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文寫作的分類
公文按性質可分為通用公文和專用公文兩大類。 通用公文按行文方版向分為上行文權、平行文、和下行文;按流通來源分為收進公文、外發公文和內部公文;按作者性質分為黨內公文、行政公文和社會團體公文;按發文性質分為問文和復文;按內容處理要求分為參閱性公文和承辦性公文;按辦理時間要求分為特急公文、緊急公文和常規公文;按機密程度分為絕密公文、機密公文、秘密公文和普通公文;按特點和作用分為規范性公文、指揮性公文、報請性公文、知照性公文和記錄性公文。通用公文從文種上劃分,可分為行政公文和事務公文。根據2000年8月24日頒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行政公文種類包括以下13種:命令、決定、公告、通告、通知、通報、議案、報告、請示、批復、意見、函、會議紀要。事務公文包括:計劃、總結、調查報告、領導講話稿、典型材料等。 專用公文指具有專門職能的機關在專門的領域中形成、使用的書面材料,具有專指內容、特定格式。主要包括:財經文書(市場調查報告、經濟合同)、司法文書(起訴書、判決書、筆錄)、外交文書(國書、照會、護照、條約)及軍用文書等。
Ⅱ 請問公文寫作的分類有哪些哪些是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公文的種類主要包括:命令、議案、決定、指示、公告、通告、通報、報告、請示、批復、意見、函、會議紀要。
在各類企業中,所指的公文一般為商務公文,主要分為介紹報告、請示、會議紀要、工作計劃要點、公司及產品介紹、信函、講話稿、可行性報告、工作總結、市場調查報告、說明等
上行文:報告、請示、議案
平行文:函
下行文:命令、決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報、批復、會議紀要
Ⅲ 機關公文寫作的要點及公文的分類是什麼
行政機關公文寫作常識
一、公文寫作的特點
公文寫作的對象是公務活動,是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規范體式的文書,是依法行政和進行公務活動的重要的工具。其特點:
(1)由法定作者制發,具有法定的權威性:
(2)具有法定的現實執行效用;
(3)具有規范的體式;
(4)必須履行法定的生效程序。
二、行政公文的種類及類型
公文的種類,共13種。主要是:( 1)命令(令);(2)決定 :(3)公告 :(4)通告;(5)通知;(6)通報;(7)議案:(8)報告;(9)請示;(10)批復;(11)意見;(12)函;(13)會議紀要。
文種適用范圍:
(1)命令(令) 適用於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
(2)決定 適用於對重要事項或重大行動做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3)公告 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4)通告 適用於公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5)通知 用於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
(6)通報 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
三、行政公文體式
公文的一般體式包括: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發文機關、發文日期、印章、抄送機關、發文字型大小、機密級、緩急程序、閱讀范圍等。 文頭部分 行文部分 文尾部分
公文的規范體式:一指撰寫公文所採用的語體(現代漢語語體);二指格式,即公文結構與公文各組成部分的文字元號在載體排列上的規定形式。公文的擬制必須遵循規范化的體式,其目的是為了維護公文的法定效力和機關的權威性,也是為了實現公文工作標准化,提高工作效率。
Ⅳ 公文可從分為哪幾類
(一)命令(令)
適用於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
(二)決定
適用於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做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三)公告
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四)通告
適用於公布社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五)通知
適用於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
(六)通報
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
(七)議案
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八)報告
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九)請示
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
(十)批復
適用於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
(十一)意見
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十二)函
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准和答復審批事項。
(十三)紀要
適用於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
(十四)決議
適用於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
(十五)公報
適用於公布重要決定或重大事項
(4)公文寫作文種分類擴展閱讀:
公文寫作原則:
1、內容上「三查三改」
