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自建固定资产如何入账
1、自建的固定资产入账方式是:
(1)企业固定资产新建时:
借:专在建工程
贷:银行属存款
(2)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2、自建固定资产是指企业自行建造房屋、建筑物、各种设施以及进行大型机器设备的安装工程(如大型生产线的安装工程)等,也称为在建工程,包括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和大修理工程等。
⑵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自建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一、一般支出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二、领用原材料 1,用于动产 借:在建工程贷:原材料 2,用于不动产 借:在建工程贷:原材料贷:应交税费--增(进转出) 三、领用产成品 1,用于动产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2,用于不动产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贷:应交税费--增(销)四、完工借:固定资产
⑶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如何核算
一、自行建造生产用的机器设备时,购入自建用的原料等物资,按抵扣凭证上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其余金额计人“工程物资”。建造过程中,接受工业性劳务且取得了抵扣凭证,依据前款内容进行抵扣。
若在建造过程中领用了生产产品用的原材料,在原实施细则中由于固定资产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因此领用原材料时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予以转出。
新实施细则中未明确说明,由于新条例允许生产用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而且销售时需计缴销项税额,也属于应纳增值税项目,因此领用原材料时原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需转出,只需按原材料的实际成本转入“在建工程”即可。
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项规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九条也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根据这两项规定,如果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成本,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暂估入账的,也要准备好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相关联的证据,才能记入暂估固定资产价值。
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且投入使用,则可以以自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而不是以竣工决算日期或发票开具日期为起始时间。
也就是说,企业完全可以合法地对虽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并对已实际投入使用的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如果办理竣工决算时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与暂估价值存在差异,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价值调整手续,并相应调整已计提的折旧。影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还应当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调整相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补缴或退还企业所得税。
(3)自建固定资产核算备课扩展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规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称新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税务总局正在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具体办法,在该办法颁布之前,为保证新标准的顺利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暂按以下原则办理:
1、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
2、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3、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⑷ 自建房屋如何结转固定资产
看你们是承包给工程队做还是自己请人做。如果是承包给别人,那完工时就凭对方专开的工具发票直接属入固定资产账,贷在建工程(总共支付的工程款);如果是后者那你就到地税去开具零星工程发票,然后再让公司的工程部写个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入库单。然后再做凭证。
⑸ 自建固定资产员工培训费怎么记,为什么要计入损益
自建固定资产员工培训费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固定资产。因为员工下个月可能专就不在公司了,这样资本化就属不合理了。适宜一次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中管理费用。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培训费
贷:银行存款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资产成本
⑹ 关于单位自建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如果是不动产,来那么使用的所有材料、自水电不能抵扣进项税,需要全额计入资产价值,还包括人工费等建造资产发生的费用。如果是动产,并且是属于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可以抵扣有关的进项税,减去进项税之后的金额计入资产价值。完工前在在建工程核算,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
⑺ 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如何会计处理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建造时
借:在建工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
贷:相关科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通过自营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应当按照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确定,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
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准备的各种物资,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通过“工程物资”科目进行核算。工程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本企业库存材料的,按其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
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净损益的会计处理如下图所示:
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并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明细科目核算。因此,在建工程科目不核算土地使用权成本,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自然也不会将土地使用权转入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按无形资产计提累计摊销。
⑻ 小企业自建固定资产怎样核算
?小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建造该项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包括应负担的借款利息。小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 (1)自营建造固定资产成本确定 小企业自营建造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建造该项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支出较大的小企业,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分别核算。 小企业自营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原材料”科目。 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小企业进行工程而使用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应当按照成本,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小企业进行工程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应当根据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等科目。 小企业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小企业自营工程办理决算竣工,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 (2)出包建造固定资产成本确定 小企业通过出包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应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价款等作为固定资产成本。 小企业出包工程,按照合同规定预付承包单位工程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单位账单,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相关文章链接: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的会计工作流程
⑼ 自建固定资产如何核算
最近,有不少企业财务人员咨询,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如何核算?能不能计提折旧?据笔者了解,这类问题在中小企业当中比较普遍,如不能准确核算,将影响固定资产入账价值、计提折旧额以及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为此,笔者提醒相关企业对此要十分重视。 那么,企业要准确核算建造固定资产,需要把握哪些重点呢? 第一个重点是要合理确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项规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九条也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根据这两项规定,如果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成本,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暂估入账的,也要准备好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相关联的证据,才能记入暂估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个重点是要准确地计算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且投入使用,则可以以自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而不是以竣工决算日期或发票开具日期为起始时间。也就是说,企业完全可以合法地对虽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并对已实际投入使用的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如果办理竣工决算时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与暂估价值存在差异,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价值调整手续,并相应调整已计提的折旧。影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还应当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调整相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补缴或退还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