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平二中2ol6年七年級班主任名單及簡歷
想了解什麼,來可以去看自看。
你想打聽學校的情況,這兒沒有人清楚。這個去看看~自己確認才好。
這樣的問題,最妥當還是問學校的老師同學才好。在這兒打聽地方上的校園情況~知道的人很少~所以想在這兒知道這樣的確切信息,不容易的。
2. 四平二中的學生是怎樣評論老師的
老師應該是一個熱愛祖國,愛學生,校園。是一個很好很好的好老師!!!!!!!!!!!!
3. 下水作文的利弊
陳曉華(深圳育才中學):作文教學是語文教學中的重頭戲,教師苦心探索,各出奇招,為作文教學的「汪洋」獻上自己明凈的水滴。其中「下水作文」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於是有人在岸上指揮若定,有人深入水中,躬身示範,各持一端而又各有千秋。教師要不要「下水」,什麼時候「下水」,「下水」的利弊如何?今天我們幾位借「鎮西茶館」這方寶地結合自己的體會談談對這個問題的思考和探索,大家暢所欲言吧。
李多嬌(深圳育才二中):一位體育老師曾說過,要想讓學生學會游泳,首先得推他們入水。讓他們通過在水中的沉浮翻騰,逐漸掌握水性,並試著站立起來以自救。至於老師,所要做的是在岸上教會他們基本的動作要領,看著他們在水中撲騰,必要時拉一把而已。這種方法雖然粗魯,但很實用。原理就是:學游泳的才是游泳的主體。作文也一樣,學生才是作文的主體,老師永遠無法替代。
朱艷芸(深圳蛇口培訓中心):我認為這種風氣固然存在,但我們不能因此就否定「下水作文」。教師「下水作文」,可以縮短師生之間的距離。在共同的習作中進行情感的交流、心靈的對話、思想的碰撞,這是一種心靈上的契合。有了這種心靈的碰撞和契合,就有可能實現教和學之間的零距離。學生看到自己尊敬的老師為自己付出的勞動,心靈上一定有許多感慨,而這種感慨,是一種非常寶貴的資產,是可以取得巨大的感情回報的。在寫作的時候,學生期待著老師的作文,看看老師的範文怎麼樣。如果很好,可以給學生一種啟迪;學生覺得有道理,覺得精彩,那份敬佩之情會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來,並且滲透在以後的語文學習當中,這是一筆難得的精神財富。
何碧峰:我並不否認這種個例,但就本質來說,「下水」還是缺少足夠的科學依據。教師與教練都是「傳道授業解惑」者,二者似乎頗有互通之處,但其教育目標和教學手段是迥乎不同的。游泳教練追求的最大目標是讓運動員奪金牌、破紀錄,為此,教練和運動員講究「出發時間、轉身時間、沖刺時間、劃距、劃頻、速度、分段成績」,其要求刻板而近乎教條;而作文教學的最大目標在於培養學生熟練地運用語言文字的能力,為此,老師和學生講究立意、文采、個性、風格,推崇「創作」。何況就算是游泳,也並不見得非要挺著肚皮的教練「下水」不可,我們常見的情形是運動員在池裡劈波斬浪,教練員則在岸上掐著秒錶「指點江山」呀!
