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與七年級上冊語文課本第22課【羚羊木雕』詞語
怦怦:心跳的聲音
貴重:價值高,值得重視
自作主張:做事不與別人商量,按自己的意見決定
平靜:(心情、環境等)沒有不安或動盪
不可抗拒:任何力量都不能阻擋
允許:許可,同意
仗義:講義氣
形影不離:像影子跟隨身體,一刻也不分離.形容彼此關系極為密切
山羊:這里指體育課上所用的體育器材
樹杈:樹上開杈的地方
婆婆嘴:形容人一番好心,但說個沒完
滿不在乎:一點也不放在心上
『貳』 七年級上冊語文羚羊木雕一課,課文的線索是什麼
本文以羚羊木雕為線索,記敘了
"我"和爸爸媽媽之間發生的一場矛盾.贊美了小朋友們真誠無私的友愛,含蓄的批評了父母輕義重財的行為,告誡父母要理解孩子的心,尊重他們純真的感情.
『叄』 羚羊木雕 原文
現代·張之路《羚羊木雕》原文:
「那隻羚羊哪兒去啦?」媽媽突然問我。
媽媽說的羚羊是一件用黑色硬木雕成的工藝品。那是爸爸從非洲帶回來給我的。它一直放在我桌子角上。 這會兒,我的心怦怦地跳了起來,因為昨天我已經把它送給我的好朋友萬芳了。
「爸爸不是說給我了嗎?」我小聲地說。
「我知道給你了,可是現在它在哪兒?」媽媽的目光緊緊地盯著我。我發現事情不像我想的那麼簡單。
「我把它收起來了。」
「放在哪兒了?拿來我看看。」媽媽好像看出我在撒謊。因為我站在那兒一動不動,低著頭不敢看她。
「要說實話……是不是拿出去賣啦?」媽媽變得十分嚴厲。
「沒有賣……我送人了。」我覺得自己的聲音有些發抖。
「送給誰了?告訴我。」媽媽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送給萬芳了,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你現在就去把它要回來!」媽媽堅定地說,「那麼貴重的東西怎麼能隨便送人呢?要不我和你一起去!」
「不!」我哭著喊了起來。
爸爸走了進來,聽媽媽講完事情的經過,他靜靜地點燃一支煙,慢慢地對我說:"小朋友之間不是不可以送東西,但是,要看什麼樣的東西。這樣貴重的東西不像一塊點心一盒糖,怎麼能自作主張呢?"爸爸的聲音一直很平靜,不過帶著一種不可抗拒的力量。
「您已經給我了。」
「是的,這是爸爸給你的,可並沒有允許你拿去送人啊!」
我沒有理由了。我想到他們馬上會逼我去向萬芳要回羚羊,心裡難過極了。他們不知道,萬芳是個多麼仗義的好朋友。
上幼兒園的時候我們就在一起。她學習很好,人一點也不自私。我們倆形影不離,語文老師管我倆叫「合二而一」。
上星期一次體育課,我們全班都穿上剛買的新運動褲。跳完山羊,我們圍著小樹逮著玩。一不小心,我的褲子被樹杈劃了一道長長的口子。
我坐在樹底下偷偷地抹眼淚,又心疼褲子,又怕回家挨說。萬芳也不玩了,坐在我旁邊一個勁地嘆氣。忽然,她跳起來拍著屁股說:"咱倆先換過來,我媽是高級裁縫,她能把褲子上的大口子縫得一點兒都看不出來。"
當時,我覺得自己得救了,就把褲子和萬芳換了。後來,我聽說為了這件事,她媽媽讓她對著牆站了一個鍾頭。
"為什麼你不說褲子是我的?"
