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寧波市民辦初中小學老師招聘一般有何規定
你好,民辦初中小學老師招聘一般是需要有教師資格證,其次是對學歷的有要求,一般就是這兩種要求,還有對工作經驗的要求
② 想知道現在初中高中在招聘語文教師時有沒有專業限制
現在的初中高中招聘語文老師對於公立學校來說是沒有專業限制的只要有教師資格證就是可以在招聘范圍之內
③ 寧波哪些學校招聘初中語文老師
去每個區教育局問一下,可以備案。也可以直接去學校詢問。
最好是有教師資格證,現在老師等同公務員待遇,尊師重教啊!
④ 招聘初中語文老師,應聘後改為小學老師,算違約嗎
招聘前肯定有明文說明,應聘後與原文不符,這就是違約。
應當找有關領導問明原因,維護個人正當權益。
這里邊肯定有幕後搡作,讓別人頂替了你的崗位,把你置換到小學的。
⑤ 寧波教師招聘考試專業知識具體考什麼初中語文、小學語文考的有什麼不同么
首先筆試,有的地方考高考語文知識加上心理學,教育學。接著面試,給你教參課本,一小時內寫份教案,進行說課,或者考三字一畫。記住心理素質很重要。面試不要慌 。我是過來人
⑥ 寧波市教育局教師招聘考試應該怎麼准備,可以看哪一些參考書,我是初中社會專業的
了解考試科目抄、確認自己所需備考科目
按浙江省教師招聘統一考試的要求,筆試科目有:
1.教育基礎知識(教育理論及應用)。根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的不同要求,分別命制試題。
2.學科專業知識(學科知識與教學)。分三個層次,由考生根據報考層次、學科選考一科:
高中、初中階段: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以上科目高中、初中相同)、科學、社會(後兩科僅報考初中教師者選考)。
小學階段:語文、數學、英語。
幼兒園階段:學前教育。
1.教育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等。
2.學科專業知識。包括所報考對應層次學科教學內容、高等師范教育對應學科內容(含教材教法)等。
確認自己所需備考科目後,開始著手准備相應資料。
⑦ 教師招聘初中語文怎麼試講啊誰能分享一下經驗謝謝啦
1、抽題之後有20分鍾寫教案,教材由組織者提供,自己不能帶准備的材料進去或者用內手機查容資料。2、教案要按照規定的格式來寫:教學目的、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重點難點、教學步驟等,寫完了教案先交評委審閱,然後按教案試講。
3、試講15分鍾,從導入開始講,講到主考讓你停的時候為止。不是把45分鍾的課縮減成15分鍾的提綱,要像老師上課那樣,有講解,有提問,有板書。
⑧ 如何准備中學語文教師招聘
語文你普通話,等級真高啊,常規流程簡單,最要緊的是准備一篇試講課文,必須在較短時間里有吸引力
⑨ 寧波中專學校、初中 有招聘老師的嗎
現在教師招聘都是要經過教育局招考的
如果是市區學校,請關注寧波教育人事網
http://rsc.nbe.net.cn/
如果回是鄞州區學答校,那就關注鄞州區教科網
http://www.nbyze.cn/
其餘各個縣市,同理
⑩ 中學教師的招聘條件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一條 取得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相應學歷是:
(一)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二)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取得初級中學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四)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取得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學生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學歷,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五)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師資格,應當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類別,分別具備高等、中等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不具備本法規定的教師資格學歷的公民,申請獲取教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制度由國務院規定。
(10)初中語文老師招聘寧波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七條 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 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 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 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 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 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第八條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 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 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 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 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 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