陳曉華:蔡振華不一定是劉國梁的對手,陳運鵬也游不過楊文意。可教練給隊員作一定的示範是非常必要的,特別是對初學者來說,這樣的示範太重要了,否則,他們就很難掌握規范的動作,運動水平也很難提高。學生學習寫作也是如此。
何碧峰:在技巧方面,我們固然不反對和排斥模仿借鑒,但我認為作文是忌諱「動作規范」的。就算「下水」,也應該是在學生完成一篇同類的習作之後。如果教師先「下水」示範,無疑會束縛了學生的手腳,限制了學生的思維,扼殺了他們的創造精神。再出色的語文教師恐怕也寫不出各種風格的文章,如果全班數十個學生都模仿一種風格,亦步亦趨,那麼,學生在考場上也許能寫出四平八穩的文章,並獲取一個不算太低的分數,卻不能迸發出靈感與創造的火花。這種「下水」與我們提倡的創新教育、素質教育背道而馳!學游泳會嗆水,但嗆得多了就熟悉了水性。作文也是如此,寫得多了就會摸出一些「門道」。培養學生創造力的最好辦法是讓學生自己構思,用自己的語言去表達,寫出真情實感,語文老師所需要做的是給予正確的引導和及時的鼓勵,而不是用「下水文」去限制學生的思維。
朱艷芸:何老師這話有點片面。我們知道,作文的思路和立意是豐富多彩的,師生之間同時習作,哪裡會束縛學生的思維?莫非教師不讓學生寫不同於自己的構思和立意的作文不成?這不是成了武大郎開店了嗎?我們提倡百花齊放,學術上也倡導百家爭鳴,師生一起寫作,至少可以多一種思路和創造,如果教師在充分肯定學生的基礎上,比較師生作文的優劣,給予正確的引導和鼓勵,又何來限制之說呢?應該說,「下水作文」更能開闊學生的思路和視野,豐富學生的寫作思路才是。
何碧峰:創作源於生活,而老師和學生的生活內容有天壤之別。老師如果表現的是自己的生活、是自己的真情實感,那麼,其結果往往要麼是難以引起學生的共鳴,要麼是成人化的話語不適合給學生做範文,甚至是「兒童不宜」。怎麼辦呢?只有為「下水」而「下水」,一個方法是硬著頭皮去「下」,當「硬著頭皮」也不知如何「下」時,就只好不了了之;另一個方法是老師把自己兒童化,有個老師不無驕傲地說:「我寫的『下水文』,在教師範文大賽中好幾篇得了獎。我寫的時候,就把自己當成班上某個學生,用他的口氣來寫。」如果不是為了讓所有的語文教師去當兒童文學作家,這種把自己兒童化的做法就實在讓大多數老師難以接受——明明是半老的徐娘,何必去假扮天真的少女?何況「假扮」並不是人人都能夠「假扮」來的。如果教師「下水」的水平不能明顯超過學生,那麼不但不能起到示範的作用,反而損害了威信,甚至成為學生的笑柄。事實上,「下水文」不如學生的優秀作文也完全可能。「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於弟子」,「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試想,如果初三的學生寫一篇《二十年之後回母校》之類的想像作文,恐怕沒有一個老師敢保證自己肯定能寫出超過學生的優秀習作。既然這樣,有人標榜的「我布置每篇作文時都先『下水』或和學生一同『下水』」符合求實精神和科學精神嗎?就算一些老師「下水」的水平的確很高,但是經常「下水」,會使自己成為「游泳」和「競賽」的參與者,把「泳池」變成了展示個人技巧的舞台,卻可能忘記了自己的身份是一位「教練」,忘記了「泳池」本應是「游泳初學者的學習場所」。有喧賓奪主的嫌疑。作為語文教師,的確應該加強自己的寫作素養,但是,他的寫作方向首先應該是教研論文,而不應該是「兒童文學」或「下水文」,這正如一位優秀的游泳教練,最重要的是掌握科學的訓練方法,而不是要跟運動員比誰游得更快。還有人以為,只有通過寫「下水文」才能夠了解學生作文的甘苦,那麼,教練是否只有和運動員同泳才知道運動員的甘苦呢?其實,老師通過撰寫教研論文同樣可以體會學生寫作的甘苦。