她嘿嘿地笑著:"我媽是婆婆嘴,她要是知道,早晚也會讓你媽知道。"
我要把褲子換過來。她卻滿不在乎地說:"算了吧,反正我已經站了一個鍾頭,要是再換過來,你還得站兩個鍾頭……"直到現在,我身上還穿著她的運動褲。每次上體育課,看見她褲子上的那條長長的「傷疤」,我就覺得對不住她。
昨天,萬芳到我家來玩。我見她特別喜歡我桌上的羚羊,就拿起來遞到她的手上說:「送給你,咱倆永遠是好朋友……永遠!」她也挺激動,從兜里掏出一把彎彎的小藏刀送給我。
不知什麼時候,奶奶站在門口。她一定想說什麼,可是,她沒有說。這時,媽媽從櫃子里拿出一鐵盒糖果對我說:「不是媽媽不懂道理,你把這盒糖送給你的好朋友,那隻羚羊,就是爸爸媽媽也捨不得送人啊!」我從媽媽的眼睛裡看出了羚羊的貴重。
她和爸爸一起看著我,像是在等待著什麼。我知道事情已經無可挽回了,眼淚順著我的臉頰流下來。屋子裡靜極了。奶奶突然說:「算了吧,這樣多不好。」媽媽一邊遞過糖盒一邊說:「您不知道那是多麼名貴的木雕!」
我再也受不了了,推開媽媽的糖盒,冒著雨飛快地跑出門去。
我手裡攥著萬芳送給我的小刀一路走一路想,叫我怎麼說呢?她還會像以前一樣和我要好嗎?一定不會了。 我輕輕地敲了敲門。門開了,萬芳伸出頭來,一把拉了我進去。
「你怎麼啦?也不打傘,是不是挨揍了?」萬芳奇怪地看著我。
「沒有……」我慢慢從口袋裡掏出小刀,「你能不能把羚羊還我……」我幾乎聽
不見自己的聲音。
萬芳愣了一下,沒有接小刀,只是咬著嘴唇看著我,我垂下眼睛不敢看她。
「昨天不是說得好好的,你怎麼能這樣呢?」
我努力不讓自己哭出來。這時,她的媽媽從屋裡出來了。看見我手裡的小刀,又看看我們的樣子,立刻明白了:「萬芳,你是不是拿了人家什麼東西?」
萬芳看了我一眼,跑進屋去。過了一會兒,她拿著那隻羚羊出來了。她媽媽接過來一看說:「哎呀!你怎麼能拿人家這么貴重的東西哪!」她把羚羊遞到我的手上:「好好拿著,別難受,看我呆會兒揍她!」
我把小刀遞到她的手上說:「阿姨!羚羊是我送她的,都怪我……」當我抬起頭來的時候,萬芳已經不見了,我知道她不會再跟我好了……
我一個人慢慢地走在路上。月亮出來了,冷冷的,我不禁打了個寒戰。路上一點聲音也沒有。忽然,我聽見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回過頭,只見萬芳跑了過來。她把小刀塞到我的手裡說:「你拿著,咱倆還是好朋友……"
我獃獃地望著她,止不住流下了眼淚。我覺得我是世界上最傷心的人!因為我對朋友後悔了。我做了一件多麼不光彩的事啊!
寫作背景:
此文寫於1984年,發表在同年第10期的《東方少年》上面。當時作者正在在電影製片廠當編輯,作者十多年教師生涯中和同學們同事們的友情歷歷在目記憶猶新,有感而創作了此文。
此文發表時的原名為《反悔》,選編到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七年級上冊語文課本時被改名叫《羚羊木雕》。
文章簡介:
《羚羊木雕》是當代作家張之路1984年創作的短篇小說。此文通過平凡的家庭瑣事,寫出並贊美了孩子間最純潔、最真誠的友誼,同時提出了如何尊重孩子情感的社會大問題,發人深省。此文突出的藝術特色表現在獨具匠心的敘述方式上,想像豐富、新奇,充滿童心童趣,有浪漫色彩。
此文記敘了「我」在父母的逼促下把送給好朋友的羚羊木雕要回的故事,表達了孩子渴望得到父母理解和尊重的願望,含蓄的批評了父母輕義重財的行為,贊美了小朋友真誠而無私的友誼。
此文講述的是子女和父母之間發生的一場小矛盾。「我」把羚羊木雕送給了最要好的朋友,父母發覺了,逼「我」去要回來,「我」被逼無奈,只得硬著頭皮開口,讓朋友把羚羊還「我」。朋友不但不生「我」的氣,還安慰「我」,讓「我」覺得「我」是世界上最傷心的人。因為「我」對朋友反悔了。
文中展示了兩種生活、兩種內心世界。一面,人們看到一個少年世界,少年朋友的交往,少年的心靈世界。他們如此充滿友情,如此珍惜友情。
萬方見「我」褲子撕破心裡難受,把自己身上的褲子換給她穿,被家長責備也心甘情願「我」見萬方「特別喜歡」羚羊木雕,就把羚羊木雕送給萬方父母逼她反悔,這就要失去一個最好的朋友,她感到莫大的痛苦,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傷心的人」
『肆』 初一課文《羚羊木雕》
1-16我把羚羊送給了好朋友萬芳,爸爸媽媽逼著我把他要回來。
17-23插敘我和萬芳真摯的友誼。
24、25用奶奶來反襯爸爸媽媽的不良行徑。
26-38我找萬芳要回了羚羊,但我很傷心。
『伍』 七年級上冊語文書第22課《羚羊木雕》後面的讀讀寫寫
