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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寫作文章

發布時間:2021-03-02 23:02:32

㈠ 法律的作文800

法律

法,是我們每個中國人都必須認識的一個知識點。在我們的心裡,有兩盞燈,一盞是道德的燈,另一盞就是法律的燈了。在這個信息化時代,法律也顯得特別重要。

針對未成年人,國家政府早早地創立了《未成年保護法》。所以我們要知法,學法,遵法,用法。根據自身需求,我們可以選擇不同的法種,保護自己。可是,該怎麼學會知法,學法,遵法,用法呢?

我們都是祖國未來的花朵,都擁有花季般美好的青春。可是,剛剛步入青春旅程的我們,什麼都不懂,不知道法律是什麼東西,也不知道用法律來保護自己。這時,我們就必須知法。譬如,我們可以向自己的爸爸媽媽問一問,通過爸爸媽媽來了解《未成年保護法》;或者主動到網上瀏覽和查找,尋找有關的資料,補充自身對法律的了解。除了這些之外,還可以通過其它正當方式查找或了解。

學法,是其中最為重要的一步。學法,主要是讓你牢記於心,在任何場合都能清楚自己或別人的所作所為是否合法。可日久天長,就不管用了。所以,我建議可以每年出版幾冊關於未成年人自我保護的書目。或製作出關於法律的光碟來,並發到學生手中。還要讓各班老師每個星期上1到2節的關於法律的課。希望這些意見能夠對未成年人有所幫助。

遵法,是繼學法之後另一個重要環節。即使你會學法,不會遵法也是沒有任何用處的,因為你並沒有遵守它。之所以要學法,就是因為你要學會遵法。

用法是最重要的,一在校學生,被學校「老大」欺負。一氣之下,將一名同學誤殺在教室里,使自己的美好前程飛灰湮滅。同學們,你好好想一想,假如他知法用法,就可以嚴懲壞蛋,也不會使自己的大好前程丟失。你看,這一切都應該嗎?所以,從這一點上來看,這一切都是因為這位同學不守法,知法犯錯而造成的。所以,不僅知法,學法,遵法很重要,同樣,遵法也是十分重要的。

人生在世,法律二字,人人學法,家庭幸福,社會安定,國家的發展日益前進,朋友們你們是否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請你意識它的重要性吧!因為只有你意識到了他,你才能理解老師們「苦口婆心」的講法律的原因,法律要行動來奠基教育來澆灌教育來澆灌,自覺來支持,讓我們在法律的藍天下健康成長,成為21世紀的棟梁之材。

㈡ 法律論文的寫作意義

1、法學論文寫作是對法學知識的檢閱和消化。
法學論文寫作的過程,就是法學知識辯證運用和實際運用的過程;在此過程中,作者要充分熟悉、加深理解法學知識,要善於調動法學知識、消化法學知識,並將這種外在的法學知識內在化,成為自己知識系統的有機組成部分。這就是法學知識的鞏固過程,也是法學知識再生產的過程。通過法學論文的寫作,你將會發現你在法學知識的擁有者隊伍中,獲得了一定范圍內的話語權,或者你就成為了這個領域中的專家之一。
2、法學論文寫作是提高能力的重要方面。
法學學位論文的寫作,是法學研究生最主要的科研實踐活動,是培養研究生獨立科研能力和實際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能力培養是法學學位論文寫作的根本目的或基本目的。法學論文寫作是一項具有刺激性和挑戰性的事務和活動,它是對學生的綜合能力的一種全方位訓練。包括理論判斷能力、命題確定能力、資料搜集能力、系統思維能力、發現問題能力、批判和創新能力、寫作能力、組織安排能力、反思能力、對理論的鑒賞能力、整合能力、合作能力等。
3、法學論文是文化的一個載體。
法學屬於廣義的文學范疇。法學論文寫作也是文學創作。所以,通過法學論文的撰寫和思考過程,將對人類文化有一個新的理解,同時你奉獻的論文,也是對人類文化的一個貢獻,都會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人類文化的進步;人類文化就是這樣在無數人的點滴積累下進化、升華的。對於人類文化的發展,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一份責任,也可以說,人類文化發展,匹夫有責。

㈢ 關於法律的作文1000字

記得給分 讓作為當代的小學生,我們有幸生活在中國改革開發的年代。我們在法制的藍天下健康成長我們是二十一世紀的少年,是祖國未來的希望。國家十分關注我們的成長。這些年,黨一直在加強對我們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藍天下我們從一群羽毛未豐滿的小鳥,逐漸轉換成一群正准備騰飛的雄鷹。
提起法律,就應該給人一種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范著人們的行為舉止。正是因為由於這些規范的存在,我們這個社會才會變得有條有理:正是因為由於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的權利得到了應有的保障,我們應該感謝法律帶給我們的一切。
法律和我們息息相關,「與法律同行」從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動。最簡單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們走在馬路上可不是那麼簡單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紅燈停,綠燈行」這是法律規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並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這樣,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當糾紛的出現也意味著法律的到來。它可以合理解決事故,可以讓一切平息。沒錯,如果沒有人違反法律,就沒有事故的出現,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這裡面有著很奇妙的關系,而一切都關於法律,所以如果我們從一開始就與法同行,那麼一切都不會發生了。作為青少年的我們,我們必須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與法律同行。法律素質如何,就關繫到我們的生活,我們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關繫到我國依法制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進程。
法律,要靠我們大家自覺遵守。遵紀守法,我們要從小做起,從小事做起。小學生的社會經驗不夠豐富,卻自我感覺已經是大人了,喜歡獨來獨往,而有時卻有懷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尋求他人的幫助,因此有些學生喜歡拉幫結派,重「感情」,講「義氣」,崇尚「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無法無天,強行索取他人的個人財產,發生與他人斗毆,一句話說他不對就拳腳相加,打得你求饒為止。連點學生的樣子也沒有,說難聽點,這就是地痞流氓。當他們在家庭、公共場所遇到社會難題時,只相信自己,過於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聽家長老者的勸阻,遇事不冷靜,行動不計後果,喜歡「先動手」,「後動腦」,事過之後也沒任何反應,知道冷靜下來發現出了大禍才驚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於網路、電子游戲之中,因沒錢玩游戲,常常干出不可饒恕和難以想像的事情來。這時,一切的一切已經遲了,一個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
要以為上面所說的都是哄哄人而已,那你就大錯特錯了,這樣的事例非常多,下面我講個給大家聽聽吧,是有關於迷戀電子游戲機的。王彬同學是某小學五年級學生,成績優秀,還好似班級里的班幹部。有一次他考試考得特別好,爸爸就獎勵了他10元零花錢給他,王彬和同學商量怎樣慶祝一下,就馬上有人提議去打電子游戲機,並說打電子游戲機特別新鮮、刺激。抱著試試的心理,王彬和同學一起去了一家電子游戲廳學打電子游戲。沒想到就這么一腳邁進,他就被游戲機迷住了,而且很快成為了游戲機的「俘虜」。學習時間越來越少,成績越來越糟糕,視力也在不斷下降。父母給的零花錢根本就不夠用。怎麼辦的?他決定鋌而走險,乾脆去偷。他從家裡偷到學校,從學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實在沒有錢去打電子游戲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錢的東西去換錢。當時,超市裡只有一位收銀的老太太,沒想到在出口處被當場發現。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隨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頭部連擊數下,致使老太太當場死亡。痴迷於電子游戲機會使他喪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學兼優的好學生淪落成了一個殺人兇手,這是多麼可怕啊。
在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時,還要懂法的學生。其中離不開學校和家長的教導。學校要經常開展法制教育課。同學們能從中學會不少法律知識,知道什麼是法律,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學會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對周圍的突發事件……老師也經常提醒我們,要我們時刻遵守學校、社會制度。在家,只要我們一犯錯,父母就應該立刻指出來,教育我怎樣才是正確的,下次如何避免……我們用法律來約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錯誤。這樣,我們的確做到了與法同行。要不,將來成為一個法盲,那可就慘了。
在人的一生中,總會有相互對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與邪、善與惡、真與假、美與丑,人性的光輝與丑惡交織在一起,影響著每一個人。願我們在法制的藍天下健康成長,成為二十一世紀的棟梁之材!

