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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級語文下冊傷仲永

發布時間:2021-02-19 18:22:40

㈠ 七年級下冊語文傷仲永全文翻譯

譯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種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時,不曾見過書寫工具專,忽然哭著要這些東西屬。父親對此感到驚異,從鄰近人家借來給他,他當即寫了四句詩,並且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團結同宗族的人作為內容,傳送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寫詩,他能立刻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對他感到驚奇,漸漸地請他的父親去作客,有人用錢財和禮物求仲永寫詩。他的父親認為那樣有利可圖,每天牽著方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說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跟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見到方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叫他寫詩,已經不能與從前聽說的相稱了。再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又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舅舅說:「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樣了。」
王先生說:仲永從小通達聰慧,會做詩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稟賦,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後成為普通人,是因為他後天的學習沒有達到要求,像他那樣先天得到的,稟賦如此之好,卻由於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成為普通人;現在那些沒有先天的稟賦,本來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想成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夠吧?

㈡ 七年級下語文基訓第5課傷仲永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的時候,不曾認識書寫回工具,忽然答哭著要它們。他的父親對此感到詫異,借鄰居的書寫工具給他,仲永立刻寫了四句詩,並且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他的這首詩把贍養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系作為內容,傳送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物品讓他寫詩他能立刻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觀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對此感到非常驚奇,漸漸請他父親去做客,有人用錢求仲永題詩。他的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每天帶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仲永學習。
我聽說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跟從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裡見到他,他已經十二三歲了。讓他作詩,不能與從前的傳聞相稱了。又過了七年,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問起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仲永的才能已經完全消失了,成為一個平凡的人了。」
王安石說:仲永的通曉、領悟能力是天賦的。他的天資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像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平凡的人;那麼,現在那些不是天生聰明,本來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想成為一個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夠吧?

㈢ 七年級下冊的語文書第5課<傷仲永>文言文的翻譯

簡介:王安石: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宇介甫,晚號半山。唐宋八大家之一.

文題含義:為仲永的經歷遭遇而感傷。

對文中的「之」「於」進行歸類:
『之』
忽啼求之:它,指書具,代詞。
借旁近與之:他,指仲永,代詞。
余聞之也久:這事。指仲永父「不使學」、「環謁於邑人」,代詞。
不能稱前時之聞:的,助詞。
卒之為眾人:語氣助詞,不譯。
『於』
環謁於邑人:到,介詞。
於舅家見之:在,介詞。
賢於材人遠矣:比,介詞。
愛於人者不至:從,介詞。

詞類活用的詞語:
①邑人奇之:以…為奇,形容動詞作動詞。
②賓客其父:把…當作賓客,名詞作動詞。
③利其然:以…為利,名詞作動詞。
④傷仲永:哀傷,感傷,形容詞作動詞。

語句的停頓:
①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
②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
③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④自是|指物作詩位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⑤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
③余聞之也|久

通假字 :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扳」通「攀」,牽,引)

詞的積累:
①重點詞語
世隸耕(屬於) 稱前時之聞(相當) 仲永之通悟(通達智慧)
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系) 彼其受之天也(他)
泯然眾人矣(完全) 賢於材人(賢:勝過。材人,有才能的人) 環謁於邑人(四處拜訪)
其文理皆有可觀者(文采和道理) 稍稍賓客其父(漸漸) 或以錢幣乞之(求取)
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沒有達到要求)

一詞多義
自:1.並自為其名(名詞,自己) 2. 自是指物作詩立就(介詞,從)
聞:1. 余聞之也久(動詞,聽說) 2. 不能稱前時之聞(名詞,名聲)
其:1.其詩以養父母(代詞,這) 2.稍稍賓客其父(代詞,他的)
然:1父利其然也(代詞,這樣) 2泯然眾人矣(形容詞詞尾……..的樣子)
賓客:1稍稍賓客其父(動詞,以賓客之禮相待) 2於是賓客無不變色離席(名詞,客人)
為:1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動詞,成為)

古今異義:
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古義:此,與「自」組合意為「從此」。今義:判斷動詞)
或以錢幣乞之(古義:不定代詞,有的。今義:或許,或者。)
其文理皆有可觀者(古義:文采或道理。今義:表示文章,內容或語句方面的條理)
稍稍賓客其父(古義:漸漸。今義:稍微。)
泯然眾人矣(古義:平常人。今義:許多人,大家。)

㈣ 七年級下冊語文 傷仲永 翻譯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為業。仲永五歲時,不曾認識書寫工具。有一天忽然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詫異,借鄰居家的給他,仲永立即寫了四句詩,並且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和使同族人按照輩分、親疏的宗法關系和諧地相處為內容,傳送全鄉的秀才觀賞這首詩。從此,指定物品讓他作詩,仲永立即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縣的人對此感到驚奇,漸漸地人們便以賓客的禮節對待他父親;有的用錢請仲永題詩討取仲永的詩作。他的父親對此感到有利可圖,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說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隨從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見到了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讓他作詩,寫出來的詩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當。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來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和普通人差不多了。」
王安石說:仲永的通達聰慧就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賦條件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很多。他最終成為常人,就是因為他後天所受的教育沒有達到要求。像他那樣天生聰慧,又聰明到這樣的程度,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成為常人;那麼,現在那些不是天生聰明,本來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後天教育,恐怕連做一個普通人都不可能吧?(另一種翻譯:能夠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這種翻譯不是顯得很正式,但是可以使到讀者更容易理解)