第二十二課<<羚羊木雕>> 抹(mǒ):攥(zuàn):逮(dǎi):怦怦(pēng pēng):樹杈(shù chà): 寒戰 (hán zhàn
『陸』 七年級上冊語文羚羊木雕的原文
「那隻羚羊哪兒去啦?」媽媽突然問我。
媽媽說的羚羊是一隻用黑色硬木雕成的工藝品。那是爸爸從非洲帶回來送給我的。它一直放在我桌子角上。 這會兒,我的心怦怦地跳了起來,因為昨天我已經把它送給我的好朋友萬[1]芳了。
「爸爸不是說給我了嗎?」我小聲地說。
「我知道給你了,可是現在它在哪兒?」媽媽的目光緊緊地盯著我。我發現事情不像我想的那麼簡單。
「我把它收起來了。」
「放在哪兒了?拿來我看看。」媽媽好像看出我在撒謊。因為我站在那兒一動不動,低著頭不敢看她。
「要說實話……是不是拿出去賣啦?」媽媽變得十分嚴厲。
「沒有賣……我送人了。」我覺得自己的聲音有些發抖。
「送給誰了?告訴我。」媽媽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送給萬芳了,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你現在就去把它要回來!」媽媽堅定地說,「那麼貴重的東西怎麼能隨便送人呢?要不我和你一起去!」
「不!」我哭著喊了起來。
爸爸走了進來,聽媽媽講完事情的經過,他靜靜地點燃一支煙,慢慢地對我說:"小朋友之間不是不可以送東西,但是,要看什麼樣的東西。這樣貴重的東西不像一塊點心一盒糖,怎麼能自作主張呢?"爸爸的聲音一直很平靜,不過帶著一種不可抗拒的力量。
「您已經給我了。」
「是的,這是爸爸給你的,可並沒有允許你拿去送人啊!」
我沒有理由了。我想到他們馬上會逼我去向萬芳要回羚羊,心裡難過極了。他們不知道,萬芳是個多麼仗義的好朋友。
上幼兒園的時候我們就在一起。她學習很好,人一點也不自私。我們倆形影不離,語文老師管我倆叫「合二而一」。
上星期一次體育課,我們全班都穿上剛買的新運動衣。跳完山羊,我們圍著小樹逮著玩。一不小心,我的褲子被樹杈劃了一道長長的口子。我坐在樹底下偷偷地抹眼淚,又心疼褲子,又怕回家挨說。萬芳也不玩了,坐在我旁邊一個勁地嘆氣。忽然,她跳起來拍著屁股說:"咱倆先換過來,我媽是高級裁縫,她能把褲子上的大口子縫得一點兒都看不出來。"
當時,我覺得自己得救了,就把褲子和萬芳換了。後來,我聽說為了這件事,她媽媽讓她對著牆站了一個鍾頭。
"為什麼你不說褲子是我的?"
她嘿嘿地笑著:"我媽是婆婆嘴,她要是知道,早晚也會讓你媽知道。"
我要把褲子換過來。她卻滿不在乎地說:"算了吧,反正我已經站了一個鍾頭,要是再換過來,你還得站兩個鍾頭……"直到現在,我身上還穿著她的運動褲。每次上體育課,看見她褲子上的那條長長的傷疤,我就覺得對不住她。
昨天,萬芳到我家來玩。我見她特別喜歡我桌上的羚羊,就拿起來遞到她的手上說:「送給你,咱倆永遠是好朋友……永遠!」她也挺激動,從兜里掏出一把彎彎的小藏刀送給我。
不知什麼時候,奶奶站在門口。她一定想說什麼,可是,她沒有說。這時,媽媽從櫃子里拿出一鐵盒糖果對我說:「不是媽媽不懂道理,你把這盒糖送給你的好朋友,那隻羚羊,就是爸爸媽媽也捨不得送人啊!」我從媽媽的眼睛裡看出了羚羊的貴重。她和爸爸一起看著我,像是在等待著什麼。我知道事情已經無可挽回了,眼淚順著我的臉頰流下來。屋子裡靜極了。奶奶突然說:「算了吧,這樣多不好。」媽媽一邊遞過糖盒一邊說:「您不知道那是多麼名貴的木雕!」
「你怎麼啦?也不打傘,是不是挨揍了?」萬芳奇怪地看著我。
「沒有……」我慢慢從口袋裡掏出小刀,「你能不能把羚羊還我……」我幾乎聽不見自己的聲音。
萬芳愣了一下,沒有接小刀,只是咬著嘴唇看著我,我垂下眼睛不敢看她。
「昨天不是說得好好的,你怎麼能這樣呢?」
我努力不讓自己哭出來。這時,她的媽媽從屋裡出來了。看見我手裡的小刀,又看看我們的樣子,立刻明白了:「萬芳,你是不是拿了人家什麼東西?」
萬芳看了我一眼,跑進屋去。過了一會兒,她拿著那隻羚羊出來了。她媽媽接過來一看說:「哎呀!你怎麼能拿人家這么貴重的東西哪!」她把羚羊遞到我的手上:「好好拿著,別難受,看我呆會兒揍她!」
我把小刀遞到她的手上說:「阿姨!羚羊是我送她的,都怪我……」當我抬起頭來的時候,萬芳已經不見了,我知道她不會再跟我好了……
我一個人慢慢地走在路上。月亮出來了,冷冷的,我不禁打了個寒戰。路上一點聲音也沒有。忽然,我聽見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回過頭,只見萬芳跑了過來。她把小刀塞到我的手裡說:「你拿著,咱倆還是好朋友……」
我獃獃地望著她,止不住流下了眼淚。我覺得我是世界上最傷心的人!因為我對朋友反悔了。我做了一件多麼不光彩的事呀!
