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幼兒園學前班法制教育教案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明確指出:幼兒園必須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和幼兒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為貫徹落實《綱要》精神,將幼兒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的指導思想,本人將本著保護和教育並重、幫助和提高共進的原則,根據幼兒的實際生活,預設豐富的安全活動,在幼兒園一日生活的各個環節加以落實,從而樹立幼兒的安全意識,學習簡單的自我保護技能,獲得健康的、全面的發展。 二、活動目標: 1、了解生活環境中的不安全因素,懂得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安全,對陌生人、危險事物等有警惕心。 2、學習預防危險、自我保護的簡單知識,遇到危險能保持冷靜、嘗試解決或預防危險。 3、能積極主動地參與各項活動,感受活動的樂趣。 三、具體措施: 我們將在一日生活的各個環節安排安全活動內容,採用集體、小組、個別活動等多種方式,努力達到安全教育活動目標。 (一)、生活環節 1、來園: 注意幼兒的健康狀況、情緒狀態,熱情招呼幼兒,注意他們是否帶有危險物品,如:別針、紐扣、小刀、硬幣、鐵絲、玻璃器皿等。如果有,要及時將其收藏,以免發生意外。 2、晨間活動: 按照活動計劃表或根據天氣情況安排幼兒進行體育鍛煉。活動前,檢查場地、器械的安全性。較高氣溫的情況下,組織幼兒在陰涼處活動,以平和活動為主,提醒幼兒休息、擦汗、調節活動量。教育幼兒正確、安全地使用體育器械,用正確的方法運動,如走跑跳攀爬鑽等,防止幼兒互相碰撞,提醒幼兒注意運動方向,靈活躲避。 3、早操: 要求幼兒有力度、合拍地做早操,對個別體弱幼兒可以安排其適當休息。 4、晨談: 教師可以根據預設的晨談內容與幼兒討論、交流,也可以根據臨時情況變動。交談內容:怎樣玩滑滑梯又有趣又安全;喝水也要講科學;用傘的安全;廚房裡的安全;怎樣用學習工具等等。 5、午餐: 要求幼兒正確使用餐具安靜用餐,不打鬧、嬉笑,以防止飯菜誤入氣管內。吃完後自己收拾殘渣倒進桶中。 6、午睡: 睡前提醒幼兒解好小便,自查有無玩具、小顆粒材料、危險品帶入寢室內,教師復查。在幼兒睡時,教師和保育員要巡視幼兒是否有不良的睡眠習慣,如看到幼兒蒙被、咬被等情況要及時制止。 7、下午游戲: 游戲活動所用的材料、工具必須安全、衛生,尤其要檢查剪刀、鉛筆塑料玩具等,是否太尖或有損害。要教育幼兒正確使用工具,切勿以尖端指向自己或他人,切勿手持工具在室內跑動,用完後要及時放入盒子內。 8、離園: 離園時提醒幼兒整理衣物,家長來接時,親手把孩子交到家長手中,提醒家長帶孩子玩大型玩具時要關注孩子,防止孩子發生意外,要制止孩子不正確的玩法,教育孩子和同學友好的玩.
