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考滿分作文650字論早戀是不是錯
論早戀是不是錯
早戀是現在社會生活中一種普遍行為。不管是中學生、小學生、高中生現在大部分都在「談」。早戀也許是對的,也許是錯的,他一直在徘徊應該站在那一邊。
喜歡是一種最美最單純的付出,被喜歡也是一種珍貴而難得的幸福。
早戀是處在未成年與成年之間,大多發生在未成年中。早戀對於正處於叛逆時代的我們來說很想去嘗試,對於正處於青春期的我們來說比較好奇,我們還比較單純。把事情看的過於簡單,而現實相反,勾心鬥角、爾虞我詐。我們明明知道這些為什麼還要錯,有人會說:「這樣只是為了找一個情感寄託。」而有些人會固執地說:「要錯就錯到底吧。」我覺得第一種說法可被認同。
我覺得,早戀並不影響成績,反而給學習帶去動力。戀愛是一種幸福快樂的感覺,令人神往,令人產生動力,令人充滿熱情,令人魅力四射。正是有了心靈的寄託,所以要表現自我,戀愛了,高興了,快樂了心情好了,學習才會有動力,才會有心思去學,認真地學,所以我認為戀愛給學習帶去了動力。
早戀,在家長眼中是孩子成功路上的絆腳石,不管你怎麼解釋都不會被認同。父母只想讓我們好好學習,長大後有一份好工作,好好報答他們的養育之恩。
早戀,初中的愛情是朦朧的,是我們的開始。我們的開始,不摻加任何渣子,權利、金錢······這個時候愛情是最純潔的,不受物質控制,愛的轟轟烈烈,這就是初中的愛情!
早戀是一種情感寄託,因為這種感情在父母那裡得不到,再說許多同學經常和父母吵架,體會不到親情的感受。早戀,找到了一個情感寄託,就像有了一個哥哥,兩人之間無話不談,談天說地,到父母那裡說不出來的話在這全都說出來了。他可以忍受你做任何事一直為你著想,而朋友也許不能這樣永遠不棄。
㈡ 2007天津高考滿分作文留給明天
「哪個少男不鍾情,哪個少女不懷春。」
高二快要結束的時候,我和她不幸被歌德這老頭言中,「鍾情」得厲害,「懷春」得一塌糊塗。
「紅線」是文學,校文學社的小報把我的文章和她的詩歌登在了一起,同為社員的我和她便在互評作品的時候有了較深的印象。她的詩清純且有些朦朧,我的散文熱烈奔放,經過一段時間的「切磋」與「碰撞」,我終於有了感覺,我有些喜歡她了。我很內向,又很膽小,不敢去她的教室解決秋水之盼,便心如長草般等待著每周一次的文學社活動。
我發現,她似乎對我也頗有好感。文學社20多位「文學家」,女才子佔了一多半,她卻偏偏坐在我旁邊的位子,而且時不時向我莞爾倩笑。
於是常常不顧老師口吐蓮花的妙語,和她談「碧雲天,黃花地,西風緊,北雁南飛」,談「天盡頭,何處有香丘」,談「詩意的棲居」,談「思想的蘆葦」;她則和我談泰戈爾、談惠特曼、談顧城、談北島。談談復談談,惺惺亦惺惺,別的「社員」們常常在休息的間歇說笑打鬧,我和她卻始終「相敬如賓」。我曾聽經驗豐富的大人們說,這就是「好」的標志。
我和她真的「好」上了,沒有明言,心有靈犀。
有人會笑話或指責我:小小年紀竟敢早戀。其實我始終反對「早戀」這個詞。林黛玉與「寶哥哥」兩情相悅的時候不過十多歲;翠翠對二老儺送有好感的時候大了點,也才14歲多一點;朱麗葉與羅密歐就更是絕對的「早戀」,一個14歲,一個17歲;為愛而煩惱的維特本來就是個「少年」。這些都是千古絕唱,為什麼到了我這里就成了十惡不赦的罪過?更何況我們只是談文學,從來就沒有談過「戀愛」,更不會像那些低素質的同學一樣光天化日之下牽手、喂飯,更沒有偷偷KISS(連想都沒想過)。我和她都是很純潔的青年,是精神境界很高的好學生。如果非要給我們安上「早戀」的罪名,那我們也只不過柏拉圖式的「精神戀愛」而已。
高三了,文學社暫停,我和她難得再見一次面(我們學校很大)。發e-mail成了我們「精神戀愛」的主要方式。有一次,我曾大膽地在信中寫進熱辣辣的「情語」,好久,才收到她的回復。
「我一直把你當作最要好的同學,把你當作可信賴的哥哥。如果真的有緣,請留給明天!好嗎?」
我知道,她比我理性。如果真如她所預言,我的明天,不,是我和她的明天一定是沐浴在眼光、春雨中的一棵橡樹,一株木棉。
等待明天,用真心,用汗水。
㈢ 一篇叫早戀的高考滿分作文
那是湖南的一位考生寫的有關早戀的一篇文章,並不是滿分作文,而得了42分,但回該考生的文筆確實優美答,因此飽受爭議。
我看只有少部分滿分作文能被拿出來發表,這種文章,雖然有名,但是也是隱私,是不會發出來的吧。
所以你應該是找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