七年級語文下冊文言傷仲永的課文

傷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內父異焉,借旁近與容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㈥ 初一年級下冊語文第5課《傷仲永》的翻譯

一、全文瀏覽

傷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二、讀法參考
傷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楊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三、題目意義

傷,是「哀傷,嘆息」的意思。傷仲永,即憐惜方仲永這個幼時天資聰穎的神童由於沒有學習,以致成年後竟成為默默無聞的庸人。

《傷仲永》選自《臨川先生文集》

四、原文及註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貫、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這是虛歲,他其實四歲),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儀禮·喪服》鄭玄註:「收族者,謂別親疏,序昭穆。」《禮記·大傳》孔穎達正義:「『收族故宗廟嚴』者,若族人散亂,骨肉乖離,則宗廟祭享不嚴肅也;若收之,則親族不散,昭穆有倫,則宗廟所以尊嚴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親疏遠近之序團結族人,使不離散。方仲永的試筆之作「以養父母、收族為意」。「養父母」,是「贍養」的表現,「收族」,是「團結」的表現。五歲的孩子有這樣的志向,這在封建時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難怪人們在贊揚之餘,還特地把這首詩送給本鄉的讀書人去看,讓他們來評定。)為意,傳一鄉秀才(在唐宋時是對一般讀書人的稱呼,跟明清兩朝經過縣試及格的生員不同。「一鄉」,全鄉。這句話應理解為傳給全鄉的讀書人看.不是只給某個秀才看。)觀之。自是指物作詩(即作「詠物詩」。過去訓練兒童作詩,常常指定一件物品為題,要求在詩中既能說出該物品的特點,又能藉此表達某種思想感情,是作詩的起步訓練。)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省略句。省略了「使」的賓語,應為「不使之學」,「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明道」,宋仁宗年號,只有兩年(1032-1033)。「先人」。這是對已故父親的稱呼。按:王安石父親名益,字損之,天聖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現在廣東省韶關市),三年後以丁憂離職還家,王安石(當時13歲)隨行。據此,這次還家當在明道二年(1033)。寶元二年(1039),王益卒於江寧(現在屬江蘇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寫於慶歷三年(1043)故稱「先人」。),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省略句。省略了「令」的賓語,應為「令其作詩」,「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終於成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後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人的天資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經過後天的不斷的學習。)

五、譯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為業。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認識筆、墨、紙、硯,(有一天)忽然放聲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驚異,從鄰近人家借來給他,(仲永)當即寫了四句詩,並且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團結同宗族的人為內容,傳送給全鄉的讀書人觀賞。從此,指定物品讓他作詩,(他能)立即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縣的人對他感到驚奇,漸漸以賓客之禮對待仲永的父親,有的人還花錢求仲永題詩。他的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王安石)聽到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裡見到他,(他已經)十二三歲了。讓(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他的)才能已經完全消失,成為普通人了。」
王先生說:仲永的通曉、領悟能力是天賦的。他的天資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像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平凡的人;那麼,現在那些不是天生聰明,本來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想成為一個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夠吧?

六、作者介紹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唐宋八大家之一。原籍撫州臨川(今江西撫州),生於臨江軍(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號半山。父王益,進士出身,長期在今江西、廣東諸州縣任職,卒於江寧府(治今江蘇南京)通判任上,全家舉遷後久居不去,江寧成為第二故鄉。幼隨其父遍歷各地,見多識廣,深諳民情。慶歷二年(1042)舉進士,出任濰南東路(治今江蘇揚州)判官。慶歷七年(1047),調任鄞縣(今浙江寧波東南)知縣,遍訪東西14鄉,部署水利興修,創導貸谷與民(為「青苗法」之發端),政績有聲,且對理財必須「資之天地」(即靠發展生產)有獨特的見解。皇佑三年(1051)再調任舒州(今安徽懷寧)通判。時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聞其文辭政事有聲,交表推薦,均以「家貧口眾」不願就翰林館職,其間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堅請離京出任東南地方官吏,「得盡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次年移任提點江南東路(治饒州,今江西波陽)刑獄,不久入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書》,力言當從培養、使用人才的各個環節著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財、軍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實為後來變法的早期綱領或理論雛形。仁宗贊其文才,拔為知制誥,然對改革不加採納。再上《時政疏》(又名《本朝百年無事札》;一說呈於熙寧元年,神宗時,強烈呼籲及時改革,「有為之日,莫急於今日;過今日臣恐有無所及之憂」。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喪回江寧守制,離職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寧。由江寧知府改任翰林學士,應神宗之召,力主變法。熙寧二年(1069)二月,出任參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條例司,准備變法。呂惠卿亦於同時被任為條例司檢詳文字,成為王安石變法行政副手。是年頒行均輸法、青苗法與農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任宰相。神宗罷制置三司條例,權歸中書。頒行保甲法與募役法(先在開封府試行)。此後三年內漸次頒行貢舉法、市易法、保馬法、方田均稅法與置將法;免役法在開封府試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國。熙寧七年(1074),因外有文彥博、司馬光,內有三後(仁宗後、英宗後與神宗皇後)激烈反對新法,鄭俠獻《流民圖》危言聳聽,又加新法要員呂惠卿與曾布互爭失和,神宗權罷新法,憤而辭職凡六次,出知江寧府,離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復相,終因與神宗不合,變法進展困難,一年不到,再次辭相,出判江寧府,退居江寧半山園。封爵荊國公。晚年好佛,閑賦以著述《字說》為娛,仍不忘變法。元豐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後高氏垂簾聽政,起用司馬光為宰相,先後罷免役、青苗法。次年四月病逝。謚「文」,故史稱「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臨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義》、《詩義鉤沉》輯本等傳世,余佚。

