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的家鄉作文以第一人稱視角我來寫這篇作文
我的家鄉是一個風景如畫、依山傍水的地方.
在村前,是一條清澈見底的小河,在陽光的照射下,就像誰撒了一大把的金子似的,波光粼粼.一條條不知名的小魚在河裡快活地游來游去,有的小魚遊行的速度可真夠快的,比同學們賽跑時的速度還快呢!在村後,是一座座蒼翠欲滴的大山.山上,一棵棵大樹高聳入雲,就像是一位位守護神,守護著遠近鄉民的安全.一棵棵像碧玉裝扮過的小草,就像我一樣想快點長高,不甘示弱地拚命往上生長,讓大山擁有了一件翠綠的衣裳.在村旁,是一家家貨品豐富、價廉物美的商店和一條又寬又長的馬路.只要一有時間,我就會奔到商店去買東西吃.每次吃完之後,心裡總是美滋滋的.
這就是我的家鄉,一個美得沒人能畫得了的地方.
我的家鄉依山傍水,是個好地方.
家鄉的山很高,高得就像在和白雲拉手聊天呢!在眾多高山之間,有一座叫金山,金山腳下有一個村,叫金山村.金山村盛產貝母,村裡家家戶戶都種了貝母.每到十月份,村裡的老老少少都會下地種貝母.盡管爸爸在城裡工作,但是一到種貝母的時節,他就會回到家鄉幫奶奶種貝母.到了第二年的四月份,貝母成熟了,一個個白胖胖的貝母在田裡靜靜地躺著,等待勤勞的人們去收獲.如果這時候你去金山遊玩,一定會聞到一股不那麼好聞的味道,那是農民伯伯正在用硫磺熏貝母呢!
金山村也加工粉干.剛加工出來的粉乾果,可香了.光是那香味就會吸引人們忍不住要去品嘗一番.這里出產的粉干又細又白,很受人們喜愛,它還遠銷到縣城以及其它縣市呢!
種貝母讓家鄉的人們富裕起來,很多村民都造了新房,買了汽車,村裡的路也越來越寬,由原先高低不平的機耕路變成了如今又寬又平的水泥路.另外,家鄉的環境衛生也越來越好,過年回家時,路旁可干凈了.
我想家鄉的明天一定會更美好!
Ⅱ 怎麼用第一人稱寫作文
為第一人稱寫作文就是把作文里的主要人物,寫成我,就是第一人稱了,而且都是以擺事實講道理的形式,而且必須是真實的故事才可以寫成第一人稱。
Ⅲ 請用第一人稱寫一篇作文
Today,I go to school at half seven in the morning,then I have four lessons .I have lunch at school.In the afternoon ,I go home and I do my homework.I have dinner at seven o'clock and I go to sleep at nine o'clock.
Ⅳ 用第一人稱寫作文有什麼好處
首先復來說用第一人制稱的好處,給人以身臨其境之感,讓人讀起來更加有興趣,將自己和主角進行人物交換.而且作者也會有一種成就感吧,而且也比較好寫.
其次是小說情境顯得更為真切,作者與讀者的距離縮小了.
三是可以讓文章行文通順,娓娓道來,口語化,給人以一種親切、可讀的感覺.
Ⅳ 採用第一人稱的寫景作文
雨總來得輕悄悄,在教室里彷佛沒有它的存在,從窗外望去,它像隱形般讓人看到。唯有靜下心來,坐在窗戶邊,聆聽著它的韻律,感覺它的美。我喜歡在下雨的時候,看著書,隨著情境把自己投入於書中,我喜歡在下雨的時候,躲進暖暖的被窩里,睡個好覺,我喜歡在下雨的時候,就算發呆也好,靜靜地望著外面的景物,探索著內心的世界。也許這是一種奢侈浪費,但是我卻認為這是一種生活的享受,生活的情趣。
瞧!一會兒,雨絲漸漸停了,溫煦的太陽從雲朵中探出頭來瞧個究竟,光線像柔柔的絲綢遍布大地。呀!看那遠處的山脈是如此的清,山上幾縷炊煙裊裊,叢叢樹林環繞,彷佛是傳說中的桃花源,令人嚮往。放眼望去,農地一片鵝黃,辛勤的農人在田裡,為來臨的一季做好准備。在這寬廣的景緻中,又怎能少了五彩繽紛的花呢?它們三三五五地為大地添蓋了一片笑意,自然又芳香的氣味,令人神清氣爽,整座山,整遍野地都充滿了生氣,爭先恐後地冒出來,為這世界貢獻出自己微薄的一點光。
吱吱喳喳的小鳥振起雙在廣闊無邊的天空中飛翔,追遂著自己的目標,?怕重重的困難,飛越過最高的山。刻苦耐勞的蜜蜂也嗡嗡地采蜜去了,它一生總是充滿了活力,永不止息。萬物蘇醒了!春天真的來了!
