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宁波市民办初中小学老师招聘一般有何规定
你好,民办初中小学老师招聘一般是需要有教师资格证,其次是对学历的有要求,一般就是这两种要求,还有对工作经验的要求
② 想知道现在初中高中在招聘语文教师时有没有专业限制
现在的初中高中招聘语文老师对于公立学校来说是没有专业限制的只要有教师资格证就是可以在招聘范围之内
③ 宁波哪些学校招聘初中语文老师
去每个区教育局问一下,可以备案。也可以直接去学校询问。
最好是有教师资格证,现在老师等同公务员待遇,尊师重教啊!
④ 招聘初中语文老师,应聘后改为小学老师,算违约吗
招聘前肯定有明文说明,应聘后与原文不符,这就是违约。
应当找有关领导问明原因,维护个人正当权益。
这里边肯定有幕后搡作,让别人顶替了你的岗位,把你置换到小学的。
⑤ 宁波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知识具体考什么初中语文、小学语文考的有什么不同么
首先笔试,有的地方考高考语文知识加上心理学,教育学。接着面试,给你教参课本,一小时内写份教案,进行说课,或者考三字一画。记住心理素质很重要。面试不要慌 。我是过来人
⑥ 宁波市教育局教师招聘考试应该怎么准备,可以看哪一些参考书,我是初中社会专业的
了解考试科目抄、确认自己所需备考科目
按浙江省教师招聘统一考试的要求,笔试科目有:
1.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根据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
2.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分三个层次,由考生根据报考层次、学科选考一科:
高中、初中阶段: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以上科目高中、初中相同)、科学、社会(后两科仅报考初中教师者选考)。
小学阶段:语文、数学、英语。
幼儿园阶段:学前教育。
1.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
2.学科专业知识。包括所报考对应层次学科教学内容、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内容(含教材教法)等。
确认自己所需备考科目后,开始着手准备相应资料。
⑦ 教师招聘初中语文怎么试讲啊谁能分享一下经验谢谢啦
1、抽题之后有20分钟写教案,教材由组织者提供,自己不能带准备的材料进去或者用内手机查容资料。2、教案要按照规定的格式来写: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步骤等,写完了教案先交评委审阅,然后按教案试讲。
3、试讲15分钟,从导入开始讲,讲到主考让你停的时候为止。不是把45分钟的课缩减成15分钟的提纲,要像老师上课那样,有讲解,有提问,有板书。
⑧ 如何准备中学语文教师招聘
语文你普通话,等级真高啊,常规流程简单,最要紧的是准备一篇试讲课文,必须在较短时间里有吸引力
⑨ 宁波中专学校、初中 有招聘老师的吗
现在教师招聘都是要经过教育局招考的
如果是市区学校,请关注宁波教育人事网
http://rsc.nbe.net.cn/
如果回是鄞州区学答校,那就关注鄞州区教科网
http://www.nbyze.cn/
其余各个县市,同理
⑩ 中学教师的招聘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10)初中语文老师招聘宁波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