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今天上语文课我睡着了被语文老师她发现了,放学后把我叫到办公室了,还从12.00训我训到1.59还把
给你父母说,向当地教育局投诉那老师!
⑵ 教师办公室有一有一位有一位英语老师和两位语文老师
有3种情况:1数学1语文,1数学1外语,1语文1外语
1数学1语文的情况共内:容4×3=12种
1数学1外语的情况共:4×3=12种
1语文1外语的情况共:3×3=9种
而10人中选两位老师总共有:10×9/2=45种组合,
所以题中要求的概率为:(12+12+9)/45=33/45=11/15
⑶ 把年轻的;一位;特级;具有改革精神的;小学语文;加入李老师......教师中
李老师是 一位 年轻的 具有改革精神的 特级 小学语文 教师
⑷ 济宁一中语文老师
我知道,叫王效敬对吗? 他住在一中宿舍,就是一中往西走那里
教的不错,懂得挺多的 看到书也很多
⑸ 十五小学五年2班语文老师是谁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⑹ 各位,现在你们的语文老师是谁
其实,不用在意你们现在语文老师的感受了,除非是非常喜欢他,可以下课到他的办公室里聊聊天,既然要换老师了,还是和下任老师搞好关系吧