2. 安全法制教育學習筆記
青少年兒童是國家未來的希望,加強青少年兒童的法制教育工作是學校各項工作正常開展的重要保證,是學校重中之重的大事,是德育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因此,法制教育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常抓不懈的一項常規教育。依據有關法制教育工作精神,我校積極把此項工作列入到學校工作日程當中,經常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不斷提高學生的法制意識、自我保護意識,杜絕青少年犯罪隱患。現將我校本學期法制教育活動小結如下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依據。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以「三個代表」為指針,以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重視學校的法制教育工作,認真落實「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局有關安全工作精神為指導,深入開展法制教育工作。
二、組織學習,加強教育者法制教育意識,提高法制教育工作的基本素質。
1、組織學習教育部編寫的《中小學安全教育指導叢書》;講解有關青少年犯罪的事例,分析其犯罪特點,以便更好地開展對學生的法制教育。
2、召開法制教育研討會,進行開展法制教育心得交流,以求互相學習,取長補短,抓出法制教育工作的實效性。
三、建章立制,使學校的法制教育工作有據可循,有計劃、有目的、有步驟的開展。
1、治安管理制度。規范學校治安管理,加強常規管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
2、法制教育相關制度。規范校班會安全教育制度,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防範措施。
3、利用年級組會、班會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開展相關主題活動。
4、思想品德課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
5、通過大量青少年犯罪事例對學生進行了教育
6、通過大量圖片對學生進行教育。
7、設立「校園法制知識」專欄;定期更換新的內容;立求加大安全法制宣傳力度。
8、結合有教育意義的事例及法制教育內容開展活動。
總之,對青少年進行法制教育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一項常抓不懈的教育內容,我們要把法制教育工作做為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保證學生健康茁壯的成長。
3. 幼兒園弘揚法治精神主題教案小班
【活動背景】
做好法制宣傳活動,舉行「學習憲法,大力弘揚法治精神」主題班會,積極響應號召。
【活動目的】
1.通過班會,加強法制教育,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完善學生的社會責任意識。
2.引起學生的現實關注,激發學生的參與意識,將校內法制教育學習與社會生活實踐:相結合,有助於學生自覺地提高公民意識和法律意識、社會責任感、社會認識能力。
【活動方式】
班幹部主持,師生共同參與,以講解、朗誦、討論、競賽等形式展開。
【活動要求】
注重人人參與,講究活動秩序,聯系實際。
【活動過程】
一、主持人開場導語,說明對中學生進行法制教育的意義。
甲:學習法律是社會進步對個人的外在要求。現代社會是法制社會,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法制建設的逐漸完善,人們的生活與法息息相關。學法、守法、用法成為社會的一種風尚,不懂法、不學法的人在現今社會將寸步難行,無法立足,因此,在學生中開展法制教育是社會對人的要求。
乙:法制精神是現代人的一種內在修養。伴隨著社會的進步,人的內在素質的內涵正在逐漸豐富。以前的學好數、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現代人除了具有豐富的文化知識之外,還應該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
甲:尊法守紀是每個社會公民的義務,
乙:尊法守紀是保護每個人個人利益的保障。
合:為此我們開展主題為「學習憲法,大力弘揚法治精神」的主題班會。
二、《憲法》法律知識簡介(學生10人)。
主持人:《憲法》共四章:第一章,總綱;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三章,國家機構;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首都。
10名學生帶領同學們學習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三、案例結合,討論法律案例。
主持人:同學們,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發生在我們身邊的許許多多鮮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訴我們,法律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密不可分。學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同學們都有十七、八歲了,相信大家都會判斷是非對錯,可是,為什麼又有那麼多的未成年人因為一時的糊塗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現在,隨著社會的發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沒減,面對這個沉重的問題,我們是不是應該去深思呢?
