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教師資格證考試時間,各科目考試順序
教師資格證考試時間為每年3月、11月,各科目考試順序為考普通話證、考心理學以及教育學、考「說課」。
教師資格證考試,是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官方設定的考試。到2018年除了新 疆,內蒙古,西藏三個地區外其他省份全部納入了教師資格統考,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出題,地方教育考試院主考。
教師資格認定理論課考試每年3月、11月各舉行一次。報名時間為每年1月、9月(在普通高校在校學生的報名時間由自考辦另定)。教材由自考辦供應。 教學技能測試每年舉行1—2次,一般在上半年的5月和下半年的11月報名,具體時間由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確定後公布。
教學技能測試的內容為:備課、說課或上課、面試。 根據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意見,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班學生,在未取得畢業證書前允許參加教師資格認定理論考試,但在申請參加教學技能測試時,應已獲得相應學歷證書。
考試流程:
1、考普通話證(語文老師要二級甲等以上;其他科目要二級乙等以上) 一般3月到6月,9月到12月每個月可以考一次。
2、考心理學以及教育學(該考試半年一次,通常在3月和10月, 有效期要根據自己省份的規定,因此最好一次性通關;在考心理學和教育學時,就要報名好考試的等級——幼兒教師/小學/初中/高中(高職)/大學,你的學歷一定要高你報名等級一級,如果你要教高中就一定要大專以上學歷,另外大學教師證是提供給大學在職教師考的)。
3、拿上你的以上三個證外加畢業證、身份證、體檢,就可以去報名試講——也就是「說課」,這個時候你要選好科目(就是要選好數學、語文之類的) 。說課一般是15分鍾,考之前上網下一下模板。 在每年6月和11月,通過說課就可以拿證了。
Ⅱ 下面一段文字中有語言表達不得體的地方,請指出來,並改正。某縣教育局丁副局長在歡迎著名語文特級教師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