查立意:看是否明確、完整、突出,改觀點錯誤、浮泛空洞、文不切題、含混冗雜、不合邏輯之處。
查措施政策:看措施、規定、辦法、意見是否符合政策,切實可行;改矛盾抵觸之處及不求實效的官話、套話、大話、空話和不力之處。
查材料:看是否具體、真實、典型,改一般化、概念化和不實之處。
2、文字上「三查三改」
查篇章:看是否明確、緊湊、合理,改雜亂無章、上下脫節、主次詳略不當等。
查行文:看是否精煉、合乎語法和邏輯,改用詞不當、啰嗦累贅、邏輯錯誤之處。
查文字:看是否規范,改錯別字、生造詞語、濫用簡稱、標點錯誤和文面款式毛病。
3、體式上「五查五改」
查文種、標題、主抄送單位、附件、附加標記有否問題,如有即行訂正。
辦文必須迅速及時,不失時效。公文一般有一定的時效,特別是有明顯時間要求的公文,如果超過時限,就會耽誤工作,造成損失。因此,為了做到公文處理及時、迅速,必須健全制度,簡化手續,增強時間觀念,以保證公文盡快處理。
公文的保密也要符合要求,必須嚴格地執行保密制度,嚴格控制擬稿過程、印刷過程、處理過程,不管是什麼人泄密,都是失職瀆職,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Ⅳ 公文的文種包括哪些
我國行政系統通用公文文種體系中包括有:條例、規定、辦法、決定、命令、指示、批復、通知、通報、公告、通告、議案、請示、報告、調查報告、總結報告、函、會議紀要等,它們性質不同,各有特定的適用范圍。
選擇公文文種的依據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看作者與主要受文者間的工作關系;二是看作者的法定許可權;三是看行文目的、行文要求和表現公文主題的需要。
(5)公文寫作文種分類擴展閱讀:
一、《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 》第八條公文種類主要有:
(一)決議。適用於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
(二)決定。適用於對重要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三)命令(令)。適用於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晉升銜級、嘉獎有關單位和人員。
(四)公報。適用於公布重要決定或者重大事項。
(五)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六)通告。適用於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七)意見。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八)通知。適用於發布、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批轉、轉發公文。
(九)通報。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況。
(十)報告。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回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十一)請示。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復。適用於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
(十三)議案。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十四)函。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准和答復審批事項。
(十五)紀要。適用於記載會議主要情況和議定事項。
二、公文在語句組織中作者真實的意思表達不清楚,上氣不接下氣,前言不搭後語怎麼辦。主要從句子成分和語序安排上下功夫。
主謂搭配,定語與中心詞的搭配要合理,句子成分要完整,一句話不能出現兩個主語,語句要遵從語法和邏輯規則。這需要扎實的文字功底,也是大家實際工作中的困難。光講理論沒用,我給大家講四點體會:
1、當要表達的一組並列概念之間有輕重、主次之分,大小、高低之別時,應依次順排或倒排。如「國庫券」的面額分為1元、5元、10元、50元、100元和1000元六種。(由小到大)
2、當一組概念表現由若干連續的運作、行為構成的活動過程時,按時間發展順序排列。如該犯從北京市××監獄逃跑後,先後流竄到石家莊、鄭州、武漢、廣州等地繼續作案。
3、當一組概念表現一個認識過程時,一般按由淺入深、由表及裡的次序排列。如「這是一份很好的材料,它能引人深思,促人覺醒,催人奮進」。
4、當一個語句反映因果關系時,按先因後果次序排列。如「因為我們是為人民服務的,所以我們有缺點就不怕別人批評指出」。
Ⅵ 公文寫作都包括什麼謝謝
公文種類
公文的種類簡稱文種。根據國務院辦公廳1993年修訂發布的《國家專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屬規定,公文種類主要包括:命令(令)、議案、決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函、會議紀要。
公文作為傳達和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聯系和處理各級機關公務的工具,體現著組織的意志,表達著組織的主張,顯現著組織活動的行為目的。因此,公文的種類和體式取決於公文的性質和公務活動的內容與方式。不同的文種反映著公文不同的內容與作用。各機關在擬制公文時,必須從實際需要出發,根據本機關的職權范圍、所處地位與發文目的,正確使用文種。在機關單位,除了應用公文之外,經常用到的還有常用文書。常用文書包括:計劃類、總結類、講話類和信息類等。
Ⅶ 企業公文寫作的常用文種有哪些