㈣ 和法律有關的作文一千字

法律保護我成長 談到法律,總會給人以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范著人們的行為.正是由於這些規范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我們的權利才得到應有的保障.作為當代中學生,我們有幸生活在中國改革開放的年代,親眼目睹了改革開放20多年來中國法制進程的突飛猛進,300多部法律相繼出台,「依法治國」被寫進憲法,多麼令人振奮!然而我們應該思考的是:在我們的成長道路上如何與法同行?有人可能會說:你多慮了,我們還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殺人不放火,法律就約束不到我們.我說:不!法律離我們很近.那些輕視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沒有真正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實現正義、體現公平、正確規范人的行為的社會准則.當今這個經濟社會,人們在不斷地淡化道德意識,甚至有人討論起一些傳統美德是否過時的問題.這不得不促使我們呼籲法律來維護我們的社會秩序.紐約,這個繁華的國際大都市,卻是犯罪率最高的惡源.有統計表明,每5分鍾,就有一場搶劫上演.而在我國學生群體中也存在著一些觸犯刑法的不良現象.如:強要同學錢財,參與搶劫,更有甚者結幫犯罪.據報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萬寧市17歲學生溫某,因持塑料槍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來,青少年結幫犯罪現象也呈上升勢頭,加入黑幫犯罪的一般是18歲以下的在校學生.來自公安機關的一則統計數字表明,80年代後期到現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齡化發展趨勢.在上海,14-16歲的少年犯已佔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讓人心驚的是,剛剛進入法定處罰年齡的14歲孩子竟佔了其中的15.l%.犯罪,無疑永遠威脅著我們安定的生活.但是,我們應當堅信的是,法律永遠維護正義.誠然,就我國現階段的法律體制而言,的確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為了金錢,為了一個「利」字,背離職業道德,背離良心,鑽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說,我們的法律正在不斷地健全和完善,我們應當毫不動搖的堅信法律的正義性,並學會捍衛它!
作為中學生的我們常常講要遵紀守法,可見遵紀是基礎.我們千萬不要忽視遵紀的作用,「以小見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認為「現在違反一下學校紀律沒什麼大不了,只要我以後不違法就行」,那就請你趕快打消這種念頭吧!「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在將來會釀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時候才悔恨呢?所以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中學生做起,將來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集體後,才能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總之,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范自己行為的社會准則.因為權利在規則中行使,義務在規則中履行,自由在規則中擁有.同學們,從今天起,從這一刻,讓我們一起踏上與法同行的道路吧!

㈤ 關於法律的作文

一,用思考,良心和勇氣去追求正義

前段時間,最能反映我們現行司法體制的弊端消息莫過於下面這一則:

一場審判中的所有人———辯方律師、公訴人、審判長、主審方法院院長都持無罪意見,但受審者周澄最終獲刑5年。在周澄刑滿出獄之後,完全出於偶然,他得到了一套與案件 審判有關的案卷副本。這套案卷副本顯示:當年決定他命運的那場審判竟是「上面要判幾年就是幾年」。(12月7日《中國青年報》)

這則消息一出來,評論如潮,人們紛紛對現行的司法體制進行反思。是的,法官除了法律無上司,但今天我們的法院卻是人、財、物都控制在地方政府手中,而司法改革討論了多年,並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問題是,即使在這樣的司法體制下,法官就有權作出違背法律的判決嗎?法官能用這樣一條理由來為自己開脫責任嗎?因此,對於這一問題,我們還必須進行更深層次的思考。

從社會學意義上講,人雖然是一個個社會組織的成員,但仍然沒有擺脫我們首先是一個人,一個應當具有良心和道德、正義感的人這一事實本身。同樣,作為一個政府公務員、司法者,首先是一個社會意義上的人,然後才是國家機器中的一份子。作為公務員、司法者,是否僅僅按照指令行事,還是通過獨立的思考作出符合法律意志的結論,並拒絕執行公然違背法律意志的命令,這深刻地考驗著每個公務員與司法者的思考能力、良心與勇氣。

在周澄挪用公款案中,原本溪市平山區檢察院起訴科科長滕儉秋對此案提起了公訴,今天周澄案的申訴狀也出自她的手。她解釋道:「不是說我不在位了,我就說周澄無罪,即便是當時,我也明白無誤地持無罪的觀點。但是上面定了調子,說只要證據搞好就行,我們也只好盡量往有罪上*。」同樣,在審判中,據知情人士講,上面非要判,而司法機關則認為無罪,但頂不住上面的壓力。知情人士講,這些討論已全部記錄在案。所以,因為上面要定周的罪,滕儉秋就往有罪上*提起了公訴,而法院從院長到審判員也就以有罪進行判決,盡管他們都認為周無罪。由此可以看出這是什麼樣的邏輯。