我們不落人後,脫下厚重的外套,沖刺般的勁,奔向大自然的懷抱,緊緊地擁抱著它,用盡全心去感受它的美,感受它無比的舒適。同學們,老師們,上上下下每個人都紛紛走到戶外。躺在草地上,看著充滿神秘的天空,和朋友追遂,聽風在耳邊呼呼吹著。
春天!帶給大地繽紛的色彩,帶給萬物新的開始,帶給人類向上的動力。我們歌頌春天,我們歡迎春天,我們更期盼春天!
(轉載)
Ⅵ 第一人稱寫作文600字
1.水遇到一個又一個障礙,卻毫不在乎,它只是聚集為一股股水流,彷彿在避免不了的一場搏鬥中收緊肌肉一樣。
高爾基說過,普里什文有「一支生花的妙筆,善於將普普通通的詞彙靈活地搭配起來進行描寫,一切都具有觸摸得到的可感性」。如這段文字,寫水微微有些急,並沒有滿足於湍急、奔流等泛泛的字眼,而是把它活化,寫它的情態變化,先寫它的心態——毫不在乎,再寫它的變化,然後比擬。
2.你順著小溪會突然來到一個寧靜的地方。你會聽見,一隻灰雀的低鳴和一隻蒼頭燕雀惹動枯葉的簌簌聲,竟會響遍整個樹林。
這段文字寫樹林的寧靜平和。但似乎聲響很大,有聲音「響遍整個樹林」。什麼聲響呢?「灰雀的低鳴」和「一隻蒼頭燕雀惹動枯葉的簌簌聲」, 「低嗚」則聲音不大, 「簌簌聲」就更是微小,則整個樹林響遍這種聲音恰是因為環境的寧靜。這里很好的運用了以聲襯靜的方法。
作者從這些景物描寫中透露了融入自然、親和自然的感情。
_海是島...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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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條林中的小溪。自來到這個世界上,我便只有一個信念——終我一生,到達大洋。
為了達成這個目標,我一直不停地走。我知道那廣闊的大洋在東方,我便一直朝著東方去。太陽升起的時候,我朝著太陽走;太陽落山的時候,我往它相反的方向去。一步一步,從不停歇。
在往大洋的路上,我遇到過許多志同道合的夥伴。我們互相招呼著,手拉著手一起向前。我們也遇到許多的「攔路虎」,有時是一個小水窪,有時是一個陡壁,有時會是橫堵在我們前進路上的大樹......
不管遇到什麼樣的阻礙,我們都不在乎。我們會凝聚成一股強大的力量,把小水窪填滿,從陡壁上躍下,從大樹邊上繞過去......總之,我們會想盡辦法,越過一個又一個攔在我們面前的障礙物。
有一次,我們遇上了一棵巨大的百年雲杉。那棵雲杉實在是太大了,大得讓我們有點泄氣。可俗話說「開弓沒有回頭箭」,我們這些小溪從一出生,便義無反顧地踏上了去往大洋的征程。我們,也是沒有回頭路可走的。於是,我們不得不抱成一團,拼盡全力對著那棵巨大的雲杉撞擊。在經過無數個日日夜夜不懈地沖擊之後,我們終於把它沖開了一道縫隙。前進的道路再一次暢通,我們不由得歡呼雀躍起來!
