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上高二是女生,昨天我逃学了,被语文老师她发现了,放学后把我叫到办公室,把我骂了一顿,把我校裤和短
哎,这个幻想实在太拙劣,如果写写小说还能有一定的诱惑力
② 今天我上语文课睡着了,被语文老师她叫到办公室,从第二节课训到放学,还把我裤子脱掉给我皮带炒肉,打了
这样混帐的抄老师该抱出去暴揍一袭顿。
什么年代了,还体罚学生?而且还是污辱过的。这么小年纪,打的这么历害。
睡着也就耽误一小会儿听课,却被责罚耽误一天的课程。这样的人不配做老师。
告诉我你的学校,她的名字,我帮你去告她。
③ 和语文老师发生矛盾老师打了我,该怎么办
在学校里,学生和老师朝夕相处,有时会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误会,产生分歧,与老师发生矛盾,从而影响师生关系,甚至影响学生的学习情绪。
有这样一件小事,小王同学在语文课上正认真地听讲,邻座一同学传过一张纸条,约他放学后去打网球。小王随即把纸条退还给了那个同学,并轻声劝告:“上课不要传纸条!”谁知被李老师发现,马上批评了小王上课传纸条,随便讲话的现象。当时,小王同学有口难言,十分委屈,认为李老师不实事求是,存心丢他的面子,是否因上次没完成作业,借此机会报复。第二天上学路上,正巧碰到李老师,小王仍然打招呼:“李老师早!”但李老师没作声,只顾低头走路。小王认为李老师还在记仇,故意不理他,让他难堪,就暗地发誓今后再也不理他了。以后每逢上语文课,小王感到非常厌烦,对他讲的课听不进去。就这样,小王对李老师的成见越来越深,为此,他感到很苦恼、气愤。
师生间的误解是常有的,正常的。关键在于如何解决矛盾,处理好师生关系?作为中学生,应该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1.要客观分析,克服感情用事,避免先入为主
小王对李老师有两点看法:一是认为语文课上李老师有意识地丢他面子;二是认为李老师“记仇”,对他打招呼不答理。事实上这两条起因都是小王主观犯疑的,是不符合实际的。由于小王与李老师的矛盾越来越深,引起了家长的重视。小王的妈妈到学校找李老师谈了小王的委屈与苦闷,老师这才弄清了事实真相。在那堂课上,李老师只看到小王把纸条递给邻座的同学,嘴里还在讲话,就误认为小王不遵守课堂纪律,所以就当场批评了小王。李老师根本就没想到小王没交作业的事,更谈不上报复了。另外,小王与李老师打招呼时,因为当时人太多,李老师根本就没听清。李老师对小王本来就没有“仇”,更谈不上“记仇”而不理小王。可见,由于小王不了解以上情况,没有客观地分析问题,而是把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主观地联系在一起,是先入为主,结果和李老师产生了矛盾,造成了烦恼。成天忧心忡忡,影响了自己的情绪。当然,作为教师,批评学生也应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令人心服的批评,避免误会,避免对学生的伤害。作为学生要能够摒弃产生矛盾的主观因素,那么,师生之间的矛盾是很容易解决的。
2.要心理相容,多一点宽容
社会群体中的人与人之间应该心理相容,即做到协调一致,相互体谅,学会替对方着想,做到宽容大度,团结合作。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群体之中,每天都要接触一些人,在交际中绝对的统一是少有的,难免发生一些“磕磕碰碰”。小摩擦处理得好,可以化“干戈为玉帛”;处理不好,就会留下“隐患”。当老师在课堂上错怪小王同学时,如果小王能做到心理相容,设身处地从老师的角度去认识问题,就会得出正确的结论:课堂上那么多同学,老师兴致勃勃地讲课,不可能看清传纸条的经过,因而没有看到谁先传纸条的过程。这样,就不会得出批评是报复的错误结论。在师生交往中,如果发生了分歧和摩擦,要想一想对方是不是故意的,是不是自己的言行有误导,自己应如何正确认识自己的缺点错误,也就是说虚心点。这样,你就会心平气和,做到得理也让人,无理便认错。同时设身处地为老师想一想,互换位置去理解。教室里那么多同学,发生了问题,老师很难判断准确无误。因为老师是人,而不是神,不可能神通广大,所以错误难免。这样去理解就会做到宽容,矛盾也就迎刃而解,师生就会建立起更为密切的关系。
3.要坦诚相待,多作思想交流
我国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提倡“立诚为本”,他认为“诚”是为人的根本。他有三个子女,分别取名为“至诚”、“至善”、“至美”,这反映了叶圣陶对子女的期望和对人生的追求。确实在人际关系中,必须有“至诚”之心,有“至善”之态,才会有“至美”之果。青年人敢想敢说,心直口快,这种好的品质和作风应该提倡,但要注意交谈的方式。小王同学与老师合不来,如果能诚恳地向老师汇报自己的想法,坦率地直言,当初的分歧很快就能解决,后来的隔阂也就不会再发生。态度诚恳,与人为善,及时交流思想,是促进师生间友好相处的重要途径。
④ 语文老师打我,还辱骂我,怎么办
我也遇见过和你一样的情况,小学时我的数学老师看不惯我,我俩有仇,然后她就天天折磨我,然后我班的同学都不和我玩了,学习成绩也下降了,信心也没了,这样的话我告诉了我的家长,告诉后你就可以不用管太多了,只关注学习,学习上去了,一切都好了,老师喜欢你不打你,同学也仰慕你,以后也能很好的发展,这样不是很好嘛?!