有鑒於公務員服從法律而不是上司命令的重要性,《公務員法》第五十四條特別作出規定:公務員執行公務時,認為上級的決定或者命令有錯誤的,可以向上級提出改正或者撤銷該決定或者命令的意見;上級不改變該決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執行的,公務員應當執行該決定或者命令,執行的後果由上級負責,公務員不承擔責任;但是,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顯然,僅僅《公務員法》這一條規定並不能保證公務員、司法者在執行公務與司法活動中可以免除職務變動與失去職位之憂,司法體制的改革必須提上議事日程。

早在19世紀德國法學家耶林諄諄告誡我們「為權利而斗爭」!權利不是一天能得到的,每個人的正義行動會將涓涓細流匯成奔騰的大江,因此,每個人必須牢記,沒有經過思考的生活不值得過,司法者、公務員必須用思考、良心與勇氣來追求正義!

二,一個我很喜歡的小文章:

悼 兄

生命原來竟如此的脆弱,生命原來竟不允許反悔。

是的,人的一生中能有幾次重新開始的機會呢?哥沒有了這樣一個機會,法律的嚴肅剝奪了你生存的機會。只是這一次機會的剝奪,你的歸宿就局限在了一隻狹小的盒子。我無論如何都難以想像出,在這么一個小小的盒子里,你是如何的蜷縮,怎樣的伸展。

在這個物質的世界裡,一個鮮活的生命在頃刻間灰飛煙滅,物質實現了轉換。雖只改變了存在的狀態,但這么一個轉變過程卻得到法律的襄助。平凡的人可以有權利選擇死,但沒有權利選擇死的時間,沒有權利選擇死的方式。我終於明白,為什麼那麼多的法學家為廢除極刑而疲於奔命。的確,我們痛恨的是殘忍的犯罪事實,惡心的犯罪行為,可恥的犯罪動機。我們痛心的是犯罪者,你曾經善良過,曾經有過夢想,你知道死亡意味著什麼,人生最大的悲哀莫過於去承受自己能夠預知死亡結果而且要真切的感受那份痛苦。我寧願你是白痴,你不明白死亡的痛苦,就沒有了畏懼,在不經意中失去了生命。那樣對於關心他的人也可以把這一切歸於天命,而不用在此深深自責。但現實的法律卻是相反,白痴不用去死,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你,必須承受分離,選擇死亡。

32歲的你,人生的歷程就此提前結束。寫下這個文章不為紀念你,真的,你的的確確錯了。只為一種親情,一種近似溺愛的惋惜。如果,如果,如果我可以把你影響,我想你做和我一樣的循規蹈矩的凡人。但是,我沒有辦法影響你,我心虛地把這歸咎與我們道不同,我無法為你謀劃人生。我為自己的不開心感到些許釋然,感覺那樣我也為你做了什麼,哪怕除了難過,我幾乎從沒有為你付出過什麼。

哥,我想你是不會記怪我吧,象我這樣的人寧願在你去了之後每年的年飯擺上你的一副筷,卻不願在你錯誤之前和你相處一天,哪怕只是一天。我們將關心停留在心裡。在某個良心發現後的反省自責和深深懊悔中,我們執著地堅持中國人情感的含蓄習慣,在你的錯誤中保持緘默。或是抽身轉去,把自身置於安全地帶。是中國人的意識讓我沒有了選擇,除了選擇難過。

對於你,哥,你應該高興,你成了我們全家關注的焦點,這是你最大的願望和以往從未得到過的。我們都為你難過,我們都為你擔心。當我們拿出了決心,真誠地想為你做點什麼的時候,你去了哪裡?你為什麼沉默?

看著你居住的小盒子,我哭著告訴別人,關心家人吧!我家已經受到了懲罰!

三,武俠流行之法律分析(我擬的一個題目,這個文章很有意思,視角非常獨特)

分析武俠,「武」只是其中一面。社會既有沖突,又必須有合作。堅持正統的梁羽生甚至說,寧可無武,不可無俠。「俠」究竟為何物?嫉惡如仇、情深義重,乃至捐軀赴國難等等,都屬「俠」的范疇。但概括而言,則是「信」與「義」,即行為在形式上守信,於內容上守義。

司馬遷在《游俠列傳》中指出:「今游俠,其行雖不軌於正義,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己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厄困」,[10]輕生死、重然諾,言必信,行必果是俠的一個基本特徵。守信是俠客於江湖的立身之本。無論在哪本武俠小說中,守信都是江湖中的基本規范,不講信義最為人不齒。這是因為社會是因人的行為活動而得以延續的,社會中人的行為是互動的,只有對他人的行為具有可期待性和可預測性,人們才能夠理性地決定自己該如何作為,社會也才能延續下去。要使人的行為具有可預測性,一是由社會定一套行為規范,並監管其實施,二是由個人對自己的承諾進行擔保。前者如法律,法律的主要功能就「在於建立和保持一種可以大致確定的預期,以便利人們的相互交往行為。」[11]後者就是信譽。武俠世界選擇了信譽。經濟學家,如張維迎,認為「與法律相比,信譽機制是一種成本更低的機制」。他舉了個在家樓前小賣部買飲料的例子,如果付了錢拿了飲料要出門時,店主說你還沒付錢呢,這樣的問題法律無法解決,因為法官沒辦法判斷誰說的是真話,如果給小賣部裝上監視器,成本又太高。但實際上這種事情不大可能發生,因為如果鄰居們都知道這件事後,也都不敢去了,店就得關門。店主由於害怕失去未來的生意,才不敢耍賴,這就是信譽機制。[12] 信譽的機制運行實際依賴於未來的懲罰。

但以此來審視一下武俠世界,卻會發現把信譽看得比性命還重的俠士們的條件與此並不相符。俠客們並不是因為「害怕失去未來的生意」才行俠仗義。作生意是為了得利,而行俠則是付出。俠客遵守諾言,此次捨身相助,是為了今後還能無數次捨身相助,這樣的邏輯即使不是荒謬,也是於情不符的,特別是在遵守諾言即意味著死亡的情況下(這在追求戲劇效果的武俠小說中比比皆是),即一次性博弈時,仍信守諾言,就更與「理」不通了。

