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高考語文范圍
2012年高考上海卷考試手冊
·語文科
一、考試性質
上海市語文科高考是為高校招生而進行的選拔考試。它的指導思想是有助於高校選拔新生,有助於中學實施素質教育和對學生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的培養。考試對象為2012年全日制高中階段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
二、考試目標
高考語文從識記與理解、分析與綜合、鑒賞與評價、表達應用等方面測量考生能力。試題分閱讀、寫作兩部分對學生進行測試。
三、考試內容
根據《上海市中小學語文課程標准(試行稿)》要求,結合現行的高級中學《語文》教材,確定以下為考試內容。
1.識記與理解
1.1識記課文中所涉及的著名作家、作品及與課文相關的文學和文化常識。
1.2理解常用詞語在語言環境中的意義。
1.3運用現代漢語基本語法和修辭知識理解文章內容。
1.4理解常見文言實詞的意義,理解文言虛詞的意義和用法。
1.5理解常見的文言詞法和句式。
1.6用現代漢語解釋文言句子。
1.7默寫古詩文中的名句名篇。
2.分析與綜合
2.1篩選並整合文中的信息。
2.2分析詞、句、段在文中的含義和作用。
2.3分析作品的思路、結構、寫作特點。
2.4概括段落大意和全文主旨,揭示寫作意圖。
2.5根據文章內容,進行推斷和想像。
3.鑒賞與評價
3.1賞析作品中富有表現力的詞語和句子。
3.2鑒賞作品的藝術形象、表現手法和語言風格。
3.3評價作品的思想意義和藝術價值。
4.表達應用
能寫記敘文、議論文、說明文和常用的應用文。
4.1審題立意
4.1.1准確把握題意。
4.1.2主旨明確,思想健康,感情真實。
4.1.3選材恰當、內容充實。
4.1.4力求有新意.
4.2結構布局
4.2.1結構完整,布局合理。
4.2.2層次分明,條理清晰。
4.3語言表達
4.3.1語言通順、准確,生動、得體。
4.3.2合理運用多種表達方式。
4.3.3書寫規范,標點符號使用正確。
四、考試細則
1.考試形式
考試形式:閉卷,筆試。試卷分為試題和答題紙兩部分。考生答題必須將答案全部做在答題紙上。
2.試卷測量目標的比例
識記與理解約16,分析與綜合約28,鑒賞與評價約10%;表達應用約為46%。
3.試卷結構與分值
試卷分閱讀和寫作兩部分:閱讀80分,寫作70分,試卷總分為150分。
4.試題難易的比例
試題難易的比例約為1:2:7。
5.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150分鍾
6.題型
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填空題、簡答題、寫作題。
五、考試樣題
考試樣題與測量目標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