七、重點詞句解釋

一、詞解
1.隸:屬於;
2.世隸耕:世代耕田為業;
3.未嘗:不曾;
4.求:要求
5.異:感到奇怪;
6.借旁近:向鄰居借;
7.與:給;
8.書:寫;
9.為:題寫;
10.以……為意:把……作為詩的內容;
11.觀:看;
12.自是:從此;
13.是:這、此;
14.就:完成;
15.者:......的地方;
16.稍稍:漸漸;
17.或:有人;
18.賓客:用賓客之禮款待,名詞動用(請客);
19.邑人:同縣的人;
20.乞:求取,這里指花錢求仲永提詩;
21.利其然:貪圖這樣(以此有利可圖);
22.扳:通「攀」,牽,引;
23.環謁:到處拜訪;
24.使:讓;
25.從:跟從;
26.稱:相當;
27.泯然:消失。
28.不至:沒有達到(要求)。
29.王子:王安石的自稱。
30.夫:發議論。
31.固:本來。
二、句解
1.父異焉,借旁近與之。
譯:父親感到十分奇怪,向鄰居借給仲永。
2.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譯:並且自己在詩上題寫上了名字,他的詩把奉養父母、和諧的相處作為詩的內容。
3.自是指物為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譯:從此只要別人指定東西就能寫詩,馬上完成,它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譯:同鄉人感到奇怪,逐漸用賓客之禮款待他父親;有人還用錢來求取仲永的詩。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譯:父親認為這有利可圖,硬拉著仲永到處拜訪同鄉人,不讓他學習。
6.不能稱前時之聞。
譯:不能與以前所聽說的相符合。
7.泯然眾人矣!
譯:仲永的特異之處消失凈盡,以成為普通人。