在高度流動的市場經濟中,另一維護信譽機制的方式是建立企業,企業是將一次性博弈轉化為重復博弈的機制,是信譽的載體,即所謂以「廟」的聲譽來約束和尚的行為。[13]對於武林人士來說,門派就是他們的「廟」,即企業,門派使俠客個體的行為轉換為了群體行為,這樣門派就有積極性去監督其門徒的行為,在小說中也確實有不少的敘述,如《天龍八部》里,少林寺方丈玄慈大師年輕時與葉二娘偷情,最終被揭露出來,在武林群雄面前,為了少林寺的清譽,玄慈自己下令按門規受杖責而死。但從總體來看,這種作用並不佔主要地位,而且其中更多體現地是個人的道德行為。在武俠世界裡,真正的俠客往往是無門無派的,特別在古龍的小說往往更是如此,對他們來說,幾乎看不到「企業」的作用。

經濟學家的理論與武俠世界的「現實」是矛盾的。當然人們最為常見的反應是武俠小說根本就是虛幻的,不是現實。但武俠小說的武功描寫雖被很多人視為荒唐,而其對人性的刻畫卻很少被人指責。人們在讀武俠時,對這種「現實」是接受的。其矛盾何在呢?

「經濟人」是經濟學的基本假設,而俠客的行動邏輯與經濟理論的分歧原因似乎也在此,因為俠客的行為是利他的。但實際上我們可以看到這種分歧原因並不成立。因為俠客的行為同樣是利己:信守諾言,獲得一種守諾的心理滿足。守諾實際是江湖世界的一種意識形態,信守諾言,可以獲得社會的道德認同,並使內心的信念得到踐行。對於道德君子來說,道德行為是一種能給自身帶來效用滿足的自利行為。

但問題並沒有解決,道德如果是個人的行為,那可以理解,但它成為社會的規范時,成為一種內化於人心的意識形態時,它必須滿足一定的社會條件,經濟學家們分析的正是這些社會條件,如害怕未來的懲罰和「廟」的約束作用。那武俠世界的「意識形態」是如何形成的呢?目前還沒有一本武俠小說講述武俠世界是如何形成的,而都是直接端給了我們一個武俠世界。武俠本非現實,江湖是人造的江湖,江湖世界的意識形態實際是作者和讀者共同為它預置的。武俠看似是江湖世界的人物,其實他們所遵從的的意識形態是作者和讀者以自己的觀念強加的,實際他們活在人們的觀念世界中。武俠守信是作者和讀者的要求,而不是其自身的現實行動邏輯。[14]如果守信僅僅是為了滿足內心信念,而這種信念又是沒來由的,不守信僅僅是遭到人們的白眼,並無其他懲罰,那麼按現實邏輯,這種「守信」就是不可信的。武俠世界裡俠客們作為道德君子的守信行為在經濟學家看來,只是人們的良好願望而已,不可能實現。如果經濟學家的理論沒錯的話,但人們又並不覺得武俠的「現實」有什麼不對,那麼一個可能的解釋就是武俠世界與人們觀念中的應然社會相符,所以人們相信;而與經濟學家眼中的實然社會不同,所以它與理論矛盾。從本文下面的第四部分可以看到,這種觀念世界與客觀世界的分歧將是分析的一個重要楔子。

無論能否實現,守信是俠的行為在形式上的要求,而重義則是實質上的要求。在武俠世界裡,「義」的內容極其廣泛,幾乎集中了人類所有的美德:嫉惡如仇、鋤強扶弱,如《飛狐外傳》中的胡斐;情深意重、視友情高於一切,如《多情劍客無情劍》中的李尋歡;挺身而出、抗擊外侮、救民族於危亡,如「俠之大者」郭靖;以蒼生為己念,為免生靈遭兵戈塗炭而不惜殞命,如號稱「天下第一英雄」的蕭峰,……。武俠世界是一個俠「義」的世界,是一個正義永遠壓倒邪惡的世界,是一個讓人感動也讓人神往的世界。想想被稱為經典一段的《雪山飛狐》里胡一刀與苗人鳳比武那一場,生死決斗中,英雄間的肝膽相照、義薄雲天簡直讓君子國的人也會汗顏。

作為武俠世界的兩個支柱,如果說「武」體現了人的自然屬性,那麼「俠」就是人的社會屬性。「武」是武俠世界的權力資源,是社會中的支配手段,而「俠」則是武俠世界的道德資源,是社會的聯系紐帶,「俠義精神是一種以正義感為基礎的社會粘結劑。」[15] 前者解決沖突,後者實現整合。當然,這是個看上去有點簡單化的分析。因為俠義在某種意義上也是一種支配人的資源,比如相識、不相識的英雄好漢們看見宋江便會喊聲「哥哥」,納頭便拜,就因為宋江人稱「呼保義」、「及時雨」。但這種「支配」與「武」的支配畢竟還有所不同,它是對象的主動拜服,而非強制性的支配。如果說「武」讓甲能支配乙,「俠」則讓乙拜服甲,正是兩者的互動共同使武俠世界的童話展現在我們的面前。

俠肝義膽,長劍獨行,杏花春雨江南,白馬秋風塞上,這是一個何等簡單而浪漫的世界!以至於說起「人在江湖」,讓人更多地感到的不是無奈,而是神往。

四、「他者」:法律為何缺失

行文至此,可能沒有人覺得這是一篇關於法律的文章,從前面的分析中並沒有看出什麼法理學意義來。然而,只要讓我們稍稍把眼睛從武俠世界移開,對比一下同樣反映西方人英雄崇拜情結的美國西部片,問題頓時就凸現出來。蠻荒的西部,是美國人的武俠世界。荒漠、小鎮、牛仔、快槍手,誰的槍拔得快,誰的槍法更准,誰就是強者。沖突往往展開在強盜與小鎮執法官之間——小鎮的居民受強盜騷擾,於是大家湊錢請來快槍俠擔任執法官維護小鎮安寧,或者出賞金請槍手破案,經過精彩而激烈的槍戰,最後強盜被殲滅,這是大多數美國西部片的情節。大家注意,雖然最後也是靠武力解決問題,但槍手是為社區的居民執法,其行為的性質是行使公共權力,而不僅僅是個人的俠義之舉——雖然有個人俠義的成分。

