教,說明各種宗教現象的認識論和方法論,我個人相信它對各種宗教都會有相當普遍的適用性。我對薩滿教只有一般性的了解,相比而言,孟慧英博士可以說是真正的專家。在她攻讀博士學位過程中,我們曾多次共同討論過「四要素說」是否適合於解釋薩滿教各種現象問題。我希望她能發揚亞理士多德「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的精神,秉持一個真正學者的獨立人格和學術良心對此作出自己的判斷;更希望她能通過自己的研究得出更具真理性、更有說服力的新學說或新理論。她在本書中,無論是對薩滿教的本質及其內容構成的分析,對薩滿教各種要素的分類及其有機構成,對薩滿教的各種現象的解釋和薩滿教基本范疇體系的構建,大體上都是借鑒了宗教四要素說的理論和方法來進行的。這是她個人的理性選擇,用她自己的話說,是她「對薩滿教四要素各個方面進行了深入的思考與探索」的結果。本書把非常復雜多變的薩滿教現象通過高度的集中和概括,建構成一個嚴格有序的邏輯體系,對各種現象作出了頗具說服力的分析與解釋。孟慧英博士說:「這本書是中國學者第一次以自己的理論進行薩滿教整體研究的大膽嘗試」。我認為,這次「大膽嘗試」是成功的。當然,我個人作為 「宗教四要素說」的提出者,也從她的成功實踐中得到某種精神上的滿足和安慰,因為它證明這個學說有它自己的生命力。(呂大吉:《《中國北方民族薩滿教》序》)
三個界定宗教的方面
第一種:以神為中心來規定宗教的本質。對應於神學和宗教哲學。即西方宗教學中的「實質性定義」。
第二種:以信仰主體的個人體驗作為宗教的基礎和本質。對應於宗教心理學。
第三種:以宗教的社會功能來規定宗教的本質。對應於宗教社會學。即西方宗教學中的「功能性定義」。(參見呂大吉:《宗教學通論新編》上冊,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pp.51-64)
㈧ 完全沒念過宗教研究可以申請宗教研究碩士么
跨專業、同等學力人員復試加試二門專業課。
四川大學宗教學專業2016年考研招生簡章招生目專錄
專業代碼:010107
研究方向
01 中國道屬教
02 中國佛教
03 基督教
04 宗教學理論與當代宗教
05 中國少數民族宗教
考試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或202俄語
或203日語
③662哲學通論
④981宗教學原理
復試科目、復試參考書
復試科目:
中國哲學史(筆試、閉卷)
同等學力復試加試科目(筆試、閉卷):
①古代漢語
②宗教概論
㈨ 哲學與宗教和科學的區別與聯系是什麼
哲學的目的在於事物的本質,特別是人。宗教是用一個哲學理論體系來當做真理,讓普羅大眾接受。科學在於物質的本質,歸類為藝術與美,在哲學的體系之下。
那麼:哲學圍繞人轉,人圍繞物質轉,宗教用一個體系讓人們滿足。科學、哲學、宗教就是用不同的方法認識世界,認識自己、認識真理。真正的科學是通過實驗、計算等方法來驗證已知或想知道的事物。如果不能驗證的事物,推斷、推測、以點帶面都不能說是真正的科學。哲學是以邏輯、概括來推理未知或想知道的事物。真正的宗教是神靈通過啟示來告訴人想知道又無法知道事情。它們之間的區別在於方法不同,但缺一不可,因為科學是有限的,哲學是不確定的,而宗教也必須通過認識和體驗的。
人既不能成為瘸子,也不能成為瞎子,既需要理性也不能理性至上。
㈩ 報考宗教學研究生考試科目有哪些
考試科來目有:
① 101 思想政源治理論
② 201 英語一 或 202 俄語 或 203 日語
③ 662 哲學通論
④ 981 宗教學原理
科目③哲學綜合D:
《馬克思主義哲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馬克思主義哲學》編寫組編,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馬克思主義哲學前沿問題導引》,張亮主編,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
《中國思想史》(上下冊)張豈之主編,西北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中國古代思想史論》,李澤厚,上海三聯書店出版社,2006年;
《中國古典哲學概念范疇要論》,張岱年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9年版。
科目④:01-05方向:
《宗教學概論》賴永海著,南京大學出版社;
《中國佛教文化論》賴永海著,中國青年出版社。
06方向:
《宗教學概論》賴永海著,南京大學出版社;
《猶太文化史》徐新著,北京大學出版社;
《猶太教基本概念》宋立宏、孟振華主編,江蘇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