㈦ 語文七年級下冊第五課傷仲永課件 百度文庫

人教版七年級語文下冊第5課 《傷仲永》教案
教學時數:二課時
第一課時
教學目標
1、准確把握句中的停頓
2、正確進行翻譯
教學重點
同上
教學難點
1、幾個句子的停頓
2、幾個用法特殊的詞
3、 幾個難句的大意
預習要求
1、掌握下列字的讀音及意思:
隸、扳、謁、邑、稱、泯、矣、焉、耶
2、朗讀課文,畫出文中不清楚停頓的句子。
教學過程
一、導入
古人說:「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這句千古名言,一語道破了「活到老,學到老」的真諦。它告訴我們,一個人只有不斷的學習、終生學習,才能與時俱進,成為順應時代的有用之才。反之,如果你不進行學習,不接受教育,哪怕你是一個神童、一個天才,也會隨著時間的流逝,銷蝕成一個庸才、甚至蠢材。今天我們要學習的課文——〈〈傷仲永〉〉里的主人公方仲永,就是這樣一個典型的例證。
二、檢查預習
1、檢查預習一:指名朗讀,師生共同指正。
2、檢查預習二:由學生提出,師生共同指正。學生齊聲朗讀。
可能出現的句子停頓[可根據需要投影]:
1、仲永/生五年 2、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
3、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4、自是/指物做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5、傳/一鄉秀才/觀之 6、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
7、余聞之也/久 8、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
請一位朗讀比較好的學生范讀一遍課文,教師隨時指正。
全班齊讀全文。
三、作者作品簡介
提問:這是王安石的作品。哪位同學了解王安石以及他的作品,來給大家談談?
(學生講述)
[投影]
王安石:字介甫,號半山,江西臨川人,北宋政治家、文學家。是唐宋八大散文家之一。 本文選自〈〈臨川先生文集〉〉
四、題解
(教師)講述:本文是一篇隨筆。
[投影]隨筆,即隨手筆錄,不拘一格。是散文的一種。古代隨筆常借一件事來抒發作者的情感或闡述某種觀點。短小活潑,意境雋永。
(教師)提問:誰能說說題目「傷仲永」的「傷」是什麼意思?
明確:哀傷,嘆息。表達了作者的感情。
五、自讀課文,掌握大意
(教師)講述:王安石哀嘆方仲永什麼呢?請同學們帶著這個疑問,自由朗讀課文一遍。
(一)學生自由誦讀。
(二)學生自讀課文。利用課文注釋和工具書、參考老師補充注釋(可四人小組探討),掌握大意。
教師補充課文注釋[幻燈]
(1)理解幾個用法特殊的詞
1、「即書詩四句」書:名詞活用為動詞,寫。
2、「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日:名詞活用為狀語,每天。
3、「邑人奇之」奇:形容詞活用為動詞,對……感到驚奇。
4、「稍稍賓客其父」賓客:名詞活用為動詞,把……當賓客招待。
5、「父利其然也」利:名詞活用為動詞,認為有利。
(2)理解幾個詞語
1、「養父母」養:贍養。2、「傳一鄉秀才觀之」一鄉:全鄉。3、「或以錢幣乞之」或:有的人。 4、邑人:同縣的人5、「從先人還家」從:跟從。 6、「前時之聞」:以前聽到的名聲。7、「卒之為眾人」卒:最終。眾:普通。8、「如此之賢也」賢:(有)才能。9、「且為眾人」且:尚且。10、「固眾人」固:本來。
(3)理解下列句式
1、「不使學」省略句,省略了賓語,即「不使(之)學」:不讓(仲永)學習。2、「還自揚州」倒裝句,正確的語序是「自揚州還」: 從揚州回家。3、「受之天也」省略句,省略了介詞,即「受之(於)天」:從上天那裡得到或上天賦予的
學生質疑,教師點撥。
(三)檢測自讀效果。四個大組口答競賽。(要求學生合上書本)
[幻燈](1)朗讀下列句子,要求讀准句中的停頓
1、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
2、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3、自是指物做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4、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
(2)解釋下列加點的詞語
1、父異焉 5、環謁於邑人
2、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6、泯然眾人矣
3、稍稍賓客其父 7、賢於材人遠矣
4、或以錢幣乞之 8、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
(四)翻譯課文。要求一人一句,注意詞義正確
(五)初步感知課文:掌握了文章大意之後,我們明白了作者為什麼要「哀嘆」仲永了嗎?(學生回答)
六、全班再一次誦讀課文
七、教師小結
本文記敘了一個神童最終「泯然眾人」的故事,流露出了作者的惋惜之情。那麼,作者在文章中表露了自己怎樣的觀點呢?我們又能得到那些啟示呢?下堂課,我們再進一步學習。
八、作業
1、 抄寫文下注釋一遍
2、 熟讀課文,背誦最後一段

第二課時
教學目標
1、理解作者的思想觀點
2、揣摩本文精當的語言
3、學習本文詳略得當的寫法
教學重點
同上
教學難點
教學目標2、3
預習要求
思考文後練習一
教學過程
一、檢查預習,整體把握文章內容
[投影]
1、方仲永的天資過人,表現在哪裡?在課文中找出原句。
2、方仲永的變化經歷了哪幾個階段?
3、方仲永由天資過人變得「泯然眾人」,原因是什麼?用原句回答。你還有什麼新的、獨到的見解嗎?
4、最後一段作者講了什麼道理?
明確:
1、「忽啼求之」;「即書詩四句」;「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2、 第一階段:幼時天資過人
第二階段:十二三歲時才能衰退
第三階段:又過七年後變成平庸之人
3、從方仲永個人情況來看,原因是其父「不使學」;從道理上來說,原因是「其受於人者不至」。
4、天資好的人,沒有得到良好的教育,尚且變成普通的人,那些天資平常的人,如不接受教育,連普通人都趕不上了。
二、揣摩語言
[講述]文言文一般都很簡潔,本文語言尤為精練。文章前兩段敘述方仲永由「指物作詩立就」的神童到「泯然眾人」的過程及原因,僅用了158個字,沒有一句廢話,每一句甚至每個字都有其豐富的表現力。
[例]
1、「世隸耕」:三字交代了身份、家世,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託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
2、「啼」:一個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
請同學們嘗試著到文中發掘發掘。
(學生討論)自由發表意見。
明確:
1、「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
2、「奇之」「賓客其父」「乞之」:三言兩語就從旁襯托出方仲永的傑出才華。
3、「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愚昧無知的形象。
4、「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也點明了仲永終未成大器的原因。
5、第二段敘事: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永後來的變化和結局。
6、結尾議論:言簡意深,說理嚴謹。
以上,教師可摘要啟發講解。
三、質疑探究
[投影]
文章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三個階段,你認為哪一個階段寫得最詳細?說說你的依據。再想想:作者為什麼要詳寫這一階段呢?
明確:
方仲永才能出露時的幼時階段詳寫;理由略;詳寫這一階段,意在說明一方面「仲永之通悟」確實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這個時期,就已經埋下了才能衰退的種子,即「父利其然也,……,不使學」。以方仲永為反面的例子,來說明「受之人」即後天教育的重要性。
四、體驗與反思
[投影]
你怎樣認識「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系,即「人的天資」與「後天教育」的關系?假如你認為自己很聰明的話,讀了文章後,有什麼感受和啟發?假如你認為自己還有點笨,讀了文章後,又有什麼感受和啟發?
學生自由發言。
五、教師小結
本文寓理於事,通過方仲永5歲到20歲才能發展變化的故事,說明了人的天資和後天成才的關系。
由此看來,人的成長,關鍵在後天接受學習提高自身素質。像方仲永這樣天賦高的神童,不學習,最終也變成了普通人一樣。我們這樣的普通人,就更要努力學習,不然想成為一個平常的人恐怕都辦不到。老師贈送你們一條偉大的發明家愛迪生的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靈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希望你們珍惜讀書機會,好好學習,長大後成為一個對國家、對社會有用的人。
六、作業
1、完成文後練習三
2、摘抄有關「天才與勤奮」的名言警句5條