在中國人的江湖世界裡,則看不到法律。這是一個沒有法律,甚至沒有國家(很多武俠小說無國家背景,只是一個純粹的江湖)的社會。按照西方人的觀念,法律是一種公共契約,小鎮執法官可以看作是美國國家形成過程中司法機構的雛形。按現實生活的邏輯,有人群的地方,就應該會有公共權力和規則的存在,但在武俠世界裡,卻看不到公共權力和法律——法律是由公共權力來制定和執行的公共行為規則,雖然江湖世界裡也有行為規則,如「義」,但它只是由個人來自覺遵守,違反者也只是受到俠義之士的個別懲處,而不是由公共權力按程序來規范化地普遍執行,因而不是法律——即是在個別情況下有,也幾乎無一例外地是被極力批判的對象,如《笑傲江湖》里五嶽劍派盟主左冷禪對未守「規矩」的劉正風的「執法」就被描述得極其丑惡而血腥。而江湖上最常見的殺人,就幾乎未看到按法律程序受到懲處或者按法定程序進行。江湖中公共權力的代表,武林盟主,雖然被無數人爭奪,但大多數情況是到故事說完也沒誰能如願以償當上。所謂武林盟主,總是為智者高人所不屑,只有那些武功雖高(因而有資格去爭),但未臻化境(所以才想去爭)的野心家們去你爭我奪,引來江湖血雨腥風,最後不得不由雖無意盟主之位卻被捲入漩渦的主人公,或單槍匹馬或偕久已退隱江湖的「民間」高手收拾殘局,而那個好不容易拼殺出來的「盟主」,作為邪惡的化身,椅子還沒坐熱,就被剪除。末了,在感嘆一番世人痴愚之後,主人公拭凈血跡,緩緩收劍入鞘,長嘆一聲,歸隱田園。沒有了盟主,沒有了權威,於是一切復歸平靜。爭奪盟主,成為江湖永久的笑柄。

武俠世界是一個反權威的世界。

沒有公共權力,沒有法律,也沒有本文前述信譽機制的作用,卻人人稱信守義,大家都知道這是一個虛幻的世界,可它卻為大家所接受,甚至沉迷其中。這正是本文第三部分所指出的「觀念世界與客觀世界的分歧」。

在分析這個矛盾之前,先說一個有趣的心理測驗。被測者須在幾個選擇項中選擇自己願意變成的動物,有人選擇變成鳥,測試答案說這反映了想擺脫繁瑣俗事紛擾的心理。同樣,對缺失公共權力和法律的虛幻的武俠世界的迷戀,正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國人潛意識里對公共權力與法律的渴望「擺脫」。武俠世界是中國人觀念世界的反映,而非對客觀現實的忠實描摹。觀念世界是自我意識的反映,在中國人的觀念世界裡,缺失了公共權力和法律,說明它們並沒有成為中國人自我意識的一部分。對此,一個可能的解釋是,它們是外在的,強制的,而不是如西方人那樣,是內在的,自發的。

從法律的起源看,中國的法律起源於氏族部落間的征戰,即所謂「刑起於兵」。氏族內部以血緣為紐帶時,還可以習慣來調整,但對被征服的部落,血緣親情是不存在的,只有靠嚴酷的法來維系。「在我國原始社會,法律調整的直接對象是部落和氏族間的關系,個人則主要由氏族原有的習慣所約束。」[16]隨著征服疆域的擴大,在國家形成的過程中,為維系統治,血緣紐帶逐步加強,原來的氏族成員成為統治國家的一小部分貴族,而越來越多的被征服者成了受法統治的子民。上層政治社會與下層世俗社會因異質和利益沖突而對立。對基層社會來說,法律是強加的,外在的。以前對中國「法」字的解釋,多認為「水」旁是公平的象徵,而這顯然與中國人自古以來的法觀念有所不符,蘇力教授則認為「水」旁指稱的是法像水一樣自上而下地頒布,[17]這也許能在一定程度上作為佐證。而看西方法律,古希臘羅馬的法律起源於貴族與平民斗爭的民主政治,是貴族與平民意志和利益的共同產物,法律自始就是市民社會的一部分,是市民社會的內在物,對市民而言,公共權力和法律是「我的」,而不是「他者」。但對中國老百姓來說,公共權力和法律則是不折不扣的他者,是一種壓迫物。這種他者意識,決定了普通中國人內心中對公共權力和法律的厭棄,公共權力和法律從未內化為中國人自我意識的一部分。

「創造者不願再看見自己,——於是他創造了世界。」[18]中國人便有了這樣一個武俠世界。中國人的選擇是回歸自然,以武功一較高下,只有武功才是自我的,而其他則是外在的,是社會性的。

福柯為我們提供了兩種權力分析的圖式,一種是「契約——壓迫圖式」,是法律的圖式,另一種是「戰爭——鎮壓圖式」,或稱「統治——鎮壓圖式」,前者是合法與不合法之間的對立,而後者是斗爭和屈服的對立。[19]顯而易見,法律的圖式可適用於西方,而「統治——鎮壓圖式」與中國則是吻合的。由於公共權力和法律是外在物,非契約產生,具鎮壓性,因而中國人對這種外在束縛物有著一種天然的離心傾向,遁世便成了中國人一個永恆的主題,甚至在本已是虛幻的武俠世界裡也是如此。小說終篇,袁承志、令狐沖、楊過、張無忌們年紀輕輕就紛紛退隱江湖,去享受田園生活,這似乎也是作者和讀者所能想到的最好結局,而沒有退出江湖的郭靖、黃蓉,只好戰死襄陽。美國西部片的結局雖也是槍手騎馬遠去,但他卻是去往另一個小鎮,繼續下一個賞金、美女與槍戰之旅。

這里就有個中、西方文化中的悖論,也就是在本文第二部分開始時提出的集體主義與英雄情結的矛盾問題。我們總是認為西方文化是張揚的、個人主義的、彼岸的,而中國文化是內斂的、集體主義的、此岸的。從很多表象上看,確實如此,但從另一些表象看,比如從俠文化看,西方卻又是制度化的、約束的、現實的,而中國文化是任性的、放縱的、出世的。其實無論東方還是西方,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個性的自由解放,都有著俠文化,都有著英雄情結,但西方人找到了平衡自我與他人、個體與社會的聯結物與減震器——法律,而在中國,法律不能擔當起這樣的角色,個人與社會間是沖突的、對立的,所以中國人總是在治世與亂世、入世與出世間徘徊。