案例一:據《閩西日報》報道:2005年6月26日中午,某中學生林某因與同年級同學鍾某發生矛盾後斗毆,當晚8時許鍾某糾集同學挾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內,將林某打倒在地。後來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對其中的王某等人亂刺後逃離現場,王某被刺後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11月17日,縣法院以林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案例二: 2010年12月11日上午7點20分左右,楚雄市紫溪中學高二1班學生小陽與同班同宿舍同學小磊在男生公寓401室因發生口角沖突,小陽用刀捅傷小磊,另一名同班同宿舍的同學小宇在勸架過程中也被小陽捅傷,之後小陽割腕自殺。當學校領導趕到現場將3名學生送往州醫院救治時,小磊和小宇經搶救無效死亡,小陽在醫院包紮後被公安機關控制。
案例三:06年,一名19歲青年利用木馬程序通過極復雜的手段,在三天內從一名網友的網上銀行賬戶分16次盜走存款1.5萬元。上午,黑龍江青年於龍因涉嫌犯有盜竊罪在朝陽法院受審。法庭上,於龍對自己的行為後悔不已,痛哭流涕。被帶出法庭的一刻,他回過頭向旁聽席上早已淚流滿面的母親喊了一句:「媽,對不起。」於龍實施犯罪時剛滿18歲。據於龍講,他上初中的時候曾在一家電腦公司打工,從事電腦配件工作。被捕前於龍處於無業狀態。
案例四:06年,15歲的小傑是一名網路游戲的玩家,有一天看到化名「白天使」的玩家,竟然有等級相當高的裝備,讓小傑好生羨慕,小傑和「白天使」聊了起來,發現「白天使」竟就在不遠的網吧,突然心聲歹念,打算帶著一群朋友前去,脅迫「白天使」將裝備交出來…為了網路裝備,不少青少年寧願以援交、詐騙、恐嚇手段來得到寶物,類似這樣的案例,已成社會隱憂。
案例五:16歲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網吧里玩「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戲時,由於技術欠佳,每次都被別人「捅」倒。坐在旁邊的一同齡少年忍不住對胡某冷嘲熱諷。在網路上「殺」紅了眼的胡某當即火冒三丈,抽出隨身攜帶的刀具捅向這位少年,致使其當場死亡。而胡某依舊深浸在暴力游戲中。
案例六: 誰應為未成年人夜不歸宿負責任?曉雪今年17周歲。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課余時間常與社會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進行小的賭博,觀看色情淫穢電影,甚至夜不歸宿。叔叔得知此情況後告訴了曉雪父母,並勸說他們多管管孩子。可他們卻說曉雪已經懂事,不會出問題的。無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曉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卻反唇相譏:「你侄女願意住在這兒,叫我有什麼辦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請問,曉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為是否違法,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案例七:「才5塊錢就要判刑呀」幾個中學生談及下面這個案例時,幾乎都表現出驚訝,都不理解:區區5元錢怎麼和觸及刑法呢? 某中學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網吧碰面,其中馬某提出「弄點錢」上網,其餘三人表示同意。四人將路過此處的陳某從自行車上拉下,對其一頓拳打腳踢,搶得現金5元後逃離現場。案發後四人相繼落網。法院認為四被告行為構成搶劫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4000元。因在緩刑期內,他們為此失去了寶貴的高考機會,但悔之晚矣。
案例八:16歲的男孩小華雖然從小愛玩好動,但學習成績還算不錯。這個年紀的孩子,愛打游戲機的挺多,小華也不例外。一次,在游戲機房裡,小華認識了一群「哥們」。他們掏出一種白色粉末,圍坐在那裡吸,一副「飄飄欲仙」的樣子,一下子就引起了小華的好奇。當「哥們」慫恿他嘗一口時,小華毫不猶豫地伸出了手。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後來,為了弄錢吸毒,小華開始學會說謊,學也沒心思上了,甚至騙起低年級同學的錢。
案例九:「我爸是李剛」 。 2010年10月16日晚,一輛黑色轎車在河北大學校區內撞倒兩名女生一死一傷,司機不但沒有停車,反而繼續去校內宿舍樓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學生和保安攔下,該肇事者不但沒有關心傷者,甚至態度冷漠囂張,高喊「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是李剛!」後經證實了解,該男子名為李啟銘,父親李剛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長。此事一出迅速成為網友和媒體熱議的焦點,「我爸是李剛」語句也迅速成為網路最火的流行語。