㈧ 七年級下冊語文課本《傷仲永》的12個"之"的解釋

於舅家見之 (在來)
忽啼求源之(它,書具)
借旁近與之(仲永)
傳一鄉秀才觀之(它,詩)
邑人奇之(它,這件事)
或以錢幣乞之(仲永的詩)
余聞之也久(這件事)
於舅家見之(仲永)
不能稱前時之聞(的)
仲永之通悟(的),還有的忘了,採納吧

㈨ 七年級下冊語文《傷仲永》原文和注釋!要廣州市的!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
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
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
或以錢幣丐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
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傷仲永》:選自《臨川先生文集》,有刪節。傷,哀傷。
〔金溪〕:地名,現在江西省金溪縣。
〔世隸耕〕:世代耕田為業。隸,屬於。
〔嘗〕:曾經。
〔書具〕:書寫工具。指筆、墨、紙、硯。
〔異焉〕:對此(感到)驚異。
〔旁近〕:附近。這里指鄰居。
〔自為其名〕: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為,這里作動詞用。
〔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系。收,聚、團結。
〔自是〕:從此。
〔立就〕:立刻完成(寫好)。
〔文理〕:文采和道理。
〔邑人〕:同縣的人。
〔稍稍〕:漸漸。
〔賓客其父〕:請他父親去做客。賓客,這里作動詞用,意思是以賓客之禮相
待。
〔丐〕:索取,意思是花錢求仲永題詩。
〔利其然〕:就是「以其然為利」,把這種情況看作有利(可圖)。
〔扳(pān)〕:同「攀」,牽,引。
〔環謁(yè)〕:四處拜訪。
〔明道〕:宋仁宗年號(1032-1033)。
〔先人〕:祖先,這里指王安石的死去的父親。
〔稱(chèn)〕:相當。
〔泯(mǐn)然〕:消失。這里是毫無特色的意思

㈩ 語文七年級下冊《傷仲永》

王安石作品,選自《臨川先生文集》。這是關於一個名叫「仲永」的神童,五歲便可指物作詩,天生才華出眾,因後天自己不要學習和被父親當作造錢工具而淪落到一個普通人的故事。文章中心思想:人的知識才能決不可單純依靠天資,必須注重後天的教育和學習,強調後天教育和學習對成才的重要性
王安石,生於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卒於元佑元年(公元1086年)北宋。字介 甫,晚號半山,小字獾郎,謚號文,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世稱臨川先生。宋臨川人(現為 撫州 東鄉縣 上池自然村人),漢族。北宋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改革家、詩人,唐宋八大家之一(柳宗元 韓愈 蘇軾 蘇洵 蘇轍 王安石 曾鞏 歐陽修)。在北宋文學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詩「學杜得其瘦硬」,長於說理與修辭,善用典,風格遒勁有力,警辟精絕,亦有情韻深婉之作。著有《臨川先生文集》、《王臨川集》、《臨川集拾遺》等存世。《傷仲永》本文就選自《臨川先生》。官至宰相,主張改革變法。詩作《元日》、《梅花》等最為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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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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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金溪有個平民叫方仲永,世代耕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不曾認識書寫工具,有一天,忽然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詫異,從鄰近人家借來給他,仲永當即寫了四句詩,並且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把贍養父母、團結宗族作為內容,傳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物品讓他作詩,他能立即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對此感到驚奇,漸漸地請仲永的父親作客,有的人用錢討取仲永的詩。他的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到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裡見到他,他已經十二三歲了。讓他作詩,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說:「仲永的通達聰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遠勝過有才能的人。他最終成為一個普通人,是因為他受到後天的教育沒有達到要求。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普通人;那麼,今天那些天生不聰明,本來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能夠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編輯本段
注釋