可是,這能全怪我嗎?
這是語文書上的
筆者認為,對於《羚羊木雕》故事裡圍繞「贈送」和「索回」那隻羚羊木雕,發生了父母與孩子之間、孩子與孩子之間所發生的兩組矛盾。如果用原有的眼光和觀點來看這一《羚羊木雕》,未免視野狹隘、看法偏頗,也有悖於新課程改革的理念。大家只要注意,就會發現新課程里很多的語文課都不大像心目中的語文課了。在語文課上安置一些原來我們認為不是語文該做的事,這是非常自然和正常的,也是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其實,各門學科里都有一些超出自己學科、與其它學科有一定聯系的東西,在學科與學科之間搭建相互溝通的平台,要注重跨領域的學習,這對學生的綜合能力的發展是大有好處的。現就《羚羊木雕》談一些粗淺的看法。
一、友誼與江湖義氣。故事的主人公「我」是一個內心充滿友情、珍惜友情的小孩。在課文里,堅持誠信的「我」的吶喊和反抗是無濟於事的!面對毀壞誠信的 「我」的爸爸媽媽和萬芳的媽媽,「我」除屈服和逆來順受外別無選擇!「我」只選擇「哭」。我們不能排除極個別思想偏激的學生會大吵一場,抑或賭氣沉默。也有可能離家出走。表面上看,文章試圖通過教導和培養學生「重友誼輕錢財」的道德品質,卻忽略了在中國傳統文化觀念的熏陶下,所謂的「友誼」不但會危害誠信原則,而且更容易使學生在與課文的情感共鳴中,將所謂的「友誼」和違背法制原則的「江湖義氣」混為一談而難以區分,從而在「友誼和義氣」旋渦中迷失價值判斷的標准。如果按「友誼重於一切的話」,那麼孩子潛意識中,覺得在交友中要「仗義」。這種認識有較大的局限性,對於孩子的問題,需要進行必要的疏導,幫助她們端正認識。
二、友誼與民事能力。究竟是顧及孩子們之間的友誼重要,還是孩子應該聽大人的話重要?從司法實踐的現實案例來看,這種價值判斷標準的迷失往往會成為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基本心理驅動力,這是更加危險的!這就形成了一個從道德與倫理角度都不容易講清楚的問題,因為孩子與家長雙方似乎都有自己的理由,似乎誰都沒錯。怎樣才能對此給出較有說服力的解釋呢?只能從法律的角度尋求答案。
在我國,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除此之外的未成年人由於年齡和智力尚未發育成熟,對自己的行為後果缺乏足夠的認識和判斷能力,所以在法律上將他們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能單獨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他們不能進行的民事行為,必須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進行或者徵得法定監護人同意後進行。由此可見,課文中的「我」把羚羊木雕在未得到家長同意的情況下就送給別人這件事究竟是否正確,首先應該看是否符合有關的法律規定。根據課文內容,「我」的年齡應該是在16歲以下,因此「我」的行為應該得到法定監護人(即家長)的同意。課文中的「我」在並沒有取得法定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就把家裡的貴重物品羚羊木雕送給別人顯然是不對的。因此,對課文中提出的「我」究意應該怎麼辦的問題,正確的回答是首先應該按法律辦。