案例十:「葯家鑫事件」。 21歲大學生葯家鑫,深夜駕著私家車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騎電動自行車的女服務員張萌(化名),下車後發現張萌在 看自己的車牌號,葯家鑫拿出刀子,對張萌連捅8刀,致其死亡。
小結:由於法制觀念淡薄,法盲現象嚴重,在不知什麼是違法犯罪的情況下觸犯刑律的事也屢有發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識,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時卻不會保護,吃啞巴虧的人也確有不少。所以我們青少年要學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學會用法。
四、討論:青少年犯罪原因(客觀因素和主觀因素)。
沉迷網路,盲目攀比,交友不慎,沾染惡習,情感糾葛,模仿追風,驕縱溺愛,粗暴管教,流浪失控。
國家的有關的規定: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這一年齡段稱為完全負刑事責任時期。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這一年齡段成為相對負刑事責任時期。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一年齡段稱為減輕刑事責任時期。不滿十四周歲的人,一律不負刑事責任。這一年齡段稱為絕對無刑事責任時期。同時刑法還明文規定,因不滿十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五、學習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徵兆,杜絕犯罪。
1.對學習不感興趣,學習成績無緣無故的下滑, 不按時完成老師布置的作業,考試時進行抄襲,對考試結果不以為然,留級也無所謂;
2.對事物的興趣開始變化,勞動懶散,上課思想不集中,而對武打、言情和低級庸俗甚至黃色的錄像、書刊和光碟甚感興趣;
3.經常遲到、早退、曠課,厭惡學校生活,這種孩子如果與校外的不法分子或無業人員有了聯系,就會越來越不願意回家;
4.心理方面有變化,如精神恍惚,情緒波動,舉止反常,心神不定,東張西望;
5.對教師和家長的關心幫助表示反感,甚至懷有敵意,惡語頂撞,有時給教育者出難題,看笑話;
6.對遵守紀律、要求進步的學生進行諷刺、挖苦和打擊,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跡或不法行為的人,把反社會的人格或行為當作是「勇敢」的表現;
7.原本養成的生活規律出現變化,如從早起變成睡懶覺, 從注意衛生變為邋裡邋遢、不修邊幅甚至骯臟,或一反常態地特別喜歡梳妝打扮;
8.道德品質起了變化,如從誠實變成愛撒謊, 愛說空話、大話、假話,從謙虛變成傲慢,從斯文變成野蠻,喜歡逞能,從文明禮貌變成口吐穢言、動作粗野,或在家長、老師面前循規蹈矩,而背後卻胡作非為;
9.結交不三不四的人,或與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結交, 或拉幫結伙聚在一起甩撲克打麻將,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場所, 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亂;
10.過分追求物質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為習慣,如抽煙喝酒等。
六、法律知識搶答。
我們以小組為單位進行法律知識竟答,法律知識竟答分抽簽必答和小組搶答兩部分,必答題20分(每組抽5題);搶答題答對10分,答錯扣10分,最後看哪個小隊得分最多就是優勝小隊。知識競賽題目由法律知識中抽取。
必答題: 共20問(略);搶答題: 共14問(略)
七、活動總結。
不管一個人的知識多麼豐富,一個人的家庭背景如何好,當他帶上法盲的眼鏡時,就容易走錯路,跨過法律的界線。讓我們擦亮法律的鏡片,讓他們與法同行吧。
共勉:「勿以善小而不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
佛教中有個故事,說一日佛祖閑坐於花園的井邊向下望去,看到無數生前作惡多端的人正因自己的邪惡而飽受地獄之火的煎熬。此時,一個江洋大盜透過地獄之火看到了慈悲的佛祖,立刻向佛祖高聲呼救。佛祖以他睿智的目光看到此盜生前雖然殺人越貨,無惡不作,但是,有一次走路正要踩到一隻小蜘蛛時,卻突生惻隱之心,移開腳步使其得以存活,成了一生中罕見的善業。佛祖決定用那小蜘蛛的力量來救他脫離苦海。一根蛛絲從井口垂了下去,那大盜發現了,並立刻抓住游絲向上爬去。不想其他備受煎熬的惡人們看到了也蜂擁上來抓住了游絲,任憑大盜惡聲大罵,他們仍然拚命地向上爬。大盜怕游絲不堪重負,毀了自己脫離苦海的惟一希望,便抽刀將身下的游絲砍斷,結果,本來攀很多人都安然無恙的蜘蛛絲卻突然崩斷,大盜也因拋棄了心中最後的憐憫,而重新跌入萬劫不復的地獄。這個故事至少告訴我們:很小的善,可以拯救很多人的生命;很小的惡可以毀了一個人最大的希望。
4. 幼兒園 學法律 講權利 講義務講責任 的教案 謝謝
子曰:「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克己復禮為仁」
講的是君子的一內切行為都要符合「容禮」的規范。只有合「禮」,才能無往不利。這不是講的義務,西方人喜歡講權利和義務,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有權力就有義務,反過來有義務就一定享有權利。
如果非要把儒家講的「禮」套到權利和義務的公式里邊去,那就遵守禮是義務,獲得成功就是相應的權利。但這是生搬硬套。要用西方的思維來學習傳統的儒家文化肯定是有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