句解
1.父異,借旁近與之。
譯:父親對此感到驚異,就向鄰居借筆墨來給仲永。
2.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譯:並且在詩後題上了名字,他的詩把贍養父母,團結宗族作為內容。
3.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譯:從此,只要有人指定事物讓他寫詩,仲永立刻完成,他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觀賞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譯:同縣的人感到驚奇,漸漸的請他的父親去做客,有的人用錢討取仲永的詩作。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譯:他的父親認為這樣是有利可圖的,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6.不能稱前時之聞。
譯:不能與前時的名聲相稱了。
7.泯然眾人矣!(倒裝句)
譯:完全如同常人了。
8.還自揚州(狀語後置)
譯:我從揚州回來
詞解
實詞
1.傷:哀傷,嘆息
2.民:平民百姓
3.世:世代
4.隸:屬於
5.耕:耕田
6.生:生長到
7.年:歲
8.未:不
9.嘗:曾經
10.識:認識
11.書具:書寫的工具(筆、墨、紙、硯等)。書,書寫(名詞作動詞)
12.忽:忽然
13.啼:出聲地哭
14.求:要
15.異:對……感到詫異
16.焉:他,代指仲永
17.借旁近:就近借來。旁近,附近,這里指鄰居
18.與:給
19.即:立即,立刻
20.書:書寫,寫
21.並:並且
22.自:自己
23.為:題寫
24.名:名字
25.其:這
26.以:把
27.養:奉養,贍養
28.收:團結
29.為:當做,作為
30.意:意思
31.傳:傳送
32.一:全
33.觀:觀看
34.自:從
35.是:此
36.指:指定
37.作:寫作
38.立:立刻
39.就:完成
42.其:它,代詩
43.文:文采
44.理:道理
45.皆:都
46.可:值得
47.觀:觀賞
48.者:……的地方(方面)
49.邑人:同縣的人
50.奇:對……感到驚奇
51.之:代指仲永的才華
52.稍稍:漸漸
53.賓客:用賓客的禮儀款待他的父親,賓,名詞做狀語
54.其:他的,代仲永的
55.或:有的人
56.以:用
57.乞:求取
58.之:它,代詩
59.利:以……為有利的
60.其:這
61.然:這樣
62.日:每天
63.扳:通「攀」,牽,引
64.環:四處,到處
65.謁:拜訪
66.使:讓
67.余:第一人稱代詞,我
68.聞:聽說,聽聞
69.之:它,代這件事
70.從:跟隨
71.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親
72.還:返回
73.於:在
74.令:讓
75.作:寫
76.稱:符合,相當
77.時:時候
78.之:的
79.聞:傳聞
80.還:返回
81.自:從
82.復:又,再
83.問:詢問
84.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點完全消失了
85.然:……的樣子
虛詞
86.矣:了
87.之:的
88.通:通達
89.悟:聰慧
90.受:承受
91.之:它,代通悟
92.天:先天
93.之:它,代天資
94.賢:勝過;超過
95.於:比
96.材:同「才」,才能
97.遠:差距大
98.卒:最終
99.之:助詞,不譯
100.為:成為
101.則:就是
102.其:他,代仲永
103.於:被
104.者:不譯
105.至:達到
106.彼其:他
107.如:像
108.此:這樣
109.其:不譯
110.賢:才智
111.之:它,代後天教育
112.且:尚且
113.今:現在
114.夫:不譯(那些)
115.固:本來
116.得:能夠
117.已:停止
118.耶:表示反問,相當於「嗎」、「呢」
119.明道:宋仁宗(趙禎)的年號(1032-1033)
120.先人:這里指王安石死去的父親
121.前時之聞:以前的名聲
122.利其然:認為這樣是有有利可圖的
123.賓客其父:用賓客的禮節款待他的父親
仲永的三個階段
①生五年:自是指物作詩立就
②十二三: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
③又七年:泯然眾人矣
編輯本段
朗讀停頓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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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理解

題目理解
「傷」,是「為......感到悲傷」的意思[意動用法]。流露出作者對一個神童,最終泯然眾人的惋惜之情,強調後天教育對成才的重要性《傷仲永》選自《臨川先生文集》(中華書局1959年版)
「傷」有三層意思,第一層意思是為仲永這樣一個天才最終淪為一個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層意思是為像仲永的父親這樣不重視後天教育,思想落後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層意思是為那些天資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後天教育,最終連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轍的人哀傷。
文章的道理
方仲永的通達聰慧,其天資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而最終成了一個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的人,人是否能成才,與天資有關,更與後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學習有關。要學習,強調後天學習對成才的重要性,和對泯滅人才環境的批評。也對應了孔子的一句話:「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編輯本段
相關古文