中國人雖然把英文中的「law」翻譯成了中國自古就有的「法律」,但從前述分析可以看出,兩者雖然不能說在本質上不同,但至少在某些「質」上,是不同的。語詞在人為上的對應,掩蓋了這種不同。「正是在詞中,我們所想像的東西變成了我們所認識的東西,反過來,我們所認識的東西變成了我們每天表象給自身的東西。」[20]

我們在自己創造的語言里迷了路。

但幸好人類在理性之外還有感性,在學術中迷失的方向,也許在文學中可以找回。文學是對人的心靈世界的直接描摹。武俠文學以成人的童話給我們展示了中國人真實的心靈世界。

這種形而下的感性層面與形而上的哲學層面是相通的。中國的傳統思想主要受著儒、釋、道思想的浸染。「中國傳統哲學中的道家和佛家,既強調個體,又強調普遍性和超越性,個體的人同時又是超越的人。」[21]中國人通過思想達到個人具體性與社會普遍性的溝通,而非通過行為的制度化。從對「類崇拜」和「個體英雄意識」的滿足看,武俠就是這樣一個達到個體性與超越性統一的範例。「至於佔主導地位的儒家,則強調社會群體性,其主體性主要表現為社會倫理型思維,就個人而言,則是道德實踐型思維,其意向之所在,主要是道德實踐。主體內在的道德意志,就是世界的根本意義,因而也是人生的根本意義。」[22]重俠守義,快意恩仇,重道德而非尚法律,個體的道德自律成為社會群體性的基石,武俠世界才是中國人的理想社會。

五、意識,抑或無意識:武俠文化的精神分析

武俠文化的流行折射出國人對法律的厭棄心理,但按照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的觀點,一個普遍的看法卻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對法的需求會促使人們法觀念的形成。而且事實也似乎映證了這一點,表現之一是官司越來越多。這讓法治論者頗為鼓舞,因為據說這象徵著中國人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雲雲。

目前訴訟案大幅上升,是否就是因為對公共權力和法律的信任?這是很可懷疑的。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流動性的增強所造成的糾紛本身數量的增加可能同樣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實際上,公民對法律的信任度,隨著司法腐敗的滋生蔓延,是在降低而不是在增加。官司打輸了,人們認為這是因為在法院「沒人」,打贏了,則是由於關系「硬」。一個並非是嚴格實證性的判斷是,真正相信司法機關會嚴格依法判案、「只服從法律」的老百姓並不多。

但這並不意味著中國的社會秩序一定大亂。按照一般的、實際也就是西方的話語解釋,司法公正是社會公正的最後防線,在一個以法律維系的現代社會里,對法律信仰的喪失,昭示著社會秩序的崩潰,然而這在中國起碼現在並未出現。中國人對法律的不信任是對法律「公正」的不信任,而並非對法律制裁力的不信任。當人們紛紛尋求法律討個「說法」時,只不過是要藉助法律的力量制裁侵害自己的人而已,人們訴求的不是法律的公正,而是法律的力量。所以人們打官司,各種手段往往無所不用其極,造成被動受腐敗之害與主動推動腐敗的惡性循環。法律的被實施,同時也就是法律的被破壞。法治論者所無法認同的事實是,法律的推行,實際是在不斷強化它在民眾中的異己性。

從前文分析可以看出,法律在民眾中的這種異己性並非無源之水,也絕不僅僅是當代的所謂「司法腐敗」所能承當全部責任的——在某種程度上,甚至可以說腐敗是「果」而非「因」,是因為異己而腐敗,而不是因為腐敗而異己。這種異己性可以追溯到法律形成之初,它經過歷史的不斷強化,形成了一種強大的民族心理,並在文學作品的創作與閱讀中顯露無遺。

看看被讀者們譽為天下第一英雄蕭峰(即喬峰)的舉止:喬峰其時身在京西路汝州,這日來到梁縣,身邊銀兩已盡,當晚潛入縣衙,在公庫盜了幾百兩銀子。一路上大吃大喝,雞鴨魚肉、高梁美酒,都是大宋官家給他付錢。

——金庸:《天龍八部》第20回。

很少有讀者讀到此處時會覺得有什麼不對,反而是贊賞甚至羨慕。這樣一種與「官家」的疏離與對立情緒,已深入心理中的無意識層面,以至難以察覺。除了在新中國成立後,它被政治話語強迫地「弱化」了一段時間外,一直,並且至今,是中國普通民眾的一種主流心理。公家的東西,當官的,上頭規定,等等這些語匯的心理內涵是任何一個中國人不難體會的。

這種心理是如此的根深蒂固,以至在香港這樣可稱得上厲行法治的社會里,武俠文學卻仍是大行其道,甚至香港電影里,黑社會的血腥火並、肆無忌憚的街頭槍戰與砍殺,讓人懷疑是否該實行軍管才行,而這與香港社會實際上的法度謹嚴形成強烈反差。這是否是在法治約束下,中國人心理中不合法潛意識的一種合法形式的紓放?[23]如果說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那麼這種社會存在就絕不僅僅是當下的社會現實,——香港當下的社會現實是法治的,但其文化產品所折射的民眾潛意識卻很不「法治」——過去的社會意識的累積,也是一種不可忽視的社會存在。為什麼武俠文學僅流行於華人圈,並非主要因為語言障礙,而是文化心理的壁壘使然;為什麼武俠文學能流行於華人圈,哪怕他們散居各地,生活環境各異,包括居於法治之邦的法治之民,這是因為他們的心理中總有一部分是共通的。

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之間緣何發生錯位?榮格的心理學思想提供了答案。榮格對心理學的最大貢獻在於提出了「集體無意識」的概念。「集體無意識是精神的一部分,它與個人無意識截然不同,因為它的存在不像後者那樣可以歸結為個人的經驗,因此不能為個人所獲得。」[24]它是種族的共同的心靈的遺留物,具有超個體的「集體」的性質,不是個體在後天經驗中獲得的,而是本能遺傳的。榮格同時引入「原型(archetype)」的概念。原型是可以通過生活遺傳來生成的深層心理模式,這種心理模式並非來自「個人記憶中的殘跡」,而是來自「遺傳的大腦結構本身」。原型與個人記憶無關,而是一種由生理遺傳得來的大腦記憶。「從科學的、因果的角度看,原始意象可以設想為一種記憶埋藏(bury),一種印記或者記憶痕跡,它源自同類體驗的無數過程的凝聚(condense)。在這方面它是某些不斷發生的心理體驗的沉積