在路上,我們還會遇到各種各樣美麗的小花。那些小花真美啊!有好幾次,我都想停下來,守著她,和她一起過幸福的日子。可是我的夥伴們及時地制止了我,他們說,如果我停下來,就會成為一灣死水,再沒有未來。那美麗的花兒也對我說,她只喜歡充滿活力,勇往直前的我。所以,我便不得不含著傷心的淚水,與我心愛的花兒說「再見」。
前進的路很長,我們只知道往前、往前。因為相信,不管經歷多少磨難,我們終能到達那自由、廣闊的大洋,那是我們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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ゞ£斷橋❀... 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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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用第一人稱寫一種植物的作文450字以上
含羞草復
我叫含羞草,有的人也制叫我知羞草、喝呼草。許多人喜歡我,特別是小朋友。人們在開春三、四月把我的種子種下,一個星期後,我就從泥土裡伸出頭來啦。嘿!這個世界真好!這么多的高樓大廈,我把頭抬高了也看不到頂。唉,人類竟然有這么多的花衣服,我弄來弄去就這么一套過一輩子,還上下有剌。
不過,我長著羽狀復葉,會開小球形的粉紅色花朵,可比人類漂亮多了。可是,比我好看的人還是好多呦,讓我好難為情。所以,他們一來親近我(特別是那些小朋友,就是愛和我玩耍),我就把葉片合起,低下頭。羞於和他們在一起-----相形見絀嘛!幸好我渾身有剌,人們也不敢過分的親近我。
到10月份,我就會有小寶寶啦,他們是扁扁的、園園的,三三二二的躲在莢果裡面。人們要關愛他們噢。其實,我是多年生的,只是這里冬天太冷了,我實在受不了,只得回爸媽那兒去了。
噓!你耳朵過來點,讓我悄悄告訴你,我還有安神鎮靜、止血收斂、散瘀止痛的葯用功效呢,就是要把我全身都曬干使用,好可怕呀----不過,為了愛我和我愛的人們,我縱然粉身碎骨,也值了!
Ⅷ 用第一人稱寫文具的作文400字
我是鉛筆
劉昕瑋
嗨,大家好!我是一枝鉛筆,從上面看,我是圓圓的,我的身體很長,大約有二十厘米長。穿著五顏六色的衣服,很漂亮!你們別看我小,用處可大啦!要是沒有我,小朋友們可就不能夠寫字了!
一天,一位小女孩買下了我,我很高興。過了幾天,小女孩從包裝袋中把我拿出,並塞到卷筆機里,把我的腳削得尖尖的,然後放進了文具盒裡。就這樣,小女孩一天削一次,她非常高興,而我卻每天要忍受一點兒痛苦,但是,我很願意這樣,因為我是一枝鉛筆,我的工作就是為地球上的小朋友們服務,我願意犧生自己,我非常高興!
小朋友們,我可是用來寫字的,我不希望看到一些同學用我來傷害別人,你們可千萬要記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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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橡皮
我是一塊活潑可愛的橡皮,是一隻「小白兔」的模樣。全身雪白,美麗的「衣服」,色調柔和,文理清晰。殷紅的眼睛,短短的尾巴,和那張得大大的三瓣嘴,真是淘氣又可愛。
從那一天起,我開始了那酸甜苦辣的生活。
酸
一天清早,我被一輛運貨車送到了大城市的商店裡。被放在櫃台的中層。「喂,哪裡來的小不點兒,敢到我們的地盤上來!」一塊大橡皮向我瞪大了眼睛,我嚇了一跳,鼻子酸溜溜的,眼淚止不住往下掉,這時,一位售貨員阿姨向我走來,狠狠地批評了大橡皮,這才止住了我一場大哭。
甜
又過去一個夜晚,一個小男孩兒興高采烈地來到我面前,輕輕拿起我,端詳了好一陣子,最後捧起我向收銀台飛奔而去。呀,我被選中了!我得意洋洋地向好朋友們和那塊大橡皮揮手。我心裡像吃了蜜一樣,可甜著呢!
苦
就這樣,買下了我的那個小男孩就成了我的新主人。日復一日,隨之而去的是我那雪白的皮膚。有一天,小主人一生氣,突然把我丟在了黑黑的收藏櫃里,我心裡痛苦極了。
辣
黑乎乎的收藏櫃成了我的第二個家。在黑暗的世界中,我拿到了一件厚厚的大衣服,穿上一看,不是自己的,而是鄰居鉛筆大叔的。我臉上火辣辣的,紅著臉兒去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