人之為學,不日進則日退①
人之為學,不日進則日退,獨學無友,則孤陋②而難成;久處一方③,則習染④而不自覺。不幸而在窮僻之域⑤,無車馬之資⑥,猶當⑦博學審問⑧,古人與稽⑨,以求其是非之所在。庶幾⑩可得十之五六。若既不出戶,又不讀書,則是面牆(11)之士,雖子羔、原憲之賢(12),終無濟於天下。
字詞注釋
①選自《與友人書》,作者顧炎武。②孤陋:學問和見識淺薄。③方;地方。④習染:沾染上某種習氣。習:沾染。⑤窮僻之域:貧困偏僻的地方。⑥資:費用。⑦猶當:還應當。⑧審問:詳細考究。⑨古人與稽:與古人相合。稽:合。⑩庶(sh))幾:差不多。(11)面牆:對著牆壁,即一無所見的意思。(12)子羔、原憲之賢:子羔、原憲那樣的賢能。子羔,即高柴,春秋衛人;原憲,字子思,春秋魯人。二人都是孔子的學生。
詩文翻譯
人們求學(或做學問),不能天天上進,就要天天後退。孤獨地學習,而不和朋友(互相交流啟發),就必然學識淺薄難以成功;長久住在一個地方,就會不知不覺地沾染上某種習氣。不幸住在窮鄉僻壤,而又沒有(僱用)車馬的盤費,還應當廣博地學習、詳細地考究,與古人相合,來探求學習里邊哪是對的哪是不對的,這樣差不多能得到十分之五六(的收獲)。如果既不出門(拜師友),又不讀書,那就是不學無術的人,即使(你有)像子羔、原憲那樣的賢能,也終究無濟於社會。
賞析
這篇短文講了人們求學的道理。一個人做學問求進取,若不能前進則必然後退。關於「不日進則日退」這一問題文章從三個方面進行論述。一是「獨學無友,則孤陋而難成」;二是「久處一方,則習染而不自覺」;三是「不幸而在窮僻之域,無車馬之資,猶當博學審問……」緊接著文章從「既不出戶,又不讀書」去假設,如果是這樣的話,即使有「子羔、原憲之賢」也「無濟於天下」。
編輯本段
讀後有感

讀了王安石先生的《傷仲永》,我的感觸很深,方仲永這個天才,竟然會最終變為一個普通人,我們對他的遭遇僅僅只有惋惜和同情嗎?恐怕還應有一些對方仲永父親和縣人的批評吧,他們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卻為社會損失了一個人才。這對社會造成的危害,難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嗎?王安石寫這篇文章的目的應當不只是這個,還有對天才的看法。
天才,顧名思義:從上天那裡得到了才華的人。天才,當然比普通人要優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學習,就能成為一個社會難得的人才。但為什麼方仲永最終成為了一個普通人。甚至連普通人都不如呢?這是因為他沒有接受後天的教育,沒有進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別人卻都在努力奮斗,不斷進步,最終他只有被超過。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後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後天的教育,再好的才能也會被荒廢。反之,一個普通人,經過自己的不斷努力,可能也會對社會做出很大貢獻。
要得到進步,就應當勤奮地學習。古人說:「業精於勤」。勤學是成功之母。勤能補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個是不經歷勤奮的學習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贊揚和敬佩的呢?王獻之「用盡三缸水,一點像羲之」,最終成為大書法家。法國文學家福樓拜的書房窗臨塞納河,因燈光徹夜透明,被船夫當作漁燈,他對天才的認識「天才無非是長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終他成為了一代大文豪。他們都並非是天生聰慧。他們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優秀,他們的成功來源於他們的耐心和勤奮。
天才在於日積月累,聰明在於勤學不輟。一個人,天資再高,如果不勤奮學習,必幹不成大事業。甚至養活自己都很困難;一個人,天資一般,如果能勤奮學習,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學是成功里一個不可缺少的內容。或許我們並不是天才,但讓我們現在做起,努力、勤奮地學習,必能幹出一番大事業。
編輯本段
文章總結