㈥ 圍繞法律寫作文,通過一件事體現「法」。

法律伴我成長

法律是我們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話說:「不以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說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縛它的規則,否則就會方寸大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養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讓未成年人嚴於律己。

我的身邊就有一些關於未成年人犯罪活生生的例子。幾個初中生沉迷於網路游戲中,整天泡在網吧里。身上的錢花光了,就將罪惡的雙手伸向身邊的人,向未成年人勒索錢財。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這些不良少年逃不過法律的制裁,被送去少管所進行勞教。這真是惡有惡報啊!他們輕視法律,在不良的環境影響下,走上了道德敗壞,違法犯罪的道路。我們作為21世紀的青少年,絕不能像故事中的少年那樣以身試法,觸犯了法規,到時候後悔莫及。

還有一個實例。一個中學生,新買的電動車被盜了,心裡感到很不平衡,報復的心理促使它產生了邪惡的念頭,於是進行還擊。他多次偷盜電動車和摩托車,成了臭名遠揚的「江洋大盜」。紙是包不住火的,一次在這名未成年人准備作案的時候被民警抓個正著,當場擒獲。事實證明,誰把法律當兒戲,誰就必定倒在法律之下。這位中學生戴上了偷竊的罪名,從此他的人生便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筆,就像一張雪白的紙張滴上了烏黑的墨水印,很難再擦掉了。我們同樣作為中學生,不應該有不健康的思想,因此我們現在如果多學一些法律知識,懂得什麼是違法的,什麼是合法的,要做到對於違法的事應該及時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只有這樣才能讓我們的身心健康地成長。

我認為,現在的未成年人應該學法守法,從小抓起,對不良行為及時進行預防和矯治。多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曠課、夜不歸宿;攜帶管制刀具;打架斗毆、辱罵他人;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偷竊、故意毀壞財物;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等行為。

只有做到這些自我保護措施,從生活的經驗教訓中悟出實實在在的道理和人生價值,遵守法律,讓法律與我同行!讓法律伴我成長!

㈦ 法律的感悟(作文)

1)
聽教授滔滔不絕、口若懸河地講解法律,從生澀難懂、枯燥無味的法的涵義中,我誤認為法只是象牙塔頂中的經書,束之高閣,讓人敬而遠之;當我暢游於法的歷史長河中,尋求與烏爾比安、耶林格、薩維尼、龐德、德沃金、波斯納等法學專家的對話,我誤以為法只是法學家眼中的寵兒,超然存在於歷史之中,虛無飄渺;當我看到電視劇中律師咄咄逼人的盛人氣勢與法官高高在上的威嚴態勢,我也曾誤以為法只是精英者之間的游戲,而凡人只是被動的參與者。然而在參加工作後,我發現其實法只是一種普通的社會規范,是每一個公民都能觸及到的,它無時無刻不在調整著社會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在社會生活中隨時隨地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法無處不在,在你、我、他身邊時常可以發現法的蹤跡,當你過十字路口,紅燈停綠燈行,這是道路交通法對行為的一種規范;當我在思量某件事情能否做的時候,我往往會思忖自己的行為是為法律所允許,這是我在用法的價值來判斷自身行為的可行性;當他的權利或者利益受到他人侵害時,他往往會通過訴諸或者求助於司法機關,這是他在用法律手段捍衛自己的合法權利。
因學法而守法,因懂法而用法,我苦苦追尋著法的軌跡,從大學時候的形而上的學習讓我理解了法的真諦,而在煙草三年的工作經歷則讓我認識了法的價值。對於煙草公司一名普通法規員來說,《煙草專賣法》無疑是最重要的一部法律,它體現的是秩序、自由、利益與正義的價值,這種價值導向規范著專賣人員的合法行為,保護著經營主體的正當權利與制約著違法者的不法行為,它是煙草專賣制度的基石所在,它計劃卷煙生產、特許壟斷經營、打擊制假售假,其目的則是為了維持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它讓市場的每一位消費者可以免於假煙的侵害,維護的是公民的合法利益;它規定零售客戶只要符合條件,則可以向煙草專賣局申請卷煙銷售許可證,這是煙草專賣法在保護每一位市場經營主體的自由權利;而當零售客戶的合法權利受到了煙草專賣行政執法的侵害時,可以向行政執法機關進行復議和申述,這則體現的是煙草專賣法維護正義的體現。在我們的工作中,煙草專賣法無處不在,則價值則無處不在發揮著它的功能,正是因為價值的存在,才讓煙草專賣法符合公序良俗,在煙草專賣法與道德之間建立起一座橋梁,才讓煙草專賣法真正深入人心。
馬基雅維利說過:「由於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舉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舉止才能維護法律。」它告訴了我們法與行為之間的辯證關系,指出了法對人的行為指導的重要意義。因此,學法、懂法、用法、守法,這是我們每個公民的權利與義務,也是責任所在,更是國家實現法治的根本保障。

2)
上一周,我們學校利用下午第一節課時間,給我們講了一堂法制報告會。通過這次開會,我的感觸很多。可以說,我們每一個人在生活中都會與同學、朋友,以及社會上的人發生一些矛盾,也許都是一些小事。既然是一些小事,那我想我們應該能夠和平能夠處理,不需要動用武器,這樣會毀了大家。在我的生活中出現過這樣的事:一天,一個小組在班裡值日,最後只剩下兩個人還沒有值完。一個男生只是在外面剛剛涮完墩布回來,不小心把水濺到了另一個男生的身上。那個男生隨口就說了一句:「喂,你沒長眼睛啊,往哪甩呢!」拿著墩布的男生還比較有誠意地說:「對不起,真是不好意思,我一定注意。」可另一個男生卻得理不讓人,「你一聲對不起就完了,這衣服怎麼辦。」那個男生見情勢不對,有點怒火了,這下,兩個人便吵了起來,還動用上了掃把。被水濺到衣服的男生用掃把的後面把另一個男生的眼睛給弄傷了。僅僅一滴水的事,就引發出這么大的事,太不值了。接下來,又通過學生們演的一個「搶錢事件」又揭示了如今社會的黑暗。三個男生管一個男生要錢,不給錢就得挨揍,這簡直是天理何在呀!我認為,一個人如果沒錢,他不是最窮的;但如果他連一點寬容都沒有的話,那就是真的窮了。說到尊重,也與寬容緊緊相連。如果你想得到別人的尊重,就應該做到自己該做的事,就應該學會去寬容別人,善待自己。這樣才有資格接受別人的尊重,才有資格提「人。」如果你可以做到寬容一小步,那麼社會就會少一份傷害,警察叔叔就會多一些功夫去做別的事。從今天起,就讓我們來靠近寬容,創建和諧社會吧!