公文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的公文,是指黨和國家行政機關各自正式規定的文種。內現在,黨的容各級領導機關使用的14個正式文件種類是:決議、決定、指示、意見、通知、通報、公報、報告、請示、批復、條例、規定、函、會議紀要。國家行政機關公文的種類主要有13種:命令(令)、決定、公告、通告、通知、通報、議案、報告、請示、批復、意見、函、會議紀要。黨政機關明確規定的上述文種合計為27個。其中9個是相同的,即決定、意見、通知、通報、請示、報告、批復、函、會議紀要;不同的也是9個,其中屬黨的機關的5個:即公報、指示、決議、條例、規定,屬國家行政機關的4個,即命令(令),議案、通告、公告,這18個文種,公文學界稱其為法定文種。廣義的公文,除上述法定文種外,還包括黨和國家機關常用的應用文,其大至總結、計劃,小至條據、便函,種類繁雜、素無定目。一般說主要有綜合性工作總結、計劃(包括規劃、工作要點、安排、方案、設想等)、調查報告、簡報、專用書信、講話稿、訃告悼詞、規章制度(如章程、細則、制度、守則)等。
Ⅷ 公文寫作中的文種
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文種組成,標題中最好不要出現呈報二字,應該命名為關於***的報告。
Ⅸ 公文寫作的行文方向有幾種
從一個單位的對外文件來說,可以行文方向劃分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三類。 (1)上行文。上行文就是指下級機關、下級業務部門向它所屬的上級領導機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所發送的公文,是自下而上的行文,故稱上行文。比如,國務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給國務院所報送的工作報告和請示就是上行文。一般地說,上行文是作為下級機關向上級領導機關,下級業務部門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匯報工作,請示問題,請求給予領導和業務指導的文件。 (2)平行文。平行文就是指同級機關或者不相隸屬的,沒有領導與指導關系的機關之間的一種行文。比如,中共中央各個部之間,國務院的各個部、委、局之間,各個省委之間,省人民政府之間,各個縣委之間,縣人民政府之間,都是平級平行機關。再如,省軍區和省人民政府之間,學校和工廠之間,沒有領導指導關系,是一些不相隸屬的機關。上述這些機關之間,在相互聯系或協商工作問題時,一般都適宜於使用「函」來行文。 (3)下行文。下行文就是指上級領導機關對所屬的下級機關的一種行文。比如,黨中央給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國務院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發的文件就是下行文。下行文一般常用指示、決定、通知、批復等。 下行文是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下級業務部門實施領導與業務指導責任的重要工具。對下級機關與業務部門來說,是重要的收來文件。一些面向群眾的公告、通告、通知等文件,也是下行文。 一些下級機關為業務問題向上行文時,不按業務歸口原則行文,以為只要找政府機關就能迅速解決問題,實際上這些請示送政府機關後,仍然要轉到各業務主管部門研究,由業務主管部門提出意見,或作出處理決定。這種不合規范的行文,不僅未能達到請示單位的目的、願望,反而形成大量公文倒流現象,嚴重影響工作效率。因此,工作人員應注意,一定要按業務歸口原則請示或商洽工作。 造成上述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由於有些工作人員對「隸屬關系」的概念理解比較狹窄,一提「隸屬關系」就只從行政上理解,因而在為有些業務部門或機構擬制文件時,以行政機關的名義向上級行政機關行文。事實上,各級業務部門和機構,除了在行政上與各級所屬機關具有隸屬關系外,它們還在全國范圍內組成了一個由上而下的垂直領導結構,建立了自上而下的業務指導關系,這種業務指導關系也是隸屬關系。 重點難點從不同的角度對公文進行分類 由於公文所反映的社會現象是極其紛繁復雜的,為了保證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有秩序、高效率地進行,就必須從分析和研究機關公文的性質、特點和作用入手,對機關在日常工作活動中所使用的公文進行科學的分類。這是人們認識公文這一事物並探求其科學規律的一種有效的方法。 常見的、基本的公文的分類,主要是從公文的來源、使用范圍、行文關系、性質與作用、內容與特點等方面來劃分的。 1.從公文的來源來劃分,可將一個機關的公文分為三個部分:對外文件、收來文件和內部文件。 (1)對外文件。是指本機關(或部門)擬制的向外單位發出的文件,它是作為傳達本機關的意圖發往需要與之聯系的針對機關的文件。 (2)收來文件。簡稱收文,是指由外機關擬制的,作為傳達其自身機關的意圖,發送到本機關(或部門)來的文件。 (3)內部文件。是指制發和使用都限於機關內部的文件。 2.從公文的行文關繫上來劃分,可將機關公文劃分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三類。
Ⅹ 一般公文寫作的種類
公文按性質可分為通用公文和專用公文兩大類。
通用公文按行文方向分為上專行文、屬平行文、和下行文;按流通來源分為收進公文、外發公文和內部公文;按作者性質分為黨內公文、行政公文和社會團體公文;按發文性質分為問文和復文;按內容處理要求分為參閱性公文和承辦性公文;按辦理時間要求分為特急公文、緊急公文和常規公文;按機密程度分為絕密公文、機密公文、秘密公文和普通公文;按特點和作用分為規范性公文、指揮性公文、報請性公文、知照性公文和記錄性公文。通用公文從文種上劃分,可分為行政公文和事務公文。根據2000年8月24日頒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行政公文種類包括以下13種:命令、決定、公告、通告、通知、通報、議案、報告、請示、批復、意見、函、會議紀要。事務公文包括:計劃、總結、調查報告、領導講話稿、典型材料等。
專用公文指具有專門職能的機關在專門的領域中形成、使用的書面材料,具有專指內容、特定格式。主要包括:財經文書(市場調查報告、經濟合同)、司法文書(起訴書、判決書、筆錄)、外交文書(國書、照會、護照、條約)及軍用文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