整體把握
本文借事說理,以方仲永的實例,說明後天教育對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兩部分:敘事部分寫方仲永幼年時天資過人,卻因其父「不使學」而最終「泯然眾人」,變得平庸無奇;議論部分則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於「受於人者不至」,強調了後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過方仲永這一實例說明具有普遍借鑒意義的道理,給人以深長的思考。
本文的語言十分精當。敘事部分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餘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託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嘆的愚昧無知之態;「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為方仲永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永命運變化的關鍵。第二段敘事極為簡要,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永後來的變化和結局。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對本文語言精當的特點,可以逐詞逐句體察、品味。
本文語言平實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傷仲永」為題,寫的是可「傷」之事,說的是何以可「傷」的道理,字里行間流露著作者對一個神童最終「泯然眾人」的惋惜之情,對「受之天」而「受於人者不至」者的哀傷之情,並以鮮明的態度表明作者的觀點。
問題研究
1.本文為什麼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
本文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這樣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圖的。
王安石寫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為反面的例子,來說明「受之人」即後天教育的重要性。題目中的「傷」字,就已經透露這一點。「傷」是哀傷、哀憐的意思。作者為什麼「傷」仲永?因為方仲永天資非凡而「受於人者不至」,最終「泯然眾人」。但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為他畢竟是個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這是他貪財短視的父親造成的。文章在首段敘事中詳寫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有兩條線索:一條從敘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顯露到聲譽日隆;另一條敘述仲永父親從發現兒子才能到以兒子才能為謀利手段。這樣寫的用意:一是說明「仲永之通悟」確實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這個時期,就已經埋下才能衰退的種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說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後天教育。至於仲永長大後才能衰退以至喪失殆盡,則是「不使學」的必然結果,當然不必多說。敘事部分已經蘊含了所要說明的道理,因此議論部分也不必多說了。
2.「余聞之也久」這句話在本文敘事中有什麼作用?
本文敘事採用了見聞錄的方式,第一段是「聞」,第二段是先「見」後「聞」,依次寫方仲永五歲時才能初露時的情形、十二三歲時才能衰退時的狀況和又過七年後「泯然眾人」的結局,表明方仲永才能變化的三個階段。敘事一氣貫通而又層次分明,詳略有致而又結構緊湊,內容集中而又意旨鮮明。這種見聞錄的方式還使方仲永與「我」發生了聯系,富有生活氣息,給人以真切之感。文章敘事部分按時間順序把「聞」「見」「聞」三個片斷結為一個整體,其中的過渡句就是「余聞之也久」這句話。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時期的情形;「聞」「久」二字則表明作者長期不在家鄉,僅從傳聞中得知,尚未見到仲永——這最後一點是暗含在全句話中的。如果把這一點意思明說出來,則全句應是「余聞之也久而未見其人」。這樣,下文再說「見」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見,「余聞之也久」這句話,是用一明一暗的兩層意思來實現上下文的過渡的。
3.怎樣認識「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系?
結尾的議論部分就事說理。作者認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於人者不至」,並引發天賦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結果將更不可設想的感慨。這段話論說事理,步步推進,辨明了「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說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資;「受之人」,是指後天教育。作者認為,二者之間,後者更為重要,即後天教育對一個人是否成才是至關重要的,這一觀點無疑是正確的。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說人所受到的後天教育,而不是說人自身的後天學習和主觀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學」而根本無從學習,無從努力),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而後者並不在本文的議題之內。但我們卻可以從中受到啟發,對我們認識人的天資與後天學習和主觀努力的關系不無裨益。
編輯本段
補充注釋

1.收族:《儀禮·喪服》鄭玄註:「收族者,謂別親疏,序昭穆。」《禮記·大傳》孔穎達正義:「『收族故宗廟嚴』者,若族人散亂,骨肉乖離,則宗廟祭享不嚴肅也;若收之,則親族不散,昭穆有倫,則宗廟所以尊嚴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親疏遠近之序團結族人,使不離散。方仲永的試筆之作「以養父母、收族為意」。「養父母」,是「孝」的表現,「收族」,是「仁」的表現。五歲的孩子能有這樣的志向,這在封建時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難怪人們在贊揚之餘,還特地把這首詩送給本鄉的讀書人去看,讓他們來評定。
2.傳一鄉秀才觀之:「秀才」,在唐宋時是對一般讀書人的稱呼,跟明清兩朝經過縣試及格的生員不同。「一鄉」,全鄉。這句話應理解為傳給全鄉的讀書人看,不是只給某個秀才看。
3.指物作詩:即作「詠物詩」。過去訓練兒童作詩,常常指定一件物品為題,要求在詩中既能說出該物品的特點,又能藉此表達某種思想感情,是作詩的起步訓練。
4.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明道」,宋仁宗年號(1032~1033)。「先人」,這是對已故父親的稱呼。按:王安石父親名益,字損之,天聖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現在廣東省韶關市),三年後以丁憂離職還家,王安石(當時13歲)隨行。據此,這次還家當在明道二年(1033)。寶元二年(1039),王益卒於江寧(現在屬江蘇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寫於慶歷三年(1043),故稱「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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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虛詞用法 一詞多義
虛詞「之」
1、忽啼求之——代詞,書寫工具。
2、借旁近與之——人稱代詞,他,仲永。
3、傳一鄉秀才觀之——代詞,仲永寫的詩。
4、邑人奇之——代詞,他,仲永。
5、或以錢幣乞之——代詞,仲永的詩。
6、余聞之也久——代詞,仲永的事。
7、於舅家見之——代詞,他,仲永。
8、不能稱前時之聞——助詞,的。
9、受之天——代詞,通悟。
10、受之人——兼詞,之於。
虛詞「於」
1、環謁於邑人——到,介詞
2、於舅家見之——介詞,在。
3、賢於材人遠矣——介詞,比。
4、受於人者不至——介詞,被,引出動作的對象。
詞類活用
意動用法
異——對…感到詫異。
奇——對…感到驚奇。
賓客——以賓客之禮對待。
利——認為…有利可圖。
名詞作狀語
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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