3)
我們國家是法治的國家,法律越來越健全,北京是我們的首都,隨著城市化的進展,全國各地的有志青年湧向北京,參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成為推動社會進步,經濟發展的重要的有生力量。

現在北京有近400萬流動人口,在北京的現代化建設中是一支龐大的有生力軍,我就是其中的一員。初到北京時,除了感覺北京是一個有文化的城市,它有那麼多的歷史文化遺產,有那麼多的著名高校,北京人待人還很熱情……。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對北京的認識越來越深,感受也越來越多。近幾年來,我親眼看到了北京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京城的綠地多了,讓人無法忍受的沙塵暴也很少見了,天空更藍了,高樓更多了,道路更暢通了,人們的素質也提高了。所有這一切都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讓我印象最深的是北京的法制建設。法制是社會進步的象徵,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國的法制建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因為身在北京,就更深切地感受到了這種變化。在我居住的社區有許多宣傳欄,可以看到不定期的法制宣傳內容,從國家制定的法律,到地方政府制定的法規或規范性文件。這些法制宣傳讓轄區居民充分了解了自己應該享受的權利,如何遵紀守法,如何教育未成年人學習法律知識,加強自身保護。而我一個外地青年人,也從中受到了不少益處。在這個城市裡,我有許多老鄉,我們都在一個公司打工。

4)
我畢業於一個很著名的法學院,法律專業和律師職業是我義無反顧的選擇。非常後悔的是上學的時候沒有珍惜寶貴的學習機會,自感學藝不精,心驚膽戰的開始了「法律實踐」。
工作的我反而愛思考法律是什麼,法律是最低標準的道德,是具有強制性的一堆社會規范。我自己是一個制度崇拜者,相信在科學合理的規范下,社會才會有序發展,所以在上學的時候,聽到「以德制國」很有些不解。
上學的時候,老跟著自己的老師嚷嚷中國的法律是多麼多麼的不完善不健全,一翻書本,厚厚的法國民法典,浩如煙海的美國判例,動不動就在論文里的結尾寫「立法建議」,呵呵。中國法律是不健全不完善,法律空白需要填補,法律制度需要完善,法律條文需要修改,可是中國是多麼迫切的需要高素質的法律實踐者啊,只有制定法和實踐法同時發展才是正確的。
一直在關注「法大弒師案」和「鄧玉嬌案」。我自己的專業不是刑法,工作後也沒有和刑事案子打過過多的交道,但刑法和刑事訴訟法法規和原理我是理解的。前兩天從網上看到北京某檢察院說付成勵不能夠成自首,「他的行為不具備從輕的情節」,而付成勵卻表示,他在殺死程春明教授後,主動撥打了報警電話。對此,檢方認為,付成勵撥打電話自首,是為了躲避法律的懲罰,為了尋求從輕處理,並不是「認罪」的態度,所以不宜從輕判處。」「罪刑法定」是刑法的基本原則,刑法什麼時候說為了犯罪嫌疑人為了「從輕處罰」的自首就不是自首了?自首是「可以」從輕判決的情節,也就是說法院認為是自首但亦可不從輕判決,但是該認定自首的若不認定,那不成笑話了嗎?總之,我真的不希望付成勵師弟年輕鮮活的生命這樣逝去。
「鄧玉嬌案」剛開始的時候,根據當時通報的事實,鄧某的強奸行為顯而易見,對於這種嚴重的暴力型犯罪,就沒有防衛過當一說,鄧玉嬌就是正當防衛,無罪釋放。可是,當不能操縱法律的時候(因為這個實在太明顯了),便來操縱事實,鄧玉嬌還是「防衛過當」了。
再看看律師行業,掙扎在貧困線上的年輕律師,開著賓士寶馬的大律師,法官與律師等等,還真是光怪陸離啊。合夥人、大律師是個是什麼概念呢?就是能拉來大項目、大標的案子的律師,他們有著深厚的社會關系和很高的社會知名度,很多大律師可能早就不做業務了。中國不同於美國,賺錢的不是訴訟律師而是非訴律師,很多非訴訟律師只要拉來項目就可以了,業務自有助理來做。

天下文章一大抄, 看你會抄不會抄。加油

㈧ 有關法律的作文,500字

每個公民都應該學習社會主義法律知識。有人認為學法是一件無所謂有也版無所謂無的事。其實,這權種觀念是不正確的。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人民的希望。祖國和人民盼望我們健康成長,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為了不辜負黨和人民的期望,我們青少年學生不僅要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現代科學文化知識,而且要有法律知識和守法觀念,懂得合法與非法,違法與犯罪等道理,自覺依法辦事。這樣才能抵制各種不良影響,促進自己健康成長。否則,就會成為法盲,就會自覺的或不自覺的做出損害國家,社會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如果社會成員不懂法,不守法,大家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那社會就會陷入極端混亂之中。那樣社會就無法存在和平發展。人們就無法生活,學習和工作,人民的生命,財產和各種權利就無法得到保護。因此,知法、守法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為了祖國的明天,也為了我們自己,去學法、了解法,讓我們每一個人都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㈨ 關於法律的作文800字

法律是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途徑,與道德相比,法律更客觀,范圍較窄,並且版以強制手段發揮權作用。當維護社會秩序的道德力量不夠的時候,需要用法律手段解決。

在公共生活中,法律具有指引作用,強製作用,預測作用和評價作用。所以每個公民都應該知法守法,這樣社會才能更穩定,經濟才能更好更快地發展。

有人認為學法是一件無所謂有也無所謂無的事。其實,這種觀念是不正確的。當今我們的家庭生活,學校生活,以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離不開法。我們身邊的學多問題都要依法解決。所以,一個合格的公民必須是一個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觀念,要懂法律知識。要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對於香港這個有名的法制社會,大家都不會陌生。可是大家知道嗎?香港的法律是多麼的井井有條。無論是在生活中,學習中,還是在工作中,人們都依法規范自己的行為。所以,香港的經濟處於領先地位。人們的文化素質也很高。可見,法律是多麼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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