⑤ 被语文老师打了
老师打学生严重复的会触犯刑法制。
《教师法》明文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文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同时,造成轻伤及以上的,触犯刑法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
《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⑥ 老师能不能打学生巴掌 我一个同学就被语文老师(班主任)打了巴掌。
从原则复上来说是不行的,已制经触犯了法律。你可以选择到校长那告他,但在现实中一般要是不出大问题,最好不要这么做。
先去班主任那理论清楚,看人家怎么说。在考虑下一步怎么做。
要是你可以随意转校,就可以跟他杠到底,要是不行,还要低头的
⑦ 我是一名成绩很好的八年级女生,期中语文考试时犯了不该犯的错误,被语文老师打了好几棍,我。。。。
不要灰心,老师打您可能是对您犯这么低级的错误有些失望,想让您多内长长记性是对您好,老容师让您抄100遍,这是不对的,他这是在浪费您的时间,所以你可以私下去办公室和老师道歉沟通一下跟老师说明白以后不会再犯,可不可以抄10遍。想开点只要为了自己好,什么面子不面子的,面子又不能当饭吃,考了第一还被打的那么惨,同学们只会想这个老师太狠啦,到底想让这个考第一的学生考到第几才能算数,不打她呢,所以不会笑话您的!!要知道,学习是给自己学的,加油哦!!
⑧ 我被语文老师(女)打屁股,屁股上有好多痕迹还有血,根本不能坐,怎么办
未成年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⑨ 上个星期五我考试不及格,下午放学后被语文老师叫到办公室被收拾了,还把我裤子脱掉用皮带打了200下。
春天的雨点
达丽玛坐在教室的板凳上,圆溜溜的一双眼睛正望着老师乌汉娜,但是她的心正和春风一起,游荡到大草原上去了。“达丽码,这个问题你来回答。”乌汉娜从42双眼睛里,发现了达丽玛这双走了神的眼睛。达丽玛站起来,无法回答,脸羞得红红的。“放学后,你到办公室来。我给你补这堂课。”达丽玛坐下来,竭力忍住,才没让眼泪掉下来。
孩子们活蹦乱跳地背着书包放学了,达丽玛低着头走进了办公室。乌汉娜让达丽玛坐在自己身边,像是对着42位学生,又开始讲课了。达丽玛望着老师严肃的面容,认真的表情,心里发誓:上课再也不能让心跑向大草原了。她把老师讲的每一句话都印在心里。..。..
补课完毕,她才看见窗外飘洒着细细的春雨。
“老师,下雨了?”达丽玛惊奇地问。“你没看见闪电吗?没听见雷声吗?”乌汉娜问。达丽玛摇摇头。“你什么都没听见?”乌汉娜又问。“老师,我只听见您给我讲课了。”是呀,她只听到老师沙哑的嗓音,只看到老师发干的嘴唇,哪注意到闪电、雷声?乌汉娜忘记了一切疲劳,压抑住心头的激动:“哦,达丽玛。..。..你会学好,我放心了。..。..”
21岁的乌汉娜老师解开蒙古袍衣襟,把十岁的达丽玛搂在身旁,在绵绵春雨中,送孩子回到家,然后扭身走了。达丽玛摸着自己干干的衣服,依在门前深情地望着老师的背影在细雨朦胧中远去。..。..春天的雨点,落在草原上,草原上正萌发着蓬勃的生机。春天的雨点儿,仿佛也落在了达丽玛心。
作文
观察身边一事物,有顺序地写出来,注意抓住特点。
⑩ 今天我逃课了被语文老师她和班主任她,发现了,下午放学后叫我去办公室,都训我,语文老师她把我裤子脱掉
去告他,这种老师谁敢要,敢要的都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