三、友誼與遵紀守法。課文中所說的「我對朋友反悔了」的責任由誰負責呢?應該完全應該由「我」自己負責。《中學生守則》第八條「尊敬師長……對人有禮貌……」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第二十九條:「尊重父母意見和教導,經常把生活、學習、思想情況告訴父母。」可謂見解獨到,根據充分,與那些的「父母重財輕義,漠視和傷害了孩子的感情和友誼」的權威觀點截然不同。所以,作為一名學生,不但主動把生活、學習、思想等情況告訴父母,而且還要學會與父母溝通感情,交流思想。想要把爸爸給自己貴重的羚羊木雕送給別人須徵得父母的同意,這才不「違法」。懂得什麼是正確的行為,什麼是錯誤的行為;應該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提高分辨是非,區別善惡的能力和道德選擇與行為評價能力。
然而,父母也有不足之處。他們注重羚羊木雕的物質價值,卻忽略了對子女的感情傷害。況且,羚羊木雕的「貴重」,孩子先前並未意識到。另外,當孩子因為不諳世事而出現過失時,父母沒有仔細了解孩子的思想,沒有幫助孩子澄清模糊認識,僅僅是責怪,而且逼著孩子做不願意做的事,這不僅傷害了孩子的自尊心,也導致了全家的不愉快。家庭矛盾廣泛存在。雖然表現形式各有不同,但深究其原因,有許多家庭的矛盾沖突,都是由於家庭成員彼此之間缺乏經常的思想溝通,缺少必要的理解和諒解所造成的。
孩子們重義輕財,做父母的卻重財輕義,孩子健康的天性被扭曲,真誠純潔的心靈受傷害。文章發人深思,含蓄地批評了重財輕義的思想。
《羚羊木雕中》的父母做的對嗎?如果不對,你應該如何勸告他們,讓他們改過呢?
不對。
應該告訴他們:家長不能只看見金錢的利益,而不顧及孩子的感受
在孩子不喜歡乾的事,不要逼她們,要開導他們。
不能以家長的身份來逼他。
『柒』 從羚羊木雕中汲取到了什麼教訓獲得什麼啟示七年級上冊語文課文《羚羊木雕》
1 本文圍繞一隻「羚羊木雕」,展開家庭成員內部的矛盾。啟示人們,做父母的應該理解少年,尊重他們的人格、友情。 2 友情是無價的
『捌』 七年級上語文羚羊木雕
該文講述的是子女和父母之間發生的一場小矛盾。「我」把羚羊木雕送給了最要好的朋友萬芳,父母發覺了,逼「我」去要回來,「我」被逼無奈,只得硬著頭皮開口,讓萬芳把羚羊還「我」。「我」對朋友這樣反悔,傷心極了。
子女的行為遭到父母反對,父母有父母的理由,子女有子女的理由,子女處於弱勢地位,當然只得被迫服從,但是子女的心理當初不復,受到了傷害,子女與父母的感情多少要受到點影響。
論是非,父母心目中珍視的是羚羊木雕和對子女做人原則的教育,「我」心目中珍視的是純潔的友情,由此而起沖突。應該說,父母是有欠缺的,未提前講明「貴重」。「我」也是有欠缺的,在不知「貴重」又沒有和大人商議的情況下自作主張把羚羊送人。如果彼此都做得周到一點,就不至於發生這樣很愉快的事情了。
子女靠父母培養。父母是主導地位,子女的缺點,父母是有責任的,與其怪孩子自作主張,不如怪自己事前未講清楚。作者的傾向主要是教育子女的。若從「我」這一面去看,是有教訓可以吸取的。小時候畢竟幼稚,做什麼事情跟大人商量商量是十分必要的。
這種矛盾是親情與友情之間的矛盾,說到底還是一個「代溝」問題。由於時代的變遷,知識背景的不同,兩代人在對待人生、理想、親情、友情以及價值觀等方面必然會有種種差異,也必然表現在許多家庭里。
《羚羊木雕》展示了兩種內心世界:「我」珍惜友情,把羚羊木雕送給萬芳;父母心中珍視的是羚羊木雕,由此教育「我」。逼「我」把羚羊木雕要回來,這樣就起了沖突。應該說,父母是有欠缺的,「我」也是有欠缺的。彼此都做得周到一點,就不至於發生這樣不愉快的事情了。作為中學生的我們,一方面,要學會思考,有主見;但另一面,做事情要跟大人商量了再做,自以為是,自作主張是不對的。當然更不能沖動,以離家出走解決問題。我們要學會非常理智地考慮問題。如果在生活中,學會溝通,讓父母、他人理解自己,自己也努力去理解父母、他人,這樣就能盡量避免出現文中的矛盾沖突。推而廣之,遇事多商量,就可以避免許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