陳曉華:我同意朱老師的觀點,要想知道蘋果的味道,請親自嘗一嘗。我們在作文的構思過程中,要有意識地存儲自己作文思想的過程,如主題的定位,立意的選擇、確定、升華等。現身說作文,學生聽來很親切,很實在。加上老師曾經在水裡游過,一定有很多體驗。在取捨材料的過程中是怎樣辨析、思考,最後決定;在行文的過程中,怎樣選擇、比較、斟酌個別詞句,最後成文……如果老師能夠把這些體驗說出來,學生就能感同身受。這樣一種境界,恐怕也是我們老師追求的藝術境界吧。倘若老師敢於把自己的作文和學生的作文進行比較,讓學生討論,老師的作文哪些地方好,哪些地方還不如學生的。並請學生說出理由來,為什麼學生的作文在某個地方比老師的還要好,好在什麼地方,我想,這樣的作文講評課是別具匠心的,至少不會枯燥乏味,而且學生的積極性也會空前高漲,讓學生有所得,有什麼不可以呢?我們面對的學生,不是高水平的學生,更不是世界一流作家,是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他們的作文水平參差不齊,有的還沒有上路,特別需要引領和示範。作為教師,要想了解水的溫度,先下去試試,這對調整作文的難度、了解學生作文的心理、縮短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的距離是大有裨益的。
夏獻平(深圳育才中學):我也想談談自己的感受。做學生時我是盼望看到老師的「下水文」的。從小學到高二我從沒有看到過自己老師的文章,更不要說看到他寫的同題文章了,雖然在老師講評作文,特別是在為我們樹立寫作信心而說「寫作文不難」時,我們私下就議論過老師的寫作水平,也產生過「想看到老師自己的文章」的念頭,卻每每失望。我想,既然數理化老師講過的題目自己會做,為什麼語文老師講過的作文自己就不能寫呢?是不是語文老師大多隻會說不會寫?我認為,教師「下水作文」的好處,除了陳老師說的可以拉近師生間的心理距離外,還有以下兩點:一是,讓學生真正體味到師生間心理交流的快樂和自身慾望得到滿足的喜悅。渴望與老師平等交流,是每個學生的基本心理需求。教師應該做學生最需要做而且有利於教學的事情,教師「下水作文」的本身,就閃耀著人文精神的光芒。我想,不管老師寫作水平如何(其實「下水」的本身也有利於提高自己的寫作水平),出於對學生的關心,至少每學年得「下水」一兩次,不然,你的學生也許會感到終生遺憾,你也會因此而失去與他們心理交流和提高自身威信的契機。二是,開闊學生視野,增強學生信心。學生作文與教師作文,因經歷和學識水平的不同,差距較大。教師「下水作文」本身就具有很強的榜樣性和示範性,既開闊了學生的作文視野,又增強了學生學好作文的信心。
夏志明(深圳育才中學):我聽了大家的討論,補充兩點。一是每一位語文老師未必都有寫好「下水作文」的能力,老師是具體的人,人的能力是有差異的。要求每一位老師都具備「下水」的能力也不符合客觀實際。苛求「下水」能力不強的老師「下水」,恐怕勉為其難。與其讓他們寫出沒有靈感的、四平八穩的文章,倒不如不動筆,留下這份空白,不要去污染它。「美食家」未必都能做出美味的食品,「文藝評論家」寫出來的文章未必就比作家好,那又何必強求「語文老師」一定要寫出供學生示範的「下水作文」呢?即使寫不好「下水作文」的語文老師,也完全有可能指導學生寫出好文章。再說,語文老師的工作量是有目共睹的,哪有時間和學生一起完成每一篇作文。二是讓學生寫好作文的方式和途徑是多種多樣的,再好的方法也難以換取那鮮活生動、水淋淋的真情真性的文字。而當你調動了學生創作熱情、寫作興趣後,再講方法,效果就截然不同了。就我的教學經歷來看,比較而言,作文講評課是激活學生思維、激發學生興趣的最佳途徑,其效果遠勝於「下水文」。因此教師用心去批改、品味學生的作文,上好作文講評課,是作文教學的關鍵。所以每一位老師不一定必須具備「下水」的能力,但必須都具備調動學生寫作興趣的能力,具備品評學生作文的能力,具備引導學生端正文風的能力。當然,「下水作文」也不是不可以做,有能力、有興趣的老師,偶爾做一做,也能激發學生的興趣。當全班學生都感到這篇文章難寫、大家都茫然時,老師應當「該出手時就出手」,該「下水」時就「下水」,甚至如果自己能力不夠,請人代筆都未嘗不可——當然,這要實事求是地向學生講清楚。但總體來說,沒有必要大張旗鼓地提倡「下水」。
陳曉華:小鳥習飛,小孩學步,無不說明需要牽引的道理。小孩在池塘里戲水,不能沒有大人的牽拉。學生開始習文,也應該由老師牽引著在習作的汪洋中遨遊。問題是怎樣「牽引」。古人說:「汝果欲學詩,工夫在詩外。」同樣,學生學作文,工夫在文外。老師可以指導學生作文的技巧,但永遠無法代替學生思考,這無疑是正確的。因此,要不要「下水」,什麼時候「下水」,是經常「下水」還是偶爾「下水」,看來是不能一概而論,而要因時、因地、因學生、因老師而異。當然,這也只是一家之言,希望大家繼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